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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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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现状

食品安全的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字:层出不穷;政出多门、多头执法;规定不严、衔接不顺。

最近几年,食品安全已经困住了老百姓的口,不知道还有什么食品可以放心食用。如今食品安全已是我国消费者的“心头大患”, 事关消费者乃至下一代的健康和安全,是目前对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和问题

长久以来,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比如说关于皮革奶、染色馒头、有毒大米、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等等,有的食品采用硫磺熏蒸、甲醛浸泡、掺加敌敌畏等不法手段制假造假而成,其毒性不言而喻。2008年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直接造成三鹿集团破产,险些造成我国奶粉制造业的全军覆没。今年双汇集团济源分公司猪肉瘦肉精事件曝光,造成双汇发展股票市值缩水约30%,对我国的生猪饲养及加工产业的声誉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成因

首先从食品加工生产的环节来分析食品安全隐患的成因

1、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

由于未按规定要求滥用农药,我国每年因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中毒。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被人体吸收后,通过血液输送到全身各个脏器,导致中毒,严重时还出现生命危险。再有我国每年超量或不合理地施用化肥于农作物上,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量越来越重。

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

为了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抗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往往造成药物残留于动物组织中。兽药残留既包括原药,也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在食品中由于药物本身的副反应或耐药性细菌种群的增长,将增加潜在健康安全问题。近年,在我国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兴奋剂可以使禽、畜产生足够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从而使更多食用残留有“瘦肉精”食品的消费者引起中毒反应,严重者甚至死亡 。

3、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非常严重,它属于化学污染的范畴。据分析,重金属污染以镉污染较为严重,其次是汞、铅等。多数金属在体内有蓄积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可能还会有致畸、致癌和致基因突变的潜在危害。目前,我国儿童铅污染较为严重。

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超量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曾有在面粉中超限量5倍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超标量20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的化学合成甜味剂等等。

5、毒素污染

毒素污染是目前极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毒素主要来源于自然界,如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毒大米”事件,即为黄曲霉毒素污染。在火腿中添加敌敌畏,预防火腿变质;用硫磺熏蒸木耳,提高视觉美感。

6、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

在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体身体有害)。如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等等。

7、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

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 油炸食品等。

8、假冒伪劣食品

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肆意横行。如:用化学合成物质掺兑的酱油、 食醋;用工业酒精制造假酒、甲醇假冒白酒等。

9、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

食品的原料和加工程度决定了它具备一定的微生物生长条件,食品加工制造过程和包装储运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我国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大多由微生物引起。在我国,易造成食物中毒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有: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每年都有发生,尤其在气温较高的夏、秋季节更容易发生。

10、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

食品基本都以动植物生物组织作为主要成分。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和生物变化 ,产生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比如变质的鲜奶、酸奶、鲜肉等。

11、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

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同样带来了安全性问题。如今,转基因食品早已摆上了人们的餐桌,转基因食品也具有潜在的危险: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 (标记基因);可能产生过敏综合症;可能对人类有毒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对人类和人体存在未知的危害。

其次,从食品安全监管状况分析食品安全隐患存在的成因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牧、商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海关、环境等多个执法主体。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采用“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 采取“分段监管为主, 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 即农业部门(含林业、畜牧业、水产业及粮食业等)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海关部门负责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商务部门负责食品供应行业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这种“分段监督”的模式,初步形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链,形成了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格局。

条块分割分治的监管体制所凸现的缺陷非常明显。监管机构的混乱,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漏洞百出,有效性大打折扣。在这样的监管格局下,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监管部门应对无力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 其缺陷主要表现在:

(1)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分工不明确。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监管职能交叉重叠,部门之间互相掣肘的情况时有发生。职权交叉和责任真空的出现在所难免,扯皮、推诿现象司空见惯,彼此无法做到明确分工,协调配合, 食品安全监管难以形成合力。

(2)缺乏统一领导,沟通和协调困难。由于没有统一领导和规划,各部门分头执法,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测标准不一,缺乏权威性。

(3)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由于法律没有形成有效的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广泛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第三,从我国的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方面分析食品安全隐患的成因

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法企业只能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额度不高的罚款(一般都是在3万元以下),只有“情节严重”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可见,中国法律中对食品犯罪的处罚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都要轻得多。这样轻的处罚,使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比守法成本还要低,所以这对于打击制造低劣、伪冒食品者几乎起不到威慑作用。

