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安全培训;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237-01

引言:档案整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利用价值,档案整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要想真正的解决档案整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提高文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加强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法治意识,增强全员防范意识,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本文就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从观念、制度、内容、形式、考核体系方面,从根本上提高档案的质量。

一、目前安全生产法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企业甚至地方领导,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将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不少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有关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规定,一旦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

(二)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法规制度尚不健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监管机制的变化,尤其是面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规定,我国现有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法规制度已暴露出不少问题:首先是有些法规修订滞后,造成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职能交叉,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负担;二是部分立法迟缓,可操作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法规或标准存在缝隙,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投入尚显不足。近年来,由于不少国有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无力保证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很多非公有制企业又不愿意在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方面进行投入,没有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经费,导致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偏低。

(四)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目前全国安全生产培训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是培训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相对滞后,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组织机构约束不够,培训考核欠规范。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明显缺乏力度。

二、 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水平的对策

(一)切实担负起地方的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高度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领导的高度重视将为做好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障。坚持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要明确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重大意义,提高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认识,把握总体目标,按照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务求实效”的要求,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按“一切工作具体化”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学习、考评、后勤保障等各项措施,确保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层层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质量。

(二)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内容应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必须根据受教育的对象的情况,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内容、层次应该有所不同,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并突出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否则,不仅起不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应有的效果,还可能使受学习者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要在培训大纲范围内,加强培训需求判研,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式,努力做到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培训对象的层次化、培训方法的多元化和培训内容的实用化,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人施教,增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针对性。

(三)必须加大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力度。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职工培训经费应在安全生产保障预算中足额列支并且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升级时要专门安排专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资金。同时,考虑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将安全生产法治培训部分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有机分担的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法治教育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法治人才奖励制度。将培训考核结果与经济鼓励相结合,运用经济杠杆去调动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对学习成绩优秀的职工给予适当奖励,对在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适时举办法治知识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等,都是值得推荐的好举措。这种培训效果与经济奖励动态结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企业职工的学习积极主动性,从而达到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的目的,促进企业实现安全好、效益高、发展后劲足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培训考核体系。培训考核体系的完善为实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创新提供有效的检查、监督、奖惩和激励。无论是观念、制度、内容还是形式的创新,都要以考核体系的创新为保障。应建立一套长效、科学、客观、公正、权威、方便操作的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考核体系。首先,对考核体系的设定,要秉持科学精神,做到重点突出、兼顾一般、格式规范、整体协调。其次,加强日常制度建设。要检查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组织机构、系统规划、考核考试制度建设。最后,要以实效性为切入点,把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与产出进行量化对比,通过具体而实在的成效来反映所做的工作。

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职业院校 法治教育 德育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频繁,人们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更关注。职校生作为未来社会的重要实践性人才群体,其是否具有法治意识,其法律素养如何,关乎社会法治化的进程,影响和谐社会能否构建。当前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中的法治教育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法治教育状况不容乐观,忧虑有三。

(一)学生接受的法治教育缺失严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法治教育作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历来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课程设置上,在整个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中,仅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有个别章节的内容涉及法治教育,而且内容较为单薄,缺乏系统化。在实践层面,设立法治教育研究室或专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治辅导机构的院校寥寥无几,甚至对学生已经触犯法律的部分案例的分析,也将大部分成因归结于心理问题和道德问题,强调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道德教育,而归因于法治意识、法治教育缺失的较少,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也不够切实。学生接受的学校法治教育仅仅局限于高等教育寥寥无几的片段式的法律课程,没有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全过程,不利于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对“法治教育”的理解存在偏差,法治教育流于表面。

学校德育,多把对法律方面的教育表述为“法制(rule by law)教育”,而不是“法治(rule of law)教育”,这是学校教育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经典定义表述为:“已制订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而“法制”仅仅指现阶段的国家各层级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总汇。法制与法治既相互区别又存在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制是法律制度,是人们活动的规范;法治则是以法制为基础的社会状态,没有法制的法治是不存在的,但是有法制却未必有法治,例如希特勒统治时代即有法制而无法治。其次,法制强调的是实在的规范与秩序;法治则是对法制的价值要求,它要求法律制度贯彻自由、平等、人权等,同时要求法制在程序上、形式上也应当是公正的。在学校教育中,长期将“法制”等同于“法治”,造成在德育课中仅仅简要介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而并未完善地论及法治观念;仅仅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造成学生的片面理解,将法律简单地等同于惩罚与负担,而忽略法律本身维护公民权益的本质,没有树立起权利本位的意识,部分学生对侵权行为麻木,对违法行为冷漠。这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不利于职业院校学生素质的提高。

