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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092-01
在当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环境侵权事件频繁发生的背景下,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上。
一、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目的与意义
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对于环境保护事业运用自己的法律心理、思想和知识来指导自身行为的认知,是其依据对环境保护认识水平和认知程度而调整自身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生态之间相互关系的意识领域的活动。
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生力军,在毕业后各行各业的工作中都能起到广泛的表率作用,他们的一言一行会对周围的群体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因此,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环境保护行为的发展,加强对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培育,是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的工程。
二、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
替代转化理论和共生进化理论是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基础。替代转化理论将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互相联系、目不可分的整体,在这一整体中,人类社会与神态环境之间无时不处发生着能量的转化和传递,当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处于平衡状态时,相互需求相互制约,二者之间是和谐统一的状态,双方都可以继续生存发展,这也正是共生进化理论所揭示的道理,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并非对立征服关系,而是将其当做人类社会生存与进化不可缺少的共生单元,与人类利益息息相关。
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接受者,是环境保护中非常重要的一只力量,在高校加强大学生的环境法律素质教育,培育大学生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则显得非常必要,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之间共生共荣的关系,人类自身的科学发展离不开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自然环境的健康发展为人类生存提供更好的生命孕育环境。
三、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现状令人堪忧,在高校环境法律教育中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大学生环境法律教育方式单一,高校重视程度不够。在目前高校开设的有关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培育的课程中,大多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生态伦理教育等内容结合在一起,没有单独的开设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方面的课程,而且,采用的教学方式多为传统的灌输式教育,目的仅在于应付考试,而非实实在在地提高环保知识和认知,以对大学生的行为产生指导作用,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环境保护知识。
其次,缺乏环境法律实践和职业训练。环境保护能力的提高需要环境保护的实践,环境法律教育忽视了对环境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训练的培养。在实践中,大学生普遍缺乏实际运用能力,只是单纯地硬搬、硬套法律条文,缺乏对案件的具体情形全面的分析,因此,在环境法律教育中应该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法律职业训练,提高实践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为更好的加强对大学生环境保护法律意识的培养,需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第一,深化环境法律教育课程的改革,提高对环境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
面对当前高校教育中对环境法律教育重视不足的现状,必须采取相措施使环境法律教育受到学校、教师及学生的重视。为了提高大学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就必须增强环境法律课程的教育,深化改革,拓宽法学选修课的门类和范围、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学生都产生对于环境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使学生从理性的和感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特别是环境保护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更加全面的把握和深刻的理解,从而使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得到更大的提高。
第二,增加环境法律职业训练,提高大学生环境保护实践能力。
对于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培育,应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更多组织学生进行与环境法律有关的活动。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定位,制定符合本校学生的环境法律教课程,注重课本知识教育的同时,高校更应该组织多种多样的与提高环境法律意识相关的活动,如组织学生旁听法院有关环境保护的案例审判、增加学生“模拟法庭”的组织举办、在环境保护日进行多种方式的宣传、环保法律知识的问答、举办环境保护相关讲座和培训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提供学生在律所、环保局等机构的实践机会,增加大学生对于环境保护的切身体会,提升环境保护的能力。
第三,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学生参与环保活动,规范环境法律行为。
高校应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在校园活动中,可以组织社团活动,在社会实际中,积极参见民间环保组织和政府环保组织的多种活动,开阔视野,将环境法律课程中学习到的知识有效应用到环境保护的实践当中,并深化对于环境环保事业的认识,提升应对环境问题的能力,规范环境法律行为,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利雅.论生态主义法律价值观的确立[J].学术探索,2005(02).
