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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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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市场机制

节能减排市场机制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力 节能减

一、电力节能减排的理论体系以及技术支撑体系构架分析

(一)实施节能减排的途径。

实施节能减排的途径包括三种:制度管理手段、技术创新手段以及调整改变产业结构来进行节能减排,要在技术、结构、制度上下功夫,综合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我国国情和国外经验,主要从市场机制、技术手段、产业结构的调整方面进行节能减排工作。

(二)电力节能减排市场机制。

市场机制是指通过竞争手段,充分配置市场资源,市场机制是节能减排机制的根本制度,但是市场机制不能解决节能减排的一些外部问题,比如环保、节能等。节能减排机制中存在的不足需要可持续发展机制来进行补充,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市场机制并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必须符合政治体制的标准,因此这就要求市场机制需要符合我国的国情。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

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可持续发展成为节能减排的主要目的。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地质条件等因素,在很多偏远地区,法律手段并不能维护能源的耗费,因此必须完善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加强当地群众的节能减排意识,减轻节能减排的技术压力,同时也有利于对节能减排技术体系进行维护。

二、电力节能减排的市场准入机制

(一)考虑部分市场机制的电力节能减排。

中国的电力企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市场机制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的效果还不是很明显,没有突出市场机制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发电权交易中,可以用市场机制来促进节能高效的发电机组代替高污染、高能耗的发电机组发电,用市场机制来促进节能减排是现阶段发电模式的改变。

电源结构向低污染、高效率发展才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改变现有的发电模式,使节能发电调度与经济补偿机制分离。随着节能减排的深化,在未来几年中,高污染、高能耗的发电机组要基本关停,转而采用新型的、低污染、高效率的发电机组。实现这种发电结构,既能够节省经济开支,又实现了科技、设备的现代化,有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二)电力节能减排的市场模式。

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市场应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这样可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在短期或者中长期市场中,要建立立足排放和能耗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获得准入的主题,可以自行决策,自主参与市场交易,要体现出节能减排的效果,使节能减排与市场机制相统一,有效地对对高污染、高能耗的发电机组实行制约,为低污染、高效率的发电机组提供机会。排污权交易是以环境保护制度为基础,依照一定的市场机制,通过买卖排污权的方式来控制排污。自从这种方式实行以来,排污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自主选择购买排污权,大大降低了污染。

三、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

(一)促进电力节能的手段和方式。

电力节能减排的经济手段主要是通过在经济上进行制约来提高生产的成本,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而法律手段主要是通过法律具有的威慑力来对排污者进行规范。电力节能减排的行政手段主要是把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工作落到地方政府上面来,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二)科技创新。

依靠科技创新,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电力科技进步是推动电力工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提高电力经济运行质量,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要应用现代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电力生产管理现代化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集约化、精细化。

第一,进一步强化深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节能减排落实到位。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差别电价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各地出台的优惠电价的制度,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第二,节能减排信息统计分析,建立节能减排的预警形势。加强节能电耗的工作。实现与电力监管机构联网,确保稳定达标。

第三,加强调度,督促各级调度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制科学调度。发电企业和有关部门调度信息,通过强化监管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三)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实施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过程中,在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落实以及执法监督方面要加大力度,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抓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制定一套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需管理和环境污染程度的机制,制定出节能减排的政策激励机制。

四、电力节能减排方面的技术支撑体系

(一)首先要创新节能减排技术上的推广应用。

通过发展先进的手段,做好新工艺、新技术与材料设备方面的推广工作,有益的技术和先进的节能设备可以从根本上最大化的解决相关的节能减排问题。

(二)节能发电系统功能。

主要包括制定季度、月度和年度的组合发电基础方案,完善实行发电环节的节能调度计划与电网阻塞方面的自动化发电调控及在线的校正控制,对电网做好良性评估;完善节能支持系统,实现对火力发电机组能耗、脱硫设施等相关运行参数方面的有效监测。

(三)污染物排放数据的认证与监测。

包括年度调整系统、许可证跟踪系统和排污跟踪系统,对污染物排放数据是否达标进行监测;火电厂在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系统的优化,可以作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技术支持。

节能减排市场机制范文第2篇

市政债券是由城市政府或城市某一公共事业公司发行的、以政府财政收入或对某项公共服务收费(预期收益)作担保的、在资本市场发行的可流通债券。市政债券做为一种迅速有效的融资手段,也为美国节能减排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节能减排领域的市场机制新举措

在市场机制上,美国政府在节能减排领域的一些措施也值得我们借鉴。比如二氧化硫排放配额交易市场的建立,这个交易市场对国际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市场的形成起到了示范作用。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排放配额来达到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目标。例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就是一个典型。各成员做出自愿的年度温室气体减排承诺,实际排放量如果比设定的目标低,该成员的剩余排放配额就可以在成员国之间进行销售或者储存起来以抵减以后年度的排放额度,而实际排放量比设定目标高的成员,则必须在交易所中有剩余额度的成员国购买排放配额,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日本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及举措

1.对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日本计划到205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现阶段基础上至少减少百分之六十。2009年一季度,日本政府为此拨款90亿日元,支持太阳能电池普及到日本居民家庭中使用,以完成2020年日本七成新建住宅安装太阳能电池板的计划。截至2020年,全国在充分开发和利用生物质发电和水利发电等设施的基础上,发电能力要努力提高1倍。

