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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具体标识法; 神经外科; 感染性废物; 医疗废物混放
【Abstract】 Objective:To probe the effects of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 in improvement of medical waste in the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Method:25 trash in the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ward in our hospital from April 2012 to April 2016 we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s,the classification of medical waste in the garbage was observed.The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s were implemented in our hospital since January 2014,the medical waste mix were observed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and the distribution of medical waste of two time periods were counted.Result:Before implementation,a total of 472 cases with medical waste classification in 25 wards,56 cases of mixed phenomenon, the rate of 11.86%;after implementation,a total of 506 cases with medical waste classification in 25 wards,21 cases of mixed release,the rate of 4.15%,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
【Key words】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Infectious waste; Medical waste
First-author’s address:The Affiliated Xiaoga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ogan 4320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7.04.030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和保健等相关活动总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或其他有害性的废物。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而在实际的执行中,仍然存在很多医院或科室人员,无视医疗废物处理法律,或因疏忽和知识匮乏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医疗废物处理的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合理的管理方法显得异常重要[2]。本次研究就选择本院2012年4月-2016年4月神经外科内病房内的25个垃圾桶作为研究对象,观察实施具体标识法前后,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选择本院2012年4月-2016年4月神经外科内病房内的25个垃圾桶作为研究对象,本院自2014年1月开始实施具体标识法,由此根据实施顺序就实施前后垃圾桶内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分析。
1.2 方法 将每个病房内的垃圾桶进行标签分类,嘱医护人员将神经外科科室内产生的废物用标有具体名称的标签对每个垃圾桶进行标识。每季度进行必要的医疗废物处理培训课程,告知医护人员,对收治的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理,对废弃的精神、麻醉、毒性药品,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3]。让医护人员了解到,医疗废物垃圾桶是国家列入法规管理的危险性废弃物,其中含有大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存在污染环境和引发传染性疾病的潜在危险。因此,要告知工作人员,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应该放入对应的垃圾桶,要增加其感性认知,如在治疗车上感染性废物垃圾桶上可以贴上“注射器、延伸管废物”,非感染性垃圾桶上可贴上“塑料包装袋废物”;护理车上的肺感染性废物桶上可贴上“尿裤”“吸痰管”“口服药杯”等字样,以此来提醒相关人员正确的处理医疗废物[4]。此外,所有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包装物、收集、贮存、运输机处置都应防治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并且所有标识必须按照市环保局相关规定统一制作。感染性、病理性的医疗废物一律用正规公司提供,印有正规废弃物标识的包装袋进行分装,损伤性、药物性及化学性物品必须要有统一生产和标识的利器盒盛装。医疗废弃物的标识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新,保证其清晰易辨[5]。
其次,还应加强对医院医疗废物垃圾桶的管理,首先管理层的人员必须意识到医疗废物垃圾桶正确处理的重要性,可将医疗废物的管理视为医院科室服务人的绩效审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责任制,落实到人,并安排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监督。同时,加强医护人员职业素养的培养,针对医疗废物垃圾桶的管理不单单是医院感染问题控制的主题,更是医院整体形象的提升。因此,要加强职业素质的培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分类、处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将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做到规范化、职业化和科学化[6]。另外,要加强标识化管理,由医院统一规范不同科室和医疗技术部门的处置室设施,严格按照卫生部2003年颁发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警示标识规定”对要求放置包装袋、容器和周转箱的废物要配置好足够的包装袋、容器等。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标识设计理念、设计依据、医疗废物分类原则结合临床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工作流程。标识的左上角可以为医院或科室的标识或名称,标识中间要有标记明确分类的位置用于标记玻璃类废物、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药理性废物等。制作好的标识应由专人对医院各个科室进行发放,并统一指导回收人员进行粘贴,保证位置的固定、醒目。最后,还应出台规定临床科室和医疗技术部门必须明确区别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标识进行分类,统一存放[7]。
1.3 观察指标 观察实施具体标识法前后,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并统计两个时间段内医疗废物混放人员的分布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20.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 字2检验,多因素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检验均为双侧,以P
2 结果
2.1 实施前后医疗废物混放发生情况比较 实施前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472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56例,混放率11.86%;实施后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506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21例,混放率4.15%;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4.0360,P
2.2 实施前后医疗废物混放人员分布情况比较 实施前,医疗废物混放人员分布主要为进修生和实习生,总共发现34例出现医疗废物混放情况;实施后,医疗废物混放人员的分布主要为实习生,共计发现12例出现医疗废物混放情况,实施后显著低于实施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13.6646,P
3 讨论
