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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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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环境保护

草原环境保护范文第1篇

关 键 词:草原生态环境;失衡现象;采取措施

中图分类号:S891文献标识码: A

草原生态系统具有着生物多样性,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近几年,草原退化程度越来越严重,加剧了沙漠化,是生态环境严重失调,影响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解决草原问题成为目前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草原生态环境中失衡现象

1、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经济发展失衡:草原生态系统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功能,使得草原法制系统具有综合性、复杂性,不仅要促进以草原为材料的的畜牧业的发展,为国家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还要维护好草原自身生态系统的平衡, 为人类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我国《草原法》中明确规定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但是,在现实中,发展就是硬道理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草原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 改善生态环境, 维护生物多样性, 发展现代畜牧业,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法。立法宗旨, 说明草原法的价值追求不是单一的, 追求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统一性。但在现实中,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只是注重了经济的发展,环境权利可有可无。

2、环保倡导力度与投资机制失衡:国家不断倡导要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约保护,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但是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方面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因为投入资金过少,浪费严重,配置不合理等方面的因素,使得草原环境建设工程无法顺利进行。

3、农牧民经济利益发展失衡:经济发展是否平衡存在于两大层面: 一方面, 在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草原地区经济发展、农牧民致富的进程相对缓慢和滞后, 这是刺激草原地区靠草吃草的巨大外在力量。这种宏观层面的不平衡, 需要通过有力的法律及政策扶持, 实现草原地区经济的较快发展去解决。草原环境保护的法治推进, 必须伴随并促进草原地区经济发展, 否则巨大的现实利益必然冲击和削弱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制。另一方面,草原地区内部的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 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利益平衡是采用先进生产方式, 有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比如竭草而牧, 超载过牧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 但是投资少, 短期收益高; 而舍饲圈养,投放饲料专门饲养是一种先进的生产方式, 但投入大,很多牧民承担不起成本。这自然是一种不平衡。同时, 相对较短的草原承包经营期限无形中刺激了这种投入和产出的不平衡。如我国草原法规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期限为 30 年, 澳大利亚草原租期可达 42 年甚至99 年。显然, 让农牧民懂得并真正拥有草原经济利益的长期平衡, 把草原当成自己和后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利益所在, 这是草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也是草原生态环境得以保护的根本。

4、保护行为与破坏行为失衡:我国草原地域辽阔 ,人口稀疏,资源丰富,为不法行为提供了机会,从而导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其中多是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事实表明:破坏草原的速度远远高于保护草原的进程,导致两者之间严重失调,这也是草原环保工作不能取得重大进展的障碍之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执法不力,一是执法力量相对不足,二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屡见不鲜,最终弱化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效果,此外,身处草原的游客环保意识差,随地乱扔垃圾,加上清理不及时,造成对草原环境的污染。

针对不平衡现象的对策分析

1、在法治层面上, 确定和提升环境权应有的法律地位, 形成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法律意识:严格监督和行政执法,加大对偷牧、滥牧、抢牧、借场放牧和超载放牧等现象的司法监管力度,打击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依法治理,对非法开垦饲料地及改变饲料地用途的现象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非法开垦草原行为产生威慑作用,推动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人们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特别是草原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的突出表现,提高广大牧民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自我约束违法破坏、利用草原的行为产生,也是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提升草原地区农牧民, 依法维护自己的承包经营权、生态环境权, 对抗和制止侵犯其草地使用权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开发和建设行为的法律权力。《草原法》规定的草地使用权对外承包制度、草地征用补偿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等要严格执行。对草原地区的非农开发建设, 相关农牧民可以依法以其经济权、环境权受害为由提讼, 通过法律途径制止对生态环境存在风险或形成损害的非法现象。应当说, 广大农牧民是草原生态保护的最基础的社会力量,要让他们维权和反对违法犯罪的路径畅通起来。从而在法律上, 使农牧民成为草原的主人和守护者。

