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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急诊;医疗纠纷;原因;预防;
【中图分类号】R45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4-0347-01
急诊科是说明医院综合水平的标准和抢救场所,由于情况紧急,症状严重,病种多样,情况多样,意外多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急诊科向来是大型综合性医院风险较高的科室。根据统计,综合性医院发生在急诊科的医疗纠纷比例高达整体10%~30%。所谓医疗纠纷,指的是医患双方对诊断治疗、护理情况等不能达成一致,以至向医院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讼的医疗方面的争议事件[1]。病人多、环境噪杂,病情紧急、病种复杂,陪同人员及患者情绪焦躁,心情沉重,对各种意外都极其敏感,这些原因极易导致医疗纠纷和投诉。因此,认真分析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及讨论有效的对策,对医院建设和完善医疗服务和提高护理质量都是非常有益的。本文对某医院急诊科30例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讨论防范对策。
1 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30例医疗纠纷中,涉及患者男18例,女12例;年龄(60.7±10.4)岁;疾病类别:心血管系统疾病11例,呼吸系统疾病5例,内分泌代谢疾病3例,神经系统疾病2例,创伤2例,泌尿系统疾病4例,病因不明或其他3例;涉及纠纷的医生,男20例,女10例;平均年龄35.4岁。
1.2研究方法 通过查阅医疗纠纷患者资料、调查患方对医疗过程中的不满、医方的意见,分析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并探讨预防措施
2 结果
3 0例医疗纠纷中主要原因中前5位分别是急诊科医生急救技术不熟练或因知识不足造成漏诊、误诊;医务人员医生有章不循;患方医疗知识欠缺或病情特殊等患方原因;沟通不充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这五种原因所占比例高达94.4%
表1 30例医疗纠纷原因构成
3 讨论
3.1 发生急诊科医疗纠纷主要原因
3.1.1 生急救技术不熟练或因知识不足造成漏诊、误诊
急诊科患者常因紧急状况来就诊,具有病情多危急、且预见性低、病种广泛、情况复杂等特点。而急诊科的医师绝大多数不能固定,多是由其他各临床科室抽调而来,且存在一定数量的医师没有经过急诊专科培训,综合医学知识不足,抢救技能不够扎实,,基本操作不合格,导致发生误诊、漏诊现象。这是引起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本组中有10例医患纠纷是由于此原因造成,所占比例高达33.3%。
3.1.2 医务人员医生有章不循
急诊患者的救治关键在于 “快”,有时不可以按照常规门诊的处理方式来处理急诊患者。但在急诊救治的整个过程中还是应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病历记录不全面,病例修改,未严格落实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等等。本组有6例患者由于对医生违反规章制度不满造成医疗纠纷,占总数的20%。
3.1.3 患方医疗知识欠缺或病情特殊等患方原因
有些医疗纠纷错处在于患者或患者家属。患方往往对救治期望过高,且因其医学知识严重缺乏,通常指用自己的常识判断,常具有片面性,局限性。对于突发的危急情况认识不够,预见性差,接受度低,在这种情况下,若医生在达不到患方的要求时,患方常常情绪激动,这极易引起医疗纠纷。还有些个例,家属拒绝尸体解剖,造成无法明确死亡原因,家属因此对医生不满,引起纠纷。还有的患者认知有误,认为医生就是要收红包才会认真看病,抱着这种对医生厌恶的负面情绪前来就诊,给医生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和精神压力,导致医生不能正常诊断和医治。本组有5例患者由于患方原因造成医疗纠纷,占总数的16.7%。本组有4例患者由于沟通不充分造成医疗纠纷,占总数的13.3%。
3.1.4 沟通不充分
包括以下两方面,第一,医生与护士有效沟通不足。护士在对患者病情并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随意与患者谈论病情,病情出现变化而未及时与医生沟通,且无法预见与患者发生纠纷的可能。另外,有些护士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因责任心不强而导致护理记录与病情发展不一致,出现纠纷后医护的说法不一致等等都会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第二,医生对患者及患者及患者家属解释不够耐心,不详尽,过度使用专业术语,使患方不能充分了解病情,又时也会忽视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和情感,没有及时告知患者检查、治疗方案存在的医疗风险。有些医生甚至对患方报喜不报忧,这及易导致在患者病情恶化时,家属难以接受。美国的相关研究表明,发生医疗纠纷最多的医生并非引起医疗技术最差而是由于其沟通技巧最差[2]。
3.1.5 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
医务人员常因责任感不强,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观察病情不详细,或由于一时疏忽导致某种药物或仪器准备不足,影响抢救,导致患方不满。有些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佳,态度生硬;对患者的咨询,不能做到耐心解释,甚至以对方不懂医疗知识为由训斥患方,引起纠纷。
3.2 防范对策
