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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物保护的看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对文物保护的看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对文物保护的看法

对文物保护的看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考古文物;发掘现场;保护;措施

一、考古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

(一)考古文物保护有利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在我国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中指出,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及想象力,是中国各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国也是全世界人民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有利于增进民族间的感情,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团结。考古文物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而且对于研究我国文化发展史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都具有重要价值。

(二)考古文物保护有利于考古学深入发展。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环境污染、非法盗窃、文物买卖、不当开发等行为都对我国考古文物的保护提出了挑战,为此,现阶段急需正确处理考古文物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发挥考古文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考古文物保护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考古文物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新形式的需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考古文物的认识和看法发生了新的变化,在考古文物保护过程中要不留盲区或者死角,即使以前不受重视的考古史料也应纳入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而且要强调考古文物保护的时代性和传承性,应将考古文物看作“活着的文化遗产”,深度挖掘它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同时看重时代赋予这些文物的新的内涵,以使这些文物所包涵的文化精髓能够更好的被理解、传承和发扬。

二、考古挖掘现场导致文物损坏的主要原因

(一)酸雨及光反应。光对于出土文物的影响客观存在,尤其是紫外线由于波长较短,具有极强的传透性,可使有机物分子的线性饱和键断裂,还会使文物表层发生光化学反应,导致颜色脱落。在众多的文物中,木质文物受光的破坏作用最为明显,在紫外线的作用下,可使木纤维素分子断键,使木质文物褪色泛黄,且长时间的光照还会让文物干裂、变形。由于大气污染,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等含量增加,形成的酸雨对出土文物及挖掘环境具有极大的腐蚀作用,其破坏作用不容忽视。

(二)温度及湿度变化。出土文物对于温度、湿度的要求极其严格。如果温度湿度控制不好,极易导致文物自身产生收缩效应。尤其木质出土文物对于环境温度及湿度的恒定性要求更高。如果文物环境过于干燥,会导致文物表层干裂、褪色,严重时还会引起表层彩绘的脱落;如果文物保护环境过于潮湿,还会在环境中滋生细菌及微生物,微生物会加速文物的腐蚀速度,使文物遭受重大损失。

(三)霉菌、微生物及虫害。霉菌、微生物及虫害严重影响着考古文物的保存和保养。虽然文物保护工作者已经开始重视虫害防治问题,但在考古挖掘过程中,由于虫害不容易被发现,而处于被疏忽的领域。有机质的文物能为害虫的生长提供大量的营养物质,尤其是害虫幼虫,其附着在出土文物上,不易被发现,幼虫长期对文物蛀食,导致文物损坏严重。

三、考古挖掘现场文物保护措施

(一)实行遮光保护。在考古挖掘怕光古文物时,可以考虑将现场用黑色塑料袋进行遮光保护,研究发现,黑色塑料袋不仅可以阻挡可见光,而且可以有效阻隔紫外线,而紫外线恰恰是导致文物受损的最重要的因素,因此,采用黑色塑料袋降低开放环境中光对于文物的损害,成本低,推广价值高。

对文物保护的看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考古发掘;文物;现场保护

长期以来,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并发展了各种文化。而作为文化信息的“存储库”,文物有着极高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以及科学技术价值。因文物自身材料始终都受到保存环境因素的直接影响,所以经常会出现变质、老化的情况。尤其是在考古发掘现场,因现场环境存在不可控因素,因此与实验室相比,其保护难度相对较大。而一旦文物材料因变质、老化而逐渐消失,那么其所携带的历史文化信息也将随之消失。基于此,为了传承历史文化,为了促进现代人类对历史文化的研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考古发掘中文物的现场保护。

一、保护考古文物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及想象力。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利于增进各个民族之间的感情,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然而,作为整个文化遗产中的重要构成,考古文物俨然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有着重要价值。

(二)有利于考古学的深入发展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社会行为(如文物买卖、非法盗窃、不当开发以及环境污染等)的泛滥为我国考古文物的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基于此,我们有必要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考古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将考古文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充分体现出来,从而促进考古文物保护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文化遗产保护新形式的需要

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维也在进步。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人们对于考古文物的认识与看法也出现了变化。那么,为了让考古文物所包含的文化精髓能够更好地被人们理解、传承及发扬,在实际的保护过程中就必须做到不留死角或盲区。不仅要扩大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其中包含了以前不受重视的考古史料),并且要强调把耦合的传承性与时代性,将考古文物看作“活着”的文化遗产,以此来对其所蕴含的文化内涵进行深度挖掘。

二、发掘现场造成文物损坏的主要原因

(一)温湿度变化

在考古发掘现场,出土器物对保存环境温湿度的变化十分敏感。一般情况下,相对湿度的变化会引起出土器物结构出现收缩现象。比如出土的漆木器,看似外观良好,但表面必然存在大量微裂隙。如果相对湿度出现不稳定变化,极有可能导致其出现木质胎体开裂、漆皮起翘等现象,会导致材质间隙中的可溶盐出现结晶、潮解的现象,促使纤维素分子结构断裂。与此同时,如果温度变化幅度过大,这些木质就会因为失水过快、干燥而收缩干裂,甚至还会导致器物表面的彩绘出现脱落。

(二)光及酸雨反应

在考古发掘现场,光对于出土文物而言,也存在客观影响。特别是紫外线,因其波长较短,且具有极强的穿透性,所以其不仅能够促使有机物分子的线性饱与键出现断裂现象,同时还会促使文物的表层产生光化学反应,最终造成颜色脱落。在各种材质的文物中,受光的破坏作用最为明显的即为木质文物。其在受到紫外线的作用下,相应的木纤维素分子即会出现断键现象,促使木质文物逐渐褪色泛黄。而一旦长时间地处于这种环境中,木质文物必然将变形、干裂。另外,随着近年来我国现代工业的高速发展,由于外界大气污染工业的污染状况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问题十分严重,空气中时常都含有各种酸性氧化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这些酸性氧化物在与空气湿气的结合下即会生成腐蚀性酸(酸雨),造成出土文物表面的腐蚀,最终导致出土文物出现分化、酥解的现象。

