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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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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管理办法

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摘 要 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和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农户信用观念,进一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一农村信贷品牌,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日前,人民银行新晃支行与新晃县农村信用联社联手推出了小额农贷“农村信用百分制”管理办法,取得初步成效。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农贷

一、基本做法

(一)切合实际制定小额农贷“农村信用百分制”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新晃支行与新晃县农村信用联社总结新晃县多年来评定农户信用等级的经验和做法,切合实际制定出一套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小额农贷“农户信用百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通过收集、整理农户的基本信息(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文化程度、农户授信额度、贷款余额、用途等),根据农户信用程度、贷款用途、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偿债能力、业务往来五方面对照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信用积分采取百分制,农户信用程度积20分、贷款用途积10分、经营能力(经济实力)积30分、偿债能力积20分、业务往来积20分,再汇总计算出总分值,形成农户的信用积分,以此确定农户信用等级(见下表),作为为农户授信和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农户信用等级定期评定,随农户相关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二)先试点,再推广

人民银行新晃支行与新晃县农村信用联社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广”的做法,逐步推行小额农贷“农村信用百分制”。先选择该县支农工作先进单位扶罗信用社进行试点,对其管辖的16个村实行有贷农户信用档案建设,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并建立资料库。在不断摸索尝试,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新晃支行与新晃县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在扶罗乡召开现场观摩会,向各乡镇农村信用社推介扶罗经验,小额农贷“农村信用百分制”在全县全面推广开来。

二、初步成效

(一)有效解决农信社难放款和农民贷款难“两难”问题

新晃县实施小额农贷“农户信用百分制”后,农村信用社在与农户发生信贷关系时就有了重要参考依据,并可对农户信用进行动态、实时监测,灵活调整授信额度、信贷方式和利率定价。农户可凭借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向农村信用社方便快捷地获得小额农贷支持。特别是被评为一、二级的高信用等级农户,可随时获得额度较高的信用贷款支持。

(二)增强了农户信用观念,密切了社农关系

实施小额农户贷款“农户信用百分制”,实行农户信用积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与农户经济实力、守信践诺行为直接挂钩,并公开农户信用积分的方式和每个农户的积分情况,使农户积极增产增收、诚实守信,提高自己的积分。小额农户贷款“农户信用百分制”建立了农村信用社与农户交流沟通的平台,密切了社农关系,促进农户增强信用观念,及时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为农村信用社清收贷款、提高信贷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推动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经过近一年的实践与探索,新晃县已形成了以地方政府、农信社、村委会和农户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信用乡(镇)、村、户创建体系,成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举措。截至2007年10月底,新晃县农村信用社在全辖建立了农户经济档案48249户,建档率达到90%,评定信用农户5976户,创建信用村16个,信用乡(镇)2个。

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倡导诚信纳税、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和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认真、细致开展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经过在全市国、地税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共同努力,本项工作于2014年X月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市国、地税部门根据联合评定工作的特点,主动加强沟通,多次召开会议,在认真学习《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就做好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达成共识,并联合印发《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本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范围、时间进度和评定要求。经过全市国、地税部门的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本次评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具体评定结果见下表:

该评定结果显示,我市A、B、C、D级纳税人分别占参评纳税户的XX%、XX%、XX%和XX%,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纳税人和评出的A、B级纳税人比往次增加,表明我市广大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信用意识在不断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国、地税部门联动,认真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作为优化纳税环境、提高纳税意识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行等级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借以达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税收环境的重要手段。为此,我市国、地税部门联动,成立纳税信用联合评审小组,充分沟通,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彼此就工作方式、步骤、评定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达成共识,统一部署、分头行动、集中商议决定,夯实了纳税评定工作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市国地、地税部门一方面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加深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业务知识的理解,认真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评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栏等渠道公开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与信息,将各个等级的评定标准以及奖惩措施告知纳税人,还通过税收例会和税收管理员积极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企业形象和包装、企业业务拓展的重要性,明确依法诚信纳税带来的好处,从而配合和支持纳税信用的评定工作,为评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把关,确保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质量

为确保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质量,不断提高纳税信用等级的公信力,我市国、地税部门严格把关,结合税收经济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抓住税收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格评定程序、严格评定标准,把握好工作的程序和进度,做到规范、科学。在具体评定中,先评A级纳税人,次评C级和D级纳税人,最后评定B级纳税人。对A级纳税人的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C级和D级纳税人的评定认真把关,既不回避也不扩大,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我市国、地税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化技术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根据有关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利用信息技术在系统中获取相关数据,作为评定依据。同时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作用,对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审核,并做好书面记录,真实、完整提供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资料。在此基础上,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进行客观、真实地评定。

