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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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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第1篇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1、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土地利用规划是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有关的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在时空上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合理分配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地正确地和各项建设工程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相结合,从而制定最优的土地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同时又为将来保护好土地资源,以达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2、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内容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统一管理,对十分宝贵和极其稀缺的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为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其主要目标包括:(1)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2)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3)加强对土地的统一和计划管理。具体的任务包含下列四个方面:(1)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合理分配土地,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条件;(2)为建立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土地条件;(3)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科学的土地组织条件;(4)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大、综合性强、内容多、关系复杂"

二、经济外部性的含义

经济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三、土地利用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和标准

土地是重要的基础性资源,土地开发利用既不是纯粹的经济过程,也不是纯粹的生态过程,而应该是经济过程和生态过程的有机统一,其实质是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应建立一个评价体系,本文简要叙述评价体系的指标组成、体系建立的设计原则以及建立体系的指标选择建议。

1、指标体系的组成

本文进行基于经济外部性的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出于两个出发点:一是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设用地布局影响,二是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旨在探讨土地利用规划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对农地造成影响,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是否考虑生态栖地的影响以及生态环境影响,从而更加实际的得出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重点思路与发展方向。

2、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指标体系应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态、经济系统的内部特征及外部状态,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相互间的联系以及主要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在指标的选取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科学性是指标体系建立的重要原则,在指标体系的建立方面,科学性体现在该指标体系应该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规划实施前后,社会、生态、经济系统的状态变化趋势和系统内部的协调程度,并能够体现战略实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因此,所选指标必须概念清晰明确,且有具体的科学内涵,测算方法标准,统计计算方法规范"同时,指标体系应具有实用性的特点,即考虑定量化的可行性,建模的复杂性以及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获得性,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应具有明确的科学内涵较好的度量性,要便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

(2)层次性原则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评价以社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为研究对象,而从内部结构分析,该系统具有复杂的层次结构,因而指标设置也应该满足这一特点要求"也就是说,指标体系具有鲜明的层次结构,能反映在不同层次上的规划影响"

(3)代表性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选用的指标要充分体现土地利用对各社会、生态、经济等各方面影响状况,同时,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

(4)综合性原则

全面衡量各种影响因素,严格进行综合性的分析评价"

(5)系统性原则

确定相应的评价层次,按系统论的观点评价各个指标,构成完整的评价指标

体系"

(6)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静态指标反映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动态指标则用于反映区域可持续发展

的趋势,二者对于全面!客观反映土地利用规划评价的目标是必不可少的"土地

(7)可操作性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易于从现有资料

中获取,便于管理部门使用"

3、土地利用规划评价的指标体系因子选择建议

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是长期的,并且会随时间的变化发生一定的变化"指标体系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将来增加或改变某些单项指标提供接口",釆取德尔菲法,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特点来探讨评价指标体系,以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外部性为总目标,根据建设用地布局和生态影响基本特点来探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目标、评价方法、评价原则与评价内容,构建了指标体系,并选择27个指标作为参评因子,组成土地利用规划外部性影响的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布局影响 土地人口承载力指数、城镇化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人口自然增长率、城市化水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率、土地生产率、粮食产量、林木蓄积量、水资源总量、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林地产量、养殖业产值等。

生态环境影响 基本农田占土地总面积比、土地生产潜力指数、森林覆盖率、农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农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农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水土流失、土地污染指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治理污染年投入、公顷农药施用量、林地面积比重、耕地年减少量等。

4、指标选择确定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直接反映评价结果,关系到评价结果的现实应用,一般而言,确定评价标准大致采用两种判断方法:一是,定性判断法。即依据个人的经验和知识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的持续度进行评价,然后作出判断是否可持续,以及其可持续利用程度。不过,这种方法对评价者自身在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知识和经验方面要求很高,才能对评价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作出适合的评价;②比较法。即设定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正外部性为1分,经济负外部性状态为0分,然后在0~1分之间划分两个级别,其余的情况通过选取的指标与理想值和最差值之间进行比较、计算、最终确定出评价单元的评价结果。

