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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的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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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的再生产

劳动力的再生产范文第1篇

一、劳动定额在运输生产中的作用

(一)合理组织运输生产的主要手段

劳动定额跟企业的许多指标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各种相互联系的工作都是通过劳动定额在时间的配合上和空间衔接上所需要的工具。铁路拥有着绝对严整性、统一性,所以铁路运输生产的过程中必须将劳动定额手段协调成一体,使生产过程中运输的连续性得到保持,让其均衡有节奏的进行,如果生产过程环节失衡,必然是因为没有劳动定额或其定额标准不合理,而导致运输生产秩序被打乱,所以必须保障铁路的严整性和统一性。

(二)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途径

研究减少劳动消耗和无效劳动时间,是劳动定额对劳动量的标准,也是劳动定额工作的最终目的。为了可以用尽可能少的劳动消耗创造出尽可能多的社会所需求的财富,必须要采用合理的科学方法,制定合理的先进标准。才能在运输生产过程中拥有合理的分工和协调。想要提高劳动效率必须要用最少的劳动消耗,完成最大的工作量。为了避免人浮于事和工时上的浪费,需要通过对定额工作的研究,要不断加强扩大定额管理面,制定出各类职工的劳动定额,并测定出各劳动岗位的劳动强度和工作量,确定出各个环节正常生产或业务活动所需配备的各类人员数量,实现定岗定员,优化劳动力结构。这样既可保证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又可以做到人尽其才,时尽其效。

二、铁路企业劳动定额管理的现状

(一)管理观念落后

管理观念落后总共有两种原因,第一种是铁路企业基层站段不够重视劳动定额工作,由于铁路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有特殊性的,致使劳动定额工作受到很多管理者的忽视,专职定额人员的配备也受不到重视,并且在工作中的培养和教育投入的力度上也是落后,还有一些铁路桥段的群体作业认为劳动定额没有作用,不需要讲定额只需要完成工作就行。第二种是地铁正经过跨越式的发展的需要,而劳动定额的管理人员对掌握的定额知识也就相对落后和老化,欠缺了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的知识,所以必然会对劳动定额基础管理工作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

(二)部分定额标准不适应运输生产和改革发展的需要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使铁路运输生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第六次大提速,大量开发运用了新的技术和新的设备,这些为劳动效率和设备运用带来了很大安全程度。而大多数的劳动定额的制定还处于传统的管理阶段,而定额也会随着依照人的想法和欲望所改变,这样定出的劳动定额标准必然会跟形势发展有所不同,这样不仅浪费着人力、工时,还影响市场经济中铁路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

三、强化铁路企业劳动定额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劳动定额管理队伍素质

劳动定额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劳动定额的管理水平,只有加强对劳动定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这样就可以真正提高企业劳动定额管理水平的技术和管理。一是可以通过进行专业理论的培训和接受新知识来加强对劳动定额人员的提高。二是可以为了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对劳动定额人员提供外地实习机会,从而增加劳动定额人员对业务素质和传统观念的突破带来很大的提升。三是可以安排有责任心、素质高、工作扎实、熟练运输生产各岗位,并且懂管理有能力,有创新精神的人员从事劳动定额的管理工作。这样就可以为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带来很大的提高。

(二)提高对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思想的认识

劳动力的再生产范文第2篇

关键词:劳动经济学;经济发展;劳动关系;重要意义

一、前言

劳动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劳动关系与经济增长的科学,无论是在经济学领域还是在劳动关系研究领域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和突出作用。从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由于经济增速较快,经济增长与劳动关系出现了新的形势。要想在新形势下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就必须依托劳动关系理论,重点分析劳动经济学内涵,做好劳动经济学研究,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在增速和内容上都能满足实际需求。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应认真分析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劳动经济学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劳动经济学概述

从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来看,劳动经济学是研究劳动关系和经济发展相关内容的,对于我国而言,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力再生产,包括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来看,劳动经济学与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的联系,劳动力再生产的本质是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为此,我们应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解读劳动力再生产行为。在经济发展中,劳动力是保证生产持续进行的重要动力,只有把握劳动力利用原则,实现对劳动力的综合利用,并重视劳动力再生产,才能够达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目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劳动力再生产的概念应包括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这两方面内容。在劳动经济学中,劳动力再生产是重要的研究内容,同时也是重要的概念。为此,我们应对劳动力再生产的概念有全面的认识,应积极扩大劳动力再生产规模,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2)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包括劳动力资源的人口基础,劳动力的结构,劳动力供求的短期平衡和长期平衡。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是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才能提高劳动力供给,进而满足社会劳动力需求。在实体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是衡量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在相适应的条件下,经济发展就会快速增长。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会造成劳动力浪费,劳动力供不应求,会制约经济发展。所以,劳动力供给是保证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只有从劳动力资源入手,优化劳动力结构,保持劳动力供给在短期及长期都处于平衡状态,才能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3)劳动就业,包括就业的宏观经济目标和宏观社会目标,就业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就业与工资的关系,待业及其类型,就业前培训和就业后培训。目前劳动就业已经纳入了人力资源管理范畴,并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从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来看,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就是保增长促就业。劳动就业是劳动力在经济发展中的具体体现,劳动就业率是衡量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指标。劳动就业率高,则表明经济发展处于良性循环,整体经济增速也比较高。在劳动就业中,就业的宏观经济目标和宏观社会目标是劳动就业率的具体体现。在对劳动就业进行研究中,我们还要正确分析就业与工资的发展关系,并做好就业前培训和就业后培训,满足劳动就业需要。所以,在劳动经济学研究中,应认识到劳动就业的概念。(4)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包括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劳务市场及其管理,劳动力管理体制。在劳动经济学中,劳动力的宏观管理是重要的研究内容。在劳动力的宏观管理中,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是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重要保证。此外,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资源,需要建立专门的劳务市场对其进行管理,同时也需要配套的劳务市场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和引导。在目前劳动力资源的宏观管理中,建立适合劳动力发展的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从这一点来看,劳动力的宏观管理要想取得积极效果,管理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内容。