(三)霉菌、微生物及虫害

虽然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者已经逐渐对霉菌、微生物以及虫害的防治问题引起了高度重视,但考古文物保存与保养工作的开展仍然存在着一定影响。具体来说,在实际的考古挖掘过程中,因为虫害往往难以被轻易发现,所以很容易被忽略。而那些有机质的文物又为害虫的生长(尤其是害虫幼虫)提供了大量的营养物质,害虫很容易长期附着在出土文物上对其进行蛀食,最终严重损坏文物。(四)灰尘及粉尘颗粒作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空气中的灰尘以及粉尘颗粒始终都呈碱性,并且成分十分复杂。正因为如此,当其沉积在出土文物表面时,倘若没有对这些文物的表面进行及时的清理或进行封护处理,那么必然会对文物表面的结构带来腐蚀作用,严重时还会导致文物表面彩绘的脱落、剥落。

三、考古发掘文物现场保护的科学措施

(一)套箱提取法

作为整体提取法中较为简单的一种方法,套箱提取法通过对木质框架结构的利用,能够有效实现对土质台基周边的加固处理,从而进一步提升土质台基在整体提取中的稳固程度与提取安全性。当然,套箱提取法的应用仅仅适合于自身强度较高的土壤,并且所出土的文物在体量上还应该相对较大。具体而言,套箱提取法的步骤为:步骤一,去除文物周边的杂物、泥土。步骤二,利用土质框架将土壤紧密地包裹起来,以此来实现对文物周边的加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周边加固时,必须保证土质台基紧密接触加固的木板内侧与侧面。步骤三,此环节是最为关键的底切处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必须将土质台基的底部完全掏空,然后在插满底板之后用绳子或铁丝将木质框架和底板绞紧。步骤四,在底切处理完成之后,即可进行最后一步,即刚性支撑。具体来说,将一块刚性支撑板放置于与底切处理板相同的水平位置,然后再对整体提取的另外一端施加一定的推动作用力,以此来将整体提取块从底切处理板上移到刚性处理板之上,最终成功提取,实现对文物的现场保护。

(二)绷带法

一般来说,在小型文物的整体提取上,我们才会采用绷带法。具体来说,首先通过对纤维织物绷带的应用,以螺旋式上升的方式从土质基台的底部将土体包裹住,利用织物绷带的强度为其提供支撑。当然,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倘若加固之后的绷带无法为待提取的文物土体提供足够的支撑,即可以在绷带上涂刷一层树脂加固剂,或者是利用石膏来进一步增强纱布对土体的支撑。除此之外,在进行底切处理的过程中,如果所使用的金属板是带刃的,可直接利用金属板来为相应提取物提供支撑,从而顺利提取出土文物,实现对文物的现场保护。

(三)无氧或氮气保存法

由于刚出土的文物很容易受到氧化作用,因此在进行挖掘之前应该提前准备一些塑料盒子,一旦文物出土之后,即迅速将其放入盒中,然后抽干盒中的氧气,以此来对文物进行简易的真空保护处理。除此之外,氮气保存的方法也有利于考古发掘出土文物的现场保护。尤其是在野外考古的现场,氮气保护法(如目前常用的袖珍型制氮设备)可直接利用空气来实现对氮气的分离,这样即可以在考古现场就对文物进行充氮保存,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持文物的出土原貌。

四、结语

总之,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能够充分展示中华民族的活力、创造力,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加强对考古发掘出土文物的现场保护,以此来实现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与发扬。

参考文献:

[1]陈庚龄.论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与科学意义[J].丝绸之路,2011,(14):111-115.

[2]陈敏.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措施探究[J].企业导报,2016,(05):96.

[3]徐毓明.田野考古发掘中的文物保护技术[J].中国博物馆,2012,(04):90-96.

对文物保护的看法范文第3篇

今天下午,旅游局专门召开旅游系统工作总结会议,既是对20*年旅游系统工作的回顾总结,也是对20*年旅游系统整体工作的安排部署,召开这样一个会议非常必要。这次会议对于客观分析当前我县旅游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旅游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促进我县旅游业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前面,白局长代表旅游局总结了20*年度旅游系统工作,安排部署了20*年旅游工作,白局长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准确,安排工作具体扎实,对此,我都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思考,抓好落实。今天的会议还通报了20*年度旅游企业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对旅游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并签订了20*年度旅游企业综合目标责任书,请同志们结合各自实际,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也对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结合今天的会议,我想从分管的角度谈谈对全县旅游工作的一些思考和看法:

一、关于20*年旅游工作的基本评价

过去的一年,是我县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全县经济社会继续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止去年年底,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9.3%,达到17.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5%,达到18.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7%,达到5.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达到1.0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5%,达到5027元;财政收入增长26.6%,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06亿元。与此同时,全县旅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大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不断加大建设投入和行业管理力度,全县旅游产业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到去年年底,全县接待海内外游客32.5万人次,增长10%;实现旅游业收入1520万元,增长12%。总体上看,全县旅游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旅游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桥湾城旅游景区一期工程经过三年的努力建成并试运营,锁阳城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世行贷款项目顺利通过最终评估,即将动工建设;榆林路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天客隆大酒店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宾馆、榆林宾馆、丝路宾馆内部装修、功能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全县旅游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为今后我县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旅游行业管理得到加强,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旅游主管部门抓作风、旅游企业抓服务、景区景点抓管理、从业人员抓素质成为旅游系统的共识。旅游局和各接待单位加强了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各旅游企业突出了“优质服务、文明管理、安全运营、质量效益”的主题,使旅游服务行业内的争先创优活动蔚然成风;《*县旅游市场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各旅游接待单位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是旅游市场开发稳步推进,旅游综合效益进一步显现。宾馆饭店晋星评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宾馆通过三星级验收达标;良友宾馆、榆林宾馆达到二星级标准;旅游商品开发又有新的突破,锁阳春公司等旅游商品开发企业得到长足发展;十工旅游超市作用得到发挥,新成立的金锁阳旅行社顺利投入运营,正元旅行社业务量不断扩大;旅游宣传推介取得实效,《*旅游图册》印制出版,玄奘之路体验活动经常开展。

