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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技术保护,人们就会想到这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保护工作。但是在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历史悠久,可以说自有了文物以来就有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理论却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与文物保护工作相比是远远地落后了。在目前文物保护的科学理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如何做好技术方面的文物保护工作呢?笔者认为起码要做到以下几点:
1.借鉴医学界的“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
无论什么质料的文物,也无论是处于什么状态下的文物,都要受到它所处的环境、条件的影响而发生变化。例如,室外遗址、建筑、碑刻等,都要受到风剥雨蚀的影响;室内收藏的书画要受到温度、湿度、细菌、光照的影响。无论室内外文物都有受到人为破坏的可能。我们平时就应想到并且想办法阻止来自各方面的对文物的侵害。要经常把文物与其所在的环境,条件连成一个整体来分析研究。“亡羊补牢、尤火未晚”,但总不如“常常补牢、不使羊亡”为好。
2.在一切保护工作中,都要注意清除可能发生破坏文物的“隐患”
前面谈到对危及文物安全的因素要想到,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阻止。这里还要对可能对文物造成损害的因素进行研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隐患”的突发,例如:野外遗址有可能被开地、植树、挖土、碑刻、建筑被人涂抹、刻画,库房电线失修发生火灾,器物架倾斜、青年工作者搬运陶瓷粗心大意、方法不对等等。这些虽然尚未危及文物,但已构成严重威胁,应视为“隐患”,要注意防止和消除,不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3.要恰当有效地对文物进行保养,延长文物的寿命
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取向;全面保护;动态保护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发展,保护要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为原则,坚持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的保护方法;同时,历史文化遗产的再利用要和保护协调统一,正确处理好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学、科学、艺术或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如文物、建筑群、遗址等;“自然遗产”则指具有地质学、地貌学、生态学、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美学价值的自然地域空间,如九寨沟等;“自然文化遗产”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的综合体,如黄山、泰山等。本文所研究的“历史文化遗产”,即等同于上面的“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且,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了合理利用,达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协调统一。
一、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内容也在不断地增添和丰富。
首先,从保护对象上看,过去只有杰出的、在历史上或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伟大的建筑作品和艺术品才得到考虑。而现在,许多由于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各历史时期的构造物及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见证物的对象也被列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
其次,从保护范围上看,作为保护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建筑本身。从大的方面来说,开始扩大到它周围的建筑环境、自然环境…;从单纯的建筑艺术作品扩大到与历史文化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街区和城市。也就是说,从点的保护扩大到地段乃至城市的“全面保护”。从小的方面说,延伸到环境中的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公园和街道的装饰小品和标志物等。
再次,从保护深度上看,文物建筑、历史地段和城市的保护规划,其内容原来都局限于物质方面,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但正如《马丘比丘》所指出的,一个城市的个性和特征是其形体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因而,除了物质环境以外,现在人们也开始认识到还需要保护具有浓郁地方民俗特色的典型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和发掘城市精神文明方面更广泛的内容。也就是说,从单纯建筑实体的保护演进到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都加以保护的综合概念。
此外,在保护方法及手段上,亦由过去单纯文物考古和建筑修复,演进为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综合行为,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更具有多学科、综合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城市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保护者单方面的参与行为转化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群众参与(见图1)