《食品卫生法》与现行《刑法》衔接不畅。《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相比较可以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具有人身伤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具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性时即构成犯罪。两者尺度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法律衔接的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的可能,削减了法律的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其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

三、改良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1、归并执法职能,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将整个食品安全链的监督职能赋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职能。经法律赋权后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隶属于国务院,为国务院直属工作局,负责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垂直管理。对食品的种(养)植(殖), 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全过程直接实施法律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监管一条边垂直监管的机制后,可有效地避免过去那种政出多门,多头执法,执法部门之间相互制约,职权重叠交叉,办事效率低下,资源严重浪费,对涉嫌食品安全的违法事件打击不力的种种弊端,从而真正形成权威、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政令畅通、监管到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2、加强“农田到餐桌”监管、加强食品检测检验研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科学确定食品标准制定原则和依据,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标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

食品安全的现状范文第2篇

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曝光,我国民众对中国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急剧下降,也影响到了部分公司的品牌效应和商品利润。近年来,两会最关注的民生问题还是食品安全,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标准问题。与西方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对于食品安全规定的标准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不但比较少,而且要求较低。在农产品方面,现国际一共公布了二千五百多种化学污染物质,而我国仅仅颁布了六十二项,各种化学物质随着我们平时吃的肉和菜类进入我们的身体,出现问题的概率大大提升,源头就是有害的,就算其他的过程再规整,规章制度再全面也只是徒劳。

生产者问题。现在很多企业都把经济利润放在首位,完全不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当回事,诚信缺失非常严重,没有企业文化的建设。没有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利用各种各样的化学污染物来生产食品从而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甚至一些已经变质,应该被丢掉的食物都可以通过再加工让其重新回到市场,进入食物链,实在可恶。

监管者方面。对于监管制度,现我国还制定的不够完善和严格,虽然一些相应的法律已经制定,如《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等,但是和发达国家比起来还是不够看。有关食品安全的个个部门职能重叠,造成很多事情很多部门都想管,但是正所谓三个和尚没水喝,结果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人来进行监督和管理。加之对于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查力度很低,往往就是砀鲂问剑有个过场。就好像以前在半山腰打劫的山匪一样,悠闲散漫,好吃懒做,交钱不杀。

消费者方面。现在我国很多国民还可谓是民智未开,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食品的辨认能力还有待提高,不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国家出台的各种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鲜有人问津。另外,消费者群体大多是普通的百姓,无法从食品包装袋上的有关信息还判断食品是否有害,也不可能掌握太多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对策

面对如此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只有抓住要害,对症下药,才能够合理有效的进行解决。

追溯根源。如果从根本上出了问题,那么做再多的事情也讲于事无补。所以,从根源上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所有的食品都规定一个质量标准,根据制定的标准来进行生产,并且制定相应的考察技术,来考察进行食品生产的场所是否安全,生产出的农业产品是否优质可以供人们安全食用。

建立诚信体系。国家应该和国外一样制定一个专门与诚信有关的体系,就食品行业来说,一旦企业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可以再次在这个行业经营,也不允许被其他企业收购,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提升企业的道德,让生产者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及加工。

提升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首先,针对很多部门职能重叠所出现的多龙治水问题,我认为应该适当削减一些部门,好让大家明确职能范围,分工明确,都有事可做;政府部门大多都是白天执法,但是生产企业一般都在晚上进行违法行为,所以应该确定明确的轮班制度,好让执法监督全天二十四小时无死角;在抽查方面,负责抽查的工作人员应该更加系统的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对食品有一定的辨认能力,通过自己的感觉来寻找食品抽检而不是企业和商家送来的样品,让食品抽检不在流于形式;建立民众举报监督体制,接受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将会大大提升执法部门的效率。

食品安全的现状范文第3篇

1 基本情况

长岛县是山东省唯一一个海岛县,全县由32个岛屿组成,其中有居民岛10个。常住人口4.4万人,非农业人口1.6万人,农业人口2.8万人。

2 调查目的

了解长岛县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发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监管建议,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3 调查对象与内容

3.1 调查对象 长岛县常住人口,包括本地户籍人口和在长岛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口;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由被调查者现场自主填写统一的调查问卷。

3.2 调查内容 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需求。

4 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4.1 年龄组成分析

年龄在18岁以下的占11%,在19岁―30岁之间的占30%,在31岁―40岁之间的占32%,在41岁―50岁之间的占18%, 在51岁―60岁的占7%,在61岁以上的占2%。