三、劳动经济学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我国,劳动关系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研究内容,还是我国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参考和重要研究内容。在当前,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都遭遇到两个严重的问题: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不断推进,所有国家和个人都将投身于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中去;另外一方面,世界范围所有的发展契机将惠及所有国家和个人。在这个大背景下,只有培养起自己本国的效率极高、技术过硬、研发能力强的劳动人才大军在能赢得世界范围内的人才争夺竞争。所以,研究当前劳动经济学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十分必要、十分重要。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来看,劳动经济学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学术概念,而是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一个重要理论支撑。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而言,劳动经济学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经济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支撑。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劳动经济学以其专业的学术特征,很好地诠释了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力的重要性,解释了劳动力对经济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考虑到劳动力资源的重要性及特殊性,劳动经济学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从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来看,劳动经济学在劳动力再生产、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劳动就业和劳动力的宏观管理等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和理论支撑,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之一。(2)劳动经济学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想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必须明确经济发展方向,找准经济增长点,并努力突破发展瓶颈。劳动经济学的出现,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使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对劳动力资源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将劳动力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由此可见,劳动经济学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必然联系,劳动经济学不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还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指引,保证我国经济能够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正确利用。(3)劳动经济学弥补了我国经济发展理论的空白。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来看,经济理论较多,涵盖了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其中劳动经济学由于对劳动力资源与经济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从而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从这一点来看,劳动经济学弥补了我国经济发展理论的空白,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们要认识到劳动经济学的作用,以及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将劳动经济学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明确劳动经济学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正确利用劳动经济学理论,促进经济发展。

四、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由于劳动经济学在劳动力再生产、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劳动就业和劳动力的宏观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引。为此,我们应明确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重点分析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1)劳动力是经济社会的基础。劳动经济的研究不仅仅是研究劳动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而是动态地研究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劳动行为之间的关系,系统研究具体到个人的劳动行为和经济行为。由此可见,劳动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劳动力资源与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对劳动力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准确概括,加深了对劳动力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认识。为此,我们应将劳动经济学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支撑,明确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经济学发展的重要意义,重点开展劳动经济学研究,满足经济发展需求,达到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目的。(2)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众所周知,生产劳动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人类社会形成的根本原因,生产劳动活动衍生出人类社会其他所有活动,是整个社会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决定因素。在劳动经济学研究中,将生产活动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对生产活动的认识从普通理论层面上升到了经济学层面,对经济活动实现了准确概括。所以,我们应将劳动经济学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和手段,认识到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加深对劳动经济学的理解,重视劳动经济学的作用。(3)劳动经济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对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十分重要,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积极意义,我们应将劳动经济学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来看待,加深对劳动经济学的了解,重视劳动经济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劳动经济学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使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4)劳动经济学对提高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劳动经济的研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发展最终是要服务于人民,研究劳动关系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切实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意义。从这一角度出发,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应对劳动经济学引起足够的重视,应将劳动经济学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理论,重点开展劳动经济学的研究,认识到劳动经济学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劳动经济学作为提高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手段,认识到劳动经济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五、结论

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过程中,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好成绩,在很多行业和很多领域内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令世人瞩目。当前我国劳动关系多样,较为复杂,系统研究劳动经济学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意义在当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袁伦渠,林原.劳动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J].中国流通经济,2011(06).

[2] 熊新发,陈玉杰.劳动科学研究的特征分析——基于学术界对《劳动合同法》争论的反思[J].现代管理科学,2011(06).

[3] 王露萱.论劳动关系的劳动经济学研究视角[J].商场现代化,2010(28).

[4] 闫威,陈长怀,韩美清.劳动经济学的实验研究方法[J].商业研究,2010(03).

劳动力的再生产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本原理;政治经济学;商榷

2007年版“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之一的《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概论》)已经于2007年秋季使用于高等学校2006级学生的教学。这套教材的出版和发行,凝聚了众多从事理论教学和研究专家的智慧和力量,确是一套高质量的理论教学教材。本人作为一名从事高校理论课教学的教师,本着使这套教材精益求精的目的,对《基本原理概论》中的有关教学内容提出自己的一管之见,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1.“资本循环是资本从一种形式出发,经过一系列形式的变化,又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运动。产业资本在循环过程中要经历三个不同的阶段,与此相联系的是资本依次执行三种不同的职能。第一阶段是购买阶段,即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购买阶段。它属于商品的流通过程。在这一阶段,产业资本执行的是货币资本的职能。”(《概论》143页)这里的问题是,处于产业资本循环第一阶段即购买阶段执行货币资本职能的货币是属于商品的流通过程还是资本的流通过程。如果说是处于商品的流通过程,从表面上来看,或者从形式上来说产业资本家付出货币,购买到的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与一般的商品流通过程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由于产业资本家用货币购买到的商品并非是一般的商品,因为除了购买到生产资料以外,它还购买到作为劳动力的特殊商品,正是由于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殊属性,即它是剩余价值的源泉,产业资本家才去购买,或者说产业资本家之所以去购买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正是看到它具备生产剩余价值的特殊能力或属性。因而,正是由于作为购买手段的货币购买到的商品的特殊性从而使这一流通过程与一般的商品流通过程区别开来,也就是说,这一流通过程属于形式上的商品流通过程,但从实质上来说它却是资本的流通过程。显而易见,教材中的表述是欠妥的。

2.“社会总产品在实物上得到替换,在价值上实现补偿,客观上就要求两大部类内部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和两大部类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既要保证简单再生产的实现,更要保证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概论》144页)这里的问题是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否扩大再生产比简单再生产具有更重要的地位,不然的话为什么会有“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既要保证简单再生产的实现,更要保证扩大再生产的实现”的说法呢?

