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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旅馆;消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家庭旅馆是以合法拥有的空置住宅为基本接待单位,以接待住宿为目的,以个体经营管理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小型住宿接待设施单体式家庭旅馆是指一幢住宅整体用于家庭旅馆及其辅助功能用房的建筑物。由于家庭旅馆要求不高,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场所火灾隐患普通大量存在,在其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小场所导致大的火灾事故,因此对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家庭式旅馆存在的问题
(1)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大多家庭式小旅馆是通过民用住宅改建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往往存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等先天性业灾隐患。
(2)消防设施未配备或配置数量不足。大多家庭式小旅馆并未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即使开业时配备了,往往出于经济因素,挪作他用,损坏后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3)从业人员大多来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大多家庭式小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未经过消防培训,消防安生观念淡薄,灭火、疏散和逃生常识缺乏。
(4)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大多家庭式小旅馆业主都是请亲戚或小工管理。一人身兼管家、厨师、保安、服务员、清洁工等数职,而在各乡镇往往由于年轻劳力外出务工、由家里的老人、儿童或残障人士管理。其接受消防知识能力有限,消防制度难以落实,消防演练更是无从谈起。一旦发生火灾,不会处置、处置不当或由于行动能力迟缓错过最佳处置时机,致使失误、粗心造成或扩大了火灾,小火酿成大火。
(5)电器线路火灾隐患多。有些家庭式小旅馆建造时间过长。场所内违章乱拉电线,且布置凌乱,在外,电气线路缺乏金属管、阻燃材料管保护,空中交横的情况普遍,使用电热炉、电加热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极易引起短路从而引发火灾。
(6)消防监督管理困难。有些家庭式小旅馆由先业人员、残障人员经营,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往往出于社会安定、社会就业等因素考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理。加之各乡镇路途遥远、公路不通、监督执法人员不足、部分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不明确、事务繁忙、消防监
督管理不热心、不“给力”等原困,导致对其监督管理难。
(7)灭火救援困难,火灾损失大。有些多镇驻地在高山上,水源缺乏、干旱少雨。一旦这些地区的家庭式小旅馆发生火灾,火借风势,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自救都十分困难。
二、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摸清底数:由于家庭旅馆分布面广量大,紧靠消防大队现在的监督人员无法全面监管,因此要充分发挥派出所人员多对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督促指导派出所对各自辖区内的家庭旅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杜绝失控漏管的出现。
(2)加强监督检查:依据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对家庭旅馆开展全面消防检查,重点对旅馆手续的合法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性、用火用电、装修材料和从业人员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同时严格依法查处。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较多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家庭旅馆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进行临时查封或强制执行停业。
(3)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对于家庭旅馆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得因为旅馆面积小而擅自降低标准要求。要提取介入,在旅馆装修改造之前要加强检查指导,提出相关的消防要求,从源头上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但愿意积极整改的旅馆要积极帮助单位想办法进行整改,加强指导,防止旧的隐患未消除新的隐患又产生。
(4)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与治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旅馆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对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旅馆不予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得从事旅馆经营活动。同时要联合治安部门对一些无证非法经营的“黑旅馆”依法进行关停取缔。
(5)加强对家庭旅馆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家庭旅馆在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当检查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场所员工未经消防培训的不予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家庭旅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三、建立家庭旅馆的安全监督的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客房床位在50个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旅馆、宾馆、饭店被列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消防行政审批由当地消防部门办理,由公安派出所进行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家庭式旅馆作为三级消防安全监督单位,有着点多、线长、面广、高度分散的特点,客观上导致了家庭式小旅馆的消防管理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派出所的工作千头万绪,个个都重要,哪个也不能少。各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民警同时往往兼任其他职务,因任务繁重,由此常常顾此失彼,笔者认为加强此类旅社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议做到以下两点:
(1)要依靠群众,齐抓共管,对于中小型旅社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议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审批监督职责,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家庭旅馆的共同监督,各司其职,加强基层政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管力度,与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要求各旅馆在办理相关证件,必须先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可有效避免“黑旅馆”的产生,当地派出所和安监部门对中小型旅社进行日常的消防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日常防火监督业务特别是行政执法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只有依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才能有效地把中小型旅社的消防安全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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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具体是指哪些人
问:辽宁胡毅
――听说省里要给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提高生活待遇标准,这是一个好消息。请问,具体指的是哪些人啊?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2〕65号
答:
具体是指:“(一)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简退职并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人员。”
“(二)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1957年至1960年期间,经组织动员退职(不包括按《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正常自愿退职的人员),无固定收入,原系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老职工。” W
见义勇为人员负伤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问:四川郭莉萍
――近来社会上经常有见义勇为人员负伤的消息,请问国家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有何规定?