(四)分类动态管理,夯实征管基础

我市国、地税部门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动态管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征管工作中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A级纳税人在税务检查、税务登记证验证、税收年检、发票领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激励优惠措施,鼓励其继续保持A级纳税人声誉;对B、C级纳税人加强日常的管理和辅导,提高其依法纳税水平,提升其纳税信用度;对D级纳税人则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强化管理,督促其整顿改进,争取提高纳税信用度。与此同时,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进行宣传,鼓励其他纳税人向他们学习;对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辅导,督促其查缺补漏,规范纳税信用信息档案管理。还通过税务检查、发票供应等各种途径将纳税信用应用到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增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效果,使纳税人更加注重自身的纳税信用等级,自觉投入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从而夯实征管基础,维护税收正常秩序。

三、取得成效

(一)提倡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密切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在税收管理上实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既可以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收征管,同时也对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后,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信用等级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级别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享受不同的待遇,提高了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度与荣誉感,积极主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有力推进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了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

(二)共同配合,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通过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我市国、地税部门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一方面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优惠激励措施;另一方面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对纳税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使税务检查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通过评定,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帐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以及违反税收法律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动态和涉税违法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起到强化税源监控和管理的作用,有利于日后明确税务检查工作重点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在开展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我市国、地税部门共同配合,充分借用计算机的力量对征管数据、征管质量和征管力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整理和比较,对于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工作,堵塞税收漏洞,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基层分局在评定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各相关税管员及时下户核查,积极采取相关的管理措施。对属于国税建帐而地税定额的纳税户,认真下户核查实际经营情况,达到建帐标准的,将其改为核定征收,并将国、地税的申报收入进行对碰,需要补税的,则及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入库。对属于国税有登记而地税无登记的经营户,对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补办税务登记,补缴未申报的税款。对在国税局正常申报而在地税局登记为非正常或注销的纳税户,对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补办税务登记并补缴未申报的税款。

(三)密切征纳关系,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对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进行评定和分类管理,提高了我市国、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质量,进一步树立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纳税人通过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增强了自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积极争评守信纳税人,自觉珍惜和保持A级信用等级荣誉。纳税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通过评定,提高了认识,有改进工作和加强管理的念头与实际行动,争取提高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密切了征纳关系,建立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激励竞争机制,既为构筑综合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也为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存在问题

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经过我市国、地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达到了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初衷与目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办法》中纳税信用等级量化评定项目和指标设置有待改善,打分方式较为简单,未能完全反映出纳税人实质性的问题,给正确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带来一定困难。二是计算系统中没有纳税信用评级模块,评定等级的量化指标不能够快捷而准确地从操作平台上较好体现,影响了评定工作的效率。三是不同地区在评定中某些标准统一度不够,加上各等级户数比例不受限制等因素,造成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够平衡,容易影响部分纳税人的情绪,降低纳税信用等级的公信力。四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续管理还跟不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没有完全把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与征管部门的日常管理相互挂钩,影响了以后纳税人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我市国、地税部门要充分运用评定结果,完善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和分类服务制度,提高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公信力,使纳税人珍惜已取得的纳税信誉等级

要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服务环境、涉税审批等方面给予有针对,特别是要把A级纳税人的专业化、个性化、“直通车”、“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落实到位,扩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影响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氛围。

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加工贸易 走私犯罪 特点 手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对外贸易不断增长和对外贸易经济的多样化,报检单位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发挥着联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广大进出口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企业将进出口报检相关业务委托给报检单位办理,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充分体现了社会分工专业化的趋势。

然而,在报检业务过程中,有的报检单位把工作重点放在业务拓展上,但却忽视了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有的报检单位虽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却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贯彻实施,能否认真办理好报检业务,似乎只能依靠报检员的个人素质和责任心。有的报检单位不注重与委托企业及时沟通,导致委托企业漏报检或未办备案手续;也有的不认真审核委托企业提交的进出口商品的相关资料,导致检验检疫证单差错频繁发生。由于报检单位在报检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规范其行为也就显得非常必要。

为此,检验检疫局首先从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入手,结合江苏外贸发展实际,先后研究制定了《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对报检单位具体报检行为、实际业务操作和日常监督管理等作进一步规范和统一。