3.2.1 强化急诊的岗前培训以及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急诊医生要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应对急诊人员统一培训。除了强化急诊科医生岗前培训外,还应抽调各科医生组成固定的急诊科医生,这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关键,专业水平整体提高才可减少因知识不足造成漏诊、误诊,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其次,要经常性的学习急诊规章制度、并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与病人沟通。
3.2.2 落实各项医疗制度
急诊科因患者常常病情紧急,往往有医生不大重视病情记录,致使自己确实采取过的救治行为因没有文字凭证而导致医疗纠纷后败诉。此外,处方,化验单等单据的书写应详尽准确,采取多人核对的方式减少错误率,减少因此类错误引起的医疗纠纷。要将医疗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告知患者及家属,在其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一步采取治疗措施。
3.2.3 制定应对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应配以专人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应深挖可能存在的隐患,防患于未然。当出现纠纷时,应首先与患者做好充分沟通,达成谅解,尽量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不能化解,则要彻底调查产生纠纷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要以法律和事实为基础,维护患者,同时也要维护急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2.4 重视与患者及患者家属的沟通
这不仅仅要求医务人员及时详尽的将病人病情解释给患方,同时要考虑到患方的地域差异,文化水平,以求得到患者及家属最大程度的理解。其次要学会应对各种不同的病人,始终保持冷静,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平和的口吻接待每一位病人。
总之,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是所有医院面对的挑战。从30例医疗纠纷发生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急诊科应从强化急诊科的岗前培训以及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医疗制度以及制定应对医疗纠纷的预案等方面做好防范医疗纠纷的工作。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应从建立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开始。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医院管理年 无过失医疗纠纷 对策
近年来随着媒体对医疗事故的不断暴光,病人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过度市场化运作的医疗体制是导致医疗纠纷频发主要原因并已成为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热点;而部分媒体及其舆论为了自身利益对医疗问题进行无端的扩大和造势,这无疑进一步破坏了本已脆弱的医患关系。我院通过持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使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疗纠纷得到进一步遏制。通过对2005~2009年所发生的141起医疗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如何有效减少及化解医疗纠纷的新途径及办法。
资料与方法
选择2005年医院管理年开展以来至2009年发生141起医疗纠纷,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这些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每起医疗纠纷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
结 果
在这141起医疗纠纷中,医疗行为上存在过失,形成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的有16起(11.35%);在医疗行为上不存在过失,由于医疗服务质量或医疗意外等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有125起(88.65%)。各年度发生医疗纠纷例数,见表1。
表1 表1年度发生医疗纠纷(例)
无过失医疗纠纷的科室分布: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发生分歧和矛盾,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医患纠葛。根据医方在医疗行为上是否存在过失,医疗纠纷可以分为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有调查显示,在医疗纠纷中,无过失医疗纠纷所占的比重要明显大于过失医疗纠纷。其中,手术科室的无过失医疗纠纷数明显大于非手术科室,临床科室的无过失医疗纠纷数明显大于辅助科室。125起无过失医疗纠纷的科室分布,见表2。
表2 无过失医疗纠纷的科室分布情况
根据对125起无过失医疗纠纷形成原因的分析,将无过失医疗纠纷的成因分为医方原因、患方原因和第三方原因,其分布情况,见表3。
表3 无过失医疗纠纷成因分布情况
