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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作为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有效地对土地资源进行整理规划设计,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土地整理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在我国主要指开展土地方面的现实工作,一般包括农业土地整理和非农业土地整理,在我国土地整理主要指农业土地整理,其主要内容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的规划设计对土地关系进行调整,进一步改善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生产结构,从而增加土地的利用率和有效农业用地面积。
一、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土地权属调整的作用
首先,由于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农业土地,所以在进行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农业土地的重整,而随着土地的重新划分势必导致土地权属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到土地产权人的有关利益,其中包括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土地经营权,在位置和作用上的改变导致土地权属的调整,同时会使农业产业结构也随之改变,而且涉及到了土地功能和用途的变化,因此,土地权属调整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我们土地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公有为主体的,农村土地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有利于土地调整的顺利进行,更便于土地整理过程中土地权属问题的顺利解决。而且,我国的土地权利类别简单,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土地权属调整的工作简单,难度不大,更主要的是土地登记已经完成,因此,在我国农业土地整理工作中进行土地权属调整有很大的优势,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二、现阶段我国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存在的土地权属问题
尽管土地权属问题在我国土地整理工作中具有很大的可行性,然而,在具体的土地整理工作实施中,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承包经营权等土地权属问题都必须解决好,如果出现相应问题,不仅对于整个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极大的阻力,而且土地整理的效果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存在的土地权属问题如下:
1、农业田地水利规划设计中的土地权属问题
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在其规划设计上内容一般是根据当地水文条件和水资源利用情况,以及当地已经修建的水利灌溉设施进行制定,确定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和位置。在具体的规划设计中,首先要做的是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前提。由于水利规划设计与现有的水资源利用格局有冲突,很多之前的农业灌溉系统都是根据地区内自然形势进行划定的,所以很容易导致水利设施规划设计无法正常实施,而是要根据灌溉区的具体实际情况,打破原有的小范围灌溉。
2、土地平整工程中的土地权属问题
由于在具体的土地整理工作实施中,土地整理的规划设计与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模式有冲突。例如在土地整理的规划中,利用田地、水利及山林进行综合治理,大范围大规模的实行农业机械化生产,而我国现行的度是以小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模式,所在土地整理规模上与农业生产实际情况不相符。
三、解决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土地权属问题的具体办法
1、农田水利的设计规划
在具体的农田水利设计规划中,一定要联系当地的农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贯彻土地整理的标准,使工程的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发展条件,设计中得农业水利灌溉布局一定要符合灌溉区的自然地貌特征和现存土地权属状况,不能违背土地整理实施规划,破坏原有农业模式和权属,造成权属的纠纷。
因此,在现阶段的农田水利设计规划中,首先要以维护当地土地权属现状为前提,对其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适度调整,以求符合土地整理规划标准,如此一来,不仅对当地原有农业格局改动较小,而且能够很大限度地维护农业水利设施的现状,符合当地耕种的习惯和客观条件,减少了土地整理的成本,并且充分发挥了农田水利设施的功能。
2、土地平整的设计规划
在实施土地平整工程中,首先要对土地权属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好小范围耕地和大规模土地平整规划设计之间的冲突,采取必要的土地调配和抗塘的填埋工作,处理好其中的具体权属问题,而且,在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之前,要与当地群众进行探讨、协商,广泛接受群众的实际意见,确保公平公正。尤其是对丘陵等特殊地区的坑塘填埋工作,一定要先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走访农民,对当地水源情况做深入地了解,确保规划设计的正常实施。
总结:
综上所述,土地权属问题在我国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在整个土地资料开发和利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现阶段我国土地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农业土地政策的调整,一定要围绕着土地权属问题展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土地整理工作进行细致规划设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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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