二、遗产保护的价值取向原则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规规定,文物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三大价值,但这些价值指的都是文物自身固有的特征,基本上都属于历史的价值。而当文物特别是不可移动的文物日渐融人到现代生活之中,它们的社会价值便不可避免地显现出来。世界潮流也是如此,早在1964年,国际文物保护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简称ICOMOS,我国为成员国)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简称《威尼斯》)规定的保护宗旨是“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因此特别强调保护与修缮的目的是保存文物的历史真实性,即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但30年来的实践,对何谓“真实性”,何谓“原状”出现了许多不同的理解,有的甚至截然相反。例如,《威尼斯》规定:“对任何重建都应事先予以制止”,“任何添加均不允许”。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实际上,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非洲许多国家就把残毁的原始草棚泥屋重建起来作为文物保存。我国在江西、福建也重建了不少被毁的革命纪念建筑,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俄罗斯把古迹的重建视为保护的最高标准,莫斯科、圣彼得堡重建了大量的宫殿、教堂。日本甚至把掩埋地下一千多年的奈良时期宫殿寺庙遗址发掘出来加以重建。这就说明,各个国家、民族对文物保护都存在各自的价值取向。因此,1994年11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日本奈良举行的国际会议上制定了一份具有重大意义的文件——《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这份文件的主要理念是:首先要承认并尊重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其次要尊重所有国家、民族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并用以检验各种文化遗产的真实性;第三,确定文化遗产价值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总之,“不可能按固定的标准来判断价值和真实性”;“真实性判断取决于文化遗产的性质、文化遗产的背景及它的时代演变,可以同多种多样信息来源的价值联系起来”。我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也规定,“因特殊情况”,经过必要的审批,文物建筑也可以重建、迁建。
根据上述的实践和认识,当前应当明确一些新的保护理念:第一,保护文物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其文化价值,这种价值既有自身存在的历史价值,也有可能发挥的社会价值;第二,保护措施取决于价值取向,只要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只要历史价值与社会价值可以相容,无论加固、防护、修复、迁建、重建,都是合理的选择;第三,价值的取向来源于价值判断的信息。文物的真实性或文物的原状主要体现在其信息的真实性,并由此决定了价值取向的合理性。
三、从大树到森林——全面保护观
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谢辰生先生曾提出:“以往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点总放在一座庙、塔等文物保护单位上,但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这些,需要保护得更多的是历史文化环境风貌,这些往往是历史文化遗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集中体现。”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只停留在一个个具体的物质形态上,那么,在改造后的新城市中,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就被割断,沦为“文化孤岛”。散布在新城市中的这些“孤岛”,在常人看来就只能是一个被“崭新的”混凝土、森林包围着的古建筑或旧房子,那么渺小,那么不协调。在新一轮的城市建设中,这些渺小又不协调的“孤岛”,又将成为绊脚石、拦路虎。因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历史环境风貌,保存历史原址、原物、原状。
此前不久在绍兴举行的“全国名人故居保护和利用论坛”上,绍兴在古城保护中将名人故居保护发展为名人故里保护,从保护“文物大树”发展到营造“文物的森林”,恢复文物的原生态,专家称此为“绍兴模式”,此模式值得全国各地学习。
1.“文物孤岛”现象
绍兴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古城,历史上曾是越国和南宋小朝廷的国都。在历史的演化中,绍兴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城市个性、清晰的历史文脉。但是,自半个多世纪以来,绍兴古城已受到严重破坏,仅1952年至1978年间就填掉河道17条,拆除桥梁百余座,许多文保单位也曾成为文物孤岛。即便是鲁迅故居,周边的环境也惨遭破坏。1972年将周家新台门拆除,建鲁迅纪念馆,一座现代建筑极不协调地矗立在鲁迅故居旁。20世纪80年代的鲁迅路拓宽工程,宽仅6米、两边屋檐隔窗相望的鲁迅路被拓展成25米宽的大马路;咸亨酒店南新建了百草园公园,公园旁挺拔的小区楼群俯瞰着鲁迅故居。
建设性破坏现象在古城中普遍存在,一个个文物孤岛在现代化建设中岌岌可危。“绍兴模式”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2.从“故居”到“故里”
本世纪初,绍兴开始做鲁迅故居保护规划。此后有专家建议,扩大保护范围,将鲁迅少年时代生活的环境也保护起来,恢复鲁迅当年生活的原貌,建议将鲁迅故居保护扩大成为鲁迅故里保护,并进而保护整个历史街区。2002年8月,由清华大学和绍兴市设计院共同完成的规划方案终于通过了评审。在这个方案中,保护范围已从故居扩展到故里,保护面积从14公顷扩增到51.57公顷。
鲁迅故里2003年9月25日对外开放后,马上引来好评如潮。保护名人故里并不仅仅是保护一两幢建筑,还需要保护建筑周围的环境,营造出历史人物的成长生活环境。
3.从大树到森林
绍兴模式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从保护“文物大树”到营造“文物森林”,以恢复文物的原生态。“森林说”源于著名学者吴良镛教授提出的保护历史街区的概念。
