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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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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发展史

考古学发展史范文第1篇

山东近代考古始于1928年章丘城子崖遗址的发现,如今经过七十余年的辛勤工作,山东地区的考古学文化谱系已经基本建立,为深化这一区域的考古学研究创造了条件。伴随着山东地区考古发掘工作的开展,该地区的农业考古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山东地区的农业考古研究起步很早,但系统的研究则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八十年代初,吴诗池概述了山东新石器时代农业考古发展情况(2),随后又系统地分析了海岱文化区的史前农业状况(3)。随着考古发掘资料的不断增多,吴诗池先生在九十年代初,对山东地区出土的农业生产工具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4)。九十年代以后,关于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研究,在整体分析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区域性的系统研究,如石敬东利用出土文物资料研究了枣庄地区的史前农业(5);房道国概述了济南地区古代农业考古发展情况(6)。同时,这一时期的单个文化的农业生产工具的研究得到了发展,有学者在系统梳理海岱龙山文化生产工具资料的基础上,对海岱地区龙山文化的生产工具进行了类型学的考察,并进而对区域间的生产方式的差异进行了解释(7)。另外,还有学者综合研究了岳石文化的农具,认为岳石文化的农具较之龙山文化农具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不是像一些学者所认为的衰退(8)。至于其他的一些研究则散见于各类有关经济、环境等研究的文章中(9)。进入二十一世纪,山东地区的史前农业考古研究的文章鲜见于各类刊物之上,综合系统的研究略有述及(10),而区域性的个案研究成果则未见发表。

从以上山东地区史前农业研究的发展状况可以看出,以往的研究多限于综合整体叙述分析,而缺乏深入的个案研究,尤其是生产工具的个案研究。区域性的农业研究虽有所涉及,但是研究的领域还有待扩展。总之,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研究基础比较薄弱,方法还急需改善,因此,其研究的紧迫性较之其他领域更为突出。

二

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存在的几个现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这一研究领域的发展。这些问题既有资料方面的原因,也有研究方法方面的原因。

资料方面,目前山东地区史前考古发掘资料中,多数侧重于陶器的统计分析,对石器基本上是粗线条的描述,尤其是在考古调查资料中,鲜有对石器的全面系统描述(指文字、线图、尺寸描述齐全者)。资料的不足在发掘器物的数量上体现的十分明显,例如山东龙山文化发表的资料中陶器数以万计,而石器仅有几千件,这种数量上的巨大差距说明了学者们以往对石器的重视程度不够。当然,这可能是时代的原因造成的,因为过去学者们偏重于对文化分期的研究以及文化谱系的建立,而在这方面陶器比石器更具优越性。另外,山东地区史前考古资料还缺少植物、动物鉴定的资料,虽然发表的考古发掘报告和简报中有些这方面的资料,但是这些资料多是零散的、少量的,不利于综合系统的研究。

研究方法方面,山东史前农业考古研究过去多从生产工具入手来研究农业的发展状况。这种方法上的单一化,不利于揭示农业生产发展的本质。在一些具体的研究上则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偏重整体叙述分析,缺乏个案深入研究;侧重农业发展史的研究,缺乏农业发展动因的合理解释;农业起源研究略显不足。

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研究存在上述问题,资料丰富程度不足是一个原因,而要深入研究这些问题,研究方法的改善才是关键。农业考古研究是一项综合的系统研究,多种方法的整体运用是必然趋势。史前农业考古研究没有文献资料可供参考,只能采用考古学资料进行分析。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新考古学的理论不断传入,为综合系统分析提供了有利条件。如今,考古学研究领域中正呈现"理论多元化、方法系统化、技术国际化"的趋势,农业考古研究亦是如此。国外一些先进的技术方法,大大地提高了资料获取程度,同时也相应地扩展了研究的领域。农业考古学应该以此为契机,丰富自己的研究理论,改进技术方法。这其中民族学、经济学、数学统计分析的方法尤为重要、民族学中有关原始民族以及现代晚进民族的资料是进行史前农业考古学研究的"活化石",这些资料可以为史前农业研究提供参考;经济学中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研究的原理,对史前农业发展进程的分析具有借鉴意义;数学中统计方法对史前农业进行量化研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正如上文所讲,过去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学研究注重整体叙述分析,缺乏个案深入研究,而个案深入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式就是量化研究。整体叙述分析可以从整体上把握史前农业的发展进程,但要想深入了解各个时期的农业状况则必须采取量化分析的方式,因为量化分析能够更清楚地了解各种因素的比例关系,发现隐藏于实物资料背后的深层次动因。例如,我们过去将目光过多地集中于生产工具的发展变化上,从生产工具的变化角度寻找社会变化发展的原因,但是近年来的研究成果表明春秋以前金属生产工具在农业生产中并未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农具不是农业生产的唯一"指示器"(11)。如果从量化的角度来分析,就可以更清楚的看到这一点。农业考古研究不仅要复原古代农业发展史,还要对此进行解释。既然农具不是农业生产的唯一"指示器",那么就应该找到另外的"指示器"。从山东地区史前遗址的发现情况能够大致看出这方面的因素。山东地区史前文化谱系比较清楚,从早到晚依次为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目前已发现的遗址数量中,后李文化为10余处,北辛文化100余处,大汶口文化500余处,龙山文化1300余处,岳石文化近300处。后李文化和北辛文化中打制石器还占一定比例,而到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时期磨制石器已占绝大多数。在农业生产工具没有质的变化的情况下,社会如何支持大量增加的人口就值得深入分析了。山东龙山文化时期遗址达1300余处,表明此时人口已大量增加,要解释这一现象还需联系当时的社会发展情况。龙山文化时期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城址大量增加、文字出现、等级分化加剧,这一切又不同于西方的文明模式,只能从中国的历史实际进行分析。从综合大型工程,如城址、祭坛的建筑可以获知社会组织管理职能的加强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管理职能也会反映在农业生产的分工协作上,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扩大了农业生产。另外,农作物栽培技术的改善也会相应的增加产量,促进农业发展。因此可以说农业的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非单一变量的原因。可见,只有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才能全面而深刻地揭示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因。

总之,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研究无论是从整体叙述上还是从个案分析上,都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多种方法并转换传统的研究视角,从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出发,在多种因素综合量化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中国农业发展的规律,阐释中国文明的本质动因。 三