3.1 当前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现状 医疗废物是指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和保健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或者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随着科学和医疗的不断发展,医疗废物的产生、管理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本院医疗水平逐渐得到提升,但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一直以来都还是医院很难完美解决的一个问题,其包括对某些感染性强的医疗废弃物品的妥善消毒乃至彻底清除的过程。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防止医疗废物在产生、转移、贮存、处理等过程中造成多种污染,一般来说,医院肯定存在针对医疗废物处理的条例或制度,但因医院管理层人事不重视,或基层医护人员不熟悉操作流程,极易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8]。
医疗废物管理不严或处置不当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病毒感染等情r,如不及时处理可能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神经外科医疗废物作为一种特殊的危险废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47类危险废物中。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针对医疗机构废物的处理也逐渐得到广泛关注。但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因缺乏严格的管理规范和监督机制,医疗废物的处理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和流失。再加上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和管理研究欠缺一个严格的体制和标准,如何改善和提高医疗废物处理成为医院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3.2 医疗机构废物处理方法 神经外科是医院的一个独立科室,涉及到的疾病包括颅骨、头皮、脑血管膜结构损伤、炎症、肿瘤、急性等功能紊乱疾病。神经外科涉及到的医疗废物包括传染性、化学性和神经性的医疗废物,而不同的废物必须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不同的放置和处理。针对神经外科的医疗服务来说可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虎穴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不同的废物污染情况不同处理的方法也有所差异。所谓感染性废物就是指被患者血液、w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主要有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和各种敷料,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器械、废弃被服等物品[9]。同时,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实验室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及毒种保存液都属于感染性废物。针对感染性废物最主要的就是对其杀菌和消毒,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感染性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废物塑料袋密封包装后,贴上标签;针对容易产生感染性废物的科室进行登记,并由医院进行废物的统一收回和消毒焚烧;针对被患者体液、排泄物等要用黄色医疗废弃物塑料袋包装,并在塑料袋上贴上标签,统一回收后进行焚烧[10]。
病理性的废物主要包括手术或其他诊疗过程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产生的动物组织、尸体等,病理切片后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针对病理性废弃物的处理应用黄色医疗废弃塑料袋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塑料袋上贴上标签,对产生病理性废物的科室进行登记,由医院统一回收当日焚烧。针对术后产生的废弃肢体、肿瘤等由病理科保存,定期由殡仪馆回收焚烧。损伤性的废弃物包括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等物品,针对这类物品的处理应放入专门的密封盒内,贴上标签后由科室负责人员进行登记,并由医院统一收回,利器盒密封后不允许再打开[11]。化学性废物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针对化学性废废弃物,因其量较多,因此需要批量进行回收,部分报废的器具应先到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登记后,由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药物性废弃物包括一般性废弃的药物如抗菌素、非处方类药物,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及免疫抑制剂等药物。针对药物性的废弃物应统一交由药品管理科、药品管理科再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2]。
医疗废弃物的具体标识法通过将不同的废弃物按照某些标准统一分类,用专门盛装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塑料袋或利器盒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贴上标签,制定对应标签的有效处理方法,以保证准确的处理[13]。事实上,标识是一种传播的符号,它能够以精炼的形象表达一定的含义,并借助人类的惯性思维和想象力传达特定的信息,因此,社会各界对于标识法的用途较广。随着标识法应用在医疗服务的分类和处理中,受到医护人员的青睐[14]。实施具体标识法前,本院神经外科相关人员仅少部分人能够掌握正确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且存在很严重的知识缺乏问题,导致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回收及处理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不仅造成了对环境、人类的不必要感染,更阻碍了医院资深发展。自实施具体标识法后,神经外科医护人员医疗废物处理知识显著提升,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也显著减少[15-17]。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实施前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472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56例,混放率11.86%;实施后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506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21例,混放率4.15%,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针对神经外科医疗废物处理,应实施具体标识法,提高相关人员正确处理医疗废物的意识,制定严格、合理的处理管理制度,实现改善医疗废物混放情况的目标,从而促进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化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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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废物 管理 医院感染 环境保护
产房是医院产生医疗废物的重点科室,每天可产生大量的废物。血液、胎儿附属物等医疗废物污染性强,且污染面积大,清洁消毒难度大,我院非常重视对产房医疗废物的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现汇报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2010年1~12月我院产房实施分娩400例,收集胎盘、死婴、检查手套、产垫、大棉枝等医疗废物共820kg;生活垃圾45kg;助产士被血液、羊水喷溅达40多人次。产房废物主要包括:①医疗废物:注射器、针头、输液器等;②感染性废物:血液、胎盘、羊水、死婴、检查手套、大棉枝、冲洗液、产垫、产包布等;③被污染物:产床、胶单、被单等;④部分生活垃圾。
