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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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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范文第1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x委发〔2013〕x号)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服务满意度为目标,以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为重点,以创新创优为牵引,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跨越式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一是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国家、省制定的新的《物业服务标准》即将下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构建多层次、多等级、多业态的服务标准体系,推行市场准入和分等级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二是支持智慧物业建设。贯彻落实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各县(市)区都要树立1-2个特色鲜明的智慧物业典型,试点、推广智慧物业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拓展物业企业经营区域与范围;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成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抓好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x号)精神,各区要认真研究分析整治后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安、基本养护”的“四个基本”要求,对成片小区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模式,提高专业化物业(准物业)管理覆盖率,对个别散居楼群,可因地制宜实施社区、市场化保洁等多元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做好整治后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关于调整xx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徐城管委发〔2017〕1号)规定和要求,把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后长效管理列入对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每月、年度专项考核重要内容,每月列入城市管理情况进行讲评通报,直接与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奖惩挂钩。我局将牵头组织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采用日常检查、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或暗访等方式,对各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月度、年度考核评价,确保2017年、2017年主城区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竣工验收合格一个、列入考核一个。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有关县(市)区要积极做好铁路宿舍“三供一业”的物业移交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营造老旧小区宜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指数和老旧小区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牢基础。

(三)强化前期物业招投标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工作和中标企业的备案工作,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xx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前期物业管理共用一个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共享评标专家库资源。要积极研究探索优化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改革物业项目招标中评标分值构成权重比例,加大投标物业企业业绩、诚信度、服务质量、品牌、企业及项目奖惩等在投标中的比重,优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进入物业市场,使物业服务企业在源头上优胜劣汰;鼓励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和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进入物业招投标市场,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按照《xx市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与细则》(徐政办发﹝2013﹞224号附件2),加大对中标企业的物业项目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新建物业项目交付一个管好一个。

(四)做好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认真做好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科学规范搞好保值增值。按照市政府140号令的要求,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加快建立维修资金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开设维修资金专题网页。健全完善使用维修资金工程企业备案库,解决申请人选择施工企业难、质量难保证等问题。多层面开展维修资金业务法规培训,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施工企业等规范使用维修资金。

(五)继续抓好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徐综治〔2017〕3号)《关于印发xx市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徐物创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要在全市继续开展平安物业创建工作。各物业管理项目要以构建平安和谐小区为目标,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强化住宅物业小区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全面推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保障物业管理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人居环境。通过开展平安物业创建活动,物业小区内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发生率逐年下降,不发生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2017-2018年三年创建方案要求,2017年,各县(市)区物业小区创建覆盖率要达到90%、达标率要达到85%%以上,并涌现出一批平安建设的示范单位。

(六)继续做好省“931”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省“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两年计划和市2017年“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工作考核细则(暂行),各县(市)区要按照与省、市签订的目标书任务,科学制订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住整治关键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质量。按照市整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局物业管理处要对各县(市)区2017年省“931”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整治部分)加强指导、考核,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七)开展市区创建文明城市优秀物业小区评选活动,提高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2017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最后一年,也是决定创建成败最关键的一年。为深入推进物业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创建工作以《xx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市委市政府与房管局签订的责任状为依据,通过推动物业小区物业创优,促进小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进一步提升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通过创建,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浓厚,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小区环境整洁优美,业主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带动全市小区创建的示范小区,并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检查评分标准》,达到80分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占80%以上,物业费的收缴率80%以上,业主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80%以上。对创建获奖物业企业除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在获奖后的一年内参加招投标时分别给予一定加分,对创建不积极、服务质量差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相应处罚,记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通过创优评选活动的开展,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组织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厅公告〔2017〕45号)等相关行业规范,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 2017年在全市组织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围绕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这一目标,突出“规范行为、诚信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项目评价核心环节,自下而上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先行开展,评选出各县市区示范物业项目,参加xx市年度示范物业项目评选;评选出的市级示范物业项目,再择优申报江苏省年度示范物业项目。通过选树一批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并充分发挥示范物业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跨越式提升。