首先是明确通过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报检单位的管理,规范其报检行为,促进报检单位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促使报检单位严格执行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管理规定》的规定。明确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报检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报检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报检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报检单位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其次是明确了实行分类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则。按照《江苏检验检疫局报检单位例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检验检疫局报检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统一的评定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将报检单位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原则,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如对信用等级最高的A级企业,给予推荐列入检验检疫“守信单位”、优先享受便捷通关措施、优先办理业务等优惠措施;对信用等级最低的D级企业,则通过加大业务抽查比例、重点监督审核、进行不定期督察等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了对例行审核和企业信用的统一管理。

为了防止报检单位出现违规行为,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报检单位内部管理。只有加强内部管理, 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做到时时处处为委托企业考虑,将委托企业的报检事宜当做自己的事情去做,才能最终赢得进出口企业的认可。

二是要在签订委托报检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报检委托合同是一项民事委托合同,只有合同权利义务规定明确,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明确权利义务后,既能使委托企业在报检单位报检工作失误时能按约追偿,也能使报检单位能依法拒绝委托企业不合理的要求,维护自身利益。

三是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报检单位的宣传和教育。报检单位与检验检疫部门有着相互关联的关系,检验检疫部门要帮助报检单位树立诚信理念,培养诚信意识,建立报检信用管理制度。

在报检单位诚信管理方面,要着重强化以下几点:

一是树立诚信管理理念。建立并组织实施诚信监督管理体系,以信息化手段来保障体系运行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让诚信监督管理兼具共享性、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以“立信为本、有诺必践、防范失信、共铸诚信”为理念的诚信文化氛围。在加强报检单位诚信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同时,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基础理论的探索与研究,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报检单位诚信监督管理体系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二是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报检单位的信用管理是检验检疫诚信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检疫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企业失信而造成的诚信风险。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对报检单位诚信度的征询、识别、分析和评级,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用科学、合理的监管方式,有效地控制、降低检验检疫诚信风险。其以强化约束监督机制,促进报检单位诚信经营为目标;以诚信征信、诚信评级、风险监控、诚信奖惩为主要内容。通过对报检单位的信用管理,推动和促进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改善投资和贸易环境,达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工作目标。

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1.1全国R&D经费投入总量和投入强度不断增加

R&D经费投入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大多数国家在制定本国科技发展目标及规划时都要把这一指标作为重要的参量。R&D经费投入分为两大类指标: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绝对指标即R&D经费投入的金额,相对指标即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我国科研经费投入规模日益扩大,2000年以来,全国R&D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不足900亿元,到2012年总支出为10298.4亿元,突破万亿元,增长了11.5倍。近十年来R&D经费投入平均增长速度为22.33%;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从2000年1%,到2012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98%。一般认为R&D经费投入强度不足1%的国家是缺乏创新能力的,说明该国R&D活动处于初级阶段;在1%到2%之间,则说明该国R&D处于中间阶段;大于2%的,则说明这个国家创新能力比较强。对比世界上主要的科技强国,R&D经费投入强度美国由2001的2.64%增长到了2.79%,日本由3.07%增长到了3.34%,德国由2.47%增长到了2.92%。虽然我国与上述这些国家R&D经费投入强度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这些年的增长速度非常之快。

1.2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过度行政化。

目前科研项目申请、评审、研究、验收等环节均由行政部门主导,项目进程几乎完全按照行政命令进行运作,经费由财务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经费管理的规范性不强、经费使用效益低下,造成科研经费使用的巨大浪费。

(2)预算管理缺乏科学性。

课题负责人缺乏一定的财务预算知识,课题组也缺少会计专业的成员,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经费预算常常超过项目实际完成需要,或不足以支撑项目研究工作的完成;课题立项评审专家往往重视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预算审定不足。

(3)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管理不严。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缺乏计划,往往项目开展与经费使用的进度不一致;科研工作者的“马太效应”造成一个科研团队可能同时承担多个科研项目,造成经费混用、挪用现象时有发生,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管理不严。

(4)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互独立。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是项目承担单位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职能划分明确,导致科研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科研管理部门只重视争取项目,对于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管理不足;财务部门由于对科研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熟悉,只能判断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无法判断费用使用是否具有效率。针对我国当前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审计监督制度,科技主管部门应配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检查队伍,不定期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审计,实时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但是,由于我国科研项目的数量非常巨大,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资助的科研项目达到34958项,此外,“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国家社科基金等一系列批准资助的科研项目,每年累计批准资助高达数十万项,要对如此数量庞大的科研项目经费全部进行监督检查是不现实的,必须将信用管理引入到科研经费管理中,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各个主体之间,建立一种互信的承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把审计检查部门的职能与建立完善的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机制有效结合起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和过程控制。

