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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全产业链模式是把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管理,对食品安全保障和农业产业链竞争力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我国农业全产业链模式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提高我国农业产业链上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完善农业产业链接体系、优化原料基地建设和大力发展物流业及食品装备制造业、健全基于食品安全的监测预警体系等发展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农业全产业链模式;农业龙头企业
[中图分类号]F2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6-0044-02
农产品具有非标准化、质量安全要求高、产业链环节多且相互影响等特点。农业全产业链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农业产业结构升级、食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企业竞争力提升等问题。美国肉制品巨头史密斯?菲尔德等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模式取得了成功,中国中粮集团等食品巨头也开始推行全产业链发展战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尽可能从农业产业链中获取更高附加值。
1农业全产业链模式的内涵
农业全产业链模式是在中国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食品安全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新兴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所谓农业全产业链模式是指农业龙头企业对上下游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形成产业链体系,通过对农产品原料获取到终端消费等多个环节进行系统管理和有效控制,以最大限度地挖掘产业链价值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客户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发展模式。中粮集团的“全产业链”包括稻米、小麦、大麦、玉米、油脂油料、饲料、肉食、糖和番茄等八条产业链。现在,全产业链的管理理念已经从食品产业复制到纺织、新能源、媒体等行业。
2我国农业全产业链模式发展的制约因素
2.1政府投入不足
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业全产业链模式的发展。一方面,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落后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尤其在水利、交通和市场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因此,我国有必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而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模式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投入不足导致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滞后,市场秩序混乱。市场信息不完全提高了企业的信息搜集费用,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不能满足企业实施全产业链模式的需要。
2.2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有待提高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低水平竞争现象严重。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产品结构趋同,由于研发能力有限和产品创新不足,导致我国农业企业产品主要以中低档为主,造成全产业链模式的资源浪费。二是市场定位趋同,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靠价格优势,造成企业利润下降。个别企业为了提高利润不惜降低原材料的质量,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不利于农业产业链的长期健康发展。三是农业产业链中龙头企业的管理能力不足。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能力跟不上全产业链模式的扩张需要,无法产生良好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从而制约了全产业链模式的发展。
2.3农业产业链基础薄弱
首先,硬件基础设施薄弱。我国冷链设施不足,原有设施设备陈旧,发展不均衡,无法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有效的低温保障。其次,软件服务不规范。比如鲜活农产品的装车、装船大多是在露天而不是按照国际食品标准在冷库和保温场所进行。再次,农业产业链上相关的安全标准体系如农产品标准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等不健全。食品追溯管理缺乏信息管理系统的支持,造成我国农业产业链连接不紧,难于监督和管理,这是引发农业产业链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
2.4原料基地分散,技术对外依赖性较强
目前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组织模式不稳定,农业企业的原料基地相对分散,不能适应全产业链模式发展的新要求,而且原料价格不稳影响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农业产业对国外技术过度依赖,产品更新取决于拥有新设备设施的情况,进口设备的高昂成本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局限在逐渐萎缩的传统产品市场。
2.5食品安全问题突出
农产品全产业链涉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以及餐饮管理等多个环节,十分复杂。食品行业内任何一家企业的单一产品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对行业内或区域内所有企业的信任危机。传统的农产品安全监测和监督主要是对制成品检查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以后的事后监管,容易导致类似质量安全问题的反复出现和监督失效。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这对我国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考虑到食品工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意义,迫切需要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3基于食品安全的我国农业全产业链模式发展对策
我国农业正向产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全产业链模式可以提高我国农业生产力,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影响力。
3.1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
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模式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的高产量、高效率和高回报。从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向集约型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中,政府应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在农业全产业链模式的发展过程中注重发挥农业技术的作用。政府要加大科研成果的转换力度,加强产、学、研的结合,保护好知识产权,尽快树立行业标准,加快推进我国农业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论文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策
