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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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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工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撰写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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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根据省、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___》(__安监〔__〕___号)要求,__月份,我局___开展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现将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强化工作的___部署:

一是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的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___条行政街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立即___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相关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处置的能力。

二是制定实施工作方案,__月__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___》,指导协调全区11间加油站、125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二、突出重点,___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为确保应急周演练活动取得实效,我局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先后三次___开展全区性的应急演练。

__月__日开展了“__区__年长裕加油站意外泄露事故应急处置室内推演”,演练由周文锐局长任总指挥,分设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模拟我区长裕加油站发生意外泄漏事故后,我局接报、响应、___协调、现场处置的全过程,提高了全局上下应急响应速度,收效明显。

__月__日,派出___名执法人员,参加__区“双盲”应急演练,对建筑施工工地___进行应急处置,因响应迅速、准备充分、装备齐全、职责清晰、协同到位,受到区领导高度赞扬。

__月__日,在__加油站___开展了越秀区安全生产月应急周预案演练活动,演练的项目是油品泄漏事故。当油品泄漏事故发生后,我区应急系统立即启动,各应急救援小组各负其责,迅速将在油品泄漏污染区内的车辆以及其它物品撤离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电源;对现场已经跑、冒的油品进行堵截,利用沙土吸食等方法控制,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避免引发次生灾害,并对泄漏的油品进行必要的回收,对吸油物品及油迹进行了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新的污染;最后,检查周围地面是否有残油及其它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做好防范措施,整个演练紧张而有续地进行,圆满完成了应急预案演练任务。同时,我局还进一步抓好辖区内成品油加油站的场外演练工作,___全区___家加油站分别开展了一次现场演练。

三、加强宣传,强化备案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应急预案处置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根据__区商贸业发达的特点,不断创新形式,多方联系企业商家,在__路步行街、__广场等商业区LED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应急处置安全宣传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__月__日,___公安、建设、交警等___个单位在团一大广场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进场参与群众达到___多人次。___全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在辖内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分会场,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单位共派发各类宣传单张、资料___多份、张贴宣传图画、标语___多张,极大地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做到办理程序内容“一次性告知”,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热情服务企业,目前已经完成和受理企业应急预案备案___起。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提高了我局处置较大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的能力,进一步细化了不同事故级别、不同行业,包括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依靠科技,创新管理的原则,继续强化应急处置软硬件配备,探索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办法,为建设平安__、幸福__作出新的贡献。

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范文2

根据《___开展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___》(__市安监___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在全市质监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活动。现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___措施到位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___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落实,我局于__月__日印发了《___开展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___》(__质监办__x号),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___领导,设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对全市质监系统安全生产月的安全整治重点进行认___署,使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开始就步入了有___、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轨道,同时还要求局下属各单位相应做到___机构、思想认识、防范措施、工作责任“四到位”。由于___有力、措施到位,全市质监系统及所监管的工作未出现安全事故。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职工会、讲座、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___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国务___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__决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消防法》、《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职工的安全理念。结合我局监管的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在被监管企业中广泛开展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

安全生产月期间,在临街显眼位置悬挂了“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宣传标语,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__月__日,机关___名职工参加了市安监局___的第__个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__月__日,___人员参加了“科技之光”安全生产天府行宣传活动。

三、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两个安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月期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对监管中发现反复出现问题的,加大了检验频次,缩短周期,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加大对本地区重点、农村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对大米、酱油、醋、肉制品、饮料、奶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二是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三是加强了对各个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对涉及到可能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特别是“六一”儿童节期间儿童食品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大了整改力度。对落实整改不力、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长期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企业,加大了查处力度。五是___开展了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切入点,一是围绕__天然气净化厂、__第二化肥厂(___万吨合成氨项目)等天然气开发项目和__铁路工程、__电厂等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制发了《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包装物、容器事故处置预案》,专项整治活动中,以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及液化气体、永久气体充装站为整治范围,以落实充装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和装卸行为、严防超装行为、提高充装站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运行的安全为整治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___余人次,对全市的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进行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充装单位___个,承压汽车罐车___辆。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在用c气瓶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cng气瓶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加大对城镇燃气市场的监管,会同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严格规范和整顿,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五是保障重大节日安全。

特别是“六一”期间,针对__市人民公园游乐设施节前搬迁到凤凰山公园的现状,在分管副局长的带领下,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游乐设施___现场,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的___情况;召开业主大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注意事项;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安全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督促___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六一”前完成___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做到专人专管,持证上岗。