2、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不佳奖励机制执行的行政执法:在对草原实施了一系列的禁牧、退耕还草举措后,对草原牧民的生产、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实施减畜和禁牧措施后,草原牧民在经济上做出了较大的牺牲,应该给与生态补偿。充分补偿禁牧休牧给牧民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会鼓励和推动牧民开展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积极性,维护牧民合法合理的草原生态环境权益。新建立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强调对实施禁牧和实施“草畜平衡”为超载放牧的牧民给与奖励,是采用经济激励手段鼓励牧民自觉保护草原的重要举措,明确了草原生态补偿主要是针对牧民的具有正当性的生态行为进行补偿,是有效解决草原地区均衡发展问题的长效机制,对于加强牧区经济生态社会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资机制:首先,是国家应加强环保投资机制的宏观调控, 保证当地政府有效行使设施建设的职能, 并对基层政府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援;其次,是当地政府应严格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规定,正确引导和动员企业和相关组织机构参与草原保护投资, 在减少草原破坏的同时,又增加了资金来源。最后,是当地政府应强化内部财务监督和管理,杜绝浪费,优化资金配置,尽量集中资金用于治理草原污染和普及先进技术等,为农牧民解决成本难题,将环保作业变为现实,同时兼顾改造天然草场、开发区域性资源等项目。

3、抓好人工种草工作人工种草是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稳定畜牧业生产、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内容。因此,一定要把该项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

程上,在国家牧草良种补贴的基础上,全市应出台人工种草相关扶持与优惠政策,在牧草种植、加工等机械的补贴,牧草新品种、草业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工

作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切实保证人工草地建设的数量和质量,保障全市禁牧舍饲后饲草料的有效供给。

结束语

草原是一个生态屏障,良好的草原生态环境不但是一道绿色的天然生态屏障,而且与生态安全息息相关,并且有防风固沙和涵养水源的显著作用,草原生态环境是生物多样性的宝库。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对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防止沙漠化、维持生态平衡、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具有特殊的生态环境意义,所以,对于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每个草原农牧民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刘俊香.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失衡现象与对策[J]. 畜牧与饲料科学,2013,Z1:76+80.

草原环境保护范文第2篇

根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9月至10月,省人大农资环委组织有关人员赴宁波、温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和相关县(市、区),就《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考察了福建省防汛地方立法工作情况。在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后,11月7日省人大农资环委召集省级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11月15日,农资环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长、河流众多,上游江河源短流急,下游河口受潮水顶托,是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特别是5月至10月的梅雨期和台风影响期,风灾、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地质灾害给我省造成的危害较大,若遇高温少雨的晴热天气,干旱缺水严重影响全省城乡居民生活、农业和工业生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部分地区异常气候事件时有发生,灾害加剧趋势依然存在,防汛防台抗旱的任务十分艰巨。农资环委认为,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为规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加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权利义务,促进全社会依法防灾救灾,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条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农资环委认为,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本省实际,总的结构、内容基本可行,建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在审议中,委员们对条例草案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

一、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

防汛防台抗旱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第九、十条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职责作了规定,是必要的。但当遇到特大灾害,道路、通信、电力等中断时,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必须做好自身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人员转移和自救互救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及企事业单位等的作用十分重要。建议条例草案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等,关于防汛防台抗旱中相应的机构、人员作出规定。

二、关于防汛防台抗旱职责的问题

条例草案突出强调了政府责任和义务是必要的。委员们指出,政府是有限责任的政府。政府职责设定应实事求是,分清自然灾害与责任事件的关系。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对已履行职责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仍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免责。建议条例草案增加政府在紧急避险过程中的免责条款。委员们认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是全社会的事情。条例草案不仅要规定政府职责,而且也要明确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如公民要有知情权、救助权、举报权等方面权利,同时也要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防灾救灾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自救互救、险情报告等义务。