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研究虽然存在资料不足的现实情况,但是这并不妨碍农业考古学研究的深化,而且这种情况在不久的将来会逐步得到改善。现在重要的是能够使广大考古工作者特别是发掘者在意识上形成主动收集农业考古学资料的观念,带着科研目标去从事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是收集资料的主要方式,而且也是获得科学资料的关键。近年来,有关考古学分支学科的确立使得考古资料的信息量大增,这与发掘者的主观意识是分不开的。在农业考古学研究中植物考古学、动物考古学等分支学科的确立,让更多的考古工作者意识到了资料收集工作的重要性,因为研究的深入对考古资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在传统考古学资料中有些是无法获得的。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学中植物硅酸体分析方法的应用以及相关研究的开展(12),为加强农业考古学资料的收集工作创造了条件。无疑新方法的应用扩大了研究的范围,也提高了农业考古学资料收集的精细化程度。

在资料不断丰富的条件下,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学研究有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首先是农业生产工具的研究,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能够了解个别区域乃至整个山东地区生产工具的特点和具体的生产方式,不同地区、不同地域的生产工具是不同的,这与土质以及环境有直接的关系,而只有深化个案研究,才能了解地区间的差异。其次是农业起源的研究,多种理论与方法的综合分析,是其取得突破的保证。农业是如何起源的问题历来为学术界所关注,山东地区地理环境较为封闭,其区域的系统研究必将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这里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的理论与方法在分析过程中的综合应用,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最后是农业与文明的关系研究,在其他研究不断深化的前题下,能够取得长足的进展。农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保证,但农业的发展不一定就能导致文明的产生。这里任何单一的因素都无法解释文明的产生。因此,综合分析山东地区史前农业发展过程并结合相关领域的研究可以为文明的产生与发展提供合理的解释。

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研究的问题还相当多,这些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农业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的改进。国外的一些研究理论、方法、技术是在总结西方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对于中国的考古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还需中国实践的检验。因此,山东地区史前农业考古学研究在应用这些方法进行研究的时候,对总结中国自己的农业考古学研究理论与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陈文华:《简论农业考古》,《农业考古》1984年第2期。

(2)吴诗池:《山东新石器时代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5年第1期。

(3)吴诗池:《海岱文化区的史前农业》,《农业考古》1985年第1期。

(4)吴诗池:《综述山东出土的农业生产工具》,《农业考古》1990年第1期。

(5)石敬东:《从出土文物看枣庄地区的史前农业》,《农业考古》2000年第3期。

(6)房道国:《济南地区古代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96年第1期。

(7)陈淑卿:《海岱地区龙山文化生产工具的类型学考察》,《辽海文物刊》1997年第2期。

(8)任相宏:《岳石文化的农具》,《考古》1995年第10期。

(9)这类文章很多,主要有:

何德亮:《论山东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养猪业》,《农业考古》1986年第1期。

刘俊勇:《试论东夷史前经济》,《中原文物》1994年第4期。

何德亮:《山东史前时期自然环境的考古学观察》,《华夏考古》1996年第3期。

(10)佟佩华:《海岱地区原始农业初探》,《庆祝山东大学考古系成立三十周年论文集》(待刊)。

何德亮:《试论山东地区的原始农业》,《庆祝山东大学考古系成立三十周年论文集》(待刊)。

(11)白云翔:《我国青铜时代农业生产工具的考古发现及其考察》,《农业考古》2002年第3期。

(12)有关山东地区史前植物硅酸体及其相关研究的论文主要有:

王克林、吴加安:《尉迟寺遗址硅酸体分析-兼论尉迟寺遗址史前农业经济特点》,《考古》1998年第4期。

靳桂云:《山东临淄田旺龙山文化遗址植物硅酸体分析》,《考古》1999年第2期。

孔昭宸等:《山东滕州市庄里西遗址植物遗存及其在环境考古学上的意义》,《考古》1999年第7期。

考古学发展史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城市考古;起源;概况

【中图分类号】 K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2-019-2

城市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历史文化的结晶与载体。无论是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文化传承绵延不绝且迄未中断的东方文明古国,还是那些在异域里抑或昙花一现抑或影响深远的古老文化,都产生或者孕育了大量瑰丽而又宏大的城市文明。而城市考古学就是让这些沉寂地下的文明重见天日,向世人再一次展现它千姿百态的历史文化的一门学科。

一、城市考古学的源起

近代考古学诞生之日起,城市考古即已成为考古学的重要内容之一。18世纪中期,对意大利庞贝古城和赫库兰尼姆古城的发掘,引起了人们对古典考古学的新兴趣,开创了世界城市考古的先河。

庞贝城是亚平宁半岛西南角坎佩尼亚地区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始建于公元前6世纪,公元79年毁于维苏威火山大爆发。庞贝城被埋没后,在其上成长出茂密的森林。后来从罗马南下和从希腊、西西里北上的移民们伐去树木之后,开始种植葡萄。公元1748年春天,一名叫安得列的农民在自家的葡萄园里发现大堆熔化、半熔化的金银首饰及古钱币。之后一批历史学家与考古专家来这里进行考古。后于1876年开始组织科学家进行有序发掘庞贝古城。经过专家的持续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辛勤维护,因火山爆发而遭埋没的庞贝古城经考古专家挖掘已大部分重见天日。

公元79年赫库兰尼姆(Herculaneum)与庞贝、斯塔比亚两城一起为维苏威火山大喷发所湮没。古城的挖掘始于1709年,1738年在遗址中挖掘出石碑,从石碑的铭文上证实,地下古城就是人们苦苦寻找的“赫库兰尼姆”。考古学家真正的对赫库兰尼姆古城的挖掘开始于1927年。赫库兰尼姆城由于被坚固熔岩所覆盖,上面又有了新的建筑,据说发掘工作困难重重几度被迫停止。

二、城市考古学的概念

以上提到这两个城市的考古,是指在考古学研究中,以古代城市为主要研究对象和工作重点的城市考古。它以古代城市的全部遗存为对象进行调查、勘探和发掘。运用各式科技手段和多学科的合力,来获取和破译考古遗存及其人文信息,努力去复原古代城市的历史和文化面貌,概括城市发展的特征,总结规律,进而探索和研究古代城市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模式。而我在阅读《城市研究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Urban Studies)中所看到的关于城市考古学这一辞条的内容是有所不同的,其所指的内容与欧洲扩张所引起的城市考古学有关,它的考古对象主要指的是近代早期之后的一段时间的欧洲城市。所涵盖的内容不包括古代城市的考古,比如古典时期的雅典,罗马及其他城市,也不是文艺复兴时期和巴洛克时期的欧洲艺术,而是欧洲最引人注目也是最臭名远扬的一个创造即与殖民主义及与资本主义发展有关的城市考古。

1979年,美国人心目中的“城市考古学之父”伯特・萨尔文(Bert Salwen),对城市考古学的含义做了重要的界定。他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在城市中的考古”(archaeology in the city),另一个是指“城市的考古”(archaeology of the city)。前者是指对某个遗址的挖掘工作恰巧位于现代的某个城市,但是这个遗址并不一定反应这个城市中心区域的发展。另一种,即“城市的考古”,主要是指,对这个遗址的研究要与其所在的城市的历史发展相关,其考察的是这个城市的整个历程,包括它的形成与发展,并且能够从其物质性遗存(material remains)中探寻出它都市化的整个进程。