关键词 门诊注射室 法律意识 防范对策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11.231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医院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普及,患者及家属的法律意识和自身权益意识再不断增强,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种医疗纠纷案例不断出现,因此,以法保护自己成为护理人员不可忽视的问题。由于门诊注射室是接待和处理病人的主要窗口,其特点是病人流动量大、病种多,而护理人员与病人接触时间较短,在这种特定的环境时间内,要使病人得到方便、省时治疗、满意而归,更需要每一位护士必须懂法和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只有了解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问题,认真履行职责,才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下面就门诊注射室工作中潜在性法律问题的原因分析如下。
潜在原因
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护理人员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在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前,很多护理人员都认为法律问题跟他们毫不相干,也不沾边,也不知道护理人员有什么权利与义务,更不用讲护理人员如何运用法律来自我保护。很多护理人员都认为门诊注射室病人的流动量大,接触时间较短,患者来去匆匆,觉得没有什么话可说,或许患者明天就不用来了。正是这种疏忽或大意,往往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导致医疗的纠纷。
护理观念落后:目前还有相当部分护理人员素质水平未达到标准,面对强大的竞争力,有点儿力不从心。服务意识薄弱,态度生硬,面无表情,甚至有些护理人员面对患者及家属有疑问时,表现出轻慢和不屑一顾的神情,造成他人的反感;有时护理人员工作量大,事情繁多,无心多做解释;或是护理人员没有转变服务观念,主动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差,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理不睬,导致有的护理人员与病人发生正面的冲突,给医院或护理人员本身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护理技术操作存在不规范:护理技术操作中未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贪图一时为快,在输液和注射时,也未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引起了严重不良后果。如果护士反复为患者穿刺,会引起病人的心理焦虑和不满,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防范措施
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要经常组织全科护理人员反复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掌握法律本身对医护人员和对患者保护的合法权利,明确护理人员在医疗护理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增强护理人员职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强法律意识的防范思想。根据患者所需的护理项目,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家属或患者提供简单易行的护理技能指导。同时还要规范护理行为,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以防范医疗护理的纠纷。如果一旦发生医疗护理纠纷,必须时刻都要保持头脑冷静,耐心倾听病人的倾诉,多作解释,尽量化解矛盾。在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的同时,要详细的记录事件的全部经过,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改变护理观念,注重人文关怀:随着医学的进步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大量引进与开展,以及护理职能的拓宽和护士角色的多元化,对护理人员专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护士要适应新形势下的职业需要,就必须不断评估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学习需求,不断吸取新知识,主动接受终身教育,扩展知识面,使其具备合格的专业能力,保证护理工作的安全。要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做好人文氛围。在视觉上,房间环境要舒适、干净、整齐、安全,房间内要摆放少量的鲜花,在墙壁上挂上艺术画、绿色饰物,安置空调、电视机、彩色宣传画等,强调人文环境,给病人建立一个温馨的治疗空间。同时要主动接待和关心病人,向患者多做与疾病有关的解释和说明,推行护理工作文明服务用语及禁语。在感觉上,室内的温度要适宜、清洁无异味,尽量营造一种家庭气氛,增加生活气息,缓解患者的紧张和陌生情绪。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负责制。我们把整个注射室分为三部分:①肌注室;②静脉穿刺区;③配药室。护理人员要实行循环排班,全面负责制。对肌注、静滴的病人,要及时做好相应室区的指引工作,张贴注射室须知和告知制度。患者做各种注射时,除了特殊医嘱外,尽量不要空腹。需做药物过敏实验的患者,在试皮后20分钟及注射后30分钟期间,请勿离开注射室。为病人注射前,应常规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以确保用药的安全。在接病人注射单和药物时,应与病人当面检查数量和质量,严格查对门诊病历及医嘱与注射单的药物名称,查看剂量用法是否相符。建立治疗登记本,确保有章可循。落实人查对签名制度,即过医嘱者、配药者、执行者。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加强查对工作的全面落实。在工作中要加强技术操作训练,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流程,力求一次穿刺成功,做到穿刺准确、操作规范、服务周到,给病人留下较好的深刻印象。
讨 论
通过我们有意识、有目标地强化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以及风险意识,使我们清楚地知道了护患利益是紧紧相连的,工作中维护病人的利益,就等于保护了自己的利益。由于医院门诊护理工作的特殊性表现在语言、行为、接待、时间、环节等方面,如果护理人员稍有疏忽和怠慢的现象,就可能发生护患之间的纠纷与差错。为此,我们必须做好预见性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差错纠纷的发生。目前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护理人员要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法律观念,做到学法、执法、懂法、守法,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保护病人和进行自我保护。
参考文献
1 叶贞.基层医院门诊注射室纠纷与差错预防措施探讨.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4):65.