2.对节能减排政策性补贴提高日本政府加大了政策性补贴,今年日本对新建的地热发电站的补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发电厂日后从家庭购买太阳能发电的电价也将从24日元调整到48日元,整整提高了一倍。日本政府把宏观调控和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力扶持节能减排产业,依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安排好节能减排工作。

欧洲发达国家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及举措

1.对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为欧洲节能减排项目的资金供给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环境。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运行,使欧盟形成了多层次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碳金融产业的发展也得到了促进。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与碳金融产业相互推动,形成了良性循环。

2.电力市场固定价格法降低生产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欧盟成员国在电力市场上实施的固定价格法和固定产量法,也对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固定价格法是指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价格由国家确定后,在协议期间内价款不再调整,而发电量的多少由市场决定。所确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价格要远远高出化石能源发电的价格。固定价格法极大地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上涨。

发达国家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举措对我国的启示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识到,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多年以来在节能减排资金筹集方面积累的经验,是在持续的探索和广泛的合作基础上而得出的,这些丰富的经验和积极的成果,对我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运用金融政策和市场机制加快节能减排具有重大的意义。具体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促进和提高节能减排的金融服务工作,才能更为充分地发挥金融机构在我国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

(一)发挥金融机构在我国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需要切实的法律保障我国目前节能减排所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加快制定节能减排总量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进行约束性控制,并将总量控制逐级分解到地方、企业,按指标完成任务,逐步建立完善的污染监测体系和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并加大对节能减排不达标的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改变目前国内“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的现状。

(二)完善市场平台,在促进节能环保方面发挥金融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我国目前正处在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市场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新的环境下,节能减排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应该有所创新。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节能减排的实践过程中,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比政府行政控制的有效性更加明显,市场机制能以更低的成本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

(三)政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管理

外国发达国家有很多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这不仅与金融机构本身的灵活机制和创新能力有关,与国家在营造良好的适合金融机构发展和创新的金融环境方面的支持同样是密不可分的。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上,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国内的金融大环境还不够成熟,相关机制也还不够完善,需要政府部门对促进节能减排金融创新工作的支持与鼓励,因此,政府更应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在金融工具和服务上的创新。

(四)督促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

在国际融资领域里,大型跨国银行对融资项目环境风险都要经过审慎的调查,这些金融机构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结合到了自身的经营战略和风险管理当中,不仅增加了信贷安全性,并且在提高融资效率的同时为自身赢得了社会声誉。

(五)加强与国际项目的合作

我国的金融创新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许多发达国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经验充足,我国应加强同构建绿色金融经验充足的先进国家的交流,将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进国内,促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结语

节能减排市场机制范文第3篇

Abstract: Energy-saving house is an important area of energy conservation, but the current market share is only 3%. Promotion of Energy -saving house and geographical characteristics are closely related. In this paper, setting Wuhan as an example, from the features of the energy-saving house itself, it analyzes the reasons for the low market share andposes that rely on promotional strategies about low-cost and difference to seize the market and use market mechanisms to formulate the long-term power to promote energy saving house.

关键词:节能住宅;推广策略;市场机制

Key words: energy-saving house;promotion strategy;market mechanisms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2-0097-01

0引言

当前,能源危机形势愈加严峻,社会各领域都在实行节能减排,住宅领域占社会终端的能源消耗比重不降反增,已突破1/3。2000年到2015年是我国住宅高速发展的时期,如果目前不推行节能住宅,在未来10年新建住宅的增量能耗将严重影响我们经济的发展。所以,住宅节能,是我国缓解能源供给紧张,减轻环境污染压力的重要举措。

1武汉市节能住宅推广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推广现状武汉市节能住宅市场占有率极低,大约2%~3%。这些住宅大多是不受欢迎的节能住宅试点工程,它的兴建并没有像预期一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强制性的住宅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低,到2005年初,新建建筑只有15%~20%执行了住宅节能设计标准。开发商对开发节能住宅缺乏兴趣,施工图纸中的节能设计形成了一种摆设。住宅用户节能意识不强,在武汉市购房的住户,没有将节能纳入到考虑指标体系之中。

1.2 原因分析房屋节能与否,与房屋使用者的经济利益没有多大关系,故没有节能欲望。市场前景不明,开发商开发风险过高,故开发动力不足。另外,节能住宅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来推动,缺乏供给方和消费者的支持,不能形成节能的内在动力。总的来说,20多年的节能住宅推广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2武汉市节能住宅推广优势分析

2.1 地域气候优势武汉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夏季冬冷。然而,相比北方寒冷地区,武汉市具有绝佳的节能住宅推广条件。在武汉,冬天虽然较冷,但还不需要暖气供应,也就没有按用热量计费的烦恼。武汉市民若要达到较为舒适的生活状态,一般使用空调。而空调的用电量是可以分户准确计量的。受益主体明确,武汉市消费者的节能需求容易调动。

2.2 地区发展机遇优势2007年11月,国务院批准湖北省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验区建设的核心工作就是“节能减排”,而推进住宅节能则是实施“节能减排”重要措施之一。这是武汉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是节能住宅推广的历史机遇。