土地开发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开展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编制本规划。
1.1 项目来源 河北省青县土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规划设计报告.zip
【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测量工作;信息支撑
测量工作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的前置行为,只有经过详细测量的土地,相关部门才能根据测量得出的各种信息来制定开发整理规划,测量的详细程度与准确度关系着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的详细程度和准确性,随着土地开发整治工作的逐渐展开,现代测量技术也逐渐发展成熟,但是在应用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才能更好的为土地开发整治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服务。
1.土地开发整理中的测量内容和方法
1.1测量内容
测量工作是为了土地开发整治做准备,测量中的各种数据是规划设计阶段及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日后利用土地时)的依据(之一),因此土地开发整治中的测量工作不是简单的地形地貌测量,需要详尽的多方位测量。首先需要明确地块的范围和面积,并确定该地块与其他地块的边界点。其次还要确定土地的权属,即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以及该地块归属在哪个行政区域内,这关系到日后土地利用时的管理权问题,需要在土地开发整理前就确定,以免整理后在管理权上发生纠纷。再次,需要对地块的土质、地形地貌以及地类进行测量,这方面的测量务求仔细,因为它关系到该地块将来会采用何种方式利用,即确定地块的功能,这也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中重要的部分。
1.2测量方法
土地开发整理的测量方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工测量,另一方面是利用高科技测量。在早期的土地开发整理测量中,基本都是人工测量,通过使用简单的仪器,人工可以完成土地面积、地形、地貌的测量,并且依靠化学实验装置,还可以对地块土壤性质进行测量,但这种人工的测量存在一定的误差,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特定地块的完整信息,因此随着测量技术的发展,人们在实践中越来越普遍的使用高科技进行测量。最常用的的就是采用"假定坐标系"的方法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采集野外数据。GPS是以卫星为基础的无线电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它具有全能性、全球性、全天候、连续性和实时性的精密三维导航与定位功能。在现在的土地开发整治测量工作中,GPS测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2.测量在土地开发整治中的应用
土地开发整治的测量工作不仅是进行规划设计的前置工作,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施工过程中以及后期竣工验收等阶段也需要测量工作的支持,可以说是贯穿土地开发整治工作的始终。
2.1工程的前期决策、设计阶段
测量工作最重要的作用是为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对土地进行重新利用,这是优化我国土地资源的必然要求,对于一些尚未利用的土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土地(额)性质制定使用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对已经投入使用或者出于半开发状态的土地,相关部门要根据目前的使用与开发状况,并根据当前的需求决定该地块是否改变用途并进行重新规划设计,而做出上述这些决定的依据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测量工作,测量工作对地块进行全方位的测量并把数据提供给规划设计部门,规划设计部门需要从测量数据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对土地利用现状的补充调查,对于一些没有完全发挥出地块功能的土地使用项目要叫停或者转换利用功能,对影响土地(使用)的因素和问题(为题)要给予解决,比如由于多个地块之间边界线复杂难分而影响了开发利用,或者一个资源型地块处于不同的行政区域内,不利于对地块内资源的开发利用,这些情况在土地的开发整理过程中都需要解决,而解决的前提是要了解这些地块的当前权属以及界线情况,这就需要测量工作予以支持(了)。
2.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早期阶段
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前期测量和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后,在项目具体实施阶段施工单位会根据规划设计进行施工,但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可能会在工程的早期阶段需要进行补充测量,补充测量一般是为了施工测控以及解决(纠纷)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建设问题,一般不需要太精密的测量技术,由施工单位自行就可完成,但在特定情况下仍需测量部门予以支持,如:项目开工前测量和设计单位必须将项目前期的测量成果、规划设计成果提交给施工单位,以便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成果对项目实施进行复核测量工作。
2.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土地开发整治项目是一项目的性很强的工程,因此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具有严格的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整理后效果以及建设中资金使用情况等。其中项目实施情况中包括了工程是否是严格按照之前的规划设计进行、建设质量情况以及工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等,而这些竣工验收的各项指标都需要测量工作进行支撑,从某种程度上说,土地开发整理的效果,就是工程开工前以及工程竣工后两次测量工作结果的差异,这个差异就是土地开发整治后起到的变化。