关键词:临床带教;护理;法律意识
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护理学具有严密的理论性与极强的技术性[1]。伴随着社会的快速进步,公众的健康意识与维权意识逐步增强。这对护理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然而,护理学属于一门年轻的学科,不少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尚有待完善,护理人员的数量与素质也不尽如意,难免会出现护理差错与过失。本文从护理临床带教的角度加以阐述,以期培养护生的法律意识,为他们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
1护理临床带教中易造成护理纠纷的原因
1.1带教老师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 一些带教老师只重视带教工作,认为只要护生学好相关理论知识,掌握基本护理操作技能即可,而忽视了患者的感受与权利。这表现为三点:①部分老师对患者不热情,加上心理学知识相对缺乏,因而与患者不能有效沟通,容易让患者产生抵触情绪;②部分教师在临床带教过程中未事先获得患者的同意,并且态度生硬,患者会心生不满,觉得自己被当成了试验品;③个别教师不注意带教的方式方法,在病房内直接批评护生或当场指出操作中的问题[2]。患者听在耳里,记在心里,日后一旦疗效不好或出现感染,便认为这是护士操作有误造成的,进而引起护理纠纷。
1.2护生缺乏法律意识 大部分护生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习惯以自我为中心,在处理问题时不会换位思考,极少顾及到他人的感受。护生在校学习时很少有机会学习法律知识,加上有的医院管理人员简单的认为实习生出现差错问题应由带教老师负全责。因此,实习期间也放松了对护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在实习过程中自己也不注意从法律层面来对待自己从事的护理工作,说话做事不严谨,极易造成护患纠纷。还有部分护生自以为对医院环境比较熟悉,护理操作也比较熟练,自己可独立完成一些护理工作。因此,在未征得教师同意,擅自独立完成一些护理工作,导致差错事件。
2重视对临床带教老师法律意识的培养
2.1强化法制观念,进一步规范带教行为 护理部要经常组织临床护理带教老师参与法律方面的培训活动,重点学习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患者享有的合法权益,明白护患关系也具有法律关系,同样,护理带教工作也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同时,定期组织学习典型医疗纠纷案例,最好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讲师,逐步增强带教人员的法制观念,自觉做到依法从事护理服务,让带教行为更规范。
2.2加强交流沟通,构建良好的护患关系 良好的护患关系是避免护患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带教老师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充分起到表率作用。在开展带教操作前,带教老师必须事先和患者进行沟通,用温和的语言与和蔼的态度向患者介绍护生,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以充分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
2.3增强"以患者为中心"的带教观念 带教老师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在整个带教过程中必须做到"放手不放眼"。可采用因人而异的方式指导护生,并为她们提供各种临床实践机会,同时,要加强对护生的监督与检查,便于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避免引起严重的后果[3]。另外,临近实习末期,很多护生担心就业问题,思想包袱很重,也易引起责任性差错事故。对此,带教老师要多关心护生,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想,并给予心理疏导与鼓励。
2.4重视带教监管工作,确保带教质量 护理部、临床总带教、各大科总带教定期对带教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同时,定期组织护生对带教老师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根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激励,以增强带教老师的责任心,促使带教质量的提升。
3加强对护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3.1开设专门的法律课 新一届护生要进行临床实习前,可由学校或护理部组织护生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4]。要让护生明白在实习阶段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或监督下方可实施护理操作。擅自独立操作并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明白患者依法享有以下权利: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获得休息与免除部分社会责任权等。
3.2抓好职业道德教育 在临床护理中,带教老师要以身作则,当好护生的榜样。向护生讲解如何根据患者的诉求给予有针对性、人性化的护理与关怀,要始终坚持"耐心、爱心、细心"的护理服务原则,用自己的言行来感染护生,让她们对护理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从而能认真履行行业规范,做到以患者为中心。
3.3将法制教育贯穿于整个带教过程中 在进行护理操作前,先告知护生若不按规程操作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起她们的思想重视。同时,告知护生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均是长期的实践经验积累的结果,必须养成规范操作的良好的工作习惯[5]。在实习过程中带教老师要善于观察,仔细分析,及时找到护生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风险,并培养她们诚实的品格,告诉她们出现差错要及时报告,不可欺上瞒下,避免失去最佳的补救时机而酿成严重后果。针对已出现的差错行为,带教老师要与护生一起研究,共同分析错误原因,并探讨解决对策以及预防办法。这样能让护生在实习过程中注意用法律来衡量、约束自己的护理行为,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
4结论
总之,加强对带教老师与护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护理操作原则与相关法律法规。这是最大限度防范临床护理带教中出现差错事故的关键所在,也是降低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高丽华,胡洁,周桂萍.临床护理带教中增强护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09,7(12):282.
