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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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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才培养

非遗传承人才培养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3)01-0058-04

当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2003年文化部与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5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式全面拉开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序幕;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问题提上议事日程。《意见》指出,要“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队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着力培养一大批艺术拔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对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抢救濒危文化,推动相关学科建设,培养濒危文化传承人。”然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何有效、合理地培养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这是目前亟待探讨和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郑一民先生指出:“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是,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传承和发展始终由其载体——‘老艺人’来完成。他们掌握并传承着古老的民间文化知识和民族技艺的精髓,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如果没有了传承人,就丧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传承人坚持非物质文化的生态延续,其保护与传承也就成了一句空话。”[1]由此可见,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目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方面却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承人才队伍青黄不接,断层现象严重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绝大多数来自广大的农村地区,这些掌握“绝技”的艺人大多数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偏低,而且年岁已高,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随着这些老艺人去世而随之消失。而年轻的一代有的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外出务工,不能学习传承父辈们的“绝技”;有的对身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屑一顾,不愿意潜心学习和传承,致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出现了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正如有研究者指出:“大多数主要从事民族民间文学、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歌舞等的传承人,因所从事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和局限性,无法开发利用自己特长的传承技艺,又无时无力投身其他行业,而无法很好解决个人和家庭的生计问题。他们大部分处于经济来源困难、家庭生计困顿、年老无力的艰难状况,生活甚至不如一般人……极大地影响到了传承人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也现实地影响了年轻后生学习文化传承的积极性,造成了民族文化传承人的断代。”[2]

(二)传承人才培养缺乏规范性,随意性强

当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约,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方面却非常滞后。尽管有些地方在尝试着探索传承人才培养的方式方法,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规范、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模式;在国家的层面上,目前还没有出台一个具有全局指导性的人才培养方案;虽然有些地方政府、高校、协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制订了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的计划和方案,但从整体来看,这些计划和方案大多数随意性比较强,而且缺乏规范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三)传承人才培养结构欠合理,质量不高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日益重视,各级地方政府及高校等机构纷纷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入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也被提上议事日程。特别是全国有很多高校纷纷开设了一些相关专业,招收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这些人才培养机构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普遍存在着诸如师资力量缺乏、人才培养结构单一、课程设置缺乏合理的论证、人才模式过于偏重理论、学生实践能力不足等现象;而有些靠师徒传承或民间文化团体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模式,由于对其培养的传承人过于强调实践的“技艺性”,而忽视了对其理论性的指导。这些都导致了我国传承人才培养结构欠合理、质量不高。

(四)相关部门对传承人才培养不够重视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是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久之计就是要加强对传承人才的培养。当前,有许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整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却忽视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也缺乏必要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其结果是导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而日趋消亡,许多工作甚至面临着前功尽弃的结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指出:“民间文化处于最濒危的现状有两种,一种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化,另一种是传承人的问题。而传承人濒危现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最为明显,极需关注。”[3]可见,传承人才的培养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以制度的形式制定规范有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培养方案,是解决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滞后问题的前提。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方案是指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需求,国家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教育部门等机构为了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它对于保护、传承和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走向规范化、有序化的重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体现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具体可以制定国家、政府、高校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四位一体”的培养方案。

一是要从国家宏观层面制定一个具有指导性的人才培养方案。该方案要明确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中的指导思想、目的、基本任务、机制、目标,以及相应的政策、资金、法律等保障体系,从而为地方政府、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等机构制定具体的传承人才培养方案提供指导性的参照。

二是地方政府要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导,结合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遗存现状、文化特征、传承人概况等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利用本地各种资源优势,制定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方案”,使该地区的传承人才培养落到实处。

三是各高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高校要充分利用自身人才培养的优势,结合本地区的民族文化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专业性理论和实践人才。

四是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协会要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结合本协会文化研究的特点和传承人才情况,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制定出本协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方案。如《刘三姐歌谣传承人才培养方案》、《蒙古族长调民歌传承人才培养方案》、《傣族孔雀舞传承人才培养方案》等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模式

要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持续健康地传承下去,除了要制定出“四位一体”的、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才培养方案外,还要有一整套切实可行人才培养策略,并采取一些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人才培养措施,培养出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从而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推向深入。

