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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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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商业养老保险

好的商业养老保险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 政策支持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

我国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攻坚阶段,在切实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还要落实农村群众的养老保险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国务院于2009年9月1日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在为群众提供基础保障的同时,逐渐扩大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设和落实。然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试点推广当中遇到诸多问题,如地方政府筹措资金困难、集体补助存在缺口、个人缴费落实不到位以及基础养老金发放的制度缺陷等等。同时,我国不同地区存在差异,这也对我国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形成很大阻碍。

二、商业保险引入新农保的优势分析

(一)商业保险是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

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运行,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与弊端,如果可以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引入商业保险,利用商业保险比较成熟的分配机制则可以很好的解决以上问题,充分借鉴商业保险的运营模式,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可以在政策与制度方面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借鉴,使其进行调整与完善。

(二)商业保险模式能更好的解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凸显的问题

商业保险拥有相对完善的管理经验与风险控制机制,通过商业保险机构的网络与信息管理系统,能够解决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当中的诸多问题,同时商业保险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无论在产品研发或是风险控制方面都可以根据新农保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业务。

(三)商业模式监管更为细致严谨

商业保险在进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作为社保基金的操控者,遵从政府这个“管理者”进行管理,实行“管办分离”,利用保险公司细致严谨的风险管理制度与管控机制实现客户与的多元化,既可以保证社保资金的安全性,还能够保证社保资金的流动性,可以实现政府与保险公司之间相互监督与管控,从而使社保资金更为安全。

三、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引入商业保险缺乏政府支持与保障

新农保始终都在保险范畴当中,由于商业保险进入新农保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如果缺乏政府在政策上的扶持,但长此以往则无法对商业保险形成保障,这就造成商业保险公司短期内对新农保的投资热情较高,然而从长远来分析,商业保险公司后劲可能会收到影响,此类业务的持续性不甚理想。

(二)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推广力度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目前仍然是以缴费型为主,具体则有地方“补入口”,政府“补出口”,这种情况会造成地方参保率与地方财政压力直接挂钩,参保率越高,财政压力越大。这种情况会使地方政府产生消极的宣传,商业保险进入新农保的积极性也随之降低。

(三)商业保险进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需创新思维与模式

首先,保险机构需要根据新农保的需求进行理念上的创新,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的参与到新农保当中来;其次,商业保险要发挥其相对成熟的管理模式与保障机制,真正体现保险行业的专业性;再则,商业保险公司要根据具体情况改善经营方式,通过创新服务的方式,突出保险公司的管控能力;最后,保险公司要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制定应对措施,化解政策风险。

四、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商业保险需要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寻求支持机制

商业保险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在新农保当中寻求支持机制,根据新农保制度的特点制定相对应的介入方式,发现并弥补新型新农保当中的制度当中的缺点与不足,促进相关部门对新农保政策进行修订与调整,使得商业保险公司能够与政府合力促进新农保制度的完善。

(二)商业保险介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提高流程运行效率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自身的资源优势,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在基本管理服务当中,商业保险要通过管控技术,对保险流程进行风险管控,减少甚至杜绝资金挪用、虚假操作、人情因素等保险风险。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使参保人员的信息能够更准确的呈现出来,更好的为新农保服务。

(三)加强与深化商业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合作与保障机制

一方面,商业保险凭借自身完善的保险管理与控制能力,解决政府在新农保实际操作中的难题,如流动人口资金、账户转移等,可以使资金进行整体统筹;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可以根据农村参保的实际情况,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寻求市场的差异化开拓,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业务,满足农村人口层次的差异化需求。

(四)加强介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相对脆弱,不成熟的农村保障市场非常容易引起商业保险公司的恶性竞争,这就使得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强。通过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管控,杜绝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已经发现必须严厉惩处。

总而言之,政府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施行有针对性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在政策上要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扶持,并且制定更为完善的与农村保险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更为稳定的保险环境,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同时,要明确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形成更为完善的保险方式与保险机制,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朱龙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商业保险参与性不足的困境[J].农村经济,2012(08).

[2]左欣立.浅析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发展[J].时代金融,2012(12).