同志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广大旅游工作者奋力开拓、扎实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辛勤奋战在旅游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及企业员工,向一年来关心和支持全县旅游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回顾工作、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旅游产业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旅游资源开发进展缓慢,资源品位不足,吸引力较小。我县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但是由于旅游业发展起步较晚,丰富的文物资源、自然风光还没有真正成为旅游资源,还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二是现有景点规模小、档次低、旅游接待功能严重不足。在我县现有的景点当中,锁阳城、东千佛洞、汉长城等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旅游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旅游接待功能低下,标志标牌不规范、卫生条件差、没有讲解员等等,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旅游业的发展;三是旅游宣传促销力度不大,产业链条延伸不够。宣传促销单打独斗,旅游娱乐和旅游购物成为旅游业的薄弱环节,游客无物可购、无娱可乐、有钱无处花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发展大旅游、培育大产业的氛围不浓。发展大旅游需要有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参与和支持,需要协调联动,然而在我县大多数人认为开发旅游只是旅游部门的事情,缺乏把旅游业做成大产业的信心和决心,大旅游的观念没有在全县真正树立起来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解决。

二、关于20*年旅游工作的看法

关于20*年的旅游工作,前面白局长已经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这里我再不缀述。借此机会,我想紧扣“七个字”,从七个方面就如何做好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旅游工作,谈谈个人的认识和看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在发展定位上突出和体现一个“准”字。我们经常说“思路决定出路”。那么对于*旅游发展的思路,其实这几年一直在调整。从前些年的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到这几年的“打敦煌牌,走联合路”,这是我县旅游发展思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发生调整的一个过程。基于我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区位条件,基于我们所拥有的旅游资源条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打敦煌牌,走联合路”的发展思路,这是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现实的发展形势所决定的。因此,我们的旅游产业发展定位,就是依托敦煌旅游经济带,突出*独有的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基础条件,丰富旅游商品体系,拓展旅游产业链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把*旅游产业不断做大做强,真正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依托敦煌旅游经济带,就是完全意义上的与敦煌旅游接轨,我们要充分借助敦煌古文化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利用*古文化和敦煌古文化同属一族,互相联系、互为补充的关系,在地理上互相接壤、互为毗邻的优势,从旅游线路的包装营销、旅游商品的开发、旅行社和宾馆饭店的经营等等各个方面与敦煌旅游实现承接、对接。这是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我们*旅游发展的出路,这也是必然选择。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发展我们独具特色的红色体验游、生态体验游、休闲度假游、民俗风情游、荒漠探险游等旅游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的途径和渠道。

第二,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突出和体现一个“快”字。加快旅游产业的发展,首要的任务就是努力改善旅游基础条件。我们现有的一些宾馆酒店还存在经营规模小、基础条件差、承载能力弱、服务水平低的问题,一些旅游景点还存在经营方式粗放、服务设施不完善、旅游接待能力差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谈*旅游发展就是“纸上谈兵”。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网络建设,改善旅游通达条件;加快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旅游基本接待能力;加快重点旅游景点建设,满足游客旅游需求。重点是做好四星级天客隆大酒店建设、桥湾城旅游景区和锁阳城旅游景区建设、良友宾馆改革改制等工作。

第三,在品牌运作上突出和体现一个“精”字。*旅游要加快发展,必须树立和打造自己的品牌。旅游经济是点子经济,只有观念上的开放,才能打造出真正叫得响的旅游品牌。因此,我们从事旅游行业的同志,一定要在思想上、认识上、观念上再提高、再解放、再明确。要充分借鉴吸收外地和周边县市包装旅游产品、打造旅游品牌的一些好的成功的经验做法,要通过卓有成效的运作来打造和树立“文物考古、荒漠生态、红色旅游”这三个*旅游品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将我县各旅游景区景点的“点”串成“线”,并与周边旅游城市的“点”或“线”进行捆绑,整合成多条主题突出、各具特色的旅游线路产品,真正做到点上播种,面上开花。其次要集散为整。要发挥旅行社的接待网络优势,变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旅游要素企业零星出击、分头营销,为形成合力、整体促销,并鼓励各景点、宾馆和旅行社实行三位一体的捆绑式销售,以提高我县旅游产品的行业竞争力。

第四,在宣传促销上突出和体现一个“热”字。旅游经济是“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人气经济”,做好宣传促销对旅游的发展尤为重要。旅游产品的不可移动性和旅游者的异地性,决定了旅游产品不可能象工业产品那样直观地在市场上用信息传递方式去沟通潜在的旅游者,所以我们的旅游宣传要成为流行的商业模式,各种活动的出台都不能是“润物细无声”,而是要有阵势,要轰轰烈烈,也就是所谓的注意力营销,在当今信息过剩的时代真正宝贵的是注意力,吸引注意力是我们开展旅游宣传促销的根本。过去,人们的思维定势和传统观念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现在的情况是“再香的酒也怕巷子深”。近两年,随着*复名庆典和风电产业的蓬勃发展,*在外界的知名度又有了新的提高。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机遇,继续抓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设计、包装,有重点、分层次地开拓县外客源市场,把有限的人、财、物集中起来,面向客源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拳头”促销攻势,合力打造*旅游品牌,使*旅游的知名度有一个新的提升。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利用央视大型系列活动,继续宣传“玄奘之路”活动,充分展示丝路文化,扩大*在外界的影响。