实施方法:加强培训管理措施。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市卫生局相关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成立了由业务院长、后勤院长、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层负责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明确,制订各级人员的工作要求,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如《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医护人员自我防护制度》、《登记及消毒隔离制度》,制定的制度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意义;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存;医疗废物的危害;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医护人员是参与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关键[1],科室指定感染小组组长,指导工作人员按要求分类、收集及运转,准备各类容器,并注明废物种类,定位放置,要求保洁员对医疗和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
严格自我防护、分类收集和运转:助产人员接生时戴帽子口罩,穿隔离衣,隔离衣外穿底层不透水外层吸水好的一次性接生衣,衣袖套进手套内,脚穿一次性鞋套。衣服溅到血液或羊水时清洗前先浸泡消毒,皮肤受污染时先用消毒原液反复擦洗;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医用废弃物、特殊废弃物,并分别放置。设置3 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及容器[2],使用的污物袋采用坚韧耐用不漏水的可降解胶袋。接产前应认真检查容器连接是否妥当,有否漏水;产床先用大胶单包好,再用一次性不透水的产垫套好备用。接产时使用一次性产包;对有传染病的产妇安排在隔离产房分娩,助产士接生完毕把所有废物分类处理,统一收集转运;梅毒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产生的医疗废物用双层不漏水红色袋子密封盛装在专用桶里,并在包装袋外按要求注明物品名称及产妇床号、姓名、接生者、日期,同时做好登记以便查对,并统一密封运送焚烧;各类废物待污物装满 3/4时封闭袋口;所有垃圾容器每日做清洁消毒处理,各种输液(血)器注射器针头、采血针、留置针针芯、玻璃安瓶、缝合针、刀片、备皮刀等集中放置锐器盒内,利器盒每日更换,盒内盛装的锐器不撒漏,不能刺穿利器盒,注明“损伤性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运输销毁过程中避免损伤工作人员,降低血源性疾病传播的机会,做好自我防护,提高防范意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接触医疗废物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口罩、帽子、乳胶手套,发现手套破损应及时更换;收集和运送废物时要做好防护措施。每天运送医疗废物的运输车和容器及时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擦拭消毒。
结 果
由于组织制度健全,注重培训和强化法规意识,监控措施完善,工作人员在处理产房废物时有章可循,使我院产房医疗废物能规范管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通过医疗废物管理的学习实践、强化培训,工作人员严格自觉执行标准预防,杜绝血源性疾病传播的同时也降低了医务人员被感染的职业风险,减少因医疗废物引起的医院感染发生。
通过进一步完善产房医疗废物管理,达到产房清洁、消毒、隔离的目的,使母婴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防止疾病传播同时防止环境污染,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讨 论
产房是控制和监测医院感染的重点部门,医疗废物管理是感染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产房医疗废物中有大量的血液、羊水和会阴冲洗液,流动性大,容易泄漏,处理时必须按规定严防二次污染。工作人员必须正确认识产房医疗废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在产妇生产前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看化验单,对确诊传染病者或可疑者均采取隔离分娩,并做好交接班工作;进行各项操作必须做到一人一物防止交叉感染,按规定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对产妇产生所有污物进行规范化处理,彻底切断传染源和传染途径。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类、收集、登记、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回流市场危害社会。在实施过程中,每天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并称重、登记、双签名,具体做好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的工作对控制医院感染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管理不严、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会问题,使得人们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医疗垃圾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号危险废物”,其对环境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因此,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60年代起,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垃圾管理、处理法律制度。而我国对医疗垃圾的研究及系统管理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国家先后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我国的医疗垃圾进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们也应当认识到,我国的医疗垃圾管理仍然存在着相关法律规定滞后、管理执法不严、监督体系不完善以及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我国对医疗垃圾处置技术的研究投入也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意义,可以为我国医疗垃圾科学、无害化处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对医疗垃圾的界定
(一)医疗垃圾的定义及特点
医疗垃圾亦称医疗废物或医疗废弃物,目前,在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此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卫生保健废物是指卫生保健机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物及各个分散点(如家庭卫生保健所)产生的废物,并将卫生保健废物分为一般性废物和危险性废物,而危险性废物又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组织、体液)、锋利物、药物性废物等[1]。美国环保局采用医疗废物的称谓,将其定义为在诊断治疗病人和动物及相关研究、生物实验及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废物[2]。在日本则采用感染性废物的称谓,其在法律上是指医院、诊所、动物医院、研究机构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包括血液、手术后废弃的病理废物、残留血液的锐利物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用培养物、器具、残留血液的手套等[3]。我国采用了医疗废物的称谓,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将医疗废物定义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俗称“医疗垃圾”。它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与一般的生活垃圾相比,医疗垃圾的环境污染风险更大,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还会形成危险的疾病传播源。医疗垃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度传染性。医疗垃圾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在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若稍有不慎,这些医疗垃圾就会成为传染病传播、流传的重要源头。二是生物毒性。医疗垃圾含有多种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这些都可能通过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伤口、黏膜、体液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多样性。医疗垃圾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各分类中又包含多种小的类别,体系纷繁复杂。四是二次污染性。由于技术、资金限制,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一部分细菌残留而产生新的危害性物质,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用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消毒物质清理不干净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二)加强医疗垃圾管理的必要性