(一)重视“师徒传承型”人才培养模式

师徒传承型传承人培养模式,就是俗称“师傅带徒弟”的传承方式。主要有家族世袭传承和社会师徒传承两种类型。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有些专业性、技艺较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其传承模式主要是师徒传承。这种模式是我国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充分重视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在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性”时代要求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其“特殊性”与“专利性”,要注意保护和协调好现有传承人的既得利益。一方面,要完善“国家+省+市+县”“四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和传承人名录体系,使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得到及时的发现和救助;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命名工程,建立传承人档案,将传承人的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保护传承人的力度和投入,为传承人提供良好的生计保护,为传承人开展传统文化传习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使得老传承人无忧传承、年轻一代积极参与传承。

(二)鼓励社会文化团体“职业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直以来,我国民间文化演艺团体或组织在丰富人们的日常精神生活、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而这些文化团体或组织也以独特的团体职业型传承人培养模式续写着各自文化的辉煌。社会团体职业型传承人培养模式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一些民间文化演艺团体或组织(如马戏艺术团、彩调歌舞团等)为了职业演艺发展的需要,将一些文化演艺技艺传承给该团体或组织的成员,使这些民间文化演艺团体或组织的文化技艺后继有人,世代相传。社会团体职业型传承人培养模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职业性的团体传承方式,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积极鼓励这种传承人才的培养模式,充分调动各民间文化演艺团体或组织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为它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扶持高校“理论实践型”人才培养模式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摇篮,聚集有大量的理论型、实践型、管理型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的培养应充分利用好高校这个有利的平台。国家和地方政府要积极指导和扶持高校,培养既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又具有一定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高校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结合地方民族文化特色,通过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班,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授课、讲学,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从而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良性持续发展。如哈尔滨师范大学结合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设置了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音乐传承专业,定向招收黑龙江省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本民族考生,对黑龙江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专业化培养。而“北京城市学院2012年起也将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科专业。学校将把老北京传统手工艺老艺人请进学校,采取艺术家和学校联合培养的模式,努力培养出高学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手工艺者。入读该专业的学生可同时享受课堂教学和老艺人‘师傅带徒弟’的工坊式教学。”[4]伴随着全国各地高校纷纷加入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行列,高校将成为我国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重要阵地。

(四)倡导群众“业余爱好型”人才培养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长于民间,传承于民间,它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在于其“活态性”。因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源渊流传、经久不衰的强大动力在于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来,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日常生活。我国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通过广大人民群众业余爱好的方式来传承的,如广西刘三姐歌谣、侗族的芦笙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就是如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不是单一的个人或文化团体中的“圈内人”,而是爱好这些民族民间艺术的广大人民群众。因此,积极倡导群众业余爱好型传承人培养模式,也是保护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条重要途径。

学者祁庆富指出:“非物资文化遗产的本质不在于‘物’与‘非物’,而在于文化的‘传承’,其核心是传承文化的人。”[5]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承载着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重任和神圣使命。在当前,制定合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培养策略,充分发挥上述四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是确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薪火相传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郑一民.保护传承人是“非遗”工作的重中之重[J].领导之友,2008,(3):37.

[2]安学斌.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历史价值与当代生境[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6):20.

[3]冯骥才.民协将评民间文化传承人[N].新京报,2005-03-23.

非遗传承人才培养范文第2篇

摘要:高校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结合自身优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工作,拓展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新领域。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立足桐乡历史文化,构建高校图书馆与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馆藏、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课程、开展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平台。

中图分类号:G25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7)01-0054-03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文化传承和发展创新的重要平台。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已经成为全世界的行动,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现实使命。高校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地方非遗的研究、保护工作,拓展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新领域,推动地方非遗的保护进程。

1桐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桐乡市地处杭嘉湖平原腹地,文化底蕴深厚,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运河文化、古镇文化等交相辉映,石门罗家角遗址距今已有7,000多年,新地里良渚文化遗址有目前已知的全国良渚文化时期最大部族墓葬群。桐乡文化名人辈出,吕留良、茅盾、丰子恺、金仲华、钱君、徐肖冰等文化名人在这里诞生,拥有“文化之邦”“漫画之乡”“摄影之乡”“书法之乡”“篆刻之乡”等美誉。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桐乡市政府近年来提出“围绕人文名城建设,服务文化繁荣,共兴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指导方针,非常重视地方历史文化的挖掘和保护。2012年,根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桐乡市政府成立了桐乡市非遗保护中心,负责全市非遗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科研编纂和管理等工作。截至2016年6月,桐乡市拥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中国蚕桑丝织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蓝印花布印染技艺、高杆船技、含山轧蚕花)、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8项、嘉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3项。桐乡市通过搭建实体场馆、非遗传承基地等形式,多角度、多形式开展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目前全市建有1个非遗馆、7个非遗传承教基地、2个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3个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2个非遗保护生态试点区,以及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地――乌镇非遗经典景区,内有各级活态非遗项目达三十多项,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非遗文化氛围。