1.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1.1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于2008年7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及监测管理,负责全市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等项工作。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名,配备一辆检测车和3台速测仪器,可以承担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和业务培训工作。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抽查蔬菜 11526个,蔬果3328 个农业论文,食用菌60个,其中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测试中心(杨凌)检测样品 105个,总体合格率 99.8 %;配合部、省安排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 8次,抽检样品 139个,合格率97.8 %。近年来,我市未出现因食用初级农产品而引发的中毒事件,维护了公众健康,切实保障了农产品消费安全论文格式模板。
同年8月份,《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实施,先后在市恒丰园蔬菜批发市场、宝商家美佳超市、华润万家超市等建立了10个蔬菜检测室,专人负责,配备了检测人员,制订完善了各项制度,开展日常检测工作。每天抽取各自经营的水果和蔬菜样品进行农残检测,并向农业部门通报检测信息农业论文,有效防止不合格农产品在市场流通,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其次在市区批发市场使用政府公益岗位聘用检测人员,分别安排在金台、渭滨和陈仓区的农产品批零市场和生产基地,既解决了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又保障入市检测顺利实施。
1.2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
市属九县三区中,我市已有陈仓区、凤翔、太白、岐山和扶风等县先后建立农产品质检站,其余各县均在农口部门设立了农产品检测站。其中,陈仓区和凤翔县已完成项目建设,等待验收,眉县、陇县、凤县、金台区和渭滨区也在努力争取建设项目。目前有农药残留速测仪器的县区,也只能进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速测。
2.存在问题
2.1监管体系不健全
大多数县区农业局没有单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有些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牌子挂在农技中心,执法大队,无固定编制,无专职检测人员农业论文,检测设备不齐全,监管工作不能独立进行。乡镇监管责任还没有落实,难以完成依法监管职责,监管体系不健全,缺位问题非常突出。
2.2使用农业投入品
个别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盲目追求产量和收入,忽视农产品质量,大量使用超标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生长剂等其他农业投入品,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存在隐患论文格式模板。
2.3检测能力差
市监测中心目前也只有一些简单的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只能进行部分速测检验工作。大部分县区还没有争取到监测项目建设,有些县区检测仪器只能闲置,没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市、县经费不足问题更为突出,根本无法开展日常监测工作,难以有效监管。
3.对策及建议
3.1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农业论文,财政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加大检验体系建设,开展例行检测和监督检测等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加快监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以市级监测中心为龙头,以县(区)监测站为依托,以乡镇检测所为基础,以农产品产销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产地、专业协会及乡镇重点农产品集散地)内设检测室为补充的“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模式。从上到下形成一个监管网络,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3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市执法大队加大对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其建立农产品检测室,每天进行抽样检测农业论文,建立档案管理论文格式模板。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不能入市销售,对检测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要及时上报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处理。
3.4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基础,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加快农业标准化,围绕“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扩大示范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和产业效益,实现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运用。通过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进一步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
3.5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检测、举办培训班、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经常性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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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燕妮,王晓妮,李乃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问题集发展建议[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10(11):6-7.
在过去的几十年,世界各地食品安全危机频发,如牛海绵状脑病(俗称疯牛病,简称BSE)、口蹄疫、鸡饲料添加二恶英、牛奶三聚氰胺超标、火腿瘦肉精过量等,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增加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心程度,同时也说明食品安全生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使食品安全可追体系统得到重视,特别是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往往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因此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愈发受到食品供应链中各利益群体的重视。完善,品质保证已经成为食品供应链管理的基。然而,虽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既对降低食品因食品安全风险引发的成本大有裨益,又能够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农业企业作为生产供应链上的重要一环,上承农户下启消费着,对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在我国可追溯食品的普及率有待提高(吴林海,秦毅,徐玲玲,2013),本文以湖北省63个农业龙头企业为例研究农业企业投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以扩大地域普适性和行业普适性。
二、数据来源、变量说明与样本特征分析