医疗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非法利益的驱动。例如:由于我国医疗垃圾管理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理念相对落后,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导致一些具有高度传染性的医疗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之中,这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从事医疗垃圾的非法买卖活动,更有一些黑心商贩将经过简单消毒或者未经消毒的医疗垃圾再次利用并以成品的形式流入市场,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理中,既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体制以及良好的法治环境,来预防其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是防止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生的医疗垃圾量逐年增多,2010年我国产生的医疗垃圾已达100万吨以上,如不加强管理,任其流散到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无论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卫生防疫的角度,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科学管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并建设了大量的医疗垃圾处置设施。但在实际中,医疗垃圾管理现状堪忧,医疗垃圾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的报道和投诉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医疗垃圾非法买卖在有些城市甚至成为公开的商业活动[4]。由此可见,我国在医疗垃圾的管理、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完善、环保意识的增强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缺陷。
(一)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不能满足医疗垃圾全过程管理处置的要求,还存在许多法律上的漏洞和不足。尽管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对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做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过于宽泛,缺乏实施的细则。《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笼统,对不同性质的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模糊。例如:国内因胎盘、死胎是否为医疗垃圾而引起的纠纷已见诸报道[5];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产生的污水目前没有列入医疗废物的分类目录中;现行有效的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中尚无疾控、检验等相应机构的污水排放标准及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或排放标准[6]。此外,对于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登记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乏严格的执法力度。医疗垃圾的登记制度应当包括对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垃圾的登记以及处置产业资质的申报登记。现阶段我国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规定,各省、市也对登记制度颁布了相应的政策和办法,但还未对这些登记形成有效的监督,存在不少漏登、错登的现象。例如:很多个体诊所未申报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而将产生的医疗垃圾私自处理或混入生活垃圾之中;一些不具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逃避申报登记。对于这些违反登记制度的行为,法律并未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不法行为。此外,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上,缺乏对医疗垃圾处理程序的相应技术规范,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医疗垃圾处理处置者的任职要求没有明确的限制、对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理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等问题,这些都是我国医疗垃圾法律体系中亟待完善的问题。
(二)医疗垃圾的管理主体职责不明确
1.医疗垃圾行政管理主体职权划分不合理医疗垃圾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环境、社会公众利益、经济和技术等多种因素,涉及的权、责、利的行政部门有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4、35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垃圾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可见,各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着执法交叉冲突的现象,这是一般环境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政出多门,使得医疗垃圾的监管工作更趋复杂、效率更加低下。2.医疗机构管理者消极行使管理职权一些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而大部分中小医院和乡镇医院、个体诊所以及乡村卫生所的医疗垃圾处理问题比较突出。一般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只重视医疗质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医疗机构的领导往往由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成本太高,而政府又无相应的贴补政策,导致其对医疗垃圾的管理抱有消极的态度,使医疗垃圾管理处置制度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此外,各类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医疗垃圾分类混乱,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常常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有的医疗机构把医疗垃圾承包给缺乏处置能力的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处置,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者消极地行使其管理权。
(三)医疗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都是有偿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但是法律却未规定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导致各地医疗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医院是按照实际床位数或实际占用的床位数收取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的,例如,杭州、湖州、深圳、珠海、广州、西安等医院,大约按每床1.7~2.5元收取[7]。有的医院则按产生的医疗垃圾的重量来收取,例如北京等地,收购1kg的垃圾应向处理中心缴纳3元的处理费用[8]。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增加了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难度,不合理的医疗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重了医院的负担,若盲目地将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成本,也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四)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效益刺激机制
