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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3.06.029
中图分类号:R259.5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3)06-0071-02
目前,放化疗仍是治疗肿瘤的重要手段,但放化疗所致骨髓抑制而引起的继发性白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居高不下,成为放化疗延期甚至终止的重要原因。目前,治疗白细胞减少症的药物较多,但疗效均不确切。2010年3月-2012年3月,笔者尝试应用黄芪人参陈皮四物汤治疗肿瘤患者放化疗后白细胞减少症取得了良好疗效,并观察了其对患者细胞免疫功能相关指标的影响,现总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80例恶性肿瘤患者为2010年3月-2012年3月期间本院住院患者。所有患者均采用DDP、COPP、MFA、EP等联合化疗方案,或根据病情化疗2个疗程后,予以放射治疗,再行化疗。其中外周白细胞(3~3.5)×109/L者46例,(2.4~2.9)×109/L者34例。按Doll’s临床病例随机表法将80例患者随机分为2组。治疗组40例,男性22例,女性18例;平均年龄(54.24±7.15)岁;肺癌12例,乳腺癌7例,胃癌6例,食管癌6例,大肠癌5例,鼻咽癌4例。对照组40例,男性21例,女性19例;平均年龄(53.47±7.75)岁;肺癌13例,乳腺癌8例,食管癌7例,大肠癌6例,胃癌4例,宫颈癌2例。2组性别、年龄、病理类型等资料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病例选择标准
参照《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1]、《内科肿瘤学》[2]制定。①经细胞学或病理组织学确诊并住院接受放化疗者;②放化疗前白细胞水平在正常范围(4~10×109/L);③脱离致病因素后连续2次查外周血白细胞低于4.0×109/L;④一般状况经卡氏法计分均在60分以上,估计存活期≥3个月;⑤年龄18~65岁,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⑥除外感染、免疫、原发性血液系统疾病所致白细胞减少者;⑦除外合并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心脑血管、精神病等患者;⑧除外部分凝血时间>正常值2倍者,或血小板
1.3 治疗方法
一旦确定患者放化疗致白细胞减少,即停止接触相关致病因素并给予以下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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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债风险的识别及其财政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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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基于金融危机背景的思考
股票价格与“大小非”减持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2006.8-2008.11数据的协整考察
从“一元店”看小额保险的经营管理
寿险销售误导成因及对策分析
试论保险基层机构的公共关系
浅析中国人寿承保和投资的现实选择
论新兴保险公司执行力建设
中国保险业市场结构与绩效的关系分析
浅谈如何提高保险业的社会形象
基于博弈论视角下的再保险交易道德风险研究
浅析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
我国保险资金投向不动产问题分析
试论纳税人权利保障的法理基础
签证保险别忽略
若要出游奥地利、丹麦、芬兰、意大利、卢森堡、比利时、挪威、西班牙和瑞典等“申根国家”,想要顺利获得全球签证通过,购买一份足够额度(境外医疗援助的保障金额需要在3万欧元以上)的境外旅行保险是必需的。若没有准备好这一基础的境外旅游保险,则很可能被拒签。
而且,目前保险公司都比较人性化,无论是平安、太保等公司的境外旅游签证保险,还是安联、昆仑等公司的这类保险,一旦被保险人被拒签,这一份境外旅游签证保险的保费可以全额退还。
如果选择了那些没有强制保险要求的国家作为目的地,保险也是不可缺少的保障。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需要保险这样一个依靠,免得自己求助无门。当然,在保险金额和保险范围上可以自由选择。对于医疗费用相对便宜的国度,可以稍稍降低医疗保险金额。但如果目的地是美国、日本等国家,建议医疗保险金不要低于20万元。
签证保险代表产品:平安欧洲行申根签证保险(基本款)
投保示例:30岁人士,单次出境旅游7天,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保额30万元,安排就医和医疗转送、住院医疗保险金、转送回国、安排子女回国,累计最高给付36万元;每次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医疗(含门诊、住院、牙科门诊)的免赔额为800元,牙科门诊4200元, 保费129元。
承保年龄最小1周岁,最大75周岁,职业类别1~5类。
签证保险代表产品:安联乐享世界无忧国际旅行计划(经济型)
投保示例:30岁人士投保7天,意外伤害和意外烧伤残疾累计最高给付为30万元,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最高累计给付30万元,紧急转院和运转回国救援服务最高100万元,报价290元。
承保年龄最小18周岁 。
境外援助很重要
在购买境外游保险时,救援项目很重要。当遇到紧急情况、危险事故时,你不会孤立无援,只需拨打旅行保险卡上的求助电话,就会有专业的救援队伍来到你的身边。
销售境外旅行保险产品销售的保险公司,都是与国际上一些最著名的全球援助公司合作的。出了国门以后,真正对你实施救助的就是这些大型国际救援组织了。这些机构包括国际救援组织(SOS)、优普环球援助公司、美国国际支援服务公司以及Euro Alam和Euro Center等。
这些服务机构提供的具体境外紧急救援与医疗项目,主要包括安排住院并垫付医疗费用、转院治疗、转运回国、安排子女回国、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安葬和行政援助事宜等。
其中一些内容非常有用,例如安排住院并垫付医疗费用。出门在外时,手边能用的流通资金相对较少,如果此时发生意外需要入院治疗可又筹不出费用,这是多么无助。如果在投保时选择了医疗费用先行垫付的保障内容,那么国际救援组织就会为你分忧解难,让就医之路顺畅无阻。
旅行证件和财产遗失可求助
除了发生人身意外或遭遇天灾需要紧急救援和医疗帮助,在旅行过程中遗失各种证件或随身财物,也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保险公司以及他们合作的国际救援机构对此同样可以提供帮助,包括帮助重置,以及安排必要的住宿等。
