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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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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资源

非遗文化资源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开发;利用

现代社会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全球经济文化也飞速交融发展,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文化有被融合取代的可能。这些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方案,为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帮助。川西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是川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独特,地域相对比较封闭,保持了传统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的原真。同时,由于发展空间狭小,传播推广的范围有限,加上当地居民外出务工会受到西方健身方式的影响,很多传统体育项目慢慢被现代体育项目取代,传承非常困难,有可能最终走向消亡,不利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所以,合理地开发利用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资源,可以有效保护川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原生态的民族特色体育文化资源进行创新式的重新整理和开发利用,为保护和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1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发展由来

四川西部地区与交界,位于青藏高原东南方向的横断山脉,包括1个县级市和4个民族自治县,其内有藏族、羌族、彝族等14个少数民族居住,康巴藏族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羌巫文化等在这里交融传承,地理位置非常独特,蕴含深厚的少数民族人文情怀。岷江、大渡河、金沙江、怒江等途中的知名河流,都从其区域内纵穿而过,还有贡嘎雪山、巴郎雪山、邛崃山脉等众多非常著名的高山雪域[1]。川西地区居民主要以藏族、羌族和彝族为主,其他民族为辅,相互杂居生活,并保有各自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主要信奉藏传佛教、巫教、道教等,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活动一般为祭祀祈祷活动、当地节庆日特色竞技体育娱乐活动为主。

1.1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的主要项目

川西地区内高原冰川峡谷等特殊的地域环境造就了各种不同风格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资源,川西地势相对平坦的农业种植区的居民,开展的体育娱乐项目对场地条件要求不高,体育器材制作简单,居民能广泛参与,主要开展比如抱青稞、赛跑、格吞等适合农区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牧区一般都是高山高原地域,主要以放牧牛羊畜牧为生,牧民非常喜欢赛马、赛牦牛、斗羊、跑马射箭等与动物相关的体育娱乐竞技项目;而川西城镇地区由于受到现代体育文化理念的影响,民族特色体育活动极少举办,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少,仅有少部分参与耍坝子、登山、放风筝等休闲娱乐性的体育活动。相较而言,川西广大的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还延续开展如扭棍子、羌族跳莎朗、磨秋、毛古斯等颇具少数民族生活和宗教祭祀气息的体育竞技比赛活动[2]。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特色体育具有非物质性、独特的文化生存空间、人本性等基本特性,除了鲜明的民族特色,还具有体育竞技特征,是我国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1)

1.2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特点

川西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孕育着这些少数民族居民,少数民族特有民俗习惯、节庆、祭祀仪式形成了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活动,拥有特定的和民俗背景。特定民俗、时间、空间才能促使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活动独一的开展,如凉山彝族的跑罐子、飞石索等独具当地民族特色的体育休闲活动[3]。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的性格一般比较粗犷淳朴、勇敢善良,由于所处的特定社会地理环境,当地居民喜欢通过民族文化生活来追求全身心健康和抒发内心情感、释放压力。而开展传统特色体育还能促进当地的居民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并能强身健体、增强社会凝聚。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以其特有地方少数传统特色,应大力的发展和外界推广,吸引来自国内外民众的关注。目前,随着现代社会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多的民众喜爱外出旅游观光,而川西少数民族地区拥有的高原山区美景如画,可以吸引大量的世界各地的游客来此游玩。地方政府可以在开发景区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把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向前来观光的游客展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推广,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和居民的收入。

1.3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潜力

传承和开发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传统体育项目、少数民族特点、传统体育历史文化,保护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川西政府部门为促进当地的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会定期组织当地民众参加省级以上级别的大小型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的活动,押加和民族式摔跤等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受到了广大民众的热捧,体育部门还会经常组织当地的少数民族运动员长期进行训练和比赛。除了政府极力宣传和发展当地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文化以外,一些民间旅游企业、组织和宗教系统会尽可能的开发利用当地少数传统民族体育活动和宗教祭祀活动。每当各少数民族进行重大节庆日时,如彝族火把节、藏族的转山会等,当地民众一般会自行组织和参与,他们以强身健体、娱乐身心为目的,按照当地少数民族的习俗,牵着自己圈养的赛马,聚集在体育比赛场地。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有效地传承了我国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如每年五月阿坝州曲谷乡西湖寨羌族组织的歌仙节,目前已被列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日期间,羌寨所有老幼妇女都会前来进行表演唱歌、跳羌族舞蹈等活动,羌族的母系民俗和羌族歌舞、羊皮鼓舞等传统特色体育文化通过这些体育活动得到了传承[3]。

2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目前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2.1政府行为主动性不足,法制规范力度不够

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需要当地政府的积极主动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社会民间组织等一起协同努力,合理规划、持续良性发展。我国政府除了制定相关完善的政策法规,设计出整体的规划蓝图,还应引导广大的社会民众积极的参与。据调查,我国大部分的政府部门十分重视社会竞技体育的发展,但仅有少部分专门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和法规,来促进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导致地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的发展无法可依,从而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法规保护,不能有效的深挖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资源的发展潜力,更谈不上自主创新。

2.2部分少数民族群体注重眼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

由于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性特点,其发展会受限于社会环境和当地少数民族居民的思想观念改变,部分少数民族群体注重眼前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导致其随着传承者的日益减少面临消亡的窘境。川西地区少数民族居民受外界价值观的影响,对本民族体育文化的内涵缺乏深刻认识,很难承担起传承和维护川西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使命。而一些旅游企业宗教组织没有从深层次认识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的文化价值,缺乏社会责任感,开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过程中,只是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用价值,忽略了对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保护。

2.3开发利用度低,体制创新不够

经调查,很多负责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开发的旅游企业负责人,不能完整的认识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仅依托当地优美的自然环境的优势,把登山、骑马、表演、定向越野等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作为主打开发项目,反而忽略了如锅庄、押加、赛马等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使游客慕名而来、扫兴而归。企业缺乏大体育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思想理念,没有从多样性共同发展的角度深挖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潜力,缺少文化、旅游、民生的创新发展机制。

