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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现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采石采砂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曲靖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范围内未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的3个采石采砂场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督察发现,3个采石采砂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滞后,其中鑫鑫采石场的余料未清理完毕,兴发采石场设备仍未完全拆除,余料仍未全部清理完成。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关闭采石采砂厂企业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于2018年1月组织对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关闭取缔的采石采砂厂进行现场验收,最终同意33家通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修复。但督察组抽查发现,2018年就已通过验收的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和勤丰采砂厂、三道采砂厂,部分区域植被和树木至今成活率不高。
整改措施:
(1)制定《**市落水镇落水村委会绿砂凹片区砂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三道砂厂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勤丰砂厂复垦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市落水镇珠江源保护区内绿沙凹片区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益利采石厂、兴发采石厂、鑫鑫采矿厂等6家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21.8公顷,其中复垦耕地6.47公顷 、林地15.36公顷;完成勤丰采砂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4.26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3.4公顷、林地0.86公顷;完成三道采砂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1.4公顷,全部为林地。
(3)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开展已完成整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核查,及时解决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因后期管护不善,植被和树木成活率不高的矿山,重新补植补种。
二、整改情况
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采石采砂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已完成《**市落水镇落水村委会绿砂凹片区砂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三道砂厂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勤丰砂厂复垦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的编制;已完成完成**市落水镇珠江源保护区内绿沙凹片区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益利采石厂、兴发采石厂、鑫鑫采矿厂等6家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督促矿山企业在矿山关闭后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召开2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做出2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案件办理排查、海龙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积存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局长孙永昌深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积存渗滤液处理情况,副局长佟辉深入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现场,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工作;分别出台1份配套政策、制度、方案,进行了1次整改宣传报道;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水直排辉发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未达到A级标准排放、水污染防治推进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执法局举一反三,狠抓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定期督查督办并实行考核问责,切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5项,应完成整改任务5项,实际完成3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二十七(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支流伊通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整改进展情况:1、福民砂轮厂平房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8月份已治理完成,正在组织环保验收。2、第三季度排水管网普查已完成,水质检测已经开展并对各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点位水样进行采集,累计检测26个点位,后期将根据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分析排污单位是否存在偷排现象,严格实行审批制度,达到要求才准与其向市政管网排放。任务四十六(目前,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整改进展情况:1、9月份处理后期产生的垃圾渗滤液2万吨。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4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四(部分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要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扩容改造工程未按序时要求进行建设。)整改进展情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中红梅镇、山城镇等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年实现服务企业标准化运营,垃圾日产日清,达到乡镇垃圾清运全覆盖。各乡镇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考核,执法局依据每天进入垃圾场的垃圾量和乡镇日常考核结果对服务企业垃圾清运费用进行核算、拨付。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3、8月份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现正在等待设备,预计9月底设备到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5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1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按照2020年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李炉乡连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由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BOO”方式建设。项目分为二期,总规模为1000吨/日,总投资约4.9亿元。项目前期手续立项、环评、水保、规划、土地已办理,综合楼主体框架已建完。因投资方山东凯远集团遇到经营困难,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市政府与山东凯远集团多次沟通后,与2019年6月21日,与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2019年6月21日,与山东兆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合作协议》,2019年8月29日,市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20年6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现场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按时限完成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要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美丽某某,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和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围绕目标,我们要:
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彻底整治区域性、结构性和历史性遗留环境问题。
坚决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战。严格实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已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督察问题真整改、见实效。
建立完善共保联治机制。通过环境风险预警、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服务企业共商、司法与执法联动、“河长制”“林长制”等机制的健全和落实,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
要严格监管执法。开展建材、煤炭、清废、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八个专项行动,落实“一行动一方案”,在监管高水平、服务高质量、治理高标准上发力。
要坚持绿色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加强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管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进行调控,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走好绿色发展道路。
通过努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持续绿色转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长江上游和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建设好“美丽某某”,守护好“大珠江源”绿色品牌,让蓝天碧水净土常留身边。
二、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重点围绕“1358”行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迈进。
(一)抓实“1个总目标”。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以保障环境安全为立足点,以节能减排、环境污染全防全控为硬抓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上水平,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打好“3大保卫战”。从“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思路,推动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
(三)建立“5个机制”。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突发事件,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社会风险。建立“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机制”,着力构建以生态环境部门自查自报、相关责任主体自改为核心,专家指导会诊、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相结合的问题排查体系,做到不留死角,在问题整改上,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与工商联建立“服务企业共商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与水务部门、住建部门持续开展“轮流巡河机制”,通过部门联动,推动构建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形成全领域、全行业、跨部门、多层级的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领导讲话要求,做到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按照“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思想,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力推进全镇生态环保督察问题销号清零。
二、工作目标
重点是中央省市县环保督查反馈及“回头看”问题,并按照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开展认真自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全面深入开展举一反三和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镇领导班子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镇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贵”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半一反三”台账及相关材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防止问题反弹,坚决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河长制要求开展对责任河流检查、巡查,发现河道垃圾立即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发挥镇村两级河长作用,定期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减少沿河群众向河道内随意倾倒垃圾。建立切实可行、覆盖所有河流的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保障必要的保洁经费,使河道保洁常态化落地生根。
(三)开展秸禁烧工作、防止焚烧秸秆问题反弹
1.完善管理制度,高度重视。与7个村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管理作用,切实把秸杆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内,确保禁烧工作村村有人管。
2.镇属于城中镇,全镇属于禁烧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杆专项行动。
3.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察、督导力度,对发现的火点一时间处理。
4.进一步推进杆合利用,完善杆收集、储存、利用服务体系,拓宽剩余杆出口,从根本上解块秸秆焚烧问题。
(四)加强林业监管、参地还林工作全面整改到位
1.对2015年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中,核查的违法违规种参林地,在2019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参地还林整改工作。
2.我镇针对毁林种参问题,对我镇所管辖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原则组织,责令责任人行为人在规定时间内,对违法种植作物、设施限期进行拆除,拆除之后按照相关造林技术规程要求,限期恢复植被,安排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对植被恢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目前全部完成违法违规参地的还林工作。并长期坚持,发现问题后立整立改,林业工作站定期逐个地块进行巡查,确保不遗漏,不反弹,确保违法违规参地还林工作全面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整政措施
(一)认识再提高。坚持党委带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1、调整环境保护网格员及区域工作开展情况。按市政府统一组织,建立我镇三级网格,以村(社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16个,村级建制调整改,及时调整了三级、四极网格,调整改网格11个。并且调整了新的环保网格员工作信息表,确保工作及时准确的上传下达。
2、明确各网格的区域、人员、职责和任务。制定我镇网格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送的环境污染风险隐患问题按照权限处理,对超越权限的风险隐患进行汇总、梳理,抄告并配合上一级网格的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妥善处理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及时化解污染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指导督促辖区内村(社区)建立健全四级网格,部署、检查、指导、考核四级网格的工作,协调解决四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上一级网格汇总上报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信息和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向四级网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方案》。2021年我镇及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成效。
4、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强化环境投诉调处。迎接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是我镇的中心工作之一,为此,我镇一是将历年环保投诉案件进行了梳理,同时各村社区积极排查辖区范围内存在的环保问题,然后逐一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细致的检查,详细检查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固废处置、废气废水排放情况,并查阅了企业安全环保台账记录。三是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是否雨污分离、有无直排偷排入沟情况、粪污消纳台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