医方原因48起:由于服务态度所造成的纠纷有36起(75%);由于管理质量造成的纠纷有9起(18.75%),如接诊医师开肝功能化验单时将患者姓名写错,导致患者对化验结果表示怀疑,引起患者投诉至医院要求院方赔偿等;由于医疗质量造成的纠纷有3起(6.25%),如患者因脑梗死住院在诊疗过程中,因医护人员观察病情不够仔细,尿袋开关没开,导致膀胱过度充盈及次日护士抽血后忘记松止血带等原因,引起家属患者投诉至医院要求处理当班医务人员等。值得注意的是,在36起由于服务态度所造成的医疗纠纷中,共涉及16个科室或部门,包括8个手术科室,5个非手术科室,3个辅助科室。
患方原因17起:主要是不了解相关医学知识和不配合医生治疗,如实习生带教与保护病人隐私的问题,患者在我院行人流术时,该科有男实习生在手术室观摩手术,家属认为医院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等。
第三方原因60起:包括无法预料及避免的医疗意外和并发症,如产妇在我院行剖腹产时突然出现羊水栓塞,经抢救母子均成活。家属投诉要求医院支付产妇及新生儿的治疗费用等。
讨 论
从加强院方管理的角度出发,采取如下措施:①强化医疗质量督查:实行院领导、专家督查全院的医疗质量;开展医疗质量定期点评活动,对不规范处方公示;以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源性纠纷的发生。②完善制度及措施:定期举办“三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抢救水平;将医务人员的医德表现与本人晋职、评优相挂钩。③以学法依法为突破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每年开展一次全院性“学习规章制度,改善医疗服务活动月”活动。推行服务投诉暂扣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针对患方的因素:医院有计划地对医务人员开展沟通技巧培训,并逐步建立完善的沟通技巧培训体系。
实行医疗纠纷预警制:一旦医院出现大的医疗纠纷及事故,医院在尽力抢救患者的基础上,及时与新闻媒体通报,澄清事实,给患方及公众一个交代,挽回医院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宋咏堂,等.对社会媒体报道医院医疗纠纷89例的分析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杂志,2002,3:157.
【关键词】产科;纠纷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996-02
医疗纠纷是指病人或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了错误的诊断、治疗、操作,导致病人发生不良后果,由此产生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发生的争议。近年来,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因诊疗护理发生争议造成医患关系不和谐最常见,尤其是产科的医疗纠纷在国内各地及各医院中均排居首位,我院也不例外。
1 产科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1 规章制度欠完善 我院产科医师大部分比较年轻,临床经验欠丰富,且主观意识较强,缺乏与上级医师的沟通,而上级医师有时仅凭下级医师的汇报了解情况,并未认真查房,因此在处理患者的时候有时会差强人意,导致严重后果;同时我县受地域和环境人文因素的影响,有些产科患者还合并有内外科疾病,而我们的产科医师常常忽略这些情况,未请相关科室会诊,从而导致一系列后果;新生儿出生后,产科医师查房时未仔细查看新生儿的情况,仅仅是通过家属口头询问几句,然而新生儿的情况变化很快,常常就因为医生、护士的疏忽造成严重后果,从而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1.2 科间互相推脱责任 因涉及医疗事故赔偿,我院相关科室故意抬高自己而贬低别人,在言谈方面进行有意识的诱导而发生一些医疗纠纷。
1.3 产妇及家属对产科医学知识匮乏 产妇及家属把分娩看成一个简单的生理过程,没有定期到医院和保健院做孕期产前检查,认为到医院分娩的母婴绝对安全,不会出现不良结局。其实不然,分娩整个过程所隐含瞬息万千的生理和病理变化,随时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出现无法预料情况,因此产妇及家属就认为是医务人员过失造成的,医院就该承担所有的责任。
1.4 医患沟通不到位 产科的特殊性是妊娠早期都是正常的,但到妊娠中、晚期,会有一些合并症出现,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会产生一些不良的妊娠结局;还有一些是分娩期并发症,如羊水栓塞,非常凶险,是造成孕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情况都要求我们要详细、及时、客观地做好入院宣教和病情交代,让产妇及家属充分了解分娩的整个过程。很多医疗纠纷就是在出现严重后果时,由于产妇或家属的误解或不理解而造成的。
1.5 新农合保障制度尚不健全 本地区制定新农合单病种限制医疗平均费用,总收入超标医院要倒扣医院费用情况。医院把这部分超支下压到科室,致使医务人员过分考虑患者的经济问题,以致于该做的检查不做,一旦出现预期不同的后果,家属及患者难以理解,则会迁怒于医务人员。
2 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
2.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安排儿科医生早晚到妇产科对新生儿进行查房指导;严格实施核心制度会诊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知情同意或委托同意签字制度。