3川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对策

3.1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行政职能便利,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川西当地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行政职能便利,根据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色,制定相对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促进川西少数传统特色体育文化的发展。深入的发掘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潜力,鼓励和保护相关的科研立项成果,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提升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资源的知名度,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现状,并参与其中。同时,地方政府还应想办法解决当地一些贫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的生活问题,了解目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现状;通过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请到学校,把宝贵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知识传授给我们的学生,培养他们的少数民族文化自信心,鼓励青少年成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中坚力量,使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文化发展后继有人,从而持续性的向前发展。转变经营模式,不过于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利用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丰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重新评估整合,使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还可以参与其中,相互接触了解和融合,让游客充分感受当地的人文景观和独特体育文化特色资源。

3.2提高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度

从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丰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中挑选一些游客参与度高、竞技性和趣味性强的项目进行适当的修改,创新发展、与时俱进,把拥有深厚群众基础的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和现代竞技体育相互结合,打破少数民族传统界限,促进全民共同健身娱乐。采用保护性手段,转变功能,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传统体育项目进行重点包装宣传,并大力推广,树立川有的特色品牌,进一步促进川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发展。

3.3加强学校教育的宣传和推广

宣传和推广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可以先从学校教育入手,当地教育部门可以尝试把一些竞技性、趣味性强的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统一编入学校的日常体育课程中,丰富学校体育教学的同时,也向学生普及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知识。学生也会把自己喜欢的传统体育项目带入家庭和日常休闲生活,并介绍给朋友和家人,有利于川西少数民族地区体育项目的传播和延续。

4结束语

伴随全民健身运动和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中。应创新发展川西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鼓励更多参与者共同参与,把霸王鞭、秧歌等传统体育项目进行改编创新,更加简单易学、旋律优美,把体育的竞技性和娱乐性、趣味性完美结合,观赏性更强,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川西地区的民众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增添民族特色和自豪感,吸引更多其他民族和地区的民众共同参与,使我国社会更加的和谐繁荣。

参考文献

[1]倪依克,胡小明.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科学,2006,26(8):66

[2]王铁新,常乃军.我国民俗体育研究综述[J].体育文化导刊,2009,32(4):24.

[3]周文秀,孙冲等.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彝族与汉族家庭结构对比[J].川北医学院,2010,5(25):467-469.

[4]陈永辉,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我国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开发[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4):20-22.

[5]董亮.历史传承与现代创新:四川少数民族体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问题的思考[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3):34.

非遗文化资源范文第2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利用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被个人、团体以及群体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种表现形式、实践形式、知识体系、技能表现等等,以及具体的工具、工艺、文化场所等等。非物质文化具有浓郁的民族特殊气息,是我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合理地开发与利用,对弘扬中华文化,探索文明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减少的原因

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源于我国文化的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丰富多样。但是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正在不断地减少,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众多的表现形式,其中很多都是依靠文物、工艺品或者档案的形式存在。在时间流逝过程中,自然灾害、战乱等都会对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造成破坏。手工工艺品以及文物在保存方面难度很大,工艺品或文物的破坏都会导致其承载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丢失。档案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载体之一,简牍、金石、丝帛等都容易损坏,不能够长期保存,尽管新时期出现了众多的新型档案载体,但是载体的不容易替换性以及新型载体有待考证等,都给其替代传统载体造成很大的制约。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口口相传的特点,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依靠开班授徒以及口口相传传承下来的。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对这种口口相传的文化更多地当成是一种故事,采用漠视的态度对待,这导致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慢慢流失。另外,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需要继承与发扬,大部分现代的年轻人都不愿意一辈子钻研文化,受不了某些苦,一些技术很少有人愿意学,而会这些技术的老人随着时间而慢慢老去,导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流逝严重。很多传统技艺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很少有人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学习,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出现断层现象。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主要阵地为农村地区,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不少农民开始学习城里人的生活,渐渐地将原有的风俗习惯等遗忘,在时间的推移过程中,这些传统的风俗、技艺等都被新生的事物所替代。例如云南大理白族的扎染技艺,也称为疙瘩花、疙瘩花布,是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往,这种布料在当地随处可见,但是到现在,现代化的服饰逐渐替代了这些传统工艺制作的布料,在当地会这些技艺的也屈指可数。尽管很多少数民族技艺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也处于即将消散的边缘。

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对策

基于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减少原因的分析,我们应该感到一种紧迫感,还需要加强对这些文化瑰宝的保护,使之保存更长的时间。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原则