本文从湖北省农业厅公布的湖北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中选取网站信息比较全面、在暑期调研中采访过、具有代表性的63家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占湖北省农业龙头企业比重为17.8%,这些企业分别分布于武汉市(6家)、荆门市(5家)、黄冈市(6家)、天门市(6家)、鄂州市(4家)、咸宁市(6家)、随州市(8家)、十堰市(7家)、襄樊市(8家)、宜昌市(7家),经营行业涉及蔬菜、瓜果、禽畜、乳制品、粮食等。本文数据来源于两个途径,企业官方网站所的2013年数据结合暑期调研数据。(见表1)统计结果显示:63家企业的预期净收益均值为23.35亿元,标准差为10.12,总体来说,被调研企业持肯定态度,认为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所带来的净收益为正值;企业管理者具有高学历均值为0.88,标准差为0.37,低学历均值为0.11,标准差为0.22,说明被调研企业的管理者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管理者年龄均值为40.14,标准差为9.89,这也许与我们所采访的管理者一般是部门经理有关,年龄多为中年;管理者性别均值为0.91,标准差为0.09,被采访的管理者基本为男性;政府扶持政策均值为0.33,标准差为0.09,说明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得到建立食品安全体系的相关扶持;消费者需求用产品是否出口来替代。消费者需求来源于国内需求与国外需求,国内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不易体现,但国外需求对食品安全容易体现,因为一旦出口基本上要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法。此变量均值为0.23,标准差为0.16,说明大部分企业以内销为主;获得质量认证均值为0.86,标准差为0.22,说明大部分企业都获得国内或国外某食品安全机构的认证;企业规模均值为1098,标准差为337,说明大部分企业都是千人左右的企业,像温氏集团这类大型农业企业所占比重较小;产业化经营均值为0.892,标准差为0.15,说明大部分企业置于纵向一体化的供应链中。
三、企业投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意愿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一)模型构建与计量方法选择
本文将企业投资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意愿Y(愿意投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则Y=1,否则=0)定为因变量,将企业预期收益,管理者学历、年龄、性别,政府扶持政策,产品是否出口,是否获得质量认证,企业规模,产业化经营作为解释变量。
(二)Logistic模型的估计结果分析
由表2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可知,预期净收益、政府扶持政策、产品是否出口和产业化经营对农业企业投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正向作用,并且分别在5%、5%、10%和10%的水平上显著。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观点,企业是追求利润的微观主体,预期收益是影响企业经济行为的主要因素。如果企业预期能够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增加经济收益,那么企业更愿意投资追溯体系,吴林海等(2014),山丽杰等(2011)的调研数据也支持了这一观点;在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强制性要求企业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因此要推广食品安全体系需要政府的支持引导,与Golan(2004),姜启军(2011)和姜颖等(2012)的研究结论吻合;Bailey(2004)的研究表明,国际市场的需求是生产者实施动物身份识别系统的主要原因之一。从2002年开始,欧盟和美国等国家陆续要求进口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因而我国的食品出口企业对投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产业化经营或垂直一体化经营企业最大优势之一便是置身于一体化产业链条上能够较为方便地获取产品的生产基地、日期和原材料等信息,具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先行优势。同时,从表2中还可知低学历和高学历对企业投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影响分别为正和负,这与认知经验相吻合,但回归结果并不显著,可能与选取的样本有关。企业是否建立投资追溯体系事关企业的发展全局,并不是由企业的最高管理者独自决定;数据显示管理者年龄和性别对企业是否投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没有显著关系;企业是否获得安全认证与企业的投资意愿并没有显著关系;假设H8,企业规模越大,企业投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意愿越强没有得到验证,可能的原因是本假设本身存在问题,对模型的改进可以参考吴林海等(2014)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将企业规模划分为大规模和中等规模,如此划分的依据是企业的规模影响企业的决策,但企业的决策与企业规模并非简单的同向关系。
四、政策建议
国务院食安办:加强协调,监督、指导
2010年2月6日设立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勇介绍,食品安全办的主要职责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基本定位是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将分段监管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职责交叉等作为协调重点,堵塞监管漏洞,促进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同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农业部:监管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农业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主要职能包括:
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
二、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农业行业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监督抽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预警分析和信息。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管理,等等。
四、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包括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实施认证和质量监督,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
五、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质检总局:监管生产加工和进出动
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和进出动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商务部门:主管食品流通行业
根据商务部“三定”方案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商务部作为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主要有三项职责:
一是制定食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强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促进食品经营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负责对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的行业管理;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推动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证书审核换发工作,依法把好定点屠宰企业市场准入关。
三是配合卫生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适时组织修订。