第五,在开发利用上突出和体现一个“适”字。旅游资源是很脆弱的不可再生资源,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确保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资源的永续利用。我想着重谈谈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首先,发展旅游可以促进文物保护。文物古迹是非常重要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以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为了吸引旅游者,旅游开发企业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同时,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县文物古迹众多,而县上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于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没有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受损失。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使文物古迹在开发中受到保护。其次,搞好文物保护,可以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相互共赢、相得益彰的。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截然对立起来,形成所谓的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说穿了,是短线思维,是鼠目寸光,是对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犯罪。而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边保边用,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第六,在行业监管上突出和体现一个“严”字。旅游行业是重要的窗口行业,旅游行业的形象代表着我县对外开放的形象。因此,旅游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对旅游行业的监管工作,切实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加强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点等行业从业人员的上岗和在岗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导游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旅游局要进一步严格执行旅游法规和制度,依法加强旅游市场管理。要加强与发改、工商、质监、安监、公安、交通、卫生、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把阶段性的集中整顿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强化对旅游市场的联合执法监管,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同时,还要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各旅游单位都要健全安全目标责任制,普及安全常识,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第七,在配合协作上突出和体现一个“效”字。旅游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参与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县各部门、各乡镇都是旅游工作的主体,都是旅游工作的参与者、组织者,都有责任在发展旅游上献计出力,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更好地履行旅游产业规划、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能,主动想办法,出点子,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财政、发改、建设、交通、文体、环保等部门,要制定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人事、旅游部门要制定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计划;公安、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旅游安全、市场秩序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创办旅游专栏,设计有效载体,创新推介方式,宣传和引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来,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对文物保护的看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背景环境,内涵,镶嵌,契合

中图分类号:N04;H059;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78(2014)06-0039-05

Analysis and Translation of the Term “Setting”

CAO Ang

Abstract: The term “setting” is widely used in western culture relic conservation. Due to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eastern and western culture and language,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setting” still remains undefined. It is necessary to trace the origin of “set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glish context and explore its conception and connotation, which is beneficial to find out its proper Chinese translation. In most cases “setting” is related to human beings events. Which is more important, the “setting” corresponds to what is built on it or anything happens in it. The Chinese term “背景环境” contains most content of “setting” and it can be a translation of “setting”.

Keywords: setting, connotation, set, correspond

中国自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后,与世界各国的文物保护交流日益增多,大量国际文物保护文献和资料被翻译成中文介绍到国内,由于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和专业知识的局限,有些翻译不尽如人意。相比较其他行业而言,文物方面术语涉及不同民族不同文明历史上的社会形态、思维方法、语言模式、古今差异等复杂的情况,需要深入研究术语背后相关概念内涵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特别是对某些专业术语而言,要找到一个贴切的对应词语,并且能够为业界广泛认同,往往需要经历一个长期锤炼的过程,setting就是其中之一 。

1setting的研究情况

setting是文物保护工作中常见的术语,国际古遗址理事会副主席郭旃作为国际文物界的资深专家,有较深体会。他曾说,“英语‘setting’这个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单词一直困扰着我。我总想找一个单一的中文词来贴切地、完整地对应它,却一直未找到一个答案”,“还是只好以‘环境’来对应” [1]。社科院环境与发展中心的徐嵩龄先生长期涉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对setting有着自己独到的分析和看法。他从setting、environment、surrounding三个同义词入手,依据《凯氏同义词和近义词辞典》从词法上对它们进行区分,并通过分析《威尼斯》等有关文件的文本内容,建议将它们分别译作环景、环境、周边<sup>[2]</sup>。徐先生的主要观点建立在对同质物与非同质物的讨论基础上,认为surrounding只包含同质物,setting则同时包含同质物和非同质物,也就有着更丰富的内涵。

然而,问题在于,所谓同质物与非同质物中的“质”是很难界定的,不同的侧重点可以定义出不同的“质”;再者,《威尼斯》和《巴拉》所体现的setting的含义也不尽相同。因此,人们对setting的这种解读仍然不甚明晰,“环景”的提议尚未被业界广泛接受。所以,从英文语境去研究setting,分析其语源语义,与environment和surrounding做出区分,析理发掘其内在底蕴和含义,以解决中文语境下的翻译难题,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应从setting的概念形成过程来探索,继而全面掌握其内涵的核心实质,为找出贴切相应的中文对照术语打下坚实基础。

2英语语境下的setting原义与相关义

国际文物保护文件中出现的environment和surrounding是我们比较熟悉且对其含义有一定认识的术语。environment,环境,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科技术语,environmental science(环境科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已发展多年。事实上,文物保护界引入environment这一术语,应当源于实际操作中文物保护与环境科学间的学科交叉。surrounding是动词surround的动名词变形,surround则有多种词源,包括盎格鲁法语surounder,中古法语soronder,以及后期拉丁语superundare,三者皆出于15世纪左右,且都含有淹没、泛滥之义。surround最早表示出封闭式环绕的语义是在17世纪初,加之其读音和round(圆)相近(这也影响了该词的拼法),这一语义也就延续至今。surrounding首先是该语义的形容词形式,后被简化为直接指代围绕物而出现名词用法。而其复数名词形式surroundings被用作环境之义,则是在1857年<sup>[3]</sup>。在文物保护相关国际文件中频繁出现的surroundings即取自此义项。由此可见,environment和surroundings都是从空间关系的角度出发,从而构成环境的语义。

setting与environment和 surroundings有较大不同,它的起源不是包围和环绕之义。从词源上来讲,早在14世纪,setting即作为set的动名词出现,表示安放、固定;在中古英语时期,setting含有地点、位置之义,也被用作“创造性的行为或事物”;1815年,setting指用于镶嵌珠宝或其他饰品或器物的底座;其后于1841年被证实用作“背景,历史,环境”。这里背景特指舞台戏剧所用到的布景。从其词义发展来看,set及setting通常多与人类的主观活动相关,且实质上均为对某物的地点、位置的确定,安放、镶嵌体现某物的实际位置,而布景可以理解为戏剧所发生的抽象时空位置。所以setting的环境之义应当是这些义项的发散和引申。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义项构建成了一个富于观赏性或实用价值的整体,这也就昭示了setting一词本身所暗含的目的性。也就是说,setting作为一个名词,它不单单表达其字面上静态的“环境”之义,更重要的是该“环境”与其上发生的或所承载的事物间的密切联系,即setting的存在是为其所负载的主体的完整性而服务,脱离了“主体”(珠宝,戏剧等),setting也就不再具有意义或价值。《牛津英语大辞典》对setting的解释为“the place or type of surroundings where something is positioned or where an event takes place”<sup>[4]</sup>。其中,“某物被定位于其上(something is positioned)”即中文语境中的“镶嵌”,而“事件发生(an event takes place)”同样强调了事件与环境的联系。那么,setting的延伸义“环境”,应当也包含“主体嵌入环境,两者密切结合,环境衬托主体”的含义。由此可以推论,作“环境”之义的setting,也是有所承载的,这和现代英语对setting的释义是相符合的。

