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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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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

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1篇

副县长***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说明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同时也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回望过去,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县的“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下应运而生的“五五”普法规划,更增强了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首先请**同志就“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发言。

二、代州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县委县政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结束语)刚才,**书记从要认清新形势、树立新观念,掌握新方法、迈上新台阶,建立新机制、开创新局面三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狠抓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今后的普法宣传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认识,在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上下功夫

在新时期、新阶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及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客观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加强领导。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是政府的责任,要把思想上的认知和重视切实转化到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人力资源的扶持上来。换届后,领导干部变动较大,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机构,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人员,做到“班子要加强、人员要到位、业务要扎实”,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要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本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才能将普法目标落到实处。要按照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好本部门的普法规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部署,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把普法成果作为考察领导工作绩效的主要内容之一,要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新闻媒体直接面向广大干部群众,是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把法制宣传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狠抓落实,使新闻媒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帮助的重要渠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法制宣传对社会焦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的正确引导,发挥新闻舆论在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方面的引导作用。

二、突出重点,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五五”普法期间,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要将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做懂法、守法的模范,严格执法的模范,形成领导干部带动人民群众自觉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三、创新方法,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上下功夫

当法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受众的需要时,在内容上,以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作为根本的出发点,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宣传。在形式上,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努力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

一是法建办要与各宣传部门共同研究、认真安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覆盖面大、传播快、形象直观的特点,做到“电视里有图象、广播里有声音、新闻里有报道”,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把典型案例制作成宣教片,组织到各地巡回播放。

二是要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借鉴外地好的做法,选择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灵活有效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制宣传从“内向型普法向外向型普法”拓展,切实改变宣传方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

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2篇

一、为何“说”“学”“逗”“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区共有青少年22万人,其中在校生18万人(中学生9.3万,小学生8.4万,职业中学6700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30余万青年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到*区的现代化建设中来,共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青少年群体。如何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严峻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青少年具有思想活跃、观念新颖、不拘泥于形式等特点,而且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期,接受信息的能力和速度很强很快,而偏偏我们传统的法制宣传形式,如电视新闻、党报、宣传栏、法律书籍等他们几乎从不涉足,这就从客观上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造成了相当大的障碍。所以,必须创新宣传形式、更新宣传载体、刷新宣传内容,法制知识才能够被青少年所接受。于是,“说”“学”“逗”“唱”在*区应运而生。

二、何谓“说”“学”“逗”“唱”。

“说”:“说”是四门功课中的核心内容。那么由谁说、怎么说、说什么就是做好这门功课的要素,也就是要解决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形式和内容的问题。

一是由谁说,即由谁把法律知识传递给青少年。

*区整合区内法律资源,建立起一支由公检法司等法律专业人士及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制校长队伍,在全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196名法制校长,为学校的法制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区对法制校长聘任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即每所学校配备一名法制校长,承担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协助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在校生进行帮教等职能工作。作为优秀法制校长代表的尚秀云,担任*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的同时,又是全国政协委员、“法官妈妈”、“*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形象大使”,尚法官每年到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机关团体、街道讲法制课,听课的人数以十万人计。作为政协代表,尚秀云常年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而奔走呼吁,她的事迹还被拍摄成电影《法官妈妈》,在全国上映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怎么说、说什么。即采取何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传统的说教形式必然不适合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因此必须探索和开拓新颖的教育形式,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一是依托互联网络,抢占科技制高点。*区教委在*市数字德育网上开辟了《青少年与法》栏目,开设“案例剖析”、“尚秀云谈法”、“法律问题信箱”等栏目,开展网上知识答疑、网络征文、网页制作等活动。在寒暑假开通面向全*市未成年人的《法制在线》栏目,邀请尚秀云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与青少年在网上对话,并同时在“*教育网”、“*德育之窗”等网络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网络教育优势,极大地调动了青少年学法、护法的积极性,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网络专栏已经成为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创新平台”。二是开通热线电话,解答咨询矫心理。分别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检察院设立了法律咨询专线,充分利用区内广大律师的资源优势,组织律师、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为青少年提供无偿法律咨询。以法律知识结合心理辅导,通过活泼生动、通俗易懂的沟通方式为青少年答疑解惑。近三年,两部专线解答青少年法律咨询1200余个,“法律咨询热线”成为青少年维权的“知心热线”。三是开展情景宣教,寓教于乐结硕果。青少年求新意识、模仿能力较强,*区结合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始终坚持实践第一,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少管所、戒毒所等,通过实景实例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区法院还将“六.一”儿童节设为“法院开放日”,先后组织青少年共计600余人次参观宪法墙、少年法庭,组织青少年亲身参与民事案件庭审演示。多项法制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了青少年对法的直观感受,一位参加模拟法庭的中学生这样说道:“当我穿上法袍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审判长的威严,现在法律的种子已在我心中生了根,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争取将来做一名真正的审判长,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近三年来,我区共举办各类青少年法制讲座600余场,接待青少年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开办青少年模拟法庭100余场,充分发挥了“说”这门功课的作用。