(九)加强对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研究探索。物业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关注度比较高。二级及以下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物业服务行业如何健康规范良性发展,是个新课题,新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研究探索二级及以下物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在国家、省有关监管的意见出台前,加强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法、路子,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和物业行业发展健康有序。

三、要求及措施

(一)优化服务措施。今年,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要把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为企业解难题,化解矛盾,要深入一线做调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新办法,为物业服务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为业主服务工作,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要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以服务赢得业主,以服务拓展市场。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要转变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创新中推动发展。

(二)落实属地管理。物业属地管理是《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市委2013年42号文件及配套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市级指导、县(市)区级主抓、办事实施”的原则落实好各级物业管理责任,坚持社区日查、办事处周查、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月查并通报,把物业管理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突出问题导向,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抓好物业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和承接查验工作,杜绝“带病”交付;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严格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指导、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物业企业与业主合法权益。

(三)加强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约束是物业行业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要按照省、市有关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各领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研发建设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完善物业行业信用基本信息,研究制订《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物业项目和项目经理等信用档案,达到集信息录入(采集)、查询、汇总、通报(惩处)为一体的物业行业信用监管体系。要主动与市经信委(市信用办)、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纳入全社会信用建设、监管体系,使物业行业信息建立、奖惩与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各县(市)区可将所有物业项目及项目经理(含联系电话)的信息公开,实现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互联互通,将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纳入行业信用体系。

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范文第2篇

为创建文明庭院,加强院内管理,建立长效的物业管理机制,努力把我局院内创建成一个文明、卫生、花园庭院,根据市有关要求,结合院内实际情况,按照标本兼治、齐抓共管、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XX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X—X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树立物业服务行业典范,全面提高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含单位、厂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申报、验收、评定。

住宅小区(含单位、厂区)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80%以上的小区;分期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50%以上的小区。

第三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由区物业主管部门、辖区各镇街组成考评小组,进行全面考评验收。

第四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全面考评工作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和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小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新建住宅小区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资料齐全。

3、小区具有完整的接管验收资料、图纸、档案及交接手续。

4、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管理状况良好,年内未发生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的有关超范围收费和未按约定的服务标准及内容进行履约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第六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申报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

2、小区所在地社区(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注意见,推荐申报;

3、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参加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评选活动。

第七条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申报材料包括:

1、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申报表;

2、小区规划、建设、使用概况及管理情况报告;

3、争创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4、开发建设单位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管理情况的书面意见;

5、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满意率测评打分情况统计表。

第八条申报小区必须于每年3月份前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参评申请。

第三章考评

第九条每年的10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由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小组对申报的小区进行集中考评,并及时将考评结果报区政府批准,予以公布。

第十条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评定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按《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考评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征询业主意见进行综合评议,以打分的方法来评定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得分85分以上的,评定为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第十二条获得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的小区,每2年进行一次复验,复验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小区,应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由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小组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达标要求的,经报区政府同意后取消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称号。

第四章奖励

第十三条评选出的区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由区政府授予“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在全区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评选结果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作为考核企业信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及晋升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

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范文第4篇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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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范文第5篇

随着物业管理市场的不断深化和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从开发商指定、围标、议标逐步走上了正常的轨道。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突出的优点是将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合理、充分的市场机制引入物业管理领域,使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等市场主体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和安全,从而较好地防止物业管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有力地推进和维护物业管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最终实现物业的居住和商业价值。但事实上,由于物业管理企业的水平各不相同,对于招投标的认识也各不一样,由于经验不足,对招投标双方无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监督和约束,加之开发商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致使物业招投标工作至今多数只是流于形式。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存在诸多问题

1.开发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是正常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最大障碍

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经济相比,社会化大生产尚未完全形成,社会分工不细,市场不规范,致使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方面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意识严重,加之许多城市物业管理的初期市场是“谁开发、谁管理”,大量的开发楼盘为自建自管,许多开发商至今仍认为:

1)物业管理应该是开发商售楼后的延续服务部门,同时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也是为了推进房屋的销售,加快资金的回拢,实现开发收益最大化;

2)成立自己的物业管理企业,便于指挥和掌控。尤其是当房屋质量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导致业主强烈不满时,可以通过自己所掌控的物管公司化解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并将许多由开发商所造成的矛盾转嫁给物管企业;物管公司以服务开发商为宗旨,成为开发商的一道天然屏障;