2高校图书馆参与非遗保护的现状

目前,高校图书馆参与非遗保护的途径主要有文献收集与整理、非遗特色馆藏、主题活动推广、传承人进校园、展览、知识竞赛、非遗特色数据库网站的建设等,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青海大学图书馆充分利用地方名俗节庆日,邀请非遗传承人到校园内举办讲座和民间艺术表演,开展非遗项目的互动体验,让学生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海南大学图书馆建立了海南历史文化博物馆,用于保存和展示与海南非遗有关的历史文献资料、名俗实物等[1];广东海洋大学图书馆建立了粤西非遗资料库,对粤西地区的民族语言、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手工艺等16个大类、100多个小类的非遗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2];重庆文理学院图书馆成立了非遗研究中心,为非遗文化的传播、研究提供了交流平台[3];吉首大学图书馆建立了湘西非遗名录文献,开展了湘西文化研究[4]。

纵观高校图书馆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发展历程,不论从选题、资料收集、人才培养、文化宣传、非遗特色馆藏等方面都趋于完善,但也面临着许多共性的问题。比如:高校图书馆在收集地方非遗资料时会面临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因为非遗文化来源于生活,分散在民间。大部分高校图书馆会利用“文化遗产日”“地方民俗节庆日”举办非遗展览,邀请非遗传承人来校举办讲座和民间艺术表演,类似的宣传模式比较雷同,效果流于形式。

3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参与非遗保护的措施

浙江传媒学院于2011年成立桐乡校区,桐乡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为学校的研究者开启了新领域。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有责任在学校与地方政府之间搭建地方文化研究平台。

3.1非遗特色馆藏建设

非遗文献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是非遗保护与传承中最基本的一项工作。图书馆从业人员在资料的采编、组织、数字化服务的提供等方面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高校更是拥有相关的非遗研究专业人才,在资料的挖掘、整理、保存、数字化方面具有优势,有利于搭建一个非遗特色文献资源体系。围绕各级地方非遗名录,收集名录的基本信息、传承人信息、传承人口述历史、传承人纪录片、抢救性挖掘资料、保护与传承情况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资料,是非遗资料收集的基本方法。高校图书馆在文献资源、情报检索方面有一技之长,但在地方文献的获取方面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单靠一家或几家高校图书馆无法完成非遗的普查和资料收集工作。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在实践中探索高校图书馆与地方非遗保护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将图书馆、地方博物馆、地方非遗保护中心等地方文化机构统一纳入非遗资源采集网络系统,拓宽了信息获取渠道。桐乡校区图书馆还成立了专门的非遗项目团队,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地方文化机构,带领师生团队走出图书馆,深入街道、镇、村,开展走访非遗传承人、调研地方民俗、挖掘非遗文化历史等活动。经过多年的资源积累,目前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已经设立了非遗特色馆藏实体馆,对桐乡地区的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曲艺、民间美术、民间文学、传统戏剧等12个大类、100多个小类的非遗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资料包括书籍、图片、音视频、实物等,同时对原有非遗文献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基于Web的地方非遗特色数字资源库,实现非遗资源的永久性保存,将传统的静态展示延伸到互联网平台,建立互动性、开放性的图、文、声、像并举的非遗数字博物馆,并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3.2非遗宣传教育

非遗文化环境的营造是在高校中开展非遗文化宣传的首要工作。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开展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通过举办非遗展览、“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辩论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在高校图书馆内营造文化氛围,提高读者对非遗的认知、关注和保护意识,激发大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促进非遗文化在高校的传播与传承。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利用区域办学优势,与桐乡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建立长达五年的合作交流,目前已成为桐乡市设在大学层次的“非遗教育基地”,在“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中相继开展了“桐乡故事”系列展览,桐乡竹刻、书刻、核刻、麦秆画、剪纸、蛋画、灶头画、花鼓戏、乌镇姑嫂饼、定胜糕、蓝印花布印染等一大批优秀的非遗项目走进大学校园,让传统艺术邂逅现代大学文化,碰撞出激情与火花。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通过举办大学生非遗辩论赛、“美丽桐乡,美丽非遗”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让大学生自主参与非遗文化学习,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地方传统文化氛围。

