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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我局于2020年9月3日收到《南宁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南审行审报〔2020〕1号),该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存在总体预算支出率未达标及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两个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68项问题: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一)问题具体表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全年部门预算指标总额为720.18万元,实际预算支出金额为331.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支出执行率为46.09%,预算支出率未达到全年90%以上的标准。
(二)问题产生原因:2019年我局全年安排市本级财政经费364.04万元,年底支出318.76万元,支出率为87.56%。2019年7月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统一部署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19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由于中央下拨资金占我局2019年整体资金比重较大,造成我局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19年度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1.7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二、第189项问题: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
(一)问题具体表现:2019年南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南财社201号)”预算指标总额为3561400元,当年实际支出131418元,结余3429982元,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
(二)问题产生原因:2019年7月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19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19年度该专项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6.0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支持配合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审计、督导、巡视等监督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类问题整改,实现市医保机关财经管理良性运行。
[关键词]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 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竣工决算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最终价格,是作为建设单位财务部门汇总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竣工决算审计,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内容
1、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对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相关文件、批复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或公司相关法律或规定的要求。
2、招标投标情况
根据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对招投标的充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
3、物资供应管理情况
检查与物资供应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订货渠道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标准以上的设备、材料采购是否经过了招投标;物资供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情况。
4、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
检查建设资金的来源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检查建设成本的归集、分配是否恰当准确,有无混淆不同项目成本界限的情况;有无混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界限情况;建设期间的或有收入的处理情况。
5、合同管理
检查合同签订的充分性;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合同的严密性。
6、工程造价
审查工程结算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计价核算是否正确、合规;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是否真实有效,手续是否完备;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准确。
二、竣工决算审计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1、做好项目审计前的调查
通过ERP等信息系统可以即时查询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情况、安装工程费及待摊投资的支付情况等等。规范的审前调查有利于编制竣工决算审计方案,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很有帮助。
2、将一线勘察贯穿项目现场审计全过程
送达与就地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所采用的常用方式。虽然送达审计具有可以减少作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但也存在工程现场、工程变更状况、材料使用情况不能及时检查、对照,易给正确计算审计结果造成困难的弊端。因此,审计组坚持一线审计工作法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注意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内容是否真实有效,手续是否完备。检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是否有相应的实物工程量;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是否有甲乙双方及监理方的签字。二是要通过现场抽查、实物盘点的方式来验证交付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可靠性,将实际盘点数与交付竣工决算报表数进行比较。
3、加强竣工项目物资管理情况审计
检查建设项目中的物资采购的渠道和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其询价、比价、申购、审批程序是否完整合规。特别是要核对采购的物资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求,一是要看工程质量及试运行情况,二是看库存有没有因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闲置浪费的物资,或因多采购而造成的浪费损失。
4、严把审计结果控制关
由于整个审计过程及前期全部工作都要通过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来体现,所以审计底稿和报告阶段的控制尤为重要。一是审计人员要对审计单位提出的有异议的审计证据进行核实,对确实错误或偏差的要重新取证。二是要严格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主审必须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审查审计工作底稿所反映的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所引用的法规名称、文号和具体条款三要素是否齐全,所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有力、有助于审计发现和建议,以及是否经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确认。三是审计底稿复核后,连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须再提交审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应通知审计人员予以补充取证。
5、抓好竣工项目审计反馈整改工作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为做好20**年度企业(含集体企业和境外企业,下同)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决算报表全面完整和真实可靠,现就做好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财政局、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境外企业,应加大报表审核和汇总工作的组织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一)及时安排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内部工作分工协调,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报表工作有条不紊,按时完成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加大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和考核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报表审核工作的各级次负责制度,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层层考核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表数据质量。
(三)强化会计决算报表的审计工作。充分重视社会中介机构在报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认真执行我局和财政部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中介机构的资质和工作规范,强调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合法性与严肃性。
(四)认真做好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分析工作。在完成报表的汇总工作后,各区县财政局、各企业要及时对所属企业、单位决算报表工作进行总结,做好企业运行效益情况的分析工作。
二、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的有关要求