目前,商务部正稳步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
工信部:管理食品工业行业
工信部具有食品工业行业管理职责。
主要职能:一是制定合理科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食品工业行业标准,指导企业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和监测网络以及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二是推进食品工业企业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以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法律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指导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四是加强食品行业相关基础信息的统计和监测,建立食品工业质量安全、产品进出口动态的监测和预警机制等。
工商部门:监管流通环节
国家工商总局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下设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其准入职责包括“先证后照”,即负责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再对有许可证的经营主体颁发营业执照。
食药监管局:监管消费环节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消费环节即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该环节的食品是指即时加工制作,即时消费的食品。同时消费环节还包括提供食品及其场所、设施、服务等。
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关键词] 都市农业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追踪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关心自身的健康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因而成为焦点问题。都市农业为城市提供农产品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在都市农业发展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也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都市农业发展对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有相应措施出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可以提高都市农业生产质量、改善城市居民消费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都市农业整体竞争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对于城乡和谐发展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食品安全追踪管理的进展
当前市场上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消费者与生产或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从而引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按照信息经济学的思路,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信息显示与责任追踪等促进信息透明化的手段得以解决。
建立可追踪系统的研究和实践是当前各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的重要课题。发达国都在发展食品可追踪系统,该系统就是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记录,从而可以进行追踪的系统,与之相结合的是建立相关激励和处罚机制,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者采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1.欧盟的情况
欧盟于1997年为应对疯牛病开始逐步建立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按照欧盟食品法的规定,自2003年起市场所有零售食品均将实行产品追踪标签制,即在标签上要注明经销商、进口商、包装商、生产商及确切种植地和加工厂,以便在发生问题时可以从销售商一直追踪到产地中间各环节。
2.美国的情况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有两个突出措施,一是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一是GMP(良好操作规范)。可追踪系统在美国已经应用到猪肉等畜产品的生产中。美国FDA食品机构注册法要求所有进口食品需要提前注册,提供食品企业也必须在FDA注册,否则不予办理入关手续。
3.加拿大的情况
2000 年加拿大农业部宣布了“加拿大食品安全调整规划”(CFSAP)。CFIA 对CFSAP计划的参与体现了其持续地改进食品安全的承诺,即从初级产品生产到最终产品零售多部门、跨行业的食品安全协作,最终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管理。
4.日本的情况
为应对疯牛病,日本从2001年起在肉牛生产供应体制中全面导入了信息可追踪系统,主要企业也大力推广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东京东急商店从2001年开始对蔬菜试行信息可追踪系统,将生产流通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存入服务器,消费者可以在店铺终端上阅读、了解所购商品的所有信息。日本最大超市洋华堂在12种蔬菜商品中采用该系统,平均销售量增加30%。2002年日本农林水产部正式决定,将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推广到全国的猪肉、肉鸡等肉食产业、牡蛎等水产养殖产业及蔬菜产业。
国际实践证明,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企业有强大的竞争力及政府监管有力,其关键在于建立先进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体体系和食品信息标示与可追踪系统。
二、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实践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中标示与追踪制度的研究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业部正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公告制度、农产品品质公告制度、农产品认证公告制度等。200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法律层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了更加全面和规范的要求,并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质量认证与显示
在质量认证与监管方面,我国近年来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工作,即“三绿工程”和“新世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三绿工程”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实施的。该项目要求: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全市食品质量检测网络和质量信息系统,建立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试点市场要应用现代技术建立和完善食品进货索证制度、商品台账和经营者食品卫生质量跟踪系统,建立食品检测结果公示和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试点加工生产线要把好入厂检测关,生产加工原料要安全、无污染、无公害,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对生产环节和操作人员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以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为核心的“新世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是农业部启动的,2001年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开展了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试点。