3推广策略研究

3.1 推广思路①节能住宅自身优势强化。根据经济学理论,商品要想占领市场,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差异性,第二是低成本。在住宅市场,节能住宅的替代品就是目前大量存在的非节能住宅。要使节能住宅走过市场,占领市场,节能住宅与非节能住宅就应该在节能上有着明显差别。第一个差别是技术上的差别,也就是建筑材料和建筑设计上的差别。如果这个差别不明显,节能住宅就失去了意义。第二个差别是制度差别,即鼓励能源消费制度与节约能源的制度之间的差别。节能不节钱的制度是不能持久的[1]。②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市场机制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的充分作用,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2]。当前,用户的节能意识有限,主要是因为节能收益小于节能支出,开发商缺乏开发动力,主要是开发风险过大,投资收益不能保证。

3.2 抢占市场策略分析①节能指标市场化。只有利益,才是能够形成持久节能、自愿节能的动力。要把节能与人们利益相结合,真正形成节能的长效机制。只有当能源的消费已经影响到消费者正常生活时,消费者才会关注住宅的节能问题。节能与利益的关系就是节能的成本与收益的关系。节能需要节能技术和设计,也需要节能材料,这就是消费者实施节能的成本。节能所获得的收益就是所节约的能源而得到的补偿。节能的成本大于收益,节能就会失去动力。②能源消费实行梯段价格。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价格信号引导,通过价格竞争机制推动而实现的。改革我们能源的市场体制,形成既反映能源稀缺性,又反映保护生态环境的价格体系,就是既反映私人成本,又反映社会成本的能源价格体系。当前能源价格,与节能投资相比,实在太低。建议实行梯段价格,在满足正常消费的用电范围内,电价可维持当前水平。凡突破这一范围,即实行惩罚性电价[4]。住宅节能问题本质上是能源资源在住宅消费领域的配置的制度问题。要善于利用市场机制,从制度上鼓励节能,使能源价格有效调节能源供求关系,从而调节人们的利益关系,达到住宅节能的目的。③节能住宅标识。当前阻碍消费者购买欲望的另一障碍就是消费者不确定所购住宅是否节能。所以,急需建立住宅节能能效标识或认证制度,减少节能消费行为风险。建立住宅节能能效标识或认证制度可以使节能住宅的能效得到第三方的认证,使购买的节能住宅质量有保障,减少节能住宅收益的不确定性 [5]。

4结束语

在今天,节能住宅推广的呼声很高,而现实推广情况却收效甚微。推广节能住宅,需要两方面努力。一是节能住宅自身特色加强,第二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武汉市在经济发展上没有先走一步,但在节能住宅的推广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居民所消耗的能源主要为电力资源,一种完全可以分户准确计量的能源。这样以来,节能受益主体明确,节能成果见效周期短,完全可以做到大量推广节能住宅。

参考文献:

[1]李东芳,何红峰.建筑节能市场机制分析[J].节能经济,2006.6.

[2]陈伟珂,冯建学.制约节能住宅推广的因素与解决办法[J].煤气与动力,2006.9.

[3]陈芬,黄俊鹏.我国建筑节能市场分析[J].能源技术,2004.4.

节能减排市场机制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十二五” 节能减排 多元困境 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2-0049-0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

“十二五”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机遇期,也是在切实完成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1990-2009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由9.87亿吨标准煤增加到31亿吨标准煤,是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能源大量消耗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国际上要求我国减排的呼声越来越高,能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因素。国内的能源压力、环境压力以及国际社会的减排压力,要求我国“十二五”期间必须继续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走低碳发展道路,是顺应国际潮流,树立我国大国形象的必然选择;是保护我国的生存环境,实现经济平稳发展的必然选择;也对构建我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多元困境

1 经济快速增长与节能减排相悖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重要物质基础。人类的发展历史和趋势表明,能源消费量和经济发展水平有显著正相关关系。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自改革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增长更多地依靠投资和出口,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始终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于投资而言,我国的投资更多地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城市住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将伴随着钢铁、水泥等相关行业对资源的大量消耗与环保问题加剧。对出口而言,我国在国际贸易分工中的“世界工厂”地位,产业仍处于低端位置,我国出口的商品相当一部分为高能耗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商品,我国经济的高排放实际上相当程度上是为发达国家承担了责任,并为之付出了巨大的生态环境代价。另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器及汽车进入家庭,将导致生活能源消费量的增加。因此,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依然较为粗放,面临资源供应和环境保护的巨大压力。所以,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十二五”期间仍要保持年均10%左右的经济增长速度,这个期间的节能减排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2 产业结构变动趋势与节能减排相悖

产业结构变动与单位GDP能耗的关系是:结构重型化单位GDP能耗增高,结构轻型化单位GDP能耗降低。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进程中,产业结构自改革以来没有朝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方向变动:第一产业比重呈下降趋势,对GDP的贡献不到10%,第二、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但始终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还相对有限;第二产业对GDP的贡献在60%左右,有些年份接近70%。我国自2001年起表现出了重化工业加速发展的特征,机械设备、钢铁、汽车、造船等重化工业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重化工业具有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的基本特征。我国工业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0%以上,而重化工业的能源消费又占工业能源消费的70%。工业化过程通常表现为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高碳经济”特征,这对我国“十二五”期间推进节能减排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3 我国的能源资源禀赋结构特性与节能减排目标相悖