医疗垃圾是一种高度危险的废物,它的收集、运输、处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是政府的一揽子工程,从投资到建设、运营以及监管都由政府承担,这样的处理模式存在低效率、高成本的缺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在医疗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各地医疗垃圾处理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中小城市的医疗机构虽然建立了医疗垃圾的焚烧设备,但由于资金有限,设备大多简单、粗陋,很难达到《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甚至并未建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资金投入较少也使得我国在医疗垃圾处置的科研力量培养和技术成果研究等方面相对落后,严重滞后于人们对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迫切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以调动全社会投资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其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并为医疗企业提供哪些优惠条件等成为有效处理医疗垃圾问题的关键。现阶段,各地医疗垃圾收费标准不统一,使得一些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有的难以继续经营,现行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也未对这些处置产业有相应的扶持,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一次性医疗器具二次利用过程中的高额利润使得许多处置产业不惜铤而走险。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就难有健康的市场环境。
(五)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但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医疗垃圾的产生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处置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法律责任不够清晰,导致监督管理机构缺少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有效监督措施。此外,设施建设完工试运行管理程序以及相应监测的可靠性、验收程序的可操作性还存在一些问题;医疗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还缺乏足够的依据,缺乏完整的执法监督体系,缺乏持续的、全面的、严格的、规程性的监督管理手段,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9]。一旦监督机制出现漏洞,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体系就会相继出现问题,致使医疗垃圾不能得到科学无害的处理,反而流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甚至为不法商家回收利用,成为传播病毒和细菌的重要污染源。同时,我国大部分公众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医疗垃圾的管理缺乏群众参与和主动监督。虽然我国在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是根据某地的调查资料显示,公众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认知、了解程度为:4%完全了解、30%基本了解、39%了解一点、27%完全不了解[10]。因此,公众遇到某些医院不合理处理医疗垃圾的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采取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态度,在接触有医疗垃圾的环境时不能进行有效的自我防护,致使自身健康或日常生活环境受到医疗垃圾污染。
三、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健全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医疗垃圾立法既属于环境立法范畴,也涉及产业立法领域,要通过立法来促进医疗垃圾的合理、科学化管理及其处置产业的发展。医疗垃圾的管理体制、技术标准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等都应当通过法律的规定使之明确化,完善医疗垃圾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医疗垃圾处理做到有法可依。例如:德国在1972年通过了第一版《废弃物法》,提出了建设无害化的处理设施,随后在1986年通过了第四版《废弃物法》,首次提出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在1994年再次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提出要遵循物质闭合循环的废弃物管理,实在不能利用的,则要采用环境无害化的方法处置[11]。此外,还应当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如医疗垃圾的分类应当更加明确、具体,将医疗废水、死胎、胎盘等纳入医疗垃圾范畴中,明确规定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制订详细的《医疗垃圾处置标准》及实施细则,保证医疗垃圾的科学化、无害化处理;制订《医疗垃圾处置技术规范》,将环境保护制度中的“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其中,对医疗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和程序、医疗垃圾处理者的资质认证都应有详细的规定。2.明确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不仅涉及行政部门,还涉及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企业以及一些个体商户等。任何一个机构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有关医疗垃圾的法律法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医疗机构违规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行政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放纵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一些个体商贩违法倒卖一次性医疗器具的,应根据主体的性质、违法行为的性质、造成危害的后果等,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违法主体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可见我国环境法中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人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过程。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既有事前的警示和预防作用,又有事后的惩罚和补救作用,可避免由医疗垃圾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事故或灾害。
(二)加强对医疗垃圾的规范化行政管理
1.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医疗垃圾处理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减量化、集中处理化和无害化的效果,许多国家的医疗垃圾处理已经达到这个标准,他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并且开发了相应的处置装置和技术。欧共体在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上设立了特别委员会,提出了欧共体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定,如:确定医疗垃圾包括切除的人体脏器、血液、体液、排泄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床位在100个以上的医院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将医疗垃圾分类为安全的和危险的两类,危险医疗垃圾要完全消毒焚烧,并对焚烧炉的构造和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以及有关的技术等程序都制订了详细的规章制度[12]。我国更应该在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中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贯彻始终。