第一,原真性原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需要注意非物质文化形式、内容等的真实性;第二,多样性原则。在我国很多少数民族地区,例如云南地区就聚集了十几个少数民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还应该尊重各个民族之间的风俗文化,同时也需要重视对文化变异演变出来的各种亚文化的保护;第三,发展性原则。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需要结合时代的特色,注入时代的精神等,让非物质文化焕发出时代的光芒。第四,以人文本的原则。很多传统文化与技艺都是依靠民间艺人代代相传或口口相传传承下来的,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需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第五,民间事民间办的原则。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需要认识到民众才是这些传统文化的创造者与传承者,才是文化遗产的主人。第六,保护与利用并举的原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地加以利用,是世界上主要文化遗产国的共识,在加强保护的同时,还需要重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考价值,发挥其历史研究、文化传承等重要的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第一,对于已经收录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下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字、物品、影音资料等等,无论其载体何为,都需要进行严格的保护。尤其是对于各种形式的档案,作为档案管理人员更需要精心的呵护,采取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在各级博物馆中一般都设立了特藏室或档案馆,需要将珍贵的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或媒介收藏到特藏室或档案馆中,加强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期检查,采用高科技的保护手段,包括除湿、防潮、防碳化等技术。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某一个机构享有的,是大家的,是社会的,还需要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护等。国家相关机构、单位等,为了提升民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与关注,可以采取征集作品、比赛等方式,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通过不同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另外,对于一些技艺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应该鼓励那些具有这方面兴趣的朋友去学习各种传统工艺,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扬光大。第三,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是其让更多的人关心与了解。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个媒介,提高宣传的广度、深度等,同时宣传的方式也需要更加的多元化。博物馆是城市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聚集的场所,可以定期地开展免费集中展览等活动,或者利用听报告等方式,向青少年介绍与宣传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博物馆、档案馆等爱国主义基地的作用,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做出贡献。第四,应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做详细分类调查,盘清家底。由于民族众多,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和品种因民族、地区的不同,有相对的独立性,由此形成各自不同的传承和延续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遗产保护时,要根据遗产的不同种类进行清理,盘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自己的家底,然后造册登记并借助其他国家、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用不同的措施和手段实施分类保护。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减少,并面临消亡的紧急关头,还需要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科学地对这些文化遗产加以开发与利用,更好的服务社会。具体来说:第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开发当地旅游、宣传教育的重要工具。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多、范围广,但是经过几千年的时间交替,这些文化瑰宝流失十分严重,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宣传与展览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蕴含了我国民族的文化、礼仪、风俗、精神等,可以让国家的民众以及国外友人更好地了解中国,了解中国文化。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中,能够给人们一种神秘感,在当地旅游开发过程中,能够借助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第二,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现代生活与生产。在市场中各种艺术工艺品都表现出人民辛勤的劳动与智慧,是我国几千年文化传承的结晶。科学地利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其中的智慧、理念等运用到现代化的生活工作中,更好的服务社会。

四、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瑰宝,是我国精神文化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时间、人为破坏、时展等因素,导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渐的消逝。因此,必须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通过宣传等手段,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中。同时,还应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科学的对其进行开发与利用,使其服务社会,在传承中发扬。

参考文献:

[1]赵琳琳.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管理、开发与利用[J].山东大学,2014,12(1):124-126.

[2]谭必勇,张颖.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J].档案管理,2015,23(12):99-100.

[3]陈春燕.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J].云南大学学报,2014,10(2):74-75.

[4]李珊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档案式管理的瓶颈与突破[J].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14,26(3):65-66.

[5]贾建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的渝东南地区民族传统体育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J].西南大学,2012,35(19):82-88.

非遗文化资源范文第3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源博弈;经济全球化

[作者]:吕俊彪,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向丽,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南宁,530006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the Resource Gam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LV Junbiao,Xiang Li

Abstract: The anxiety of the extin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s, has promoted the trend of protect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 cultural identity of its people, the pursuit of political achievements, the chasing of commercial profit, has made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volved into a large-scale and influential resources game movement. Facing the rupture and separation in the cultural and economic order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lobalization, taking an objective look at the resources game phenomenon in the proces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mobilizing the social strength,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prosperity, is t the important path sel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protection.

Key words: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esources gam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发展主义、消费主义思潮在当代社会的高度泛滥,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由此亦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于无形的、活态流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①的保护与发展问题的广泛关注。 如果说,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规定保护的对象主要是自然遗产和固化了的文化遗产的话②,那么,2003年所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则更多地强调了保护活态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有鉴于全球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的社会事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敦促各缔约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保护,并对享用这些遗产的特殊方面的习俗做法予以尊重。③

国际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做出的努力及其所取得的成效固然有目共睹。然而。近年来此起彼伏的民族文化主义思潮以及政治权力和商业资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挟持,正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陷入到以往难以想象的种种困境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文化主体之于文化身份的诉求,权力承担者之于政绩的种种“考虑”, 以及商业资本之于利润的追逐,正在异化和瓦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初的想象,并使之演变成一场规模宏大、社会影响极为深远的资源博弈运动。而如何在这场博弈中实现多方的共赢,于是成为全球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所必须积极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主体的“身份”诉求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颁布实施之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被称为所谓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一些早期的研究当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一些民族的(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民间的文化表现形式,而民族性、民间性则被认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基本”的特点。④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种变革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不仅体现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生活的一系列重大变化上,同时也体现在政府和个人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和态度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束缚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因素逐渐减少,而国家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日益频繁的文化交流,更增进了国人对于传统文化的普世性价值的认识和了解。由此,民族民间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意义”在现代化建设的热潮当中得到了应有的尊重,而一些在过去曾经被令行禁止的民间仪式活动,也逐渐得到恢复。

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现象,固然有着诸多深层次的社会文化原因,并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某些“规律”的影响,然而,就其目前所呈现出来的种种迹象来看,这种复兴绝不仅仅是某些旧有传统的简单回归,而是蕴含着许多“与时俱进”的、丰富的“时代内容”。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以后,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已然成为一种具有世界性意义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与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文化身份的认同危机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关联。在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看来,经济全球化所导致的社会后果之一,或许便是促进了所谓的“流动的现代性”的形成。⑤这种看起来令人迷恋的现代性(化),在为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更为多样的选择的同时,也造就了许多难以把握的不确定性。而当越来越多的人群在一个被安东尼・吉登斯(Antony Giddens)认为已经失控了的社会当中执着于生活世界的“景观”的拼贴之时,其所遭遇的社会风险也随之增加。⑥于是,在一种“无家可归”的后现代式的迷惘之中,如何确认“我是谁”这样一个看似简单明了然而却往往使人无所适从的社会事实,也就成为一些物质生活高度丰裕而精神世界却日见贫乏的人群所不得不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或者可以这样说,如何在纷繁芜杂的景观社会当中,“正确”标识自我并提示他者正视自我的现实存在,从而实现一种“独一无二”的文化身份的建构,已然成为众多文化共同体,尤其是这些文化共同体的社会精英们所努力诉求的社会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客观存在,无疑为这种诉求的实现提供了或可以聊以慰藉而又看似丰厚的社会资源。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所催生的日趋同质化的社会生活面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世代相传”的“传统生活方式”,往往可以用各种“独特”的社会实践和观念表述,“证明”一个共同体的“与众不同”之处,从而使当事之人那种吊诡的身份情结或多或少得到一些令人欣慰的释解,以便于“回到”那种或许永远也不能到达的“温馨的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衷与执着,或可以看作是地方社会文化群体谋求其主体身份的一种自然反应,同时也是传统社会之于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社会后果的一种被动性回应。

