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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职生 法律意识 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2)03-0192-02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中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中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职业技能培养、提升其综合素质的重要任务。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其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环节,加强其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可造就一代守法公民,而且还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 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1.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因素。可以说,国家法治化的过程就是逐步建立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的过程。由于教育、法治现状、社会转型期信仰的缺失等原因,再加上自身年龄偏小,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和稳定,中职生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大多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并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部分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为权力和金钱所支配。
2.法律知识不足,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低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形成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依据。由于中职学生是中考失利者,文化素质明显不高,他们很少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仅有的部分法律知识,多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道听途说所得,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其在校期间所表现出诸多的不良行为,往往只有纪律上的处理,并没有在法律上对其警示,导致中职学生对自己不良行为的社会危害缺乏明确认识。比如有的学生对于盗窃概念十分模糊,偷多少,能构成什么罪,几乎一无所知,相当多的学生不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误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
3.法制观念淡薄
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与法律知识水平存在着密切联系。虽然我们一直提倡“素质教育”,但实际仍是“应试教育”,中小学的课程中,很少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中职生法律知识水平低下,法制观念淡薄。遇到矛盾时或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采取激烈的方式来处理,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缺乏清醒认识,更有甚者,对法律缺乏畏惧,严重危害社会而触犯法律,比如,校园暴力中的伤害。这些问题无不反映了其法制观念的淡薄。
4.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中职学校都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课。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老师会告诉学生,遇到问题、纠纷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当实际冲突发生时,有的学生就头脑发热,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处理矛盾;有的学生则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在日常购物时不知道索要购物凭证;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打工过程中拿不到劳动报酬如何维权等。这些问题课堂上老师都讲过,可面对实际问题时,学生往往不知所措。由此可见,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能力依旧缺乏。
二 影响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
1.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
中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16~18岁之间,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渴望独立却经验不足,情感强烈却不稳定,好奇心强、模仿性强,自控力差,冲动易怒。面对社会上各种诱惑、压力,他们感到无所适从。部分学生的功利心、自我意识过强,加之其薄弱的意志、消极的态度等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2.外界价值观念及社会负面的影响
