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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被称为农村发展的第,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是中国农业经济建设新型城镇化作引领的战略基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通过新社区建设,改变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享受到跟城市人一样的公共服务。目前,各地已经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规模不等,少则几千人,多则上万人乃至几万人,基础设施相当完善,公共服务全面覆盖,生活环境堪比城市小区,城乡差距在这里已显著缩小[1]。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山东、四川、河南、河北、北京等省市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战略加以推进,其中成都、新乡、苏州、德州等省辖市为此专门下发文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成效显著,涌现出很多好的典型,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在通常的概念中,国家有了政策和物资、资金的保证,地方上的建设就可以大上快上,指日可待,但实则不然。一项大的经济建设和改造,不仅要有政府的各项支持,还要有社会各界、各种力量的大力配合。如一个社区在建设过程中,即使政策、资金、物资全部到位,也不一定能建设一个好社区。因为怎么进行布局,建设多少房子,多少人居住,建设哪些服务设施等的问题,需要技术层面的专业人士进行规划与设计。规划与设计有其自身的原则与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当前,在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改造活动中,需要规划与设计的城镇乡村很多,但还没有一个通用性的设计模式可以借用。因此,中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设计模式研究和推广应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1设计模式的创新思路与方法
中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差异巨大,发展水平也极不平衡,由权威部门完成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设计模式显然是不可能的。就像世界上没有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通用的“模式”一样,中国自己也没有通用自己所有省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模式”。这个模式需要具体的定位和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设计模式必须是针对某一地区或相似区域进行的具体化的系列方案[2]。设计模式是一种理性的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论。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那就是模式。设计模式是一种指导,在一个良好的指导下,有助于完成任务,有助于做出一个优良的设计方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且最终会得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环境规划与设计是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要求。方案设计要按客观规律办事,要结合实际办事,要充分尊重和体现用户的要求,维护用户的利益。设计模式是建立在充分的调研、考察,广泛征询意见,实际的实施检验等前提下形成的,具有针对性、特殊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而它又不是一般性建筑和环境设计模式的重复,应有以下创新点:一是设计模式既有文字论述,也有图例说明;二是设计模式既有概念性的规划,也有建设性的实施细则;三是设计模式针对性强,遵从原创性的原则,不重复,不摹仿;四是设计模式在同一类型中,有多种形式可供参选;根据不同的设计对象其复杂程度,可设置为一、二、三、四、五个等级;不同的地理位置可设置为平原设计模式、高原设计模式、江河设计模式、海洋设计模式、丘陵设计模式、岗地设计模式或山地设计模式等。不同的气候环境可设置为热带气候设计模式、温带气候设计模式或季风带气候设计模式等。
2设计模式的运用与实践
设计模式的优劣与否,必须通过实际运用才能够检验。为此选择了襄阳地区保康县歇马镇。选择的理由是:襄阳是传统的农业大市,有较好的农业发展基础,也有比较丰富的地理位置和产业形态。襄阳地形为东低西高,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丘陵、岗地、山地,约占襄阳总面积分别为20%、40%、40%。按照襄阳今后的发展目标和地形条件,在设计模式当中,可进行大的分类,即丘陵设计模式、岗地设计模式和山地设计模式。符合我们理想的T型设计模式系列,即相似模式的梯级排列。保康县歇马镇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山地乡镇,其中有许多的村庄坐落在高山地带,平均海拔在1200多m以上,符合选用“山地设计模式”进行运用。根据设计原则,对歇马镇设计模式进行了2个阶段的分期工作:一期为概念性的规划;二期为建设性的实施细则[3]。首先对镇属的49个村子进行了大量的现场勘察、测量、调研,结合各级相关的要求、规定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根据大的设计模式纲要,再进行单位的模式划分:产业结构设计模式、居民居住设计模式、公共交通设计模式、公共设施设计模式、供水、供电设计模式、通讯设施设计模式、旅游开发设计模式、生态环境设计模式和文物古迹保护设计模式。历时2a多的时间,完成了规划设计任务。受到老百姓的欢迎,镇政府的认可,市、县城乡设计规划部门的验收。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期的建设规划设计。运用设计模式的方法,可以清晰地看到襄阳地区新型农村社区的形态分布和业态布局,可以根据政策去调控,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去落实。
3结语