然而,要重新“植根”那些“已被根除之物”,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来实现文化身份的诉求,却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与固化的文化表现形式的单一性、排他性以及在另一时空的不可再生、难以复制的特点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共享性、变异性(多样性)的特点,并因此而衍生出其传播、享用上的广泛性。⑦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长期处在流变之中,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排他性的主体构成,往往很难为当世之人所能明确断定。如此一来,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版权”问题而展开的文化主体之争,似乎也就在所难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全球一体化的现实场景当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主体身份往往潜藏着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并由此引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过程中相关利益群体对于文化身份的激烈争夺。从而,这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社会实践,在实现文化主体的身份建构的同时,还需要面对来自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权力承担者的政绩焦虑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对于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热切关注以及各国政府对于此项事业的日益重视,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了解到传统文化的存在价值以及保护文化多样性的现实意义,并直接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中国社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及其所取得的成效无疑十分显著的。2006年以来,我国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共计1530项,其中包括民间文学138项,民间音乐(传统音乐)188项,民间舞蹈(传统舞蹈)140项,传统戏剧219项,曲艺139项,杂技与竞技(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82项,民间美术(传统美术)144项,传统手工技艺(传统技艺)264项,传统医药33项,民俗183项。⑧而在此期间,入选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是难计其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显著成效”由此可见一斑。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主要是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倡导和支持之下始才得以“贯彻落实”的。而其所取得的诸多成绩,亦与政府部门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实际承担者为此所付出的种种努力,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事实上,不管源于何种目的或者动机,单纯依靠于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即便是在最为理想的情状之下,往往也只能维持其缓慢而自在的存续状态。如果没有外在的、强有力的社会力量的推动,我们很难想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近年来在中国社会的顺利开展,也很难想象我国在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或许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行政权力的实际承担者的极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价值及其对于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才得以在短短数年之间变得如此“深入人心”。而轰轰烈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亦由此而成为地方文化发展的一道靓丽景观。

相对于其他文化表现形式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看起来似乎更“符合”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发展潮流,因而具有更加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或许是因此之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现实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全球化背景下地方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于是,为了适应这种“时展的需要”,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尽可能多地“挖掘和保护”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把它们“做强做大”,便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门的中心任务之一。然而,文化“软实力”大小、强弱的衡量标准,往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通常难以准确地反映地方政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而若要“科学”地评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则需要借助一些所谓的量化指标对其进行“具体说明”。此等“国情”的现实存在,虽然为地方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努力”的方向,但同时也催生了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文化管理部门在文化发展事业上的政绩焦虑。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此起彼伏的“挖掘和保护”运动,以及对于入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近乎狂热的追求,正是这种政绩焦虑的集中体现。当前中国社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最为令人瞩目的景观,或许就是名目繁多的所谓民族传统节日庆典的迅速“复兴”,以及如火如荼的申报入选各种级别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热潮的不断涌现。作为一种自在发展的文化表现形式,浮现在社会生活表层的民族传统节日庆典,既是整合地方社会的重要形式,更传达了各族民众对于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自身存在价值的总体认知。因此,民族传统节日庆典的传承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社会的现实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一些地方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唤起世人对于传统文化的实在意义进行重新评估的迫切要求,复兴传统文化的社会呼声亦因此日渐强烈。在此等情状之下,以实际行动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并以之诠释“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刻含义,也就成为地方政府不得不认真面对并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并且因为互联网时代社会舆论压力的陡然增加而衍生为种种难以消除的政绩焦虑。而作为消解这种政绩焦虑的重要方式,通过不断“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大操大办所谓的民族传统节日庆典,并积极申报入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目,以努力彰显行政权力的承担者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心和决心,开始列入一些地方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门的议事日程。由此,“民族传统节日庆典”得以大规模形成并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评估政绩的重要指标向之一,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也因此得以进入一个空前高涨的“兴盛时期”。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资本的利润追逐

以鲜明的活态性作为其存在表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与世隔绝的文化表现形式,而总是沉浸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大海之中,并与人类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人类经济活动的“特殊”运作方式,建构了一个从主观的、个人的基础上分离出来的价值领域。而经济活动的过程及其差异、功能与内容之间的张力,则不仅造就了“价值”的客体以及主体之间具体的、特殊的生活联系,更开启了其他社会存在(物)转化为商品的可能性。⑨这种开放性,既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拓展了“走出去”的路径选择,也为商业资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渗透提供了现实的可能。

目前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大致有两种主要模式:一是倡导“施予式保护”,即由政府投入资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一是主张所谓的“开发式保护”,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向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激发其生存活力,以进一步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⑩前者是目前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普遍采取的保护模式。而后者的保护模式,简言之即是非物质文化的资本化运作,其意图无非是想借助市场的力量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能力。由于前一种保护模式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倾向于引入商业资本,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之所以能够从文化主体“星星之火”式的自我表述,演变成为一种具有“燎原之势”的社会文化现象,固然离不开地方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但商业资本的推动作用似乎也同样重要。事实上,单纯依靠文化主体的“自觉”行为,或者地方政府出于“责任心”和“使命感”而采取的行政干预手段,似乎都难以保持这场运动的持久性和延续性。商业资本的渗透及其之于利润的追逐,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性保护”,近年来似乎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方式。这种以发展民俗旅游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开发性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增进了社会各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了解。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种通过经济手段推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模式,使越来越多作为文化主体的当地人意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谓经济价值。

