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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1(b)-110-01
本文就本科室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与防范措施、处理方法简述如下:
1 一般资料
对我科近十年来接诊和处理医疗纠纷的资料进行统计,共引起口腔医疗纠纷78起,其原因主要有5个方面:①医疗缺陷导致的医原性纠纷46例,其中,治疗后疼痛9例,填补后牙破裂5例,光固化前牙后脱落9例,门诊外科误拔乳牙2例,误拔病牙3例,牙挺刺伤软组织13例,拔牙后遗留牙根5例;②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差导致的纠纷12例,其中,医务人员索要钱物1例,接诊护士呵斥患者3例,熟人插队3例,医务人员态度冷漠5例;③医疗收费发生争议引起的医患纠纷9例,其中,有收费过多3例,患者中途不愿治疗而要求退款的6例;④麻醉意外和术后并发症导致的伤与亡,引起医疗纠纷各1例;⑤患者期望过高和无理取闹导致医疗纠纷9例,其中,患者期望过高7例,无理取闹者2例。
2 处理方法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理服人,相互理解和尊重,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
2.1 医疗缺陷和医德医风因素所致纠纷
对于因医疗缺陷和医德医风差引起的医患纠纷,我们首先主动承担责任,向患者及家属赔礼道歉,同时认真听取患者意见和要求,按照规定当补偿的要补偿,当免费治疗的要免费治疗,以求得患者及家属谅解。
2.2 收费所致纠纷
对因收费引起的医疗纠纷,我们首先尊重和欢迎患者及家属提出质疑,因这类纠纷多为患者及家属对收费标准和有关医疗知识不理解造成。然后我们与患者或家属一同仔细核查上级物价、卫生行政机关颁布的收费标准,使其理解,达到共识。
2.3 医疗意外所致纠纷
对因医疗意外遭受不幸者,耐心解释医疗过程中意外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不可抗拒性等特点以及上级医疗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心平气和,晓之以理,消除患者或家属思想上的疑虑和误解,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医院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对医疗意外蒙受损失或有特殊经济困难者给予适当减免费用、经济资助或一定的补偿。
2.4 患者因素所致纠纷
对因患者心理期望过高、无理取闹引起的纠纷,我们首先采取说服劝导、诚恳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的方法,同时主动及时与患者亲属及单位领导取得联系,征得他们理解和支持。在患者继续无理取闹情况下,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求得公安、司法机关的保护。
3 防范措施
3.1 具备高度责任心
“悬壶济世,仁爱救人”体现了古人的敬业精神[1],现代医师对每个就医的患者应一视同仁。带着高度的责任心,在接诊患者的过程中首先做全面、规范、系统检查,然后得出正确诊断,制定完善的治疗计划。医务人员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服务态度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因素之一。
3.2 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医疗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对医生的业务水平要求极高。在制定治疗方案时,一定要有科学的态度,严格控制治疗适应证,绝不能单纯从经济利益出发。通过口腔传播的疾病种类很多,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消毒防范,避免因牙科交叉感染引起的纠纷。
3.3 提高医护人员的语言技巧
牙医必须重视患者的主诉,通过沟通证实或找到患者的问题所在,此过程会使患者的不适感减少,彼此间的信任感增强,有效地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2]。
医护人员应加强自身语言修养,并熟悉、理解患方的心理活动特点,治疗开始前应让患方详细地理解整个治疗过程、需要复诊的次数、治疗的费用、治疗效果、治疗后可能出现的一些不良反应等,避免因解释不清而引发的纠纷。沟通时要注意避免使用难懂的专业词汇,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言和语气[3]。
3.4 医院加强管理
有医疗纠纷争议时,医院要为患者提供投诉条件,认真倾听患者意见,使患者有陈诉自己观点的机会。在接待投诉时,要做到细致耐心,认真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医患矛盾。医务人员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也不应疏忽医疗纠纷的正确处理。
从资料可以看出,口腔科具有医疗缺陷的直接责任者几乎全是医生、医疗纠纷主要发生在口腔外科诊疗活动中的特点。根据这两个特点,在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口腔外科医疗安全防范措施是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发生的关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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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喜模,杨勇.口腔医院医疗纠纷的分析及处理[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9,15(10):633-634.
