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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泰州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就不断加强、改进和完善镇机关老干部党支部和镇老干部协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完善镇老干部党支部学习制度
1、镇老干部党支部负责组织老干部学习,并实行每两个月活动一次的办法(每次拟定周六上午),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确保适时适量。老干部因身体、家庭、气候及交通等因素不能参加活动的,也可履行请假手续,确保安全、有效。
2、镇老干部党支部每次学习活动,由镇党委安排一名副乡级领导干部全程参与,做好沟通反馈,对于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做好汇报。
3、镇老干部党支部要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党员教育工作等有计划地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计划,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4、学习方法、方式要灵活多样,通过集中学习,组织讨论、座谈等方法达到学习的目的。
5、镇老干部党支部要每年开展一次以党员自我教育为主的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镇党委、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情况,倾听意见,沟通思想,排忧解难。
二、调整提高并规范镇老干部协会工作
1、老干部协会入会对象为:凡镇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和在村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的(含主持工作的副支部书记),且未受撤职处分的,本着自愿、条件许可的原则,方可参加协会组织。
县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各乡镇、县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
县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法内容
(一)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
(二)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的情况。有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策意见,造成决策失误,形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依法开展行政工作情况。乡镇(场)、县级机关行政部门班子成员,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有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分管工作有无造成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质证情况;
(五)司法机关公平正义的情况。司法为民绩效如何;分工的司法工作,有无确认为司法不公正、不作为、不文明,甚至违法的人和事;
(六)个人遵章守法的情况。
三、述法程序
(一)形成述法报告。述法对象在个人述职报告中,要围绕规定的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情况。述职述法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找出存在的差距,还要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组织述职述法。述法的形式原则上口头述法。参加的对象与参加述职述廉的人员相同。
(三)实施民主测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与听取述法报告的对象相同。
(四)反馈述法情况。述法、民主测评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将民主测评情况汇总,汇总的情况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反馈给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
(五)述法结果运用。述法和测评情况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四、述法时间
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述职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五、述法的组织领导
按照南组发61号文件《关于召开去年度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为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保证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我局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意见。
一、会议时间
拟定于去年8月16日(周一)上午8:30分举行。
二、会议地点
*区司法局机关五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范围
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政治处有关干部。
四、主题及内容
将“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重点对照《廉政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逐条进行检查,对应该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逐项作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按照规定加以纠正。
五、方法步骤
1、认真抓好理论学习,打牢思想基础(7月14日前)
紧密围绕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紧密结合我市、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住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深入思考。要通过学习为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筑牢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开展谈心交流活动(7月27日前)
(1)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立民主生活会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公开电话等方式向局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2)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向干部群众通报*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征求干部群众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满意度。(3)认真开展会前谈心,单位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普遍谈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也要进行谈心,达到交流思想、查找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3、坚持实事求是,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提纲(8月10日前)
通过理论学习、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和谈心交流,实事求是地查找和剖析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提纲,发言提纲不少于2500字。发言包括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批评以及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发言要包括对*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会前单位负责人要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15日前)
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相互评议。(1)自我批评要准确查摆突出问题和主要差距,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和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2)相互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畅所欲言,坦诚相见。既要肯定成绩,又要实事求是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真正达到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3)党组书记要对班子成员的发言逐个进行评议,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进行评议,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意见建议。
民主生活会后,在参加和列席生活会的人员范围内对民主生活会的总体情况和每位班子成员的表现进行测评。
5、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8月20日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均衡城乡教师水平,提高教育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缩小我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教育质量的差距,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交流人员的编制和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组织关系临时转入相应学校,年度考核在受援学校进行,考核结果按在受援学校的考核等级转入派出学校。
三、任务目标
自2014年开始,每学年从城区县直义务教育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和中层干部与农村或薄弱义务教育学校对等数量的教师或教育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对流,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学与学校管理工作,并通过校际间的集体备课、开设公开课、举办讲座等多种交流形式,帮助当地教师和教育干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推动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搭建平台并提供人才支持。
四、选派要求
选派交流教师要求政治素质、师德修为高,教学业务能力强,教育干部要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培养前途。所有交流人员要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五、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干部实施对流,由教育局提出年度交流计划,采取个人志愿、学校推荐和组织考察安排的程序进行。拟参加交流的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向学校提出交流申请,由派出学校推荐,县教育局考察同意后确定为交流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学校推荐人数应不少于教育局对各学校按排计划的2倍。怀孕、产假和哺乳期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不安排交流。
1、统筹规划、制定方案。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学校师资情况和教育干部和教师交流需求情况,统筹规划交流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教育干部、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流动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考核办法以及奖惩措施等。各校交流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2、宣传动员。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教师和教育干部交流工作的政策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引导和指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教师和教育干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的热情。
3、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交流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教师交流人员并向县教育局推荐。每年初底前各学校要将教师交流方案、交流计划及交流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流动由县组织部门和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六、考核管理
1、选派到受援学校的教师和教育干部,工作期间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方为主。选派教师在交流期间享受原学校工资和各项待遇,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在原学校进行。各受援学校具体负责交流教师的生活安排、日常管理及其工作、学习、年度考核、业务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奖等事项,双方学校要关心交流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其它问题。
2、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的考核管理。各相关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明确流动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科学、合理地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对具有交流经历并在交流中完成任务好、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明显的教师和校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用到高级岗位,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评选授予各级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其他综合表彰等荣誉称号。对流期间经历视为农村任教经历,表现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补助、交通差旅用、意外保险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通过各种会议,广泛宣传提高执行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广泛开展讨论,努力增强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能力,使干部队伍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提高认识、增强执行任务的自觉意识;
使镇村干部队伍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佳的精神状态、最严的自我要求履行职责,强化落实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干部队伍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
二、创新执行机制,坚持推进三项制度。
镇紧紧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主题,加强执行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干部管理制度。按照县委办印发的《县“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把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日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克服干部的慢、混、散、懒、浮等不良作风。
二是建立健全干部的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态度不端正、难以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干部,安排到边远艰苦村进行锻炼;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实行待岗处理。将干部的出勤情况与下乡补助和奖金严格挂钩,增强镇、村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行机制。在干部调配上,建立科室领导选干部、村选干部的双向选择包村机制,对于落选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待岗处理或建议组织人事部门调离镇,年度不得评为称职;
在工作落实上,克服科室间、干部间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实行单向工作承包制,对于完成工作质量高、效率高的干部可以奖励休假,激发干部高效率干事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