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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高点定位,做好“七五”普法谋篇布局
1、全面启动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在全面总结我市林业系统“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类型普法规划,结合林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林业“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报上级批准后施行。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亮点,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2、开展“七五”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普法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掀起“七五”林业普法教育新,尽力提升法治宣传社会知晓率,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3、落实“七五”普法联动事项。印发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分解任务,完善普法责任分工、工作推进、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细则)。鼓励和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林社会组织在林业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
4、落实“四个纳入”考评机制。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四个纳入”考评机制,即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市直机关效能、领导干部政绩、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在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
5、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根据林业系统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月提示单、季督办单制度,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在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性,推动林业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6、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根据林业行政、刑事案件高发于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森林火灾等林业各领域案件的特点,建立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辑和典型案例等工作制度,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参加以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为主体的林业普法“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微讲座活动。
三、突出精准普法,助全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7、着力培育林业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机关集中学法月”制度,推动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
8、着力提升特定人群法治素养。利用3月12日植树节、4月4日至10日“爱鸟周”、6月5日环境日、10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1月6日省湿地日、11.9森林防火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节点,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惠民活动。
四、夯实法治根基,促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9、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规范普法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上岗、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搭建良好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加强普法骨干、联络员等队伍的遴选、培训、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林业普法队伍,带动全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0、开展联系点帮扶。确定全市“七五”林业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各林业站、辖区森林派出所、木材运输检查站确定1-2个联系点(村、社区或企业),每年实行定点帮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解决联系点相关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定期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帮助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各地、各部门要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配合当地人大进行“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和《省法治宣传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按照全省“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制定特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七五”普法规划。
2、筹备召开全市“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做好省市会议先进典型经验材料报送工作基础上,适时召开“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形成自上而下层层部署落实的良好开局。
3、组织人员参加全省“七五”普法骨干和新媒体普法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通过举办不同层次规模的培训班,提高普法骨干业务理论水平,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抓好“七五”普法国家统编教材征订工作。成立普法讲师团,开展志愿者普法活动,确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
二、组织开展“服务新战略法治惠民生”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强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5、组织开展“服务新战略法治惠民生”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配合省开展法治走边关等活动。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完善“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实施的《省司法鉴定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营造弘扬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我市“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三、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
6、认真落实《省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按照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司法部等部门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出台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切实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7、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管长远的具体办法,细化各项制度措施,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今年,在市直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观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活动,全年学习观看次数不少于两次。
8、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合教育部门搞好调研工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书画作品评选活动。组织参加获得全省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的学校法治副校长培训工作,做好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推荐工作。
四、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9、认真落实司法部等部门将制定出台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积极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参加全国“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1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五、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1、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继续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2个,从实际出发,在广场、公园、村屯、社区、楼道、公交站点等均可。配合开展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和农村群众手中。上半年,省将命名表彰第二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并做好向全国的推荐工作。
六、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2、深入推进全市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推动落实“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计划
13、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充分发挥普法微博、客户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头作用基础上,加快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应对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建立“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微信微博、法律导航网等专栏。加强新媒体普法内容建设,加大原创力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众创众包模式等,激励社会力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下半年,参加全省举办的首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普法,这一伟大的创举,为我国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彻底改变了人们的观念。自1986年实施普法规划以来,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取得了很大成就,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制化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断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使人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式与任务,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途径,实现普法工作的新突破和新跨越,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重要意义:
一、普法教育内容重普及性,轻针对性
目前法制宣传教育尽管覆盖面非常“广”,内容却显宽泛,缺乏针对性,表现在:重“面”轻“点”;重公民义务条文,轻公民权利条文;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宣讲法律条文,轻传播法治精神。因此公民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与切身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掌握不够,法制观念不够牢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和理念仍待提高。所以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要一切以适于公民掌握、满足公民需要为标准。
二、普法教育形式应从“静态”向“动态”转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公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本质上来说,法制宣传教育是宣传工作,也是教育工作,既要遵循宣传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把握好宣传舆论导向,也要按照教育工作规律和特点,遵循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的原则。既往那种“静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越来越难以赢得公众;而把法制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国家和公民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动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则越来越受到公民欢迎。在这种情况下,既往群众运动式、灌输式、指令计划式、居高临下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等,这种以“教”为中心的传统法制宣传教育模式,公民总是处在一个被动、压抑状态之中,很难体会到法制宣传教育的乐趣,很难理解法治的真谛,所以也就很难达到法制宣传教育的真正目的。因此,应该树立一种新的传播理念,即法制宣传教育应该是参与的、互动的、立体的、全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不应该是灌输,不是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应是受众面对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和过程的一种体会和理解,是一种交流和感染;应根据受众的需求和心理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善于开发新奇的形式和做法。如法制类电视节目和广播、大规模法律咨询、定期举办的专题法制讲座和培训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案例或新闻。
三、普法教育考核重形式,轻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意在培养人的法治意识和观念。对于法制宣传教育这项长期的、复杂的、投入高而见效慢的工作,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但是多年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大多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次活动,办了多少培训班,发了多少材料作为判断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一,是否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往往考虑不够,这也导致了部分单位只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而忽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另外,由于普治工作考核措施不硬,缺乏强有力奖惩措施,考核结果与单位绩能绩效、领导干部晋级、晋职挂钩不紧密,无法引起单位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也导致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够。
四、要树立法治文化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
在我国这个缺乏法治文化传统的国度树立法治文化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传统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衍生出的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由特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构成的。这种传统的法律观念的核心内容就是权力本位和义务本位,缺乏法律至上的思想渊源。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思维定势必然是“情、理、法”的人治思维,而不是按照“法、理、情”的法治思维来作为。这种文化背景带给我们这个民族的经验和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从中我们也能感受到:要培养全体社会公众的法律情感和心态,使之成为普遍的社会民情是非常艰难的,也是需要我们着力加以培养的。
五、要树立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
一、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继续深入宣传全会精神。
3.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村(社区)和镇直单位常态化学习宣传宪法,精心组织2020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推动镇直各部门开展宪法法律考试、宪法宣誓、举办学习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持续推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切实提升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4.大力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坚决打赢肺炎阻击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范三大攻坚战,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征地拆迁等,加强有关法律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妇女儿童维权、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等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着力推动法治宣传工作提档升级
6.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统筹协调责任单位,针对不同普法受众群体,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推动全程说理式执法。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督查考核。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做好案例征集、审查、展播、报送工作。
7.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述法制度。继续开展“机关法律学习月”活动。加强和改进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8.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
9.与时俱进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推进“互联网+普法”,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直观、生动、便捷的普法形式开展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普法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多元化需求。推广使用“智慧普法”系统。加强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等普法队伍的建设。
四、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0.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认真落实《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细则》。积极参加市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1.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推进道路交通、网络诈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建筑工程、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和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层面的依法治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不断激发法治文化创新活力
12.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积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争创市级、省级和全国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征集、展播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着力推出一批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
20*年是实施“*”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2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