四、基于经济外部性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几点评价

通过对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论是从各项指标数据的搜集还是按当时经济发展水平所做的预测,修编基础工作、准备工作较充分,是“指标控制+用途管制”为模式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而言,从实施以来的情况看,提高了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树立了规划的权威性,使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土地空间布局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言,经济外部性是体现的正外部性。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上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露,已调整的规划也并未解决相关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负外部性也逐渐体现,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性大,导致布局不相协调的负外部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理论上来说应该为主导作用,能控制各个行业及布局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和规模。城镇规划、村镇规划不能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控制指标。

然而,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的滞后,各乡镇在编制城镇和村镇规划时,不顾实际,盲目追求大规模、大框架,乱设开发区、工业小区, 致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现行城镇、村镇规划不相衔接和协调,在规划实施中时有矛盾发生,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同时随意调整土地利用规划,钻政策空子,导致规划丧失其科学性和严肃性。又由于土地供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建设项目,而地方政府承担着壮大地方经济的重任,因此,为实现招商引资的目的而随意用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搁置, 不断违法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先进的规划理论指导,缺乏超前意识,缺乏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得总体规划缺乏可操作性。

从经济上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从而体现出经济外部性为负的方面。

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准备工作不充分

由于管理体制落后、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工作的滞后性,虽然每年都做变更调查工作,但由于基层土地管理技术、条件的限制,往往靠人为变更,导致地籍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都比较差。地方土地管理部门隶属于同级政府,难以约束当地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的短期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业务工作很仓促,匆忙进行规划调整,其科学性、权威性将大打折扣。但有许多地方作了简单短暂的培训,下发了上级下达规划指标,简单认为只要完成了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和农用地整理折抵指标就行,各乡镇政府只关心用地指标够不够用,只要求满足城镇发展、园区发展的需要。不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只是土地部门的事,只为了地方建设的需要。

这些做法导致评价体系中相关规划实施后的成果指标不能满足要求,从而体现出规划经济的负面性。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乡镇规划;白马寺;可操作;探讨

1 前言

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是通过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耕地持续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受到威胁,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上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对于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的地位与作用应该予以区别,乡镇规划是土地规划规划体系中最基层的规划,这一层面的规划应更多地吸收基层百姓参与,落实到具体的地块,这样才能从本质上提高乡镇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使得乡镇规划方案能够真正实施。因此,本文结合荆州市江陵县白马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践,探讨了如何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操作性与现实性。

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

我国到目前为止开展了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状况而言,由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刚起步,与国家,地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具有难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等特点,很多地方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

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任务与内容

4 荆州市江陵县白马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情况

4.1 研究区概况

白马寺镇地处江陵县东北部,距荆州市市中心40公里,东与沙岗镇相邻,南抵普济镇,西邻熊河镇,北邻六合垸农场。

2005年全镇36个行政村,276个村民小组,2005年末人47449人,其中农业人口38601人,农业劳动力15366人,城镇人口8848人,城镇化水平18.65%,土地总面积14942.95公顷,其中耕地10156.68公顷。

4.2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4.2.1 建设用地空间布镇矛盾较为突出

由于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矛盾较为突出,建设用地实际需求与规划布局错位,造成镇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给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导致规划随项目而不断调整。

未来规划期内,新的城镇化发展战略要求城镇发展重新定位和设计,空间布局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要高度重视区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不同需求,以及建设用地布局对城镇及各类建设的集聚导向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布局和分区方案,使规划更加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

4.2.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水平不高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上,目前还没有一套成熟完善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效率较低。尚需积极探索运用现代高科技成果在土地规划实施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土地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2.3 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用地保障程度较低

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周边县市城市整体水平的提高,白马寺镇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工业集中发展区对用地的需求十分迫切。规划实施几年来,由于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用地保障程度较低,其发展建设的速度较慢。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企业及产业的格镇与周边城市总体发展矛盾越来越突出。

4.2.4 规划编制缺乏公众参与

我国以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按行政层次“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编制,规划控制指标是自上而下地层层分解下达,这对于处于规划最低层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说非常不利,为了落实上级规划打三制指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很难顾及其他方面,很少考虑农民对农村上地利用的愿望,基本上只是机械性地执行上级规划控制指标,因而使规划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特色性可言。加上长期以来规划走的是封闭性的行政干预式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路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不具开放性,缺少参与度和透明度,农民对乡镇土地规划的具体执行措施也很少有人过问,这样就加大了规划实施的难度。