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垃圾管理模式,逐步改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落后的局面,形成国家立法指导、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行政部门监管的医疗垃圾管理新模式[13]。同时,还要加强技术研发,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理,并集中处理,节约资源,有计划地建立相应的规模化的处理中心。2.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监督《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医疗垃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相关行政部门除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可由卫生防疫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垃圾产生的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由环保行政机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查等。同时,各级部门间的行政关系也要明确。市、县级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工作,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协调、组织工作。各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就可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3.完善医疗垃圾处理的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针对医疗垃圾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应当制订详细的登记规则,相关的行政机构应严格把好登记关,由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医疗垃圾产生者的登记工作,包括私人诊所、乡村医院等,由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申报登记工作,而医疗垃圾的暂时贮存则由医院的专门部门做好每天的登记工作。还要不定期地抽查登记记录,有错登、漏登现象的要及时更正和补充。医疗垃圾的收费应当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可采取按床位计费为主、按重量计费为辅的方式收取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按照医院的规模、级别确定交费方式,如大型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产生医疗垃圾量多的就采取按床位收费,一些个体小诊所、精神病院等无床位或者产生医疗垃圾少的就按重量收费。具体的收费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大型医院为逃脱高额的处置费用而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同时,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收取医疗垃圾处置费用,并将大部分费用交给处置单位,其中一部分费用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医疗垃圾的工作,例如用于购买装医疗垃圾的特殊垃圾袋、桶,建设符合标准的暂时贮存点,对负责收集、贮存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等。这样既能保证处置产业的运行成本,又能减轻医院的经济负担。4.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资金投入,支持医疗垃圾处理技术改革医疗垃圾的处置设施、技术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了处置单位应当加大投资以外,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且利用行政手段保证资金的顺利到位。医疗垃圾的处置涉及的不仅仅是医疗机构与相关行政部门,还关系到我们生存环境的质量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因此,医疗垃圾的处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当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争取一些国际合作的机会,引进国外的先进处理技术,并采取一些奖励性措施,鼓励关于医疗垃圾的科研项目,鼓励开发、使用新技术,从而减少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也可以实现一些可回收医疗垃圾的再利用,减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经济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的处理模式基本是政府监管、医疗垃圾处置企业负责运输和集中处置,这种模式也是最为可行的。但是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具有投资大、回报小、风险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倘若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机制,投资者便会缺乏热情,处置单位则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而不愿意改进技术,使得医疗垃圾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置。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是推进医疗垃圾可持续管理的必要支撑手段。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工程建设、设施运营环境等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商业化协作、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投资者对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投资,并且将回收利用权交给处置产业,增加企业的利润回收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减小企业对技术投入的压力。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如下可知,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交由处置产业,处置产业严格做好分类,将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予以回收利用,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成为其利润的一部分;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就直接处理掉。医疗机构所缴纳的医疗垃圾处理费,则由行政部门(环卫部门)收取,收取后将大部分费用划拨给处置产业,剩余部分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工作。同时,政府制订相关的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政策,提高处置产业的投资热情,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监督。这样的运行机制,既减轻了医疗机构和处置产业工作者的负担,减少了医疗垃圾的流失,并保证了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得以正常运转,同时又可获得可观的利润,政府也能在此过程中充分地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关键词: 家庭护理; 医疗废物; 垃圾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
Abstract: With the emergence of home care in recent years, the problem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caused by home care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attention. At present, nation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have not yet issued relevant documents on th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of medical waste generated by home care. In this paper,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s on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waste in home care are reviewed,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waste treatment standards in home care.