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是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原理既适用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社会再生产,同样也适用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再生产。根据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的原理,简单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扩大再生产是简单再生产的发展和结果。只有首先满足简单再生产的要求,然后才能进行扩大再生产。联系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尽管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再生产其特征是扩大的再生产,但是,不管如何,不管在何种社会历史条件下,扩大再生产依赖于简单再生产,没有简单再生产,就根本谈不上扩大再生产,而不是相反,这是不可移易的客观规律。根据语言学的规定,语言是思维的外壳,语言是用来表达思想的,那么,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二者之间的关系用修辞结构来表达的话通常来说用并列结构就可以了,原因正如上述,一方面简单再生产比扩大再生产具有优先性,另一方面,在正常的社会条件下,扩大再生产是现代社会再生产的特征,二者各有自身存在的特征和意义,因而不能一般的说一个比另一个更重要。所以,教材中使用的“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既要保证简单再生产的实现,更要保证扩大再生产的实现”的“偏正结构”值得推敲。

3.下引内容紧接上文:“生产资料的生产既要满足本部类对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补偿,也要保证两大部类扩大生产规模后对追加生产资料的需求。消费资料的生产则既要满足两大部类劳动者的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也要满足扩大生产规模后对追加消费资料的需求。”(《概论》144页)按照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不论是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两大部类内部与两大部类之间存在三大交换关系,即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部类)内部的交换,第二部类(消费资料的生产部类)内部的交换和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第一部类生产的生产资料既要满足本部类对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补偿,同时也要满足第二部类对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补偿。当然,第二部类对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补偿是通过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即第一部类用自己部类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第二部类生产出来的消费资料相交换从而满足两大部类各自的需要的,即一方面第二部类在生产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得到了补偿,另一方面,第一部类通过出卖自己生产的生产资料交换回消费资料从而使得第一部类的工人和资本家的生活需要得以解决。通过上述的两大交换过程,可以使第一部类即生产资料的生产部类的简单再生产进行下去。至于第二部类消费资料的简单再生产以及两大部类的扩大再生产在上面的表述中已经涉及。当然,为了进一步揭示这一部分关于生产资料的简单再生产表述内容的缺憾,可以通过和第二部类即消费资料的生产部类的简单再生产的表述进行比较的方式能够对这一问题看的更清楚。撇开扩大再生产的因素,因为在教材的表述中,两大部类扩大再生产内容的表述是无可挑剔的。教材上对消费资料简单再生产的表述为“消费资料的生产则既要满足两大部类劳动者的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显然这是指消费资料的简单再生产,既然已经满足了两大部类对消费资料的需求,所以说教材上对消费资料简单再生产的表述同样是无可挑剔的。然而与此相对,教材上对生产资料简单再生产的表述为“生产资料的生产既要满足本部类对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补偿”,那么我们随之要问,第二部类即消费资料的生产部门在生产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如何补偿呢?没有第二部类的生产资料补偿,也就没有第二部类的简单再生产,没有第二部类的简单再生产,同样也就没有第一部类的简单再生产。这是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为我们揭示的基本原理。

劳动力的再生产范文第4篇

关键词:劳动者/劳动能力/劳动力产权/劳动者群体

正文:

人们的劳动行为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也消耗和消费了一定的劳动能力。正是这种人体自然力的支出,才把自然资料变成了财富。因此劳动行为得以发生的基本前提之一,是必须具备的劳动能力。而劳动者则是其劳动能力,进而也是其劳动行为的重要载体。离开了劳动者这一载体,劳动就无从谈起。因此,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分析劳动者的行为方式、劳动力产权形式,以及劳动能力的补偿等问题及其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这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内

涵的拓展及其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新变化是非常有帮助的。

一、劳动能力构成及其补偿

作为一个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否则,他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劳动行为,从而也不可能成为劳动者。劳动能力总是表现为劳动者的体力与脑力的总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多次指出,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不仅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他说:“我们把劳动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424页。)但长期以来却一直存在一种认识上的倾向,即把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往往偏重于理解为体力劳动,忽视脑力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进而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对立起来,并以此作为劳动者衡量的重要标志。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对人们的智力提出越来越高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从根本上纠正这一认识上的偏差

事实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表现为体力与脑力的总和,是由人类劳动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众所周知,人类只有以自己的劳动来改变自然界,获取各种物质资料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因此,人类劳动的基本特征就是以自己的目的为指向来进行的劳动,劳动的结果要服从于劳动的目的。这就需要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方面,要使自己的目的符合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另一方面,要使劳动的结果符合劳动开始之前就已确定的目的。如果不能满足这两方面条件,就会造成劳动的浪费。可见,即使在最原始的劳动形态下,只要这种劳动行为是有目的指向性的,那么大量的体力劳动中总伴着一部分脑力劳动的支付。这也就是说,“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190页。),人们的劳动行为必然是脑力与体力的共同支付。作为劳动行为的人体自然

力,其体力与脑力是不可分的,共同构成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如果人为地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割裂开来,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劳动的基本特征。