城市考古中,城市考古的对象即城市的全部遗存是极其丰富、全面的,但考古工作者所能够发掘的面积占总的遗存只是很小的比例,并且从中获取的文化信息也是有限的。所以首先要做到的是从城市的整体性去思考和把握考古工作的各个部分。要充分考虑到所考察的城市遗存形成的时间、原因以及它的形态和分布。尤其是城市作为人主要生存和不断改造的环境,考察它的各个不同区域的不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墓地在城市地区的考古工作中就非常重要。尤其是对墓地中的人的研究,他们的健康的状况以及生命的长短以及葬礼习俗都能为城市考古研究提供大量的信息。

大部分的城市的考古研究(包括中国)都主要集中在古代城市或者现代城市的更久远的历史在最近的几十年中,城市考古学家才将他们的注意力转向对于现今城市的近代历史的研究。尤其是到19世纪60、70年代,由于考古对象的专业划分,提出了“历史考古学”、“殖民地考古学”、“历史遗址考古学”、“水下考古学”等,类似我所提到的关于城市考古学的概念的界定逐渐出现,考古工作也相应地繁多起来。下面我想主要以英国为例,同时也简要介绍一下美国、中国等城市考古工作的概况。

三、国内外城市考古学的发展进程

(一)英国

伦敦,这座古老的城市,它被近两千年前的罗马人所发现,拥有最长的城市考古的传统。其实大多数的英国城市(包括伦敦城的三分之一)都在二战期间被毁坏。战争之后,这些城市大多进行重建,考古学家也就在这一时期开始了急迫的大规模的挖掘工作。20世纪40、50年代,考古学家们对伦敦城的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最近这些年将注意力转向了中世纪后期之前的伦敦的早期历史,近代考古学的研究,尤其是后中世纪考古学是一个新的领域。

伦敦的考古与现代资本主义的传播有密切的联系。许多工业遗址都与16世纪开始的商业贸易、殖民活动有关。在对一些遗存的挖掘过程中,发现了玻璃和陶器制品,在码头和港口还有烟草制品,这些物品都是与殖民出口市场相互联系的。城市考古工作还展现了伦敦这座城市的全球影响力。2005年在伦敦泰晤士河南部的哈默史密斯挖掘出一个17世纪的砖炉,它属于尼古拉斯・克里斯普爵士的私人领地。而在十七世纪的上半叶,正是克里斯普爵士垄断了从西非几内亚到西印度群岛的奴力贸易。所以说,伦敦的城市考古发现是与英国殖民体系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的。

大多数英国的地方城镇的研究都遵循了相似的轨迹:人们对这些城市的悠久历史的拥有长时间的兴趣,而在最近几十年人们的这种浓厚的兴趣又都集中于后中世纪。例如约克郡,它拥有2000多年的历史,融合了罗马人、撒克逊人和维京人统治的多样建筑和文化。一直备受考古学关注,但直到最近对其近代城市考古研究才被接受。

(二)美国

在路易斯・宾福德的《作为人类学的考古学》中,开篇就提到有人一针见血的指出“美国的考古学就是人类学而不是其他”。二十世纪中期之前,或者说是二战之后的一段时间,大多数美国的城市考古工作都被一些业余爱好者所做。因为对于现代城市进行考古将要面临的是一系列的考古问题和技能要求。考古工作面临更多的是每个城市自身特有的状况。在挖掘过程中所需的时间长度和所使用的专业设备就需要更多的额外费用。所以,在美国,这些考古工作的业余爱好者一般拥有自己的小机构以维持他们的经济需求。业余爱好者们还要特别小心的处理与其他专业人士、商人和官员的关系。面对公众更要老练圆滑。由于得不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甚至要培养军队,请非专业的人士提供帮助和建议。

比如说当时的威廉・卡尔弗(William Calver)与雷金纳德・博尔顿 (Reginald Bolton)开始了在上曼哈顿城的殖民遗址及独立战争遗址的挖掘。而在费城这项工作一般是通过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由专业人员完成的。还有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在本杰明・富兰克林故居及独立公园的几个遗址开始的挖掘都是这样完成的。这些挖掘都非常重要,美国的城市考古工作向考古学家们证明:在高度城市化的地区,一些关于过去历史的相关残存也是有可能幸免下来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城市都开始了类似的挖掘工程,数目繁多,并被集结成关于城市考古学的书目。

(三)中国

我国城市考古取得了很多成就,它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又是拓展的难逢机遇。2012年的2月,我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报道,在湖南,位于长沙市潮宗街万达广场的一个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在开工前,由于项目处于古城文物埋藏区内,文物部门对这一地区进行了勘测,并发现了众多古建筑遗迹。其中包括两处大型古代夯土墙体。这两处墙体尤为珍贵:分别是一号墙体,明清时期长沙城城墙;二号墙体,宋代长沙城城墙。城墙痕迹清晰可见,可以体现出来近千年来城市地层关系以及城市与湘江地理位置关系的变化,研究价值极高。现已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等待解决方案。

在中国,许多城市都在进行开发建设,新的楼房拔地而起,老城区的纷纷被改造。这些给城市考古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但也使其面临城市遗址保护和城市翻新建设的双重问题。与其他的国家相比,我国的考古工作还存在缺乏准备,考古力量薄弱,并且考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中国要解决城市考古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也要理清好城市考古与城市建设相矛盾的状况。另外城市考古受到的制约因素较多,尤其是被叠压在现代城市下面的古城遗存,更是难以进行考古操作的。总之,要更多的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更合理的处理城市建设与城市考古之间的关系,中国的城市考古之路仍是艰辛和漫长的。

参考文献:

[1]柴尔德.安志敏、安家瑗译.考古学导论(续)[J].考古与文物,2001,(1).

[2]刘建国.城市考古学导论[J].南方文物,1995,(4).

[3]焦天龙.柴尔德的考古学文化观浅析[J].东南文化,1991,(6).