设计模式在当前如火如荼的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改造活动中有着良好的参照价值和引领作用。通过研究,本课题实际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一是为相关部门的决策起到积极的参考作用;二是为用户准备的多方面的设计模式,成熟、可行,可供选择余地大;三是为同行和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借鉴;四是为实践性教学、研究积累了大量的素材;五是为与外省、外地区同行间进行学术交流积累了经验。
作者:张波 单位:湖北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叶齐茂.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图解手册[J].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一、“井田”的源起
“井田”的概念最早出现于商朝,源于当时的“井田制”。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西周时期发展成熟。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普及,原有的“井田制”无法适应生产力快速发展,井田制随之瓦解。据文献记载,当时的“井田制”是“将每方里之地,划成井字形,即等分为九方,每方百亩,中为公田,余则分授八夫,各私百田,同养公田,不另纳税。成年受田,老死则还。此井田制之基本也。积井为邑,以至于同,俱有定制。①”
二、“井田”研究的范畴
从概念上看,“井田制”形制上的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四都为同的理想规划与霍华德的“社会城市②”以及杜能③的《孤立国》都有十分微妙的相似之处。即将单个“井”之外另设“井”,四井为邑,以至于同;“孤立国”则在距离城市中心第6层之外有另一“孤立国”;“田园城市”进一步发展,会在农地之外另建新城,以至于多个田园城市累加扩展成“社会城市”。因此,中国古代先民的智慧在现代仍影响深远。在现代社会生产力条件下,如何遵循“井田制”的启发,研究具有独特区域特色的“井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但所谓“制”是体系,是制度的总称,本文所谓“井田”并不是要分析古代井田制度,而是在现有承包责任制基础上设想的一种建立于理想层面的新型农业生产理论形式,是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尝试。
现代田园城市框架下的新井田在田园布局采用旧“井田”形态框架,而不涉及所有权等政治范畴。新井田是以“井”字为框架,“井”字中间是市政设施,周边建设庄园,主要建设高附加值农业。新井田布局有利于在形态上限定建设区界限,实现居住区空间与生态空间的有效融合,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同时,新井田为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社会治理结构创新提供了可能,促使中心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正向流动,最终实现农民富裕。
三、一个模型
“井田”是致力于以规划和顶层设计为主的新型农村发展理念。
(一)发展思路
按照建设“现代田园城市”的建设理念,秉承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宗旨,创新城乡发展方式,构建依托“新井田”和城市产业的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
1、科学定位
根据人口、土地、环境等因素,对每一个“井田”的性质、功能和发展进行科学定位,确定城镇化发展方向。设立试点“井田”,在人才引进、金融资本引入、本地居民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导等先行先试,打破城乡资源流动壁垒,拓宽城乡要素流动渠道,增大农业区容纳城市要素资源的承载空间。
2、市场主导
打造以市场主导的新型农村经营体系。充分展现“新井田”经营内涵,深入挖掘“农产品、生态环境、生态服务”价值,以吸引城市人群的消费和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宗旨,并通过制度创新,促使资源向经营能手集中,创造更高价值。
3、基层治理
应以保障村民共享发展红利为基本出发点,处理好村民与经营者在土地、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关系,保障村民就业、生活、发展的可持续性,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二)“新井田”模型
为说明“新井田”模式,现以900亩地(不包括道路等设施用地)为单元,以“井”字为框架,将土地分割成9“田”,每田100亩。每田之间以绿道相关联,辅之以沟渠、电、通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中田为市政设施,可以建造新型农村社区、高档住宅以及商贸等业态。按照容积率为2.5估算,总建筑面积166675m2,按人均65m2的标准计算,可容纳人口约2564人。分为市政核心区、高端农业田、绿道和管道沟渠。
1、市政核心区
核心区以商场和居住为主,具体规划形式可采取圈层式结构布局,外围疏而中间密,保证外围高档住宅采光。另外,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也在规划之中,以停车、仓储为主。
2、高端农业区
高端农业区分布在市政核心区四周,共计8块,每块100亩。期间以绿道相隔。高端农业是以具有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为主,主要针对城市人群。
3、绿色廊道
“井田”绿道系统以“井”字型框架设计修建,道路宽度设计为两车道,道路两边密植树木,高低搭配形成林荫绿墙。同时,绿道两侧按需设置地上、地下生态停车场。绿道连接各高端农业田和市政核心区,并与城市主干道相连。
4、地下管道沟渠
按照低影响开发理念在“井田”区的创新应用,建设闭合式的“井田”生态循环处理系统,将给排水、雨水收集、电力、通讯、供热、燃气等市政管线纳入综合管沟之内,提升市政设施效率和品质。
(三)亟需解决的问题
以上“新井田”是假定没有约束条件的规划构想。现实存在以下困难:
1、实施区域
市政核心区的选址可在农村原址之上或者重新占有耕地组织建设。在农村原址之上的,对原有村庄进行治理改造符合一般要求,节约耕地,但是需要大笔的拆迁和新建资金。如果在农田上重新选址,虽然会节省拆迁补偿资金,却可能导致耕地减少,居民原住区宅基地土地闲置的风险,形成新旧住区对峙格局,不利于新区发展。故本模型应在村原址基础上进行改造分析。
2、建设成本
市政核心区建设按照2500元/ m2(不计算土地成本)的成本计算,总投资约4亿元,加上拆迁安置总投入约8亿元。即使按照周边800亩农田按照最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产出(假定一般农田每亩产出为3000元,按照20倍于原产量计算)每亩产出可达6万元,800亩共计4800万元。粗略计算静态回收期约17年。高成本低回报的投资特点,导致企业无直接投资的积极性。
3、建设方式