三、关于防台的问题

防台是我省防御自然灾害的重点。为做好防台措施的落实,条例草案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四十二条已对城镇建筑物、附着物设施以及海上船舶、港口等安全防范作了规定。调研中,基层反映,条例草案在防台方面内容上显得较为单薄,对陆上规定多,对海上规定较少。沿海市县要求省政府加强海上搜救中心的能力建设,配备快速、先进的搜救设备,提高搜救能力。委员们认为,浙江是海洋大省,海洋渔业、海上运输业、船舶修造业发达,拥有大量的渔船、运输船和修造业无动力船舶,其中全省有各类渔船5万多艘。目前,我省避风港的规划和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避风港口可供船舶避风的能力不到全省渔船总量的一半。有的地方因过度发展渔排、海上养殖和休闲渔业,影响到现有的避风港功能发挥。一旦发生台风灾害,还有大量的外省、外籍的船只也要进港避风,这加大了避风港口压力和海上监管工作难度。建议条例草案在增加气象、风暴潮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信息传递等内容的同时,对避风港和避风锚地规划建设、海上监管体系建设以及江河、海上船舶防台保安措施等内容予以细化,并将修船业无动力船舶列入船舶防台避风措施中。为提升我省海上搜救能力,有必要在本条例中明确海上搜救组织和搜救能力及设施建设的内容。同时,条例草案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作的规定,因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为统一协调,建议由省政府统一制定“船舶台风期间避风规定和措施”。

四、关于避灾临时安置点的问题

设立避灾临时安置点是防汛防台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条例草案第四十五条对避灾临时安置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调研中,各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避灾临时安置点选址、建设、质量和使用等十分关注。特别是在今年“桑美”超强台风中,有的地方避灾临时安置点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教训是深刻的。委员们认为,根据我省外来人口多、农村危房较多的现实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一定数量的避灾临时安置点对防灾减灾十分重要。建议将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建设避灾临时安置点,积极探索构建集中避灾与分散避灾相结合的安置体系,鼓励农民按照避灾要求做好农居房新建和改建等内容纳入条例中。

五、关于人员强制转移的问题

按照国外和台湾地区的经验,政府主要是信息和指令,群众是自行转移的。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由于我省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一些山区的群众,对台风、山洪、地质灾害等危害性认识不足,给人员转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有的地方已采取强制转移的方法,但缺乏法律依据。委员们指出,现阶段开展实施强制转移地方立法是可行的。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对人员转移作了明确的规定。考虑到人员转移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问题,建议条例草案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人员转移的具体办法。

六、其他问题

审议时,委员们建议,条例草案应增加公民个人自觉学习防灾自救知识方面的条款,并设立“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日(周)”;完善小型水库和山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增加鼓励性、倡导性的条款,如水利工程保险、易受损地区的财产保险和防汛防台抢险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各个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内容。在法律责任方面,对条例草案中行政行为的主体和处罚主体不一致的规定,应作出相应的修改。

草原环境保护范文第3篇

 

本文笔者基于围绕新疆巩留县草原特点,重点分析产权角度下草原生态系统破坏原因,探究明确草原产权对保护草原环境的益处.

 

1 从产权角度分析草原生态系统破坏的原因

 

造成草原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有多种,如草原肆意开垦、过度放牧、乱砍乱伐等.而从产权角度分析草原生态环境破坏情况,可以确定草原产权制度的缺位、草牧场承包到户的制度缺陷均造成了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

 

1.1草原产权的制度缺位

 

依据《中国土地资源》中所说明土地面积权属情况来看,我国未订权属的土地面积较多,而其未订权属的草原面积占到了90%多.究其原因,草原产权的制度缺位.因为草原产权的制度缺位,就使得草原所有权不明确,出现大量无主地,被称为“公共地”.这就使得一些牧民或其他人士在公共地上进行放牧、砍伐等,使得草原退化严重,逐步沙漠化.当然,一些地区草原产权是归草原全民或集体所有,并没有细化到用户头上,促使集体的所有权不稳定的情况存在,这也使得草原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况也频频发生.