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总量较为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能源供需总量失衡,能源分布不均衡、开发难度较大。在我国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90%以上,以煤为主的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给我国节能减排带来了很大困难。一方面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引起废水污染加剧、固体废弃物排放快速增长、矿难事故频发,给我国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危害;另一方面,煤炭作为资源加工和消耗时,会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造成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难以控制。据测算,每燃烧1吨煤炭会产生4吨的二氧化碳气体,比石油和天然气每吨多35%和75%。同时,因为过度开采,我国能源可供开采量已经很少。据专家估计,现有煤炭可供开采不足40年,石油可供开采不足14年,天然气可供开采不足60年,逐渐缩小的可供开采量和日益扩大的能源需求量,两者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缺口。如果我国不改变高耗能的粗放式发展模式,我国的能源危机时代将会很快到来。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和能源供需结构,在短期内难以发生根本性改变,二者的矛盾凸显,将进一步加剧我国“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压力。

4 我国能源资源赋区域分布特性与开发利用机制的矛盾冲突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广泛但区域不平衡。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地区,石油、天然气主要赋存在东、中、西部地区和海域,水力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而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由于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因路途遥远而成本较高,造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出现能源短缺,能源供需矛盾日趋尖锐。但同时,由于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的区域性与中央政府归属性矛盾,没有形成中央与地方共同协商构建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机制,导致我国能源开发过度,央企与地方争利却给地方留下生态环境问题,地区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也随意划分分割资源,如一些整装煤田在没有完成详细的地质勘查、总体开发规划及合理分割之前,就被盲目开发,同一矿区往往有多个企业进行无序竞争和掠夺性开采,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另外,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低下。据统计,我国总体能源利用效率为33%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个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按我国《煤炭工业技术规范》要求,矿井采区回采率最低不应小于75%,但很多煤炭企业回采率只有30%左右,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这与我国能源供应紧张、供需失衡的局面是极不适应的,所有这些问题,也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妥善解决。

5 中央政府节能减排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冲突

我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方式是由中央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地将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逐级分解到各级地方政府。虽然中央对节能减排工作高度重视,但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上普遍存在的动力不足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当前在以GDP导向的政绩考核体系下,有些地方仍然存在单纯追逐GDP增长并相互攀比的现象,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和主要考核指标,而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追求跨越式政绩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大拆大建,商用住宅寿命短,民用住宅拆除率高,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重复生产愈演愈烈。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缺乏对地方经济的中长期规划,该淘汰的落后产能不淘汰,甚至换个包装重新增加一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中央节能减排政策阳奉阴违或消极抵制,与中央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相冲突。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推动节能减排,国家又没有建立相应的转移支付制度,地方经济发展和中央节能减排的目标很难相容,所有这些也进一步影响“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效果。

6 我国节能减排的财税体制不完善

公共财政和税收政策是社会经济发展与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促进节能减排的主要政策工具。目前鼓励研发、生产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以及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财政税收政策还不完善,奖惩力度小,效果不明显,地方政府、企业缺乏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主要表现在:用于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有限、资金的针对性较差、企业的融资受到限制,一些好的节能技术与产品难以得到推广和普及。中央节能减排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落后地方财力不足,依靠高耗能项目的税收,产生了重复建设和环境污染问题。政府节能产品采购导向弱,对社会没有起到引导功能。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手段单一,缺乏对企业和消费者的节能优惠措施,激励作用不明显,税制不健全,对一些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弱,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低下,导致企业违法开工、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开展和落实。

7 我国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不足

我国节能减排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市场机制不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节能减排主要表现为政府单方面的行为和责任,缺乏相关企业的主动参与。我国政府是节能减排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面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灵活的企业行为与机制,变得力不从心,效率低下,容易造成企业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不足,并付出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成本。二是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一些资源性产品价格被人为地控制在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导致能源的过度消费和低效使用。同时,我国能源金融市场发展缓慢,尽管我国已形成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为主体的能源交易中心,但尚未开展标准化的合约交易和金融服务,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能源金融交易市场,导致我国在能源领域不具备定价话语权,只能被动地接受国际价格。我国能源衍生品交易品种太少,主要体现为绿色信贷对低碳产业的支持和对高碳产业的限制,但绿色信贷在银行信贷总规模中的比重仍然比较小,我国节能减排时常遭遇融资难的困境,这也影响“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效果。

8 落后的科技水平制约我国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变

科技创新是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减排问题的关键,科技水平落后是实现我国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变的最大制约。面对艰巨的节能减排任务,必须大力依靠科技进步。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薄弱,技术水平落后,技术开发能力差,技术进步对节能的贡献只有大约10%。虽然一些高耗能行业的先进技术已经在我国出现。例如,我国宝钢的能耗、水耗属于国际领先水平。但我国整体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是有很大差距。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但发达国家却一直没有认真履行。在通常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国际技术市场购买引进,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另外,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基础设施、机器设备、个人大件耐用消费品等,一旦投入,其使用年限均在15年乃至50年以上,其间不大可能轻易废弃,就可能被这些高碳产业设施所“锁定”,产生“锁定效应”,这是我国“十二五”期间实施节能减排的又一困境。