3.3非遗人才培养

随着近年来的文化热、文化遗产热,各高校中与文化遗产、文化产业相关的专业越来越多,目前,全国有50多所高校开设了文化遗产专业,高校对非遗人才的培养走向专业化,但还不够成熟,非遗教育呈现出“散而乱”的局面。重庆文理学院牟延林等人认为,非遗教育应以理论为基础,构建理论性、传习性和拓展性非遗课程相结合的观点[3];河南师范大学丁永祥主张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应将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课内教育应将专业教育与普遍教育相结合[5];兰州文理学院徐凤提出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素质教育的目的是唤起大学生的文化保护意识,专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非遗保护单位的从业人员和非遗传承人[6]。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面向师生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第二课堂,按照学生的专业特点开设非遗技艺传承课程,邀请非遗传承人到学校开展面对面传承教学,有效促进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是当前非遗人才培养的重要补充。比如:图书馆与桐乡市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桐乡市丰同裕蓝印布艺有限公司合作,面向该校服装设计专业开设“蓝印花布印染技艺”课程;与桐乡市非遗保护中心合作,面向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开设竹编、麦秆画、竹刻、剔墨纱灯等创作型课程,该院学生具有良好的美术功底,能较好、较快地掌握这些传统技艺;将“巡展式”的短时间非遗体验活动拓展为一门相对系统的非遗课程,能让学生全面掌握非遗项目的制作工艺过程。同时,图书馆在引导学生创作过程中结合专业素养,融入自身对非遗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激发学生的创作灵感,提升现代大学生对传统文化的领悟,进而对非遗文化进行传承与创新。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第二课堂目前已开展了6个学期,每学期开设2门课程,累计接受培训学生超过500人。

3.4非遗社会实践

大学生只有走出校门,深入民间,对非遗传承人的生存状况、传承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非遗传承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深入基地对非遗文化进行亲自体验,才能让他们真正感受到非遗文化的神奇魅力,认识到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同时,社会实践获得的图片、音视频、文字则是非常珍贵的资料,可以作为图书馆文献资源收集整理的重要补充。为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浙江传媒学院图书馆联合桐乡市非遗保护中心,按照桐乡市非遗保护中心的整体工作部署,设置暑期社会实践非遗专项项目,组织大学生实践小分队对不同的非遗文化进行实地调研。这种高校与地方联动的社会实践模式,可以有效利用地方各级文化部门的资源,有利于学生深度挖掘地方资源,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

3.5非遗学术研究

高等院校应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政府主导的非遗保护工作提供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指导及咨询服务。浙江传媒学院拥有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基地内有多位文化研究专员,基地每年承接省内大型非遗保护项目,同时面向学校设立10个研究项目,在校内营造了浓厚的非遗学术研究氛围。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目前已经建立了桐乡地方特藏库和非遗特色资源库,同时拥有一支地方文化研究队伍,为相关项目的研究提供资料和实践保证。

4结语

高校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立足地方文化,同地方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地方非遗保护实践活动,建设非遗特色馆藏,开展宣传教育,搭建人才培养、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的平台,实现非遗资源的永久性保存及传承。

参考文献:

[1]王贤芬.整合海南地方特色资源,建设海南记忆网:以海南大学图书馆为例[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0(5):45-48.

[2]林晓华.粤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型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研究[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5(12):29-32.

[3]牟延林,谭宏,王天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当代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新路径:以重庆文理学院为例[J].民族艺术研究,2011(1):90-95.

[4]朱长菊.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高校图书馆的作用:以湘西自治州为例[J].四川图书馆学报,2009(5):67-70.

[5]丁永祥.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论略[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251-253.

非遗传承人才培养范文第3篇

招生:中央、地方两重天 文化课“卡住”传承人

2012年的艺术类高校招生考试中,非遗专业的招生情况各学校不尽相同。这些差异,不仅反映了不同非遗项目当前的不同境遇,也反映出中央与地方院校所享政策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与此同时,也有着共同的问题和烦恼。

中国戏曲学院表演系今年首次招收黄梅戏、梨园戏、粤剧、闽剧4个本科专业,这4个专业连同豫剧专业共计划招生38人,考试内容主要有唱、念、做、打综合测试,戏曲人物分析、戏曲常识(笔试),简谱视唱,剧目片断表演、命题生活小品等。目前,该校的专业已涵盖京剧、昆曲、粤剧三个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剧种,同时包括越剧、黄梅戏、歌仔戏、梨园戏、豫剧、晋剧、闽剧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剧种。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中国戏曲学院就免收京昆表演、多剧种表演及京剧器乐专业学生学费。今年,为鼓励考生报考非遗剧种专业,多剧种表演(黄梅戏、梨园戏、粤剧、闽剧、豫剧)专业方向也实行免学费政策,免学费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达118人,占2012年招生总人数(515人)的22.9。另外,根据该校招生简章,2012年专业免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对辽宁、福建、山西、浙江、山东五省中国戏曲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优秀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演员、演奏员报考中国戏曲学院相关专业的,给予专业免试。这些政策,同样照顾到了非遗专业。