中职生离开家庭在外学习,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社会,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中职生大部分都是没有考上高中,迫不得已才进入中职学校的,不仅在文化知识上,而且在人生理想、意志品格方面都有一定的缺陷,易受外界环境和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各种负面信息也通过各种途径,对他们本不成熟的价值观造成冲击,金钱至上、崇尚享乐、自我中心等严重阻碍了中职生的健康成长,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习法律内容少,法制教育观念错位
一是中职生教学计划中,道德与法律课程,学时少,内容少,教材内容滞后,法条多,案例少,学生不喜欢;二是法制教育定位不准确,重义务轻权利,使学生觉得“法律就是义务”,不利于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三是重条文轻理念,忽视现代法律观点、法律理念、法律精神的培育;四是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使学生厌倦和反感,失去了学习兴趣。
三 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总书记曾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法律意识不能自发形成。如何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1.培养法律价值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是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认同和依归。对法律的信仰归根结底是法律体现着当代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理想。当对法律认同并建立了法律信仰之后,人们才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就会形成自觉。因此,对中职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应用现念来评判与思考法律所体现的价值观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要求,是否充分体现、实现并保障了公平和正义,法律的内容是否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对法律的情感和其内心对正义的信仰达到一种心灵的契合,学生才会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完成法律意识的升华。
2.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及校园法治氛围
环境对于人特别是对于青少年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为此,从社会大环境看,要培养中职生的现代法律意识,就必须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在司法领域,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其本身就具有积极的教育示范作用,大众传播媒体在学生法律意识的塑造方面,应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治宣传,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在学校小环境上,学校管理要做到依法治校、依法育人,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照章处理,不姑息、不迁就、不因人而异,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丰富校园文化,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如法律板报、知识竞赛、法制讲座、旁听庭审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以利于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
【关键词】 学生;,,法律知识;,,医疗纠纷
摘要:从预防角度出发,总结了医疗纠纷的概念、特点及其与法律的关系。认为应用严格责任,老师应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知识,避免医疗纠纷;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是必要的。
关键词:学生;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人们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医疗纠纷是医患之间纠纷的一种,它是医患关系的双方针对医疗活动而发生的争议,它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双方对医疗结果的认识有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我国于20011210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入世加快了中国经济的市场化[1],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涉及法律学习、工作量加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现阶段我国的改革路线或治国之策[3],需加强法制学习、宣传与教育。作为高等院校的师生,在提高专业水平的同时,学好法律知识越来越重要。
1 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