__月__日,市质监局、__区质监局出动特种设备执法人员___人在凤凰山游乐场现场值守,督促使用单位、业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保证设备安全、良好运行。确保了广大少年儿童玩得开心、放心。此举受到社会各界和在场儿童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围绕五个重点,整治安全隐患

主要抓好了防洪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五个重点,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一)防洪安全。

在__月份的抗洪抢险工作中,我们坚持了“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___领导。

及时调整成立了局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及时启动了抗洪抢险《预案》确保全市质监系统抗洪抢险工作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

加大了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防洪度汛安全工作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坚决整改,确保汛期安全。

三是加强汛期值班。

在洪灾期间,进一步强调值班制度,坚持了___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职工通讯工具___小时开启,保持信息和联络畅通,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反应,沉着应对。

四是加强安全转移。

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对职工的家庭居住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对居住在河边,有可能受到洪水侵袭的___位职工,帮助他们及时转移,做好抗洪抢险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了洪灾期间各个单位、每位职工无事故、无损失。

(二)交通安全。

一是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出车。

二是抓好了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行和管理,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并做好行车记录,确保了行车安全。

(三)消防安全。

一是开展了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___职工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单位、职工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是加强了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天然气管道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的进行了排查,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三是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了灭火器、灭火器箱等消防器材,加强了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源,遏制火势蔓延。

(四)防盗安全。

一是加强机关值班制度,落实了办公室人员的防盗安全责任,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

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设备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安全无虞。

(五)人身安全。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职工的人身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外出旅游、执法检查时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执法检查中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和外出旅游中的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事故。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质监系统营造出了“人人___安全,人人___生命”的良好氛围,增强了职工的安全责任心,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达到了预期效果,这也为以后开展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工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机构、应急工作组、专家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2.2应急领导机构

2.2.1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局局长、县农委主任、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县质监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食药局局长担任。

县公安、监察、经信、新闻、发改、农委、卫生、质监、工商、食药、财政、教育、住建、环保、水利、畜牧、粮食、盐业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为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审议批准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或者授权事故信息。

2.2.2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为:

(1)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发文、会商、信息和专家组管理、工作督查等工作制度。

(2)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4)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5)在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和组织调查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8)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及县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预防预警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根据下面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县新闻部门: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储备与调拨工作。

县经信局: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测,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酒类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做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县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及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县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食源性疾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及时收集信息、分析动态。

县农委:负责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木鉴定等工作。

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对畜禽产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食药局: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县食药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指导事发地快速妥善处置环境污染,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县水利局:负责对水产品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粮食中心:负责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原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盐业公司:负责由盐及盐产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工作组

县指挥部设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1)事故调查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农委、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等部门。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开展流病学调查工作,查明致病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由县监察局负责。根据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牵头单位: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部门负责

成员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粮食局、县盐业公司。

职责: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经信局、县食药局。

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救治药品、医械,开展食物中毒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

(4)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及交通工具,负责协调组织调运应急救援设施,对中毒人员进行安抚,对受影响人群进行相应安置处理,保障应急现场安全和救援秩序,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5)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新闻部门

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农委、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

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置信息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负责新闻和记者接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

2.4专家组

县指挥部聘请有关科研机构和部门专家组成,主要涉及应急管理、卫生、农业、畜牧兽医、质监、工商、食药、商务、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县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5应急指挥部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和职责比照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确定。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卫生部门会同农业、畜牧兽医、质监、工商、食药、商务等有关部门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及其他领域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加强关注和防范,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卫生部门开展对食物中毒信息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

(3)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信、水利、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热点问题的监管,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完善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5)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波及的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省人民政府统一对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及预警公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要求积极做好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相关工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向全市或事发地预警公告。

县人民政府负责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食品安全状况,及时预警。对跨县级行政区划的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须经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3.2.2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以下措施:

(1)指令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综合协调组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2)针对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可疑食品,采取控制、封存、追回、销毁等措施,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3)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人员、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事件信息,公布咨询电话。

(5)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隐患已经排除的,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状态,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2.3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卫生部门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农业、畜牧兽医、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分别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部门间和部门上下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

(2)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数据库。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信息数据库。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发展趋势,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生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1.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4.2分级响应

4.2.1I级、Ⅱ级、Ⅲ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省指挥部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后,县政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县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加强与事故所在县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立即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本部门开展协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分析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派遣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按规定向省、市人民政府、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

必要时请求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支援。

4.2.2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程序可比照Ⅲ级响应程序。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启动Ⅳ级响应进行处置。必要时市人民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4.2.3响应级别的升降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1)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县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3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地区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信息。

4.3.2报告主体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向所在地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3.3报告时限和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获知事故发生信息1小时内直接向县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4.3.4报告内容与方式