其实不只是山东省,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医疗纠纷普遍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这种现象引起了不少人的忧虑。有人认为,医疗纠纷增多表明目前医疗行业的服务质量堪忧,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有下降的趋势;也有人认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导致患者针对医疗机构的“随意诉讼”甚至“恶意诉讼”泛滥,医疗机构疲于应付,苦不堪言。
以上这些担忧也许不无道理,然而在笔者看来,医疗纠纷的增多并非全然一件坏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反而是一件好事,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其一、医疗纠纷增多并不表明医疗服务质量下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行,大大降低了患者的诉讼“门槛”,疏通了解决医疗纠纷的渠道,使得患者很方便、很容易提起诉讼。而“举证责任倒置”(即医疗机构必须自证无过错,否则将被判败诉)的实行,解除了患者的后顾之忧,使得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挑起”纠纷、提起诉讼。以前医疗纠纷较少,只因很多患者不能理直气壮地“挑起”纠纷,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往往只能选择忍气吞声;现在医疗纠纷较多,是因为患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了,有更多患者敢于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而并不表明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本身有所下降。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目前,卫生界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了医学的发展。医疗纠纷是影响医院稳定的最大问题。据统计2002年、2004年、2006年1~10月。全国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事件分别为5093件、8093件、9831件,打伤医务人员分别为2604人、3735人、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分别为6709万元、12412万元、20467万元。为此,寻找相应的对策,防范医疗纠纷已是医疗机构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错综复杂。可分为医源性因素与非医源性因素。
1.1医源性因素:医源性纠纷是指引起纠纷的原因来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方面的纠纷。从医院的管理、医疗工作的实施到后勤服务部门,任何一个环节的任何一个人出现差错,都可能引起不良的医疗后果和医疗纠纷。医源性纠纷又可以分为与医疗失误有关和与其他方面的原因有关原纠纷两部分。与医疗失误有关的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引起的纠纷。他包括对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确认和对医疗失误的处理两种原因。发生在医务人员方面其他错误引起的纠纷,虽不属于医疗工作的失误,但其恶劣影响有的更胜于医疗失误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主要源于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粗暴恶劣,或是在医患之间故意搬弄是非“说长道短”或是乱开病情诊断书或病休证明等。
医疗纠纷除了源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产生原因在认识上的不一致外,也可有其他因素,如发生分歧的是医生的医疗处置本身,或者是医生实施医疗处置的方式。
1.2非医源性因素:非医源性纠纷一般是由于病人或其家属以及病人所在单位缺乏医学常识,或对医院的规章制度不熟悉、理解不准确引起,也有的纯属是病人及其家属无理取闹造成的。在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中,社会原因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非医源性纠纷主要见于以下几种情况:(1)由于病情或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或是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2)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纯属有意制造事端、妄图嫁祸医院的纠纷。(3)因医疗保健需求矛盾而产生的纠纷。主要是由于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在人员配备、技术素质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或满足广大群众保健日益增长的需要。(4)病人不配合治疗发生不良后果而引起的纠纷。如病人不依从医嘱、谎诉病史等。(5)社会原因:少数医疗纠纷是因为患方受某些社会舆论的影响而引发的,在某些有不良动机人的鼓动或挑唆下而故意制造纠纷。
从大量的医疗纠纷原因统计来看,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由于医患之间沟通不充分造成的。
2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面对目前纷繁复杂的医患关系,频发的医疗纠纷,作为医患关系中的主要一方,医疗机构应当在以下方面进行积极的行动,采取对策最大限度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1)以法治医和以德治医。作为医务人员,要想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必须以医德为基础,道德是内在的“自律”,法律是外在的“他律”。依法治医是所有医院的基本办院要求,以德治医则是一种更高的标准。在医患关系的外部调节方式上,除了法律的规范作用外,道德观念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样重要。医院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德治和法治两点论的统一。(2)提高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具体在于: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的好坏,医院的管理制度合理,医院人员的医德医风。目前,我国有以下预防医疗纠纷发生的办法:
2.1“提前介入”对医疗纠纷预防:通过医务处参与“提前介入”措施,支持了临床医生的工作,保护了临床医生。避免了医疗纠纷,同时,也使得患者并没有因为风险高而影响治疗。“提前介入”措施也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宗旨,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导向性作用。
2.2运用循证医学方法解决医疗纠纷: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法治社会的建立及我国《医疗事故条例》的颁布,人们的健康意识与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发展循证医学将有利于临床医生利用最佳的临床研究证据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提高业务素质:将促进临床医疗决策科学化,避免乱医乱治;将帮助医务人员转变观念,从以疾病为中心到以患者为中心;循证医学的发展还将促进信息交流,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有利于卫生政策决策科学化,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2.3从源头――医学生的教育抓起,不断强化沟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医患纠纷尽管诱发因素较多,医患沟通效果尽管影响因素较多,但只要从源头――医学生的教育抓起,不断强化沟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医患沟通新思路、新方法,必将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患纠纷,将更多的时间还给医师攻克疑难重症疾病,也让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得到应有的尊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当然是很正常的。可种种迹象表明,由于少数患者对治疗结果的过高期望和部分媒体对医疗问题的过分渲染,有将医患关系对立起来的危险和趋势。一方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需要广大患者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及高强度有所理解,媒体对医疗纠纷、差错和事故的报道和评论应尽量公正、客观。