好的商业养老保险范文第2篇

【关键词】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大,社会老龄化速度快,人口老龄化形势异常严峻。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于经济发展的速度,这种“未富先老”的状况无疑为我国面对老龄化,解决养老问题增加了难度。

二、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措施建议分析

(1)对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第一,普遍提高退休年龄宜缓行。从目前中国的国情来看,提高退休年龄应该有不可缺少的三个重要前提。一是就业形势必须要有明显好转。二是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必须能够真正起到“保险”和“保障”的作用。三是必须全面消除就业歧视。第二,适当提高女性退休年龄。目前我国规定男性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退休。女性就业时间缩短5年,使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劳动力浪费。这一改革政策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可先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逐步将女性退休年龄提高到57岁。第三,可施行弹性退休制度。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弹性退休制进行探索。从去年10月1日起,上海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有关试行意见,规定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2)中国三大养老保障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通过征税或缴费方式,强制执行,覆盖全社会;第二层次是企业年金,在政府鼓励下自行建立,采用个人账户积累和市场化运营模式;第三层次是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举办,个人自愿投保。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中国养老保障三大体系中的第一体系。然而,从2000年到2009年的十年间,几乎只着力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使得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陷入了一枝独秀同时日益孤独和脆弱、缺乏有效补充或替代资源的困局。一是没有有效解决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小部分社会成员获得了较高水平的养老保障。二是政府不均衡的财政福利补贴是一种低效率的干预。三是逆向干预下的基本养老保险蜕变为国家养老福利。四是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孤独性和脆弱性,其增长挤压了其他层次的生存空间,产生了严重外部负效应。第二,企业年金。一是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个人角度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是比较低的,经过八年调整以后,人均是1700元;从国家角度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国家财政压力很大,因此发展企业年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二是发展积累制的企业年金。作为进行基金积累的主体,既可以由政府统一管理进行积累,也可以由企业建立年金计划进行积累,同时也可以由个人自行积累。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养老保险计划是较好的选择,既可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同时也可以降低风险。三是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措施。税收优惠使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能够获得规避税收、增加收益的好处,因此是政府鼓励企业年金发展的最有效措施。第三,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首先,政府部门与商业养老保险机构职责不清,造成了国家、企业负担过重,部分参与者无力承担,同时也挤掉了商业性养老保险发展的空间。其次,养老保险制度与国民收入分配变动的趋势不相适应。保监会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收入为626亿元,占GDP的比重不足0.5%,人均保费不到50元。第四,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发展的几点思考。一是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在各自领域范围内的“能动”作用,建立二者协调发展、互补并存的养老保险保障机制。二是完善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受托企业年金的管理运作模式,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年金账户管理的丰富经验,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基础。三是通过商业养老保险完善的销售网络系统的强大资源优势,为企业年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四是营造企业年金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进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实现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双赢。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单单依靠基本养老保险已经不能满足众多退休职工的养老问题,因此,商业性养老保险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个层面的重视。当前,在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和诸多相同的特征,它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

参 考 文 献

好的商业养老保险范文第3篇

1.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

据统计,我国2008年6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达到了14.01%,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大约16%,而到2030年可能高达24.5%。至2050年,在每100人中就有30左右的60岁以上老人,将比同时期世界平均的老龄化水平高10个百分点。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2.在未来20年“人口红利”消失,抚养比大幅提高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预测显示,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2013年左右达到最高值72.1%,从绝对数量看,在2016年左右达到9.97亿左右,随后将逐年下降,人口红利消失,抚养比提高,进入人口负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与退休人员之比,从20世纪90年代的10:1迅速上升到目前的3:1。预计到2050年,人口总抚养比超过50%。

3.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将被社会化养老替代

有调查显示, 60岁以上的人群养老意愿选择社会养老的人群比例,随收入增加而增加,随65岁以下明显高于65岁以上,大约在36%-71%之间。在人们主观上摒弃家庭养老方式,客观上未来家庭已经不具备照顾老人的条件,试想2030年2个“独二代”面对1个“独三代”子女、4位退休“独一代”父母、3-8位高龄祖父母时,如何解决好养老可能成为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紧迫问题。

4.未来养老需求将多样化,服务标准要求高

现阶段,我国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养老资金上,但从长远看,老年群体不仅需要有资金保障,而且需要社会提供各种养老服务,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护理服务、临终护理服务、老年文化生活服务等等。

二、对于未来养老问题的解决措施

要满足未来社会的多样化养老需求,保证20年后规模庞大的养老人群在养老与退休生活水平不下降,这就要求未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至少要达到三方面要求:

(1)健全养老资金长期积累及增值机制,储备充足社会的养老资金。

(2)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社会化的养老综合服务体系,进行大规模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3)培训和储备足够的专业化服务人员,提供老年医疗、老年护理等服务。

社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可以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但是正如前面所说到的问题,老年人对于养老的需求越来越高,社会保险主要致力于整体性的养老,是宽范围的养老,而针对个人的诉求,往往不能够满足。而商业保险在这方面就具有极大的优势,因为它是针对个人的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这仅仅是区别之一,还有许多的问题都是社会保险所不能涉及或者无能为力的,这就需要商业保险发挥作用。我们不能仅仅把眼光聚集到改变社会保险上,应该具有发散向思维,多条路走,总是好的。

三、相对于社会保险吗,商业保险在养老方面的优势

我们不仅要加强社会保险在我国未来养老保险中的作用,同时也应当重视商业保险在养老方面的巨大优势,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整个社会商业保险业加入并投入资金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解决我国将要面临的养老问题。在阅读了大量的资料之后,我认为商业保险在养老方面有如下优势:

1.在完善养老金积累增值机制方面

商业养老保险具有长期增值的机制保障。人身保险产品具有长期增值的特点,人寿保险公司根据精算原则,谨慎承担养老基金管理责任,以长期稳定的投资策略,保障未来养老资金保值增值。从世界范围看,经营商业养老保险的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都有可靠经营成果,收益一般高于储蓄。其二,商业养老保险具有较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我国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监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法律不允许经营长期寿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破产。保险监管部门的依法严格监管,将会确保商业养老保险的支付安全。其三,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满足个性化资金积累需求。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合同,人们可以通过购买不同额度的商业养老保险,积累适合个人养老需求资金,有效保证退休后生活水平不下降。

2.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和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方面

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源进入养老领域的重要途径,可以实现养老客户的有效聚集、养老资金的有效归集,形成确定的、可量化的社会养老服务现实需求,将会直接拉动养老设施、老年医疗、老年护理和临终护理等养老产业链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也有利于培育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个性化养老生活服务、养老精神生活服务等多层次养老服务市场,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的完善,从而建立起适应我国未来养老人群多样化需求的整体综合服务体系

商业养老保险经过前些年的快速发展,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国家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越来越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初期,各商业保险机构应抓住机遇,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学习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产业的先天优势,依靠自身努力,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盈利模式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积极捕捉市场机会,发掘客户潜在的养老需求,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为建立健全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广大养老人群的福祉做出应有贡献。

当然,对于未来的问题及挑战,我们不能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割裂开,要把他们相互融合,相互补充,达到一种和谐的统一,为我国未来几十年将要面临的巨大养老问题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未雨绸缪,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吕其穗.浅谈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J].广西轻工业,2011年(02)

好的商业养老保险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

一、背景

根据我国201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表示,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提高劳动者的福利水平,解决城镇职工养老的后顾之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它本身无法克服的缺陷。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的严重性日益显露,社会养老保险的负担也越来越重,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急需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来弥补社会养老保险的缺陷,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多层次体系的建立。

二、商业养老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概述

1、商业养老保险的含义及特点

所谓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社会养老保险含义及特点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根据人民的体质和劳动力资源情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当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界限时作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为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一般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常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三、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商业养老保险具有营利性,而社会养老保险不具有该性质,但是它们都是在被保险人受到损害的时候为其提供经济补偿,以保障其生活正常进行,进一步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 此外,二者都需要建立保险基金,都要在相似的原则和技术下被运作,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最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处理的都是纯粹风险,是不可预知和不期望发生的偶然风险。

近年来,我国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也要求商业保险的参与,以给我们较高收入阶层更加灵活充足的保险保障。因此,社会保险运用商业化的管理手段必然提高效率,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而商业保险在充分发展积累之后,也必然走向低收入阶层开拓市场,进一步显示出保险的社会性特征。