考古学发展史范文第3篇

    作为学科名称,“音乐考古学”一词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出现,虽然目前经常使用此词,但会造成误解。首先,不能总以为有一个特定的“音乐”概念存在,这对于无文字资料的社会尤其如此②。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一种特定的音乐概念可能已经存在,但其概念原理和音乐美学通常是未知的。当今诸多社会表明,歌唱和舞蹈可以理解为“音乐”的组成部分(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希腊术语mousikē的本义,即“缪斯的艺术”,这其中也包括诗歌)。其他社会甚至没有使用音乐和舞蹈的同义词:阿兹特克人跳舞时“祈祷”或“伴随着脚步歌唱”,然而器乐和声乐则被看作cuicatlamatiliztli,即“歌唱的艺术”③。“声音的考古学”④(或“声音考古学”⑤)是一个更客观的、可替代的名称,但很少被使用。其次,有些研究资料未必是考古学的。从文献资料来研究音乐传统,基本上属于文献学(旧大陆)或民族历史学(新大陆),因为许多音乐传统植根于历史之中,所以民族音乐学和民族志的资料可以象考古发现那样做相关研究。然而至今为止,还没有提出更好的可替代的学科名称,作为“音乐考古学”⑥的变体,“考古音乐学”⑦的名称曾受到过批评性的讨论⑧。有时也见到其他的名称,如“古乐器学”⑨、“民族音乐考古学”⑩、“音乐文献学”(11)或“考古声学”(12),它们与音乐考古学的某些特殊材料和方法有关,但并不能涵盖所有研究领域。“考古舞蹈学”(13)或“舞蹈考古学”与音乐考古学研究密切相关,但一般不将它视为音乐考古学的分支。

    然而,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起即对音乐考古学的研究方法架构予以讨论(见下文)但对该领域研究理论的探讨却相当缺乏。这是不正常的,由于理论是研究方法的基础,所以需要高度关注。这一问题,直到最近才受到学科发展史研究的较多重视。在本文中,我想讨论音乐考古学方法论体系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研究的一般范式,并附加一些与人类学学科有关的理论思考。在我看来,民族音乐学、民族考古学和实验考古学与这些理论思考的关系更为密切,它们将有助于构成方法/理论的背景,并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音乐考古学研究的方法论架构

    在所有已提出的音乐考古学研究范式中,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受到推崇(14)。大家均赞同,音乐考古学由一系列多学科的方法或分析模式所组成,其具体方法则由研究主题所依赖的资料所构成。如前所述,这些研究资料具有多样性,它包括与音乐相关的发现和涉及音乐的历史记载,有时甚至是依然存活的音乐传统。由人类过去的遗物可知,这些资料在类型和内容方面均存在个体差异。重要的是,为获得实证性的结果,所有资料均应考虑以互补的方式加以比较。换句话说,这些资料均应予以同等对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已经得到许多研究的证明。分析方法的多样性还表明,最佳的研究结果乃由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所获得。

    已有的研究范式显示,音乐考古学的具体研究方法会有所不同,这主要基于应用的资料和分析的模式。在研究的总体目标上,可从音乐知识(包括“文化知识”、“乐器学知识”、“律学知识”等等)(15)到文化/自然的声音(16),也可从音乐表演(17)到音乐文化(18)。根据音乐考古学研究的一般范式(见下文),以及上述音乐考古学的定义,我将研究的总体目标界定为过去的音乐行为和声音。

    研究方法的主要差异,体现在音乐考古学家和民族音乐学家对过去的音乐所持有的不同观点,后者已经在20世纪60年代由Merriam予以阐述(19),随之由Blacking(20)、Nettl(21)和Mendívil(22)等人做过进一步探讨。虽然大多数音乐考古学家倾向于研究过去的音乐行为和声音,包括与依然存活的音乐文化做比较,但后者仅作为一种辅助的研究方法。民族音乐学家虽然对考古和历史问题感兴趣,但更倾向于研究现状并探寻其中尚存的过去的踪迹,从而将历史科学作为辅助的研究方法。两者的出发点都是有价值的,且并不互相排斥,但对其交互关系的探究目前则所见不多(见下文)。

    如果将现存的所有资料和重要的分析模式加以整合,即可形成一种普遍适用的音乐考古学研究的方法范式。这可用一般的范式来表示(见图),并可作为世界范围内个体研究的结构框架。这个范式由两个同心圆围绕总体目标构成,其中所有的部分均可作为独立研究的课题。外圈联结着四组音乐考古材料(发声器、音乐图像、音乐文献资料以及存活着的音乐传统),内圈是一些主要的学科,分析模式通常即从中产生(音响学、乐器学、考古学、音乐图像学、民族音乐学、民族历史学和文献学)。

    音乐文献资料 文献学 音响学 发声器 乐器学 民族历史学 过去的音乐行为和声音 考古学 音乐图像  存活的音乐传统 民族音乐学 音乐图像学

    J52Y401.JPG

    图 音乐考古学研究的一般范式

    由于研究材料的情况各自不同,因此音乐考古学研究的结果也具有不同的意义,重要的是每种方法要针对不同的个案研究。最为全面的研究结果只能在每项资料具有足够的信息时才能获得(23),这意味着音乐考古学研究的成功更多依赖的是特殊的原始资料及其互补性。材料经常是残缺不全的,但也要作为研究的课题,因此以一种或几种方法去处理它们通常是不够用的。音乐传统的年代越久远,研究就会变得越困难;文献资料越丰富,探索其原貌的基础就会越好(24)。因此,音乐考古学研究和阐释的可能性确实是十分有限的,在涉及到非常遥远的、仅遗留有极少物质资料的音乐文化时尤其如此。

    音乐考古学研究与民族音乐学

    比较音乐学作为民族音乐学的前身,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就已出现。十分显然,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历史科学(25)。除了方法的不同以及后来受到严厉批评的假设和臆断之外,它与音乐考古学具有一些共同的研究目标。在研究的课题领域中,比较音乐学家重视音乐的起源,他们认为这在当今所谓的原始文化中可以进行考察,并可从单线进化朝着“文明的”方向来分析音阶构成和乐调体系(26)。20世纪60年代早期,作为新研究方法的一部分,历史问题包含其中,民族音乐学被视为音乐人类学(Alan Merriam),重点研究音乐在社会中所产生的作用。在音乐与文化史一章中,Merriam指出,要通过音乐和乐器研究重建文化史(27),这是民族音乐学研究的组成部分。对于历史科学如考古学和民族历史学的研究目标来说,这样的研究方法也是有价值的。

    Merriam之后的学者,例如Blacking和其他人,都提出特殊的音乐和社会形态是特定文化认知过程的产物,在音乐的行为方式和社会组织之间具有牢固的联系。根据这种理解,音乐文化依赖于人类组织和声音模式,声音的生成是有组织的相互作用的结果(28)。Blacking认为,民族音乐学的目标是研究文化结构及其音乐之间的关系,并认为文化与人为组织起来的声音是相互依存的。近来推断,对音乐结构的社会文化关联性的探索并未取得太多的成功(29)。然而,不能否认研究文化样式与音乐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因为音乐从未与它的创造者的个人经验相脱离,音乐的创造者深入地参与到广阔的文化和历史进程之中(30)。