4.2.5 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势变化的适应性

上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的用地位置与实际项目选址要求不符的现象比较常见,线状工程用地和一些工业用地尤其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频繁调整,说明规划对未来土地利用趋势变化预测还不够准确,但在管理上又缺乏相应的调节手段,只有通过规划调整来解决问题。规划调整固然可以解决规划与用地需求不相符的矛盾,但规划调整过于频繁,势必影响规划的严肃性。

4.2.6 规划的现实地位不高

规划的现实地位不高,存在规划跟着项目跑的现象。规划实施的权威性不高,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社会对规划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出现了规划的法律地位虽然很高,但在实施管理中的随意性却相对较大的现象。一些地方的领导对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识较高,但在用地安排时却片面要求规划方案适合用地要求,一味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修改规划以满足用地需求。由于种种原因,违法占地近几年居高不下,有些违反规划的用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一些行业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发展目标、统计口径、基期数据、规划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土地利用规模上下协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5 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操作性与现实性探讨

5.1 要增强特色分析和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贯穿了规划的全过程。在规划前期研究阶段,规划专班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论证,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在《大纲》编制阶段,就规划布局方案和规划指标的分解,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外业调查阶段通过召集各村主任,支书把各村情况收集,在实地对照图纸记录签字盖章。在《总体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听证会再次把规划情况展现公众,收集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5.2 与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

土地变更调查不但是土地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总体规划实施的主要手段,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等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都要通过土地变更调查来检验,所以本次规划基础数据应该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结果与“变更调查”结果结合。

本轮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社会经济等基础数据均为2005年统计数据,各级下达指标均以2005年为基期年,因此采用的土地利用规划基数也应该是反映2005年的土地利用状况的数据。由于土地二次调查数据反映的是2009年现状,必须进行基期的调整才能作为本轮规划的规划基数。本次试点通过相关统计资料和实地调查,切合实际地将2009年数据还原到2005年。数据基期调整主要进行了三大方面的调查,一是2006-2009年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二是耕地,三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还原。对于建设用地,在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各类建设用地逐块核查,找出2006-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地块,在图上进行标注,并注明发生变化的地块在2005年的利用状况。对于耕地标注出2006-2009年因农业结构调整占用的耕地地块,同可调整地类一并标注在图上。对于开发整理项目,将2006-2009年实施的开发整理项目标注在图上,并注明项目区在2005年的土地利用现状。

5.3 指标图数的一致性

为确保规划基础数据和基础图件一致性,在具体的操作中可以考虑在“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基数,对“二调”现状图进行相应调整还原,真正做到规划基期年图件与数据一致。

5.4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容易出错的几个问题

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调整中有几个特别容易出错的概念与敏感的体系将会影响乡镇总体规划的操作性与现实性,在新一轮乡镇总体规划中要多加注意。

5.4.1 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程序确定的特殊保护区域。其中绝大部分是耕地也包括耕地间零星分布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基本农田则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其土地类型是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汇总表中的耕地面积就是该乡镇的基本农田面积。因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汇总表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应大干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至少等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5.4.2 一般农田与一般农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保护面积表内的一般农田面积和土地利用分区类型表内的一般农地区面容易混淆。一般农田是指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后备资源和其他零星非耕地,坡度大干25 但未列人生态退耕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其土地类型是耕地;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域其土地类型主要包括耕地(一般农田),园地,其他农用地。因此从理论上讲两者面积决不可能相等。

5.4.3 基本农田保护率的计算

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面积除以规划期末的耕地面积,其他的计算方法比如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规划目标年的耕地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规划基期年的耕地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面积除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乡镇域总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面积除以规划基期年的耕地面积等等这些计算方法都是不对的。

5.4.4 基本农田保护区位调整

区位调整为主指标调整为辅是本发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必须遵循的原则。因此各乡镇要在原规划指标体系下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区位,进行乡镇间的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即在乡镇范围内进行村庄间的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不能只针对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基本农田不进行区位调整。例如:有的乡镇虽然布局了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增加,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减少(没有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但是基本农田面积并没有相应的有减少,出现了基本农田面积大于耕地保有量的情况。有的乡镇因工矿用地或者居民用地集中到工业园区,或者乡镇有较大的复垦整理潜力,规划期间净增耕地面积较大,但是基本农田并没有增加,出现基本农田面积远远小于区域内耕地面积,导致基本农田率低的情况。这两种情况说明乡镇或村庄没有进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基本农田保护没有落到实处,导致整个乡镇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降低。