在20世纪的最后二十年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发展理念,对于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或许是史无前例的。而在这种理念所形塑的社会实践当中, GDP之类的数量指标俨然已经成为评判一个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为重要的、有时甚至是唯一的标杆。如此,一种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价值,往往就需要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经济数据”来证明。商业资本的渗透以及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似乎不仅迎合了这种时展的“需要”,同时还有力地证明了其之于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现实意义”。然而,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就是,商业资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与文化意义的权衡当中,对于前者无疑会有着更多的期待,并在相当多的时候直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到竞争色彩更加浓厚的资源博弈场域之中,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逐渐偏离其最初的设想,并最终成为商业资本谋取利润的工具。

商业资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彰显出来的巨大推动力,似乎已经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相信,一旦有了商业资本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就可以水到渠成。这种估计或许过于乐观。我们无意否定商业资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促进作用,但更倾向于认为,商业资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渗透,其最为主要的目的似乎是利润而不是其他东西。事实上,对于那些精于算计的经济资本经营者而言,他们追逐商业利润的热望,往往远甚于对所谓文化发展的渴求。由此,我们或许需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由商业资本所制造出来的一些文化繁荣景象,其实只不是一种表面现象,而远非它的本质使然。诚如布尔迪厄所说,对于经济资本而言,“没有超功利性也就不可能有利益”11,然而,无论如何,利润或许仍然是商业资本所追逐的最为重要的目标,这似乎是一个我们必须正视的社会事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的确需要倚赖于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这当中除了文化主体的自觉以及地方政府的扶持之外,还需要商业资本的积极推动。然而,商业资本的本性之所在,乃是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因此,无论商业资本拥有者的投资愿望如何迫切,我们都不应过高估计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诚意”。实际上,要求商业资本不计回报地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是一种不切现实的期待。

四、 断裂与脱节的文化经济秩序与全球化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在某种全新的意义上,现代世界已经成为一个互动体系。而文化同质化与文化异质化之间的紧张关系,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全球互动的中心问题。阿尔君・阿帕杜莱(Arjun Appadurai)认为,我们必须把全球文化经济秩序理解为一种既互相交叉重叠又充满断裂与脱节的复杂秩序。在这种复杂秩序中,人种、机器、货币、形象和观念越来越各行其道,以致于断裂与脱节成为全球文化政治的主要特征。12事实上,在全球化的巨大冲击之下,传统与现代、经济与文化的断裂与脱节,似乎已是有目共睹之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博弈现象,或可以认为是这种断裂性与脱节性所导致的社会后果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存在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同时也体现了社会群体试图弥合经济与文化断裂与脱节的种种努力。然而,正如前文所论述的那样,随着文化主体之于“身份”的诉求愈演愈烈,权力承担者的政绩焦虑不断加重,商业资本对于利润的追逐日益多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似乎已经陷入到一场多方力量全力角逐的资源博弈之中。

在传统社会中,“经济总是沉浸在文化的大海之中”。然而,全球化背景下断裂与脱节的文化经济秩序,正在割裂经济与文化之间这种“天然”的依存关系。以断裂性流动为基础的全球文化经济互动,一方面使世界经济与文化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可能(如通过所谓的民族文化资本化来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等),另一方面也会以一种看似难以抗拒的力量不断侵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社会土壤。碎片化的生存状态,既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利益群体提供了资源博弈的竞争平台,也由此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的种种不确定性。这样,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明确的目标和指向,也就成为全球化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诚如一些学者所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民间根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固然离不开行政部门的引导,离不开商业资本的支持,但更需要作为文化主体的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13然而,由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的话语权的缺失,以及支撑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物质资源的相对短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主体的普通民众,在这场博弈当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地方行政权力的承担者以及商业资本的操控者,由于在话语权和资源配置方面拥有文化主体所难以企及的主动权,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他者”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主导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方向并决定某些实得利益的流向。这种悖论性的博弈格局的现实存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所可能产生的影响,无疑是令人担忧的。实际上,由于话语权的缺失和发展资源的短缺,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过程中的去主体化现象似有日趋明显之势,而其导致的社会问题也在不断凸显。14如何确保文化主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关系到文化主体的“身份”问题以及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发展休戚相关。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主体的主体地位,积极协调好利益各方的关系,并妥善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导向问题,在这场错综复杂的资源博弈中实现多方的共赢,因之成为全球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际社会一项重大的文化战略举措,同时也是我国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15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所引发的一系列深刻的社会转型,在使人类的物质生活获得极大丰富的同时,也对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了巨大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重而道远。正视全球化背景下断裂与脱节的文化经济秩序,客观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博弈现象,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繁荣,既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路径选择,也是历史所赋予我们的一项艰巨任务。

五、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巴黎,2003年10月17日。

[2] 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3] 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现代性》,欧阳景根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4] 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周红云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 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载《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6] 国务院:国发〔2006〕18号《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2006年5月20日。

[7] 国务院:国发〔2008〕19号《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2008年6月7日。

[8] 国务院:国发〔2011〕14号《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2011年5月23日。

[9] 陈庆德、马炜:《文化经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10] 牟维、李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博弈探索》,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7期。

[11] 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2] Appadurai, Arjun(1996, 2005): Disjuncture and Differencein the Global CulturalEconomy, in Modernity at Large: Cultural Dimensions of Globalization, London,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3] 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载《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1月。

[14] 吕俊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去主体化倾向及原因探析》,载《民族艺术》,2009年第2期。

[15] 王文章、陈飞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发展战略》,载《求是杂志》2007年第17期。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桂教人[2010]65号)阶段性成果。

①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即“(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工艺”。参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第32届会议正式通过,巴黎,2003年10月17日。