绍兴是一座没有围墙的露天博物馆,市区有74处国家和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79处文物保护点。绍兴古城是个整体,是一片森林,鲁迅、秋瑾、等名人故居都是一棵棵大树。但是这些大树如果孤立地存在,那就成不了森林,要营造大树周边的环境,恢复其历史风貌,把文物的大树连成森林,产生森林的生态效应,恢复文物的原生态。绍兴历史街区的修复把一棵棵文物大树连成文物的森林。鲁迅故里、仓桥直街等历史街区,以粉墙黛瓦、竹丝台门、乌黑柱廊、棕色油漆为基调的绍兴传统民居和谐淡雅,江南历史文化古城的原生态气息完好地保存了下来。
四、科学、动态的保护观
1.现代科学的保护观
科学地保护文化遗产是通过对具体保护对象的分析研究,探索符合客观规律的保护方法的过程。古建筑、石窟寺、近现代建筑等借助于物质的实体传达了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生存的信息,保护即是现代人对这些物质实体实施的干预,其目的是延缓物质实体的蜕变从而使历史文化信息更真实完整、更长久地传递下去。
各学科的综合、分化、再综合体现了科学技术进步的轨迹。新的科学突破和学科生长点往往发生在学科交叉点上。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样需要科学技术的手段和多学科的合作。
但是,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界仍然存在着学科割裂现象,参与遗产保护的学科门类较少,且多是单兵作战,这种现象制约了保护技术的提高和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在许多人眼里,历史学、考古学是文物保护行业的正宗,其他学科即便参与,往往只在局部的项目上。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其生存环境的多样性使得保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多学科的参与合作(见图1)。因此将现代科学“聚散共生”的概念引入文物保护领域,孕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学是十分必要的。
2.动态保护观与“可逆性”原则
人类对客观世界和科学的认识始终在进步和发展中。即将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后继续公布的第七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逐年扩大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不断公布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日渐丰富的考古发掘成果……都说明文化遗产判定标准是一个动态的认识过程。同样,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保护技术的提高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如果认为今天所实施的保护措施可以使文化遗产一劳永逸的留存下去,就可能产生过度的行为。动态保护观即是肯定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用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为发展留下余地。
“可逆性”原则是动态保护观的最好体现。即在还不能够肯定现今所实施的保护方法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最科学最有效的时侯,应当采用最少干预与最简单的加固措施,以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例如,对考古发掘后的遗址,如果没有恰当的保护措施,就应当尽少地发掘和展示。
五、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再利用
1.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物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也是遗产地面临的普遍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出现了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把世界遗产当作发展经济的“金矿”,进行掠夺性开采和利用,结果使“遗产”受到伤害,甚至导致不可修复的破坏。不少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等以“现代化”建设等名义,大兴土木,大毁古建,甚至置国家文物保护法律于不顾,将已明确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夷为平地。还有的只是象征性地保护一部分,拆毁或改建大部分。有的则将文物古迹拆毁后在异地重建,实行所谓的“异地保护”。
文物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关键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布局。据英国文物建筑学会的统计,20世纪70年代旧区改造所破坏的具有文物性质的建筑竟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炮火摧毁的还要多。中国文物保护界也有类似说法,即中国改革开放20年来以建设的名义对旧城的破坏超过了以往100年。
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是文化遗产大国,其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欧洲城市大多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古代建筑、文物古迹与现代化建筑浑然天成,整个城市既是美丽的花园,又是一个别致的“大博物馆”。这自然与其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大环境密不可分,也与文物保护的理念息息相关。法国普罗万小城位于巴黎以东80公里处,11—13世纪曾是欧洲商旅往来于北海与地中海城市间的必经之地。如今,这座小城从整体布局到每个建筑的风格,都保持着中世纪欧洲古城的浓厚韵味。所以说,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并不矛盾。