2国外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借鉴

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政府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是提高科研经费分配的规范性,保证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和效率的重要举措。世界各主要科技强国都将信用管理引入到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中,例如,德国的法律、各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研究机构的各种规定及管理条例都强调科研人员的“良好科学行为”,以保证科研经费的正当使用并取得最佳效果;美国卫生部的总检察长办公室工作计划中对卫生部主要政府资助项目进行监督,对信用差的经费使用单位进行重点监督。美国则非常强调科学法治、责任性、科学诚信和透明度等科学道德信念。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现实运作,具有一定的标杆作用。科研经费的诚信管理主要围绕预算诚信、金融诚信、管理诚信等,每年NSF必须遵循联邦政府的有关法令,定期对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报告。比如,涉及管理诚信方面,NSF的首席运营官(COO)在首席财务官(CFO)行政秘书支持下,对管理控制方面的结果进行调查并提供评估意见,然后上报基金会主任;由CFO领导的高级管理诚信小组(TheSeniorManagementInte-grationGroup,SMIG)就机构运营的概述性情况提供财务和管理控制报告,并由主任助理和员工办公室主任就机构的内部管理控制情况提供申报报告。国外政府注重以正确的理念引导科学家的理性选择,对科研人员进行科学道德教育,并加强科研人员和承担单位的信誉制度管理,建立科学家信誉制度,对于信誉好的科研人员和承担单位减少监督的频次和力度,对信誉不好的重点监督。由于国外个人信用体系已经非常完善,信用评估、信用监控、信用风险和信用惩罚4个方面已经深入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过了科研经费信用管理这一阶段,而中国的信用体系还未建立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科研经费管理。

3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研究内容呈现出三维结构,涉及信用管理的主体,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和中介机构;对整个科研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进行信用管理,包括申请阶段、评审阶段、研究阶段和验收阶段;信用管理的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相关科研经费信用信息采集阶段、信息分析及对主体评价阶段、审核公布阶段、后期的动态跟踪阶段。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流程中,需要特别重视科研经费信用信息收集工作。因为信息采集是进行后期信用评价,进行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科技人员组成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机构。选择合适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方法对相关信用主体进行评价。参考国外信用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的特点,采用综合评价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对被评主体的信用状况如何进行分析、判断并确定其等级。分析评价阶段包括定量指标的初步评价、定性指标评价、撰写信用评价报告等。审核公布阶段,对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信息和进行信用评级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公开透明,一方面可使得科研经费相关主体的失信信息迅速传播,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满足科技交易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减少科技活动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程序除了上述的信息采集阶段、分析评价阶段、审核公布阶段外,还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和后期的动态跟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包括成立评价专家组和工作组、制定信用评价方案、信用评价通知等。动态跟踪阶段是在评价工作结束后,定期跟踪被评主体信用等级的变动情况。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程序是一个动态的反馈过程,需要定期对管理主体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补充更新相关信用数据,重新进行信用评级。

4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设计

国家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是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有效进行的手段和条件,包括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制度、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以及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

4.1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

通过对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法律的收集和整理,发现对科研经费进行信用管理已经成为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提出为科学技术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将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评价和记录的信誉度,作为今后项目申请及评估评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虽然,已经有不少文件涉及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相关内容,但是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不足,缺乏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统筹规划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相关问题,此外,还缺乏相关的政策文件协调和衔接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和科研项目的关系;另一方面,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政策制定的本身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对于科研经费信用评价制度的设计要具体和明确,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具有可行性。