3西方文物领域中setting一词的发展

西方文物保护学术界对于surroundings和setting的使用,似乎也经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

1931年《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以下简称《雅典》)的第三条①提到了surroundings,这里是指临近古迹的周边环境。此处特别强调surroundings的重要性,是因为人们往往因surroundings不是古迹的一部分而任意处理,忽略视觉上surroundings和古迹的不可分割性,结果破坏了古迹的整体美观<sup>[5]</sup>。这就形成了两者间的间接连带关系,由此surroundings一词就不仅仅指代文物古迹周边的事物,已经开始考虑它对文物古迹的影响。1954年《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公约》)的第四条②,对文化财产的尊重,亦提到了surroundings。明确要求各缔约国不得在武装冲突情况下利用任何property(文化财产)周边的its immediate surroundings(紧邻环境)而使文化财产处于危险境地<sup>[6]</sup>。可见,早期《雅典》和《海牙公约》中的surroundings都是因为毗邻文物主体本身,所以不论从美观角度考虑,还是从规避武装冲突风险的角度考虑,surroundings都是不得不顾及的问题,这是由surroundings的空间位置决定的,而非其自身价值。在196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中,则给出了新的定义,该定义指出,无论是天然形成还是人为构建,具有文化或美学价值或构成了典型自然环境的景观,都应得到保护。这里的surroundings单纯指自然环境,且是具有典型意义的自然环境。这里的典型意义显然反映了人类的特殊认知,且由此赋予了该自然环境额外的价值<sup>[7]</sup>。

1964年《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以下简称《威尼斯》)在世界文物保护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其在对“周边环境”的看法上与此前任何或公约有着巨大的转变。《威尼斯》第六条“The conservation of a monument implies preserving a setting which is not out of scale. Wherever the traditional setting exists, it must be kept. No new construction, demolition or modification which would alter the relations of mass and colour must be allowed.”<sup>[8]</sup>直接规定了古迹保护应包含其“周边背景环境”(setting)的保护,一定程度上呼应了《雅典》第七条“A monument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history to which it bears witness and from the setting in which it occurs.”强调古迹不能被分离出其产生环境。从实物角度来看,《威尼斯》中所开始使用的setting,与《雅典》和《海牙公约》中的surroundings大体上应当同样是指向古迹周边的围绕物的。然而《威尼斯》第七条强调了文物古迹与周边环境的不可分割性,指出了在一定情况下,围绕物本身具有一定价值或围绕物与主体相结合才能体现古迹的完整性。因此,《威尼斯》用setting为这些围绕物及环境重新命名,提升了古迹周边背景环境的价值,加大了对其重视程度,而setting一定程度上覆盖并超越了《威尼斯》以前的surroundings的概念。自《威尼斯》始,setting这一概念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研究,并频现于行业内各文献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87年《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华盛顿)》对setting一词的使用。该中“原则与目标”第二条第五项的英文原文表述为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own or urban area and its surrounding setting, both natural and manmade”<sup>[9]</sup>。这里surrounding被用作形容词形式以修饰setting,指代城镇或城区周边背景环境,而未直接写作surroundings,可见setting比surroundings从词义上讲更富于文化内涵和关注价值。

尽管setting一词由于蕴含人类活动或人类认知方面的内涵,以及其与文物古迹主体有机契合的相互关系,从而获得其学术内涵,但人们在使用上并不完全统一。《华盛顿》所指出的“setting”包含“both natural and manmade”,即“自然或人工环境”,可以说是与《欧洲》③一脉相承的。然而《华盛顿》所特指的城镇与环境的关系(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own or urban area and its surrounding setting),是把城区(urban)与环境(setting)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对比联系研究的,而城镇与城区(town or urban area)的周边背景环境(surrounding setting),通常为乡村地区(rural area)或自然景观(natural setting),这一观点似乎又与此前诸多文献中的陈述有所不同。尤其《威尼斯》在定义第一条中出现过短语“the urban or rural setting”,暗含setting同时包括城区和乡村的意思,明显和《华盛顿》的范围划定不同。诚然,这之间的区别可能与《华盛顿》主要针对历史城镇和历史城区的保护有关。但以术语的角度而论,setting尚无一个明晰、准确、统一的定义,不同文献依据各自的需要在使用setting一词之时,setting实际指代的内容或多或少会有些差别。唯一将setting列作单独词条赋予其定义的《巴拉》中的解释为“setting means the area around a place, which may include the visual catchment”<sup>[10]</sup>,中文译本为“环境是指‘某遗产地周围的区域,可包括视力所及的范围’”。然而,所谓visual catchment(视力所及),客观来讲,远至天际线,近至较近视野范围内任一可聚焦之物,都可称是视力所及范围,实在难以界定。而原文中的may(可能,可以)本身就不是一个确定的表述。因此,《巴拉》对setting的定义,是试图在空间上对setting划出范围,但仍然有些模糊。不过,setting所涵盖的富有文化内涵价值的环境之义,在行业内已不存分歧。

4setting中文名的选择

可以看出,在国际文物保护研究工作中,英语语境下的setting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不断完善的过程。可以达成共识的是,setting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它意味着文物古迹的周边背景环境对人类的意识活动或思想认知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客观上,文物古迹与周边背景环境总是发生着或强或弱的相互作用,形成了有机契合的整体。若在现有汉语词汇中找出某一词语作为setting的译词,是很难在语义上实现一一对应的。以“环景”而言,在现代汉语中“景”常作“景色、景致”或“情况、现象”讲④。因此“景”字本身更多强调观赏性和事态发展性,“环景”具有主体的意味,背景的含义是被弱化的。