6 结束语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提高乡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操作性与现实性,关系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影响到乡镇经济的发展。未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将有越来越多的公众、团体和政府部门积极加入,如何在公众参与的情况下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需要在规划实践中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志国,花峰.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几个问题探讨[J].维普期刊,2003,11:40~42

[2]邓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证研究[c].西南大学硕士论文,2008

[3]刘志坚,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缺失的成因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6,6(3):7~11

[4]涂春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操作性思考[J],1994-2011

[5]诸培新,顾湘,曲福田.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

National forest park planning of land use in the compatibility of control

Pan Yudao,Song Xin

(Guizhou forestry survey and design co., LTD,Guiyang 550000,China)

Abstract: National forest park in the cultural resources and natural resources play a role of effectively protect, If not reasonable of land use of national forest park, Failure can lead to national forest park planning, waste of land use and environmental issues, Etc. The analysis in this paper, From the compatibility of land use control, Control way of its feasibility.

Key words: National forest park planning; Land use; Compatibility of control

国家森林公园不仅可带动旅游业的发展,还可带动经济与环境保护的作用,其在国内外主要以资源保护、土地利用与旅游开发进行研究。国家森林公园的土地利用研究者通常以非旅游领域的学者身份,从利用的角度对土地进行研究,选择坡向、地形、游道距离、坡度与重要景点距离等,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对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点选址与适宜性进行分析研究,但是到目前为止,对其规划中土地利用控制的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分析土地利用兼容性在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中的控制方法,这对于旅游用地具有深远的意义。

1、土地利用的总体重要性

土地利用包含城市建筑用地、森林用地、旅游用地等几个最重要的方面,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总用地不应超过森林公园陆地面积的2%。在城市总体规划当中,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规划、城市自然环境、现状特点、资源条件进行统筹兼顾与综合部署,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与发展规模,从而实现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

旅游规划首先要以人为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统筹城市旅游、区域旅游的总体发展,特点是考虑土地利用的合理性与针对性,实现土地节约性经济最大化的目的。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通过一定时间与区域规划,当地政府以长远发展为目标,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当地社会条件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因素,统筹安排土地开发、土地利用、土地整治及土地环境保护。

国家森林公园要遵循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结合保护与开发、整体效益、协同发展五个主要原则,以生态、旅游经济理念、可持续发展为依据。同时,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要体现人文关怀,为当地人民创造休闲度假空间、娱乐空间、森林科普空间以及农业观光空间等综合性天然户外活动场所。

城市建筑规划、旅游规划总体、土地利用规划、国家森林公园等都是紧紧围绕着土地利用,从上面看出土地利用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基础及因素。因此,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一定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考虑与规划,才能体现节约型、生态型、经济型的国家森林公园。

2、土地兼容性控制途径

2.1健全旅游用地分类系统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扩大,土地规划主要使用198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与《城市用地分类系统》,经过长期的发展,不仅使土地规划缺失,还导致旅游用地边缘化。由于土地分类各异,无法集中与统一,导致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与土地利用不协调,造成两者土地分类不兼容。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国土资源局颁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政策,通过该政策,国家森林公园可在土地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际情况与条件,重点细化与创新增减国家森林公园用地类型,不仅为旅游用地的兼容性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还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比如对旅游用地进行规划时,可将服务住宿用地细分为星级酒店用地及度假村用地等。

2.2规范国家森林公园用地评价系统

我国森林用地评价系统较为传统,已经适应不了现代化国家森林公园的发展需求,而其规范依据主要参照《中国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与《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两个规范依据对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条件的评价过于偏重,而对其用地规范未做出详细要求。因此,在现有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中普遍存在以风景资源评价为中心,土地评价失去主体地位,最后导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土地结构与土地利用功能无法衔接等问题。

2.3有效控制国家森林公园区域化

国家森林公园区域化是指按国家森林公园功能划分土地利用,从而确保各个功能区满足功能要求,保证功能区内与功能区外的土地利用保持兼容。游览区一般是作为国家森林公园空间布局的中心,从而协调各功能系统,体现各功能区特点与保持总体协调。在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中,相邻地块不兼容且互相制约,比如在国家森林公园增加功能时,会导致相邻地块的功能减少或价值降低。因此,在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的问题中,可通过国家森林公园功能区划分与空间布局作为控制途径。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在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中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国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只有合理利用及严格控制土地兼容性才能使我国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对森林公园土地利用兼容性的探讨极其重要。

【参考文献】

[1]叶新才,袁春.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中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J].林业经济问题,2011,02:162-166.