适用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
〔2012〕39号
答:
文件规定:“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可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致孤儿童的医疗保障,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W
企业电焊工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吗
问:辽宁高明
――我在一家企业里当电焊工,单位要求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请问,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适用文件:《辽宁省消防条例》
答:
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接受有关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专职消防队队员;
(三)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四)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人员;
(五)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六)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装卸工作的操作人员;
(七)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
(八)其他依法需要培训的人员。”
所以,请你按照要求参加相关培训。 W
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山东周化文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结婚前,父母出资给买的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现在因感情问题准备离婚。请问,这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适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1〕18号
答:
文件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W
本栏责编/马征
Tips
辽宁庄河市唐庆军同志注意:
来信代为咨询庄河光明镇前沟林龙庙屯之事,建议你向当地劳动部门或组织部门反映。
辽宁鞍山市逄素芳同志注意:
来信称退休工资比同事少,认为不合理。你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查询,看看当年单位给你缴纳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1 关于人口聚集区域的火情危害性
(1) 区域的方位实际不合理。现在很多的宾馆以及图书室等机构,为了一些利益,将一些空闲的地方外租或者是设置一些娱乐区域,此时它们和别的建筑区域之间未设置合理的分割方法,如果发生了火情的话,其会以非常快的速率发展,而两个区域的人流混乱,干扰到疏散活动的开展,进而就容易引发很多的不利现象。很多此类区域还设置在地下。很显然它们的火情危害性更加的严重,如果出现了问题的话,火情无法有效的掌控,救助活动不能够合理的开展,此时就会导致一些伤亡现象发生。并且,随着网络的发展,计算机的教育的普及,上网吧的人群有了较大的变化,网民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原来上网只集中在少部分人上,现在,在城市大部分六七岁的儿童也会打游戏,网民有老人、青少年和儿童,一旦发生火灾,老人行动缓慢,儿童对消防逃生知识缺乏,不懂得如何逃生,这是火灾人员死亡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2) 设置的安全出口的总数太少,或是把第二出口闭合。之所以设置该出口目的就是为了在灾情出现的时候能够便于人们逃离,不过一些场所只是设置了单个的区域,虽说有的设置了超过两个出口,不过在运作的时候都是闭合的,只是用其中的一个。而通过很多的实际问题我们得知,许多的伤亡现象的出现均是因为出口的总数太少,或是闭合而导致的。
(3) 装修用的易燃物品非常多。这类区域为了美观以及档次性等规定,很多都是使用那些容易燃烧的物质,如三夹板木龙骨、木材、胶合板、塑料板、棉丙交织布、化纤地毯等等,此时使得负载增加,当火情出现之后其以非常快的速率发展,而且容易出现很多的毒气,此时毒气会沿着窗户以及缝隙等扩散,一直延伸至整个范围之中。从很多的火情事实中我们得知,火灾中死亡的人员约70%的人都是因吸有毒烟气窒息而死。
(4) 消防装置不足,破损以及停用等问题很是显著。这些设施对于应对火情来讲意义很是显著。相关的执法工作者在平时的监管工作之中,常会遇到很多此类区域的消防设备总数较少,或者是型号不合乎规定的问题,有的严重的超过了使用时间。一些区域的疏散标志模糊。还有个别的地方虽说设置了很多的设备等,不过因为工作者的不合理维护等,导致其不能够有序的运行,也就是相当于一种摆设了。
(5) 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当,违章用火用电现象较多。有些人员密集场所在建筑装修装潢过程中,只注重环境优雅,品位高档,往往忽视对电气设备和电器线路的规范安装使用,长期处于工作状态,用电量大,容易发热漏电打火。有的场所因使用伪劣电气线路设备,电气故障时有发生。有的场所电器设备设计安装不符合规定。大部分灯具直接安装在吊顶上,灯具的高温表面或镇流器发热引起可燃吊顶造成火灾。为日后火灾的发生埋下隐患。这样很可能因超负荷引发火灾事故。
(6) 经营者管理混乱,部分人消防意识淡薄,逃生能力差。有些人员密集场所为了赢利目的,存在严重超员现象不加以控制,工作人员未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常识,以至发生火灾时束手无策,酿成重特大事故。
2 预防对策
(1) 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消防监督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建筑、电气防火的消防知识技能,及时了解掌握新型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积极参与人员密集场所灭火预案的制定,定期组织灭火、逃生自救等方面演练,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水平和火灾隐患判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2) 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训练,使场所全体人员都应该熟知必要的消防知识,提高“四个能力建设”,即提高检查消除火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同时,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3) 严格把好审批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和审验分离制度,确保审核、验收的严格性和权威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设计、审核、验收,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关,不留隐患。
(4) 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针对各时期、各阶段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各类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加大现场监督检查频率,特别对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的宽度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坚决不能营业;其次,必须强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灯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第三,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铁栅栏、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对于同一场所因发生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时,应在报刊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实行处罚和舆论纠正并重的根治机制。
(5) 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公民的消防意识,提高社会的消防素质,是预防和整治火灾的基本措施。一是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加强对公民的消防知识教育,强化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二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学习培训,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强化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
结语
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工作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应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管理,确实彻底的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另一方面,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负责人及其员工应当重视防火安全;不断增加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进一步落实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实现各级各部门单位及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一)消防宣传进机关
1.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有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
2.党校、行政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至少有1名经过培训的专兼任教师,提高参训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水平。
3.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4.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安全内容,重点部位设有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利用单位广播、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5.机关事业干部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消防救援指战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2.中小学、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和师生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设消防安全课程。