“新井田”投资成本较高,运营风险较大,采取多元化的开发运营模式可降低政府风险。一种方案是以政府引导和扶持的方式,在规划的基础上,利用民间资金进行有序开发;另一种方案是投资者持有井田市政核心区房产和周边高端农田的部分产权进行经营,但这样很难保障农民权益。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在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并协调各方利益。
四、对“新井田”理论模型的思考
建设“新井田”,有利于促使城市资本等要素资源向农村回流、实现城乡一体发展。目前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刚刚开始实践,相关政策不完善、机构不健全、土地产权不明晰等问题较突出,为推进“新井田”,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划引导,出台扶持政策
统一规划。因“新井田”建设有投资规模大、收益不好掌控等特点,应采取“规划引领、村民自建、政府帮扶”的措施。鼓励村民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实现规划引导村民自主进行开发建设“井田”,降低政府投入成本。制定“新井田”建设扶持办法,细化对村民、社会资本参与“新井田”建设的补助措施、程序以及标准等,明确管委会或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在“新井田”建设中的具体职能。对于一般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新井田”内绿道、管线建设以及“新井田”经营等公共设施方面,应有政府主导建设。
(二)明晰产权,城乡一体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土地确权后流转交易的条件。居民在享有土地资产的同时,能够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收入,为真正实现带着劳动力和土地两个资本进城奠定基础,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三)基层治理,构建特色城乡发展模式
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基于“新井田”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成立的基层组织,作为“新井田”建设、经营、收益的主体,对本级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土地利用监督等方面享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共享城市建设发展红利。
(四)控制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随着居民人口的不断增加,严格限制市政核心区规模的扩大,并以新的居民组织机构作为监督主体,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加。但可以在“井田”外围,重新设置“井田”,“井田”之间彼此相连,以主干道贯通之,在适当地方可设置规模稍大“井田”,作为其他“井田”核心区,以此类推,形成规模连片田园优美小镇。
(五)统一运营,理顺经营体系
设立综合性经营公司。负责经营井田区旅游、休闲、购物、餐饮以及配套服务。负责协调区域的水系经营、重点镇经营、“新井田”开发运营、三农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制作统一的标识体系和休闲礼品设计体系。从顶层首先制定一套标准的经营体系,清晰划分各部门的职能。通过机制创新,将土地的经营权流转于生产更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的管理者手中,保障农业核心区日常运营和发展。制定措施,充分调动基层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此外,实施“新井田”还需要注意四个问题:一是城市要素怎么回流农村;二是市政核心区的设计和包装是否符合市场需求;三是“新井田”经营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四是农民是否适应“新井田”下的生产生活方式。总之,“新井田”的实施必须是在政府引导、扶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新井田”的实现可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要求提前做好“新井田”的详细发展规划和顶层建筑设计。
注:
①“摘自万国鼎《中国田制史》。万国鼎,农史学家,中国农史学科主要创始人之一,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首届主任,终生致力于农史资料汇集和整理,农业古籍和农业历史的研究。
论文摘要: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老龄化形势下广西各级政府的必然选择。农民收入、政府投入的提高为新农保的推行创造了条件,主要原则的确认与基本制度的合理设计是新农保推行的关健。
随着社会的发展,广西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2000年广西60岁以上的人口比重已达到10.69% ,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也达到了7.3%(国家统计局: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其中,农村老年人占全区老年人的76%。随着农村集体保障能力的下降,因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带来的家庭保障功能的降低,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障方式面临极大的挑战,需要全面引人社会保险机制。
一、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分折
全区在局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其顺利建立与有效运行需多方面的条件支持。《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为原则,但是实施过程中农民常因人均收人过低而“缴不起”,政府因财政收人不高而“扶不起”,集体经济因缺乏经济来源而“补不起”。