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2012年计划招生20人,其中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音乐传承专业主要针对黑龙江地区非遗传承人进行培养,考生必须是黑龙江省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本民族考生,需提供项目证明原件、传承人认定书、户籍证明、学校或单位的推荐信等,用以证明传承人身份。两个专业方向同属音乐学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传承技艺表演(民族器乐、民族舞蹈、民族说唱等民族艺术)、模唱、节奏模仿等,要求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具有一定的非遗传承技能,要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声乐演唱或回答问题。在优惠政策方面,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半的照顾。

北京城市学院2012年起也将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科专业。学校将把老北京传统手工艺老艺人请进学校,采取艺术家和学校联合培养的模式,努力培养出高学历的非遗传承人、手工艺者。入读该专业的学生可同时享受课堂教学和老艺人“师傅带徒弟”的工坊式教学。

就招生情况来看,中国戏曲学院和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成立于1950年的中国戏曲学院是我国戏剧表演、理论人才培养的重要单位,形成了教学、实践、科研、创作“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虽然一些非遗专业是近些年开设或是刚开始招生,但随着更多人关注民族传统艺术,加之中央院校的品牌吸引力,京剧、昆曲、粤剧等专业报名人数不断增加,今年招生人数与去年持平,并没有增加录取名额,因此生源较充裕,竞争更加激烈。

虽然是教育部批准的重点专业,并设有硕士、博士点,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招生情况并不理想,曾经有过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情况。2012年计划招生20人,报名的只有23人,其中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非遗传承人更少,只有7人。面对如此情况,谈到招生问题,该学院副院长郁正民情绪也难以高涨。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居住较为分散,人数较少,一些非遗传承人居住地基础教育条件差,很多人只有小学、初中文化水平。稍有经济能力的家庭也都把孩子送到城市里读书,孩子从小学、初中开始就离家求学,对民族传统文化、技艺缺乏正确的认识,并且有些地区文化氛围不够好,文化站、艺术团较少。虽然政府对少数民族有经济、生活等方面的补贴、照顾,但这些无法吸引年轻人去学习和传承民族艺术,加之一些非遗传承人的生活状况也并不是很好,更使得年轻人觉得学传统技艺不是一条好的求生之路,对传统文化重视不够。这些都影响了学生进入高校学习非遗技能的积极性。更令人无奈和痛惜的是,每年考生中都有“身怀绝技”的非遗传承人,但这些传承人文化课基础较差,根本达不到分数线。如有一位考生是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弟子,专业基础优秀,但文化课只考了170多分。学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展示完“绝技”,然后又回到曾经的生活中。大学依旧是遥远的梦。

考生专业优秀,文化课基础差,已经成为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非遗专业招生的一个主要矛盾。郁正民希望能够出台相关的政策,解决这一矛盾,让更多优秀的非遗传承人走进校园。中国戏曲学院戏曲研究所所长傅谨也指出,传统技艺的传承和普通文化教育不能一并去理解。必须文化课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学习传统艺术技能的理念是错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有丰厚的文化传统,通俗地说,唱戏、做手工艺和读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思考:专业开设需谨慎 政策、师资最关键

据统计,我国传统民族艺术中,光是损失的剧种已达130多种,占戏剧品种总量的35%左右,一大批传统文化艺术面临后继无人、流失消亡的危险。非遗保护传承人才缺口大,根据相关部门的研究,在“十二五”期间,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人才的缺口就有10万人之多。艺术类高校开始关注传统艺术教学,开设非遗专业,对非遗传承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专家提示,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丰富性、传承技法的复杂性,相关专业的开设一定要谨慎,否则就只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了。

“高校培养非遗传承人,解决核心课程的师资问题很重要。核心专业课必须请高技能传承人教授,才能保证教学质量。”

“没有好的师资、没有科学合理的课程安排,就搞非遗专业教育,只能是‘赶热闹’。师资中一定要有了解非遗相关政策、保护方式方法的专家,也一定要结合学校所在地区非遗项目,请非遗传承人进学校教授专业课。”

傅谨和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田青都强调了非遗专业开设,师资是重中之重。同时,这也是高校面对的一个难题。