    当探索民族音乐学对音乐考古学的适用性时(31),两个学科间的一项重要结构差异便显现出来。音乐考古学最明显的矛盾是,截止近代(以1877年留声机的发明为转折点),过去的所有音乐都消失了。然而,音响考古学研究并非不可能,一些研究表明,这个矛盾至少能部分得以解决。不同的文化产生不同的乐谱形式,它们很难被解读,但至少一部分能被破译(多数例子与美索不达米亚、古希腊和古罗马有关)。文献资料也为我们提供了仪式歌曲和圣咏的文本;在古文字和其他历史文献中,表演实践、演奏技术乃至音响风格都是相互关联的(从不同程度的主位与客位角度观察)。现存的描述显示了乐器的种类和特有的演奏姿态(遵循着不同的艺术习俗和规则),乐器的发现至少能帮助我们重建创作音乐的构成元素(例如基音频率、和声、音色和音程等的可能性)。然而,即使拥有大量的音乐考古材料,结果仍是有限的,因为在大多情况下,过去的音乐在节奏和旋律结构方面均超出了科学研究的范围(见下节)。

    另一方面,音乐表演和与其产生相互作用的社会文化语境,在民族音乐学和音乐考古学中都是熟知的研究课题。事实上,有时会有丰富的研究材料。从有关音乐发现的考古学背景,到大量的图像和文献记载,使我们更多地了解过去的音乐文化。在这种情形下,作为研究课题,由于资料的完整性和零散性各异,会导致研究方法的不尽一致,但从研究目标来看,音乐考古学和民族音乐学是一致的。就音乐考古学而言,在将过去音乐行为的社会文化面貌呈现在面前的同时,过去的声音只有在某些方面能够得到复原。

    民族考古学和实验考古学

    20世纪60年代早期,传统考古学受到所谓新考古学的挑战,新考古学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传统考古学将出土文物的描述作为主要的研究目标。Binford和其他人转向人类的行为和文化模式,将物质文化的解释作为一种考察手段,而不是局限于物质的形态范围(32)。从考古人类学(Lewis Binford)引发的问题,关注考古学人工制品的生产技术以及它们的特定社会文化功能。即便没有进行过充分的讨论,但这种方法对音乐考古学研究的适用性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得到公认(33)。依我来看,新考古学有两种方法对于古代声音和音乐行为的研究至关重要,即:民族考古学和实验考古学。

    民族考古学

    如果将考古资料与民族志资料的比较作为有价值的研究工具,那么民族考古学则是通过对当今民族事象的研究,来了解过去的文化样式。Hodder定义了两种不同的研究类型:考古学与民族志器物如各种工具的形制比较(关系类比);过去与当今技术处理相似性的比较(形式类比)(34)。在民族考古学中常用的方法是直接历史研究法,当具备历史和文化的连续性条件时,直接比较便成为可能,而一般比较法则无需这样的链接即可构建其相似性(35)。当对不同文化资料的解释做多样性考察时(36),应用民族志类比方法来理解考古资料的主观风险便可降低。

    民族志类比方法对音乐考古发现的解释相当重要,这说明它与民族音乐学研究关系密切。确实,民族考古学的方法可以作为音乐考古学与民族音乐学之间的桥梁,但在探索它们的交叉性方面,目前所获经验并不多。直接历史研究法在众多个案研究中得以应用,如西班牙统治前的美洲音乐文化与当今美洲土著音乐传统的比较(37)。但间接的比较也是有用的,尤其是狩猎采集社会与史前音乐文化的比较(38)。

    尽管音乐考古学的解释有其优长,但与后世时间跨度较大的文化做比较研究仍然面临相当大的困难。对音乐传统做时间跨度和历史深度的考察,在音乐考古学和民族音乐学中是最具挑战性的分析研究。更为复杂的问题是,我们对过去的认识常常是静态的,音乐考古学的解释反映出这种问题,在原始材料不足时尤其如此(39)。少量乐器或图像的发现,并不一定代表一种特定的音乐文化,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由于文化内部和跨文化之间长久的交互作用,文化本身也会发生变化。不过,即使像乐器那样的器具,在很长的时间 内可能会保留它们的形态,且很可能被吸收和植入新的环境之中,因此会有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功能和意义。一种特定的乐器形制可以传留数千年时间,如东亚的琴筝类乐器和东南亚的弓形竖琴。但用这些乐器演奏的特定音乐以及特定的表演背景和含义,均可能发生相当程度的变化。在追索音乐传统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中,对文献和图像资料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在关注过去音乐的社会文化背景和意义方面尤其如此。

    实验考古学

    实验考古学研究旨在运用复原和重建古代生活样式的手段,并通过与过去的比较,来从事考古学研究(40)。与民族考古学方法相比,它基本上不是诠释他者(如依然存活的原住民文化);相反,考古学家转而成为行为人,通过他或她自己的切身体验,来比较实验的价值。在被称为模拟实验的方法中,研究者发现了一系列与过去的经验类似的技术变革。常见的研究课题是,使用原始工具和技术对考古发掘物进行实验性的复制。对古器物使用方式的重建即其显例,如旧石器时代的燧石工具,能够发出与劳动相关的特殊而有节奏的声音。一些燧石拥有动听的石制板体乐器的音响,即使它们不具备音乐功能,但在过去至少应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显然,实验考古学的方法在音乐考古学研究中是适用的。有关音乐考古发现的乐器学和声学研究已经超过一个世纪,如今在音乐考古学中更是必不可缺。有两种分析方法最为常见:第一,复制品和“仿真模型”的实验性制造;第二,复制品的实验性演奏,或如果可能的话,演奏发声器原器。这两种方法是密切相关的,因为发声器的实验性复原,往往是实验性演奏的前提。实验音乐考古学的研究,通常是与乐器制造商和音乐家共同合作来实现的。

    实验制作过程提供了精确的乐器学信息,其所需前提条件往往是对制作材料的分析,包括对材料的产地、处理以及工艺的考虑,常使用直接目测观察和考古测量的方法(光谱学、X光照像技术、材料研究,等等)。这些分析还提供了制造的特殊信息和古代加工材料的知识,以及制造完成后乐器的操作乃至演奏痕迹。此外,也能够了解乐器独特的声学原理。实验方法还可通过仿真模型得以实现,即根据特定的研究对象,不必使用原材料来复制乐器(如气鸣乐器)。

    对古乐器或其复制品的试奏,能够考察乐器的演奏技巧,并能显示特定乐器的音响性能(若几种乐器发现于同一考古环境当中,或图像中描绘的是一组乐器,就要考虑它是独奏或合奏所用)。发声器在保存状况较好且可演奏的条件下(如陶响器、陶笛、螺号、陶号、石制板体乐器,等等)可以用作实验研究,而乐器残品以及不宜演奏的乐器(如古代弦乐器)则需以复制品来进行实验研究。与此相关的是音响空间和音响性能的研究,其中声学模化软件和3D应用程序也被应用。