医学院校、临床学院应把医学科学教育与医学人文教育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形成合理有序的素质教育大局[4]。我们应该坚持法制原则。学校是在法律的框架下独立地进行活动的,应以《高等教育法》依法治校,依法治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医疗教学科研。全校干部、师生应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高校管理有法可依,现行高等教育法第四章共7个,具体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扩招为国家培养了更多的人才。在每年的教学工作中,要有求真务实的精神,处理好知识教育与能力培养的辨证关系,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应用现代教学技术培养医学生诊治疾病的能力及学好法律知识极为重要,应用电化教学能提高教学效果。电化教学是在现代教育思想指导下,主要运用现代媒体、多媒体教学方法等进行教育活动,以实现教学最优化的一种教学方式。在医疗教学科研中,均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成立医学与卫生法学教研室,培养既懂医学又懂法学的本科生。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时可与该教研室的同志共同研讨,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最佳方案。编写教材,出版专著,提高了医学法学的教学质量。《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的颁布实施是一大进步,推进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法制化建设,对加强医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素质,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每位医学学生都应该认真学习《医师法》,并严格按照《医师法》去做。需要切实增强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院的自觉性。医疗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创造性工作,其中尚未解决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目前,非过错医疗纠纷增多,知识上的不对称导致理解上的差异,大多数病人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很多在医学上成功的治疗结果,在他们看来是失败的。
2 制作视听教材中相关的法律问题
在眼部视听教材制作过程中重要的内容是对于各种各样的病人录制眼视教学录像带,在录像过程中涉及一些法律问题,对什么样的病人进行录制。首先,选好典型体征的病人,取得病人的同意,因为每位患者都拥有自己的肖像权[6]。在医疗、教学、科研中,有时为了收集病例需利用照相、录像等方式对病人进行记载,在教科书、论文、论著中发表或为了医学教学在公开场合播放,就有可能侵害病人的肖像权,构成医患纠纷。关于肖像权,在报纸、电视涉及肖像权时,通过把眼睛遮盖的方式,保护被报道当事人的肖像权,而医学眼部视听教材,如把眼睛遮住,就未能看到倒睫、出血、黄疸、外伤等必须看到的体征,无法遮住双眼。所以需要同意、签字。“权力应当得到解决尊重”这是法律的真谛。20世纪90年代起是我国推出了创新工程,但它主要是科技、知识的创新,我们应当找出法制创新的不竭动力,永恒地推动法制创新[7]。医疗工作有其特殊性,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医疗常规,仔细认真地对各种医疗意外和并发症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覆行告之义务,避免各种并发症发生,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3 在传染病的诊治过程中加强法制观念
由于抗击非典工作内容的复杂性,应发挥协同作用[8]。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学习与执行,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依法治校必须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的关系类似于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学习病原微生物时格外认真学习,提高学生对传染病的诊治水平。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颊骨、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在带教过程中,对传染病更不能误诊,以避免医疗纠纷。医院举办了“SRAS与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医学知识教育与法律知识教育相结合。医学生仍该具有较深厚的医学知识(在传染病教学中增加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医院消毒、隔离及医护人员职业防护的教学内容和技能训练),同时也应该具有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强化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肾病科病房得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搬到总院本部,积极收病人,加强血液透析病人的诊断与治疗、管理、尤其是手术,避免发生任何医疗纠纷,认真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4 学习外单位经验,避免发生医疗纠纷
对医护人员在诊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的认定,是定案的关键。尽到注意义务,出院后在门诊复诊,医方在证据保存方面往往捉襟见肘。主观重视处理医疗事故的经验与教训。请省外医学法律专家及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领导,来医院讲发生医疗事故的经验教训,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危机意识。加强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在美国,规定由诉讼提起方承担举证责任。全民法律意识不断强化,学法懂法,在医护过程中防患于未然。学好法律,维护病人权益意识,是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举办典型病例分析讨论会,避免医疗纠纷。