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1、缓解养老保险的隐形债务

隐形债务是在现收现付筹资模式加之人口老龄化国情下产生的难题。现收现付的实质是劳动者收入的代际转移。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是人口老龄化加剧,生产性人口与退休人口比例严重失调,使得在职劳动者需要供养的退休劳动者越来越多,的经济负担日益沉重,现收现付制难以为继。即使提出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但"统账结合"模式仍不能有效填补隐形债务的资金缺口,隐形债务已经严重威胁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就要乐观得多。就 2008 年统计数据来看,我国保险行业原保险保费收入达 9784 亿多元,原保险赔付支出却只有2971 亿元,再除去业务成本,保险公司盈余也应当有上千亿如果由保险公司来经营"统一保单",社会养老保险的隐形债务资金缺口就可以用保险公司的利润予以弥补。在保险经营实务中,用某些险种的盈利来补贴某些险种的亏损的情况也十分常见,因为必要的亏损型险种能够带动那些盈利能力较强的业务,反过来增加利润。

2、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

现阶段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治理分散,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和共济功能。一方面,地区与地区之间保险基金统筹能力和负担都不均衡,经济实力较弱、财政困难的地方足额发放养老金较为困难; 而经济发达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较多。另一方面,省级以下的统筹层次会造成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在跨省转移、接续方面存在着政策,使得大部分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侵害。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功能,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难题。

首先,由保险公司经营"统一保单"的模式已经极大地提高了省级统筹的速度和力度。再加上保险公司内部建立的先进的信息通信机制,全省各地的经营状况都能够被各省分公司全面掌握。最后,由于商业化的保险经营不涉及被保险人户籍问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十分简便,被保险人的权利也能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3、促进商业保险的全面发展

如果保险公司着手经营社会养老保险,必然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极大地提升行业竞争力,甚至能够从激烈的价格战中解脱出来。与此同时,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如果转移到保险公司,那将意味着保险公司的潜在客户急剧增加,不仅给保险公司的展业带来极大方便,节约一笔不小的营业成本,而且又能够迅速增加其业务量和营业收入。最重要的是,社会公众在办理社会保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借助这个机会宣传自身,纠正人们对商业保险的片面、错误的认知,通过潜移默化逐渐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为中国保险业的全面起飞铺下道路。

五、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事业,加快建立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1、规范市场经营,促进商业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大特色。公开、公平的竞争,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2、强化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为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供必要的基础与条件。商业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社会千家万户的事业,辐射面广,业务管理要求高,这决定了必须提高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程度。

3、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政府要予以重视和支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仍离不开政府的强有力的支持,尤其在市场经济尚未成熟的今天,显得更为重要。当然,这种重视与支持更多和更重要的还是反映在宏观上的指导与支持。

六、结束语

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弥补社会养老保险的缺陷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人们已经从强调二者之间的区别过渡到寻找二者的共性。特别是近年来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集中凸显了商业养老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商业养老保险不应该仅作为提供较高层次养老保险的一种手段,而应该在各个层次中都找到一些契合点,发挥好商业保险特有的优势,在为发展社会保险服务的同时,也从中抓住自身的发展机会,快速成长。

参考文献:

[1]王文军. 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事业 建立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浙江金融, 1997年第7期.

好的商业养老保险范文第5篇

    [案例描述]:

    某公司在2003年取得了很好的业绩,公司老板非常高兴。为了激励员工为公司好好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增加员工福利待遇的措施:给员工每月增发了职务补贴、岗位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使员工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临近年底,一位保险公司的推销员来公司推销保险。公司老板决定为每个员工再投保一份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二天,老板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公司从今天开始,以后每月为大家投保一份储蓄性养老保险,保险费是每月250元,公司决定为你们承担其中的200元,另外50元由你们个人出,公司每月从工资中扣出。等你们退休时,既能领到一份政府发的退休金,又能从保险公司领到一份额外的养老金,这是公司为大家谋的又一项福利。”

    听了这个消息,绝大多数员工都非常高兴,认为这是公司为员工做的好事,惟独一位库房保管员对此事不满。他对老板说,自己现在家庭生活有困难,因此不愿意每月拿出50元投保储蓄养老保险。他表示,尽管公司付出的更多,他还是不想参加这个保险。

    老板听了杜保管员的话后,很是生气,觉得这个人真是不知好歹,于是对杜保管员说:“统一参加这个保险是公司的决定,每个员工都必须参加,谁也不能例外。”于是库房保管员被迫参加了这个商业保险。

    [案例分析]:

    虽然老板出于好心,贴了不少钱,但他的做法并不合法。

    我国目前现有的个人养老保险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对于第一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国家要求企业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劳动法》对这种保险的规定是强制性的;除了特殊情况,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决定是否参加;商业性保险由劳动者自愿参加,任何人或单位也无权强迫员工参加此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