 

1.2草牧场承包到户的制度缺陷

 

实行草原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牧区的一项基本政策.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实施,将人、畜、草基本生产要素统一集中在家庭经营之中,可以调动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但从当前草原牧场家庭承包经营的实际情况来看,这项政策比较形式化.原因就在于草原牧场承包到用户的制度存在缺陷,其草原牧场实际应用情况不符,未能对草原牧业予以合理规划,约束草原牧场承包情况,促使牧民合理运用草牧场,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建设草原.另外,草原家庭承包经营执行的过程中,并未对承包合同的执行予以严谨的说明,促使草原牧场使用权的落实不合理,导致草原牧场使用权无法有效发乎效力[2].

 

2 明确草原产权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益处

 

巩留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新疆巩留县人民主要进行草原畜牧活动.而新疆巩留县草原是当地人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生产资料.维持草原良好的发展,不仅是保草原生态环境,也是保障新疆巩留县人民正常生活的关键.对此,笔者分析草原产权的作用,探究其在草原发展中是否有用:

 

2.1明确草原产权可以形成牧民集体的经济利益保护机制

 

之所以说草原产权的有效落实可以形成牧民集中的经济利益机制,主要是我国草原地区一直都未建立明确的产权制度,对人们的经济行为予以约束,这使得放牧、垦荒等活动肆意进行,最终所产生的恶劣后果由全社会来承担,这必然导致人民集体经济利益的损失.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就只有明确草原产权,使草原归当地牧民所有,牧民来维护和使用草原,同时草原也作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牧民的维护中良好建设和发展,就意味着社会经济得到发展,是保护人们集体经济利益的重要体现[3].

 

2.2明确草原产权可以形成牧民自主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机制

 

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过共有资源的问题:“许多人共有的东西,总是被关注的最少”.这一理论放到草原发展中同样适用,如若不明确草原产权,草原就会变成公共地被人们随意使用,而无人维护和管理.相反的,确定草原产权,将草原产权落到牧民的头上,牧民就会将某部分产权视为所有物,对这部分草原的使用予以控制、对这部分草原予以维护,促进草原良好建设.这充分说明了草原产权的确定可以使牧民自主的维护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2.3明确草原产权可以形成牧民集体内部的经济效益协调机制

 

明确草原产权,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牧民普查,明确牧业人口、户数、拥有草原及牲畜数量等.再在普查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明确草原产权,促使草原使用权平均分配给牧民,并由当地政府负责监管草原使用情况.通过此种方式所明确的草原产权,使得草原产权在牧民集体中充分发挥作用,即协调经济效益.因为草原产权的配置与牧民生活实际情况相关,使得草原产权配置合理,促使每个牧民的权益得到保护,牧民可以合理使用草原,创造经济效益.

 

2.4明确草原产权可以形成利益主体的政策参与机制

 

通过明确草原产权,牧民才能够合理的使用草原,实现经济独立.此种情况下,在当地社区或政府提出政策的情况下,牧民才会以草原使用主体身份参与到政策讨论中,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由此,可以充分说明草原产权的明确,可以形成利益主体政策参与机制,促使利益主体拥有对自己生存环境控制和管理的权利,避免草原被侵害、被破坏、被占用的情况发生[4].

 

结论

 

综合以上内容分析,可以确定草原产权的明确是非常有意义的,其可以形成四种机制,维护牧民经济利益、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使草原合理使用、良好建设.

 

参考文献

 

[1]盖志毅。草原产权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J].草原与草坪,2005,(6):12- 16.

 

[2]陈祥军。草原产权变动在哈萨克牧区社会的反应与影响---以新疆阿勒泰富蕴县为例 [J]. 新疆大学学报 ( 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2(1):62- 67.

 

[3]赵兴有。新疆天山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价值、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研究[C].// 第十四届海峡两岸地貌学研讨会论文集。2013:124- 125.