(三)职业院校重职业教育,法治教育的力量相对薄弱。

我国职业院校的蓬勃发展时期是上世纪九十年代,职业院校的建校时间普遍短暂,学校德育既缺乏深厚的底蕴,又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而且许多职业院校建校以后忙于学校的扩展和学生的就业,在重视学生专业素质的同时,将法治教育放在较为次要的地位。当前职业院校的法治教育主要途径有二:一是德育课中“法律基础”部分的课堂教学,二是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相关教育。同时,职业院校思政队伍对法治教育的底蕴不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教师多数主攻思政、哲学等专业,既缺乏法律方面的理论基础,又缺乏法律方面的实践经历,很难准确把握对法治的理解,自然无法在教学中将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清晰完善地传达给学生,从而导致教学过程中的照本宣读,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治。教学力量薄弱是导致教育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面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现状,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寻求对策。

(一)对法治教育进行系统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应适当加大法治教育在德育体系与教学计划中的比重,延长课时加大内容量,有条件的院校可以设立法治教育教研室、法律咨询室,为全校学生开设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同时,结合专业技能课程加强各个专业部门法的教学,使学生切实了解该专业的工作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

其次,加强法治实践教育,一方面可以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庭审,从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中切实感受法律的威严与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也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从业人员进行讲座,听取第一线的信息,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与法治现状。另一方面可以在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成立法学会,开展辩论赛、案例讨论会、模拟法庭,引导学生观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等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马克思说过,人们从事的活动,总是与自己的利益相关。把法治教育与学生所学专业结合起来,能使学生熟悉自己本行业的法规,提高处理行业纠纷的能力,从法律层面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提高班主任、辅导员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占有很大的比重,他们与学生的接触最多也最为深入,如果能够提高班主任、辅导员的法治教育能力,在解决学生纪律管理、人生引导、奖惩事项办理、心理问题排解等工作的同时,恰当地辅之以法治教育,就可以使学校德育工作更为全面。学校还应该引进专门的法治教育从业教师,强化法治教育队伍,因为专业的法律教师能够准确把握法治的意义与法律发展的进程,保证法治教学的质量。

(二)把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

职业院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重点,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任。深层次的原因是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君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唯一受人崇拜和信仰的对象,“君主既可一言废法,又可一言兴法”,“权大于法”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只希望有“明君”、“圣君”的统领,有“包青天”式的好官,而远离法律。德主刑辅、特权思想、法律工具主义、耻讼等观念根深蒂固,对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存在负面影响。另外,社会环境也会影响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当下我国社会转型引起社会秩序的剧烈变化,社会上种种利益分配、法的实施存在不公等现象都会给学生造成负面的影响。

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有句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的信仰和社会领域其他各种信仰一样需要人们有意识地培养,西赛罗在《论法律》中说,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因此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就必须以树立法律信仰为核心,使现代法治的精神――公平、民主、正义、效率等内化为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在青年学生心中的权威。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提升公众特别是青年学生法律意识的任务尤其艰巨。学校不是一个封闭的社会,对青年学生法律信仰的教育离不开全社会法律信仰的普及与社会环境的改善。

综上所述,针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加强法治教育的过程中,首先应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改进课程设置,增加法治实践,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把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放在核心位置,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为祖国输送一批又一批高素质的建设者,真正发挥职业院校在建立法治国家、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的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1]吕小燕.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与分析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1.18.

[2]谢山河,黄章华.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08.7.

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4-0272-02

“法治意识”是人们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等,它蕴含着人们对的法律认知、法律情感和法律评价。具体来说,法治意识是指人们相信法律并按照法治的精神来行为。它既要求人们熟练地掌握法律知识,又要求人们去领会法律的精神,并领会法治的价值和精神,同时以法治的价值来指引其生活。[1]因此,“法治意识”是公民对法律有充分认知、信任、依赖且以法律信仰为最高境界的国民精神状态,它是法治主体内在的素质和精神动力。

一、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基本现状

在当今中国,法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想与共同追求,“依法治国”已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这得益于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全体公民法治意识的逐渐提高。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任重道远。