Keyword: home care; medical waste; garbage hygiene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hygiene;
《全民健康指导方针》与《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应积极探索居家护理服务,鼓励家庭病床等延伸模式。随着家庭护理行业的日益兴起,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问题逐渐引起关注。与医院患者比较,家庭护理的患者大多病情稳定,传染性相对较低,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运送是否应有别于医院。目前,国家及地方尚未出台相关文件对家庭护理所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作出要求。本研究综合国内外文献就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情况进行综述,以期为我国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1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内容及危害
1.1、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内容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1]要求,参考广东省针对“家庭病床服务”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2]规定,家庭护理在限定的服务人群及服务内容上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伤口换药、气管切开护理、造口护理、更换管道、膀胱冲洗、腹膜透析等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敷料、手套和导管等物品,以及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2)损伤性废物,包括胰岛素注射、血糖监测、静脉采血、药物注射等操作产生的注射器、针头及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用锐器;(3)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污染药品等;(4)化学性废物,如水银体温计、血压计破碎后产生的水银等。
1.2、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危害
家庭护理需严格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特别是对锐器和意外血液暴露的管理,避免家庭医疗废物产生危害[3]。研究表明,75%~90%医疗废物与家庭垃圾或城市垃圾相似,不会产生任何特殊危害,类似于生活废物可按社区城市废物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程序;但另外10%~25%的危险医疗废物或特殊废物,具有传染性、生物毒性、腐蚀性以及伤害性等特点,在家庭护理中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水、大气、土壤产生污染,同时,也会造成疾病的传播[4,5],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二次简单处理后用于交易,成为传染的源头[6]。
2、 国内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现状
2.1 、英国
在英国,家庭医疗废物无明确的规定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的隔离、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7],仅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从患者家中收集医疗废物后进行集中处置,但未全面落实此项规定。大部分民众认为家庭护理产生的普通医疗废物已与易感人群有接触,污染风险低,且产生量小,隔离处理难,因此将其当作正常生活废物处理。但锐器类及传染性医疗废物,则需由家庭医生或护士处理[8]。欧洲立法规定[9],在医疗废物密封后,由家庭护士驾驶专用车辆对家庭医疗废物进行运输及车辆消毒处理,并建议车辆带锁。
2.2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要求锐器必须由医务人员负责收集,但对家庭护理中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废物收集及处理方式尚未达成共识。昆士兰州政府环境与传统生产部指出,临床医疗废物分类不应应用于家庭护理环境,已干燥的血液、轻微被血液污染的物品应排除在医疗废物外[10]。不应要求家庭医疗保健提供者处置所有伤口敷料而不考虑敷料中所含血液或体液的量,因为目前并无证据证明这样做对环境保护有益[11],且这将加重政府医疗废物管理负担。
2.3、 新西兰
新西兰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受控废物及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指锐器及非锐器(如细胞毒性、放射性废物等);受控废物是指含潜在的传染性废物,如排空的尿袋、静脉输液管(无针头)和输液袋、导管、注射器(无针头)、造口袋(排空)、一次性床单、用过的敷料和纱布等;非危险废物如一般纸张、铝罐等,危险废物及受控废物均由家庭护理工作者收集及处理[12]。
2.4、美国
美国各州对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要求不尽相同。部分州允许居民将锐器丢弃在防刺穿容器中,如洗衣剂瓶或咖啡罐,放置于普通家庭生活垃圾中;而另一些州则要求使用锐器专用容器盛装,并将其带到经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置。美国环境保护机构建议使用锐器收集箱回邮服务,但因费用问题落实不理想[13]。对于污染的手套、引流管道、导管(如尿管)和伤口敷料这类感染性医疗废物,部分州要求使用红色生物危害袋按照医疗废物处置,但另一些州(如弗吉尼亚联邦)认为大多数手套和敷料不应被视为医疗废物,允许将这些物品丢弃在普通家庭垃圾中。液体或半液体的医疗废物则可倒入马桶后对马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注意预防体液溢出污染[14]。
2.5、 日本
日本环境部2001年《废物处理和公共清洁法》,将废物分类为工业废物或一般废物,所有从家中丢弃的废物都被归类为“一般废物”[15]。2005年日本政府要求市政当局收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各城市出台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如日本小山市市政厅市民生活部规定,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按照可回收物品及不可回收物品收集,其中可回收物品分为可燃、塑料容器和不可燃3类,纸尿布、点滴袋、腹膜透析包、导尿管(需清除排泄物、残留物)、脱脂棉、纱布(仅限非感染性)、测试纸、未服用药品、药品纸袋、药品容器(无塑料标志)为可燃医疗废物,药品外包装袋、包装材料、容器(无塑料标志)为塑料容器,药品、消毒药剂的空瓶为不可燃医疗废物,将可回收物品分类后按照相应回收时间放于指定地点,由政府统一回收。注射器、注射针头、软管、导尿管上带有针头等的感染性废弃物属于不可回收垃圾,由提供护理的医院或家庭护理中心护士带回处理[16]。
2.6、 中国
2.6.1、 中国香港
家居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不按照香港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医疗废物管制计划》规定[17]进行收集处置,其中所有经使用或受污染的锐器由社区护士家访时收集处置,其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暂未对收集有明确规定。
2.6.2 、中国大陆
目前,我国在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上仍是空白,仅上海市强调对居家医疗废物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未有明确指引[18]。在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过程中,由于社区护士等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疗废物处理意识淡薄,未接受相关的培训,常出现医疗废物分类不清,收集范围也不一致[19,20]。居民接受居家医疗废物健康教育较少,风险意识不足,胰岛素针头、腹膜透析针头等锐器常随意丢弃,导致垃圾转运人员针刺伤情况时有发生[21,22]。运送方面,尚无相关文件规定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谁、用何种方式进行运输。
3、 展望