4.2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的建立中,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最具有关键意义的一步,是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的基础。设计和确定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多个层次,其中指标既包括定量指标,也包括定性指标。科学、实用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与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文件内容相符合;二是一级指标应能适应不同类型被评主体的特点;三是二级指标包含的要素要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不同类型被评主体的科研经费信用状况;四是要求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按照评审对象的不同,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可以分为4大板块,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和参加审计科研经费中介机构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体系。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的体系。众所周知,项目承担单位不仅是科学技术研究的主体,更是科研经费的主要使用者,是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中最重要的一环,可以说,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过程都是围绕其展开进行的。为了能让每一个科研项目都分配到适合的科研承担单位之上,我们从经费预算、经费管理、组织声誉3个方面着手,设计了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经费预算包括预算栏目是否全面细致,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假承诺,自筹经费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科研经费年度预算的执行效率。经费管理包括对项目经费是否进行单独核算;对各项目经费审查的胜任能力;对各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能力;科研经费合理安排支出情况;科研经费结存结余情况。组织声誉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该体系可以全面衡量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请、评审、研究、验收过程中,是否遵循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则、程序和办法。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评环节。这是因为,科学研究极其强调创新性,其不同于一般的活动,只有内行的项目负责人才能够很好地在监督和创新之间保持平衡,为了促进创新,项目负责人的权限往往较大。对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包括经费预算、经费管理、经费验收,以及职业道德4个方面。经费预算包括是否编报虚假预算,套取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合理安排支出情况。经费管理包括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经费验收包括是否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是否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是否发生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是否发生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职业道德包括是否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发生的次数。项目评审专家科研经费信用评价工作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活动,广泛涉及到科研经费相关知识的运用和信息的处理,任何单一层面的评价都不能反映两者的科研经费信用,从评审胜任能力、职业道德、关联信用3个层面来评价。评审胜任能力,包括对科研经费相关规章制度及政策的熟悉程度;评审专家研究领域与评审领域联系的紧密程度。职业道德,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行为发生次数。关联信用,包括对评审项目科研经费信息的保密情况;经费评审的客观公正性;与被评审对象的关联性。对于参加审计科研经费中介机构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主要从机构声誉、金融信用、审计信用3个方面来考察。机构声誉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行为发生次数。金融信用包括机构的财务状况;机构偿还债务的能力。审计信用包括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4.3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

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包括建设和完善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1)制定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统一标准是科研信用数据库建设的关键和基础。

目前,已经建立并逐渐成熟的全国征信系统有11315企业征信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而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科研经费征信系统。为了对科研经费进行规范而有效的监督,全国范围内对科研项目经费信用进行征信势在必行,信用数据库建设需要一个统一的设计标准。建议有关部门按照科研经费信用信息收集、记录、整理、使用的要求,研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总体方案,构建总体框架,设计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全国统一标准。

(2)重视科研经费信用信息的共享使用。

科技经费主管部门,建立科研经费信用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科研经费信用信息共享的作用。应把信用信息作为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仔细查询相关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以及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确保经费信用管理贯穿于项目申请、评审、立项、预算、实施、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

4.4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

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包括科研经费信用评级和科研经费信用分级监督管理。根据相关主体科研经费信用指标体系的设计,通过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对相关定性和定量指标的收集,对收集到的定量数据进行分析,定性指标则由聘用的专家进行评价。进而对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评级。评级分值按100分计,结合国际上对信用的5级划分法,将科研经费信用等级分为5类,即AAA、AA、A、B、C。信用评价分值90~100的信用等级为AAA,80~89的为AA,70~79的为A,60~69的为B,60以下的为C。科研经费信用分级监督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科研经费监管模式,分级管理,重点监督,准确评定其信用等级,然后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等级越低监管越严,应该对相关主体信用等级为A、B的,加大重点巡视检查的力度;而对于信用等级为AAA、AA减少巡视检查或抽查;对于信用等级为C,一般不予立项资助,直至整顿整改,信用等级提高。

5总结

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检查范围

凡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和本年度取得注册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采取资料审查、企业自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监管队负责区域内企业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三、检查内容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级实施细则》、《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细则》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等级评级;经营企业按照《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等级评定表》进行常态化检查和等级评级。

四、实施步骤

自查上报阶段(3月25日至4月10日、6月20日至7月10日)。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级实施细则》、《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细则》内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市2010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附件1),《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常态化监管情况表》(附件5);经营企业按照《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等级评定表》进行自查,填写《市2010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附件2),《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常态化监管情况表》(附件8)。

企业提交如下资料:

(1)《市2010年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附件1、2),《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监管情况表》(附件5、8)一式两份(生产、经营企业适用);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加盖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生产、经营企业适用);

(3)加盖企业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产品制造认可表或注册登记表)(生产企业适用);

(4)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生产、经营企业适用)。

企业所有申报资料需要提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版采用A4幅面打印。

审查阶段:(4月15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1、9月10日)。

各监管队根据分工组织对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按照《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评定表》(附件3)进行,并现场填写《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级别评定结论表》(附件4)。经营企业按照《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等级评定表》(附件6)进行检查,并填写监督检查等级评定结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况免于现场检查:

(1)在2011、2012年度日常监督检查中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事件、国家局和省局质量监督抽验合格的企业;

(2)2012年因变更、换证等原因通过现场检查验收且日常监督检查被评为A级的。

各监管队依据检查情况分别于6月10日、9月30日前连同以下资料汇总药械科:

(1)企业提交的资料(一式一份);

(2)《市2012年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表》(生产、经营企业适用)(一式一份);

(3)《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监管情况表》(生产、经营企业适用)(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和信用评级工作,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