2.2 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要求医护人员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从根本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2.3 严格推广责任制护理 责任护士须完成自己所分管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工作,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护理和观察(也可在配加液体时对母婴进行观察、指导),并做好切实的护理记录,防止隐藏某些不安全的因素。
2.4 制定医患沟通制度 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又能减少医患之间因医疗信息吻合时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具体做到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住院期间的沟通及患者出院时等沟通,并将每次沟通的情况详细记录在病历中。
2.5 大力推广孕期检查 参合孕妇定期到医疗机构做产前检查,减少入院后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既能了解病情又能有效控制住院费用
2.6 建立警务室 纠纷发生后请卫生、维稳部门教育引导广大产妇及家属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准确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如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请警务人员参加解决,坚决制止伤害医护人员,打砸医院财务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行为。
2.7 完善医疗纠纷的调节处理机制 为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无故流失,当地政府可出具红头文件赔偿金额超过多少元者,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后方可进行赔偿。如无鉴定意见进行赔偿者,将追究医疗单位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祝美渊,刘美娜.履行告知义务减少产科医疗纠纷.实用全科医学,2007,4(5):331.
【关键词】 产科; 医疗纠纷; 原因分析; 防范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05.096
由于产科工作节奏快,病情变化快,特别在分娩期可变因素多,意外情况可随时发生,难以预料,有时还需要儿科、内科、麻醉科各科医生的配合处理,常处于被动状态,而易出现各种纠纷[1]。为此,认真分析产科医疗纠纷产生原因,有利于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1 产科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1.1 医务人员因素
1.1.1 服务态度与沟通 有调查表明,当前80.0%的医疗纠纷不是由于医疗技术引起的,其中有49.5%是因为服务不佳造成的[2]。由于基层医院低年资医务人员多,流动性大,医疗队伍不稳定,致使有的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有时解释不够,难以满足孕产妇的要求,而产生医患矛盾。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孕产妇接受治疗的整个过程,如果医务人员不采取主动服务,或接待不热情,态度冷漠、生硬,解释不认真,宣教不到位,则易引发医患纠纷。
1.1.2 业务技术水平 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学历层次较低,外出进修学习机会少,部分医务人员缺乏刻苦学习及钻研精神,业务技术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对产程的变化缺乏应有的观察和处理能力。因而对高危孕产妇,综合处理能力差,对疾病也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对病情变化不能正确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及预后缺乏预见性,估计不足。因而向患者及家属交代不明,当发生意外或病情急剧变化时,孕产妇及家属不理解,则易引发医疗纠纷。
1.1.3 法律意识及医疗文件书写 有研究表明,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是目前医疗纠纷明显增多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有些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随意谈论孕产妇的隐私、病情、治疗,检查操作时不注意孕产妇及家属的回避,一旦病情发生变化,易误认为是医疗造成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医疗文件书写不规范,记录中存在涂改、代签名、前后不一致、医护记录不吻合等现象,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作为重要举证材料的医疗文件记录,在法律面前举证失利。
1.2 孕产妇因素 由于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就医过程中对医院整体服务、技术水平和医护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孕产妇及家属对产科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医务人员期望值过高,认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认为只要付了钱,就应将病治好。而在当前中国,导致产科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产妇出现分娩并发症或新生儿出现病理变化。产妇分娩往往被社会乐观地看成是一个简单的生理过程,要求分娩中母婴绝对安全,民众没有看到分娩这一过程所隐含的瞬息万千的生理和病理变化,一旦出现异常和意外,就认为是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无理取闹,纠缠不休。