1.法律认知提升,但法治“思维”缺乏。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大大学生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不断得到增长,普遍形成对基础法律知识的整体认知,对法律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对“平等”、“自由”、“法治”等意象有了感性认知。[2]但大学生头脑中缺乏自觉运用法治理念、原则和逻辑来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现实生活中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如何行为以及行为预期等,往往是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大学生法治思维的缺乏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不会运用法治原理与法律规定观察和认识社会问题;二是不会运用法治原理和法律规定分析和判断社会问题;三是不会进行综合衡量,从而做出符合法治要求的决策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3]

2.权利意识增强,但“维权”意识淡薄。当前法制教育的普及使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一是他们对自身享有的权利有了一定的认知和理解,比如对人身权利、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财产权、消费权、劳动权、休息权等都有一定的了解;二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关心国家大事,比如交通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贫困山区孩子的教育问题,他们会自发组织“志愿者活动”和“献爱心活动”;三是他们开始对参与公共事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比如能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和学生社团管理等。但他们没有掌握如何有效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大学生被人勒索、抢劫,他们要么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要么头脑发热,采取过激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还有的大学生贪图便宜而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因此造成人身伤害时,不敢也无法(因为没有发票等证据)找商家索赔。这些都反映出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

3.追求公平正义,但“权力”意识浓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同志曾经说过:“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大学生向往和追求公平正义,他们希望自己合法的生存、居住、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得到同等的保障与尊重,希望能普遍地参与社会发展并分享由此而带来的成果,希望参与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活动的过程能公开透明,反对控制过程谋取不当利益,呼唤社会正气,谴责歪风邪气。但受“人治意识”的影响,权力意识浓厚,普遍存在着“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认为有权有钱的人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为了达成个人目标就可以使用一切手段,突出表现为不按规则办事,视规则为腐儒之论。比如在对待考试问题,有些学生为了通过考试获取学分,无视考试规则,;再比如在评优或竞选干部等问题上,采取送礼、请客等手段进行拉票贿选等,严重败坏了考风、学风,破坏公平正义。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措施

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我们要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切实做好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工作。

1.重视知识内化,着力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社会每个公民的内心里”。“让法律刻在公民内心里”就是法律知识内化。法律知识内化就是通过知识交流、知识共享和知识实践,让大学生理解和吸收法律知识,从而去影响自己的思维方式,去影响自己的处事方式和行为习惯,从那种守法的“自在的过程”转变为“自觉的过程”。

高校法制教育要重视法律知识内化,着力法治思维的培养。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在讲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要引导大学生用现念来评判与思考法律条文所体现的价值观,从学会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要加强法律实践教学,脱离具体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来思考、分析社会上各种各样的现象,才能让大学生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分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只有经过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对现实社会的剖析,才会自觉运用法律分析判断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才能使自己对法律的感情和发自内心的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从而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

2.推进宪法教育,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推进宪法教育,就是要使大学生对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基本的遵循,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4],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家和民生事务中去。开展宪法教育就是要使大学生充分了解宪法给国家面貌和社会生活带来的历史性巨变和进步,使他们意识到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民利、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法制保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从而倍加珍惜宪法,增强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要通过宪法教育以增强大学生的“参与意识”,让大学生能够参与到立法讨论和公权力的运行中来。大学生可以通过立法听证和意见征求等形式,参与到这些立法的讨论中,发表自己的有关意见;同时主动参与学生的事务管理,在参与中体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逐渐形成参与行为的理性化。二是要通过宪法教育培育大学生的“监督意识”,形成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大学生要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恐高、检举权利,进行法律监督。三是要通过宪法教育以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自觉履行与自己“公民”身份相匹配的义务。法律赋予的不仅仅是权利,同时还有义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遇到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问题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四是要通过宪法教育以增进大学生的“规则意识”,把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意识作为规则意识教育的主线,引导他们依据法律规则来思考和解决那些相冲突的意志和行为。

3.加强依法治校,着力营造大学生法律意识养成的良好校园氛围。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阵地,能否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直接影响到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提高法制观念是依法治校的重点。高校要依照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办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学生的管理也要依照国家法律进行,要在法律框架之下制订符合高校自己的规章制度,遵守有关规定。提高法律知识是依法治校的基础。高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高校课程体系,保证法制教育有教学计划、有充足课时、有适用教材、有专业教师。要大力拓展法制教育的教学形式和方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维护学生权益是依法治校的根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尊重与关怀,坚持权利义务的理念,充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在大学生普遍关注的综合考核、评先评优、学生干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上,严格按规则办事,保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对那些违纪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依据合法,处置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同时可以建立大学生申诉制度,保证学生被处分前的陈述、申辩和处分后的申诉,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当然,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除了需要学校的重视、社会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身的努力。外因有影响,内因才是关键。所以,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意识,在思想上认同,在行动上践行,在社会上弘扬,只有这样内外结合,才能真正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从而不断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陈蕾.浅析中国现代法治意识之生存状况[Z].民主与法制网,2012-06-04.