“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课堂上的“填鸭式教学”,而是采取“以赛促学”“以培代学”等方式调动青少年学法积极性。4月至5月,*区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奥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1万多中学生、2万多小学生参加初赛阶段,涉及全区大部分中小学,评选出优秀奖3000名,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区公共安全馆作为“全国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在近8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内,建成交通、消防、地震、安全生产等八个展区,设计了模拟驾驶、4D动感影院等100余个精彩展项,应用了鬼影技术、VR互动技术等特殊展示手段,将全国涉及公共安全的典型案例汇及其中,提高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区充分发挥*公共安全馆的辐射功能,在社区和学校开展“星光未成年人安全与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星光自护夏令营活动、开展FLASH大赛等,将青少年自护教育作为中小学团队、队组织的经常性工作,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区在*寄读学校建立了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区中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和“*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防和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各种法制教育基地和中心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改变了过去那种课堂式的学习方式,使青少年在新鲜的环境中和新颖的形式下接受法制教育,取得了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逗”:就是注重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将“玩与学”结合起来,激发其学法兴趣。如奥运会期间,*区制作了500套“福娃说法”FLASH动漫DVD光盘,赠送给全区中小学。通过形象生动的动画情节和深入人心的福娃形象,将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清楚明了地传达给青少年;知春路中学编制了“贵重物品不上身,独立在家不开门,结伴同行要牢记,有人尾随要呼救”的普法口诀,潜移默化发挥法制教育的引导功能;西三旗街道组织地区中小学生参加法制夏令营,让孩子们在集体生活中触摸法制的脉搏;紫竹院街道组织以案说法、打手拉小手社区家园文明行、观看未成年法制教育电视系列片活动;上地街道举办法律知识猜灯谜活动等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逗”起了孩子们的兴趣,仅暑假期间,*区就举办各类新颖的普法教育活动60余次,近万名中小学生在笑声中接受了法制教育。

“唱”:就是以艺术化手段普法,在青少年中传唱普法歌。20*年12月,*区在*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和*区政府网站刊登为期一个月的启事,向全社会征集“五五普法歌词”和标识,通过“群众路线”把征集过程作为一个发动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过程。征集活动不仅得到*市民的踊跃参与,还受到其他省市群众的热情关注,共收到来自江苏、湖南、黑龙江等全国各地的56篇歌词应征稿,42篇标识应征稿。经过专业评审委员会测评,*第二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来自内蒙古呼和浩特王成创作的歌词《遵纪守法最光荣》被确定为*区“五五”普法歌词。*区“五五”普法歌——《遵纪守法最光荣》,经征集评选、专家谱曲制作完成,以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的语言,把法律生动形象的比喻为明亮的眼、锋利的剑、智慧的光、公平的秤,突显了法律的尊严,告诉人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号召群众弘扬法制精神,共建和谐社会。*区将“五五”普法歌——《遵纪守法最光荣》制成500张光盘,1万份歌谱,发放到*区所有中小学校和部分高校,要求各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学唱普法歌,并组织各学校举办了青少年普法歌曲比赛。通过普法歌的传唱,教育广大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参与“平安奥运、和谐校园”建设的积极性。“五五”普法歌唱响学校,以全民性、艺术化的手段蓬勃开展普法宣传,借助音乐、文化等元素,使法制文化变为大众文化,该形式深受领导认可和青少年欢迎,让法治的理念伴随着优美的普法歌一同走进学校,共同唱响“和谐、法治”主旋律。

三、取得效果。“说”“学”“逗”“唱”是一种形式、是一个载体、是一个桥梁,使广大青少年能够通过适合于自己的方式接收到法制的信息和知识,也必然会取得相应的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说”“学”“逗”“唱”,我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得到很大提高。