1.3 管理因素
1.3.1 规章制度执行不严 在医疗纠纷事件中,许多与各环节规章制度不落实有关。如接生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造成交叉感染或接生缝合后未进行检查导致缝线穿过直肠等。
1.3.2 医务人员配置不足 医务人员短缺导致工作压力加大,有些医务人员身兼数职,有时检查、治疗、护理均由1人操作,群众信任度不高;有时还需要儿科、内科、麻醉科各科医生的配合处理等,常处于被动状态,而易出现各种纠纷。
1.4 社会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新闻媒体在利益驱动下急于抢新闻,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对发生的医疗护理纠纷不做仔细调查便大肆炒作,在未弄清楚真伪的情况下使报道失真并导致负面效应,舆论导向使患者及家属对医院产生偏见[3]。
2 防范对策
2.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狠抓薄弱环节。实践证明,狠抓薄弱环节是预防和有效控制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措施[4]。(1)增加人员配置,科学合理排班;(2)加强出血患者、急危重症患者、有严重内外科合并症和并发症孕产妇的管理;(3)加强重点时间段管理,节假日、双休日、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围手术期的管理;(4)相关职能科室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2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强化医疗安全防范意识。作为医务工作者,只有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才能确保医疗安全。医疗安全是当前医务工作的核心,增强法律观念是当前医疗环境的需要,医务人员必须熟悉并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依法执业,遵章行医。在医疗活动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常规,要注重证据意识,认真书写病历,该做的检查要做,各种谈话记录内容要及时、具体、准确,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3 强化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基础理论知识薄弱、业务生疏、技术不过关是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制定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包括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核,同时注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医务人员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规范医疗行为。
2.4 加强有效沟通,和谐医患关系 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院声誉的需要[5]。为适应新形势和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加强对医务人员沟通能力、沟通艺术的培训,在为孕产妇服务过程中使用婉转修饰的语言,耐心解释、交流、沟通,增加彼此相互理解,切实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准、做精,确保医疗服务安全,从根本上减少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
2.5 在全社会呼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和谐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应主动与孕产妇之间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在诊疗过程中有责任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使其对即将产生的医疗结果做到心中有数,适当降低孕产妇的期望值,使其客观看待医疗结果。要正确对待孕产妇的不良情绪,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医务人员都要冷静,以礼相待,避免与孕产妇或家属发生正面冲突,对孕产妇的投诉应认真查明原因,给予耐心解释。同时加强产科医学领域知识的科普宣传,让全民了解分娩的高风险性,帮助民众端正就医观,矫正过高的医疗期望值,增加医务人员和孕产妇相互间的认知、认同和理解[6]。
参 考 文 献
[1] 祝美洲,刘美娜.履行告知义务减少产科医疗纠纷[J].实用全科医学,2007,4(5):331.
[2] 刘虹.医疗纠纷困扰医院[J].健康报,2002,11(1):22.
[3] 王辉,高燕.新时期影响和谐护患关系构建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齐鲁护理杂志,2009,15(11):76-78.
[4] 刘何根.新形势下医院应对医疗纠纷的策略[J].健康大视野・医学分册,2006,3(下半月刊):56.
[5] 赵阳.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5,6:373.