[2]教育部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暨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法制教育研究中心.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调查报告[R].2014-05-28.

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区;维稳;法治建设

一、引言

法律是一个国家秩序维护最基本的保障,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今的法治已经融入到国家一级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之中,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途径,在社区维稳工作之中扮演者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由于对社区维稳工作之中的法治建设认识不足,导致在法治建设之中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因此,只有积极搞好社区维稳工作之中的法治建设,才能够保障社区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社区的稳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社区维稳工作之中的法治建设的意义

(一)法治建设是社区维稳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社区维稳工作关系众多,不仅关系到社区的群众利益以及社区的健康发展,更是对于整个社会国家的秩序的保障,因此,在社区维稳之中开展法治建设时社区维稳工作的首要前提,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才能够让社区的维稳工作有法可依,通过建立良好的法律制度保证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均衡,更大限度的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为整个社区的发展提供一种有效的前提保障,实现社区维稳工作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局面。

(二)法治建设关乎整个社区的普法宣传和民众的法律意识的构建

针对于整个的社区而言,社区本身就是民众集聚的地方,人口密度较大,难免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和摩擦,因此,法治建设能够帮助社区实现普法宣传,更好地服务于社区维稳工作,帮助社区开展矛盾纠纷的自行调解工作,同时,民众的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于促进民众的行为规法化有着积极的意义,通过法治建设能够更好地让社区民众的行为受到约束,实现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

(三)法治建设是是促进社区维稳工作的有力后盾

社区的稳定对于社区的发展来说意义重大,但是社区的稳定工作以及秩序的维护不是单纯靠暴力解决的,制度的建设永远是发展的重要环节,无规矩不成方圆,社区法治建设以及法制宣传对于整个的社区的稳定来说是一种强有力的后盾,通过社区的这种制度建设来为社区的稳定发展提供后期保障,实现社区的稳定发展。

三、社区维稳工作中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权利职能划分不明确

在社区经营管理过程之中,社区的维稳工作一直以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但是在发展过程之中,由于政府对于社区的职能划分不明确,导致在建设社区维稳的法治过程之中,各部门的发展职责不明确,社区的职权划分不明确,因而导致的是整个社区的法治建设制度落后甚至出现无人监管的局面,职能划分已经严重影响了社区维稳之中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对于社区维稳工作,职能部门权利与义务的划分义不容辞。

(二)社区法治理论建设与实际工作相脱节

在社区维稳工作建设之中,法治制度建设一直是建设的重点内容,因此,加强对于法治建设的制度和理论保障是关键,但是,在我国社区的维稳工作之中,对于法律制度建设比较齐全,但是与实际工作的衔接以及法律制度的漏洞常见,理论并不能很好的联系实际,指导社区维稳工作,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导致在维稳工作之中出现了无法可依的状况,因此,加强对于社区法治制度的实际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四、提高社区维稳工作之中法治建设的途径

(一)加强对于法治制度的指导性建设,让法治制度服务于实际工作

在社区维稳工作之中,首先和最重要的就是对于法治制度的建设,针对于当前社区的法治制度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现象,合理进行有效的法治制度修改是保证社区稳定的前提,建立有效的法治理论研究制定部门,通过研究来不断丰富和完善社区的法治建设,真正使得法治理论能够源于社区,服务社区,用不断丰富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建立有效的社区维稳工作的制度保证。

(二)加强对于职能部门权利与义务的划分

社区职能部门是维护社区稳定发展的第一力量,加强对于社区的职能部门建设对于整个社区的稳定发展来说相当重要,因此,在社区维稳工作之中加强对于职能部门的建设已经成为社区发展的首要问题,职能部门建设不仅仅是机构的成立,对于职能部门权利与义务的划分也是相当重要,法治建设之中,除了有法可依之外,对于执法部门的建设来说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维护以及部门的执行确保社区之中制度的稳定,实现对于社区的维稳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三)加强社区法治观念的普及,为社区维稳工作减少障碍