中德安联、人保财险、美亚保险和皇家太阳几家公司的境外旅行保险,都可以对以上两项事故提供限额赔偿。
除了人身救援和财产保障,保险公司合作的海外救援服务机构,同时还可提供游客所在地的各类适时信息,如路线指南、中文导游、法律和医疗生活参考,大部分是免费提供的。
同时,身处异国他乡,无论如何一定要随身携带购买境外旅行保险后公司发给的客户卡,上面写明的紧急救援电话就是你危机时刻的“生命线”。如果实在想不起境外紧急援助电话号码,可以通过手中的移动电话直接拨打“112”求助。
特殊运动需要特殊保障
在不少旅行保险中,将滑雪、潜水、攀岩等危险性较高的项目作为免赔责任。如果游客在旅行中必定会参加这些项目,那么投保时,还需选择将其纳入保障范围的保险产品。避免出险后无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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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公司;大病保险;困境;策略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和保监会等国务院六部委共同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的基本框架即各地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投保人,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在被保险人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概念的界定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主导,通过立法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一定的保费来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当参保人员患病就诊产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补偿标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参保人因病就诊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应遵循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参保人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同时兼顾公平和效率,通过国家立法和政策来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属于强制保险,特定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参加。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现状
目前,全国大部分大病保险业务由大型保险公司承办,市场份额最大的为人保集团,项目覆盖了 10 个省份的 21 个地市。大病保险正式推广之前已经在各地试点,创造了代表性的“广东湛江模式”、“江苏太仓模式”、“洛阳模式”以及“北京平谷模式”,为后期大病保险的开展、推广积累了经验。各地区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在现有模式上进行了适应性调整,陆续启动了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是一项惠民举措,但是在推广运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大病保险呈现疲态。
2.1经营状况不甚乐观
保险公司承保热情不高。与初期承保大病保险呈现“白热化”局面相比较,晚开展大病保险的地区却需要开展二次竞标,鼓励机构承保大病保险; 甚至有中标团队采用弃标放弃承保。对于社保基金结余不足的地区,大病保险也迟迟难以推进。各地大病保险普遍亏损。竞标初期,保险公司为了获得承保机会恶意压价竞争、串通报价,压低承保费率,将资金实力不强的企业排除在外,也为后期赔付埋下了隐患。保险公司难以控制大病保险的费用支出,人保集团中报显示,健康险实际赔付率及预期赔付率明显上升。承保机构不得不采取以险养险,并呼吁财政给予补贴。
2.2商业保险公司效率未显现
在大病保险设计中均持谨慎态度。在医疗保险报销项目设定上,多数大病保险的保障项目为基本医保目录中的病种,即使报销费用可以不受病种限制,只关注居民实际自担金额,但在实际操作中,报销项目的设定依然限制了保险公司的审核、报销流程。报销效率低下。报销医疗费用时,社保机构与保险公司针对同一医疗费用进行重叠审核耗费部分资金,民众针对同一笔医疗费用反复在社保机构与保险公司间奔走,降低了办事效率。未提供与健康相关的增值服务。虽然大病保险不得与其他产品捆绑销售,保险机构依然可以为大病保险提供与健康相关的增值服务,提高健康险业务的质量。尴尬的是,保险机构不仅怠于提供附加服务,中标的保险公司多为资金雄厚的寿险公司,鲜有专业健康险公司的身影,专业健康险公司并没体现其专业性。
2.3招标机制不健全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地方政府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从各地招投标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2.3.1部分保险公司非理性竞标
一方面,虽然根据政府招标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共服务的招标,价格指标不得高于30%,但在招标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简单看重“低保费、高保障”,忽视保险公司的专业能力,因此,价格标虽然占比小,但成为大病保险业务竞标的主要因素,这也是决定保险公司成功中标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成功中标,在没有获得承办大病保险的基础数据和未对大病保险项目进行风险测算的情况下“拍脑袋”定价,并采用低价、扩大保障范围、超额赔付等违规竞标手段,毫无顾忌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风险,保险公司这些非理性竞标行为势必会加大自身的经营风险。例如从内蒙古保监局相关消息得知,2014 年 5 月,包头市卫生厅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价为每个人每年30元,但大地保险公司采取压价的形式以每个人每年25元成功中标,但事后被内蒙古保监局罚款 10万元;保险公司的非理性竞标行为,势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如果届时不能兑现合同内容,甚至会引发对政府和社会对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信任危机。