草原环境保护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生态环境;甘南州;解决对策

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高原、素有“甘肃后花园”之称。这片土地山峦起伏、林木森森、草原壮阔、河流奔腾、麋鹿出没,是一片神奇壮美的土地,总面积约为44000余平方公里,占甘肃省总面积的10%。它的森林覆盖率、林地面积、草地面积在甘肃都是首屈一指的。甘南州的水土涵养、生态保护决定着甘南州藏、汉、回族几十万群众的生活与未来,从宏观上来说,对整个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经济建设、乃至长江黄河流域的生态现状、社会发展都有相当影响。

一、甘南州自然环境现状

当前,甘南州的自然环境出现了恶化的趋向,森林滥砍滥伐严重、草场严重退化,湿地逐渐退缩,水源涵养量近几年下降严重对黄河水量的补充量由约45%减少为15%。

(一)森林滥砍滥伐严重

1998年,国家停止对甘南地区天然林大规模采伐,封山育林。但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由于甘南林木材质优良,在各大木材市场能获得极大的经济收益,偷砍盗伐现象非常严重。甘南州七县一市的林木资源在这十几年来始终受到大大小小的不法份子的破坏侵害。再加之甘南州森林防火期内,气候干燥,森立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人为和自然因素造成的火灾交替交织频发也是森林草原破坏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

(二)草原荒漠化严重

形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口的增加,畜牧业规模的扩大超过了草原的承受能力是其一,人为破坏,如采矿取金、挖掘冬虫夏草等稀有中药草是其二,其三是近年来旅游业的迅猛发展而相应设施及管理模式未能配套。其四随着道路交通的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的发展,私家车更为普及,踏青季节人们更方便深入到甘南草原腹地,随之污染与破坏也到以前未曾到达的地方。

(三)水源涵养不断下降

随着草场荒漠化与林线的后退,水源涵养量也是不断减少。而水资源的缩减反过来又促使草地与森林的情况进一步恶化,如此往返循环,令人忧心。有为数不少的泉水干涸;溪水断流,几乎境内所有胡泊面积缩减。据统计目前白龙江流量下降了20.6%,洮河流量下降14.7%;大夏河流量下降31.6%。

(四)动植物数量呈规模性减少,一些珍稀动植物从甘南绝迹

生态的恶化和人类的肆意猎杀,使得野生动植物种群急剧减少,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甘南州尚生存有各类珍稀脊椎动物多达230多种,而目前全州仅存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140多种,如野驴、雪豹等已从甘南草原永远消失了,而黄芪、贝母等珍稀植物已经踪影难觅,冬虫夏草也由于野蛮的挖掘方式在甘南的草原产量开始不断减少。

二、解决对策

近几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到民间组织都开始行动,采取各项措施恢复被破坏了的环境,如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禁牧还草等,也取得了一定成果,通过笔者这几年的调查走访,发现部分山区(如甘南当周草原、尕海湿地等)干枯的溪水重新流淌,梅花鹿、野狼等种群数量开始回增。但要想是被破坏了的生态彻底恢复,还需要采取更为积极地措施,笔者建议如下:

(一)合理的开发与利用

首先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甘南落后的旅游管理方式要彻底的变革,对美丽旖旎的自然风光“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开发利用方式要彻底转变。

(二)加大政府部门的管理力度与资金投入

政府的重视、参与是环境保护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生态保护保护所需投入的资金也主要来自于政府。如甘南当周草原在政府的大力投资和有效保护下,被破坏的植被短短几年时间内就得到了很好的恢复。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甘南州森林公安力量作为生态保护的主力军。目前的人员编制还需增加;警用装备还需进一步更新,才能真正遏制不法份子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猖獗势头。

(四)合理利用与引导甘南州群众的传统信仰与宗教文化,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群众们的自觉行动

在藏传佛教的观念中,万物皆有灵性,万物皆可膜拜,我们人类应遵循自然环境的基本规律,不可以人为中心,肆意使用与践踏大自然。这种朴素而与科学相吻合的观念我们不能用所谓的现念否定毁灭,反而应该珍视、保护与善加利用,以达到人和自然的和谐。

如果我们能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做到有序利用,合理开发、科学保护。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之路上经济腾飞与绿色甘南将并行不悖。

参考文献

[1] 王守武.甘南生态环境保护与比较研究[J].甘肃民族研究,2002(2).

[2] 张元彬.拉卜楞之畜牧[J].新青海,1937(1).