二、节能减排的国际经验

伴随着人类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工业化,人类社会面对的生态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而直到20世纪70年代爆发的石油危机等才使得人类社会开始关注能源与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面对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气候变化,人类社会更加确信需要世界各国协调行动,控制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这方面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某些发展中国家)推行的相关政策及其举措,无疑对我国实现“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1 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这方面举措主要包括降低煤炭和石油的消费比例、扩大可再生能源比例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个方面。如丹麦政府发展绿色能源模式,着眼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用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替代煤和石油消费,鼓励最终消费者节约能源;建立一个兼顾能源供给、环境友好、经济增长和二氧化碳排放趋向减少的能源体系。德国政府规定新能源占全国能源消耗的比例最终要超过50%,制定各行业能源有效利用战略、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可持续利用生物质能等措施,鼓励私人投资新能源产业,对新能源项目进行政府资金补贴、提供优惠贷款等,使德国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利用水平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印度努力降低能源使用的碳强度,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提高电厂发电效率等。法国大力发展核电项目,现阶段法国电力供应85%来自核电,是世界上核能利用最高的国家。

2 利用经济手段开展节能减排

经济手段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指政府通过财税、价格、金融等经济手段,来调节、组织和管理节能减排活动。如英国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性手段进行节能减排,包括停止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生产,确定“污染者支付原则”,规定防治和治理污染的费用由造成污染的企业承担;英国还综合运用财税政策的调节作用,鼓励企业节能减排,规定房产交易须提供房屋的节能等级证书,并实施退税计划鼓励家居节能。美国对违反法规的企业进行严厉经济处罚,违法企业将常年承担清理污染的责任甚至倒闭;同时通过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家及家庭、个人更多的使用节能、洁能产品,以达到减排目标。法国政府在财政补贴、生态税收、贷款政策等方面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利用政策增加企业及个人用能成本、奖励节能型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以奖罚并举的措施实现其节能减排的目的。

3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国家,在解决资源环境问题上往往采用市场经济手段和政策,典型的如合同能源管理、可再生能源配额政策、碳排放交易市场等。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上的、全新的

节能新机制,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能源服务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及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美国能源管理产业的年增长率大约在10%~15%之间。可再生能源配额政策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做出的强制性规定,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以通过绿色证书在各个地区间进行交易。如意大利、瑞典等国规定发电商保证一定比例的电力必须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而发电价格则由竞争性的市场决定。碳排放交易市场以二氧化碳来计算其最终的排放量,由以配额为基础的交易和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量交易两个交易系统组成。利用碳市场,实行节能减排资金的有效配置,并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

4 通过加快技术创新降低能耗强度

节能减排重在技术创新。1980至2005年期间,美国每美元GDP能耗投入降低40%,却几乎没有阻碍其经济增长,关键在于技术创新。重视技术创新,如节能降耗技术、开发新能源技术、碳排放与碳存储技术等,以此降低能耗强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利用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第三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完善节能技术成果转化体系。日本积极推进企业设备更新于技术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加强具有战略性的技术开发和普及。美国于2000年开展二氧化碳封存研究和开发项目。目前,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CCS)技术已经成为美国气候变化项目战略计划框架下的优先领域。丹麦拥有一批绿色能源技术,建立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绿色能源产业,并构建有利于技术发展的社会支撑体系。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市场等关联和互动的格局已经形成。大学和科研机构保持对能源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企业则对技术开发提供财务支持,而政府的税收激励和价格补贴措施,则确保新技术被消费者接受。

5 实现全民参与节能减排

遵循“中央、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基本方针,对全体公民进行能源忧患意识教育,重视家庭的节能减排工作,使人们逐步转变发展观念,提高全民节约意识,促进全民节能减排。很多国家采用节能自愿协议以增强企业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自愿协议是指政府与企业间达成的一种节能减排协议。在协议中,企业主动承诺达到一定的节能目标,政府则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激励措施。自愿协议是一种非强制性节能措施,可以有效弥补强制性节能措施的不足。在1992年,荷兰政府与工业部门签订了自愿协议,到2000年,最终的能效提高到了22.3%。如日本政府推行“全民节能运动”,鼓励国民参与资源回收及垃圾减量等活动。为控制家庭温室气体排放量,东京开展了以“一人一日一公斤”为目标的家庭减排任务。美国市民在纽约尝试共用自行车系统,以削减城市温室气体和缓解交通堵塞。

三、我国“十二五”切实推进节能减排的应对策略

面对未来社会经济的低碳化发展趋势以及国际国内的节能减排压力,我国“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工作只有迎难而上,借鉴国外节能减排的经验,结合我国节能减排的困境及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最小成本的节能减排措施,着重在战略和政策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技术保证、结构优化、手段多样、多方参与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1 积极推进低碳经济的增长方式转变