家庭护理作为一个新兴事业,目前国家在其医疗废物处理方面缺乏相关的管理规范及监督机制,期盼国家能加快研究,尽快建立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减少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的产生。如选择产生较少医疗废物的产品;在护理过程中或清洁活动中应注意节约,防止浪费;选择可以重复使用的设备;按需开药,以小剂量的片、粒或毫升代替传统以盒为单位开具药品,定期清理药品,避免药物过期及重复开药;以电子血压计、体温计代替水银产品等。(2)充分评估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及环境污染效应,严格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及确定收集范围。(3)明确收集人、收集容器、收集地点、收集方法,细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方式指引,在家庭护理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原则上应由家庭护理实施者收集,使用专用容器,严格密封防止泄露,做好标识,做好交接。而锐器类医疗废物则应提供锐器专用容器,并做好健康教育,指导其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回收点收集。(4)确保运输安全,如条件允许,应配备家庭护理专用车辆,运输途中确保严格密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运输要求,政府部门可社区内配备相应家庭医疗废物收集点,固定收集地点和时间,由专门运输机构负责运输和处置。(5)加强家庭医疗废物处置健康教育。对于家庭护理人员和社区居民、清洁人员等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置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和环境保护意识,并采用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居民家庭医疗废物回收。
综上所述,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护理所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基本一致,但对于其他类医疗废物处理方式却不尽相同。部分国家对家庭医疗废物有专用回收链及终端回收部门,我国在家庭医疗废物具体细化指引方面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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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DCA循环法;医院感染;持续改进
PDCA 循环法是一套广泛用于质量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循环体系[1],通过这一科学改进方法对医院感染管理进行综合改进,经过循环验证,现介绍如下:
1 PDCA方法
1.1计划阶段
1.1.1现存在问题及问题产生原因 ①医疗废物分类不清,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垃圾。如药品外包盒、药物包装、注射器外包装属于非感染性垃圾,应置于生活垃圾内,存在与医疗垃圾混放情况;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如将一次性口罩、帽子、注射器等医疗用品置于生活垃圾袋内;②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针刺伤是护士最常见的职业危害之一,占职业伤害的79%[2]。在繁忙、工作量大的科室,发生几率更大[3];③科室对医院感染工作不够重视:使得科室人员对医院感染的危害性认知程度不同,科内培训覆盖率未达到100%,各级人员规范操作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1.1.2管理目标 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制度,院感染管理科及科室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加强医务人员相关培训、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规范个人行为。
1.2 实施阶段
1.2.1重视问题、统一认识 缺乏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重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但可引起医院感染发病率增高,医疗垃圾的混放还会使医务人员针刺伤几率增高;流入社会后,还将污染环境,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1.2.2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加宣传材料,全员定期培训 医院不定期举办知识讲座,请医院相关科室主任进行现场授课,各科室感染监测医生和监测护士必须参加,保证将最新感染资料传达到科室各人员,开会传达内容应有记录,同时医院设有内部网络系统,不断更新感染知识材料及发出最新通知。加设宣传材料,医院每处洗手池旁加贴"六步洗手法"宣传图片,以方便洗手者参照执行[4],从而提高手卫生的质量和依从性。
1.2.3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①合理配置科室内工作环境,明确划分污染区和清洁区,统一配备锐器盒及带有医疗垃圾标志的黄色塑料桶与带有生活垃圾标志的黑色塑料桶,粘贴标志醒目,固定地点合理放置。按其有效期及存满标准及时更换。每日根据收集垃圾的种类及数量,与垃圾收集人员做好登记查对工作,认真填写医疗垃圾登记本并签全名,从而避免因垃圾混放而造成的医疗垃圾流失和泄漏[5]。②进行治疗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操作规程的同时,也要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做好自我保护措施。
1.2.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维护职业安全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医院特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包括职业暴露后伤口处理流程及疫苗的接种、相应药物预防应用方案、建立职业暴露报告制度等,其中感染管理科还要根据暴露源进行登记、建档,并按时随访,汇报分析。
1.2.5采用标准预防,降低职业暴露发生率 如在接诊不同新患者前应用速干手消毒液消毒双手;治疗操作中应带手套、穿隔离衣、带口罩、护目镜等;应用安全注射,使用安全型留置针注射,单手回套针帽等。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保护,降低职业暴露发生率。
1.2.6合理应用抗生素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如妇科手术,一般应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手术时可加用甲硝唑;剖宫产手术一般应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等。
1.3检查阶段
1.3.1 行政部门定期监督和不定期抽查 护理部和感染管理科每月对科室进行常规检查、不定期抽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每月院内网络系统公布医院感染管理简讯,的主要内容为医院感染全院综合性监测、ICU目标性监测、手术部位感染、日常消毒效果监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微生物标本送检情况、MDRO监测以及日常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各科室根据检查汇总情况进行整改,纳入科室质控。
1.3.2 科室内检查处理 ①科内根据每月定期的检查、抽查、提问的结果、院感染管理科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培训、考核,并进行统计分析,书写培训考核记录;②科内制定量化考核细则,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
1.4 处理阶段 院感科对全院的综合检测结果每6个月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并分析,科室内每季度进行感染小组会议讨论,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下一季度目标和加强学习的内容,并将所出现的问题转入下一个PDCA循环中解决。
2 体会
PDCA的每一次循环都是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完善,将其应用于医院感染的管理中,可以加强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视程度;提高医务人员规范处理医疗垃圾的依从性;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流程,增强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参与,同事间相互监督影响,效果明显;从而有效控制了感染的源头,减少了医院感染对医务人员的伤害,同时也优化了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对社会有深远影响,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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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惠晓芳.急诊护士针刺伤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J]. 现代医学,2008,35(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