据报道,急诊科是医院中风险最大、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最多的科室之一[1],因此,探讨急诊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医疗纠纷的内涵和特点
医疗纠纷不仅涉及到医患双方的权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医院声誉。长期以来医务人员缺乏这方面的培训,致使许多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后无所适从。
1.1 医疗纠纷的概念:目前对医疗纠纷的定义很多,我国法律上对医疗纠纷的定义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目前一般认为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产生的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导致的分歧和争议,在未作出结论之前称为医疗纠纷。
1.2 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急诊科是评价医院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医院急诊科具有病情危、急、重、不可预见性、高风险性、流动性大、病谱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等特征多。
2 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
2.1 医院管理方面的原因:医院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措施执行力度不够,科室重点不突出。如缺乏协调系统管理、导致收费、检验、药房和医护之间缺乏良好的合作。在人员安排上缺编缺位严重,特别是护士缺编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精神压力大,加之管理松散导致少数医务人员擅离职守。在急诊科经常因患者或家属找不到医生看病,找不到收费人员收费、将不满全发泄到护士身上,从而致医疗纠纷发生。
2.2 服务方面的原因:医院布局不合理,繁琐的手续和来回找窗口使患者容易产生不满情绪,成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线。医疗纠纷大多有服务方面的原因。中华医院管理学会通过大量调查认为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的医疗纠纷占49%。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接近一半的医疗纠纷主要是处理方法不当和语言上的粗暴引起的,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过程中,良好的服务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另外由于急诊科的特殊性,在短时间内要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较其他科室更难。因为双方相处的时间短,患方根本就不了解、不理解诊疗、护理过程,加之双方缺乏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从而易发生误会。急诊科长期工作量大,医护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导致其他科室人员不肯来急诊科,急诊科人员难以继续干下去的僵局现象。基于以上原因,难免有个别医护人员在对待患者时服务态度生硬,语言出现强制命令式,缺乏同情心、关心和主动服务,从而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2.3 医德医风的原因:少数医务人员工作不踏实、业务水平低、经验不足、操作不规范、不熟练、病情估计不及处理不到位、医疗文书书写不及时、不规范、交接班不详细。法律知识、伦理知识的缺乏,遇事时缺乏良好的应对能力,加之危重患者随时都有呼吸、心跳停止的可能,如不作好抢救准备,一旦发生意外就会措手不及,从而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2.4 患者方面的原因:少数患者不了解医院规章制度,不尊重医护人员或寻衅要挟引起医疗纠纷,极少数患者或家属把医务人员置于佣人地位,稍有怠慢就指责挑剔、刁难,稍不如意,轻则训诉,重则谩骂甚至殴打。严重损害医务人员的人格和人身安全,也扰乱了正常的行医环境。
3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根据以上诸多原因,医院应当采取积极的相应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
3.1 加强管理,健全落实规章制度:要加强三落实三不放过原则。狠抓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技术、操作常规的落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改进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在急诊管理中,对整体急诊系统工作人员强化危机意识,重视风险意识教育,提倡敬业爱岗的自律精神。要狠抓医务人员三基础训练(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操作)及医疗文书,特别是低年资的医护人员及时规范的书写。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医疗文书最重要的资料,也是患者第一时间要求查阅的资料。医院要落实危重病患者的抢救工作,发现异常及时组织抢救,尽量改善急诊系统的合理布局和医护人员特别是护士编制情况。让医护人员远离疲惫,减轻职业压力。
3.2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德是医务人员的首要问题,医院必须重视医护人员的道德教育,形成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文化氛围,要健全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医院要严格控制大处方和日费用,设立专职的作风办公室和督察科,一旦发现不规范治疗和护理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或经济处罚,必要时通报批评。实行严抓、严管、严惩,为行医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医院应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知识和伦理知识教育。如举办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与讨论、医患共同决策研究医疗纠纷案例剖析等方式,才能不断增加医护人员法律责任。自我保护和危机意识,同时在遇到临床伦理学问题时,具有良好的思考方法,形成一定的临床观察决策程度,提供伦理学建议,对医疗实践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无形中提高了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3 加强宣传,正确对待患者、家属:目前社会媒体对医疗服务予以密切关注,医疗纠纷的报道以各种形式频频见诸于大小报纸、杂志,这对卫生管理和决策,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起着监督作用,但有些媒体在剖析案例时因为新闻工作者对医疗知识的缺乏,从而导致报道的片面性、不科学性甚至失真,致使医疗纠纷和医患关系进一步激化,使社会对医务人员失去公正客观的认识。所以医院不仅要加强对医院所进行的工作进行大力宣传,从而获得社会的理解、支持,使社会对医务人员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认识和评价。
3.4 正确对待寻衅闹事的患者和家属:在对待此类患者时,医护人员尤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一旦患者或家属出现过激语言时,尽量采取沉默或委婉解释,避免发生口角甚至发生斗殴事件。如果医疗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时,要尽量避免单独面对患方,请求其他人员帮助解决。医院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要坚持有理有节原则,要态度明确,不推诿责任,对于不是患方责任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人道主义,不能随便给物给钱,随意妥协,要维护医院声誉和医护人员的权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