5 重视病例书写,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
病案作为一种医疗文书档案,与法律有着密切联系,给法律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依据,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对中医药学课题创新有很多方面类型[10]。培养学生既要学会怎样恰当地体格检查,又能完全理解[9]是非常必要的,不断提高学生的医疗水平,行为规范,热爱临床工作,专研业务技术,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10],依法行医。医疗工作应量周全和严密,不断更新完善。对用药适应证及用药后反应,医嘱的变更及其依据都应做准确原记录,提高医学生病程记录质量[11]。采用多种形式提高中文语言表达能力[12]。有些同学文字表达能力差,写病历时,字迹潦草,标点符号不明确,有错别字等,需老师高度注视,严格要求,认真批改,使之比较迅速地提高正确理解和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病人及家属要求查阅、复印病历的现象日趋增多,也确立了病历在医患纠纷中的地位。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修改病历,使内容完整具体,避免疏漏。一院由资深优秀专家定期查房,查病历,并评级打分,对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假若病人不真实陈述病情,或故意隐瞒一些难以启齿的疾病,或患者为了省钱,擅自离院在家自行治疗,不配合医师,不遵医嘱,能产生不良后果。此情况下医生应将医疗的信息提示给患者与家属,使病人对提供信息有了合理的理解后做出决定――知情权。告知内容不全,病案材料不规范,尤其是对老年人自己使用对肾脏有毒性反应的药物[13],记录内容若过于简单,不确切,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均易导致医疗纠纷,需增强法律意识、规范书写病历,减少医疗纠纷。例如某男,24岁。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因病情需行血液透析治疗,但血管条件差,拟行股静脉插管手术。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情况并交待股静脉管手术的必要性、危险性,家属同意并在手术自愿书上签字。于手术室,患者平卧于床上,右下肢取外展位,以腹股沟韧带正中下2.0 cm处为穿刺点,常规消毒局部皮肤,铺无菌洞巾。以2%利多卡因局麻生效后,用穿刺针以45℃角刺入股静脉,拨出内芯,送入导丝。拔出穿刺针,插入扩张器,进入顺利,无阻力。拔出扩张器,沿导丝插入静脉插管。拔出导丝,抽吸回血。局部注入生理盐水约10 ml,推注顺利,以肝素3 ml封管,局部固定后,无菌纱布包扎。首次血液透析记录入院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患者体内毒素水平很高,需行血液透析治疗,已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病情及血液透析可能出现的意外,患者及家属表示理解,并签自愿书。利用股静脉插管行血液透析治疗。透析液流量500 ml/min,血流量为200 ml/min,首剂肝素15 mg,透析2 h,脱水2 kg。透析过程顺利,患者无不良反应,透后血压为155/80 mmHg,安返病房。因老年人需格外严谨、合理用药,避免不良反应[13]。因缺乏文化素养、写作能力、细心、认真、谨慎,书写的病历可能存在问题。病历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病人因经济困难要求出院应记清。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心,优良的服务态度是重要的。共建和谐医患关系,公平原则是道德观念与法律意识结合的产物,它的确立体现了社会的公正合理性,使在更高的水准上人们承担互济互助,主动防范医疗纠纷。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医务人员要学法、懂法[14]、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调整自身行为。遵法运用法律,在司法实践中,无过错有时也受牵连,医疗机构面临最棘手最无奈的困境。有的医疗纠纷是由于主观上责任心不强,岗位职责不到位[15],有时有的患者拿着药品广告找医生咨询,其广告语用尽世界上最美好的语言赞颂其药品,夸大其辞[16]。医生对了解的药品需实事求是,告之本院没有那种药,不了解疗效及副作用应向患者解释。常用中药,黄芪也可出现一些不良反应[17],所以临床上应合理用药,避免医疗纠纷。总之,我们应该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学法用法。在工作中,符合法律精神,符合医学科学发展规律,避免医疗纠纷。在医、教、研过程中,培养和造就大批的跨世纪高素质既懂医学又懂法学的创新型人才,从而推动我国现代化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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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化 智慧 数学 应用意识
注重发展学生的智慧,使教学过程从教师的指导内化为学生智慧的发展,是小学数学教学中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笔者谈谈如何通过培养学生数学应用意识的渠道来发展学生智慧。
小学生的心理发展表明,他们的认识能力还不成熟,还离不开教师的引领,其智慧的发展需要介入教师的媒介而产生。但是教师并非能直接规定学生智慧的发展,学生终究要用自身的力量把所学的东西内化为自己的智慧。我们知道数学应用意识是指学生能认识到现实生活中蕴含着大量的数字信息,数学在现实世界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面对实际问题时,能主动尝试着从数学角度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寻求解决问题的策略;面对新的数学知识时,能主动地寻找其实际背景,探索其应用价值,达到用数学的视角观察世界、用数学思维思考世界,在处理与数学有关的问题时表现出较灵活的思维、较开阔的思路、较好的数学素养等,这样对促进学生知识的内化无疑是很有作用的。在数学教学中,给学生以实践活动的机会,启迪学生学会用数学的眼光去观察周围的事物发现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引领学生自觉运用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去分析与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学生更深刻地体会到数学的应用价值,逐步培养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促进知识内化,达到发展学生智慧的目的。