    如上所述,演奏姿势和技巧以及出土乐器的声音特性,都能通过实验来加以重建和检测。当涉及气鸣乐器(例如带指孔的骨笛、排箫或螺号)以及成套的体鸣乐器(如编磬和编钟)时,重建其音列也是可能的。然而,实验性的演奏在音乐考古学中属于最困难的研究方式,因为我们往往并不掌握过去音乐的特殊结构及其重要信息。再者,虽然文献与图像资料的有关信息有一定价值,但即使在演奏姿势方面,从特定发声器的人体生理学角度看,也会限制其演奏技巧和声学性能,因此其真实性存在较大的差距。以笛子为例,实验性演奏的结果不能视为特定音阶或调式的证据,因为不是所有的指孔可以均等地使用,并且还可通过呼吸控制技术以及指孔的部分闭合等来改变音响(41)。例如,如果只是给出乐器尺八(同上),人们可能完全不晓得日本尺八音乐,这同样也适用于旧石器时代由禽鸟骨和猛犸象牙制造的笛子,这只不过是采用了最早的考古学案例而已。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可以在复制品上奏出与公元前33000年乐器同样优美的旋律。事实上,正如Nettl用一些显著的例子所论证的那样(42),重建古代音阶体系以及其它音乐构成要素,仍然带有很大的推测成份。只要有相当数量的考古材料,即可通过定量分析,来帮助获得验证的结果。然而,在大多情况下,发声器的声学研究并不能揭示出过去音乐的旋律和节奏方面的足够信息。在声音的再现技术产生之前,过去音乐的音响全都消失殆尽。

    以往何时、如何以及为什么制造乐器并用来发音的问题,较之过去音乐的构成问题,在音乐考古学中会起到更大的作用。前述科学研究中的局限,属于科学与艺术结合的臆测或即兴发挥。显然,这样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出于研究者或音乐家的想象,它相当于对音乐史的艺术化阐释,只是简单反映了目前我们对过去音乐的看法。

    本文译自Arnd Adje Both. "Music Archaeology: Some Methodological and Theoretical Considerations." Yearbook for Traditional Music 2009(41): 1-11.

    收稿日期:2013-10-12

    注释:

    ①我基本采用两个早期的释义:“通过古物遗存研究作为文化的音乐”(Olsen 1990: 175),“古代声音和音乐行为的考古学”(Lawson 2004: 61)。

    ②Blacking, John. "Ethnomusicology and Prehistoric Music Making." In Hickmann, Ellen, and David W. Hughes. Ed. The Archaeology of Early Music Cultures: 3rd International Meeting of the ICTM Study Group on Music Archaeology. 330-331. Bonn: Verlag für Systematische Musikwissenschaft, 1988.

    ③Both, Arnd Adje. "Aztec Music Culture." In "Music Archaeology: Mesoamerica," ed. special issue, The World of Music 2007(49)/2: 91-104.

    ④原文为:archaeology of sound,译者注。

    ⑤原文为:sound archaeology,译者注。

    ⑥原文为:music archaeology,译者注。

    ⑦原文为:archaeomusicology,译者注。

    ⑧Hickmann, Ellen. Aims, Problems and Terminology: Current Research in European Archaeomusicology. Ed. Graeme Lawson. Cambridge Music-Archaeological Reports, 6, Cambridge, 1983; Vendrix, Philippe. "Archéo-musicologie ou musico-archéologie." In Otte, Marcel. Ed. Sons originelles: Préhistoire de la musique. 7-10. Liège: Université de Liège, 1994.

    ⑨Megaw, J. V. S. "Problems and Non-Problems in Palaeo-Organolo gy: A Musical Miscellany." In Studies in Ancient Europe: Essays Presented to Stuart Piggott, ed. J. M. Coles and D. D. A. Simpson, 333-58, Leicester, 1968.

    ⑩Olsen, Dale A. Music of El Dorado: The Ethnomusicology of Ancient South American Cultures. Gain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Florida, 2002.

考古学发展史范文第4篇

关 键 词:设计史教师 文化素养 作用

高等院校艺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史课程,在整个教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设计史课程不仅为艺术学其他课程的教学提供理论上的支撑,同时也为其他课程的学习作了非常重要的文化知识的铺垫。然而,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设计史所体现的多学科交织的特点、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研究理论与方法的“多元性”与“开放性”等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些问题的存在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设计史教师的文化素养在教学中的作用问题,仍然值得探讨。

设计史教师较高的文化素养有利于对设计史教材的整体把握。设计史课程的特点首先应该是历史,历史学的素养在设计史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历史的一般规律性的认识对设计史的学习和研究具有指导作用。古代设计的发展史与古代历史的发展演变的线索、脉络基本上是一致的,尽管设计的发展不以社会性质的变迁和社会变革为依据,但是影响设计发展的决定作用应该是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变化。历史上的社会变迁和人口迁移对设计的影响也可以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

从社会和文化的角度介绍设计发展的历史条件,对于正确理解设计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源泉是十分必要的。设计发展史同这一时期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等方面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关的。相反,设计运动的迭起、设计探索的推进,与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演进是分不开的。阿伯特·博姆认为:“传统的艺术史把物象孤立起来研究,把它作为几乎独立存在的现象来对待。而社会艺术史在探索把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置于广泛的、历史的和经济的背景中来研究。”①因此,具有社会历史学的理论素养,就可以对设计史的内容进行高度综合和概括,进而在宏观方面对其内容进行把握。

设计史教师较高的文化素养有利于对设计史和设计作品的时代特征进行正确的阐释和评价。对传统文物艺术品及物质文化的学习和研究不仅仅是教学过程中的背景知识,而且还是准确理解和阐释设计史有关问题的必要知识。艺术教育家艾迪斯和埃里克森认为:“有些艺术教员不单向学生展示历代的艺术作品……把孤立的画家及作品和时代、地域联系起来,这样理解艺术史就有了基础。”②归根到底,艺术设计是通过艺术与科学共同的合成手段,创造着人们的全新生活,其中体现的就是一种文化。

中国古代的艺术设计与当时的时代特征密切相关。夏商周的礼制性设计艺术,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关系是其设计的内在根源。中国古代艺术设计的发展变化在许多历史时期都和周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的统治有关,形成了多个时期艺术设计的多元交融的时代特色。这种文化上的多元性特征对当时手工业的发展和艺术设计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设计史教学中,教师应该对艺术设计史中的多种文化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才能完整而透彻地阐释影响艺术设计的深层次的时代背景和文化原因,学生才能在一个较高的层面上理解当时的艺术设计。可以说,设计史教师文化品位的高低是决定设计史课程教学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设计史教师较高的文化素养有利于设计史文献史料和设计史术语的正确解读。在教学和研究中,设计史课程也要使用多种学科的教学手段和研究方法。