② 该公约所定义的文化遗产,只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三类。

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巴黎,2003年10月17日。

④ 王文章等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主要有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民族性、地域性等。参见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60~70页。

⑤ 在鲍曼的眼中,“流动的现代性”的“流动性”,指的是社会的“流动”与“解体”。参见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现代性》,欧阳景根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⑥ 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周红云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32页。

⑦ 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载《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⑧ 相关数据根据国发〔2006〕18号《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国发〔2008〕19号《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国发〔2011〕14号《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分类统计而得。

⑨ 陈庆德、马炜:《文化经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

⑩ 牟维、李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博弈探索》,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7期。

11 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191页。

12为了更好地考察这些断裂与脱节,阿帕杜莱提出了观察全球文化流动的五个维度,即:(a)人种图景(ethnoscapes);(b)媒体图景(mediascapes);(c)科技图景(technoscapes);(d)金融图景(finanscApes);(e)意识形态图景(ideoscapes)。并且认为,这些景观流动的、不规律的形态,深刻地体现了国际资本的特征以及全球文化经济的断裂性与脱节性。参见Appadurai, Arjun(1996, 2005): Disjuncture and Differencein the Global CulturalEconomy, in Modernity at Large: Cultural Dimensions of Globalization, London,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3 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载《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1月。

非遗文化资源范文第4篇

湖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160项,美术类约占8%,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12项,美术类约占9%[1],其中有“承楚绣之绪、融南北绣法之长”的汉绣,雅俗共赏的阳新布贴,样式多变的鄂州剪纸、古朴灵秀的大冶石雕、饱满稚拙的老河口年画和精美绝伦的武汉船模等项目,门类众多,分布广泛。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后现代课程的影响和民族文化复兴热潮的开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弘扬民族文化、开发具有区域特色课程资源的重要性。将人才培养、课程资源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是全球化背景下培养具有民族民间情感的创新人才的需要,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有效途径。

一.湖北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的开发现状与不足

随着非遗保护意识的提高,有关部门在保护美术类非遗方面做了相关举措,如2008年,武汉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成立了汉绣工作室,以培养年轻的传承队伍”[2]。在课程资源开发方面,多所中小学教材新增了民间美术版块,如九年级《中国民间美术》(人教版)、高中全一册《民间美术欣赏》(人教版);部分高校也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如湖北大学艺术学院开设的“民间剪纸艺术”。为使人才培养和社会对接,湖北省创业高级技工学校与荆楚非遗技能传承院合作,设立了“学校+公司+基地”的人才培养模式共同开展教学。虽然各类机构和院校在开发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显现了一些不足:

1.开发层面单一

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具有多样性、多质性、潜在性、动态性等特征,该类资源需要经过课程实施者根据客观因素和主观需要加工创作后才能发挥特定作用。从非遗课程资源开发的总层面来说,美术类非遗既有旅游资源的开发潜能,又有教育资源的开发潜能;就教育层面来说,既有美术欣赏的功能又有价值导向等功能。目前大多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的开发仅停留在美术作品的鉴赏,而随着信息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单一的开发层面显然不能满足师生和教学的需求。

2.忽视资源地域性

湖北民族众多、历史悠久,孕育了以楚文化为主、多民族文化交织共存的文化现象,具有极强的地域性,湖北美术类非遗中的地域性承载着当地人民独特的认知方式和审美情怀,是本地资源有别其它地区的标志。在开发非遗课程资源的过程中,部分院校忽略本地资源的历史特点和地域特点,代之以“拿来主义”和“模板化”的资源开发方式,未能使本地资源特色更好的开发。

3.隐待开发

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生态文化,其历史演变、工艺传承、图形创作都蕴含着丰富的显性或隐性的课程资源,但多数学校对其的开发仅停留在色彩、拼贴、技艺等显性资源的层面,对人文地理、风俗文化等隐性资源开发不够。

二.湖北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的开发原则

1.系统性与针对性结合

地方资源是地方课程开发实施的资源,也是国家课程赖以实施的条件[3]。系统性与针对性的结合,一方面指处理好地方资源开发与地方课程实施、国家课程实施的关系;一方面指处理好课程资源开发与各级各类教育目标的关系,包括在开发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时,需要有关部门站在宏观角度,针对课程的具体需求,筛选整合资源,以多样的实施形式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例如在公共素质课程中,美术类非遗资源的开发可以侧重于审美教育和文化普及;在美术设计等专业课程中,可侧重提升学生对传统造型和色彩的感受力,并根据需要开展田野考察、艺术创作。

2.传统性与现代性统一

地方课程资源的开发不是简单的地方文化的复现。在全球化视角上继承地方文化,需要在资源开发时重视传统性与现代性的统一,将美术类非遗去粗存精、去伪存真,把区域性、民俗性、传统性融入现代课程之中,在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展示学科前沿的同时传承优秀民族精华、体现区域美术特点。

3.鉴赏性与实践性相辅

美术是一门鉴赏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美术鉴赏是人们审美的需要,也是认识非遗美学价值的重要途径。根据非遗美术的特点,单一的鉴赏品评难以丰富学生的实践认知和审美体验。为了最大化发挥非遗美术课程资源的功能,除了通过开展专题展览、传承人讲座等方式讲解非遗,还需引导学生进行创作实践,以便学生形成有关非遗的记忆和体验,加深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同。

三.开发湖北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的具体实践思路

1.挖掘非遗的隐性课程资源

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隐性课程资源,就是将其历史背景、人文地理、风俗文化和传承变迁在教学中与其它学科有机结合,还原当时历史文化环境、帮助学生理解美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使课堂教学更加丰富立体。以红安绣活为例,红安绣活的实物特征及其制作方式等显性资源利于审美和创作,而红绣在革命战争年代的影响等隐性资源又可以在历史、人文、旅游等课程中穿插借鉴。