2.正确发挥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1)历史例证。这是作为文化遗产首先要发挥的作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证明历史,而且可以补充历史、修正历史,甚至可以成为一部实物的历史,包括各种历史的例证,如社会发展史、科学技术史、文化艺术史和各门专史。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物保存门类丰富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文化遗产在这方面能起很大的作用。
(2)科学研究参考。我国许多文化遗产蕴藏着许多科学技术的成果,有些东西今天还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如天文、冶炼、化学、水利等,都是值得研究并加以应用的。
(3)实物教材。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勇敢而又富有革命传统的民族,在许多文化遗产中凝聚着先辈们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精神和聪明智慧。这些文化遗产正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科普教育等的生动教材]。由于文化遗产是实物例证,借此进行形象化教学,收效更大。
(4)创新借鉴。改革创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从历代留存的文化遗产上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凭空的创新也是没有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发展的。文化遗产在这方面可以为改革创新提供实物的、形象的借鉴。
(5)文娱欣赏。有许多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能给人们以美的享受,陶冶精神情操,提高文化素质。
(6)旅游参观。文物古迹是旅游参观的重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式旅游的优势。万里长城、故宫、十三陵、云冈、龙门、敦煌、秦始皇兵马俑等都是旅游的热点。
在此以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为例,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从目前我国名人故居的规模、建筑风格等因素看,一些规模较大或建筑形式非常独特的名人故居适合开发成旅游景观。如杭州清代巨商胡雪岩故居,占地面积0.67公顷,故居建筑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修复开放两年来游人如织,成为当地的一大新景观。一些濒临风景名胜区的故居,也可以修复作为景区的一处景点对外开放。但大多数名人故居坐落于老城区的街巷民里,建筑形式与其所生活时代的民居并无大异,曲径通幽,交通不便,游人难免稀少,这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一些在国内、国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故居可以改建为纪念馆、纪念地、研究学会等,举办与名人有关的展览、学术讲座等活动,吸引一批研究学者群体;一些位于居民小区内的名人故居,可以结合社区文化建设,将其建成针对不同层面读者的图书馆、阅览室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服务,也可供游人参观、休息、阅读;一些位于老城观光旅游区的故居,可以在室内进行适当改造供居民居住,居民可以搞一些经营活动。如云南丽江古城、安徽宏村古民居村落,游人自由出入,参观游览与居民生活两不误。或者,将一些名人故居进行修缮后由原住户居住,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住户不得随意改变故居的外貌、内部结构等,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保护办法。又如,为使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得到有效保护,山西平遥县将在四年内从古城迁出两万多居民,古城内所有单位将搬迁出城,城内人口减少到两万人,生活中心区也移至城外。有关专家指出,和其他地方的移民不同,这是我国为保护世界遗产首次大规模迁移城镇居民。目前,仅有2.25平方公里的平遥古城虽历经沧桑却保存完好,向人们展示出一幅明清时期文化、社会、经济及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同时,长期以来困扰着人们的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公民生存发展权之间的各种复杂而尖锐的矛盾,从中得到了解决。类似的例子还有丽江古城的保护,同样采取了“保护古城、另辟新城”的模式,今日的丽江已经成为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地的一个标牌,在中国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里,它的保护和发展是做得最好的,我们更希望它通过自我完善,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个经典之作。
【关键词】殷墟城市建设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G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世界文化遗产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具有科学、审美、文化价值的自然景观与人类历史遗存。安阳殷墟在2006年7月13日正式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殷商文化以炫目的光彩引起世人的注目。如此璀璨夺目的历史文化宝藏,却犹如笼罩着一层迷人面纱,并不为人所深知。殷墟面临着一个艰巨的使命——如何使殷商文化得到发展与保护。
一、殷墟考古大遗址公园文化资源
殷墟大遗址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都城遗址,是我国奴隶社会商朝后期的都城遗址,已有3300多年历史。殷墟文化对华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殷墟宫殿宗庙建筑、王陵是中国古代早期宫殿、陵墓建筑的代表作。殷墟为中国早期城市、文字、古代信仰提供了确切的物证。殷墟在安阳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分布中占有重要地位。