[2]任炜,崔峰.护理专业临床实习情况调查及干预方法研究[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医学版,2009,34(5):67-70.
[3]姜凤平.加强法律意识教育 提高护理带教质量[J].湖北中医学院学报,2009,11(6):71.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意识 必要性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包括个体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以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对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等。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在高校建设和谐校园,也同样离不开依法治校。大学生是中国社会未来的主体,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和后备队,只有懂法、守法、用法,才能适应社会和时展的需要。健全的法律意识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树立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校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表现
(一)不懂法而犯法,大学生违法犯罪问题日趋严重。
法律知识是塑造个体法律意识的前提,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普遍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很大一部分违法犯罪的学生大多数法律知识贫乏。一些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非常不在乎,认为法律离自己很遥远。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作了一项调查,表明大学生犯罪问题已呈现上升趋势。1965年,大学生犯罪率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有些网络和媒体甚至用“血溅象牙塔”来概括现在越演越烈的大学生犯罪事件。由于中学阶段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教育,造成一些学生进入大学依然存在“法律真空”,加上自我控制力和约束力不强,很容易便触犯法律。
(二)对“权”、“法”认识的偏差,用法意识不强。
当代大学生对法律只是停留在感性认识上,缺乏深入的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匮乏滞后。当关系到自身利益时,由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差,但维权意识强,所以在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上又往往不够合理适当,走极端甚至违反法律。还有些同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遇到纠纷“尽可能息事宁人”、“私下解决为好”。由于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不少大学生认为在当今的社会“存在的即是真理”,只有利益才是最终的目标,缺乏基本的大学生处事原则和道德。据报道,重庆市大学生中有30%的人不及时归还贷款,复旦大学图书馆一年中就有300多本图书因被学生撕毁而无法使用,近些年大学毕业生不负责任的毁约现象和跳槽现象也越来越多。
(三)不懂法而不知维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薄弱。
据杭州高校的调查表明,有52%―71%的青年大学生把个性和自由定位为反规则、破坏规则,对不如意的规则态度是“不合作”,而不是采取正当途径促进其变革。[1]有的大学生对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感到茫然,甚至存在怯懦、惧怕和怀疑心理。有的学生不清楚法律诉讼的程序,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往往束手无策,极少数学生认为“法律解决不了问题,不如自己的拳头管用”,采用报复式的非法手段来讨回“公道”。有的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打工以后拿不到工钱,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外出购物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吃“哑巴亏”,类似的新闻屡见报端。从2004年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案件,到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付成励“举刀弑师”,都充分说明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此外,还有蔓延的大学生非法同居现象,大学女生非婚怀孕,以及大学生贩卖等现象。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注重《法律基础》课的革新强化法制教育。
教育者应首先受教育,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修养是增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为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提供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源于其不知法,知法才能懂法,才能守法。《法律基础》课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要达到既掌握法律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通过传授法律知识,帮助大学生确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学会用法律知识、法律观念去看待社会问题。在进行《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案例教学和现场观摩法庭庭审,结合学生专业的特点,侧重相关的法律知识教学,使法能贴近大学生活。
(二)创建法制校园文化,营造健康的学校环境,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用法制观念指导高等院校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校园文化可以为大学生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参与选择的余地较大。学生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有选择性地参与一些有趣的法律实践活动。同时,学校也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文化设施开展与法律教育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使之与课堂教学相辅相成,取长补短。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召开法学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表演法制文艺节目,开展法学沙龙,探讨、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和重点,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和影响力。
(三)高度重视社会环境的影响,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法制环境。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外部大环境的影响,要培养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就必须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特别是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至关重要。大众传媒要以正确的舆论去鼓舞人,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硕果,进一步端正整个社会的风气,尽可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普法教育,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对于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和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诊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净化社会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培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拓宽法律教育渠道,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普法宣传实践环节。
进一步拓宽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培养的渠道,满足大学生多层次的需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培养的针对性,联系法制建设的实际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学生法律教育的新形式。课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走出去”指大学生走出校门去旁听法庭审判、访问监狱、参观法制展览等;“请进来”是指请司法部门的同志给学生作报告。将社会热点、疑难案例介绍给学生,提高他们对社会法制现状的关注,引起学生对法律的共鸣。针对性地解决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学生自我法律思考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
(五)将法律知识内化为学生的素质,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养教育。
大学生守法、知法是其成长的需要,法律意识是思想领域的范畴,有其固有的心理形成机制,高等院校在育人过程中要依据大学生的认知规律因势利导地予以培育。法律理想的形成不但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也要以加强人文素养来促进。引导大学生用现代的人文理念去理解法律的内涵,使大学生的价值观与法律价值一致,塑造大学生坚持正义和忠于法律的美德。重视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进而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以及我国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对大学生的素质需求从精英型转向应用型,在这个过程中,构建大学生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势在必行。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担负着祖国建设的神圣使命,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林恺.亟待走出误区的高校法制教育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浅析[J].社科纵横,2008,(3).