2.结合地域特色开发校本教材

根据区域特点、人文环境开发校本教材,尤其是在资源短缺的农村地区开发当地美术类非遗资源并纳入教材之中,有助于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补充教学内容,增强美术教学与当地自然风俗的联系。

3.加大课程资源在职业技术院校的开发力度

非遗传统美术是广大劳动群众依托当地资源,集思广益、世代传承创造的日常生活用品、民俗活动用品,往往集审美、实用于一体,如天门糖塑以麦芽糖为原料,根据飞禽走兽或神话人物把糖塑制成形,可观赏又可食用。借鉴非遗传统美术中极具民间特色的设计语言,学习其取于自然适于自然的制作意识,能启发职业技术院校的课程创新,促使其逐步构建融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为一体的职教体系。

4.加强教师的相关培训

教师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也是课程资源建设的关键因素,教师对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影响着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

首先,教师应形成新的课程资源观,这是开发运用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的基础;其次,丰富教学形式,让学生在体验和实践中加强对非遗的理解。例如,阳新布贴的产生是因为当时物质匮乏,村妇只有用积攒下来的边角料为小孩缝制鞋袜、肚兜等衣物,为寄托良好愿景,村民还用碎布拼贴出吉祥图案,节约实用、精巧美观。在求新求异思想的影响下,有部分学生认为民间传统作品比较土和俗,却忽视了其产生背景和功能。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发挥课程实施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在欣赏、实践优秀传统美术资源的同时分析、评价美术作品及其现象,形成健康积极的审美观点。再次,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应把握教学目标与传承非遗的关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邀请传承人或志愿者作为特邀教师来为学生补充课程内容。

四.结语

长期以来,在我国美术教育占主导地位的是以学院派为主的精英教育,非遗美术因其民俗性和特殊的传承方式并未登上“大雅之堂”,在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努力开发和保护非遗美术资源已成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开发美术类非遗课程资源不仅需要广大师生的参与,还需要有关部门建立符合实际的课程资源建设制度,为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评价给予一定的保障,以实现教育质量的提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注 释

[1]湖北省文化厅官网.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http:///

[2]左尚鸿,张友云.荆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M].湖北长江出版集团,2008.12.

[3]范兆雄.课程资源概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12.

非遗文化资源范文第5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民族文化精髓的传承,是承载民族思想、生活、艺术的载体,这些非贵文化的形成与当地的地理环境、地质构造有密切的联系。发展非遗文化旅游是发掘、保护和利用非遗文化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繁荣当地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经济产业。由于非遗文化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因此根据地方特色和实际,构建适用的旅游服务体系是非遗文化旅游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环塔非遗文化的概述

1.环塔非遗文化概况

新疆有4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数量居全国第二,且多散居于环塔区域。环塔里木位于新疆南部,面积100余平方公里,人口1080余万,历史上曾是著名的丝绸之路的核心路段,又是集河流、沙漠、盆地多样自然景观。在新疆64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环塔地区占58.4%。在2013年新疆的3份总计239项非遗名录中,环塔地区占50.6%,超过了新疆总数的一半,是新疆非物质文化的聚集地[1]。

2.环塔非遗文化特点

环塔地区的历史背景和自然环境决定了其文化旅游资源方面的特点。

一是多样性。历史上,满、匈奴、羌、蒙古、汉、维吾尔、突厥、哈萨克等几十个民族文化交汇于此,拥有梵、汉、吐火罗、回鹘、粟特、怯卢等多语言文化,珍贵的口头诗《江格尔》《阔布兰特》,民间故事《阿凡提的故事》,以及维吾尔的手工艺,塔吉克的吻手礼等民俗礼仪[2]。多样化的艺术、音乐、乐器等,环塔地区的文化资源丰富多样,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基础。

二是非聚集性。新疆地广人稀,塔里木面积大,加上沙漠环境恶劣,文化资源较分散,很难形成聚集效应。周边县、乡镇等行政单位、自然村落距离较远。

三是民族性、艺术性。众多少数民族的诗歌、音乐、舞蹈均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如“刀朗舞”等。

二、环塔非遗文化旅游发展不足与需求

有实证研究显示,民族文化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而游客对环塔旅游的整体评价是比较满意的。但与丰富的旅游资源相比,环塔地区旅游数量只有新疆全区的20%[3]。无论是与中东部比较还是与新疆省内其他地区相比,环塔地区文化旅游发展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其中有诸多原因。

1.基础环境较差

一是经济基础较关。环塔地区周围市县均相比落后,经济实力影响旅游业的水平,承载非物质文化技艺的民间艺人生活困苦。二是自然环境较差,塔里木深处内陆,中高纬度,高海拔,形成了干燥少雨,温差大,风大尘多的气候特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游客选择和出游。三是安全问题,民族习惯差异、宗教禁忌及各种媒体上的恐怖事件报道让游客不得不考虑安全问题。

2.非遗文化损失严重

从根本上说,经济发展是文化没落的根本原因,现代科技产业让许多生活习惯、生产方式、风俗礼仪都发生了变化,民间技艺、文化已经失去了原本的用途。其次是保护力度不够。从法律依据、财政金额、执法力度到人员配备上都与环塔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不相匹配。如楼兰古城的盗采、文物贩卖、传承人离世、建筑拆迁等都在侵蚀着文化资源[4]。

3.非遗文化外界获知率低

游客通常是先闻其名,然后慕名而来。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将信息开发成APP,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但环塔地区尚没有全国范围内知名景点,有关方面的信息(文字、图片)较少,电视宣传片更少,展示的质量也有待提升。

4.旅游发展资源不足

有调查显示,在环塔旅游方面,游客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交通问题。塔里木盆地尚无高铁,公路铁路多经沙漠戈壁等地区,只有巴州和阿克苏等少数市县游客数量较多。周边旅游企业整体实力偏弱,经验丰富或高端旅游人才不足,旅游经营模式相对落后。其他如酒店、公共交通、饭店等均不能满足大量游客需要。