3.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灭火实操、阅读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4.学校校园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和模拟体验装置。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学校校报、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定期刊播消防安全常识。
5.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培养消防授课教师。定期组织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漫画大赛、参观消防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消防宣传进社区
1.社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内容。
2.推举产生“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经消防救援部门培训合格后,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督促《居民防火公约》落实等活动。
3.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
4.辖区医院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每年对医务人员和职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防培训,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和有行为能力的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四)消防宣传进企业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消防工作责任考评内容,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消防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醒目,操作使用方法用文字或图例标明;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示意图或标识,开展“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4.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等活动;企业文化包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企业员工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交通企业利用各类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阅报栏、提示卡和交通工具内的广播、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在电影、电视开映(机)时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五)消防宣传进农村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内容;对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消防培训,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村成立志愿消防宣传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依托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有条件的建立消防安全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在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设置警示性标语。
3.村委会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村民防火公约》,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措施;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对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麦收、秋收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节,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古村落、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设立消防安全标志,提示村民和游客注意防火安全;村民集体活动场所设置宣传栏或警示牌;定期组织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
5.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
(六)消防宣传进家庭
1.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乡规民约等创建内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建立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发放、宣讲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动。
2.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倡导安全用火、用电习惯,指导家庭查找、消除火灾隐患。
3.定期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4.教育家庭成员外出关闭电源和液化气、天然气总阀门,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飞火入户;教育儿童不玩火;协助、提示独居老人或生活能力有障碍的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5.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有条件的地区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七)消防宣传进公共场所
1.在商场、宾馆饭店、景区、商业街、电影院、医院、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
2.组织大型商场、宾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3.商场、市场、电影院、车站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要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范畴,积极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全力激发公民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普及消防知识、防火常识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市政府成立“五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农办、市经贸委、市综治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工会、市妇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支队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协调,制定实施计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消防“五进”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局面。要将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创建文明社区(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竞赛、“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推进宣传“五进”工作的落实。要把消防宣传专项经费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用于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高速路进城区交通主干道、繁华地区等场所设置不少于2个大型固定消防宣传牌。
各地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托乡(镇)防火办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地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要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牌。
(二)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要将“五进”工作纳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范畴,监督检查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科普部门要努力推动消防知识进入科普内容,并指导消防站争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司法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行有关消防重点工种人员实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对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文化、广电等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在“119”消防宣传日、《消防法》实施周年、重大活动、节日等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工商、市政管理部门要为利用城区道路和市政设施消防公益广告提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青少年和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财政部门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确保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落实。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主动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消防宣传“五进”指导工作,为“五进”工作提供宣传内容。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突出“五进”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消防宣传资料,城厢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社区消防宣传资料为主,荔城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家庭消防宣传资料为主,涵江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企业消防宣传资料为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学校消防宣传资料为主,仙游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农村消防宣传资料为主。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两个月按照宣传内容要求分别提供宣传内容。