笔者在教学实践中采取以下举措来培养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
1,引导发现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培养应用意识。学生数学应用意识的培养要强调教学过程的开放性,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改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被动状态,促使其更为积极、主动地进行探索。例如“分数的初步认识”这节课,考虑到教学的起点是“1/2”的认识,让学生们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表示出自己所发现的生活中的一半。有的用画图的方法,一圆分成两半;有的学生用三点水表示姓江的一半;有的学生画了一个桃子,一把刀切成两半。这时教师出示“1/2”这个分数,告诉学生所有这些都可以用1/2来表示,这就是生活中的一半,你们心目中的一半。随着教学的进一步深入,孩子们已理解了什么是1/3、1/4……但在表示上老师并没有强求学生一定要用分数来表示,有的学生还是用画图的方法来表示。这时老师出示了1/100,让学生们来表示,结果绝大部分学生都采用分数来表示,但乃有几个学生坚持用他们喜欢的图形来表示,老师没有阻止他们,耐心地等待他们自己的发现。画了一会儿,觉得“画图实在太麻烦”,终于接受了分数。这节课,孩子们对分数的认识是真实的,是自然的,学习数学的动力逐步从“有趣”转向“有意义”,并逐步建立学习数学的稳定心理定向,他们从内心深处接受了这一看似抽象却简洁明了的数学语言,感受到了数学的美和力量。
一、因材施教,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中学生还没到成熟期,是非观念、防范意识都很淡薄,遇事容易冲动,只求痛快,不计后果,所以中学有必要制定一些行为规范,约束他们的不当行为,指引他们养成良好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教育他们从小就遵纪守法。
例如教学《行为与后果》后,学生明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要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别人是不可替代的,一旦行为触犯刑法,自己就会成为少年犯,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学生通过学习已初步拥有法制意识,所以老师不妨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让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课堂上组织学生作自我评判,看看自己有哪些行为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有的同学检讨说:体育课上,因一时头脑发热,不计后果地和另一个同学打架了;有的学生说:没听老师的话,银行卡、身份证一同放在宿舍,结果失窃了;还有的学生说:在别人的怂恿下,恶作剧另一个同学,害他住了三天医院……通过自我解剖,学生都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严重后果,增添了学校和家长的麻烦,给学校制造了不安定因素,决心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再结合自己的经历,深刻地感受到法制的严肃性,它不是小孩子之间玩游戏,任何不良的行为都不会有好的后果,唯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才是一生受用不尽的财富。
二、学以致用,引导学生用法维权
教师在教育初中生懂法守法的同时,还要引导他们学以致用,当自己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一声不吭、默默承受,而要勇敢地面对,据理力争,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教学《希望从这里开始》一课时,在学生都知道自己现在在校读书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今后自己有了孩子同样要让他们享有读书的权利,这是每个当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后,我引导学生联想自己身边有没有小朋友没机会读书的,是什么原因?班上的张明同学猛然想起:他们村庄上有个外来户,种蔬菜的,大女儿10岁了还没读书,父母忙农活,要她照看弟弟妹妹……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同学们就一番炮轰,有的说:再忙也要让孩子上学呀;有的说:肯定是重男轻女,不让女孩上学;还有的说:照看小孩是父母的责任,生这么多小孩本就已经违法了。最后学生想了很多帮女孩维权的方法,如:找她父母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找村委,若不让女孩读书,则不给他们包地种菜;告诉女孩她有读书的权利,让她去跟父母争取,等等。
学生在热议中献计献策,分享着帮助别人用法维权的快乐,同时增强了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了从法律的角度看待事情是否合情合法,不被看似合理但不合法的事情所蒙蔽,而是想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实践,加深学生法制观念
中学生接触的不仅有学校,还有家庭和社会,老师要鼓励他们参与社会实践,从生活中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有时候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学校里花三课时讲解,抵不上社会上的一个镜头,可见社会现象对学生有极大的冲击力,借助社会力量进行法制教育,可以加深学生的法制观念。