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事故发生后l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口头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和死亡人数、主要症状、初步原因、受污染或可疑食品和其他人员受影响程度等情况。

续报采用书面报告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及对初报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治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鉴定报告等详细情况。

4.4应急处置

4.4.1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l)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实施先期处置,优先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2)尽可能控制、追回已流出的污染食品,把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4.2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要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应急队伍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治食品安全事故扩大和蔓延。

4.4.3应急行动

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

危害:

(1)紧急调用、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药品、医械、物资、结果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应设施、资金等,立即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救治,确保应急所需及时到位、救治及时有效。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专家制订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收集事故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咨询,对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出恰当的研判。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4)农委、畜牧、质监、工商、食药、商务、水利、粮食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5)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委、畜牧、质监、工商、食药、水利、粮食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6)核实现场情况,收集、整理现场信息,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与畅通,及时向事发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情况。

4.5信息

需要县指挥部的,由县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会、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事故的发生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对于较为复杂的事故,可分阶段,先简要基本事实。当发生跨省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通报应急处置信息,并按权限。

4.6应急响应终止

4.6.1应急响应终止的条件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6.2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1)应急响应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解除应急状态。

(2)应急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转入常态管理为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善后处理意见和相关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及事发地人民政府执行落实,做好善后工作。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做好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2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乡镇指挥部要在一周内做出客观、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

(5)经验、教训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镇食品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畅通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障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通讯设施系统,确保事故发生时通信畅通。

6.2队伍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治与医疗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3技术保障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现场处置的监管部门要立即进行采样,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4经费保障

县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需要,提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或县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执行。

县指挥部办公室针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交通工具和应急指挥平台等装备建设和培训、演练需求,提出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或县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确保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经费不足,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请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予以支持。

6.5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要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6.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7宣教培训

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8演习演练

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工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2011年“花都水城•浪漫”旅游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来宾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各项节庆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旅游节暨“五一”期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节庆活动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节,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及早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针对节日特点、活动接待要求和各自实际,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近期全国一些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一是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区、农村自办家宴等群体性聚餐场所及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饮食摊点、食品超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二是要结合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粮油、乳及乳制品、豆制品、蔬菜、水果、保健食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强对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三是要加强对养殖、屠宰场点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等非食用物质及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加强对春夏季食品市场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卤菜、冷饮、水产品、糕点、散装白酒等重点食品的检查和监测力度,凡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依法处理并查清源头,禁止流入市场。五是要加大各环节食品的抽样力度,并对抽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加信息透明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畅通信息,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四、广泛宣传,强化安全意识

工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充分肯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

(一)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市政府于20*年建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放在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构。去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农产品、食品和消费品、流通领域商品、餐饮业、药品、肉品、进出口产品和新闻信息、公安等九个工作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市区各乡镇建立了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其中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在行政村聘请“多元合一”信息监督员,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就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创新探索。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食品小作坊违规生产和社会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列入市领导“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和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不断深化。

食品安全“三网”基本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覆盖全市、落实到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覆盖,“放心店”平均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80.58%;“群众监督网”不断拓展深化,共建立消保分会20个、消费维权监督站49个、监督点1*5个。特别是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后,吴兴、南浔两区依托监管站对各村的信息员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监督网络。

药品“两网一规范”深入推进。在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与“供应网”覆盖率均达到100%的基础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达到100%,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提高药品供应集中度和效率。把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全面纳入新型农村卫生合作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的长效管理问题。

(三)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实施。

深入实施《湖州市食品放心工程20*—20*实施规划》,前年开始开展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管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3个重点、8项整治任务、12个100%量化指标和24个工作目标全面完成,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据市城调队调查,去年85%的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示满意。

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85万亩,占全市可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50%以上;市对基地抽样检测,蔬菜合格率为99.8%,省两次例行检测,蔬菜、生猪合格率均达到100%。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5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中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19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了目录监管、申报登记、限区域销售等制度,并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3家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生产加工白酒、大米等16类食品全部持证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基本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的“三无”问题;食品行业14种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为90.9%,批发市场和200个固定摊位以上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8.5%;试行重点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和主要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进货实行了索票索证制度;有8403家农村食品小商店实施了商品准入备案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达到513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并创新建立“1+1”长效监管模式;建立乡村厨师档案,对百人以上就餐申报的家庭宴席进行上门指导;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纳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完成对城区现有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登记造册,各县区中心城区都实施了放心早餐工程。

猪肉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为100%,乡镇为97%;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生猪尿样检测合格率为99.7%;实行屠宰生猪和肉品台账管理和可追溯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屠宰关、检验关和出场关;湖州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各县区首位镇50%的农贸市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