低碳经济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是解决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矛盾的根本途径。低碳经济的实质是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之间关系的不断脱钩。脱钩分为绝对脱钩和相对脱钩,如果经济稳定增长,而温室气体排放量反而减少,称为绝对脱钩,是绝对的低碳经济发展;如果经济增长的同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增长,但是经济的增长率高于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率,就称为相对脱钩,即相对低碳经济发展。绝对脱钩状态只有少数发达国家达到了。我们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短期目标就是实现相对低碳经济发展,中长期目标达到绝对低碳经济状态。发展低碳经济是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对节能减排有重大意义。应把发展低碳经济列入我国中长期规划,全社会行动起来,以低碳理念为指导,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低碳产业;重视低碳技术研发,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低碳金融,为低碳经济提供资金保障;进行低碳生产,供给低碳产品;树立低碳消费理念,培养低碳生活方式。

2 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

为了避免重化工业带来的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高的问题,突破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资源禀赋的束缚,应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从短期看,应减少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扩大石油和天然气的供应,优化一次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中长期,大力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核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促进能源供应多元化,逐步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按照技术密集度高、产品附加值高和能耗少、污染少的原则,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控制第二产业的比重,加快淘汰高耗能产业,提高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等“高碳”产业准入门槛,避免重化工业的盲目扩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扩大第三产业比重。并调整经济结构,改变投资、出口为主导而消费不足的经济增长结构,将投资方向由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转向节能工程和惠民工程。限制高耗能产品的出口,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逐步实现以国内消费为主导,投资、出口共同拉动经济增长的结构。

3 根据能源资源禀赋结构与区域特性建立能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机制

我国能源资源区域分布不均及其供应紧张和利用效率低下同时存在。应尽快转变能源开发方式,在对我国能源总体、结构与区域需求做出合理预测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能源资源的禀赋区域与结构特点,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能源开发地区的经济社会自然环境,建立中央与地方利益协调一致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对能源开发与供应的规模、开发方式做出合理规划与调控,坚决打击滥伐、滥采、滥挖等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逐步提高煤炭、石油等资源回采率。不仅如此,还要在能源供应紧张的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建设分布式能源站,利用电缆和管网系统向一定范围的区域内同时提供电力、蒸汽、热水和空调用冷水等,以缓解我国能源供应在品种、时段、地区上的供需矛盾。分布式能源由于贴近用户进行能量转换,不需要远距离输送,避免了远距离送电带来的输变电损失以及供热损失,同时节省了大量的输配线路的投资成本和相关的前期、建设和运营费用,大大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因此,应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建立可持续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机制,保障我国能源资源的有效供给和高效利用。

4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

我国节能减排执行的最大障碍在于GDP至上下的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不足及其作为不充分。“十二五”时期应通过优化官员考核体系,采取激励手段解决中央节能减排目标与地方短期利益的矛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节能减排的责任主体,将各

项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与各地的经济发展目标相统一。规范地方政府竞争和官员考核体系,将节能减排作为硬指标和硬任务,与官员的政绩挂钩,并适当提高权重,或施行“一票否决制”,将资源消耗和环境效益纳入GDP的评价体系,避免单纯追求GDP的增长,对各级政府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对阳奉阴违、拖延懈怠、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地区,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另外,加大中央对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各级政府设立节能减排专项基金,改变地方政府所得税和营业税为主的财税结构,转向以不动产税为主。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GDP的做法坚决予以取缔,加大处罚力度,并增加民意来考核基层政府的绩效,使得地方政府与中央节能减排的利益相一致,增强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

5 完善节能减排的财税体制

能源过度消耗引起的环境污染具有典型的外部性特征,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因此,节能减排应立足于市场但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财税政策要从激励和惩罚两个方面同时进行,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激励性政策包括各级政府设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用以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节能减排监管支出以及节能减排宣传与培训支出等。加大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于节能减排项目进行财政补贴和财政贴息。实行税率与节能减排的生产消费行为挂钩,在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等方面,对节约资源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的生产消费行为给予税收优惠。惩罚性的措施包括加大环境污染收费及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推行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对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消费行为增设税种、提高税率等。激励和惩罚措施相结合,增强政府、企业和公众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推动切实进行节能减排。

6 完善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

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是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碳交易市场是一种减少碳排放的经济运行机制,通过设置企业的排放限额,使得碳排放权具有价值,并且在交易当中准确发现价格,使投资资源配置发生变化,能有效地降低碳排放成本并解决碳减排的投融资问题。因为我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在短期内难以建立,可以先以省级为单位,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行“碳源一碳汇”制度,规定生态收益区对生态保护区实施补偿,补偿原则是碳源大于碳汇的省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向碳源小于碳汇的省份购买碳排放额。中央及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或无偿分配等方式统一分配碳排放额。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承担强制性但是有区别的减排责任。对于经济发达但污染严重的地区,明确设定碳排放额。对于资源丰富、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可以暂时不承担减排责任。通过碳交易市场,我国各地区能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在交易中达到共赢并能有效防止高耗能产业的无效率转移,更好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7 大力推进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利用

技术创新是节能减排的关键。目前,我国约有70%的减排核心技术需要进口,减排成本巨大。应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从资金、技术与市场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大力开发能效高、污染物排放少、减排成本低廉的新技术。重点开发冶金、化工、建筑等高耗能领域的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利用,加大碳捕捉与储存(CCS)技术的研究。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在高校中设置节能减排专业,培养创新型人才,构建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基地,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转化。关注发达国家所引领的先进节能技术的发展方向,避免闭门造车式的开发,积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消除技术合作中存在的体制、资金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障碍,建立国际技术合作基金,促进国际技术转让。