[2]李宏飞.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探新[J].思想教育研究,2003,(3).
[3]杨胜玲,赵云芬.论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4]陈新开.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4-597X(2007)10-0052-03
【摘要】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新的医疗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病人保护自己就医权力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对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医疗护理安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医患、护患纠纷也较前有所增加,其中因护理带教所引发的护理纠纷也时有发生。因此我们护理人员不仅自身要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同时在护理带教中,除了要对护生进行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技术的指导及理论知识的灌输外,还要注重培养和强化护生的法律意识,以提高带教中的安全行为,使护生实习顺利完成。
【关键词】护理带教;护生;法律意识;强化
Nurses in the guidance and teaching to strengthen protects the fresh legal consciousness method brief analysis
Hao Hong
【Abstract】Along with the medical system reform,new medical law laws and regulations appearing,as well as the people law consciousness enhancement,the patient protects oneself goes see a doctor authority legal consciousness also unceasingly to strengthen,to the medical care grade of service,medical care safe all set a higher request. In recent years the medical trouble,protected the trouble dispute also comparatively front to have the increase,because nursed nurses the dispute which the guidance and teaching initiated also sometimes occurred. Therefore our nursing staff not only own must unceasingly strengthen the legal consciousness,simultaneously in nurses in the guidance and teaching,besides must to protect lives carries on the foundation to nurse the operation and the faculty nurses the technology the instruction and theory knowledge instilling into,but also must pay great attention to raises and strengthens protects the fresh legal consciousness,enhances in the guidance and teaching the security behavior,causes to protect lives the practice smoothly to complete.
【Key word】Nurses the guidance and teaching; Protects lives; Legal consciousness; Strengthening
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新的医疗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病人保护自己就医权力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对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医疗护理安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医患、护患纠纷也较前有所增加,其中因护理带教所引发的护理纠纷也时有发生。
由于护理行为的直接对象是人,护理工作的性质和特殊地位也决定了强化护理工作中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为了防范和减少差错事故、护患纠纷的发生,我们护理人员不仅自身要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来规范护理行为和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在护理带教中,除了要对护生进行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技术的指导及理论知识的灌输外,还要注重培养和强化护生的法律意识,以提高带教中的安全行为,使护生实习顺利完成。
1 强化护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1.1 培养高素质的护理人员。实习阶段是护生非常重要的“塑型期”,带教老师有责任帮助护生树立良好的职业素质及掌握熟练的职能。只有强化护生法律意识,才能使护生言行谨慎,工作细致、耐心,为病人提供周到、科学、严谨的护理服务[1]。这是护理专业的内在要求,也为其今后适应临床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1.2 确保临床护理质量。通过临床的带教使护生的法律知识增加、法律意识增强。在实际工作中能主动将各种制度和职责当作法律意义的义务去履行,从而确保护理质量,防范、减少差错事故和护患纠纷的发生。
2 护理带教中强化护生法律意识的方法
