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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整的并购活动通常包括目标企业的选择、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可行性分析,并购融资、收购方式的确定等。确认后,目标企业并购价格是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并购成功的重要基础。
(一)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自己的未来现金流和时间的预测。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可能是由于不适当或不够准确的预测,从而产生并购公司的估值风险。它的大小取决于并购企业所用信息的质量,而信息的质量又取决于下列因素:目标公司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收购公司是友好或敌意收购;准备并购时间,审计距离并购时间的长短等。在收集这些信息时,通常很难完全准确地把握信息,使企业价值评价有一定的难度。并购过程中人的主观性对并购影响大,并购不能根据市场价值规律来实现,否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而高估目标企业价值导致并购不能进行。
(二)支付风险主要是指流动性和稀释的并购资金使用风险,它与融资风险密切相关。目前,我国企业并购有三个主要的付款方式:现金、股票和混合支付。现金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现金为主要支付工具,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给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实现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现金收购是并购活动中的一个最明显和快速的付款方式,在各种付款方式中占据很高比例。
(三)破产风险存在于企业债务收购之中,特别是杠杆收购。杠杆并购中,并购公司不需要大量资金,旨在通过衡量收购债务来解决资金问题,并期望获得并购后的财务杠杆利益。通常采用这种方式时,并购企业只需拥有占总额10%的自有资金,投资银行贷款约占资金总额的50%至70%,投资者发行较高利息的风险债券占收购金额的20%到40%。由于高风险债券基金的成本非常高,而收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杠杆收购必须要实现高回报率才能造福收购者。否则,公司的收购可能因资本结构恶化、债务比率过高而无法支付本金和利息。因此,杠杆收购债务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目标企业整合与稳定后是否有足额的现金流。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并购后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导致支付困难的可能性。
二、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完善价值评估体系
由于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是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基本原因,企业应尽量避免敌意收购,所以在并购前应对并购目标公司进行详细审查和评估。首先,对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应注意是否有夸大资产,削减债务以及出现频繁的关联交易的现象。对于目标公司的损益表,则应该注意是否高抬或低报相关费用,注意非经常性收益所隐含的不稳定的业务。其次,并购方应核实目标公司的规模和结构,如果目标公司股本规模较大,则建议采用场外协议收购的并购方式,同时关注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大股东同属于一个造系公司实际控制。最后,应当对并购目标企业股价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因为股价估值过高不仅会直接影响并购的成本,同时也会影响并购收益,所以收购方要合理地期望目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以减少风险的估值。
(二)灵活运用支付方式
并购过程中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减少现金支付。采用支付股权方式,一方面,可以减少大量的资金流出给并购企业带来的压力,也可以避免在后续整合过程中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此外,通过这种方式,并购企业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可转换债券具有债券的安全性和和股票增值的双重性质。上市公司并购,根据预期的可转换债券的二级市场波动和灵活使用基本的财务指标,在其增长率,最初的价格溢价率,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赎回,回售和利率赔偿或按浮动利率补偿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降低并购财务风险。
(三)制定合理的整合计划
整合前的财务审查是保证财务整合成功的前提,整合财务控制是有效实施财务整合成功的基础。通过整合并购后财务控制实现并购财务整合的两个基本任务:一是最大限度地避免控制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整合风险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有:
(1)现金流预算的整合。现金流的质量关系的整个企业资金利用效率水平,因此,需要对其有效控制。因为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控制程度,并购企业必须整合,明确相应的系统,定时分析。收购公司还应针对被收购企业实现全面预算,动态监测,内部审计,预防和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上,以现金流、信息流为依据,进行对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全面预防和控制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
(2)财务管理的整合。并购可以实现金融认证,通过亲自对并购企业负责人实施严格的选择,任命,主管企业财务评价和奖惩系统,并给出了足够的职责,可以使监督落实到企业日常活动和财务收支中。财务总监,作为所有者权益的代表,只有进行财务监管,加强产权约束,财务负责人向母公司和被并购方负双重责任。
(3)会计系统的整合。统一的财务体系、会计系统的整合是一个系统的保证,也是公司及时、准确获取被并购方的信息的重要手段,也是绩效评价统一口径的基础。
关键词:招标 财务 风险
招投标制度起源自西方,是市场经济环境下进行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它有着公开、公正以及公平的特点。对弘扬行业正气、维护行业和企业声誉;树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坚决抵制和严厉惩戒一切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现阶段,招标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导致材料招标过程财务风险不断增大。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规避材料招标过程的财务风险进行浅析。
一、材料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过程中个别管理者违规进行干预
政府的材料采购主要用于市政工程,市政重点工程的材料数量大,金额高,质量要求严格,但市场上的材料品质有较大的差异。采购材料成了管理者的腐败温床,个别管理者相关法制观念淡薄,抵制不住权力和金钱的诱惑,导致以权代法。虽然《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禁止以任何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干涉。一些地方也制定了相关的党纪和政纪的规定,严禁人员干预材料的招标投标活动,但仍旧不能杜绝这种现象。管理者通常利用自身职权或者影响,为投标单位进行暗箱操作,促使其中标。这种行为关系到中标的最终结果,严重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从而导致经济犯罪的产生。
(二)招标过程中监管力度的欠缺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政府材料招标的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监管职责。这种监督管理机制符合我国现阶段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但应该看到,这种监督管理机制仍然属于行政层面的监督管理,监督力度仍很欠缺。