药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药品品种现场核查、药品文号清查、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大容量注射类生产企业工艺及处方核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清理、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突击检查等八项均达到100%;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全部进行了清查,出口食品、出口玩具、出口全地形车等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整治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48家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的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和分布图,并建立了原料进厂检验、验收、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定实施人造板、食品、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产品等四个行业的长效监管办法;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挂牌督办的南浔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和省质监局挂牌督办的吴兴区织里童装专项整治,织里童装和南浔电线电缆产业的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有效推进。

围绕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去年,全市有36个乡镇(含2个开发区)被列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含4个开发区)的58%,其中德清、吴兴和南浔在全部乡镇中推进。德清县作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实施“示范乡镇创建指导工作日”制度,由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长兴县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安吉县以启动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卫生项目—“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初步建立。

制定实施《湖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饮用水、粮油、肉类、水产品4个行业和36家单位进行试点。德清县完成试点企业评价和试点工作总结,并探索制定水产品、卤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四品”长效整治方案;安吉县对3个行业的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粮油、水产品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企业整合。同时,在药品企业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23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全市食品药品信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出台了信息管理制度,市、县区相继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网上、网上查询;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正常运行,对全市所有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实现实时监控。

全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简本、操作手册,开展了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10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去年7月份,药品“甲氨蝶呤”不良事件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查明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无质量问题。全市药品日常监管状况良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数列全省第一。各县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确保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反应、正确决策、妥善处理。

(六)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以培育负责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和成熟的消费者为目标,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规知识。出台了信息宣传教育制度,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明确了宣传的主体、宣传的内容,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突出主题,创新载体,强化重要时段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

去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据统计,各级报刊和电视新闻媒体相关新闻报道和专题428篇(次),发放宣传资料9600余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4期、1750余份;市政府举行了新闻会,并在《湖州政报》上刊发专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系列行”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工商局以“倡导新消费,共谋新发展,构建新和谐”为主题,开展“新消费运动”进企业活动;市卫生局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市质监局、农业、教育、贸粮、建设等部门充分利用广告、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文艺活动、图板展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00余册(份),光盘400余张,在各类报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刊30期。

(七)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评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并以综合评价为载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年终综合评价与平时督导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督察、督导、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实现了“以评促管”的预期目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组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暗查暗访组,建立暗察暗访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常年开展工作,直接了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跟踪检查各地重点工作实施和重大事件查处整治情况,督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巩固深化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一是完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建立基层组织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特别是要加大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将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列入县区考核内容,在吴兴、南浔两区有效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二是加大农村“放心店”增量提质扩面力度。扩大流通龙头企业的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放心店”的统一配送面和商品配送比例,大的行政村放心店实现超市化。同时加快学校、景区、社区“放心店”的扩面步伐,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提高农村非“放心店”的规范化程度,使25%的农村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三是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组织和服务作用,抓好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整合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举报平台和奖惩办法。

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大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力度,增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的工作能力。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要实行统一配送。继续鼓励在农村食品“放心店”中新增乙类非处方药柜。把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全面纳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城镇社区服务站和厂矿、学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到年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2个以上县区新进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二是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32个乡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和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到年底各个县区都要努力达到示范县标准。

(二)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

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细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并重,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一镇一品”、“一乡一特”,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及消费警示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商品准入制度,推行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机制。四是加强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等休闲观光用餐场所的监管,落实家庭宴席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五是以农村、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和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六是按照药品安全监管“四不放过”要求,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医疗器械注册清查、兴奋剂市场整顿、药品流通票据管理、药品冒充非药品”等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七是强化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整治,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人证明疗效等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措施予以下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制定实施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2010),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一是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和鼓励诚信、严惩失信的信用机制。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公共安全信息的总体规划之中,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同时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测,逐步实现对重点食品企业点对点的实时监控。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综合利用。五是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乡镇基层应急能力,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防止瞒报、滥报。六是完善药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责任追究,从制度上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同时,研究对严重违法企业主“资格罚”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册文号或许可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七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工负责、分口把关和市、县区、乡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八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阵地化和工作化,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努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整治监管工作逐级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监管失职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健全组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人员调动情况,适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配齐配强镇食品联络监督员,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学校、医院以及相关单位,明确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工作职责和要求。进一步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报告制度,修订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安委会要经常召开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加强监管,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深化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等管理,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管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县技监局、县卫生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我镇的食品加工业卫生状况。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管理。要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做好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示范商店的管理,农村放心店配送率不低于70%。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管理。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饭店、小吃店等卫生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检查。认真实施“企业食堂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抓好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继续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为重点环节,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凡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