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就面临这样的困难。非遗专业的公共课利用院校已有师资进行教学,专业课每周4学时,学习传承技能,专业课的师资都是学校请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来校教学,学的都是地地道道的民族传统技艺。但一些非遗传承人居住

在偏远的村寨,很难定期来校教学,目前的政策,也不允许学院将这些“教师”长期留校教学。不稳定的专业课师资队伍对教学影响很大,没有教师的专业课,学生只能相互学习或自学。另外,一些偏远地区的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思想较为保守,还保留着技艺只传本姓不传外人的传统习俗,不愿开展教学。为动员老艺人打破家族壁垒,更好地传播民族艺术,学院也做出了不少的努力,过程非常艰难,但也逐渐有了一些成效。年轻人不再重视传统技艺,家族式的传承面临严重的危机,学校一方面可以找到愿意学习传统技艺的生源,一方面也为传承人提供了经济来源,解决生计问题,逐渐得到了传承人的认可。郁正民认为,没有政策上的倾斜,这还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困难。

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也在想办法自己培养教师,争取让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留校,继续深造后,让他们再去培养新的传承人。高学历的民族艺术研究者、非遗传承人是稀缺的,民族文化馆等一些对口单位也紧盯着学院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一些学生毕业后就被“抢”了回去。但无论是在学校继续培养学生,还是回到原少数民族地区做非遗传承,或是进入对口单位进行少数民族艺术研究,也都符合了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能回到本土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从事民族文化研究、教育的工作者。

招生需要政策,师资问题的解决也需要政策。从种种情况来看,非遗专业的开展的确需要政策的关注。

“一些传统戏剧很幸运,一直备受关注,教学体系发展较完善,传承情况较好,比如京剧。但是有很多剧种、很多其他门类的传统艺术没有这样的机会。中国戏曲学院对非遗专业免学费,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学生的学费是由北京市财政来支付的,单靠学校,很难做到。这样的政策对地方政府、学校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做出了榜样,更多的学校行动起来,就营造出一种高等教育培养传统艺术传承、研究

人才很重要的社会氛围。但是,这些政府的投入和学校的招生政策,都是自发的,这一块还缺乏政策依据,只是靠大家对传统文化的认知

和重视。”傅谨希望国家能够立法定规,支持公共财政投入非遗专业教育,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招生政策,使非遗教育制度化,让更多传承人进入高校学习。

郁正民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小学、初中开设传承项目课程,要求学校展开相关教学,解决基础教育问题,提高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对落后偏远地区非遗传承人给予高考优惠政策,如降低文化课分数线、减免学费等。他认为,目前的政策,还不足以让有能力、有责任、有想法抢救、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传承人的单位把工作做好。以高等院校来说,政策往往照顾到一些中央院校,但是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来说,非遗绝大多数分散在各地,地方的院校反而更需要政策的支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招生、师资引进、财政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非遗传承人才培养范文第4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高校;保护传承;传播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1-0035-02

随着日益频繁的中外交流,中国传统文化备受世界的青睐。我们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高校更应该肩负起传承中国文化、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保护传承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历史和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民间各种文学作品、技艺、工艺作品、表演形式、文化场所等世代相传的非物质表现形式,是民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学者王文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归纳了非遗文化“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民族性及地域性”等7个特点。各地区非遗文化的合理传承开发,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社会,使非遗传承人能够保有持续弘扬甚至创新的动力,进而使本土非遗文化成为地区社会文化的特色和名片。

二、云南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现状

云南是祖国西南边陲多民族大省,有着悠久的民族文化与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2003年开始,云南作为全国试点省份,开展了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普查,收集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之后持续开展非遗申报工作。目前,在文化部四批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中,云南已有大理三月街、阿诗玛、东巴造纸技艺、傣族泼水节、布朗族弹唱、普洱茶制作技艺、白族扎染技艺等10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位列其中,有几十个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同时,《云南映象》《云岭天籁》等成为驰名中外的云南民族文化名片,李怀秀、李怀福姐弟、香格里拉组合等,也成为云南原生态文化的代言人,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为今天的彩云之南打下了耀眼的民族文化烙印。

但是,云南的非遗文化传承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城镇化浪潮的冲击下,云南不少传统民居、服饰、语言习俗等民族具象特征正在消亡,大量珍贵的非遗文化亟待保护。

2.非遗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体系建设滞后于保护实践,各州市对非遗重要价值的认识不一致、不到位,传承人才队伍参差不齐,非遗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匮乏。