发展环塔地区非遗文化旅游,既是开发和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契机。

三、环塔非遗文化旅游服务体系构建

要从根本上使环塔地区旅游状况有所改善,就要旅游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建筑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灵活机制,增强当地旅游业的竞争活力。

1.环塔非遗文化挖掘与保护是首要任务

鉴于环塔地区非遗文化的处境,首先要挖掘并保护好这些旅游资源,这是旅游业务开发的前提。

①统计环塔非遗文化。通过现代信息化处理手段,存储、监控和分析环塔非遗文化的数量、种类和状态,通过数据媒体保存文化资源的海量信息,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库。②完善地方法规,加大文化保护力度,建立政企、公益多元合作保护机制。③进一步充实文化资源保护组织力量,引进、培养专业化人员。④切实保证民间技艺传承人政策性资助、津贴落实到位,保障民间技艺传承人的生活水平,给予专项财政支持,鼓励文化遗产师徒传承。⑤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当地民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宣传保护政策,提高民众保护认识,引导外界甚至国外相关组织的关注。

2.环塔旅游基础设施体系

旅游基础设施体系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没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将严重影响旅游质量,同时使旅游企业发展受限。政府主导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传统模式,也是证明切实有效的成功经验。环塔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政府树立“环塔大旅游圈”观念,全局谋划、整体布局,加大环塔道路修整力度,开通贯穿核心非遗项目、著名景点的主干道;平整子路、村路、小路,使通行更加舒适、快捷。在资金上,可以走出去,去一线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向大中小企业、各投资企业寻求合作。政府主导,不意味着政府包揽,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大到建筑工程,小到旅馆饭店,宣传名片,在一切可以市场化的部分积极推进市场化,让企业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享受建设成果,政企合作,公私分明。

环塔游客多数来源于中东部发达地区,他们旅游的形式、观念比较先进,泛旅游、自由行、家庭游、背包客等等,因此,环塔旅游建设不能再仅仅针对团队游,而要满足多样化的游客需要。五地州建立协调响应的旅游咨询、指导中心,帮助中心,对非团游客提供及时服务。

3.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在口口相传的时代,人口稠密的中东部地区景点知名度较高。而偏远、深处高原沙漠的环塔文化,由于难进难出,不为外人所知。而在网络时代,发达地区网络普及,影响知名度更高,环塔地区网络普及率低,景点知晓率依然较低,这可看作是旅游上的马太效应。网络既拉大了发展差距,也带来了发展机遇。环塔地区应抓住时机,构建“大塔圈”景区网络。搭建Web2.0“环塔在线平台”,吃、住、行、门票等均可实现网络预订。直接开展自媒体营销策略,通过微博、微信、Blog、BBS等平台实现环塔信息推送、传播、分享等。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团购、电销、促销等营销活动,鼓励游客分享、评论旅游经历。开通旅游服务热线平台,通过语音、留言等多种形式提供咨询、指导、路线设计。在车站、旅店等设立咨询点、触屏台,发放旅游地图、安全提示、提供自动导航租赁服务等。

整合各路网络数据,建立统一的环塔旅游大数据库,通过现代云计算、大数据分析进行深入挖掘,将统计结果反馈给政府、旅游企业、宾馆、饭店等产业链条单位,供其调整政策、业务或经营策略。

4.建环塔非遗文化资源宣传体系

建立城市旅游标识系统。五地州政府充分合作,与国内著名旅游设计企业、中科院、文化创意机构、主流媒体等智力机构合作,请知名CIS设计企业规划环塔旅游形像识别系统,包括LOGO、语言、文化、组织等多方面的形象设计,树立与南部沿海沙滩旅游、东北冰雪旅游、江南园林旅游以及黑色旅游、红色旅游不同的西域文化旅游形象,让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的游客都能为独特的西域环塔文化景象所吸引。

政府有责任宣传环塔旅游资源,在高收视率的电视台、知名门户网站、高速公路巨型广告牌等投放广告。环塔企业也要改变营销方式,通过微信、微商,在淘宝、美团等电子商务平台上下功夫。有调查显示,有46.2%的人是通过朋友获知旅游信息的[5]。要充分利用网络点平、社交网站如人人网、大众点评等宣传环塔文化项目,让更多的人知道和喜欢环塔文化。要改变过去宣传资料以文字为主的局面,通过百度搜索、优酷视频等让更多的图片、视频传播。

5.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服务模式

政府顶层规划。请旅游专家、文化专家组成环塔旅游圈规划小组,召开论证会,针对环塔旅游项目设立3-5个大主题,20-30个次主题,发掘100个以上的非遗文化项目,包罗环塔300-500个景点或项目。环塔文化特点是项目小、单体优势不突出,甚至难成项目,但资源却很丰富,项目间整体规划和组合将显示出巨大的吸引力和竞争优势。

除了顶层设计,要突出非遗文化特色,增强体验和交流,不能再照抄山水风景旅游模式。旅行社还要对非遗文化项目进行精心的包装、规划、与当前已有的休闲游、观光游等结合,形成“沙漠+民俗+非遗文化+娱乐”的综合性模式,改变环塔一直以来“一流的资源”“三流的旅游”的状况。

由于环塔地区旅游企业竞争力弱,因此,先期可以与中东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借助发达地区旅游企业的大规模定制、快速响应、延迟服务等先进的旅游服务模式,分流目标客户[6]。环塔旅游企业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与外部企业形成供应链,实现优势互补。

从游客特点来看,环塔游客中70%以上为自助游。要满足国外、中东部、一线城市游客的个性化需求,通过定制服务、延迟服务等方式改变单一标准化服务模式,建立个性化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照顾家庭游的特点,提供定票、指导、路线规划和车辆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服务。这些都要求环塔五地的旅游企业进深化旅游服务模式改革,适应当前游客的需要。

6.公共安全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