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办公室环境保护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环境保护基金是指通过向排放污染物者强制性收取一定的排污费用或通过政府拨款等方式募集资金,专款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基金制度则是指法律对环境保护基金的性质、法律地位、目的以及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监督管理的规定。
立法现状比较
我国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设立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而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废除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却没有再明确环保基金。《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从狭义上来说不屈于法律范畴,因此,在我国还没有真正确立环境保护基金制度。
美国国会于1980年12月11日通过《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设立了危险物质信托基金(亦称超级基金),该法也常被称为《超级基金法》,超级基金的初始基金即达16亿美元,1988年更是增加到85亿美元。美国国会于1977年通过了《清洁水法》,设立了国家水污染控制周转基金,为污水处理项目提供资助,政府在1989~1994财政年度共为该基金分配了84亿美元。如此,为危险废物处置和水污染治理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从立法级别上看,我国的环境保护基金制度立法级别低,自然导致效力层级较低。相反,美国确立环保基金的法律都是由美国最高立法机构国会通过,这就从效力层级上确保了环保基金制度的严格贯彻实施。
资金来源比较
根据我国《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第18条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说明我国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部门依据法律征收的排污费。美国超级基金16亿美元的初始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中13.8亿美元来自于对生产石油产品和某些无机化学制品的行业征收专门税,2.2亿美元来自于联邦财政拨款。根据美国《联邦水污染控制法》规定,政府应当向每个州发放资金形式的补助金,用于建立一笔水污染控制周转基金。由此可见,美国除了通过征收行业专门税外,联邦政府还会专门拨款充实基金,如此一来,更有利于环保基金发挥其经济刺激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到污染治理中。
使用范围比较
美国超级基金包括有害物质信托基金和关闭后信托基金,前者用于自然资源损伤、破坏和灭失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后者用于合格的有害废物处理设施关闭后,那些有害废弃物仍堆放在处理场所并造成损失时的赔偿。
美国《联邦水污染控制法》规定,联邦水污染控制周转基金主要用于(一)建立公众所有的处理工程;(二)各州和州际控制非点源污染。(三)国家河口综合管理规划。
我国《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规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由此可见,美国相关法律对适用范围的规定比我国的行政法规更加具体。我国《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对资金使用范围只是原则性规定,缺乏操作性。
使用管理与监督比较
美国国家环保局下属“固体废物和应急反应办公室”负责监督超级基金项目,其所辖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短期项目管理,“超级基金救济和技术革新办公室”及“联邦设施反应和再利用办公室”对管理长期项目起领导作用,后者还负责对联邦设施的管理。
美国《联邦水污染控制法》规定,每个州应当制定一个补助金发放进度表。该法第1386条对基金的审计、报告和财政控制等进行了规定,该条第5款规定了联邦年度监督审查。
我国《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第19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第20条突出了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在第13条规定了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进行处罚。
中美两国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都有很详细的规定。我国实行多部门管理,其不足之处在于,一方面,由综合性行政部门管理,缺乏资金管理的专业性;另一方面,多头管理很容易导致扯皮现象。美国设立专门办公室对超级基金进行管理的方法,似乎更为科学高效。
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基金制度
环境保护基金需要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得到贯彻实施,法律对该制度的规定必须具有权威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我国法律对环境保护基金制度的规定所存在的问题依然明显,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在立法上,环保基金制度应在更高级别的法律,如《环境保护法》中得到确立。国家应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扩充环保专项基金,使其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污染治理。污染治理行业本身是一个高耗资行业,其获得产出的时间与传统行业相比相对漫长,没有政府部门的主动引导和经济刺激,环保基金的发展将是一个异常艰难的过程。
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更注重于对污染的预防而不是治理。环境问题产生后,在恢复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是难以估量的。集中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污染预防中,未雨绸缪,才能以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环境信息的梳理以及公开工作,局属各科(室)、站、队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二)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县环境保护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中对信息的把握、公开的主体、公开内容的审查、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若干具体的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奠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坚实基础,各科(室)、站、队对应主动公开的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具体内容和举报监督方式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了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作进一步的更新;二是开展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完成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受理、办理及回复工作;三是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等热、难点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编制了《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手册》等宣传资料,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等重大节日以宣传册的形式向群众发放,确保群众及时了解县域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维护好公众环境权益。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环境保护公众网作为我局信息平台,根据政务公开网站的建设要求,设置了“综合信息”、“办事指南”、“环保政务”、“法制稽查”、“污染控制”、“自然生态”、“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环保宣传”、“专题专栏”等11项专栏,落实专人进行网站维护管理并保证随时更新环境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环保“一站式”服务功能,丰富了公开内容及公开方式,建设了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营造了和谐的窗口服务氛围,通过公告栏和电子显示幕将环保服务承诺、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及政策法规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并制作成册放在“一站式”服务窗口供申请人取阅。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市民群众办理和了解各项环保业务,进一步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的服务效能情况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由业务科室派驻业务精英在办事大厅进行业务办理,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服务的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的发挥了人民群众对各类环保业务的信息咨询、业务了解。“12369”环保热线受理各类投诉,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率达100%,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领导班子进一步细划各项工作制度。由局长李庆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宣科负责公开信息合法化审查、各项环保专项活动等相关的媒体宣传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网络更新。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安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推行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的决策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宣传动员,建立健全制度,大力整改治污,我乡网格化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我乡网格化环境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高升乡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在县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高升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深化乡村二级网格建设,实施网格监管全覆盖,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走生态发展、绿色崛起”之路。我乡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乡分管领导:谢林洪(党委委员、副乡长、人武部部长)
专职环保工作人员:李海龙
乡级环保网格员:谭惊春(高升网格化管理分中心)
村级环保网格员: 各村网格员(各村村支书)
二、加强广泛宣传
1、召开专题会,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2、乡、村、组干部开会时宣传环保知识;宣传环保网格员的职能职责。