殷墟大遗址公园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殷商文化的核心、伴生和衍生资源都已得到了持续开发,但在文化资源仍有深度挖掘潜力。主要依托殷墟宗庙遗址、殷墟王陵遗址、洹北商城遗址等核心资源,紧密结合夏商周历史,加强夏商周文明的信史感,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把遗址及历史地段所构成的形态特征作为新的城市景观创造的景观资源,经过转化“借用”进新的设计中去,在城市和建筑尺度的层面上实现历史景观的渐进式发展。进一步加强甲骨文、青铜器等殷商器物的创意开发,丰富创意产品衍生资源:全面挖掘殷商的生活模式,包括饮食、服饰等,加强历史的传承感。
二、殷墟保护区范围内经济现状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这突出表现为大遗址保护与土地资源高度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与城市建设的冲突日益凸显,与传统保护理念和模式的不协调日益凸显。敬畏历史文化遗产,时代赋予天职,殷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弘扬任重而道远。
(一)面临困境的保护区范围内经济现状
殷墟保护区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存在村庄、企业、政府、商店、学校、金融机构等不同性质的组织。殷都区涉及殷墟保护区有3个乡,16个村庄。共计6514户,21916人,土地总面积21726.37亩,耕地面积15030.95亩。
2010年保护区内人均收入3080元,保护区外附近范家庄人均收入7466元。保护区外村民人均收入是保护区内的两倍,这与其世界文化遗产的称号不相符,造成原因也有很多。保护区内外经济环境有较大差距是由于在保护区中单纯强调保护遗址,而限制各种经济行为的结果。这样一种局面的形成很容易为大遗址的保护带来诸多的不利因素。
(二)制约保护区内经济发展的因素
制约保护区内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首先是对原有企业的制约。根据遗址保护规定,保护区内的土地不能发展工业。自殷墟申遗以来,保护区内的78家集体企业、市场全部被拆除,变成了一片绿化用地,保护区内许多村庄集体收入由原来的几十万变成了零。2010年小屯村的村办企业已经全部退出,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的经济发展。申遗后保护区内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容乐观。申遗前保护区内外村落原经济生活状况相似,申遗后保护区内经济严重落后于保护区外经济。同地区申遗前后集体收入也有较大变化,小屯村申遗前集体收入60万元,申遗后减少到2万元。花园庄村申遗前集体收入200万元,申遗后减少到5万元。
其次,是对农业和服务业的制约在企业发展遇到瓶颈的情况下,只能发展农业和服务业。但保护区内居民达21916人,耕地面积只有15030.95亩,人均耕地仅0.68亩,很显然发展农业不是出路。而仅仅围绕现有的殷墟博物苑发展服务业,由于景点单调、游客稀少,而难以形成规模、产生效益。殷墟保护范围内的绝大部分宫殿宗庙建筑基址、王陵大墓采取了地下封存与地表植被覆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保护。殷墟遗址现有展示手段单一,可观性、参与性、娱乐性不强 ,现有的展示内容和方式未能体现其整体格局和文化特色,展示解说系统过于简单,展示路线未能充分实现殷墟遗址功能区的有机联系,现有旅游服务设施不能完全满足遗址展示需要。而依托景点开发的旅游产品,也因游客数量不足发展滞后,目前在纪念品市场比较有影响的企业,其年销售额也只有几百万。
三、殷墟考古大遗址公园建设
(一)大遗址公园概念及保护目标
考古大遗址公园的概念的主旨是将遗址保护与公园景观规划相结合,面对需要保护的遗址,我们运用最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合理的科学方法,对遗址进行保护、修复以及维护,并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面对需要规划的公园,我们要结合当代的文化生活以及审美需求,体现当代的景观设计思路。安阳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古城,她的任务首先是文物保护,进而转变为文化遗产保护,最终达到文化遗产和当代城市有机融合文化遗产将成为城市的标志,而城市成为文化遗产传承的载体。
(二)殷墟考古大遗址公园建设原则及思路
文化遗产保护首先是城市历史遗产的一部分,它的保护和开发要遵从对待历史遗产的原则。文化保护必须与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发展水平相结合。殷墟考古大遗址公园建设主体思路是:搬迁村庄、以内带外、以外保内。
解决保护区村民生存发展问题,光靠政府临时性补贴是不行的,因为这只是临时的、治标不治本的,根本的解决方法是“搬迁村庄”。这不仅可以解决保护区村民因宅基地停止审批带来的住房困难,减少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对文物的损害,更可以为考古大遗址公园建设腾出大量建设用地。是村民生存发展、文物保护和经济城市社会发展的共同需求。
在保护区内,通过文化设施建设和大面积的绿地,建设中华文明圣地-文物保护大区域,带动周边地价升值。只有保护区内部建好了,才能带动保护区地价升值,群众才愿意搬出去。
用保护区外边城市建设的收益来确保保护区内的文物保护。保护区经济建设不能永远单一依靠国家出资,应该建立“以外保内”机制,国家一次大规模投资后,就不需要国家长期大规模的投资了,可提供长期的经济保障和文物保护保障。
结语
政府在殷墟考古大遗址公园建设中的具有制定规划方案,组织实施管理的作用。我们要以中华文明圣地为定位规划建设“殷墟大遗址公园”,站在历史的高度来强化中华传统文化,成为中华文化承托的载体。旗帜鲜明地向所有海内外华人讲述中华文明的源头在“殷墟”,寄托所有海内外华人对先祖创造的辉煌文化的拜祭,将不负中央提出挖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中华民族“文化标志”的战略性任务和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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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护;古建筑特色;修缮;建筑结构
文章编号:2095-4085(2015)05-0142-03
1中国的古建筑的特点
中国古建筑具有自己的设计特色,富有东方美,其主要的内部材料是木头,然后再辅以石头、瓦、砖等材料发展建造起来的。从外形来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上、中、下,上是指屋顶部分,中是指中间的柱子、门窗、以及四周的墙,下是指基座。而东方古建筑,特别是中国古建筑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在柱子上面和屋檐下面穿插有斗拱。斗拱一方面起到了装饰作用,另一方面也衬托了天花板和梁。
