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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商誉摊销等国际准则通行的会计处理方式,并对企业合并类型进行了划分,根据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不同类型的企业合并,规定了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此外,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进一步对其中涉及的递延所得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关键词 企业合并 账务处理 纳税调整 准则
一、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一直是会计工作中最重要、最复杂的问题之一。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确认被兼并净资产,要将购买价格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而且还应摊消商誉的处理方式,并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法反映;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以购买法反映。2010年7月,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以下简称“解释4号”),对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问题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二、不同企业合并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此类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应当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例如,甲、乙两家公司同属丙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从乙公司的股东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甲公司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乙公司合并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甲公司资本公积为18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800万元。则该投资的初始成本为2000×60%=1200万元。其中,差额800万元应首先调减资本公积180万元,盈余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520万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2 000 000
资本公积1 800 000
盈余公积1 000 000
未分配利润5 200 000
贷:股本20 000 000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此类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应当采用购买法处理。例如,甲、乙两家公司属非同一控制下的独立公司,甲公司以固定资产对乙企业投资,取得60%的股份。该固定资产原值16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1300万元。乙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则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300万元。该成本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150万元(1600万元-400万元-50万元)的差额150万元,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3 000 000
累计折旧4 00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0 000
贷:固定资产16 000 000
营业外收入1 500 000
三、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账务处理
根据《解释4号》,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属于资产类账户,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会计要素确认的谨慎性和确定性原则,企业合并中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予以确认。但是,如果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商誉”,如果商誉不够冲减,则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对计税基础的确认,应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正确区分免税重组和一般重组,这是正确计算递延所得税的前提条件。
四、新准则及《解释4号》对企业合并双方的影响
新准则及《解释4号》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企业净资产、经营成果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的影响。
(一)对企业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
首先,权益法中对长期股权投资不再设置就准则中所规定的“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实施新准则时,原同一控制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全部结转,对以前年度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公司净资产相应变动。其次,由于公允价值的运用,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换以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原有资产的增值得以体现,产生当期损益,往往会引起公司利润的增加和净资产的增加。再次,由于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来讲,投资收益会大大减少,影响母公司的净利润。
(二)对企业利润分配和会计报表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利润结构、利润的分配以及会计报表也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对于利润结构,新准则下企业原以投资收益体现的利润将以当期资产处置的损益和企业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予以体现,使企业的利润结构和利润体现的时点发生较大的变化。其次,对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产生影响。如子公司实现利润未进行分配,那么子公司的业绩难于在母公司的会计报表上反映,这将会减少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数。即使子公司对实现的利润进行了分配,但由于股利支付率不可能达到100%,所以对母公司的可供利润分配数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2010.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还本付息债券溢折价摊销会计处理
(一)购入债券时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准备长期持有的债券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限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例]A公司2006年1月1日以106620元购入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的4年期债券,票面利率5%,债券总面值100000元,该债券于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单利计息,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A公司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620
贷:银行存款 106620
(二)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折价时有两个关键问题要解决。
(1)债券实际利率的确定。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设:债券实际利率为i,期限为n年,期满一次还本付息,则:债券到期本利和=债券总面值十债券总面值×票利率×n。令:债券投资总成本=债券到期本利和×(1+i)-n,则(1+i)-n=债券投资总成本/债券到期本利和,从而可计算出债券实际利率。
接上例A公司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计算如下:债券到期本利和=1130000+100000×5%×4=120000(元),令:106620=120000×(1+i),则债券的实际利率i=3%。
(2)债券溢折价的摊销。企业取得的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实务中债券利息在债券到期日一次性收到,采用实际利率法时,应先把债券到期所能收取的利息总额折算为年金,然后以年金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计算每期(一般按年计算)应分摊的溢价或折价。即根据这个利息终值求各期利息年金。计算每期利息年金,到期收到的利息总额=利息年金×年金终值系数,即F=A×(F/A,i,n),其中:F表示到期支付的利息总额,A表示年金,i表示实际利率,n表示期间,承上例,计算A公司购入债券的利息年金:20000=A×(F/A,3%,4),(F/A,3%,4)=[(1+3%)4-1]/3%=4,1836,A=20000/4.1836=4780.57≈4781(元)。摊销债券溢折价,承上例,A公司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如表1所示:
(3)会计分录。对于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上述债券溢折价摊销表中所列的应收利息年金和实际利息收入数字,只能作为计算各期溢折价摊销额的依据,而不能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由于表中溢价摊销是按债券期满应收利息总额折算出来的利息年金计算的,则每期的实际利息收入是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后计算出来的实际利息收入,而会计核算上确认的应收利息,是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金额,因此计价基础不同,这样在作会计分录时,当期应收利息仍应按照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而当期的实际利息收入应该按应收利息与溢价摊销金额的差额(或折价摊销金额之和)确定,只有这样应收利息和实际利息收入的计价基础才是一样,企业的账户才能平衡。
A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41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581
A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货:投资收益 337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630
A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32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679
A公司到2009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27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730
至此,“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6620元已经全部摊销。
(三)债券到期收回本息的会计处理 2009年12月31日收回本金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20000
此外,如果是折价购入的债券在折价摊销时采用加计处理,即期初摊余成本:上期摊余成本+折价摊销,投资收益=应计利息+折价摊销,折价购入债券与溢价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只是在利息调整确认和摊销的方向有别,其余的会计处理相同。
二、到期还本付息的应付债券溢折价摊销的会计处理
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分别从债券发行方与债券投资方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考虑的,因此设置的账户正好相反,一方是筹资方,设置负债账户;另一方是投资方,设置资产账户。这样其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溢折价摊销的金额相同。
(一)债券发行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企业发行的债券应当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仍接上例: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债券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62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6620
(二)债券存续期间的会计处理 计算实际利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
应付债券的实际利率是指将应付债券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债券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由此可见,债券发行方与投资
方计算实际利率的方法是相同的,即债券的账面价值=到期应付债券的本利和×(1+实际利率)。以此公式计算出发行债券的实际利率。106620=120000x(1+i)-4。B公司的实际利率与投资方相同,也为3%。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到期还本付息应付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参考上述债券投资方计算方法确定。承上例,B公司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计算如表2所示: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将用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计算出来的应计利息计入其科目的贷方,将上表计算的溢价摊销额计人应付债券科目的贷方,将应计利息减去溢价(加上折价)摊销后的余额,计人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
B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419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581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37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63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321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679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9年12月31日计算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27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73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至此,“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6620元已经全部摊销。
(三)债券到期偿还本息的会计处理 2009年12月31日支付本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应计利息 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如果债券折价发行,则应将应付利息计人其科目的贷方。将折价摊销额计入应付债券一利息调整科目的贷方,将应付利息和折价摊销额之和计人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
参考文献:
关键词:资产清查;审计;管理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
[2]刘国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政与发展,2006,(05).
摘 要 新型会计准则的施行,使会计行业迈进了新发展时代的阀门,同时也对许多工作方式和方法产生的冲击,传统会计行业中的工作方法已经不再适用于新形势下的会计环境,对其进行方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改进是非常迫切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工作,在新型会计准则的环境下,对会计全套的账务处理工作中的具体事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特点,对新形势下会计账务处理的方法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希望能够以此促进会计账务管理的发展,其能够以优质的质量为会计行业的进步做出推动性作用。
关键词 新准则 会计账务 处理方法
一、引言
社会的发展要求相应的措施与规则等方面都需要紧随其步伐,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现状,财政部2006年颁布了新型会计准则,该准则是在传统准则基础之上,对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各类企业进行了经济业务准则管理,同时也体现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国际会计行业更近了一步,对我国会计实施的具体工作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会计账务处理的工作形式和内容都产生了变化。会计账务处理是在会计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完成的项目之一,尤其是在月初和月末,需要对企业整月账务进行整理和总结。新型会计准则的实行,对会计传统的账务处理方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在整体上提升了账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对其工作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改进。
二、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新型会计准则实行以来,社会中各类企业都随之进行了会计工作的改进,但是因为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其新型会计工作方法的改进要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特点进行具体实施,这也就需要企业能够真正地对新型会计准则的特点进行掌握,我国出台的新会计准则的特点适用于现代经济发展,又能够适应于我国国情影响下的具体情况,下面本文将就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新会计准则的特点进行研究与分析。