中国古代设计史的内容和材料大多为考古出土的艺术品,对考古艺术品的研究离不开文献史料,设计史学与考古学和历史文献学具有直接的连带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术考古学所研究的内容有相当的部分与设计史研究的内容相重合,其对新兴的设计史课程的教学与研究的参照作用不言而喻。

对设计史的研究离不开文献史料,而对文献史料的准确理解又需要历史文献学的相关知识,所以,历史文献学对中国古代设计史的研究与教学就显得非常重要。在设计史教学和研究中经常会遇到很多难以解读的史料。因此,设计史教师加强历史文献学的学习是非常必要的。

此外,在设计史教学中还会遇到很多考古学、古生物学、神话学及历史文献学等学科的专有名词和术语,对这些专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关系到学生对设计史内容的正确理解和教师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鉴于此,对多学科和交叉学科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是设计史教师应该负有的责任。

设计史教师较高的文化素养有利于对设计思想和设计观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艺术设计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既涉及材料、技术,又涉及方法、观念;既是艺术,又是科学;既有人文学科的属性,又与自然科学相关;既有实用功能的限定,又有审美的心理的要求;既有文化的传承,又要求创新。因此,如何对以往的设计思想进行概括与提炼,关系到在教学中能否达到因材施教、深入浅出的良好教学效果。

对设计思想和观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教师必须掌握和了解哲学、美学、宗教学等学科知识。陈乐民先生说:“任何学问就像剥笋一样,一层一层地剥下去,剥到核心,是哲学。”③黑兹尔·康威也说过:“虽然对于设计史不同领域的划分反映了设计者的专业结构,但是在实践和理论中,各个领域之间都存在着很多联系。”④在对待历史文化与艺术传统上,不能采取断章取义的态度,应该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加以概括和把握。

综上所述,艺术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与教师的文化素养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从长远来看,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创意能力的培养要比技能教育更为重要。设计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课程,尤其是文史哲诸学科,对这些学科的学习和了解是设计史教师提高文化素养、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的基本要求。

注释:

①Albert Boime.Art in an Age of Revolution 1750-1800 [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7.

②艾迪斯·埃里克森著.宋献春,伍桂红译.艺术史与艺术教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考古学发展史范文第5篇

农业的出现,是人类发展史上的第一次革命,也是区分新、旧石器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它为人类社会从蒙昧、野蛮迈向文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般说来,农业革命主要包括栽培作物的产生和驯化动物的起源。系统探索家畜的起源,对于了解家畜发展史、揭示家畜对人类生活方式的影响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家猪Sus Scrofa Domesticus缘自野猪的驯化。目前,野猪主要分布在欧亚大陆的南部,即分布于欧洲、北非和亚洲中部天山山脉的欧洲野猪,分布于中国大陆、台湾、爪哇、苏门答腊和新几内亚的亚洲野猪。相比之下,家猪的分布范围要大得多,几乎遍及全世界,其品种也千差万别、多种多样。家猪与野猪在形态和习性上的差别明显,家猪的下颌骨、头骨和泪骨较短,犬齿退化,鼻部上移,颜面凹陷,面部加宽,后躯加长,体重增大,体幅变宽,胃肠发达,腹围增大。它们一般白天活动,黑夜休息,性情也颇为温顺。人们不禁要问,凶猛的野猪是如何驯化为形态、习性迥然不同的家猪呢?家猪起源于何时、何地?系单一起源,抑或多个起源呢?诸如此类,皆为学术界长期关注的问题。多年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孜孜以求地探索家猪的起源与驯化,业已取得颇为丰硕的成果,然而,诸如驯化之初,鉴别家猪和野猪等关键问题,至今仍茫然无绪。本文在评述前人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上述关键问题,尝试提出新的思路,希望能有助于研究的深入。

动物考古学的证据

考古学诞生以来,发掘成果日新月异、层出不穷,为探索家畜起源提供了颇为翔实的实物资料。当前,探索家畜起源主要借助于动物考古学的研究成果。一般说来,判断考古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是否为家畜,主要依据以下三个原则:1、基于骨骼形态学的判断,即通过观察和测量,比较骨骼、牙齿的尺寸、形状等特征信息,以区分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2、考古遗址中某些动物经过了古代人类有意识的处理,可认为属于家养动物。3、把动物的年龄结构及骨骼形态上的反常现象与考古学分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判断。

据报道,世界上最早的家猪发现于安那托利亚东南部的Cayonu遗址土耳其之亚洲部分,其年代约距今9000年。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家猪,一般认为是距今约8000年的河北省武安县磁山遗址。这一认识的根据如下:即1、该遗址窖穴中发现有完整猪骨,在其上面堆积着小米;2、绝大多数猪的年龄介于1-2岁间;3、猪上下臼齿的测量数据,与新石器后期遗址出土猪的数据相近;4、稳定碳同位素的分析表明,猪以C4类植物为主要食物,表明与饲养相关。

关于新石器时代家猪饲养的前提条件,袁靖先生认为有以下三条:1、传统狩猎获得的肉食已显不足,需要寻求新的肉食资源;2、居住环境周围存在着一定量的野猪,容易获得驯化对象;3、农产品有了一定的剩余,为家猪饲养提供了足够的饲料。由此可见,出土了许多猪骨的广西甑皮岩遗址距今约10000年,因不满足上述条件,故不能认为是家猪的发源地。与此同时,有关专家正在积极探讨河南舞阳贾湖遗址距今约9000年的出土猪骨,不久应有明确结论。

分子生物学的证据

借助分子生物学方法,是研究家猪起源的另一重要途径。分子生物学理论指出,长期的进化道路上,生物的DNA分子既保持着基本稳定的遗传,又容忍偶然变异的产生。显然,DNA分子的遗传稳定性,保证了亲代与子代之间的遗传连续性;而DNA的变异,又使得子代与亲代出现差异,导致了物种的进化。研究表明:突变导致的DNA中核苷酸序列的改变,与时间的累积成正比,即时间越长,DNA中核苷酸序列的改变越大。这种变化的速率是恒定的,两种生物分离的时间越长,其分子的差异则越大,这就是所谓的“分子钟”(molecular clock。这样,若探明现存物种DNA的核苷酸序列,便可望估计它们共同祖先的分离时间,即其物种的起源。由于动物体内的线粒体DNAmitochondrial DNA,简写为mtDNA具有母系遗传、变异速率快、拷贝数目多的特点,故常将其作为研究物种系统进化的首选。