笔者认为,汉语中常用的“背景”可以较大程度地反映setting的内涵。“背景”,通常涵盖了某一事件的发生或某一事物的存在所依存环境的全部信息。在分析研究某一事件时,通常以背景、经过、影响的逻辑顺序加以分析,而这三者显然又构成一有机的整体,那么作为前提基础的背景,显然包含了与setting类似的镶嵌底座的义项,与事件对象形成“主体嵌入环境,两者密切结合,环境衬托主体”的词语内涵。再者,对比setting和environment两者,它们实际上体现了英语语言逻辑中不同于汉语的词汇的人格与物格的区分。再次审视现代汉语语境中背景一词,其常被用于分析与人相关的事物,使得背景也具有了强烈的围绕着人的相关性,乃至人文色彩。那么用背景来反映setting的文化内涵价值,可谓是顺理成章的。因此,笔者倾向于暂以“背景环境”这一复合名词作为setting在文物领域内的中文译词,其中“背景”体现setting的内涵,“环境”反映setting所代表的客观实物。可以说,“背景环境”既能契合诸多中对setting的表述,同时也符合汉语语言习惯。

注释

① 原文为“ The Conference recommends tha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s, the character and external aspect of the cities in which they are to be erected should be respected, especially in the neighbourhood of ancient monuments, where the surroundings should be given special consideration.”

② 原文为“ The High Contracting Parties undertake to respect culture property situated within their own territory as well as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other High Contracting Parties by refraining from any use of the property and its immediate surroundings or of the appliances in use for its protection for purposes which are likely to expose it to destruction or damage in the event of armed conflict.”

③ 原文为“The European architectural heritage consists not only of our most important monuments: it also includes the groups of lesser buildings in our old towns and characteristic villages in their natural or manmade settings. ”

④ 《辞海》1979年版,景:(1)日光;(2)景色,景致;(3)古代称罩衣;(4)情况,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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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M]. UK:OUP Oxford,2010.

[5] ICOMOS. The Athens Charter for the Restoration of Historic Monuments[EB/OL]. [2014-09-09].http://.

[6] UNESCO.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Property in the Event of Armed Conflict with Regulations for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vention [EB/OL]. (1954-5-14) [2014-09-08] .http://.

[7] UNESCO. 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afeguarding of Beauty and Character of Landscapes and Sites[EB/OL]. (1962-12-11)[ 2014-08-09]. http://.

[8] ICOMOS. International Charter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Monuments and Sites(The Venice Charter 1964) [EB/OL]. [2014-09-15].http://.

对文物保护的看法范文第5篇

关键字:文化遗产;问题;可持续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G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2-00156-03

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国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文化遗产面临被忽略而衰败、故意拆除、不协调的新建设等危害。一方面,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缺少保护资金和技术支持,文化遗产未得到充分保护。由于缺少必要的维护与修缮,每年有大量的古村、古镇正在消失。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由于对城市现代化的片面认识,以为高楼大厦、马路宽阔就是现代化。一些城市拆除了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建筑物甚至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代之以崭新的现代建筑。衰败和拆除两方面的原因已经致使我国历史文化遗产遭受了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20多年的经验和教训也让我们逐渐认识到文化遗产的珍贵,留存不多的文物占迹已被各地视为重要资本,“千城一面”遭受了广泛的批判。现在,我国日益重视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在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街区整体环境以及历史风貌保护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新形势下,一些问题和挑战应引起注意。

(一)缺乏科学的可持续保护与发展观念

目前,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源,其价值日趋突显。文化遗产作为文化旅游的资源主体,正逐步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苏州古典园林、平遥、丽江、周庄等遗产地的门票收入以为所在地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在,文化遗产保护已被越来越多的地区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计划之中。但是,由于过度的旅游开发或是不合理的旅游组织,遗产地遭到破坏的事例不是少数。表面上看,这些破坏大都缘于经济利益驱动。事实上,缺乏科学的可持续保护与发展观念才是根本原因所在。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并未纳入国家科学技术整体发展战略之中。《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提出我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六个领域展开: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及能力建设。在这六个方面的详细论述中,未见提及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文化多样性。可见,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多与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保护联系在一起,对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还未引起足够重视。经济发展状况与自然生存环境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而文化遗产对人类延续性与稳定性的作用却不那么明显,容易受到忽视。

此外,各地的保护法律法规对文化遗产与地方发展的联系考虑也不够。上海、杭州等地的法规己认识到保护历史环境能够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但具体的规定重保护控制、轻合理利用,并未进一步阐述如何以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发展。

可持续保护与发展观念的缺乏致使文化遗产地区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引导当代建设与进行适当的功能干预也是保护的有效方法并未得到认识。大面积拆除历史街区的行为刚得到遏制,新区的蔓延扩张又给历史城镇景观带来直接威胁;不少老城区虽然“保”住了,却存在建筑日益老化,基础设施难以得到改善的问题。

(二) 文化遗产地的社会功能未受到足够重视

目前,整个社会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逐渐深刻,大规模的建设性破坏行为己经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文化遗产地的社会功能并未如遗产本身受到重视,原住居民等社会因素、遗产地的无形文化遗产都不同程度地遭到忽视。

在各个层面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中,不少文件提出统筹考虑格局和风貌,以确保文化遗产本体在物质结构方面的完整性,如北京、广州、苏州等地。

《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也提出应保护原住居民的民风民俗,鼓励原住居民在丽江古城居住(第9条),却没有明确具体的保护方法和鼓励措施,更多的法规甚至完全没有涉及到居民等社会因素。