节能减排市场机制范文第5篇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碳市场;低碳保定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1年度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支持保定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市场化减排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10214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7月12日

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提升环境质量的渴望也越来越高。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许多国家的追求,创建低碳生存环境正在成为世界的主流。实现低碳经济发展,营造绿色家园,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为首批入选世界自然基金会(简称WWF)“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两个城市之一,2008年保定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打造“低碳保定”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发展低碳经济、培植低碳产业、倡导低碳生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并切实出台了各种政策措施,使保定市的“两型社会”的建设稳步推进。而目前在金融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企业生产受到极大影响,财政资金趋于紧张,既要保增长,又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对保定市政府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为应对全球变暖,世界各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框架公约》以及《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利用碳交易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建成了多个、多级别的碳排放市场,为遏制全球变暖趋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国也在进行碳排放交易的试点工作,这些都为借助市场化的手段推动保定建设“两型社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国际碳排放交易机制与实践

《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种为减少缔约方温室气体排放的灵活机制,即联合履约机制(简称JI),国际排放贸易(简称ET)以及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其中,前两项机制适用于公约附件I国家之间,而清洁发展机制(CDM)则适用于公约附件I国家和非附件I国家之间。由于附件I国家可以通过三种灵活的机制,以交易转让或者境外合作的模式来获得温室气体排放权。这样,就能够在不影响全球环境完整性的同时,降低温室气体减排活动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实现全球减排成本效益最优。《京都议定书》之后,发达国家相继成立碳排放交易所,发展中国家也借助清洁发展机制,越来越多地融入国际碳市场。欧盟和美国是碳排放交易实践中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案例,其实践经验对中国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有很强的借鉴作用。

(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欧盟一直是推动气候变化谈判最重要的政治力量和践行者。为了帮助其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做准备,2003年6月,欧盟立法委员会通过了“排放交易计划(ETS)”指令,对工业界排放温室气体设下限额;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的排放交易体系——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涵盖了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且非欧盟成员国的瑞士和挪威也决定于2007年自愿加入EU ETS与欧盟成员国进行排放交易。在该交易体系下,人们采用的是总量管制和排放交易的管理和交易模式。其做法是: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设置一个排放量的上限,受该体系管辖的每个企业将从政府那里分配到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额度——欧洲排放单位(EUA),而所有企业的排放总量不得超过该上限。如果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许可额度,那么它就可以将剩余的额度放到排放市场上出售,以获取利润;反之,它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排放权,否则,将会受到重罚。

欧盟的排放交易制度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2005~2007年,第二阶段是2008~2012年。在第一阶段,共有21个欧盟成员国参加。根据“总量控制、负担均分”的原则,欧盟规定至少将95%的配额(EUA)免费分给企业,剩余5%配额采取竞拍的方式。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超标1吨,将被处以40欧元的罚款。2008~2012年是第二阶段即正式实施阶段。会员国所释出的排污权有90%必须免费分配给各厂,10%配额采取竞拍的方式,罚款额涨至100欧元/吨;通过与JI和CDM项目的接通,市场规模扩大到欧盟以外的国家。

目前,欧盟正在进行的是“排放权交易计划”第二阶段,由于在试运行的第一阶段,各国向其企业签发了过多的排放许可证,使企业缺乏减排动力,导致二氧化碳市场碳信用通胀,从而遭到了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批评。在正在实施的第二阶段中,欧盟就明显加紧了配额的限制,并且试图将该体系覆盖到更多的行业中去,尤其是近年来排放增长迅猛的航空业。EUETS的交易量不断增长,2007年交易了不到10亿吨,2008年交易额达到28亿吨,占欧盟京都议定书气候贸易体系交易总量的80%~90%,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所。

(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交易平台,是京都机制以外的碳交易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由会员设计和治理,自愿形成一套交易的规则。交易所的会员自愿做出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以保证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能够实现其两个阶段目标:做到在第一阶段(2003~2006年),通过自身减排和购买其他会员多余的信用额度达到每年减少1%排放的目标;并保证在第二阶段(2007~2010年),所有会员将实现6%的减排量。交易所包含两类机构:一类是CCX的会员,即排放温室气体的实体;另一类是CCX的参与者,即替代物和流动性的提供者。每位会员公司通过减排或补偿购买达到各自的减排量,在维护大气环境稳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企业知名度与美誉度。

CCX目前有会员公司200多个,主要来自航空、电力、环境、汽车、交通等行业,其中包括5家中国会员公司,交易产品涉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六氟化硫等6种温室气体。

(三)其他碳排放交易市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贸易体系于2003年1月正式启动,它对该州的电力零售商和其他部门规定排放份额,对于额外的排放,则通过该碳交易市场购买减排认证来补偿。2007年澳大利亚加入《京都议定书》后,加快了碳交易的立法。目前,澳大利亚政府正在推动参议院通过一项含有11个具体法案的碳交易法案,希望碳交易从2011年开始覆盖全国75%的碳排放,这一举措将使澳大利亚成为继欧洲之后的第二个碳交易平台。