例如教学《神圣的宪法》时,老师可以结合当地的选举工作,让学生参与其中,虽然学生大多未满18周岁,还不能参加选举,但让学生观摩选举全过程,深刻感受选举的民主气氛。有的搀扶自己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投票,看着老人家庄重地投票后露出幸福的笑容,听着他们对被选人的满意评价,感同身受他们履行选举权的喜悦之情;有的学生帮助选举工作人员做义工,发现许多猫腻事情,有拉票的,有代人选票的,都毫不留情地指出,加以制止,维护了宪法的神圣性、选举的公平性;还有的学生帮助统计选票,目睹了计票的有效性。通过这次社会实践,学生深刻地理解了人民代表是经过广大人民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出来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说话办事的,公民要充分利用自己的选举权,选出自己满意的人民代表。
我所教的高职语文是这个专业的公共必修课,设置期限为一年。充分利用这一年的教学时间,创新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教学能力,对于他们以后的实习、工作都是非常有益的。
一、利用课前讲析古诗,训练教学实践能力。
每次课前安排3名学生,按学号进行。每人自选一首古诗,提前自行收集资料备课,课上讲解,大家评课,指出优缺点。在训练中,学生学会了编写教案,设计问题,以及讲课的流程和模式等。这项活动旨在训练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教学实践能力。因为面向全体,大家互相学习比较,缺点优点明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更易于提高。
训练到后期,学生追求的目标越来越高,都很珍惜宝贵的锻炼机会,认真准备想在活动中得到更好的锻炼,同时给大家美的享受。
上课前学生先把所选的古诗写在黑板上,课堂上按正常的讲课程序进行。选的教学内容好,备课充分的学生讲解得相对好些。在讲课中,暴露出很多问题,首先选作教学内容的古诗不要太简单,否则没什么可讲的。有位学生选了首《锄禾》,结果由于过于简单,介绍完作者后就没什么可讲的,大家都懂,几分钟就下来很尴尬。由此我告诉学生,讲公开课不能选内容过于简单的课文。
同样是四句古诗,有的选《红豆》讲得就很充分有趣,解释生在南国的红豆,为什么红豆代表相思之情,劝君多采撷的丰富含义等,使课堂丰富有趣,我及时肯定这位学生讲课重点、难点突出的优点。在训练中学生逐步改进师生互动少、课堂时间安排拖沓、重点不突出、有口头禅、教态不自然等缺点,在教学程序安排、问题设置上,越来越趋于合理,有的学生加入配乐朗读、古诗歌曲等形式丰富课堂。经过训练,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创新教学模式,增强教学实践能力。
我们所用的高职课本是校本教材,课本中有一些浅显的古诗和现代诗及选编的童话故事都可以作为训练学生教学能力的材料。对于高职语文班的学生来说,他们已经接受12年的语文教育,耳濡目染了解一些语文教学方法。如果还像高中那样只听教师讲解,即使教师讲得再好,也不能锻炼他们的教学实践能力。让学生讲课,他们既感到新奇有趣,又提高实际教学能力。
课堂上,通过讲课实践及学生的自评互评,学生明确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明确改进方向,有助于今后进一步提高。每个学生讲课都或多或少地受中学语文教师的影响,风格各异,这若干个讲课的样本和模式,有助于学生的互相学习和效仿,对于他们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大有益处。
而且在讲课中,学生的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都得到提高,这些都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学生毕竟刚走上讲台,刚开始讲课漏洞百出,有的学生一言堂自己讲到完,没有问题设置,没有师生互动;有的学生课堂太拖沓,没必要的时间耽误得太多;有的学生泛泛地讲解、重点不突出等,教师要给予及时的指导。
1.纠正缺点,提出改进的方法。学生在讲解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知识点的错误,这时教师要及时纠正。有一个学生讲杜甫的《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一句中的“鄜”字,应该是读平声,讲解的同学读成了扬声,同学们给予及时的指正。这其实就是备课不充分,我借此告诉学生备课时一定要把知识点弄准确,把讲课底稿反复读几遍,免得讲课时把字音读错,教学语言不流畅。
有的学生讲授时,语言带有方言土语,比如把“这个句子、这句诗”说成“这块”等。我借此告诉学生,教师的课堂语言一定要规范,避免用语随便。
2.肯定优点,提倡大家借鉴效仿。有一名学生在讲李清照的《一剪梅》时,课前让大家唱了一遍这首词,唱后课堂气氛顿时活跃起来。这种做法很好,我给予及时的肯定。
讲李白的《秋登宣城谢脁楼饯别校叔叔云》这首诗的学生在讲“去我去者昨日之事不可留”这句诗时,重点解释“者”字,可以指人,也可以指事,指人可以理解为“离开我的人,我也不挽留,扰乱我心的人,今天也不少”;指事可理解为“昨天的烦恼事已经过去,今天还有不少这样的事”。这样的理解透彻、新颖、风趣,可以肯定。
3.师生互动,教学相长。在学习于丹的《千古明月》专题讲座时,文章涉及很多以前没学过的古诗,都是学生讲解的。有的学生在讲解时遇到学生提出的问题解答不了,我就代替教者给予解答。
比如在讲唐朝徐宁的《忆扬州》时,学生对“萧娘脸薄难胜泪,桃叶眉间易得愁”一句讲得不透彻,学生有疑问,这时我以回答者的身份解释问题。表面“泪”“愁”,但写得不是愁苦,而是写作者记忆中扬州少女无忧无虑笑脸迎人的可爱情态。
在“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在扬州”中,有的学生不理解“三分、二分”的含意,讲者解释不明白。我进行了补充说明:“假如天下有三分的月光,因为月光钟情于扬州的人美景美,有二分的月光照在了扬州。”有的学生在讲解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学生都回答不上来,我帮他们解答。这样的课堂寓教于乐、生动有趣,真正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在师生互动中,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在这样的教学实践中,学生不仅创造性地学习了课本,还提高了教学实践能力,都觉得这样的课堂丰富有趣,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