在遗产保护实践中,不少历史村镇在实利主义原则的指导下过度且不当地进行旅游开发,不少历史地区被改建成时尚文化空间供人消费,遗产地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和意义遭到忽视和破坏。在熟悉的历史环境中觉得安全是人的本能,精心打造而成的“历史文化空间”在视觉上能让人们觉得欣喜。上海新天地在商业运作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之后,全国各地乐此不疲地建设“新天地”。有人认为新天地采用大量经过仿旧处理的新砖代替破损不堪的旧砖,这种做法无论从场所还是精神,都具有历史风貌街区保护改造的示范意义。处于良好的区位并把握了人们对文化遗产所代表的某种“情调”的兴趣,新天地创造了让众人惊叹的经济价值。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将其视为一个成功的旧城更新案例。但是,将新天地作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典范加以推广实在危险。这些精心设计的空间经不起时间和情感的推敲,飘浮于时尚空间之上的石库门仅仅只是一个片段、一个符号,它无法给予人们快乐的记忆。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在于复兴一个曾经充满活力的环境,新天地却改变了这个环境,使得上海里弄住宅的生活不复存在。

另外,无形文化遗产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也是社会功能遭到忽视的表现之。长沙、广州、魏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等地的名城保护条例对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做了规定,但大多地方法规的保护对象集中于物质遗产。在保护实践中,整体性保护物质与非物质遗产的思想还有欠缺。节日、意识等无形文化遗产是遗产地区社会功能体现的重要载体之一。无形文化遗产脱离了所植根的环境,其价值与意义必然受损;而失去了无形文化传统的历史环境,其社会功能也难以维持。

(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缺乏协调和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遗产地的管理涉及工商、林业、建设、宗教等许多部门,形成“条”的组织格局;同时,由于遗产地具有独特的区域性特点,地方政府设立管理机构并规定遗产地内的权力、投资等方面都应由地方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形成了横向的“块”的序列。这些“条”、“块”部门管理职能交叉,利益冲突,各部门间的协调非常耗时费力,从磨合到实施联合的行政行为过程中的行政成本极大。2002年4月,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一方面能够说明我国已经意识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但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多头管理的繁琐。这种多头管理体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极易造成“各行其道,独行其事”的局面,还可能引起有利益蜂拥而上,有责任争相推楼的混乱状况。

此外,对遗产地缺乏有效监管也不得不引起注意。不少遗产地在发展文化旅游的时候,对遗产地进行商业化、公司化运作,世界遗产平遥古城,江南水乡朱家角、乌镇等地,采用了投资公司、发展公司等运作形式。这些运作方式在有效利用旅游资源、筹措遗产保护资金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公司化、商业化的运作难免陷入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危险。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东曲阜“三孔”于1999年划归曲阜孔子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2000年底接连发生了文物损毁事件,;武当山遇真宫主殿的使用权转让给了一家私立武术学校,后来在2003年被大火烧毁。究竟采用何种管理方式最有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有待探讨,但缺乏有效的监管却直接导致文化遗产遭受了不可逆转的破坏。

(四)公众参与程度低影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尽管公众是文化的真正缔造和传承者,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仍是政府和专家推动,公众较少参与其中。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制定、管理往往只是政府和专家的专利,缺乏公众参与,尤其缺乏文化遗产使用者的参与。在各地的保护法规与实践中,缺乏鼓励和开展多方合作、公众参与的措施。部分保护法规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但多数法规却仅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规定,对于如何鼓励大众参与保护工作却少有涉及。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动很有限。造成这种局面一方面在于缺乏足够的教育与宣传,公众认识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我国长期的自上而卜的行政主导体系,也造成如今彼此缺乏对话、沟通的现实。国内有种看法是,我国全民文化水准不高,开展历史保护不符合民众意愿,是超前行为。文化遗产不能等同于一般消费品,是否有能力进行保护不能决定是否进行保护。也许,大多数的民众还没有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的必要性,这给保护工作的展开带来了定难度。但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保护文化遗产无法等待“时机到来”。

当大众对于自己的文化遗产价值认识不深刻,没有足够的保护意识时,对遗产价值的判断和保护工作的开展,就不得不依靠一些精英。但是,文化遗产的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保护工作若缺乏群众基础,必然会影响到保护的效果。所以,文化遗产保护在一段时间内会由专家推动,但其长久的发展不应该是精英们拯救遗产的行动。

二、以完整性指导我国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策略

(一)以完整性指导我国遗产保护实践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政策制定、规划引导、管理实施三方面均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在政策制定方面,缺乏科学的保护与发展观念;在规划引导方面,未能认识到引导当代建设与进行适当的功能干预也是保护的有效方法;在管理实施方面,缺乏有效的协调与监督机制,公众参一与程度也有待提高。

世界上许多优秀的城市和街区保存着完整的历史文脉和典型的地方特色,这得益于他们对保护理论与实践的扎实探索。在这些城市和地区,也曾面临经济快速发展对文化遗产造成的冲击,也曾面临简单化的旧城改造给历史环境带来的破坏。经过国际社会多年的探索,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已逐渐引起重视,整体性保护作为保护历史环境的先进理念与方法,也已逐渐成熟。结合我国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看来,整体性保护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方面相综合的视角出发,重新利用现有的文化资源,延续遗产地的社会功能特征,保持地方社区结构和居民生活的稳定与发展,最终保护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并实现地方发展,对我国现阶段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二)我国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具体策略

1、确立科学的保护与发展观念

遗产保护所遇到的问题,不管来自经济上的不足还是体制上的缺陷,从深层次上看,都是观念与价值取向。所以,确立科学的可持续保护与发展观念是解决问题的源头。目前,我国最需要的是正确定位文化遗产保护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建立可持续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城市保护包含对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结构中各种积极因素的保护和利用。在城市环境本身固有的不断变化中,城市保护应该保留历史精华并使其适应于、有助于当今需求的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的现代化建设让许多城市面貌一新,不觉让人精神振奋。这也致使社会对发展的内涵在认识上形成偏差,不少人认为“高楼大厦”才‘是现代化发展。事实上,钢筋水泥的高楼不具备那种曾塑造城市历史的神圣地点的意义,它们很大程度上是私人利益集团为了盈利而建造,不能够维 系道德秩序和社会正义。当然,不少优秀的高楼大厦在塑造城市景观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只是,不能以一种状态否认其他状态。20多年来,我国在自然资源消耗和文化资源破坏方面也付出了巨大代价。“保护与发展”一直是城市建设 面临的基本矛盾,科学保护理念的缺乏导致“保护性破坏”等问题。