2.4仲裁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不足以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医方信誉以及医患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仲裁方式的设立为实现当事人的医疗事故纠纷方式的选择提供了可能。仲裁解决医疗事故具有三大优点:体现当事人自治的特点,体现快捷、高效的效益特点,体现专业性、保密性与和谐性等特点。
医疗纠纷的实质绝大多数是经济责任的承担,其成因主要是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缺陷和法律上的漏洞及经济利益驱动。预防的惟一有效措施是提高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法规意识,在法律法规规范下提供医疗服务。
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融洽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健康向上的医际关系。建立良好的医际关系实际上是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是充分发挥医疗部门整体效应的需要,是加强医务人员培养与成才的需要。
作为一种综合性的专业助人活动,社会工作对于医疗纠纷的介入是以专业的价值观、科学的方法,通过提供各种辅导和服务,协助患者及其家属与医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促使医疗技术和服务更人性化地满足患者的需要,高度体现医学伦理和以人为本的现代医学精神,从而能够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最终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总体上看,其特色和优势主要表现在,在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中,社会工作者扮演着调查者、中立者和协调者的角色,这无疑保证了介入过程的公平性,并且为解决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促进医患双方的彼此理解和沟通,就需要一种起协调性作用的媒介:仲裁委员会或者社会工作机构。前者是强制性的解决力量,后者则以助人自助为核心原则,高度体现人性化的服务,相对来说更能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也更有利于建立平等相待、真诚信赖、负责和公正、礼貌的社会主义新型医患关系。
一.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正确对待和处理医疗纠纷。
“三个一”工程即“一次纠纷,一次总结,一次教育”。我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设立了多种投诉处理渠道:门诊大厅设立了病人服务中心,接受患者诉求;财务科随时接受患者对价格方面的投诉和咨询;院办综合受理患者各种诉求;医疗纠纷处理实行“首受负责制”,每一次纠纷,都要求接待人详细记录患者诉求,在解决纠纷时,本着“换位思考,以人为本”的原则,客观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在处理结束后,要求受理人与相关科室、职能部门、责任人等共同进行一次总结,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抢救、死因、医疗文书和医患沟通诸多方面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对存在问题,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探寻避免发生类似纠纷的防范措施。之后,及时召开全院大会,通报医疗纠纷处理决定,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教育。
二.多措并举,防患于未然。
所有的医疗纠纷,究其原因,无外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经济纠纷等问题,其实,很多问题都是因为没有充分的医患沟通而引发的。我院把每一次医疗纠纷,看作是一次成长的教训,在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改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规范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医院应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工作。各科室成立相应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小组,组织深入学习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的要点、精髓,使医务人员准确掌握医疗纠纷处置流程和防范能力。
出现纠纷,由相应职能科室实事求是地对事件概况、现场情况、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辅助诊断、抢救等技术水平情况、规章制度履情况、相关科室责任人履行责任的情况做详细客观公正调查。及时认真分析、讨论、鉴定,对每一例纠纷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未申请鉴定的医疗纠纷作行政调解处理。经医疗纠纷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因“管理、责任、技术、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及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对违纪违规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奖惩条例、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决定实行问责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以保证处理纠纷的合法性。
处理医疗纠纷,应坚持“换位思考”的工作方法,以对方的思维角度和价值取向为出发点。患者到医院管理部门投诉大都是“怒气冲天”,态度强硬,语言偏激。如果我们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就会对患者恶劣的态度有所宽容,也会更多地为他们考虑,取得他们的理解,利于医患纠纷的解决。进行换位思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真正的从对方的立场来看事情,体会对方的想法和感受,避免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去“猜想”。二是作为医院管理工作者,只能要求自己多换位思考,为患者着想,而不能强调患者为自己着想。三是换位思考应当形成一种氛围,把换位思考纳入医院文化的一部分,融入到每位医院工作者的灵魂深处,落实到每个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形成管理上的良性循环,促进医院的建设发展,也就能从根本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和收费服务。