4.2 食品关注分析

对于食品各个方面关注度由高至低分别为食品的价格,食品的色泽、味道,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营养成分和配方,厂家信息,其它。

4.3 食品安全隐患分析

认为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在种植养殖环节的占13%,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占42%,在批发零售环节的占28%,在餐饮消费环节的占17%。

4.4 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担心程度由高至低分别为病死牲畜肉,非食用油(如地沟油、泔水油、垃圾肉油)流入餐桌,食品过期变质,食物中毒,蔬菜中农药高残留,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 (如防腐剂、色素),虚假或错误标注,其它。

4.5 外来人口对海产食品的认识

在被调查者中,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占总人数的13%。其中,对海产食品的有关卫生常识非常了解的占0%,了解一部分的占23.1%,了解一点的占61.5%,一点不了解的占15.4%。

4.6 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需求

按照监管措施的有效程度由高至低分别为:对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企业严加惩罚;加强宣传,让消费者提高自身食品安全意识;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曝光典型案件。

5 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及产生原因

5.1 由于耕地和水源的问题,长岛的粮食、蔬菜、水果等不能做到自给自供自足,主要来源靠商贩从岛外运输进来。经历环节较多,储存周期太长,无法保证食品质量,由此导致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5.2 同样的原因,群众生活所需的猪、牛、羊等肉类食品基本上是靠商贩从岛外运输。有部分是把活的家畜家禽运输进来,一边圈养一边分批屠宰上市;有部分是将家畜家禽在岛外屠宰好后,将肉及肉制品运输进来。圈养屠宰的地方卫生条件较差以及在养殖过程中滥用畜药、激素的现象导致肉类食品安全难以保证。

5.3 食品进货把关不严、配货渠道不清晰,采购、销售纪录不完善、食品陈列和储藏条件达不到要求、农村群众不重视索证索票等等因素,导致群众买到过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难以招回和追溯源头。

5.4 外来人口对海产食品的卫生常识缺乏了解,比如不知道河豚鱼是有剧毒的鱼种,某些鱼类贝类加工不当也可引起中毒,吃海虹喝啤酒会导致拉肚子等等,由此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

5.5 相关部门对农村群众的宣传和引导不能完全到位,导致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高,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相对匮乏,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保证安全食品。比如大部分农村群众喜欢食用自己家腌制的咸鱼和虾酱,而这类食品亚硝酸盐含量较高,长期食用容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5.6 农村的小餐馆、建筑工地食堂等经营面积不足,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未经体检和培训即上岗,管理制度不健全,餐具消毒不严格,很难达到卫生许可要求;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市场的小吃摊等没有固定的经营门店,卫生主管部门无法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也就无法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低标准经营、无照无证经营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6 防范措施和监管建议

6.1 针对长岛县耕地面积极少的情况,政府要重视起来,利用有限的耕地面积,分配好耕地的使用,规划出一定的耕地面积用于种植蔬菜,优化种植品种,多种植一些产量高、营养丰富、易于保存的蔬菜品种,保证岛上居民在因天气原因无法运进时还能吃到部分新鲜的时令蔬菜。

6.2 针对肉类食品的安全问题,要对进岛的家畜家禽进行严格检疫,对肉类成品和半成品,相关部门更要充实检测队伍,加大抽检力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检验结果,指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安全消费。

食品安全的现状范文第4篇

1食用盐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是盐产品的生产大国,主要包括工业用盐和食用盐。2014年,我国的盐总产能已突破1亿t,产量超过8000万t,其中食用盐产品产量约为800多万t。我国食用盐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氯化钠占绝对主导的普通食盐产品;另一类是多品种食用盐,即食用盐里添加一定量的代用盐或食品配料、调味料,作为食用盐的补充产品,包括低钠盐、调味盐等。食盐作为大宗、稳定消耗的生活必需品,其生产、销售须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要健全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盐。