效果一:青少年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根据*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绝大部分学生(98.4%)认为法律在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93%的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92%的学生关心并了解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87%的学生具备对日常生活行为的正确处理和判断能力。95%以上的学校认为学生“尊纪守法意识提高,违法犯法现象减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很有必要”,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3篇

如何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此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成效,通过调研,笔者谈谈几点建议:

一、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出宣传教育的难点。流动人口主要分三类:一类是固定型,指得是用工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和外来工(也就是通常说的整建制务工人员),这类人员住所相对固定,人员比较集中,管理也相对有序。经调查,整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抓得比较紧,学习的效果也较明显。二类是半固定型,这类人员基本上是散居在居民、村民家中的流动人员,也就是暂住户和半家户。半固定型又分两种,一种是个体经营户,基本比较稳定,属于季节工,管理起来难度不是很大;第二种是生活无着落、居住不固定,或是临时性打工,流落在外,做一天换一个地方,没有固定职业,或靠收废品、拾荒、小贩小卖糊口,为闲散和“三无”盲流人员,这种人员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三类是外来流窜型,这部分人往往是有前科的流窜犯罪分子,乃至“逃犯”,以打着“务工”、“做生意”等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这类人员是社会治安的隐患和焦点,是政法机关重点整治和打击的对象。综上分析,半固定型和外来流窜型的法制教育难度尤其大,难就在于他们住所分散不固定,流动性极大,而且大部人员成份复杂,文化素质普遍低劣,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二、领导重视,摆上日程,确保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宏观的、组织的、经济的多个角度,将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管理列为政府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实现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各部门和单位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要始终把流动人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要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列为目标管理项目,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之中,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同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使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地运作。第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各种学法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例如,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先经过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学法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未参加普法学习的个体经营户,行政执法部门要暂缓办理登记发证等。对没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和单位,或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

三、抓住重点,落实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教育的活力。从流动人口的特点来分析,普法教育的深入确有一定的难度,单靠普法主管机关一家开展工作难度颇大,笔者认为,针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难点,作为普法主管机关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其次要克服重管理收费、轻教育服务的错误倾向,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网络,形成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新运行机制,同时,多种形式和全方位地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依托街道(社区),利用多种形式对流动人口进行经常化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要抓住重点,区别不同的对象,着重加强对三个重点对象,即私房出租户、个体经营户和无固定居住地的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方法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法制环境烘托等。有条件的街道应建立流动人口普法培训中心,定期地培训流动人口普法骨干,以点带面,树立学法用法的典型。在教育的形式上,可采取向流动人口散发法制教育手册和宣传材料,组织普法小分队以喜闻乐见的说案故事会形式,进行案例剖析,并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板报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普法主管机关应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检查,及时地为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素材,派出人员进行普法教育辅导并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同时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对流动人口法律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发挥用工单位(驻地企事业单位)外用工比较集中的优势,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整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用工单位应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列入本单位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目标,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政校、职校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一般来说,外来务工人员干的工种大都劳动强度较强,操作技能比较简单,且工时是三班倒的活,若把他们集中起来搞法制教育必然脱离实际,在教育的时间上也难以保证。用工单位应针对这一特点,在招用外用工之前,进行培训之中,通过传输技术知识的同时,穿插地讲授必要的法律知识,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以确保普法的质量。同时用工单位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例如:利用宣传橱窗、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聘请政法系统的干警集中讲案说法,组织外用工参观法制宣传教育展览等。三是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覆盖作用,报纸、电台应专门辟出版面和制作节目,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宣传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典型案例以及流动人口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先进事迹,以营造一种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农贸市场,就可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式地播放宣传标语、口号,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也可采用广播、宣传栏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4篇

2008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2008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08年奥运会和2012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范文第5篇

根据市委宣传部、是司法局、市普法办《202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津普法办【2021】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教法制处的工作要求,我院利用“五四”青年节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并将法制教育融入各类日常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实效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有序开展

为做好高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院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门批示,学生工作部、团委、安全保卫部和思政课教学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使法制宣传工作进课堂、入人心,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对有关青少年相关法律的应用能力。

二、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学生工作部、团委对校园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级团干部、辅导员分别组织各团组织各班级开展法制主题教育班会、团日活动共15场;通过校园宣传栏、教学楼道和学生宿舍内文化墙、室外LED屏展示校园法制宣传海报和标语;利用微信公众号、超级校园等网络平台开展专栏宣传,受众学生达5000余人;加强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结合“5.25”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传,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