2.1 带教老师对自身双重身份的正确认识。带教老师应明确认识到护士职业的双重身份,首先是一名护士,时刻要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第一位,法律的责任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一名教师,对学生负责,进行言传身教,因此学生必须在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各项护理技术操作,不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不同于别的教师的身份,那就是护理工作所服务的对象是人,护生的一言一行关系到病人的生命与安康。
2.2 帮助护生明确受法律保护病人的各项权益。病人来院就医,可享有下列权利: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求偿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病人有权复印病历等。指导护生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认识病人享有的权利,并从病人的角度去努力维护好病人的权利和利益。比如,病人入院时及住院期间给予入院宣教及有关病情治疗、用药、预防、康复等方面的健康指导,使病人掌握了相关的医学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是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获取知识权的具体表现。对老年病人或躁动不安的病人使用护栏防止病人坠床就是保护病人安全权的具体措施。
3 严格专人带教,坚持“放手不放眼”
3.1 按临床带教要求,必须实施专人带教,一个老师只带一个学生,并对所带学生的一言一行负责。严格遵守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坚持“放手不放眼”,是每一位带教老师应遵循的原则。带教老师要让护生明确自己的法律身份,根据法律规定,护生只有在执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才能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否则其行为将被认为是侵权行为[2]。据报道,护生在实习中、后期出现差错占实差错的93%[3],主要原因就是在实习中、后期,护生的操作水平渐渐提高,感觉自己有了一定的临床护理操作能力,擅自执行医嘱或进行各种治疗性操作,使护理差错的隐患大大增加。
3.2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良好护患关系的建立,可以使病人更愿意配合护理带教工作,有效减少带教中的护患纠纷。在进行护理带教操作前,老师应对护生的操作能力进行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并与护生共同分析在此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同时也要与病人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说明护理带教的意义,一旦护生操作失败,立即向病人表示歉意,并由带教老师来完成该项操作,以免增加病人的痛苦和对护生的排斥、反感,带教老师不要当着病人及家属的面对护生操作的不足提出批评、指责,也不要在病人床前讲理、讨论病情,以免引起病人及家属的误解,成为日后投诉和纠纷的诱因。
3 指导护生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
病历是病人住院期间疾病诊治的法律依据,而护理文书是病历不可缺少的一部份,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护理文书的书写是护理实习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带教老师有责任指导护生正确书写各项护理文书,如体温单的绘制、医嘱的执行、危重、手术病人的监护记录等等,尤其要让护生掌握护理记录的重点是对病人病情的观察、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后采取的治疗护理措施、病情的改善情况等,护理记录的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不得涂改和仿造。虽然护生书写的文书不归入病历,但护生通过对病人的病情细致观察后一点一滴的记录及不断的修改,更加明确了护理文书的法律效用及法律意识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4 带教中贯穿法律知识的讲解
4.1 带教中由护生引起的护理差错、纠纷主要由两大方面的原因引起,一是由于护生操作技术差或服务态度差,二是由于责任心不强,未能严格履行三查七对等制度。带教老师可以结合实际,讲解临床常见的潜在法律问题,尤其是由护生引起的护理差错、纠纷的典型案例,让护生接受教育,提高警惕。
4.2 向护生说明精湛而娴熟的操作技术的法律意义。如果护士静脉穿刺技术不熟练影响护理质量,或不会使用先进的抢救设备,在抢救病人时就会延误最佳抢救时机,影响抢救效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引起病人或家属的不满而引发护患纠纷。
4.3 培养护生实事求是的报告意识。护生在临床操作中,一旦发生失误,不论问题大小,轻重都要立即报告带教老师或护士长,不隐瞒情节,以便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把不良后果缩小到最低限度。
5 小结
实习阶段是护生从教室走向病房,从一名单纯的学生转变为临床护士的过渡阶段,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此期间,老师的一举一动都将成为护生学习的表率,所以带教老师应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重视自身和护生双方面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和带教中安全行为,实现自我保护,并为将来的临床护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勾宝华.加强实习护生法律意识下的思考.中华护理杂志,2004,39(2):154,155
[2] 柯爱红、魏林娜、林素兰.加强护生临床实习管理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06,9.29(6) 556-557
[3] 崔炎.护理学基础[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