国家认监委也提出在2004年继续大力推进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认证,提出信息产品、网络安全认证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
2.信息追踪系统的建立
上海、深圳等城市在食用农产品信息追踪系统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广东省、山东省部分地区也开始推行信息追踪体系的建设。
上海生产环节的安全卫生质量跟踪制度要求在生产基地的生产活动中,建立安全卫生质量记录规程,完整地记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生产资料的使用情况,保证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可追溯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追溯其出问题的环节。
深圳市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中心近年来开发应用了食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由质检中心、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连锁配送中心,以及零售市场和部门所构成的监测网络,其功能包括质检人员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综合查询,可根据需要对市场、基地产品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和查询。
3.武汉市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武汉市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投入力度较大,先后制定了《武汉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武汉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法规,对于蔬菜、畜产品等从生产基地到销售市场有关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规范。在国家科技部的支持下,还积极开展了安全农产品基地的建设。
在禽流感期间,武汉市为了实现全市畜禽产品放心消费,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还让市民明白消费。在集贸市场落实坚持业主负责制,每天对市场内的产品进行公示,让市民放心购买。强调市场业主的责任,对农产品实行明确的信息标示,促进农产品信息透明化,这是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一种有益的探索。
但是,武汉市关于农产品安全管理方面偏重于技术上的解决手段和措施,而缺乏系统的从制度、行为方面理论上的研究和对于国内外先进实践经验的借鉴。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主要的是不对称信息下人的行为问题,需要通过信息的对称化和制度建设来调控、激励人们的行为。虽然武汉市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方面也做了较多的工作,但这些主要集中在技术方面,而没有建立对于农产品供应链上各个参与者的有效的激励机制,农产品安全信息在市场上也不能做到透明化,更不能实现农产品安全的信息追踪,主要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农业信息网络中食品安全信息缺乏。虽然2003年建立了武汉农业信息网,但主要提供农业市场供求信息及技术信息,而缺乏基于信息化、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角度对于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深入研究并在农业信息网络中传递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信息,更没有提供可以进行食品安全信息记录和责任追究的信息系统。
物流信息与安全信息没有有机结合。目前的物流和供应链上的信息管理工作中主要以产品基本数量、运输等信息的管理和传递,对于更加详细的生产、加工相关信息没有明确标示和记录,也使得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的责任难以追溯,因而在供应链上的生产经营者也难有积极性去关注所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基于农产品供应链的食品安全激励机制没有有效建立起来。结合信息技术的使用,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追踪系统还需要有适当的食品安全激励机制作为保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惩处机制,生产经营者也难有采用这一技术系统的积极性。
三、武汉都市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的对策
有效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需要针对武汉都市农业发展的特点和本地农产品流通的特点,从源头和入口开始加强监控,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提高使用农产品安全管理的绩效。
1.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本地都市农业品质和竞争力
武汉市都市农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各级政府和企业也在积极推进基地的进一步建设。各生产基地需要加强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以提升本地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逐步将农产品生产过程基本信息建立专门档案。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鼓励政策促进本地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
2.规范市场进入,加强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控制
武汉市作为重要的农产品消费市场和国内重要的集散枢纽,拥有白沙洲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量农贸零售市场和超市,对于进入武汉市消费渠道的农产品,监管部门可以考虑逐步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加强对与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本地生产的农产品可以从源头开始有效监管,但是通过批发市场来自外地的产品难以监控其源头,有效的管理方式是在其进入本地市场时加以把关。这样一方面对外来农产品提高要求,同时也对本地都市农业生产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基于信息技术应用的供应链上可追踪管理
根据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信息经济学理论分析,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加以控制,通过标示与追踪体系的构建,解决现实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消费者的具备充分知情权,实现由市场完成控制和调节的目标。结合现有农业信息和农产品信息网络,进行农产品安全的信息追踪,从而使得生产经营者各自的责任更加明确,其损害安全的行为也将受到更加广泛的监督。
4.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技术的使用,要让相关生产经营者有良好的积极性参与其中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让重视食品安全、关心食品安全,提供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能真正得到实效是最好的办法,同时对于损害食品安全、威胁民众健康的行为要从严从重坚决予以打击,甚至禁止其进入相关市场从事相关活动。目前比较可行的措施是鼓励生产基地、便民超市采用相关措施增强其竞争力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消费更加安全、放心的农产品,这同时也可促进当前“农改超”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