2.3.2部分地区招标收费标准混乱
通过浏览大部分地区的招标资料了解到,各地区招标收费标准五花八门,有些地方规定参与竞标的保险公司必须缴纳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等多种费用,而有的地区则只要求参与竞标的保险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从投标保证金看,各大病保险试点地区规定也不相同。江苏省射阳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方必须缴纳 80000 元投标保证金;浙江省湖州市大病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显示,投标需交纳 29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承办慈溪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18 万元;运城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投标保证金 70 万元除了投标保证金,各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标准也各不相同,例如安徽省规定禁止招标方收取承大病保险此项费用;而有的地区规定中标的保险公司以合同总价的1.05%向政府缴纳服务费。
三、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顺利运行的相关建议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真正达到提高保障、惠及民众的初衷,政府应从宏观政策制定上引导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监管医疗市场行为,也需要保险机构衡量自身优劣势,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树立品牌理念,重视医疗保险、健康保险的附加服务的开发。
3.1制度设计上引导经营主体有效参与
明确大病保险定位,释放健康保险空间。从世界各国经验看,政策导向决定了商业保险机构行为的有效性,政府需要对其医疗保险职能进行精准定位。《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没有给出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开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试行,面临一定政策风险。应明确医疗改革的方向与步骤,利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长期规划。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属于“竞争”关系,社保覆盖的扩大必然会使民众轻视健康险的作用,从这一方面也要求政府以社保思想向商业保险公司采购服务时,需要明确其定位,为商业保险公司发展释放有效空间。
给予税收优惠,促进保险公司资源整合。目前,保监会已免除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的监管费。此次引入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实质是要求采用契约管理型模式,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加大,加上在医疗费用管理上处于弱势地位,更需要政策的扶持。若在前期给予保险公司相应的税收优惠,建议将投资于信息化平台管理的盈利免征所得税,促进前期的平台建设,便于公司前期积累经验和后期完善。
3.2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对承保机构监管。各地自主进行招标,必须根据《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更严格的综合比对。建议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专业评估团队,组织医疗机构、健康服务组织、社保机构等多方专业人员,对各招投标过程进行审核与抽查,对已经取得承办大病保险的机构进行定期、跟踪式监督,确保保险公司的执行效率。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应严格区分保险公司运作大病保险的费用与业务成本; 社保经办机构可向保险公司分期划拨社保基金,严格资金运用的审查; 保监会应对承保机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方式、比例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政府需要对医院、定点药店进行更加严密的监管,对病人的医疗行为由事后核查变为事前严控,防止恶意骗赔现象的发生。可以建立多方合作的医疗巡查队,引入定点医疗机构的竞争机制与评级机制。重视群众监督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保障机制平稳运行。
3.3实现运营模式多元化
资金收缴。国内现有模式均运用在社保基金结余地区。对于社保基金充足地区而言,需要根据结余资金进行测算,决定“分保”金额; 对于基金亏损地区,通过扩大参保人群、提高财政补助等方式收缴资金,再寻找承保机构。对于社保资金的二次分配,可以借鉴“太仓模式”,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统一购买商业大病保险,使城镇职工的结余资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 2014 年第 5 期金弥补城乡居民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缺口。
保费厘定。保险公司应该充分估计自身资质,防止社保机构盲目压低价格或扩大理赔范围。即使制定了相对合理的报销制度,保险公司也应做好可能面临“三年亏损五年利平”的准备。可以与政府实行损益共享,并在前期将费率调整周期缩短,将损益限定在一定比例内,保本微利。
合作周期。《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 3 年。保险公司应当尽可能选择较长的合作期限,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前期积累工作。
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应扩大保障范围,重点锁定于突发性的重大疾病支出以及高额的治疗费用,适时将慢性病、特殊医疗器材与药品的支出控制在一定比例内。
给付金额。应考虑当地参保城乡居民的实际年收入,结合缴费水平与工资水平确定给付线;在上限的设定上,应考虑到疾病的延续性支出,并着重于年度累计医疗费用的补偿。并力争突破病种限制,关注居民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
[参考文献]
[1]乌日图.关于大病保险的思考[J].中国医疗保险,2013,52(1):13-16.