3.测量在土地开发整治中的作用
3.1为决策科学化提供基础信息数据支持
决策科学化的根本依据和支持条件就是资源、环境、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经济、统计等基础信息数据的获取和共享。土地开发整治测量成果就提供了这些要素,全面反映出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区域的地形、地貌、地物、交通、水系、境界、房屋(人口)等现状信息,集中成为数据库,面向不同决策部门提供不同的基础信息数据。
3.2节约投资
土地开发整治工作需要大量投资,而投资的一部分用在了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处理上,而这些影响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不确定因素是可以通过严密的测量工作避免的。实践证明,相同的工程越详细的施工计划投资预算越少,而粗略的施工计划投资预算就会多出不少,因此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施工规划设计关系到工程的投资多少,而测量工作是影响规划设计能否详尽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施工前的测量设计需要尽量详细准确,以便规划设计部门据以设计出更详细的施工计划。
4.对土地开发整治中测量工作的体会和建议
(1)测量作为土地开发整治前期工作的重要一步,不仅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精益求精,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大局观和责任感,尤其是权属定界,当牵涉到多方利益时,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场指界。这不仅直接关系到土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避免日后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确保社会稳定的需要。
(2)合理确定测图比例尺。在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测量工作中一般不对测图比例尺进行统一规定,所以就造成了在同一地域不同地块的测图比例尺不尽相同,也有一些地块的测土比例尺不合适而造成观看的障碍,这需要测量人员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测图比例尺,以便测量成果能够最大程度被相关单位接收。
(3)图上元素应充分具体。测绘成果图上应反映出居民点、林地、园地、沟、渠、水系、电等地物位置、数量等情况。由于土地开发整治工程的复杂性,需要测量工作要反映出该地块的最详尽数据,以便能据以做出详尽的规划设计,所以在测量图上的元素要尽量具体充分。
[关键词] GIS;可视化;数字高程模型
[作者简介]李原存(1986—),男,东华理工大学测绘工程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信息技术。(江西南昌 330013)
一、引言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土地的总面积是有限的,同时,一定区域内不同利用方式的土地也是有限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分配不平衡,山地、丘陵多,平地较少,后备耕地资源不足且耕地质量差。20世纪90年代,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用地的需求,大量耕地被征用转为建设用地,致使耕地流失严重,给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土地整理能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成为新时期协调人地关系,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土地利用动态平衡的主要措施,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土地整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可分为前期研究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以及工程施工阶段。在整个过程中涉及自然、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需要多技术支持。近年来,国内的一些学者对土地整理及其规划技术进行了大量研究,改进了传统的整理方法,促进了土地整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GIS技术作为计算机空间科学的一个分支,在计算机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也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其强大的空间分析功能,空间插值等功能,在土地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分等定级等方面得以广泛的应用。近年来,众多学者开始研究将GIS技术引入到土地整理过程中,使土地整理在GIS平台上直接进行,借助于GIS技术的图形编辑功能和空间分析功能建立虚拟地理环境可视化模型,使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其他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直接在可视化模型下进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可视化技术作为一门新兴的实用技术,由于能直观、动态、多角度地表达地学现象,已在城市设计、水土保持、土地监督、土地整理等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应用到土地整理的规划设计阶段,还可以应用到土地整理潜力评价和土地整理效益评价当中。目前已有一部分学者研究将可视化技术运用到这两个方面并且取得了一些成就。本文是关于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运用方面成果的总结。作者希望,本文不仅为读者提供有关土地整理可视化研究成果的综述,让读者了解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过程中运用的方法,还能从中找出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中运用的新方法,拓宽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中的运用方式。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一)国外研究现状概述
土地整理的概念首先出现于德国巴伐利亚王国的法律中,德国、法国、前苏联、加拿大沿用至今,日本称为土地整治(整备)、台湾称为土地重划。