我院以近几年卫生系统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建设”、“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为契机,健全并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了《医院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各种人员职责、操作规范、文书书写规范、各种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发至每一个科室,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医务科、护理部不定时抽查医务人员掌握《管理手册》情况。
聘请专职的 物价员,对医院收费行为进行适时监督,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用材料销售价格,杜绝化验检查项目随意组合套餐,搭车收费,以及检查项目、诊疗项目任意分解,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等现象。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优惠,让利于患者,真正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一些实事。比如开展单病种限价、检查项目优惠、体检优惠等。
只有制度,没有落实,制度就形同虚设。因此,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狠抓落实,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是我们防止医疗纠纷的有力措施。我院财务科有一次在审帐时,发现有多收费现象,经调查,确因电脑故障和工作人员疏忽所致。当时病人已出院回家,并未发现被多收费。我们的工作人员连夜循着病历上的地址,赶到病人家中,奉还多收的费用,并真诚致歉。此举得到病人及家属高度赞扬,一场医疗纠纷就此避免。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病历质量在医疗质量的管理中占有重要作用,病历是重要的医疗文书资料,是认证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医疗文书被赋予了法律责任,如实、详细、客观、准确、完整地记录病程,显得至关重要。为加强病>:请记住我站域名/
(1)对于新入院职工,在上岗前要认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医务科有专人进行审核新员工书写的病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会进行集中反馈,提高病历的书写质量。
(2)在临床科室推行病历归档前质控,由各科室自行推荐责任感强、业务水平过硬的职工作为科室质控员,负责本科室所有住院病历归档前的质量监控,收集科室有关病历书写方面的缺陷,并督导责任人及时纠正,年终对优秀质控员进行奖励。
(3)加强了病历质量检查的力度,医务科从临床科室业务骨干中,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出热爱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优秀员工担任质检干事,专职负责病历质量监控,对病历终末质量进行科学的管理。每周
三进行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反馈,并对质检结果在全院通报。
临床医务人员,应在掌握“三基三严”和扎实基本功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把握学科发展动态,提高技术水平。在为病人诊治过程中,做到运用最经济、有效、安全、合理、实用的治疗手段为患者解决病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从而适应新时期医务工作的需要,并预防纠纷的发生。
4.加强法制教育,切实依法执业。
一是加强对全体医护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医疗安全教育,经考核不合格者,随新入院职工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有效。
二是对新入院职工,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医疗法律知识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是狠抓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无执业资格的试用期人员及未在本单位注册的医护人员均不单独安排执业。
四是狠抓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医院制定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新技术、新业务在我院的实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经全科集体讨论,并征得患者的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写出可行性报告,填写新技术、新业务审批表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对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进行评估,经充分论证同意实施后方可开展。
经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医务人员能依法进行各项诊疗规程,充分保护患者权益,同时,对医务人员自身也是一种保护。
5.加强沟通,优化服务。
据调查,80%的医患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只有不到20%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因此强化医务人员的沟通意识,培养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做到事前防范,利用医患沟通技巧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减少医患纠纷的关键。
医院文化是医院各项工作的主导,没有好的文化,就没有优秀的团队,就没有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我院近年来推行奉献文化、执行文化、和谐文化、创新文化等四种医院文化。同时开展两项主题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医患沟通,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古代医学之父曾经说,医生的法宝有三样:语言、药物和手术刀。语言是排在第一位的,一个诚恳而温柔的眼神会向病人传递同情、温馨和关爱,一句简单的问候,可能改变病人对医生乃至医院的整体看法。因此我院定下了医务人员服务标准:对病人要保持热情的态度、艺术化的语言、倾心的交流、细微的关爱。同时要求做到“三声”服务:“来有问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
在这种文化熏陶下,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得到进一步改善,富有耐心、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态度和蔼,真诚沟通,文明礼貌、服务到位,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在病人开口向医务人员提出要求之前,医务人员已经先想到并替病人解决问题,病人心中会对医务人员增加十倍的信任和感激,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不在家中胜似家中,在这种医患关系和就医环境中,医疗纠纷就失去了滋生条件。
6、全社会参与,共促医患和谐。
目前,“医闹”已经悄然成了一个新兴“职业”,也有人称之为“医疗暴力”。一些患者和患者家属在“医闹”的煽惑下,不相信医疗鉴定结果,不走法律途径,依靠职业“医闹”解决医疗纠纷,不但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也侵犯了其他病人的就医权,这样的闹局在不断上演,每个医院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
【关键词】 产科; 医疗纠纷; 原因分析; 防范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05.096