Watanabe等首先利用限制性片断长度多态性restriction fragment length polymorphism,简称RFLP分析了家猪包括亚洲猪和欧洲猪、日本野猪的mtDNA限制性酶切图谱,结果发现亚洲猪和欧洲猪存在着很大的遗传差异,表明两者应有独立的起源。Huang等对29个中国地方猪种、1个欧洲猪种以及野猪的mtDNA也进行了RFLP分析,除证实了Watanabe的研究成果之外,还发现中国野猪与中国家猪更为接近,暗示着中国地方猪可能只有一个单一起源。Giuffra等测定了来自欧洲和亚洲野猪、家猪中mtDNA细胞色素b的全编码序列、mtDNA控制区的440碱基序列和三个核基因碱基序列,经系统发育分析后发现,一些家猪的mtDNA序列与欧洲野猪密切相关,而另外一些则与亚洲野猪密切相关,表明家猪应分别缘自欧洲和亚洲野猪的驯化。之后,蒋思文等对中国9个品种的140头猪的线粒体控制区440bp和细胞色素b基因798bp的作了系统发育分析,而Kijas等对中国梅山猪、瑞典长白猪以及两个欧洲野猪的mtDNA作了近全序列分析,其结果均证实了欧洲家猪和亚洲家猪分别起源于亚洲野猪和欧洲野猪,即现代家猪有着两个母系起源。

此外,各学者还利用“分子钟”理论估算了家猪的起源时间。Huang等首先根据哺乳类动物mtDNA每百万年2%的进化速率,估算出欧洲家猪和中国家猪可能在280000年前来自同一祖先。Giuffra等则认为两者分离的时间大约为500000年前。Jiang等的研究成果揭示了中国地方猪种和欧洲野猪的mtDNA序列变异发生在413000-875000年前,亚洲野猪的变异发生在7000-15600年以前,即亚洲家猪的驯化发生在7000-15600年前。Kijas等估计亚洲家猪与欧洲家猪的分离时间为90000年前。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利用分子生物学推断出家猪的起源时间绝大多数远早于考古实物资料,其原因尚需进一步研究。需要指出的是,各项研究估算家猪起源时间的显著差异,与分子标记及核苷酸序列的不同选择密切相关。

中国国土辽阔,养猪历史悠久,各地气候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形成了众多的中国猪种。研究指出,若按自然地理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外形、生态特点来考虑,中国家猪可以分为:华北型、华南型、华中型、江海型、西南型和高原型等六大类型。至于中国家猪的起源问题,兰宏等利用RFLP技术,分析了我国西南地区家猪和野猪的mtDNA,发现西南地区的家猪与当地野猪极为相近。而常青等对华东地区家猪和野猪的随机扩增多态DNARandom Amplified Polymophism DNA,简称RAPD作了分析,结果表明:长江下游江苏地区家猪的品种或类群内,变异幅度相对较小,群体的遗传趋异程度处于较低水平;而华东地区的家猪和野猪可能起源于一个共同的祖先。之后,Huang等和Jiang等的研究成果,均证实中国猪种的遗传资源缺乏,其暗示着中国家猪的单一起源,而各地猪种的不同表型应为人工长期选择的结果。

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ise Chain Reaction,简称PCR技术的出现和成熟,使人们可望通过古代猪骨DNA的分析,更直接地探索家猪的起源与进化。2002年,Watanobe等根据mtDNA控制区域的核苷酸序列分析,复原了日本冲绳岛考古遗址出土猪骨的DNA,并对其与现代野猪、琉球群岛、日本岛、亚洲大陆等地家猪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他们指出,古代猪系东亚家猪血统,与琉球群岛的本地野猪相关;清水贝丘(shellmidden)遗址弥生-和平时代,Yayoi-Heian Period出土的猪,出现一个独特核苷酸的插入现象,表明其与琉球群岛的现代野猪有所不同,反映了在弥生-和平时代早期或更早一些时候,亚洲大陆的家猪已被引入到冲绳岛。综上所述,不难预见,随着分子生物学理论和技术的不断成熟,利用古代DNA技术,探索家畜起源及发展的工作必将日益增多。 转贴于

存在问题

无疑,家猪起源的研究业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众所周知,野猪经驯化演变为家猪,其过程极其缓慢。而在驯化初期,家猪和野猪间,形态上几乎没有差别,甚至完全没有差别。欲鉴别这一时期的家猪和野猪,主要依赖于形态学研究的动物考古学显得无能为力。即便利用古代DNA技术,原则上也同样难显其能。这一点是最令人困惑的。此外,就目前而言,分子生物学的工作还主要集中在mtDNA方面。而mtDNA是一个单位点的分子标记,具有一定的片面性,难以揭示父系血统对后代基因的作用和影响。实际上,已有不少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

思 考

袁靖先生认为,人类获取肉食的模式,按时间先后可分为三种,即依赖型、初级开发型和开发型。早期,渔猎是肉食的主要来源,肉食的丰富程度与获取的难易,完全受环境资源的制约,这种获取肉食的模式称为依赖型。之后,除渔猎外,人们学会了某些动物的驯化,开拓了获取肉食的新资源。此时,肉食资源还主要以渔猎为主,原始畜牧业仍然居于辅助地位。这种模式被称为初级开发型。随着畜牧业的发展,渔猎的比例逐渐下降,人们的肉食来源发生了质的飞跃,即肉类的大部分来源于某种驯化家畜,周围环境野生动物已下降成为肉食的次要来源,人们将这种模式称为开发型。显而易见,家猪的起源应当发生在初级开发型阶段,即驯化的开始阶段。

Price认为,所谓驯化,就是经过不同世代的变异积累和环境诱发产生的发育变异之后,一大群动物逐步适应人类需求和封闭环境的过程。Bruford等的驯化定义为:改变动物或植物的遗传特征,使之更符合人类需求的过程。Diamond则认为,野生动物的驯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固定的食物来源;2、生长相当迅速;3、在封闭环境中繁殖;4、 性格柔顺;5、不易惊慌等。以上学者的意见,可将家畜的驯化条件归纳如下:1、动物在人类的干预下经过世代的积累;2、动物与人类的关系极为密切,其食物主要来自人类的供给。显然,如何采用科学方法判断这两个条件是否形成,当是探索家畜起源的关键所在。具体说来,有如下四种方法:

1、食性分析。相对而言,家猪的栖息环境较为狭窄,其食物的来源也十分稳定,并与饲养者的食物基本一致。因此,若以考古遗址出土猪骨为对象,分析它们的稳定同位素C、N和微量元素,了解它们的食性及其变化,并与先民们的食谱相比较,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为家猪的起源提供重要的信息。

2、古代DNA研究。驯化初期,交通极为不便,文化交流颇为困难,猪只能近交繁殖。这样,利用RAPD、微卫星等多位点分子标记,可望捋清古代猪个体间的亲缘关系,进而探明它们的世代和谱系关系。无疑,若发现有三代关系,即可推断猪已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