完整性原则与整体性方法传达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重要的成果,即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而采取的积极行动。保护不再局限于历史、文化意义之上,不只是为了留存历史的见证,而是融合于整个城市的发展与现代化的进程之中, 使历史遗存以其独特的方式以及自身的历史文化优势在城市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应将保护文化遗产作为实现发展的重要方面,而非手段之一。

2、以规划引导当代建设行为和功能变化

以规划手段引导当代建设行为和功能变化是有效的保护方式之一,这是国 际保护给予的重要启示。整体性保护的概念已经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对建设行为的“控制”,还包含对社会功能的干预和引导。

规划的景观控制作用在我国的保护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划定保护区和进行高度控制作为传统的保护规划方法,有效地保护了不少历史纪念物和历史地区。但是,随着保护对象的扩大,遗产地区的经济发展、功能用途和社会结构方面的持续变化《维也纳备忘录》已经提出,应将这些变化看作是城市传统的一部分。这就决定了单纯以“控制”建设行为和功能变化为手段己无法应对遗产地区的保护问题,而要求决策者着眼于城市整体,采取前瞻性行动。

规划应该引导当代建设行为。任何当代的建设行为,都应从宏观的城市特色和微观的环境特征两方面加以引导。从宏观上看,城市风貌、屋顶景观、主要视觉轴线、建筑区和建筑类型是城市特色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应该是当代规划与设计的立足点;从微观上看,材料、照明、街道设施、广告、植物配置,包括施工质量都应列入考虑的范畴。因为,从《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到《维也纳备忘录》,众多的国际已经表明,这些要素会影响遗产在物质结构和视觉景观方面的完整性。

规划还应引导当代功能变化。相比原真性,完整性原则更强调文化遗产在视觉景观尤其是社会功能方面的特征。首先需要注意,大多数历史村镇都是有人居住的、活的历史环境,延续这类遗产地的社会功能特征必须保护地区的居住功能,保护原住居民的利益。在不少发展旅游的古镇古村,游览区内原住居民被搬迁,沿街的建筑被改造为一个个旅游纪念品商店;游览区背后的民居却很破败,由于缺少生活基础设施,许多原住居民纷纷搬迁出去,一些外来人日迁入暂住。最终,人口结构的改变直接导致许多地方传统丧失。《建筑遗产欧洲》指出,历史中心区和历史地区有益于保持和谐的社会平衡。毫无疑问,这是指社会功能特征尚未遭到破坏的地区。当然,由于社会经济大环境的改变,遗产地的社会功能活动也不可能一成不变。面对这种变化,一方面需要密切关注遗产地所遭到的变化,监测和管理这种变化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则需要引学这种变化,以避免不可挽回的后果,包括采取合适的功能以满足居民社会、文化和经济的需要,或保持贸易、手工业等现有的适当功能,或是采取文化振兴政策复兴遗产地区。

3、加强政府的管理能力与监督职能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是加强我国政府行政管理能力与监督制能的重要前提之。国际公约和世界己经指出,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行政组织的多样性,无法形成统一的管理形式。但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调查研究、保存展示、保护修缮、交流合作等多方面的内容,所以需要有专门的公共行政部门负责遗产保护工作,并协调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重点阐述国家一级开展保护工作的程序与方法。针对各个管理机构问的合作问题,建议指出从事保护工作的专门行政部门应与其它公共行政部门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具体的协调方式多种多样,例如在面对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大型项目时,首先应从研究之初就应制订合作计划的规定,并确定解决冲突的机制;其次应组织专门的行政部门之间的、各种层次的不断合作,以便采取顾及有关各方利益的一致决定。

在管理体制健全的基础上,还应保证足够的行政资源和行政力量。《阿姆斯特丹宣言》就指出,为了增强管理机构的执行能力,有必要审查行政机构的结构来确保负责文化遗产的部门有正确的组织,保证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和从本的科学、技术和经济资源供他们支配。

此外,完善法律制度也是提高管理与监督职能的关键。许多遗产地区遭到破坏,人都是“合法”、“合理”地进行。文化管理部门由于缺乏法律的武器,也无法对各种破坏行为采取有效的遏止措施。

只有管理体制与法律法规得到健全与完善后,才能做到只有职责分明、有法可依,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监督职能才能加强。

4、全面的公众参与才能实现全民自觉保护

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文化遗产的价值,实现全民的、自觉的保护,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最终目标。历史地区众多的居民和文化财产所有者具有不同的经济利益,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保护能力,这也造成了他们对于历史的不同态度。具体保护措施并没有一个终极的答案,但是否尊重公众意愿和利益将会影响措施的制定。公众参与不是一句口号,需要公众和管理机构双方的努力。提升居民这一主体的文化意识和改善历史城镇的居住环境质量是历史保护工作走向全面自觉的双重前提条件。

首先,个人和团体都应该能够得到与保护工作展开相关的信息,包括保护资金的来源,居民、政府或开发商需要承担的责任,对收益的分配等。《内罗毕建议》指出,这些信息不仅包含美学知识方面,而且还应该包含有关社会和经济政策方面的信息;这种信息应在私人和政府专门机构以及一般民众中广为传播,以使他们知道为什么以及怎样才能按此方法改善他们的环境(第51条)。所以,需要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各种方式,提供有关文化遗产价值认识方面的信息,包括介绍文化遗产的宣传材料等。

其次,应该为各个相关个人和团体建立对话、合作的平台。各个利益团体都能够从自身领域出发提出可实施的、有成效的建议,任何一方面的建议都应该受到重视,这将关系到决策正确与否,还影响各个利益团体在保护过程中的积极性。为了协调不同利益团体间的冲突,政府或者遗产保护的主管部门应该为多方面的专家和代表,构建交流的平台。

最后,公众参与不仅意味着分担责任,还包含分享从中获得的利益。在我国,这点还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目标在于保持遗产地的生机,使之更具魅力,并发挥遗产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人们切实感到保护也是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政策思考[J]. 文化学刊, 2011(03) .

[2]何洁玉,常春颜,唐小涛.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概述[J].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