各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整理做出不同的定义,同时各国土地整理的任务与研究内容的侧重点也有所区别。德国的土地整理工作在19世纪主要是将分散、零碎的农地集中连片,改善农业生产和劳动条件;20世纪90年代,土地整理趋于综合化,以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合理规划协调农业利益与自然保护和景观保护集中于一体。在土地整理可视化技术方面,由于国外的GIS技术发展较早,空间分析与图形编辑功能改进较快,德国在此基础上以GIS为开发平台建立了土地整理信息系统,将土地整理各种数据、图件和权属状况等资料存储于该系统,实现了对土地整理数据与图件的可视化查询与编辑、分析等操作。此外,近年来三维GIS概念的提出?熏使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中运用趋于三维图形的显示,土地整理的各种数据也可以在三维GIS技术的支持下实现3D分析。
(二)国内研究现状概述
我国是开展土地整理最早的国家之一。我国殷周时期的井田制,以及后来的屯田制,北魏时期的均田制可以视为土地整理的雏形。国土资源部将土地整理定义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综合整治、调整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的过程。我国的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主要集中在农地整理,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土地利用问题,改善农业的用地环境,从而提高农业用地的利用率、产出率,维护景观、生态环境的平衡。
目前我国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的运用主要是借助计算机辅助制图(CAD)软件实现的,单体设施施工图主要是与相关行业的专家协同工作绘制的图形。预算则是根据规划和单体设施工程一起计算得到的结果。但是GIS技术的成熟与快速发展及在交通、电力、电信、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成功运用,使一些学者开始研究把土地整理建立在GIS平台上实行操作。其中一部分学者把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的基础数据、规划成果,通过GIS二次开发建立特定的空间信息系统,分图层、分区域,形象地显示地理数据,并运用空间分析可视化技术,直观显示分析过程,为土地整理提供了辅助决策。此外,国内的一些先进的学者在接触到三维GIS的理念后开始研究土地整理的三维可视化,通过获取的整理区的地理数据进行3D分析建立整理区数字高程模型,再在此模型上进行分析整理操作,最后重建数字高程模型,显示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状况。这种技术目前来说在国内应用还较少但却是以后土地整理可视化的发展方向,并且这种可视化技术能很好地、直观地、动态地、真实地显示整理后的状态,对土地的整理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和支持。
三、相关文献回顾
当前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中的应用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即土地整理三维可视化和二维可视化显示。其中三维可视化在土地整理中的应用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而二维可视化技术却已经应用在了土地整理潜力评价、土地整理适宜性评价和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下面就对以上几种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中的应用进行相关回顾。
(一)土地整理潜力评价可视化
这种整理潜力评价可视化的大致方法为先把土地整理综合潜力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是整理区景观改善潜力可视化表达与分析。运用ARCGIS软件的叠加分析将核心景观区、一般景观区、缓冲区需要整理的耕地进行叠加,用遥感影响分析植被指数,根据设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区域耕地进行景观改善评分。第二是耕地提高潜力可视化表达与分析。耕地质量提高评分体系根据实地调查的数据与预期理想粮食产量的差值来评分。运用Field calculate计算各村耕地质量提高潜力分值,根据评分结果绘制耕地质量提高潜力分析图。第三是耕地面积增加潜力可视化表达与分析。按照耕地的坡度(5度)分别选取典型样区,调查耕地中其他农用地之和占耕地面积的比例,以及整理后其他农用地面积之和占耕地面积之比例,以耕地面积增加比例为依据设定评分标准,根据评分结果绘制耕地面积增加潜力分析图。随后整理地块的不同位置,引进专家决策意见给各评价因子赋予权值,然后对各评价因子进行加权叠加,结果为土地整理综合潜力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绘制土地整理综合潜力分析图。最后提取整理区的高程点,运用ARCGIS中ARCTOOL BOX模块中的3D分析功能,建立TIN生成整理区DEM,选择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理规划图遥感影像作为纹理,根据三维显示需要设定颜色。这样土地整理的综合潜力就在三维地形图显示出来了。
(二)土地整理适应性评价可视化
整理适应性评价化的基本方法是将整理区的的等高线进行栅格化处理,接着利用ARCGIS对高程点文件进行插值处理,然后用ACTOOL BOX模块下的3D分析对已经进行过插值过的高程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整理区的数字高程模型,这就为土地整理适宜性评价提供了依据。根据整理区的现状,对整理区进行栅格化处理,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栅格单元,每个栅格单元作为土地整理潜力评价单元,接下来根据整理区的具体条件确定整理土地的主导制约因素,建立适宜性评价因子。对整理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数字化,然后对数字化的数据栅格化,以便于加权评价。在获得各评价因子栅格数据的基础上利用ARCGIS软件根据评价模型对各评价单元进行空间叠加运算。利用ARCGIS重分类功能将土地整理的适宜性分为基本适宜(>75)、度适宜(50-75)、临界适宜(25-50)和不适宜(