对于劳动能力构成之一的体力,人们了解得比较清楚。这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的智力因素,不仅包括劳动者的文化专业知识、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度等,而且也包括劳动者的知、情、意等社会科学知识及能力,如劳动者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心理品格和创造性道德人格等。对于前者,人们比较认同;对于后者,往往被忽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条件下,劳动者的知、情、意等社会科学知识及能力对其智力发挥有着重大意义,与生产经营管理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例如企业文化、团队精神、公共关系、营销心理术等,都是这方面智力因素的客观要求及实际应用。因此,上述两方面的智力因素是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有机组合,并已成为现代劳动者必须具备的重要劳动能力。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能力得以消耗,其能量转化为新的使用价值。但这种劳动能力的耗费必须得到补偿,否则劳动能力就要萎缩甚至消失,从而劳动过程就得不到延续和发展。这种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也就是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过程。一般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劳动能力的简单再生产,即只是恢复并维持原有劳动能力水平;二是劳动能力的扩大再生产,即在恢复原有劳动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得以进一步提高。从短期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有可能处于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状态,或在某种特定生产方式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只是维持在必要生活的最低限度,从而总体上属于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类型。但从长期来讲,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必定趋于扩大再生产的状态,或从一般意义上讲,劳动能力耗费补偿总体上属于扩大再生产类型。因为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是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相对应的,并且是相互作用的。社会

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而劳动能力的不断提高,则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劳动能力是体力与脑力的总和,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也包括两个方面,即体力的补偿和脑力的补偿。这种补偿是通过劳动者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来实现的。特别是作为科学技术劳动者和经营管理劳动者,其劳动耗费的补偿更需要精神产品。而且,正如上面所讲到的,劳动者的智力因素不仅包括文化专业知识、劳动技能及熟练程序,还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心理品格和创造性道德人格,因此用于补偿和扩大劳动者脑力耗费的精神产品,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知识,也包括社会科学知识。由于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是通过劳动者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来实现的,而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则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因此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是其劳动能力耗费补偿的基本前提,同时也决定了劳动能力耗费补偿水平的可能性边界。在劳动能力耗费的补偿中,我们要区别体力耗费补偿与脑力耗费补偿的不同点。劳动者体力耗费的补偿,主要是保持和增强其体能。由于体能的增强是有限度的,而且劳动者超过一定年龄后其体能处于自然下降状态,增强其体能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空间并不大,所以体力耗费的补偿基本上以体力恢复为主。如果撇开挥霍浪费等非正常因素,那么正常的体力耗费补偿总是相对有限的。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主要是保持和增强其智能。由于脑力耗费并不损失其智力,所以在这当中其智能的维持是次要的,更多的是其智能增强的问题。与

体能增强相比,智能增强的潜力及其空间是极大的,而且随着劳动者的年龄增大和知识积累增多,其智能增强呈加速度状态。因此,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基本上以智力积累为主。从体力与脑力耗费补偿的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到,所谓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主要体现在劳动者脑力耗费的补偿即使其智能不断增强上,从而劳动能力的提高也主要体现在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上。因此,过去我们实行

“重积累、轻消费;重生产,轻生活”的发展战略,对劳动者实行低收入、低消费政策,在客观上形成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耗费补偿不足,特别是抑制了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导致劳动者整体素质水平不高。这种负面效应在经济活动中充分表现出来,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先进技术的广泛运用。这是值得我们深刻总结的历史教训。

二、劳动能力的变化及其表现形式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劳动的具体内容及属性的不断变化,与此相适应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随之变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差异性。

在以小生产的产品经济以特征的传统生产状态下,当时大多数人是直接应用劳动资料进行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主要体现在体力的大小上,智力仅表现为经验性的技艺,基本属于体力型的劳动者。在以大机器生产体系为特征的近代生产力状态下,其劳动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体力型比重日见下降,智力型比重逐步增大,尽管有经验和技艺的劳动者仍占一定比重,但接受教育以掌握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必要。工业经济时代,劳动力成本的作用显著,产业主体的素质要求还不高,产业主体数量庞大,从事一线生产的蓝领工人多于从事管理的白领人员。在以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技术为特征的现代生产力状态下,社会生产力中的智力成分正在变成社会经济领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力成本作用越来越低,对产业主体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正如比尔·盖茨所说的,在新的企业组织中,工人不再是机器里的零部件,而是全部生产流程中的智能化组成部分。钢板焊接工人现在必须懂得一些代数和几何知识以便从计算机设计图纸中计算出焊接角度;水处理公司给装配线工人培训数学和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测量技术;新的数字化相片洗印机要求服务人员了解计算机和互联网,而不仅仅是会熟使用螺丝刀。大多数人员都从事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处理与分配的活动,其劳动能力水平主要体现在具有专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上,其智力型比重居主导地位,体力型比重处于从属地位,并且白领人数远远超过蓝领人数。彼得·德鲁克在《后资本社会》一书中指出:我们在正处在知识发展时代,这时最基本的经济资源不是资产、自然资源,而将是知识。知识分子将在知识年代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

由此可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发生着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1)劳动力中智力因素的作用逐渐提高,体力因素的作用逐渐下降。有关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的比例,在机械化初期阶段是9∶1,在半机械化半自动化阶段为6∶1,在自动化条件下两者之比为1∶9。(2)智力因中现代专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作用不断上升,传统经验成规和劳动技能的作用不断下降。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估计,在先进的工业社会里,有80%的新工作需要高科技知识人员。(3)专业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的“老化”过程与“更新”过程不断加快,从而智能增强速度不断趋于加快。这种劳动能力的变化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互动关系。在生产力较低下的发展阶段,非人力资源(尤其是土地或资金)为生产中最稀缺资源,其贡献很高,劳动者主要为简单劳动力,以体力劳动为主,智力含量低,因而人力资源在要素配置中的地位不高,其贡献率很低,而且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其贡献率增长也非常缓慢。由于社会劳动产出量有限,劳动力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也相对较低。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社会劳动产出量迅速增大,劳动力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相应提高,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程度大有提高,从而使生产质量明显改善,工作中需要层次也急剧升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知识存量的充分发挥、积极性的调动已经有了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人力资源贡献率迅速提高。与此同时,由于货币市场效率提高,非人力资源稀缺性降低,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比重下降,最后终于达到人力资源贡献等于非人力资源贡献率的临界点。此时,开始把人力资源看作一种生产要素,并围绕提高该要素的使用效率来展开企业各项管理活动。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到,知识、信息、智力日益成为核心要素资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此时全社会经济系统中的知识存量由缓慢变动而进入剧烈变动时期,人作为知识的创造者及不可分割的载体便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源贡献率开始明显高于非人力资源贡献率,从而人力资源的发掘方式出现了革命性的转变。随着全社会劳动者素质的普遍提高,劳动者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地位将日益上升。与此相适应,劳动耗费的平均补偿水平将趋于上升,人力资源投资与开发费用将不断增大。由于知识是人脑创造的产物,知识的本质是创新,因此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就成为这一阶段人本管理的核心,人的价值从来没有像今天得到这样高的荣誉与物质的承认。