加拿大作为一个远远落后于其《京都议定书》目标的国家,于2008年5月30日成立了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其使命是向加拿大经济中参与解决空气品质和气候变化问题的许多部门提供价格透明度、环保整体性、低成本、广泛的准入和可靠性,促进加拿大的整体减排。

亚洲地区碳交易起步较晚,但正出现迎头赶上的迹象。港交所已经开始研发排放权相关产品,筹备温室气体排放权场内交易,日本也在进行碳排放交易所的筹备工作。

二、我国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上的探索

我国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最早是在1991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在16个城市进行了排放大气污染物许可证制度的试点工作。自1994年起,又在其中的6个城市开展了大气排污权交易的试点。这些试点可以看作是中国起步阶段的排污权交易试点。1997年北京环境与发展研究会和美国环境保护协会合作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研究项目,2001年亚洲开发银行和陕西省政府共同启动了由美国RFF和中国环境科学院联合执行的“SO2排污权交易制度”。2002年3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在七省市开展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这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排污权交易的示范工作。

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展,为我国积累了许多排污权交易的经验。但是,客观来讲,这些项目的开展多是在政府主导下或者在企业内部完成的,多数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在这些交易中,市场对于资源的配置作用没有得到体现,也没有相应的经济评估。近几年,我国开始逐步看清自己在碳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开始探索构建自己的碳市场。2008年相继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并于2009年11月17日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完成国内首笔基于碳足迹盘查的碳中和交易,开启了我国排放交易的先河。

三、碳排放交易机制对建设“低碳保定”的启示与经验借鉴

可以看出,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全球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我国也在积极探索建设国内碳排放市场,这些都为保定市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以市场手段推动“低碳保定”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创建区域内的碳交易试验平台。首先借鉴国内已有的排污权交易试点经验,在区域内进行以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为主的交易试点,随着试点交易的不断完善和推进,逐步推进节能量等其他创新产品的交易,并及时吸纳国际国内碳排放交易所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为下一步进行碳交易做好前期准备。在此基础之上,以“中国电谷”、“低碳保定”和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的前期成果为支撑,积极争取省内的区域碳排放交易中心落户保定,以此进一步推动“低碳保定”的建设,扩大其影响力。

(二)构建完善碳交易信息平台。碳交易市场一方面是与虚拟资本、金融创新、绿色技术、低碳信息咨询、新经济所需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等相关的信息经济市场,另一方面是与低碳经济的生产要素和产品市场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市场相关的企业经济和产业经济的市场。因此,只有构建真实而强大的信息平台,才能最终构建碳市场。要认识到构建信息平台是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快与国外先进交易体系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建立碳交易的法律保障机制。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来自政府法律强制性设立的排放上限,同时碳市场的运行更需要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节能减排贯穿整个生产、销售和消费、使用、废气及回收、资源化、再利用的过程,上述各个领域对法制都有要求。只有在法制上对生产者、消费者和使用者以及再利用者的行为加以规定,并配合严厉的惩罚机制,才能保证节能减排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和碳交易机制的顺利实施。因此,要以国家法律为指导,加快制定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和保障碳市场运行的地方法律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制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碳排放配额分配体系、监测体系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以及发电、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设。只有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制规章,才能使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所约束,才能激励企业主动节能减排,保证碳交易市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良性运行。

(四)完善市场化节能减排的配套政策。实践表明,运用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手段,能最有效地做到节能减排,但必须有完善的配套政策。保定市政府应积极配合国家资源品的价格改革,稳妥地推进煤、油、气、电、水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将能源与环境的成本内化到企业的生产决策中去,将节能减排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企业自觉地实施节能减排行动。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通过严格的土地、信贷、项目审批等政策措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同时,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这些政策能够得以贯彻。

(五)加快企业节能减排技术的转化。保定建设低碳城市的优势在于,它拥有中国唯一的国家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中国电谷”,要利用好这一产业技术优势,在稳步推进碳市场建设的同时,建立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开发专项,开发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而且碳市场本身就具有连接绿色金融与绿色技术的功能,以碳市场为媒介基础,建立节能技术的供需平台,将“中国电谷”中的节能技术推介给碳市场参与企业,推动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向实际应用领域的转化。

(六)积极推动CDM项目发展,利用国际市场节能减排。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作为《京都议定书》的一种灵活履约机制,自2005年开始启动就受到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欢迎。这一机制鼓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温室气体,减少排放的数量可用于抵扣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视做本国减排指标的一部分。我国积极地参与了这一机制,截至2009年10月,我国政府已批准了2,232个CDM项目,其中663个已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预计年减排量为1.9亿吨,约占全球注册项目减排放量的58%以上,注册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保定市政府要积极利用这一国际市场,通过搭建CDM项目信息平台,畅通项目融资渠道,推动CDM项目的发展,利用国际市场推动本地区的节能减排。

主要参考文献:

[1]PointCarbon:“Carbon 2009-Emission trading coming home.”,2009.Tvinnereim,E.,Rine,K.and Heimdal,C.(eds.)

[2]陈成.浅论京都议定书下的碳排放权交易[J].法制与社会,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