社区的法治建设不仅仅是停留在书面的理论,也不仅仅是整个社区职能部门执法的保障,对于社区维稳的法治建设来说,民众的法治意识是相当重要的方面,当前我国社区的普法宣传尚不彻底,通过对于完善的法治制度的宣传能够更好地展示出民众的法治素质,也能够在潜意识之中避免更多的矛盾纠纷的产生,法治宣传在很好的程度上促进了社区维稳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是社区法治建设以及职能部门执法的重要一环。

五、结语

社区的维稳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发展,社会的安定发展关系到国家的繁荣昌盛,社区维稳之中法治建设是关键,针对于当前我国社区维稳工作之中的法治建设薄弱问题,加强对于法治制度的假设,从源头上保证法律制度的有效,同时,建立有效的部门进行法制制度的执行以及在民众之中普及法制观念,在更大程度之上实现社区的安定团结发展,最大限度保障社区维稳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林炳兰;郭丽,对社区维稳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1-25.

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93-2099(2020)25-0157-02

教育是为了国家和社会培养国家复兴、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因此,教育核心目标的制定必须结合教育对象的实际特征,遵循教育的一般客观规律,以国家社会发展为准绳。在所有教育阶段中,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自我意识、自我尊严的觉醒,使初中阶段的学生思想动态较为复杂。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好处。

一、为何要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能满足国家社会的发展要求,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

教育兴国,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最为核心的任务。而当前施行的教育方针,对未来国家的发展方向有着决定性作用。因此,一个国家要想按一定的方向和道路长远地发展下去,必须建立完善的、与之匹配的教育体系。而我国从各个层面的政策上,都明确了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因此,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来说,在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要素,是满足国家、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举措。而反过来,人才的培养要看国家是否需求。如果教育的方向和国家、社会的发展方向有了偏差,那么教育成效越高越不利于个人今后的发展。因此,在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为了确保当前教育教学的方向与国家发展保持一致,有利于学生今后踏入社会后更好地融入集体中。

(二)满足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解决问题突破困境的需要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国家发展以及个人发展的双向需求,还是课程教学突破已有教学困境的需求。在当前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存在众多问题。比如日益复杂的外界环境对學生的思想、情绪有着很多不利影响,增加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难度。比如面对中考升学、择校等现实问题,很多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或多或少都带着功利性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教育问题,过于看重学生语数外等基础课程的学习效果和考试成绩。面对这些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面临的种种困难,借助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教学改革举措,重视道德与法治课程,有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有力改善当前教学困境的措施,意义重大。

二、如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有效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充分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教育网络

不同于物理、数学等自然科学范畴的教育教学,道德与法治这种隶属于社会人文类学科的教学有其独有的特点。道德与法治的教育教学,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立,仅依靠课堂上的45分钟、教师个人的说教和引导,是远远不够的,也无法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立体式教育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教学资源,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营造一种范围广、效果好的教学氛围。通过无处不在的教育范围,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具体而言,首先要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加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通过帮助学生家长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的协助作用。其次,整合社会资源,把社会教育作为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更高层次,促进学生将课堂所学在社会环境中充分实践,帮助学生更深层次地对所学内容进行思考。

(二)立足课本,积极倡导教育生活化

当前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中,多数课程都存在重理论、轻实践,与社会生活脱节的问题,而道德与法治课程尤为明显。我国的教育普遍存在局限于教材的现象,教师严格按照教材的目录开展教学。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普遍感觉教学十分枯燥。尤其是对于道德与法治这种德育性质的课程,课堂上多数情况都是教师照本宣科,把教材上的内容口头复述一遍,充满了空洞、枯燥的说教。学生既不感兴趣,又无法真正理解和掌握教师所讲的内容。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我们尤其要注意教育教学的生活化,要努力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要让学生以自己的生活经验开展充分有效的教学联想。如此,一方面学生能轻易理解、掌握和认同教师所讲的内容,提升教学效率;另一方面这种生活化的教学模式,能极大提升教学的趣味性,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立足课本,倡导生活化的教育模式,能有效促进道德与法治课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

(三)改进教学方式,加强多元化教学

在学校教育中,传统教育方式往往都带有一定的灌输、填鸭式教学的影子。在这种传统教学方式中,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无法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学效果一般。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过程中,我们应该积极推行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加强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通过多种教学方式,丰富教学过程,提升教学的趣味性。具体而言,教师一方面可以积极借助多媒体技术、信息化技术等高科技辅助教学工具,将枯燥、空洞的教学内容通过声音、视频等形式形象地展现出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组织各种小组合作、探究式学习、案例分析、辩论、演讲、游戏等各种教学活动,以丰富教学形式,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