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展示一组统计数字,表明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是不同的。平均统计结果为: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可以使生产率提高43%,中学为108%,大学为300%。这充分表明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劳动者的素质、文化程度有明显的相关关系。正因为如此。日本经济企划厅2000年6月发表的亚洲经济年度报告《亚洲经济发展与IT革命》中指出的:“有能力的、具备复杂知识和智力的人力资本对于实现新经济的持续繁荣是关键的。积累知识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部分。”当然在这种劳动能力变化与社会生产发展的互动关系中,专业化分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片面发展,一些人成为体力劳动者,另一些人成为脑力劳动者,大多数人只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门技能、经验和知识。但从总体上讲,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趋于不断提高的。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特别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随着技术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化与扩大,对复合型人才

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将会把劳动能力的全面提高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这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劳动能力变化的必然趋势。

三、劳动者知识化发展趋势

劳动过程,既是劳动力把自然资源变为财富的过程,也是劳动力与科学知识相结合,实现知识积累和创造的过程。科学技术知识和劳动力联系在一起,不但能把随着在生产资源和劳动力上的旧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而且还能创造新的价值。因为真正的科学知识不是简单地从前人或他人那里移植过来的模仿性知识,而是在实践中有所发明创造的创新知识。以这样的创新知识来指导生产,一定能创造出一个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化世界来。历史上人类文明的每一个进步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都是依赖于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中所获得的科学知识的进步。因此,随着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附加值是由智力而非体力创造出来,劳动能力耗费越来越依赖于智能,与此相适应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明显表现出劳动者智能增强及其加速度发展的特征,呈现出劳动者知识化的发展趋势。最近30年来,美国企业生产一直呈上升趋势,始终保持全球第一,其工人人数占劳动人口的比例却呈递减趋势,由过去的33%降低到17%左右,据估计2010年工人人数将只有12%,2020年进一步降低到2%。目前,美国约80%的就业人员从事的不是生产物品的工作,而是运输物品、处理和制造信息、或者为人们提供服务的工作。自1996年以来,商品生产和批发部门失去的几乎所有工作岗位都被办公室工作岗位的增加所抵消了,80%的新职业是由知识密集型部门创造的。

表11998年美国私人部门的就业,按部门分解

全部就业总人数(万人)10120

服务业份额(%)79.2

制造业份额(%)18.3

采矿业和农业份额(%)2.5

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SurveyofCurrentBusiness》2000年1月号,D-35页。

另外,即使都在知识密集型部门,其就业人员的分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80年代新兴产业大发展时期,高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但是近年来,这种状况发生了改变,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开始下降,产值增长速度变缓,高技术服务业大幅增长。高技术产业结构重心开始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据统计,美国在1988—1996年期间,28个R&D密集的高技术产业就业人数增加了40.2万人,增加幅度为4.9%,但是其中的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59.9万人,减少幅度达10.4%,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份额从原来的69.6%下降到59.5%,减少了近10个百分点。与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数大幅度下降相反,高技术服务就业人数却呈大幅上升趋势,在1988~1996年期间,仅在计算机数据处理、管理及公共关系等四个R&D密集的高技术服务业,就新增就业机会105.6万个,增长速度达到45.6%,是高技术产业整体增长速度的10倍。由于高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服务业就业人数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份额从1988年的28%增加到1996年的39%,高技术服务业占服务业总体的比重从9.5%上升到10.2%改变了原来高技术产业由制造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也使服务业从劳动密集型转入到技术密集型、信息密集型的新发展时期。

因此,美国企业管理专家彼特·德鲁克认为,继产业工人之后,将出现一个“知识工人”的新阶层。劳动者知识化发展趋势,不仅在于宏观层面知识资源投入的增多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大,以及产业结构高度化带来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大规模发展所提出的客观要求,更在于微观层面上知识成为各行各业生产活动的关键,致使所有企业立足于知识资本的积累、增值和实现的本质要求。在强大的竞争压力和技术革新速度日益加快的情况下,不断缩短的产品生命周期使市场的领先者都一直受到威胁。同时,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也加大了创新的压力。因为顾客不仅希望得到最新的产品,还希望以最低

价格得到最好产品。这就带来了高质量与低成本的双重压力。然而,有了知识,企业就可以确定多变的市场需求,甚至在顾客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需求之前就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为了做到这一点,市场的领先者需要深入了解自己所能提供的服务,还要了解市场将购买什么样的服务。因此无论从卖方还是从买方的角度考虑,知识都是关键因素。