(一)有特色地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我国新会计准则是建立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由传统会计行业从业标准转化为现代标准的过程,实际上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将国际企业会计行业发展模式运用到我国企业中,在吸取成功地经验和管理理念的同时,更加地注重我国现实的国情和紧急发展水平。新型会计准则的施行,即是对传统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创新,又是对我国国情的重要体现。
(二)规范了重要的会计事项
经济的快速进步与社会主体形式多样性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经济市场内,企业重组、合并等经济交流方式和资金交流方式日益增多,新型会计准则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会计财务报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合并,主要强调了母公司与所能控制子公司财务进行合并控制,有理论性控制转变为实质性的控制。
(三)纳入新行业会计方式
新型会计准则中新加入了新型有关行业的会计准则,如金融会计、房地产会计、农业会计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将传统准则表外项目纳入到表内进行核算,这也是我国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体经营创新的要求。新型会计准则中加入新行业会计准则与新行会计项目,是对传统会计准则的一大创新,也是对会计行业工作内容的补充和完善。
三、主要账务处理方法
新型会计准则下,会计工作的方法和内容都有所转变,在账务处理的工作中,适应新型会计准则是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条件,对新环境下账务处理方法的研究也是会计从业人员的中关键性任务,使工作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能够切合实际地进行操作。本文下面在新会计准则基础上主要的账务处理方法进行总结和研究。
(一)薪酬账务处理
企业员工薪酬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开销之一,新准则下进行企业负债确认时,应将企业员工的薪酬算为负债,其中包括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障、等方面的费用,将其整合为“薪酬成本”科目,在账务证账表中体现出来。但是其中根据不同职位的员工应具体分析账务处理方式,在不同项目支出中做具体明细记录。具体处理措施为:
1、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现金型账务处理
企业管理中往往离不开货币形式会计管理,对于现金型账务处理也是会计账务处理中必不可少的,处理好货币账务关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化。新会计准则形势下,对货币性账务处理的方法也出现的一些变化,具体方式如下:
1、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2、企业支付工会经费,用于工会运作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企业支出职工培训经费,用于职工专业知识学习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企业负担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非货币利支付的核算
企业在给职工发放福利时,不仅仅用货币支付。有时还经常用实物等非货币形式发放。相对货币形式而言,非货币发放更复杂,因为它往往涉及到其他税法的规定,比如视同销售处理等。如果不按相关税法规定处理,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时。往往是需要进行项目调整。
(四)外商投资企业核算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四、账务处理方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特点
新会计准则的施行是对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方式的调整,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信息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非常巨大,会计工作有手工操作逐渐转变为自动化操作,这是时展赋予会计行业进步的权利,也是社会进步对会计行业的要求。账务处理采用信息化、自动化操作也必然是其发展的方向,在账务处理方法发展为信息化处理时,其主要的特点就会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数据取得途径的多元化
账务处理需要对多种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会计信息的获得方式决定了信息的质量,在对信息进行统计时,除了手动录入、扫描等方式外,还能够采用相关的会计软件程序进行系统自动转入等方式。这一特点开放了信息取得的形式,也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对账务处理的质量做处理保证,大大降低在处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失误。
(二)证账表数据化
传统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中,通常是以尸体账目表为主要记录工具,但是随着新型会计标准和信息化会计的实行,证账表数据化的趋势逐渐清晰起来。在企业进行账务处理时,能够将证账表分为总账和明细账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的管理需要进行人工管控,数据化整张表能够大大降低会计从业人员对账目进行管理的时间和效率,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账目数据管理的可靠性,大大加强了账务处理工作的质量。
(三)查询高速自动化
手工方式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时,需要对信息进行查询并作出统计,传统查询方式非常浪费时间,而且可能出现查询失误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影响了企业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数据化信息能够为会计从业人员提供较为快捷的查询方式,并能够保证查询信息和数据的一目了然,避免因查询明细账目过多而产生错漏,影响账务处理。
结束语:新型会计准则的与实施,是会计行业迅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会计行业走向国际化、现代化里程碑式的措施。社会的进步推动了新型会计准则的应用与实施,同时也要求会计工作需要融入新的方法来完善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工作。从文中对账务处理方法进行的研究可以看出,新型会计标准对传统账务处理工作的影响巨大,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会计账目处理的科学化和优质化,使其工作的形式更加适用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也同时更向着国际化会计准则趋近。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型会计准则的实施还需要企业从自身会计工作特点出发,并能够以科学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工作,以实际的工作内容的转变推动新会计准则的施行,为企业发展及社会经济的进步产生推动。
我们对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行为进行账务调整时,一般可以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而不必先调增收入。在商品交易中对关联企业利用两头在外的形式压低来料加工收入进行税务调整,由于对外收取加工费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调增收入和直接调增应税所得额是一致的;对关联企业间利用压低进料加工或一般贸易出口价格进行税务调整,如果直接调增收入,那么不管采用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的办法都会造成以后的增值税收入增大,而应退税额却只能按产品出口时的报关单和出口发票上的收入计算,从而形成出口退税和征税口径不一致的问题。这时只要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可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我们再从转让定价的其它形式分析,对关联企业间不论是通过提高原材料价格加大成本提高设备出资价格多提折旧费,还是通过提高贷款利率多计利息或多提特许权使用费等减少或转移企业利润的行为都应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鉴于转让定价税务调整的时间一般应自被调查的纳税年度的下一年起3年内进行,也可以在不超过10年内向前追溯调整,所以转让定价税务调整的账务处理也应有所不同:
1.对本年度转让定价的税务调整。
按税务调整额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本年利润
如本年已进入纳税年度,调整应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将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上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境外按调整额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对以前年度转让定价的追溯调整。
按税务调整额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前年度如为累计亏损,先弥补亏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补亏后如进入纳税年度,调整应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注:上缴所得税及关联企业付款的账务处理同1。
二、应收账款明细科目设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