(三)单位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部61号令等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四)公民职责
全市社会群众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积极参与到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各界要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宣传工作,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出资出力。
四、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一)消防宣传进社区
1.每个社区建立消防工作站,居委会主任任站长。人口少于5000人的社区设1—2名专(兼)职社区消防员,5000人以上的社区设2—3名专(兼)职社区消防员。
2.消防工作站设报警电话、专用消防档案柜、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消火栓扳手等消防器材。
3.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公共消防宣传栏或消防公益广告牌;每栋楼或每个单元设置1块消防提示牌,并定期更新内容。
4.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制定社区居民防火公约。
5.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6.街道办事处每半年、居委会每季度组织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进行灭火与逃生演练;居委会每年组织居民参观一次当地消防站。
7.居委会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
8.建立社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档案,每周上门走访一次,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居民设置消防应急呼救器并指定专人负责。
9.把消防安全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中,经常性地开展“走万家,送安全”和创建“消防安全文明小区”等活动。
10.社区居民受教育率应达到90%,并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家庭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家庭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1.认真履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制定学生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
2.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编印学校消防安全读物,每学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4个课时,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3.城市中小学和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教室,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栏)不少于2块,悬挂消防宣传挂图不少于1套。
4.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1次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半年组织1次疏散演练。
5.大专院校建立“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并开展活动。
6.通过校园闭路电视、有线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在校园网或互联网主页上设置消防专栏。
7.每学期每班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星期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广播。
8.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参观驻地消防站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
9.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安全文明校园”、“消防志愿者”、“三下乡”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0.学生受教育率应达到100%,并做到“两会两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险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三)消防宣传进企业
1.建立企业消防宣传组织机构,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和培训制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2.建立相对固定的员工消防宣传活动教育室,配备消防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消防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3.企业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不少于2块、消防宣传挂图不少于1套;重点部位设置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4.设置消防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5.建立企业消防志愿者队伍并开展活动,每半年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6.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及时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率达100%,并持证上岗。
7.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企业职工定期收看火灾案例教育片,阅读消防安全知识报刊。
8.每年119消防日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9.企业必须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考试,干部、职工受教育率应达到90%以上,消防常识熟知率应达到70%以上,保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害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消防宣传进农村
1.村委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村民委员会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内容,并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和宣传资料。
4.在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设置2块以上固定消防宣传牌、刷写2条(套)以上墙体消防宣传标语(消防宣传画)。
5.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通过广播或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6.在村内集市设置明显的消防宣传标语。
7.村民委员会建立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档案,每周上门走访一次。
8.村民受教育率应达到60%以上,并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消防宣传进家庭
1.建立家庭消防宣传工作制度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2.每年组织居(村)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观看一部消防教育影视片;居委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社区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居(村)民家庭成员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家庭火灾危害性、懂家庭火灾预防基本知识、懂家庭常见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
3.每年冬春季等重点防火期向全体居(村)民家庭特别是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空巢家庭免费发放家庭防火宣传资料。
4.夏冬季节和农村农忙时节向居(村)民宣传消防常识。
5.鼓励、引导家庭配备家用灭火器材和自救逃生器具,教育居(村)民爱护社区和乡村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
6.联合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的评选内容。
7.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定期组织城乡居民群众到附近的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参观体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消防“五进”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消防“五进”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狠抓宣传“五进”工作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