[2]姚庆海,张领伟.大病保险服务国家治理[J].中国金融,2014,(1):61-63.
[3]李文群.大病保险属性、供给及发展策略[J].经济研究导刊,2012,(36):86-88.
1、根据个人的年龄、职业、既往病史、身体状况等。由健康管理服务公司专业医生或健康管理师量身定制设计一套完整的综合的健康体检方案。与医院传统体检模式相比更具有针对性、个性化,既节省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又避免遗漏必要的检查。
2、对于体检结果,专业医生或健康管理师认真分析,详细解读,并提供保健、治疗建议,使其对自己的身体现状明明白白,一清二楚,使体检的价值、意义及效果得到保证。
3、个人只需一个电话,复杂的体检手续,健康管理公司全权办理,体检过程由健康管理公司的专业人员陪同引导,一切变得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健康评估及健康促进计划
1、分析相关个人健康信息,采用先进的“健康与疾病评估”模型,提供一系列健康及疾病危险性的评价报告,以帮助个人确定患各种慢性病的危险程度及发展趋势。
2、健康管理公司的专业医生或健康管理师为个人设计个性化健康指导计划,从饮食、营养、运动、心理、习惯等众多方面,包括营养配餐方案、运动保健方案、药膳调理方案、康复理疗方案、习惯干预方案,实施针对性、个性化日常保健指导,帮助其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跟踪、有指导地进行个人健康的改善和促进,从而达到预防和干预疾病发生发展的目的。
建立个人家庭健康档案
1、健康管理公司详细记录了个人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的过程,包括医生诊断报告、检查报告、医生处方、医疗费用清单、健康咨询记录等,随时随地方便查询。
2、通过前后资料和数据的对比,个人可以掌握自己健康状况的变化、疾病发展趋向、治疗效果等情况,有利于下一步医疗保健的决策。
3、个人就医时,健康档案会为其疾病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提供依据。同时,健康档案中的药物过敏记录、近期检查记录等,不仅会为其节约医疗开支。还减少了因重复检查所带来的麻烦和痛苦。健康管理公司会有专业人士为个人及其家人建立详尽、完整、连续的健康档案,并确保个人的私密性会得到极大的保护和尊重。
全新VIP就医绿色通道
健康管理公司开通所在区域内合作医院绿色就医通道,个人需就医时,只需打个电话,健康管理公司会根据其实际健康状况或需要代为预约专家,准确及时地为其就医或入院选择最佳医院、最佳科室、最佳医生,争取宝贵的就医时间,避免“病急乱投医”而延误病情,且全程由健康管理公司的健康专员陪同,代为挂号、划价、交费、取药、送标本、办理烦琐手续等,使其省心、省力、省时,享受尊贵服务。
特色医疗中介服务
面对突如其来的疾病或者是久治不愈的顽疾,当个人存在疑惑时,请联系健康管理公司,将会得到合理的建议及指导,预约名医,请专家会诊。
健康咨询服务
健康管理公司为个人提供365天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或网络在线等形式为其提供病情咨询、保健咨询、用药咨询、康复理疗咨询、健康知识咨询、饮食及运动方案咨询等。一个电话为个人解决有关健康的难题。轻轻松松享受“贴身医生”的服务。健康管理公司可以以短信形式定期发送健康知识、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