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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认为部编道德与法治教材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刘佳(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花园实验小学):《道德与法治》是《品德与生活》的延续,它仍然是一门以儿童生活为基础的活动性综合课程,但又注入了新的内涵,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将“法治教育”融入课程,体现了德法并育的教育新思路。全套教材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生活空间,均融入了相关的 “法治”元素,除此之外,还将六年级上册作为了法治教育专册,有利于较系统地加强学生的公民意识、宪法意识、法治意识,以及帮助学生树立权利观念、程序公正等现代法治价值理念。
朱长刚(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小学):我认为新教材主要有三个亮点。亮点一,同样都强调回归生活,新教材更加注重主题的聚焦。亮点二,同样都强调道德养成,新教材更加强化法治教育。亮点三,同样都强调自主学习,新教材更加注重综合实践。新编教材非常注重跨学科的综合,内容涉及学生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问题。要求教师根据学习内容尽可能设计安排有具体方法技能的学习指导,让学生在生成性的活动中思考、践行。
廖思思(重庆市南开中学):《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教材非常适合新生对于初中生活的入格。如第一课讲到小学到中学的过渡,引导学生树立目标和梦想;再由目标和梦想的实现离不开现阶段的努力――学习,进而引出第二课的学习主题。进入青春期的学生,自我意识不断增强,而第三课《发现自己》就正好符合这一年龄阶段孩子的需要。
问:面对新的道德与法治教材,您觉得对教师而言最大的挑战是什么,如何应对?
刘佳:面对充满“法治”元素的新教材,作为一线的教师,最大的挑战就是自身法治知识的匮乏,法治意识的淡薄和法治思维的缺乏。首先教师自己得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阅读法律书籍,参加法律培训,倾听法律讲座,让自己懂法;其次要转变观念,崇尚法律,守法并会用法;最重要的是在教学中要将法律与学生生活结合起来,让它变得亲切而熟悉,要把干巴巴的法律条文与生动的案例结合起来,让它变得丰满而生动,在学生稚嫩的心灵中播下法治创造美好生活的种子。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
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增强干部培训主业优势,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法治信仰、强化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思维。
干部培训是党校最主要的职能,要发挥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作用,把全会精神及时纳入整体教学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更好地用中国化最新成果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抓好教学实施。一要出好题。围绕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开发开设相关教学专题,举办高层次辅导报告,使学习贯彻工作既体现中央精神又契合干部需求。二要选好人。选派或邀请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深、授课效果好的专家学者作为主要班次专题讲师,确保讲课质量;遴选骨干教师组织研讨,增强学习效果。三要备好课。以集体备课、团队研讨为平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激荡智慧,砥砺思维,梳理学理依据,探析思想方法,提高教学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染力。
丰富学习内容。既要组织学员原原本本学习,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又要引导学员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入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深化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要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结合,掌握其中贯穿的观点立场方法;三要与思考谋划实际工作结合,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增强培训实效。一要用好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看家本领,强化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意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引导学员自觉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坚守法律。二要发挥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作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文明,加强对学员的宪法、行政法等法律知识教育,使学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三要综合运用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学员的规则性思维、程序性思维、合法性思维、公正性思维能力。
强化决策咨询核心功能,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决策咨询功能,发挥资政议政思想库作用,是党校争取更大作为的核心竞争力。要利用党校学科基础、人才优势、学员资源等有利条件,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献计献策。
强化问题导向。要鼓励和支持教研人员树立世界眼光,立足中国国情,紧紧围绕如何把握“三个全面”的理论与实践逻辑联系,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如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科研咨询主攻方向,精心设计决策咨询题目。要发挥教师、学员两个积极性,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找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策研究,切实提高决策咨询“含金量”。
促进成果转化。要积极探索“课题孵化、教学转化、成果深化”的运作模式,强化对包括依法治国相关课题在内的决策咨询成果的推介和运用。要努力畅通报送渠道,及时报送教师和学员的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理论文章等精品力作,争取让研究成果进入领导视野,发挥服务决策功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把相关研究成果及时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推动科研咨询精品进课堂,提升教学培训质量和水平。
发挥思想引领阵地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党校是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在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上,党校要发挥引领思想、凝聚共识的积极作用。
积极“走出去讲”。党校人要自觉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先锋排头兵,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党校教研人员要充分发挥学习表率作用,在学好吃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进行宣传宣讲,把中央和省市县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宣讲好、诠释好,进一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营造良好的思想理论氛围。
主动“请进来教”。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宣讲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实践和新思路新理念,帮助教师和学员开拓视野、拓宽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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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张宁波:“增强基层干部法治思维的路径探讨”,《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③刘启春:“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桂海论丛》,2015年第2期。
④王秀珍:“新时期企业工作角色探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18期。
⑤穆家莹:“镇村干部必须提升法治思维”,《连云港日报》,2015年5月28日。
⑥汪东:“关于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思考”,《农民致富之友》,2013年第8期。
⑦王廷勇:“浅析制约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的几个因素”,《学理论》,2010年第27期。
⑧彭民健:“提高民族地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思考”,《团结报》,2014年12月1日。
程渭山副主任:建议“六五”普法工作应抓住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牢固确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二是重点加强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三是重点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对他们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厉志海副主任:对“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几点建议:第一,要不断调整教育对象重点。除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群体外,对农村干部要加强教育,增强他们法制意识、依法办事水平。相比较而言,农村干部群体较大,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对于提升整个农村社会成员的法制素质意义重大。另一个是外来务工人员,浙江这个群体也很大,加强他们的法制意识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减少犯罪,这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二,要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法律六进”既是主题活动,也是工作抓手,要根据不同的群体进行分类指导,不断创新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使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扎实、更富于成效。
丁耀民委员:普法教育要做到入心入脑。普法教育对象是每一位具有生活能力的自然人,要大家自觉自愿的接受法制教育,心甘情愿遵守法律,就必须让所有的教育内容做到入心入脑。同时要重在实效。“六五”普法即将展开,要将犯罪率、恶性案件的发生与上一轮普法教育相对照,这样才能清晰地了解普法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