各区县、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报表编制和审计的文件规定,加强报表数据质量控制,认真审核报表填报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以及增减变动的合理性等。确保会计决算报表达到以下要求:
(一)填报方法规范准确。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报表编制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参数逐级逐户录入,按规定方法进行合并或汇总,并保证报表的树型结构级数据库结构规范、清晰。
(二)上报数据真实完整。确保所属企业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完整上报年度决算报表,各项数据符合企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合理,不重不漏,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三)相关指标衔接可比。注意检查合并或汇总数据与基础录入数据的互相衔接。认真审核表内和表间勾稽关系,做好数据有效性检查,及时核实有关重点指标,排除异常数据的出现。
(四)报表上报及时完整。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全面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及相关材料,上报的汇总报表必须手续齐备,行文正规明确,报表与软盘数据一致,金额单位准确无误,严禁越级调整下级企业和单位的报表数据。
三、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全市验审工作注意事项
市财政局对全市市属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验审工作计划从20**年3月10日开始截止到3月19日集中完成(具体安排附后),各区县财政局决算汇审时间为3月23日至26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财政局、各企业应提前做好全市验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携带手续齐备的上报资料参加验审。
(一)完成本地区、本企业的审核工作。参照《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参考表》的工作流程进行质量控制。
(二)按照财政部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的内容准备好上报材料。具体包括报表和编报说明(财务状况说明书),企业处一份,主管处室一份。市属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等,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还应当同时分别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或帐务调整意见或者年度会计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将以上材料分别按类别装订成册,有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区县财政机关应当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附报总体审核意见;计算机介质的合并或汇总数据及基础数据、编制说明(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三)审核报表重点指标及户数与2002年相比的增减变动情况。分析企业户数增加减少的原因,填写《20**年主要指标变动表》),打印并上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填写财统[20**]2号文规定的《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并附电子文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建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和国有资产完整,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府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建设项目实现必审制。市审计局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政府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或审核)监督。审计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阶段审计、不定期审计或跟踪审计等方式进行。对工期较短、投资较小的单项工程可只实行工程结算审计。未经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计的项目不得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市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将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预算、招标文件(完整的资料)、施工合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单项或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初步验收)等资料在形成后一周内抄送市审计局。
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政府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审核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审计。
二、政府建设项目在初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向市审计局申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后进行。
三、政府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工程施工图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施工中发生的设计、施工变更情况;
(三)工程量的计量情况;
(四)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定额套用情况;
(五)工程取费情况;
(六)材料实际使用情况;
(七)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情况;
(八)其他事项。
四、政府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建设项目执行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经济合同制、项目监理制等制度的情况;
(二)设计内容的变更、概算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四)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情况;
(六)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管理、使用情况;
(七)项目是否按规定计提和缴纳国家税费;
(八)项目的设计、监理情况及费用收取的合法性;
(九)项目施工和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十)其他事项。
五、政府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及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
(二)建设收入情况;
(三)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情况;
(四)交付使用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五)项目尾工工程投资情况;
(六)竣工决算情况;
(七)投资效益情况;
(八)其他事项。
六、程序合法、管理规范的一般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局从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特殊项目如规模特大、工程极其复杂、单位工程较多的,审计时间酌情约定。
七、市审计局实施审计后,应出具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预算执行或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市审计局应当在进一步核实后,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或做出不予采纳的说明。
八、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发现问题需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依据,并抄送有关单位。
九、市审计局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同时要对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市审计局在实施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中,遇特殊情况、特殊问题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或组织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协助实施。
十一、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专项经费,由审计局提出经费预算,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综合财政预算,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十二、市审计局要严格加强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管理,严格依法审计。根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特点,市审计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与其核减率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办法由"市规范津补贴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十三、符合有关规定设立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内审的重点要放到事前咨询和事中把关。
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十四、建设单位、招标办要将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建设项目管理中有关涉及到甲乙双方权力、义务、自律的规定(要求)转换成招标文件、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写进招标文件和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合同。