由于企业的竞争地位将取决于它利用自己知识的效率以及掌握新知识的速度,这就要求企业运用知识管理把分散的个人知识转化为企业的知识资产,以便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中采取行动,赢得竞争优势。而企业知识资产的形成,则是以企业员工所具有的各种技能与知识为基础的。如果企业员工不具备各种技能与知识,不具有知识创造的能力,企业的知识资产就无法形成。因为知识是个人思想中经验、探索、价值观和认识框架的总和。尽管可以在企业组织流程、日常工作和网络(有时在文件档案)中表现或包含知识,但知识离开了个人的头脑就无法产生。知识从来没有完全地脱离人的影响。它形成于人自身知识的原始积累,并通过个人对新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而产生。从这一点上讲,企业的知识资本运营离不开劳动者的知识化。而对于劳动者来讲,不管其具体工作性质如何,都要求其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知识行为。为此,知识型劳动者成为决定生产和管理运作的主体。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为了实现生产力发展的跨越,势必要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同掌握、运用和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用先进科技改造和提高国民经济。在此过程中,劳动者知识化的需求将越来越迫切,从而全面提高劳动者以及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术和创造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为我们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必须履行的第一要务。

四、劳动力产权:性质、形式与权能结构

作为劳动行为主体的劳动者,其自身具有的劳动能力并不单纯仅仅是生理学的范畴,更本质的是经济范畴。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中,对劳动力产权进行了深刻的研究。马克思认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法权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为此,马克思对劳动力产权关系的研究更注重于社会性和历史性。从生理角度看,劳动能力只是存在于劳动者身体之中,两者是合而不分的。劳动者既是劳动力的担负者,又是其本身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劳动力产权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的生理关系。然而,劳动力产权关系本质上是经济关系的体现,是与经济关系的性质紧密相联的,不能脱离经济关系孤立地、抽象地考察劳动力产权,否则就会滑向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虚构的劳动力产权。这是因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一样,也是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这种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的分配形式、结合形式和所有权形式,都反映了经济关系的性质。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产权关系表现为劳动力市场中的法权关系,买卖双方均须承认双方都拥有所有权,并根据各自的所有权支配自己的东西。这种特定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而“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劳动力产权关系作为一种法权关系,是社会整体结构中的上层建筑,它与社会生产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劳动力产权关系变动和发展的根源在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其中最根本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

革。

在现实中,劳动力产权是一种权利的组合,包括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这组权利既可统一也可分离。劳动力产权权能结构就是指构成劳动力产权总体的不同权项的状况及其组合分离形式。劳动力产权权能的统一,即各项权能都属于同一个主体,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属于劳动者自身。也就是,劳动者既占有劳动力的实现条件——生产资料,又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其典型形式是个劳动者,如独立的农民或小手工业者用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财产和劳动力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管理权和收益权都归作为劳动者自身。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均属于他人,并且连劳动者本身也不属于自己。这时由于劳动力产权的各项权能都属于他人,也不存在分离的问题。其典型形式就是奴隶制度下奴隶劳动力的他人所有权。

劳动力产权权能的分离,即各项权能分属不同主体,为不同的主体所行使权利,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在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劳动力产权权能的分离,表现得尤为明显。劳动者拥有自身劳动力的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而他必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也就丧失了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但工人出卖自己劳动力只是在一定时限内,并在让渡时不放弃他对于劳动力的所有权,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只是“劳动力的暂时使用权”和“暂时支配权。”

然而,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劳动力产权的权能结构也发生了某些变化。随着技术发展的方向从大型化、高速化及大批量生产的“大型技术”转变为多样化、节省资源和综合多种技术等方面,对于从事创造“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的人来说,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其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价值观念。例如,图案设计家所使用的桌子和制图工具、摄影家的照像机、编制电子计算机软件所需要的小型电子计算机等生产资料,其价值并不贵,任何个人都可以买得起,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则是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价值观念。而这些东西正是同劳动力本身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其本人才能使用,他人是无法使用的。因此,这部分人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者。随着整个社会从事创造“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的人的逐渐增多,那么自从产业革命以来持续多年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离将会改变,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一体化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现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产权关系依然存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劳动力产权关系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劳动者与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所反映的不同劳动力产权关系。当劳动者与公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具有双重性,即劳动力产权既属于劳动者本身,也归于社会所有。当劳动者与私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形式为本人所有权和他人支配权。当劳动者与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相结合时,其劳动力产权完全属于劳动者本身。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些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与劳动力产权多元化有密切关系。例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以合伙制为基础)、自由职业人员的劳动力产权,均属于劳动者所有与自主关系;而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及其工人、私营企业受雇人员等的劳动力产权形式,则为本人所有权和他人支配权。在现实中,由于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因此其劳动力产权关系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者群体

劳动力的再生产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把社会分工看成“总体工人”不能忽略生产关系这个条件。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不可能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服务劳动本身不是商品,也不创造价值。亚·斯密按“苏格兰方式”理解劳动的物化,有草率的缺点,也有合理的内核。