3.云南各州市非遗申报比例失衡,如布依族、基诺族、德昂族等文化遗产亟待发掘和非遗申报。

4.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之间还缺乏有力的合作机制,非遗传承和保护形式较为单一。除了各级文化馆、艺术院所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阵地外,还应发挥博物馆、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作用,使非遗保护及传承机制多元化提高传承保护的有效性。

三、高校在非遗传承保护的使命及文化责任

教育和文化传播本身就是高等教育的职责所在。当年,西南联大的闻一多、钟敬文等先生就在挖掘研究云贵少数民族文化方面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非遗保护需要理论支持,理论研究正是高校的优势所在。作为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高校学者具有先进的文化理念和很强的思辨能力,通过选择、批判、传承、传播培养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宣传文化保护传承的责任意识,同时对传承非遗传统文化起到文化拓展创新的职能。

四、高校在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探索

1.利用高校教育经验优势,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步伐。

2.建立非遗文化保护人才培养计划,构建非遗人才培养机制,以老带新,培养更多有志于从事非遗保护传承专家和学人。

3.构建高校、地方政府与传承人合作的新模式,即“1+1”互动教学模式。安排一名专业教师与一个非遗传承人共同开设一门课程或讲座。由传承人现场表演,传授艺术创作技艺、呈现创作过程,由专业教师从学术角度讲授其起源、发展及流变,归纳艺术价值。这种通过口传身授、声形并茂又有一定理论文化深度的方式更有利于传播弘扬非遗文化,也是对非遗传承人一种长期良性的保护。云南财经大学2016年就邀请一批非遗传承人如杨文忠、毕向红等到校开展系列“活态”非遗传承活动,受到财大广大中外学生的好评及政府管理机构的关注。

4.高校可以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日”以及国家民族传统节日,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巡展”、非遗系列讲座、学术论坛、“非遗”专题展览和地方戏曲、曲艺、民俗游艺活动等演出,同时收集精品,通过走出去及网络传播的形式扩大传播影响力。以此提升学生及公众对传统文化的兴趣,深化大学生人文底蕴和人文情怀的培育与熏陶,打造缤纷多彩的校园文化。

5.搜集、整理有关云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数字化资源,创建非遗名录信息资料库和研究资料专题数据库,以云平台资源库形式用网络传播的渠道,将云南非遗文化传向世界。同时,还可利用大数据,对非遗媒体活跃度、关注度和成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应策略,为非遗的活化传播寻找方法和路径。

6.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对于引导公众,特别是年青一代对非遗文化的价值认同,移动互联网媒体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在非遗文化传播统一规划体系下,通过网站、QQ、“三维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加大非遗文化的移动互联网传播和互动交流。

7.以产学研合作为载体,加强非遗保护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多渠道为非遗传承和弘扬提供持续的经济保障。

8.加强高校与博物馆、文化馆、专项科研机构的联合,形成资源共享的合力。

9.非遗保护既需要理论,更需要现场实地挖掘。因此,高校的非遗传承保护应在确定系列课题后,“走出去”主动融入非遗地进行基层田野调查。云南财经大学通过“布朗族弹唱”“傈僳族民歌传承”等非遗田野调查课题研究,正在积累相关实践经验。

10.非遗的传承传播应在继承中吸收新元素,不断创新,融入当代民众的文化生活。受到大众的喜爱和维护,才是最好的传承保护。

11.高等院校可以Y合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成立相关研究传承机构。基于此,云南财经大学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肯定,并在2016年成立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更加体系化地投入到云南非遗保护传承和传播中。

五、结语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并使非遗文化成为一种核心竞争力,是我们教育文化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也是进一步提升高等院校自身价值和形象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引入高等教育体系,将丰富高等教育的文化资源、教学手段及方法,也对高校大学生素质教育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 刘宁.地方高校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研究[J].大众文艺,2014,(5).

[3] 李桂云,缪悦.学校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与作用[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3).

非遗传承人才培养范文第5篇

职业院校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这项技艺将来可能后继无人,我不得不寻找更多的机会,向更多人介绍唐三彩这门手艺。”唐三彩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高水旺每年都会到各地参加各种展会,“我开的工资一涨再涨,但是也留不住人,年轻人不愿意干这个。”高水旺曾有几个年轻徒弟,也都做得很不错,可是其中几个人已经改行了。

在松花江东岸的吉林省吉林市乌拉街满族镇上,皮具曾经颇为盛行,但如今做马具、皮鞭的皮匠在镇上只有80岁高龄的刘启波一人了。“如果我不做,这门手艺就可能失传了。”刘启波的言语中透露着无奈。“6个子女,谁也不愿意接过自己的手艺,就连自己原先的两个入门弟子也在十几年前改了行,失去了联系。”

像高水旺和刘启波一样,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都表达了类似的担忧,“老祖宗传下来的绝活儿怎么年轻人都不愿意学了呢?”