(一)经济结构变化为新保的制度试行创造了条件。学者杨翠迎、度国柱通过对德国、日本、丹麦、日本、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实证分析后认为,成功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一般应达到以下几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农业在GDP中的份额在15%以下;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占20%以下;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已下降到50%以下,且总人口增长趋于下降;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当年美元)。中国社会科学院陈佳贵等学者也赞成这一分析结论。2008年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0.3% ,42.3%和37.4%。广西2008年GDP中,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迅速,离15%只有5.3个百分点;人均GDP逐年上升,按2008年人民币对美元年平均汇价(1 : 6.9 )折算,广西人均GDP已经超过2000美元;人口自然增长率1990年以后呈逐年下降趋势,农业劳动力比重和农业人口比重还较高,2000年广西农村人口3633万,占全区人口的比例为76%(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2000中国民族统计年鉴》),但这是欠发达农业省份的省情所决定的,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这两个比重将进一步下降。
(二)政府财政收人的提高为新农保的财政补贴创造了条件。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区位优势,经济社会发展步人快车道。据广西统计局统计,2008年全区GDP突破7000亿元,达到717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8%,财政收人突破800亿元,达到843.56亿元,比上年增长19.8%。经济发展与财政收人的增加,解决了老农保中政府“扶不起”的问题,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创造了基本经济条件。
(三)农民人均收人的提高为新农保的参保缴费创造了条件。广西农村人均纯收人持续增长,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3690.3元,比上年增长14.5%,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5%;农民人均收人的持续快速增收,解决了老农保中“缴不起”的问题,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创造了基本经济条件。
二、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主要原则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思路上要坚持以“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为基本原则;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
一、引言
在当前农村信用社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信贷规范化管理是农村信用社规范化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职能,更加科学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实现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实现农村信用社信贷岗位职责的规范化,保证信贷岗位分工具体明确
只有保证农村信用社信贷岗位职责的规范化,才能够保证农村信用社中的每一个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岗位:
第一,调查岗,该岗位由客户经理进行负责,对于所调查事实的真实性进行负责。
第二,审查岗,该岗位由信贷管理部门专业分管人员进行负责,主要审查事实的真实情况。
第三,审批岗,该岗位由各级信贷审批委员会进行负责,主要进行信贷业务的审批工作。
第四,监督岗,该岗位由农村信用社委派会计、记账员、出纳员等临柜人员进行负责,主要用于监督以便避免信贷违规操作现象的出现。
第五,检查岗,该岗位由信贷管理部门和稽核部门及客户经理来共同负责,主要进行信贷业务的检查工作,避免出现不良信贷的问题。
三、实现农村信用社信贷监管的规范化,保证信贷业务稳健发展
只有保证农村信用社信贷监管的规范化,才能够保证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工作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实现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对农村信用社中的存量信贷采取拉网式清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将信贷信息及时向信贷管理系统之中录入。
第二,实现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化监管,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的出现。农村信用社应该科学有效地利用核心业务系统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平台”和“监督平台”,严格落实检查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制度的执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执行等方面的具体状况,对于农村信用社所存在的信贷违法操作现象,必须给予最为严厉的处罚,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以便最大限度地提升农村信用社所有职工对于信贷业务执行责任意识,避免不必要的信贷风险的出现。
第三,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的清收处理力度,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问责机制。在现阶段,在一些农村信用社中,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不良信贷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的清收处理力度,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问责机制。具体来说,应该采取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信贷责任终身追究制,一旦发现存在信贷到期收回率超过5%或不良信贷不降反升的情况,必须对于该农村信用社相关的负责人员予以罚款或者免职处理。