我国理论界有的观点为了论证服务也创造价值,认为:“首先,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极大提高,使创造价值的劳动呈现日益分解的趋势……原来由单个工人独立完成的劳动,现在分解为‘总体工人’的共同进行的劳动,由此,创造价值的劳动也就由‘总体工人’的劳动共同构成……并且,这种多样化劳动的发展逐渐突破了物质生产领域,把一些非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劳动者也纳人了‘总体工人’的范围,从而他们的劳动也具有了创造价值的属性。”川这就是说,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创造价值的原因是:其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极大提高;其二,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成为“总体工人”的组成部分。然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从社会方面看,只是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使以新兴科技为生产力的产业、行业、企业发展起来;至于“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极大提高”,从社会方面看,也就是社会分工的依赖关系大大增强。这些都没有超出马克思的社会分工的范畴。从企业的“总体工人”方面看,“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极大提高”使企业“总体工人”的人员结构和结合方式在质和量上都发展了,但也没有超出马克思的企业“总体工人”的范畴。“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极大提高”,可以促进社会分工变为企业的内部分工,比如,跨国公司兼并其他企业将其作为自己的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商品买卖不是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商品买卖关系,而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种控制形式),也可以使企业的内部分工变为社会分工,比如子公司从跨国公司中独立出来。但这同样没有超出马克思所阐述的社会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的相互关系规律。上述理论界的观点“把一些非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劳动者也纳人了‘总体工人’的范围”,这要么是把社会分工纳人企业内部分工的“总体工人”之中,要么是把社会分工本身看成“总体工人”。然而这两种情况要实现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不能只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极大提高”这种生产力的条件,它还必须具备生产关系的条件。马克思阐述了这个生产关系的条件:“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内部的分工,尽管有许多相似点和联系,但二者不仅有程度上的差别,而且有本质的区别。” “社会内部的分工以不同劳动部门的产品的买卖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内部各局部劳动之间的联系,以不同的劳动力出卖给同一个资本家,而这个资本家把它们作为一个结合劳动力来使用为媒介。” “工场手工业分工以生产资料积聚在一个资本家手中为前提;社会分工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中间为前提。”冈因此,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要纳入物质生产领域的企业“总体工人”范围,他们就必须和物质生产领域的企业的联系不以商品买卖为媒介,而以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物质生产领域的企业的资本所有者为媒介,否则就不能是物质生产领域的企业的“总体工人”。再说,即使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物质生产领域的企业的资本所有者,他们也不能成为该企业创造价值的“总体工人”,因为马克思的“总体工人”范畴是指参加“直接生产过程”的“总体工人”,而他们仍不是“直接生产过程”的参加者,如:企业雇用的作为法律顾问的律师、购销人员、记账会计、经理的秘书、电话服务员、保安、门卫等,更不用说企业的独立董事了。同样,如果要把整个社会分工看成是一个“总体工人”,那就必须取消作为社会分工的各企业之间的商品买卖的联系,把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积聚在一个所有者手中,否则也不能成为“总体工人”。可见,上述理论界的观点忽略了马克思指出的社会分工和企业的“总体工人”的本质区别。

上述理论界的观点还认为:“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社会财富和商品的存在形式也日益多样化,从而价值存在的形式当然也呈现多样化。……无论是在物质生产领域,还是在精神生产领域,只要是创造了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劳动都应该纳人创造价值的范畴。”是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社会财富、商品存在形式,从而价值存在形式多样化,但这种“多样化”仍然是马克思所概括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困。因此,要说明什么劳动创造价值或不创造价值,应从单个商品的分析开始,从而应用“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来说明,而不能从商品或价值存在形式的“多样化”作为分析的开始,并以此来直接说明。

上述理论界观点认为:“再次,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劳动力这一要素的要求越来越高,从而为实现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只要是为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这一要素的劳动,也都应该是属于创造价值的范围。”社会经济对劳动力的要求会高到什么程度,实现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内容会多到多大范围,马克思早已论述过:“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 “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不仅为当时的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发展所证明,而且为现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劳动力的发展所证实。马克思认为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对劳动力的要求是劳动力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内容就是劳动力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内容。恐怕没有比这对劳动力的要求更高和对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有更多的内容了。但是马克思认为教育不创造价值,认为为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而进行的服务劳动不创造价值。

为了论证服务创造价值,理论界还有的观点认为:“由于服务的劳动对象是被服务者,因此服务劳动凝固在人身上,劳务就是物化在人身上的服务劳动。”“现代服务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主要不是体现在物质商品中,而是主要凝结在非物质形态的服务商品中;主要不是以实物形式的使用价值作为其价值的物质担负物,而是以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作为其价值的物质担负物。”“服务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由维持他们的生活或者说由他们生产出来所必需的生产费用来决定。

首先,服务劳动并不会凝固或物化在被服务者身上。从服务的具体劳动来看,它在训练、保持和改变被服务者的劳动能力或形态的同时直接被服务者消费掉。从服务的抽象劳动来看,由于在服务劳动进行的同时被服务者对该劳动进行直接消费,因此,同一服务的抽象劳动也不会凝固或物化在被服务者身上。

其次,不管服务如何现代化,如:教师不用粉笔而用多媒体教学,医生不用笔而用电脑开处方,服务劳动都不可能以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作为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为“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就是服务的具体劳动的现在进行时,同时,同一服务的抽象劳动也处在运动形式中,所以,抽象劳动不可能形成价值,从而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也就不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如果认为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那就等于说活的抽象劳动本身是价值。然而,马克思说,劳动……本身没有价值。

再次,“服务的价值”与“服务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服务的价值”是指服务劳动者的劳动力本身所包含的物化形式的价值,而不是指“服务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关于服务的价值,马克思说:“正如亚·斯密所指出的,这不妨碍这些非生产劳动者的服务的价值,是由并且可以由决定生产劳动者的价值的同样方法(或类似方法)来决定,这就是说,由维持他们的生活或者说把他们生产出来所必需的生产费用来决定。”这就是说,服务的价值是服务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而不是服务劳动者创造出的新价值。马克思认为服务是不创造价值的,“他们不生产商品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商品本身从来不是直接的消费对象”。

近年,我国理论界有的观点常引用马克思的这段话:“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由此,引用者便认为:其一,服务本身是商品;其二,服务也创造价值。笔者认为,这两点理解是不符合马克思这段话原意的。