从类别上来分,古代的中国建筑物分为:生产性、宗教、社交、陵墓、防御、宫廷、居民、桥梁、祭祀、文娱、商业、水利、纪念、点缀性等类别的建筑。而这些类别的建筑又可以细分归类。虽然类别较多且繁杂,但是中国古建筑的主流结构依然是以木质材料为主。
相比西方古建筑,中国古建筑更偏爱木质材料,不仅仅限于结构上,对于其他部分的材料选择也偏向于木质。木质的构架,主要是通过顺檩、立柱、横梁等不同部分组成的,而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结合是通过榫卯。从而使结构的变换较多。这种技术的应用在距离今日七千年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中国的浙江余姚河姆遗址。
因此,要分清以石质为主和以木质为主结构的建筑物的区别,认真严肃的对古建筑的修缮方法、损坏的特征进行研究。东方的古建筑是木质的,柔性的,对于木质材料为主的东方建筑而言,出现的主要问题就是腐烂。东西方的古建筑由于损坏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截然不同,从而导致其修缮过程中使用的保护方法也完全不一样。中国古建筑修缮者们,根据中国古建筑物的特点早就有针对性的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修缮方法和措施,所以需要我们古建筑保护工作者们,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不同规模和不同方式的保护与修缮,为了让古建筑更长久的保存,就要经常修缮。
中国的古建筑在古建筑的世界历史中也是独具特色的,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历史意义,和文物一样,古建筑也是历史留下的唯一产物,是不可再生的,一旦毁坏,其历史价值和研究意义将荡然无存。因为古建筑是历史遗留下的可以反映当时社会的产物,我们可以通过古建筑了解当时社会的科技水平、生活水平、生活方式、艺术趋向、社会风俗等等非常有意义的知识。因此我们必须要采取科学合理的保护修缮的方式来对古建筑进行保护,最大程度的延长它的寿命。
2对古建筑的保护理念
文物的保护,在中国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且整体的机制体制较为完善,保护经验较丰富,手段较多,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然而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却是一个急需解决的新问题。对于目前所使用的保护手段和方式也需要时间的验证,保护理论也处于摸索的阶段,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是非常的完善。目前最需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由于古建筑一般而言都属于纪念性质的遗物,因此保护古建筑实际上来说就是对古建筑进行保存,主要的目的就是保持现状,努力恢复原状。对于古建筑的保护手段一般而言是修复、加固、防护,只有非常少的特殊情况会需要重建,即使需要重建,也要经过非常多的手续,并且要求极其严格。
为了达到对于保护古建筑的科学认识,我们需要综合各个学科的知识,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和研究,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的规范标准。古建筑,有一个统一的特点,就是有极高的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这也是我们对古建筑进行保护的根本原因。另外,对古建筑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这影响到我们对于古建筑保护管理措施的制度。
3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和修复
从物质的角度来说,对古建筑进行修复,仅仅只能修复它的物质部分,不能对它所包含的历史意义和价值进行影响,这是修复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古建筑,根本上来说,任何人为的、自然的、或者是材料上的问题,都会对它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在进行保护工作之前一定要充分的研究古建筑的现状,这对于后期制定保护修缮的方法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1)修复方法,在必要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可以把传统技术和现代科技进行结合,对古建筑进行修复介入的工作,虽然这样的工作会损失掉古建筑的一部分价值,但是为了让古建筑更多更长的保存下去,这种“损失”有时候是必要的。而介入的强度和规模,要根据不同情况的古建筑而定。
(2)修复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历史评判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总结、不断反思、不断观察、不断修改的过程。修复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清楚的了解到,造成古建筑损坏的主要原因,分清楚损坏的类型,并考虑到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要对古建筑的损坏过程有一个非常清晰的了解,清楚的知道哪些部分可以去除,哪些部分必须保留。对于古建筑所传达的历史认为意义和价值,要尊重。虽然我们没有办法让人们看到修复工作的细节,但是作为一个修复工作着,一定要有客观公正的精神,不可以随意加入自己的主观偏向,不能随意的改变古建筑的特定意义。对于古建筑而言,保护好它的历史原真,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3)修复原则,必须要有科学合理的历史文献或材料作为依据。在修复工作进行的时候,一定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修复进行的图片、照片,以及相关的分析报告记录,并保留到档案里,并对于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有一个详细的记录,主要目的就是要确保古建筑的历史真实性。在进行古建筑修复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古建筑的真实性,要保证古建筑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有一个和谐的平衡。对于到现在为止的古建筑修复工作来说,修复理论和实践已经变的更加的科学合理,理念也更加的完善,但是仍然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4保护古建筑的内容