(三)三维可视化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这种三维可视化的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可以模拟出整理规划后的地物场景,具有较强的立体感、真实感。其主要的方法是提取整理区的高程点,在ARCGIS的ARCTOOL BOX模块下用3D分析创建TIN生成整理区的数字高程模型,然后按照田、水、路、林、村分类进行整理规划设计。在农田平整中调用出已经建立好的TIN文件,以规划后每个田块的ID号作为划分TIN文件的单位,从数字高程模型中读取待平整田块的高程值,计算平均高程作为田块的理想高程,通过ID号检索待平整区域,以设计田块的高程值对待平整区域的高程点的属性值进行修改,修改后重建TIN就得到了农田平整后的数字高程模型。道路与沟渠设计的实现,在ARCTOOL BOX模块下调用整理后的道路和沟渠的线数据,运用空间分析的功能对线数据进行加宽使其变为面数据,然后在ARCSCENE中将缓冲区分析后的道路和沟渠数据加载到TIN表面。这时要对道路的基础高程进行选择,选择TIN作为它的基础高程。然后生成整理后的数字高程模型,最后调用三维符号库里的符号对重建的数字高程模型表面上的地物进行替换,这样就形成了整理规划后的三维立体景观图。
四、结论
上述的三部文献都建立了整理区的数字高程模型,很好地模拟出了整理区的地形状态,为项目的进行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第一部文献中,作者将可视化的技术引入到了土地整理潜力评价当中,不仅实现了评价过程的可视化,还实现了评价结果的可视化,不仅实现了评价结果的二维可视化,还实现了评价结果的三维可视化,这种设计方式很好地直观地显示了整理区内整理潜力的高低,对整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第二部文献中,作者将整理区的三维平面图形进行栅格化的处理划分成评价单元,并且通过实地调查选取了影响项目区整理工作的限制因素和主要的评价因子,并且通过评价模型对评价因子进行分析,得出了每个评价单元的适宜程度,而且通过二维图形显示出来,这种方法很好地将整理区的适宜程度展现在二维平面图上,但是没有实现评价结果的三维可视化。因此,三维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适宜性中的应用是这方面的研究方向。上述的第三个文献中作者打破了传统的利用CAD进行整理设计,而是运用ARCGIS建立整理区的数字高程模型,在模型中进行整理设计。特别是在田块整理过程中打破了传统的只能设计田块形状的束缚,在数字高程模型下进行田块的整理不仅可以整理其形状还可以进行田块平整,并将结果以三维图形的形式显示出来,直观动态地看到整理后的田块的形状和高度。此外,对于道路沟渠的设计,通过空间分析将其转换成了面状文件并加载到数字高程模型中,打破了传统中只能用线文件表示沟渠和道路的束缚,在数字高程模型中很真实地模拟出了道路的路面状况。这些创新的设计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数字高程模型的建立可以很直观、动态地模拟出项目区的地形起伏状况,为整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上述的三篇文献中也都在项目开始时构建了数字高程模型,可见三维可视化技术在土地整理方面的应用是今后此方面的研究热点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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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F301.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土地开发整治工程规划设计重要性
1.1工程的划分
土地开发整治项目主要涉及四个单项工程。其中:
土地平整工程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建设稳产、高产农田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进行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建设实施的基础。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在洪、涝、旱、渍等进行综合治理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对水土资源、灌排渠系及建筑物等进行改造。
田间道路工程是指主要技术指标按供汽车、拖拉机、畜力车、人力车、摩托车、小型农业机械和人行非汽车交通等使用的道路,是农村道路网的延伸,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必备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劳动强度等能够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能够减轻和防御各种农业自然灾害,创造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发育的环境,是保护农田和区域生态环境,具有其他工程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述各单项工程的项目划分是否符合实际、建设内容是否完整、施工工艺是否具有普遍性等对项目建设全过程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分析单项工程对应的分部、分项以及单元工程的组成特点、建设内容、施工工艺等尤为重要,也是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的前提基础。
1.2规划设计的重要性
土地开发整治工程规划设计是根据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和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是为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规划设计文件是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社会和经济因素,以及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群众需求开展的有目标的行为,也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以及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土地开发整治工程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项目所反映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指标表现的检验过程。规划设计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设计成果应用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是确定项目预算的基础,是项目招投标的依据,是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指导施工的指南性文件,是项目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的依据,是进行后评价、考核项目实施成果的重要档案文件。
2规划设计出现问题的原因
2.1规划设计思想与现行农村管理体制的矛盾