2食用盐产品存在或潜在污染来源

食用盐按照原料来源可分为海盐、湖盐、井矿盐,按加工方法划分可分为精制盐、日晒盐、粉碎洗涤盐,按功能划分可分为普通食盐、多品种食盐。不同的来源以及不同的加工方式,导致了食用盐产品在原料、生产加工和储运过程中有受到来自水体、土壤、工艺、包装物污染物影响的可能性。首先,是来自食盐原料的污染。食盐产品的原料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海盐、井矿盐和湖盐,产地分别来自海洋、地下盐矿和内陆盐湖。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但也给我国水生资源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对海盐而言,近海的海洋环境遭到破坏,沿岸海域氮、磷污染,石油泄漏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其他有机物的污染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国内近海总体污染形势较为严峻。这给海盐的产品质量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对井矿盐而言,目前广泛采用的工艺为“水溶开采工艺”,即将地面淡水注入地下盐腔(一般的深度为几百米,深的在1000m以下)溶解固体岩盐矿藏获得饱和卤水,将该饱和卤水抽上地面,进行真空蒸发制备井矿盐。因此,注入地下的溶采水的水质直接影响井矿盐产品的质量。对湖盐而言,近年来内陆地区的湖盐以再生盐为主,盐湖补水水质的污染直接影响湖盐产品的质量,同时露天开采作业过程对湖盐产品原料也带来了一定的污染。最为常见的水体和土壤污染物主要包括无机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重金属,盐类、放射性元素铯、锶的化合物、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农药、酚类、氰化物、石油、合成洗涤剂、3,4一苯并芘以及由城市污水、污泥及厩肥带来的有害微生物等[1]。其次,是来自食用盐产品加工过程的污染。目前食用盐的种类繁多,各种功能性食盐层出不穷,例如加碘盐、低钠盐、健康盐、味精盐、营养盐等。这些食用盐通常是在普通食用盐的基础上,添加了食品配料、调味料等多种物质,这种生产方式增加了各种危害物带入的可能性。再者,在食用盐产品的储运、销售等过程中,也存在着危害物质二次污染的可能性,如包装物中的塑化剂、重金属等有害物将可能通过迁移的方式进入食盐产品中。

3食用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控制现状

目前我国食用盐的质量监测主要是以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盐务局的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为重点,以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化验室为基础的三级质量检验网络。另外,《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行业系统外的检测机构,如天津科技大学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各省市的质监系统检测站也开始成为食用盐产品质量检测的补充。从国内目前盐行业的检测机构情况看,绝大部分机构仅限于GB5461、GB2721、QB2020等标准中规定的常规理化指标的检测和重金属的检测,几乎没有微生物指标的检测资质,更深层次的食品安全指标更未涉及。目前国内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检测设备简陋、检测项目单一、不能根据盐品种进行分类检测、不同产地的盐检测数据库没有建立、多品种食用盐的检测标准尚属空白。另外,针对多品种食用盐所添加的食品原料(包括提取物、浓缩液等)或食品添加剂的检测能力也较低。

4建议

1)要下力气搞研究,要对食用盐质量安全中危害因素种类和存在规律进行充分的了解。这是食用盐安全控制的首要前提,也是重要限制因素。

2)鉴于现有的食用盐的标准明显滞后于食品安全发展的需要,国家或者食盐行业的权威部门,应该在充分了解食用盐中危险因素种类和存在规律的前提下,修订现行的食用盐相关标准,提高食用盐的食品安全门槛。

食品安全的现状范文第5篇

日常生活中,普通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往往会将注意力放在检查食品保质期或营养标签等一些外在标识上,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食品包装的重要性。其实,不安全的食品包装材料会直接影响食品的安全性,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常见的食品包装材料主要有塑料、纸、金属、橡胶以及一些复合包装材料等。这些材料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会残留有一些化学添加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随着与食品的接触,这些物质会缓慢地释放到食物中,威胁人体健康。尤其是一些非法地下加工厂常采用工业级色素对儿童塑料餐具进行着色,以鲜亮的颜色吸引儿童注意。这些着色剂中存在着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会释放到食物中。从而进入儿童体内,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还有,很多消费者喜欢吃麻辣烫、烧烤等油炸食品,在包装携带时往往直接使用小摊上提供的塑料袋,这些非食品级塑料袋中存在大量增塑剂、有机溶剂、染料等有害化学物质。

随着夏季来临,高温高湿的环境有利于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食物极易腐败变质。关于如何确保普通消费者使用安全的食品包装,您不妨看看如下建议。

首先,应尽量避免不良使用习惯。诸如,用报纸或其它非食品用纸来包装食物,反复使用矿泉水瓶来盛装饮用水,在饭盒中长时间加热食物。直接用开水煮沸袋装牛奶等,这些习惯都可能造成食品包装中的聚合物分解,释放出有害物质,并被人体所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