对于保护古建筑的工作者而言,需要明确知道的是,古建筑的保护,就是对中华文化的保护,无论是修复还是保护,都不可以对古建筑的历史特征进行介入,这点是非常关键的。对于古建筑的每一次修复和保护工作,都要有正确的指导。每一次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都要做好基础的史料文献的调查、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多个学科进行全面的合作。
因为古建筑所体现的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需要通过古建筑的外在物质本体来体现,所以我们在进行古建筑保护的时候,首先要保护的就是本体,包括古建筑的风格、造型、布局等等。任何一个朝代和时期的古建筑都有其不同于其他时期的特点,这些特点不仅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也反映了当时的建筑工艺和生活水平,甚至等,所以对于古建筑保护而言,其主要关键点就是保护古建筑主体。《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古建筑文物的修缮原则:“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权威部门和权威人士在对这条原则进行解释时明确指出,文物法所提的“原状”是指该建筑物初建时的状况,是健康的状况,而不是残破的状况;是未经后人拆改的状况,而不是被拆改后的面目全非的状况。所谓“恢复原状”,就是不改变其原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恢复原状的史料和根据不足时,可以先“保存现状”,以便在依据充足时再“恢复原状”。但不管“保存现状”还是“恢复原状”,都是指文物的健康状况,而不是残破衰败的状况。
古建筑的原状,就是指古建筑在当时建成后的状况。我们可以对古建筑进行仔细的勘察调研,了解到哪些部位是后来修改的,哪些是原来就保留的,从而确定是否是古建筑的原状。我们可以通过本建筑的特点来进行分析,也可以通过对建筑的建造时间、朝代、建筑类型方面进行研究。时间较短的近现代古建筑,往往因为时间短而能够很好的保留现状,但是存留时间较长的古代建筑,往往因为经历了风吹雨打而导致原状早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有部分古建筑因为修复的不合理,导致其价值已经被损坏的非常严重。另外古建筑进行保护的时候一定要使用一样的材料。原来使用什么样材料的古建筑,在修复的时候也一定要使用相同质地的材料。所以,建筑的艺术、结构以及材料之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需要综合他们来对修复工作进行考虑。
古建筑,从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古代科技的发展水平。中国古建筑中采用的木质材料,所使用的木材的树种以及各个部分之间的物理关系,也对建筑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些问题也同时反映出当时建筑工匠们的技艺和当时社会的科技发展水平。伴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不同科技水平下建造出的建筑物也不一样,这些差异都很好的反映了当时建筑的科技水平,是当时科技进步的一个重要的体现。
古建筑的材料有很多种,但是主要的只有五种,包括石、砖、瓦、灰和木。石、木是自然就有的天然材料,而砖和瓦是后天经过人工加工的材料,灰则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材料。目前的古建筑修复工作,对于材料的需要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对于中国古建筑而言,木材料的缺乏是非常大的一个问题,特别是那种体积较大的木材。由于国内的木材料市场的需求是非常大的,而本身国内的木材是非常短缺的,古建筑修缮的时候因为受到工期、资金这样的外在因素的影响只能现采现用,不能等到自然风干后再用,导致木材的含水率较高,非常容易腐烂。
山西省是我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最多的省份,有“中国古代彩塑宝库”之美誉。据初步统计,自唐至清代的彩塑可达近万余尊,它们有着完整而系统的绵延脉络,其艺术质量被许多专家和学者所认肯。但是,由于自然及人为破坏的种种复杂原因,保存状况不容乐观。笔者从事雕塑教学与实践已有20余年,深感有责任和义务,对我们山西古代彩塑在保护与修复中存在的问题,做些切实的工作,以期从中找到解决的方法。这一愿望,终于在我们承担了“山西辽金彩塑的考察与研究”这一国家课题之后,得以起步。对善化寺大雄宝殿金代彩塑现存状况的考察与研究,即是此项工作的内容之一。
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城南的善化寺始建于唐开元年间(713~741年),辽保大二年(1122年)曾遭兵火重毁,金天会至皇统年间(1123~1148年)由圆满大师主持进行全面重修,由此形成雄伟古朴、结构严谨、布局规范的典型佛教寺院。它是现今我国保存最为完整而又为数不多的辽金寺院之一,是1961年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善化寺除去辽代建造的大雄宝殿外,其他主要建筑皆为金代所建。其中,在大雄宝殿内所存的33尊金代彩塑是我国同期彩塑中不可多得的精品。然而,其保存现状令人堪忧。从2005年底至今,课题组曾十余次赴大同善化寺,对其大雄宝殿内的金代彩塑做实地考察、记录与拍照。笔者主要承担了对彩塑的保护与研究这一任务,为能够较准确地把握彩塑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以求寻找造成彩塑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本文即是对这一问题关注、研究后的结果。
一,善化寺大雄宝殿彩塑保存状况问题记录
1.大雄宝殿彩塑布局
善化寺大雄宝殿面宽七间,进深五间,殿内正中有平棋藻井两间,余为彻上露明造。斗拱为五铺作,大殿当心闻中部的斗八藻井更是精致华丽。雕制精美,造型手法都与大殿本身梁架结构和斗拱形制相同,为辽代遗构。太殿正中砖砌1.36m佛坛,上塑有五方佛,五方佛的两侧另有阿难、迦叶2弟子像,2菩萨像,大殿两侧设有“[],”字形低砖台,上立二十四诸天塑像,殿内四周墙壁原绘有珍贵的壁画,现仅西壁及南壁两尽间壁画尚存,面积149.77cm,为清康熙(1708~1716)年所绘。3/4),都属于清代做好底未上色;
漫漶现象东11像右脚、东2像左、右两臂与后背相接处、西1像右脚、西7像左、右脚及左臂与后背间;
有残损现象的:A.脚残:西10像左脚缺、右脚残、西11像右脚缺残;西1像右脚残、西6像左脚残、西7左、右脚残;东1像左脚残、东11像右脚残、东12像右脚残;B.手残:东11像右手残、西4像左手中指残、西5像左、右手残、西16像右手指残;c.花冠残:西5像、西9像、西11像右手瓣缺、西4像、西2像、东4像、东5像、东6像、东7像、东8像、东9像;D.金刚幡:西11像;E.手指裂:东5像!