(1)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思想与现行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方式有比较大的冲突。土地整理的设计思想是通过田、水、路、林、村、山的综合整治,集约化利用土地,实现机械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与现行的农村联产承包的土地政策和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有不小的冲突,突出表现在:
①零碎的耕地使用权属与建设大格田之间的矛盾。现在的农村联产承包、分田到户由于距离农民住宅的远近、田块质量的差异等原因多采用远近搭配(农田离住房的距离)、好坏搭配(农田质量、设施的好坏)的方式,单个农户所承包的土地较少,而且并非连片集中,而是零碎分散,这样的土地使用状况给土地整治中田块平整带来了比较大的阻力。整治后农民依旧把集中连片、整齐划一的大格田分割为零碎的小田块,难以达到方便农业机械耕作的目的,妨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也让土地整治的效益大打折扣。
②水利设施重建与现有水利利用格局的矛盾。整治以前的灌排水系大部分是依据自然形成的村组界线自发形成,或者说村组界线大部分依水系划分,两者相辅相成。改造重建时由于要为实施大农业生产服务,要建设满足大灌大排要求的大型水利设施,以提高整体灌排保证率,必然要打破原有保证小范围灌排的水系,也就打破了原有的利益平衡,有的人因此认为设计方案不科学,还不如整理前经济实用。
依据建立大农业生产思想而设计的方案必定与实行小农业生产方式的农民在土地平整、过路涵和放水口的设置、农用机械下田口的配置、灌排水系的调整布置、甚至田间道路的设置和取水水源等问题上存在不小的矛盾。
(2)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与当前农村水利设施管理体制存在矛盾。由于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当前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体制已经多元化,如从大型水库取水要支付水资源使用费,小型水库、泵站等水利设施已经承包给农户经营,因此为节约灌溉成本,有些农民就以农田周边的小坑塘收集雨水和田间排水为灌溉水源。土地整治后可能要填埋这些坑塘以增加耕地面积,建设节水型的硬化灌溉沟渠,引用大型水库的水进行灌溉,在现有小农业生产模式不变的情况下,可能会增加少部分人的灌溉成本。所以有些农民不同意填埋这些坑塘,有的农民弃新修的硬化渠道不用,用潜水泵从排水沟或坑塘取水灌溉。
2.2规划设计队伍有待整顿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是一个微观上的设计,设计的对象就是农民田间使用的土地和沟、渠、路、涵、桥等建筑物,同时,它又是一个大范围的规划设计,而且情况千差万别,因此不但设计任务相当繁重,而且需要对项目区的情况达到相当细致的了解。而有些设计单位就是一个老师带几个学生的草台班子,实际经验和技术水平都不够,到项目区调查也是蜻蜒点水,三两天就结束了,根本来不及了解当地的水系和地理情况,当然设计出来的项目就不可能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设计中没有认真征求群众意见,公众参与过程中的规划公示也只满足于走过场,流于形式,蒙混过关。当然设计出来的东西就不可能满足实际使用的需要。
3对策及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前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与当地实际情况、农民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3.1实施村组合并,适时进行权属调整
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的田、水、路、林、村等硬件设施进行综合整治,必然要求对农村的管理机制等软件上进行相应的改进,才能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的效益,不然好事会变成坏事,引发许多意想不到的矛盾。因此项目区各级政府应分工负责,以实施土地整治为契机,进行配套改革,调整当前的利益格局。对因水系调整可能引发矛盾的地方可以考虑进行村组合并,并做好土地承包的权属调整工作。
土地权属调整应掌握好时机,不能等到项目实施完成后才开始,而应与项目的实施同步进行。在土地平整阶段就进行权属方案的讨论,应把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土地权属调整应因地制宜,小田块平整的地方进行小范围权属调整,大格田建设的地方进行大范围权属调整,在基础设施建设开始以前就应把土地权属调整到位。这样可以减少好多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减少放水口、机械下田口等构筑物的数量,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3.2引入赔偿机制,规范项目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必须要深入实地,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做到项目设计与坑塘填埋、房屋搬迁有机结合,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的高度统一。农民是土地整治项目建成后耕地、基础设施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因此田块平整、道路、水利设施等在设计过程中应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初步设计方案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由设计人员向群众代表对方案进行详细说明,让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对群众的合理建议必须采纳。建议调整有些规定,适当延长规划设计的时间,在有条件的地方,应优先考虑让当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外地规划设计单位必须聘请一定比例的当地专家参与规划设计。引入赔偿机制,对于因设计粗糙导致设计变更过多的、影响工程进度的要对给予相应赔偿,以加强规划设计单位的责任,促使它们提高规划设计质量。
3.3落实基层国土部门责任,做实规划设计
由于省级国土部门精力有限,对项目区情况不熟悉等原因,在现在项目比较多的情况下,不可能做到详细审查。县级国土部门必须改变以往重申报、实施、轻设计监督的思想观念,承担起参与规划设计、监督规划设计与承担规划设计初审的责任。当然要做到这一步,还需要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面对项目立项与审查权限下放的新情况,应尽快出台规划设计审查办法,明确各级国土部门审查的职责与范围,确保做实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