草原环境保护范文第5篇

关键词:草原牧区;畜牧产业;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3220

在过去的放牧过程中,牧民没有做到科学放牧,因为牧草资源只有边利用边保护,草原畜牧业才能可持续发展,而过去牧民过度放牧,忽略了对草原生态的保护,导致草原环境污染造成草地面积逐年缩减,对整个草原畜牧业发展造成了威胁,因此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已经刻不容缓,所以必须提出相应措施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使草原生产力提高,促进草原畜牧业稳态发展。

1 草原生态建设的意义

在草原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草原生态环境对于草原畜牧业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如果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那么恢复生态环境变特别困难,因此必须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畜牧业,这样草原畜牧业才能够可持续发展,努力维护好草与畜的关系,防止两者矛盾尖锐,提高草原土地生产力,使牧草资源短缺得到缓解。牧区的整体生态环境对草原畜牧产业稳态发展重要作用,因此草原生态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2 促进草原畜牧业稳态发展措施

2.1 增强宣传教育,提高牧民的草原保护意识

如果草原牧区的牲畜数量超过草地生产力的承载数量,必然会带来牧草资源短缺,这样会遏制草原畜牧业的发展,所以要避免过去的盲目放牧模式,因此当地牧区管理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牧区牧民了解草原牧区草资源的有限性,组织牧民进行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措施,如果对草原牧区不加以保护和科学管理,那么草原畜牧业必然会衰退,因此必须使牧民认识到保护草原生态的重要性,做到科学放牧,避开草原牧区草的返青期放牧,这样则会给牧草生长留有足够的生长时间,所以提高牧民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是促使草原畜牧产业稳态发展的有效措施。

2.2 积极践行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家草原畜牧产业发展过程中大力倡导的,同时也是草原生态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对现有牧场牧草保护及退化的草场的恢复都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整个草原生态建设及恢复也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对于草原中环境险恶的地方实行禁牧,做到科学化放牧,同时严格把控草场的牧草返青期,在牧草的返青期禁止放牧,对于违法占用草场及滥开滥垦的行为严肃处理,做到有计划性放牧,这样可以保护牧草的正常生长,在保证不影响牧民生产的前提下,做到科W放牧。

2.3 加大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良品种引进

在草原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往往要面对突如其来的恶劣天气影响,往往遇到雷雨,寒流等恶劣天气都会对草原畜牧产业带来严重影响。而草原畜牧业发展对环境有很大的依赖性,而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极为简陋,需要牧民要承担巨大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对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牧场的抗灾防灾的能力,从而促进牧场稳态发展,同时草原牧区的环境较为恶劣,政府可以引导鼓励牧民引进优质的品种,使牧民认识到引进优良品种的益处,引进优良品种的牲畜可以在抗寒,抗热方面便有了改进,这样对于草原畜牧业稳态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2.4 加大财政投资,完善草原保护制度

草地荒漠化是草地生产力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草原畜牧业来说,高品质的草原使用面积极为重要,为了使牧草正常生长,可对草原牧草返青期进行禁牧,在牧草生长的黄金时段对牲畜进行圈养,使牧草正常生长,避免牧草幼苗被牲畜吃掉,提高草地的生产力。同时对于草原牧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对自然灾害的到来束手无策,因此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于草原牧区进行照顾,支持草原畜牧业的发展,对其基础的生活设施建设,为其生存提供保障,比如给予发电机和帐篷等现代化设备,提高牧区的生活环境质量,避免牧民在雷雨及雨雪天气中经济受到损失,更为重要的是保证人畜的生命安全。

3 总结

本文通过对如何使草原畜牧业稳态发展做出分析,其中有很多方面的因素限制着草原畜牧业发展,因此在草原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做到科学放牧,需要牧民的共同努力,防止草原生态环境恶化,对退化的草场进行禁牧恢复,同时政府加大对畜牧业财政性投入,对草原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牧民的生存环境,提高牧民抗灾能力,这样必然会使草原畜牧业稳态发展,则达到了社会、经济和生态3者和谐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