十五、政府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工作,认真履行有关义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由市审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对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违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可以通报或者公布有关情况,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写进有关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存入责任人的人事、廉政档案。
十七、对于审计中发现有下列问题的,由市审计局出具审计建议书,提出处理、处罚或进一步查处意见,或依照有关程序,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经批准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二)未按相关规定要求依法组织招投标的;
(三)建设单位未及时将市政府关于本市政府建设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要求转化为有关条款写进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造成审计监督明显被动、或损失的;
(四)擅自修正招标文件的;
(五)违反实事求是原则,与施工单位签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单等结算依据的;
(六)擅自决定修正暂定价,造成工程结算价格明显偏高的;
(七)未经规定程序审批,项目决算超过项目概算10%或500万元以上的;
(八)建设单位违规多预付工程进度款,造成审计、结算被动,或资金流失的;
(九)建设单位将应送市审计局审计的政府建设项目,送中介机构审核,或未经审计局审计擅自结算工程款的;
(十)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申请审计局安排审计,或申请审计局审计后,经审计局催交审计资料仍不完整、及时报送审计资料的;
(十一)有关管理部门违规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明显被动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或财政资金损失的。
十八、监察和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政府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积极协助审计局加强政府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认真对待审计建议书或移送处理建议书,并按照规定书面向审计局反馈其建议或移送的处理结果。
十九、为了促使施工企业依法施工,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结算编制水平,抑制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达到10%以上的,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编制该工程结算书的造价人员所在的行业组织,纳入该工程造价人员职业档案,由行业组织实现自律;
(二)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达到15%以上的,对施工单位实行超过15%以上部分核减额10%的惩处,以示自律。对施工单位的该项惩处资金,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工程款时扣抵;
【关键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措施
一、引言
竣工决算审计是竣工验收前的重要环节,主要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状况和工程建设情况加以反映,体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支出,对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价值核定,可确保工程顺利竣工。竣工环节的财务决算是监督工程竣工决算的经济效益,保障其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效手段,能起到正确评价投资收益,提高决算质量等促进作用。
二、相关概念综述
工程竣工决算是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过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多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由法人根据工程收支情况,进行计算并编制反映该项工程在建设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经济文件,是该项工程的全面经济反映。工程竣工决算包括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算报表、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分析四个部分。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审计机构对工程竣工的财务决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监督的过程。通过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展开,确认该项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资金结余情况等,并将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最终确认资产投资及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工程竣工环节的财务审计工作不仅可帮助建设单位减少违规现象,还可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三、_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注意事项
第一,必须确保审计人员的专业性。由于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周期较长、投资成本费多类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判断能力,锁定审计重点,以此保障财务决算工作要达到的效果。第二,关注收集整理项目前期资料,对工程是否满足审计的条件进行确认,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合法合规,工程验收环节是否满足规定等。第三,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体现工程投资的真实度。第四,审计人员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并进一步核实,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沟通时,需注意记录、取证,确保审计评价准确真实。第五,审计人员有必要到工程现场进行盘点,以保障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具体审计程序
1.充分的审前调查
审前调查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基础,充分的审前调查有助于选择合适的项目负责人,能降低审计风险,也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审前调查的方式很多,包括与被审计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通过网络搜查该项目有否有特殊报道等等。
2.审核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工程竣工的财务决算审计主要针对的是审批手续、概算、合同履行情况等,确保该项资料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对于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的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水保评价报告、环保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文物调查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等。(2)投资计划,资金计划下达文件等资料。(3)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占用耕地林地批准文件、施工许可文件、质量监督手续、项目开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质量监督报告、环境和消防单项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清单或工程竣工报告等。(4)招投标资料,如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5)设计图纸的会审和设计图纸的变更记录,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图的现场设计变更情况。(6)业主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及中介机构等签订的合同。(7)项目法人资格申报批准文件、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岗位职责、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务管理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等。(8)工程财务的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资产盘点和移交情况等。
3.清理账目及合同,编制工作底稿
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建设单位都不能依据《基本建设会计师制度》专户专账规范的对项目进行账务管理,因此审计人员要加强对投资成本的审核,避免多记或者漏记投资成本。(1)关注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健全,这决定了工程项目的审计风险。建设单位支付过程审批手续健全,能发挥内控制度的制衡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投资成本的真实程度。(2)逐笔清理项目支出,审查会计凭证,审核每张票据的真实性,编制账面清理表,是审计工作最基础、最原始的工作底稿。(3)清理所有工程相关的合同,根据合同,明确投资成本的金额及类型,编制合同类工作底稿。(4)审减待摊投资中不合理的支出,测算待摊投资中建设管理费、业务招待费所占的比例是否合规合法。(5)根据合同约定及工程师审定的工程结算定案表,审定各科目余额,编制工作底稿。
4.审定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审计报告
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建设单位财务人员不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的能力,往往审计人员需要代替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1)根据上述工作底稿中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资金平衡表,检查调整分录是否准确。(2)根据资金平衡表编制竣工决算套表,在合同类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整理出该项目债权债务的情况。(3)在上述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审计报告,对工程项目进行客观的审计评价,真实的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