这种状况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5月15日,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三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强调,通过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民族文化素养,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民族文化相关专业学生,特别是民族地区学生的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促进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专业布局,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相结合;借民族文化之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民族特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而通过三部委公布的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我们发现,这100个专业点来自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8所职业院校,涵盖范围比较广泛。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载体。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的职业院校一直承担着民族文化传承的责任。

桑植民歌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在桑植县挂牌成立了桑植民歌实践教学采风基地。学校组织师资、相关艺术家深入桑植民歌基地采风,与当地的民歌传承人零距离交流,吸收丰富的民间音乐元素,把桑植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资源转化为丰富的音乐教育资源;加强对桑植民族音乐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加强培养桑植民歌演艺人才和高层次音乐人才,为桑植民族音乐文化活态保护、传承储备人才贡献力量。

黑龙江省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经过历史的沉淀,形成了独特的衣食住行,即物质文化方式。如满族剪纸,满族萨满神鼓神偶制作,满族刺绣,满族河灯制作,满族弓箭,刀具铠甲制作等。但这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民族工艺品、服饰、食品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这种接近产地的生产销售模式节约了一定的生产成本,但缺乏文化产品展示平台,难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喜欢这些文化产品,不利于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为此,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与全省民间民俗工艺品创意中心、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协商合作,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校园内,结合民族图书馆、民族博物馆、民族体育馆、民族风情园等“三馆一园”建设,同时建设民族文化产业园,对民族手工艺品进行传承与创新。通过全省范围内招商,将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文化产品进行整合,将10个世居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聘请到园区,建立10个世居少数民族手工艺者工作室、民间艺人创造室等,同时鼓励他们在校园内开办手工艺坊,前开店后建厂,一边传承技艺一边销售,同时,店和厂还可以作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涉及民族文化的专业一定要加强价值观方面的教育

很多职业院校尤其是民族职业院校,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既发挥职业教育基础性作用,发展壮大中华文化,也提高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民族产业发展。《意见》的出台,让全国职业院校特别是被列入示范专业点的院校感到十分振奋,院校长们摩拳擦掌,希望借此机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就业质量。

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举办的“推进职业院校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表示,在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上,职业教育有着独特的优势,具有不可替代性,几乎所有的民族民间文化技艺的传承与创新都需要依靠职业教育来完成。

但是,与会人员也反映,目前问题也很多,主要集中在缺少顶层设计、缺少资金投入、缺少专业标准、缺少师资等方面。

海南民族技工学校校长罗雅指出,海南民族技工学校的民族织绣、民族美术两个专业进入了首批示范点,但省里并没有什么动静,以前学校归民委管,现在归教育厅管,两个部门都没有因为这个《意见》的出台而对学校有什么新的说法。

“三部委要在更深层次携手,搞好职业院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顶层设计与发展规划,使之更加科学规范和富有成效。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宣传,不断强化对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传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对此,云南省民族中专学校校长郭子孟呼吁。

与会人员认为,《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非常到位,但缺少宣传,这导致了各级政府对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推进乏力。另外,《意见》也缺少配套的设计与规划。

经费投入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在经费投入方面,三部门发文要求,职业教育经费要向民族文化相关专业建设倾斜,鼓励支持民族、农村地区学生就读民族文化相关专业。

目前,有不少职业院校,特别是民族地区职业院校,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尽管学校多渠道筹措和有效使用资金,办学经费依然捉襟见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制约着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工作的推广。安徽行知学校校长于日锦认为,民族文化中的一些民族传统工艺,有些能够进入产业,有些则很难进入产业,“国家必须要拿钱来保护,否则将形成历史遗憾。”与会人员呼吁,国家能切实加大投入,中央财政应该尽快设立民族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从示范点建设入手,推动民族文化特色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民族文化相关专业办学条件。

专业标准空白、师资人才缺乏,也是与会人员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2009年,在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新增设了民族类的8个相关专业,与民族文化相关的吃、穿、用、住都包括在内。但与会人员反映,目前这8个相关专业的教学标准还没出台,一些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不符合民族文化传承的需要,学校对于应该开设哪些专业、怎样进行课程设置、安排哪些教学内容等随意性较强,考核体系更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