由于产科工作节奏快,病情变化快,特别在分娩期可变因素多,意外情况可随时发生,难以预料,有时还需要儿科、内科、麻醉科各科医生的配合处理,常处于被动状态,而易出现各种纠纷[1]。为此,认真分析产科医疗纠纷产生原因,有利于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1 产科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1.1 医务人员因素
1.1.1 服务态度与沟通 有调查表明,当前80.0%的医疗纠纷不是由于医疗技术引起的,其中有49.5%是因为服务不佳造成的[2]。由于基层医院低年资医务人员多,流动性大,医疗队伍不稳定,致使有的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有时解释不够,难以满足孕产妇的要求,而产生医患矛盾。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孕产妇接受治疗的整个过程,如果医务人员不采取主动服务,或接待不热情,态度冷漠、生硬,解释不认真,宣教不到位,则易引发医患纠纷。
1.1.2 业务技术水平 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学历层次较低,外出进修学习机会少,部分医务人员缺乏刻苦学习及钻研精神,业务技术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对产程的变化缺乏应有的观察和处理能力。因而对高危孕产妇,综合处理能力差,对疾病也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对病情变化不能正确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及预后缺乏预见性,估计不足。因而向患者及家属交代不明,当发生意外或病情急剧变化时,孕产妇及家属不理解,则易引发医疗纠纷。
1.1.3 法律意识及医疗文件书写 有研究表明,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是目前医疗纠纷明显增多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有些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随意谈论孕产妇的隐私、病情、治疗,检查操作时不注意孕产妇及家属的回避,一旦病情发生变化,易误认为是医疗造成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医疗文件书写不规范,记录中存在涂改、代签名、前后不一致、医护记录不吻合等现象,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作为重要举证材料的医疗文件记录,在法律面前举证失利。
1.2 孕产妇因素 由于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就医过程中对医院整体服务、技术水平和医护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孕产妇及家属对产科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医务人员期望值过高,认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认为只要付了钱,就应将病治好。而在当前中国,导致产科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产妇出现分娩并发症或新生儿出现病理变化。产妇分娩往往被社会乐观地看成是一个简单的生理过程,要求分娩中母婴绝对安全,民众没有看到分娩这一过程所隐含的瞬息万千的生理和病理变化,一旦出现异常和意外,就认为是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无理取闹,纠缠不休。
1.3 管理因素
1.3.1 规章制度执行不严 在医疗纠纷事件中,许多与各环节规章制度不落实有关。如接生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造成交叉感染或接生缝合后未进行检查导致缝线穿过直肠等。
1.3.2 医务人员配置不足 医务人员短缺导致工作压力加大,有些医务人员身兼数职,有时检查、治疗、护理均由1人操作,群众信任度不高;有时还需要儿科、内科、麻醉科各科医生的配合处理等,常处于被动状态,而易出现各种纠纷。
1.4 社会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新闻媒体在利益驱动下急于抢新闻,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对发生的医疗护理纠纷不做仔细调查便大肆炒作,在未弄清楚真伪的情况下使报道失真并导致负面效应,舆论导向使患者及家属对医院产生偏见[3]。
2 防范对策
2.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狠抓薄弱环节。实践证明,狠抓薄弱环节是预防和有效控制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措施[4]。(1)增加人员配置,科学合理排班;(2)加强出血患者、急危重症患者、有严重内外科合并症和并发症孕产妇的管理;(3)加强重点时间段管理,节假日、双休日、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围手术期的管理;(4)相关职能科室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2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强化医疗安全防范意识。作为医务工作者,只有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才能确保医疗安全。医疗安全是当前医务工作的核心,增强法律观念是当前医疗环境的需要,医务人员必须熟悉并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依法执业,遵章行医。在医疗活动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常规,要注重证据意识,认真书写病历,该做的检查要做,各种谈话记录内容要及时、具体、准确,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3 强化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基础理论知识薄弱、业务生疏、技术不过关是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制定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包括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核,同时注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医务人员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规范医疗行为。
2.4 加强有效沟通,和谐医患关系 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院声誉的需要[5]。为适应新形势和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加强对医务人员沟通能力、沟通艺术的培训,在为孕产妇服务过程中使用婉转修饰的语言,耐心解释、交流、沟通,增加彼此相互理解,切实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准、做精,确保医疗服务安全,从根本上减少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
2.5 在全社会呼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和谐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应主动与孕产妇之间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在诊疗过程中有责任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使其对即将产生的医疗结果做到心中有数,适当降低孕产妇的期望值,使其客观看待医疗结果。要正确对待孕产妇的不良情绪,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医务人员都要冷静,以礼相待,避免与孕产妇或家属发生正面冲突,对孕产妇的投诉应认真查明原因,给予耐心解释。同时加强产科医学领域知识的科普宣传,让全民了解分娩的高风险性,帮助民众端正就医观,矫正过高的医疗期望值,增加医务人员和孕产妇相互间的认知、认同和理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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