五佛台及阿难、迦叶、胁侍二菩萨台基底部有较大程度的剥蚀,壶门及内浮饰也有不同程度的破损。
3.造成塑像毁损的原因
我们曾多次对善化寺的环境、塑像进行调查、分析,研究,究其原因主要有:A.大门长年敞开,日光、紫外线照射的时间太长,对塑像从内到外都有着严重的影响。B.大同市风沙大,扬尘天气多,风沙的侵入使塑像彩色变淡,土质酥松、开裂的缝隙将会愈益严重。C.人为洒水,使得病害对塑像的表皮产生起甲、空鼓、酥碱、开裂、颜色退化,70公分以下的大部分雕像病害灾情严重。D.在修复大殿时,因对塑像保护不当,以致房顶上的物体坠落下来砸伤雕像。E.大同地区属多发地震带,由于地震及地面下沉,地面水平发生变化,使雕像整体发生倾斜,塑像大部分腰部开裂,缝隙有的达15公分宽。F.在塑像后背上挖洞取经,直接由人为造成的不同程度的破坏。G.大殿内空气乍干乍湿,室内气氛不稳定。
三,善化寺大雄宝殿彩塑亟待进行保护性维修
应该说,善化寺大雄宝殿大部分彩塑所出现的泥土酥松、开裂、残损、表层脱落、起甲等问题,其程度较为严重,笔者认为,它们亟待作抢救性维修,尤其是二十四诸天,几乎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从右侧(西侧)塑像的保存状况看,其腰部几乎均有不同程度的裂缝,有的竟然宽达15cm,在塑像的肢与体、头与颈的联接处均有不同程度的缝隙、开裂和漫懑洼破损。另外,二十四诸天的每像两侧及身体下方70cm以下,均有不同程度的风化与病毒的侵蚀。其中颜色层起甲,表皮层片状脱落、剥蚀的现象尤为严重。五方佛台基:台底层0.65cm处,色彩剥蚀严重,台基后侧(离地面65cm)处,有10cm左右的裂缝几处,破坏严重左右后角开裂(竖向)严重,整体硅破损严重,开裂,漫漶(崩裂),虫蛀,鼠洞,鸟屎,并大面积露出木骨。究其缘由,这与光照、风尘、地面撒水(乍干乍湿)及病害有关。这些现象应及时补救,若任由发展,很可能造成大面积的脱落或损坏。
大雄宝殿中的彩塑与中国传统彩塑的方法一样,多是外表彩绘的木胎泥塑。胎骨可分空箱体和立柱2种。也是在立柱外面绑扎芦苇、麦芨草等材料的。木胎易遭受菌类和虫。鼠的侵害。浸水或长期潮湿易使彩塑泥层产生裂缝或酥碱。
大雄宝殿彩塑大多已经过历代修补或重装,痕迹明显。如台上的阿难、迦叶为明代重彩。东8像东方持国天王、西12水天、西11密跻金刚、西11大吉祥功德天、西8北方多闻天(衣饰边彩绘底色) (浅黄底色)、大瓣才天(脸部刷白3/4),都为清时重彩,彩塑表面已重新彩绘,改变了原貌。
修复的目的在于局部或完全的保护彩塑表面装饰物、彩绘的结构,以防止彩绘部分脱落以及垫层和支架的损坏。
修补泥层。用50%沙子、35%胶泥、13%水、2%聚醋酸乙烯乳液或用胶泥掺以棉花,稻糠,麦秸等配制新塑泥,然后向泥塑的开裂、破口处涂刷一层聚醋酸乙烯乳液,再填补新塑泥,可使新旧塑泥黏结牢固,防止避免新塑泥层与旧塑泥层直接接触后,新塑泥中的水分渗入干燥的旧泥上,造成彩绘表面的污损。
补色做旧。新补泥层干透后,用矿物质颜料对新修补的部分补色做旧。
加固与黏结旧塑泥。酥松的旧塑泥层,用溶于乙醇的虫胶乳液从彩塑泥层背面渗、加固。大面积酥松即将脱落的泥层,用渗透胶乙醇溶液并干燥后,再用涂有环氧树脂的玻璃纤维布或纱布加固泥层背面,脱落下来的小块旧塑泥层也可用聚醋酸乙烯乳液黏结。
另外,在中央佛坛上的两位菩萨的70cm以下的裙边就保存完好,建议仿照此像裙边来恢复受损害严重的其他各像。
善化寺彩塑是我国现存较为完整的辽、金代彩塑,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历史进步的标志,具有明显的双重特征,即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善化寺彩塑从客观性看:都是由辽、金时所具有的科学水平创造出来的,反映了辽、金的科学技术水平,塑造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辽、金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