首先,服务本身不能直接是商品。因马克思这段话中的“服务”是指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活劳动;这种活劳动不是像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那样去生产物质性的商品,而是直接用活劳动进行服务(虽然有的服务也生产物质性的产品,但不是商品),而活劳动本身不能是价值。马克思所说的服务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包含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指提供服务的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另一种含义是指服务价格,就像原始土地没有价值而有价格从而不是商品而称之为商品一样。马克思指出,服务有两种形式:一是劳动与收入直接交换,称做个人服务;二是劳动与资本直接交换,称做生产资本的服务。个人服务的交换价值就是提供服务者的劳动力价值—“以服务直接同收人交换的劳动者,绝大部分就只提供个人服务,他们中间只有极小部分(例如厨师、女裁缝、缝补工等)生产物质的使用价值。”“正如亚·斯密所指出的,这不妨碍这些非生产劳动者的服务的价值,是由并且可以由决定生产劳动者的价值的同样方法(或类似方法)来决定,这就是说,由维持他们的生活或者说把他们生产出来所必需的生产费用来决定。”而生产资本的服务的交换价值就是服务价格;这种服务价格一般是由物质生产领域里的资本雇佣的生产劳动者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下所创造的v+m(假定价格等于价值,下同)来决定的(假定上述这两种服务的生产资料都是由用收人购买服务的顾客提供的,这不会改变服务报酬的决定规律。下同)。当然,不管是提供个人服务,还是提供生产资本的服务的劳动力都是指能大量再生产的劳动力;不能大量再生产的劳动力所提供的服务的报酬是由供求关系直接决定的。

其次,服务不创造价值。不管是个人服务,还是生产资本的服务,向顾客提供的都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因而不创造价值。马克思说:但是对买者来说,这些服务只是使用价值,只是他借以消费自己收人的对象。马克思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服务不创造价值。一种是顾客用收入购买女厨师的劳动,即请女厨师到家里烹调肉食等等。这种服务的劳动也物化在物质产品即肉食中,但一般不构成价值;只是由于顾客不中意这些肉食等偶然原因,才可能将其卖出而成为商品;但这种可能性是偶然的东西,不是顾客购买女厨师服务的目的,不是顾客为了消费自己的收人,因此必须把这种可能性排除,才能把握服务的实质。马克思说:“如果女厨师为我烹调肉食等等,我购买女厨师的劳动,不是为了把这个劳动当作一般劳动来获取剩余价值,而是为了把它当作这种特定的具体劳动来使用;那末,在这种情况下,她的劳动就是非生产的,虽然这种劳动也固定在物质产品中,而且同样可能成为(从结果来看)可以出卖的商品,就象它对饭店老板来说确实是商品一样。可是,这里仍然有重大的差别(实质上的差别):女厨师并不补偿我(私人)用以支付她的基金。因为我购买她的劳动,不是把它作为构成价值的要素,而完全是为了它的使用价值。她的劳动不补偿我用以支付她的基金,即不补偿我给她的工资,这就好比我在饭店里吃的一顿午餐本身,不能使我再购买和吃一顿相同的午餐一样。”如果女厨师提供的是个人服务,那么,顾客支付给她的服务的报酬是她的劳动力的价值,虽然她得到的工资所包含的劳动量比她创造的物质产品这种使用价值上所固定的劳动量少。如果女厨师提供的是生产资本的服务,那顾客支付给她的服务价格一般就由她在她的老板的店里所生产的同类同量的肉食商品中她所创造的v+m来决定。

另一个例子是,“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的,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的服务(只要他是‘产业上必要的’或有用的)、医生的服务(只要他能保护健康,保持一切价值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购买这些服务,也就是购买提供可以出卖的商品等等,即提供劳动能力本身来代替自己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人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或再生产费用,。如果医生和教师所提供的是个人服务,那么,“很明显,医生和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用来支付他们报酬的基金,尽管他们的劳动加人一般说来是创造一切价值的那个基金的生产费用,即加人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如果教师和医生是向顾客的收人提供生产资本的服务,那么其服务价格一般就由资本在物质生产领域中所雇佣的类似的复杂劳动者在相等或相似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下所创造的v+m来决定。

为了论证服务也创造价值,理论界有的观点引用下面一段话:“但是,对劳动的物化等等,不应当像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指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商品代表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或货币。于是引用者得出结论:没有生产出物质性的使用价值的服务,也能创造价值,因为不应当像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劳动的物化,价值的存在是与商品的物质性的使用价值毫无关系的。笔者认为,这种理解不符合马克思对亚。斯密这段批评的原意。

亚·斯密的“苏格兰方式”的缺点是什么呢?马克思指出:“亚·斯密的缺点只是多少过于草率地把劳动的物化理解为劳动固定在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中。但是,这在他那里是次要的事情,只是表达不当。”斯密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是像制造业工人那样,“……劳动固定和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而这个对象或商品在劳动结束后,至少还存在若干时候。而不创造价值的劳动是像家仆的劳动那样,“劳动不固定或不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他的服务通常一经提供随即消失,很少留下某种痕迹或某种以后能够用来取得同量服务的价值”。马克思针对斯密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应“留下某种痕迹”这种“只是多少过于草率的”的理解,指出:“使商品产生出来的那种具体劳动,在商品上可能不留任何痕迹。在这里,马克思首先指出具体劳动是“使商品产生出来的”,即创造出物质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来的具体劳动;其次指出在该种“商品”上具体劳动可能不留痕迹,即不留“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但劳动仍可物化为价值。这似乎是一个矛盾:具体劳动既要生产出物质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又不留痕迹。为此,马克思举了两个例子进行说明。

第一个例子是生产商品的农业劳动。“例如小麦、公牛等等商品所取得的形式,虽然也是人类劳动的产品,而且是一代一代传下来、一代一代补充的劳动的产品,但这一点在产品上是看不出来的”。代代相传的农业的具体劳动并没有在商品小麦、公牛上留下代代具体劳动的痕迹,至少从商品的外形上肉眼不容易看出来。农业的具体劳动在创造出物质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时候,没有在该商品上留下当代农业具体劳动的痕迹—这就是既生产物质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又不留痕迹相统一的具体劳动。可见,劳动没有留下“痕迹”,并不是说没有留下物质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把劳动没有留下“痕迹”,理解为劳动创造价值不需要具体劳动创造物质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所举的生产商品的农业劳动的例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