四、实现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的规范化,不断地优化调整信贷结构
只有实现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的规范化,不断地优化调整信贷结构,才能够推动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工作的顺利运行。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进一步做好市场定位。农村信用社一定要始终秉承“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原则,密切联系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及自然人客户资金需求的具体状况,通过和担保公司配合、建设信用共同体、嫁接农户小额信用信贷、联保信贷机制等各种各样的方法来不断地实现农村信用社担保方式的创新以及信贷产品的多样化,并且要不断地加强对于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的信贷扶持力度。与此同时,必须进一步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机制引入社区,形成能够迎合非正规金融需求的小额信贷业务模式。
第二,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社信贷投向。农村信用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我国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借助于发展零售型业务和小额信贷等各种各样的方法,分散信贷风险。
第三,进一步实现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的优化。农村信用社应该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借助于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分析模块来科学有效地识别出各种各样的潜在的和直接的信贷风险,对于农村信用社客户的还款意愿和第一还款来源予以科学有效的分析,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最大限度地提升到期信贷的本息收回率。
第四,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的客户关系管理工作。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优质客户应该通过客户关怀等措施来予以保持,并且,在此基础上,开发出新的黄金客户,对于那些不能够及时还款的劣质客户一定要及时地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对于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利润、存在着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的产业,农村信用社必须及时对其进行信贷的发放,以便推动农村信用社的利润的最大化,进一步做好信贷管理工作,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五、实现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的规范化,最大限度地避免违规信贷现象的发生
根据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的信贷问题,能够发现,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许多信贷风险都是因为信贷操作不规范所导致的。所以,在农村信用社的日常信贷管理工作中,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保证任何一个信贷操作都能够严格根据流程来执行,避免出现人情关系、裙带关系所导致的的信贷违规操作等各种各样的问题。
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应该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和自然人评级授信工作,进一步建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管理责任机制。对于小额信贷,严格秉承“两证一卡”的信贷机制,农户必须携带信贷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农村信用社必须具备其相应的信贷管理卡,持证人到农村信用社就能够发放信贷;对于大额信贷,必须遵循严格根据流程来进行办理的“二元化”业务经营模式。对大额担保信贷,借款人、保证人都一定要到现场办理信贷手续,其财产共有人也必须在借款合同上进行签字画押,严格根据流程来办事;对上报县级联社审批信贷,明确农村信用社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先由2人以上的客户经理进行调查,经信用社初审后进行上报,再由农村信用联社客户部负责调查,信贷部门审查,进行风险评价后上报审贷会,坚决杜绝逆程序放贷的问题的出现。一旦发现上报上级农村信用联社审批的信贷新增不良率高于设定的风险标准,就必须对于农村信用社的相关负责人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
六、结束语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管理;业务;基金规范化
自从2009 年以来,我们便根据32号文件所传达的精神,本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进行了试点等活动,不仅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同时也加快了城乡建设,有效的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进行了广泛普及,保障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起居,也促进了家庭和谐等等。但在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在此我们一一列出,进行简单讨论。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部分人户分离人群难以参加新农保