[2]黄淑娟.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中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J].农业与技术,2015,10:82-87.

[3]唐建兵."反规划"理论视域下的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规划探讨--以自贡市飞龙峡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规划为例[J].林业资源管理,2014,02:26-30-34.

[4]刘丹丹.3S技术在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和管理中的应用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05.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推进新市镇发展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逐步完善城镇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壮大镇域经济,利用3-5年时间使我镇成为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特色鲜明、人口集聚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现代新市镇。

(二)发展目标。按照特色新市镇的标准和县城南大门的功能定位,力争用3年时间使我镇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镇区人口2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达5平方公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

二、工作任务

(一)规划编制

1、修编镇域总体规划。按照定位准确、科学合理,与新市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生态规划较好衔接的要求,重新修编我镇镇域总体规划,力争早日通过专家评审和县政府批复,并付诸实施。

2、完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完成城镇社区和村委会的聚居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报批,提高规划覆盖率,加强规划执行与管理。镇区的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镇区规划区内所有出让地块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坚决做到没有编制控规不出让地块。镇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不任意调整和改变规划,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3、构建镇区道路交通框架。镇区道路系统形成以方格网、自由式道路为主的道路网,道路分三级布置,由主干道、次干道和支干道组成,搭建城镇网络骨架,打通镇区到各镇和周边城市的交通走廊,形成路路通、快速便捷的城镇交通体系。

4、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新市镇管理,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开展“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活动,彻底根治“脏、乱、差”,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抓紧老政府地块的滨湖花园、青云居委会的居民集中居住点、沿河村等村居的中心村等新市镇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化档次。

(三)积极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科学制定新市镇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严格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和鼓励新市镇通过整治挖潜、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城乡挂钩项目、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等方式集约用地。推进新市镇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广泛推进新市镇建设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参与新市镇开发。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加快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权、发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实行宅基地超标准有偿使用。以集约利用土地为目标,镇驻地周边村原则上不再新划宅基地。

(四)加快园区建设进度,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将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结合我镇的特点,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园区,以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逐步提升产业规模,打造产业集群,推动镇域经济发展。一是在滨湖居委会打造全县一流的农业观光园,形成功能区,扩大产业规模,拉伸产业链条,通过政策引导、政府干预、企业联合等手段,努力走集群发展的道路,促进优势产业再提升,力争把农业园区打造成知名园区。二是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聚集区的区位优势,抓住苏南企业落地难的机遇,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积极招引新能源新技术企业入驻园区。

三、组织保障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绵阳工业园区

开发区作为城市的特殊经济区域,自1984年在我国产生以来,已经成为产业升级、区域发展的助动器和科技创新基地,在对外吸引投资、扩大出口、引进人才和对内服务于母城、发挥改革试点的辐射作用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3]。但在开发区土地利用中,重扩张轻挖掘、重规模轻效率、重引资轻规划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4]。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正是以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划等为导向,通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不断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开发经营模式[5]。因此,本文以绵阳工业园区为例,在全面掌握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科学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来分析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并提出相关的优化提升建议,旨在为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为开发区的扩区升级审核、动态监管、规划计划管理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1.研究区概况

四川绵阳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为12.89平方公里,位于绵阳城区西北部,东至一环路涪江二桥段,西接绵(阳)广(元)高速公路绵阳出口,南临绵阳高新区,北靠绵阳市城区。区内水、电、气、路、电讯、雨污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四通八达,绵阳高速贯穿园区,通过九洲大道、剑南西路、元通路与绵阳老城区和高新区紧紧相连接,区位优势明显。园区201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33568.8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投资325282.56万元。