3)由于与物管公司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无论是接管验收还是房屋质量问题,物业管理部门都不敢和开发商公然作对;

4)通过物业管理部门维护开发商保留面积的权益;

5)通过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服务,延续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2.政府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的软弱是招投标工作不能有序进行的关键所在

由于部分开发企业在建项目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他们的开发行为对拉动当地经济效应显著;或者开发企业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无论何种原因,都会造成某些地方政府在管理这类开发企业时有先天的“软骨病”。当开发商为了达到对所开发的项目实施自建自管,遇到房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时,他们往往以减少投资、缩小投资规模为要挟,牵制政府低头就范,在开发企业与政府的这种搏奕的天平上,明显偏向开发企业一边。

从国家颁布的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看,国家对招投标的原则、办法都提出了详细的实施法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特别是面对实力强大的开发商,一些地方政府却显得软弱无力,这主要是由于:

1)一些政府官员的法治观念依然非常淡薄,人情大于法理,加之开发商对相关官员的前期铺垫工作做得非常到位,造成政府官员在监管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在招投标活动中,由于有些政府人员既是法律的维护者也是利益的即得者,招投标过程的有失公允便在所难免。

3)对评委的选择把关不严,有的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自己到人才库去点评委,致使招投标工作从一开始就进入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加之评委的素质参差不齐,所选择的评委对项目的评比缺乏针对性,使招投标活动有失公正性。

4)再有就是评委原本对居住性物业和非居住性物业各有所长,但在选择评委时并未注意评委所长,让熟悉居住性物业的评委去评判非居住性物业,熟悉非居住性物业的评委去评判居住性物业,使招投标活动成了外行在参与评判。

5)少数评委在招投标的评审过程中不是以公平、公正的身份出现,而是看开发商的眼色行事,更有甚者是凭红包的薄厚投票,这些评委可以说是“一粒耗子屎坏了一锅汤”,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3.重标书和报价,不重业绩和客户的需求

在现行招投标活动中,有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标书的制作可谓精雕细琢,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有的物业管理企业在竞标过程中争相压价,为了得到一

个项目,不惜违背市场规律“跳楼”杀价。其实,标书制作精美无可厚非,为了得到管理项目,量入为出地报价也未尝不可,但是重标书、重报价而不重客户的实际服务需求和承担风险能力的情况,在招投标当中也的确是屡见不鲜,致使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做得好不如写得好,没有经济实力的胜过有经济实力的。有的评委仅凭标书报价确定投标单位的命运,使投标缺乏公正性、有效性,未能真正体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

4.招投标者里外串通,是招投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根本原因

有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在招投标工作中使自己的公司得到预期的结果,不惜在招投标工作开始就下大力气筹划控制招投标的整个工作过程。除了在评委身上下工夫,有的还在业内联系相关公司进行围标或串通抬高价格,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由于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定的有些细则还不太完善,尽管有企业违规操作,但是无一例受到制裁,致使不正当的招投标行为愈演愈烈。

促进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的对策

1.将物业管理行为全部推向市场,加强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建设,政府要加强指导、监督力度,加大对违章操作招投标活动的处罚,使物业管理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竞争机制,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2.通过行政手段切断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资金纽带和血缘关系,严格审查开发商控股或开发商担任物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的现象发生;

3.政府人员从评委中彻底退出,以监督管理者角色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确保政府的公正地位;

4.明确对评委的素质要求,对现行的专家、评委建立和制定考核标准,进行定期考核,杜绝评委终身制和滥竽充数;

5.针对不同

类型物业分门别类地建立居住性物业和非居住性物业等评委组;针对招投标物业类型,有针对性地选择专家和评委参加;

6.取消对按资质确定跨区经营的限制,使物业市场形成真正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给规模小、管理能力强的企业以长足发展的空间;

7.在招投标中重点考核投标企业的服务能力、公司承担风险资金的能力、顾客的评价等,以确保真正独立核算的企业、尤其是民营物管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

8.业委会和业主大会选聘物管企业的方式更加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政府有必要总结他们的经验,对招投标的办法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