3、在公开栏公示网格员工作职责;
4、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及环境保护网格员在环境保护巡查时做到多看多说。
三、具体工作成效
1、落实网格员环境监管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网格员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进行宣传、巡查、督促整改上报并配合调查工作。
2、高升乡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8000余份。
3、建立健全的网格员巡查制度。要求每周不少于2次的全方位巡查,并作好巡查记录。截止9月底,全乡组织环境网格人员对辖区内所属企业、畜禽养殖地和水源地巡查30次,对秸禁烧共巡查40次,其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制止15次。
4、加强环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实施网格化管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手段现代化,坚持全员参与,服务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发现及时、处置迅速,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实现“管理无死角、落实无盲区、监督无空白”,全面提升我镇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我镇建立完善镇、村(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镇政府主要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各村(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网格成员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网格划分
1.第三级网格。在区第二级网格的基础上,建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三级网格,作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辖区第一负责人,统一指挥、监督和调配全镇网格化体系。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成立了专门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和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监督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2.第四级网格。以行政村和各社区居委员会为单元,在村委会和各居委会行政区域建立第四级网格。村(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以上的村(居)委会成员为环境保护员,在三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二)网格职责
按照依托一级网格、巩固二级网格、优化三级网格、提升四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保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上下级网格间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镇政府(三级网格):制定《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办法,统筹乡镇政府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各类环境保护问题,防止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认真填报相关配套表格,及时更新并上报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负责将片区内所有四级区域划片,明确乡镇驻村干部包片区,负责本片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向二级网格报告有关情况;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各行政村村(居)委会(四级网格):依托现有的村(社区)将我镇划分为22个网格,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细致全面地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同时配合包村干部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管,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巡查制度》《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问题上报制度》,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检查台账,认真填写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巡查记录表,并按时上报三级网格环保机构进行汇总;村级环保员要切实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包村(片区)干部汇报。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设立台账)。
三、网格要求
(一)督查工作常态化。各级网格内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运监管,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辖区内组织巡查;上下级网格间明确责任、精细管理,定期组织对下级网格工作督查。原则上每季度对四级网格员巡查情况进行1次督查,督促四级网格员每日开展巡查,并填报相应的巡查记录情况表。
(二)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机构汇报事故情况。
(三)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摸排各类排污企业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境规划、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税缴纳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加强协同合作。在实际监管中,下级网格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业务等一系列监管问题均可向上级网格要求给予支持和指导。同级网格间应加强联系与协助,共同探讨网格管理遇到的问题,加强学习交流经验,相互取长补短,提升网格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在环境整治办,由环境整治办主任兼任,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和指导。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重点工作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何玉昆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韩家根、县环保局局长凯富才任副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和山林、县城建局局长宋华栋、县司法局局长波邓子、县经济委主任阿庆林、县安监局局长怒富庆、县监察局局长青三一、县工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龙德金、县电网公司经理邓云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凯富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县城环境的综合治理
1、完善门前卫生“三包”机制;解决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的相关问题;依法对建筑工地、商业场地等各类噪声进行整治,遏制噪声扰民问题。
2、加强县医院、各医疗卫生门诊医疗固废物处理情况的监管,确保医疗固废物集中处置,杜绝乱堆放。
(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要加强源头控制,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三)排查中小水电站溢流水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认真开展中小水电专项执法检查,对县域内大小水电站的泄洪道进行逐一检查,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没有修建或架设泄洪道,任溢流水随意流淌,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水电站,必须进行限期治理,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对其依法实行停业整顿。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环境执法检查。城区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的检查力度,对未依法申报建筑施工事项和未经批准进行夜间施工的建筑企业要实行严厉的处罚,严肃查处因施工造成的生态破坏、乱弃废渣,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环境风险的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液化气站限期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六)整治垃圾“围城、围乡、围村”和“占河、占道、占田”的问题。要重点解决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河道城区段、村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排乱堆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研究成立“××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
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问题、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问题、环境安全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并将挂牌督办名单和各项整治情况按期报告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之处,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于10月25日前将《××县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经济委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局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建设局要加快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商局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电网公司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部门一定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监察机关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直接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三)切实加大公众监督力度
要制定和实施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计划,要定期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尤其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不断形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同时充分发挥3411237环保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