2.研究方法

2.1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本文根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的要求,以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情况,依据指标选择的综合性、代表性、合理性和易获取性等原则,从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管理绩效三个方面选取了土地利用程度、用地结构状况、土地利用强度、产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土地利用监管绩效、土地供应市场化程度在内的6个子目标以及相关的13个指标,构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2.2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文采用特尔斐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值。通过对评价目标、子目标、指标的权重进行多轮专家打分,并按下式计算权重值:

w=

式中:w―第i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权重;E―专家j对于第 i个目标、子目标或指标的打分;n―专家总数。本文权重打分邀请了来自绵阳市建设局、国土局、招商局和管委会等各个部门的18位具有代表性的专家,通过两轮专家打分,并且最终结果通过了χ2检验。指标权重结果见表1。

表1 四川绵阳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表

2.3指标理想值的确定

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理想值是指依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开发区实际确定的各评价指标应该达到的一种理想状态[6]。由于各指标的现状值是确定的,那么,能否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指标的理想值直接关系到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本文根据《开发区土地节约利用评价规程》和《关于明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几个具体问题的函》的要求,充分考虑开发区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趋势,同时结合开发区自身的发展情况,本文确定理想值的具体方法是:对函件中已规定的全省统一理想值标准的部分指标,统一采用理想值取值范围的最小值;对函件未给予统一理想值标准的指标,采取目标值法和专家咨询法确定理想值;对于现状值大于给定理想值的指标,则以其现状值作为理想值。

2.4指标标准化

评价指标标准化采用理想值比例推算法,以指标实现度分值进行度量,按照下式进行计算。各指标实现度分值见表2。

S=×100

式中:S―i目标j子目标k指标的实现度分值;X―i目标j子目标k指标的现状值;T―i目标j子目标k指标的理想值。

表2 四川绵阳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现状值、理想值和实现度分值表

2.5集约度分值计算

2.5.1子目标分值计算

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各子目标分值可以按照下式进行计算:

F=(S×w)

式中:F―i目标j子目标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S―i目标j子目标k指标的实现度分值;w―i目标j子目标k指标相对j子目标的权重值;n―指标个数。

2.5.2目标分值计算

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目标分值可以按照下式进行计算:

F=(F×w)

式中:F―i目标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F―i目标j子目标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w―i目标j子目标相对i目标的权重值;n―子目标个数。

2.5.3集约度综合分值计算

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可以按照下式进行计算。

F=(F×w)

式中:F―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F―i目标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w―i目标的权重值;n―目标个数。

3.评价结果与对策建议

通过计算可知,四川绵阳工业园区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为81.41分。其中,开发区管理绩效非常突出,集约度分值为100.00,这主要是因为开发区内没有一宗未处置的闲置土地,也没有有偿使用到期但未处置的土地;用地效益较好为88.53分,产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较高;土地利用状况67.61分,水平不太理想,其中用地结构39.35分,土地利用强度75.10分,还处于一个低效利用水平,主要是由于开发区受到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空间发展规划调整的影响,正逐步将区内的工矿企业迁出导致工业用地率低下的缘故。

为进一步提升绵阳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出下列建议:

(1)发挥政策优势,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园区应充分发挥省级开发区的政策和品牌优势,落实国家、省、市赋予开发区的行政授权和各种优惠政策,紧紧抓住“十二五”发展和成渝经济区建设两大机遇,突出主导产业,以产业集聚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进一步提升用地效益。

(2)严格项目准入,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园区继续完善项目准入和评审制度,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作为项目入园的基本条件。将项目的实际用地需求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指标、建设投产周期、工程验收等指标挂钩,确保入园项目均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质量水平和发展潜力,从而提高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

(3)强化节约集约理念,引导土地高效利用。

园区应持续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思想观念,并制定相应的开发区土地利用政策和措施,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方向性指导;科学的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强调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引导土地利用合理、高效利用;对园区内在建或待建企业的建设施工状况进行跟踪监督,促使其达到符合标准的容积率和建筑系数,同时鼓励园区企业在不增加项目用地的前提下,通过对企业内部用地挖潜,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参考文献】

[1]王梅,曲福田.昆山开发区企业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构建与应用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4,18(6):24-27.

[2]陈逸,黄贤金,陈志刚,等.城市化进程中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研究-以苏州高新区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08(6):108-110.

[3]侯丹,丁锐,李双异,等.辽宁省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潜力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3):104-107.

[4]吴郁玲,曲福田,金晶.中国开发区土地市场化发育程度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1):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