根据《指导意见》我们可以知道,满足条件的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因此,这种情况就造成了很多人户分离的农民不能参加新农保。由于很多地方的单位都将人户所在地一致作为参保条件,但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讲,人户分离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纵然农民参保的热情很高,但是客观条件不允许,也就束手无策。很多人虽然已在城市内购买了房屋,但由于户口没有变更,也就没有参保。除此之外,有关于农村居民分散涉及到的新农保的基金问题,也亟待解决,由于基金管理比较复杂,并且金额和安全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因此我们应当认真对待。还有一些居住农村和距离城市较远的郊区的人,既不能参加农保,也不能参加城保,由此可见,这个问题不容忽视,要认真对待。
2.个人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设计缺乏动态调整机制
参照《指导意见》上的规定,现有的养老保险缴费可分为五个档次,100起,依次递增一百元。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缴费的档次进行更改,但凡是参保的居民都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缴费。中央政府本着易操作,清晰易懂的原则设计了保准额度,就是基础养老金为一个月55元。参保人员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缴费,但目前养老金的浮动金额并不很灵活。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讲,农村和城市的生活水平都在不断提高,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此种情况,将养老金的缴费档次也进行一个适度的调整,可是,调整的额度并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定,我们要全方位的考虑,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要进行适度调查,将缴费的标准和档次,进行一个系统化的改革。
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措施
1.进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尽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要完善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们还有很多要做。首先,针对于人户分离问题的人群,城保和农保二者都不愿也不能参加的问题,我们可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一个广泛的系统,将信息有效的联系起来,让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一个正确的选择。就当前情况来看,户口所在地以及人口所在地不统一是农民参保的一个重要障碍。而一些在城市打工的农民不能参加城保,但又不愿参加回到所在地办理农保。因此,我们可以改善现有状况,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并普及,就可以解决现有的一切问题,让更多的人可以得到一个保障。同时,也发展了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2.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
目前,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依靠县级单位进行统一监管。主要依靠存入银行来进行增值,但这种途径仍存在风险。对此,我们要做好基金监管的加强工作,我们要通过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个方面,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使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更加规范化。
3.改进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确定方法,完善缴费和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机制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我们知道新农保的缴费标准一直是个值得争议的问题,由于其缺乏动态的调整机制,造成农民不愿参保的原因。因此,我们应该根据现有状况,进行相对的调整,将城镇职工和农民的情况考虑其中,拟定一个合理化的缴费标准。根据职工和农民的收入,按照一定的比率进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同时这种缴费标准也要具有一定的浮动性,可以根据生活水平和工资水平的提高,适当的提高一下收费标准。这样将新农保的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一个规范后,不仅可以让农民接受,也会促使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更加统一化和规范化,更加便于管理,也有利于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除此之外,我们 还可以有相应的制度对农村居民进行养老金的发放,如我们可以借鉴城镇职工的发放方法按照一定的工资或收入比例进行养老金的发放。而比例的确定,我们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三、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人们逐渐接受,我们不仅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还要严抓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问题。使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欢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肯定。由此,新农保在我国的历史中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虽然,此项工作在开始阶段就受到了广泛的支持,可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的讨论,不断的改进,和不断的完善。因此,我们要在未来的工作中,积极的找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将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做的更好。
参考文献:
[1]林义.农村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