1、“管采分离”工作尚未落实到位
“管”,其职责应偏重于对政府材料招标整个过程的监管;“采”,则强调具体的采购操作实践活动。然而,目前我国“管”“采”双方权力划分的不明确不清楚在实践中产生了矛盾。当前,我国不少地方的政府材料招标监管与操作机构没有实现分离,如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一个政府采购办公室或采购中心,代表财政部门行使政府材料采购管理监督和具体采购事务双重职能。“管采分离”工作未落实到位,监督失效的政府材料采购最终可能导致多种问题的出现。
2、负有监管职责的各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政府材料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但是权力的行使缺乏制衡机制。法律赋予了政府相关部门如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权力,但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各部门之间职责权限划分不够明确。如广受关注的货物采购的监管问题,负有监管职责的各行政部门包括发改委、建委等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权划分不明确;在对货物采购的监管问题上,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与各综合部门如审计、监察部门之间分工协作不明确,导致各机构权责不分,沟通配合、协调性差,造成监管混乱,降低了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效率,导致招投标当事人无所适从,加大材料招标过程的财务风险。
(三)招标过程中立项和审核不严,配套措施存在问题
此处所指的立项不严并非是说项目本身内容的问题,而是指立项作为整个招标的首要部分,需考虑项目本身的设立是否处在一个合适的时空点上。例如,在国际大宗原材料涨价的时候,却大肆进行一些相关材料项目的招标,这就无形中加大了招标的财务风险,至少承受了市场剧烈震荡的风险。
(四)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以及市场供需风险
招标过程中由于招标人自身的问题也会导致招标财务风险的产生,具体表现为招标人的组织缺陷风险,人员道德风险,合同风险。组织缺陷风险主要是指在招标的过程中由于审核方面的原因、制度设计上面的缺陷、资格调查方面的疏忽所导致的招标风险。人员道德风险是指招标人员由于人为的责任、利益或道德素质的问题,、渎职等致使招标不利甚至失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相互勾结,造成内定中标,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主要表现为:①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知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②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澄清事项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③招标人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④投标人与招标人私下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以额外补偿。⑤招标人向某投标人泄露其招标底价。⑥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营私舞弊的行为。合同风险是指在发出中标通知后,与中标人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或协议时,因确定材料采购渠道、材料采购单价、价款结算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事宜时的疏漏、权责不清等原因所造成纠纷的风险。无论是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组织缺陷风险、人员道德风险还是合同风险,都会加剧招标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二、对材料招标财务风险的规避措施
任何一项材料的招标工作都不是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它需要招标单位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参与,才能促使材料招标的财务风险降至最低,为材料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并实施提供管理控制功能。对于材料招标的财务风险规避可以从下面几项措施入手:
(一)对招投标的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1)招标的准备阶段:材料招标单位在招标前首先要具备招标的条件:一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二是落实资金的来源,以保证招标项目顺利的进行。组织招标团队以及评标委员会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里我们要尽量准确科学并避免出现漏洞,我们在编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来编写招标的文件,招标文件所介绍的情况以及提出的要求,要与资格预审的文件内容一致,对供应商经营业绩、财务指标须经过审核,达到规定的要求。②招标文件不能要求或标明特定的材料、货物的生产供应商;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文件编写完成后首先要进行公示。什么是招标文件公示呢?就是指在招标公告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或征求供应商意见,作为招标公告前的必备程序。就像在财政部18号令里要求的那样将招标文件公示制度更加侧重征求供应商意见。也许有人会说,这项制度无需建立,因为在招标公告以后,供应商有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权利,实际上招标公告的就给了供应商一个信息,招标文件已经确定,虽然可以进行澄清修改,但是基本内容已经定了,造成了供应商提出质疑可能性的减少,在实际操作中也证明供应商质疑的情况不多。招标文件公示制度,或者说征求供应商意见的制度能够有效地解决目前专家评审制度的不足,对于促进政府材料招标有效实施规避财务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一,招标文件公示制度是深刻贯彻政府材料采购“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是整个招标过程的前期过程,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主动的进行招标文件公示或向供应商征求意见,那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原则。
第二,招标文件公示制度能够有效地解决评审专家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供应商之间竞争积极性。现在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可能全面地了解各个项目材料采购的需求、技术要求和市场状况,所以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会存在一些疏漏和偏差,如何来弥补这些呢?引入有效地竞争是比较好的办法,产品供应商对于市场上的不同产品出于竞争的需要,了解更加深入和全面,所以对于倾向性、歧视性的条款更加敏感,能够有效地判断技术要求的不妥之处。
第三,招标文件公示制度能够有效地避免招标过程中澄清和修改的出现,保障招标过程的顺利执行。在招标公告之前设定公示和征求供应商意见的这样一个环节,能够有效保障市场调研的充分性,同时,可以利用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关系更加详细了解不同厂商材料的技术性能、特性等,这样完善的招标文件可以减少澄清和修改,从而避免由于澄清修改,特别是距离开标日期不足十五日的澄清和修改会导致开标日期的延后,那样会影响整个采购计划。招标时间延长,工期延长,前期投入资金无效的闲置,资金不必要的浪费,导致财政资金的占用。
第四,招标文件公示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公开招标项目的成功率。我国政府材料采购制度中对于公开招标项目有明确要求,那就是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厂商数量不能少于三家,如果不进行公示制度,招标文件不完善,存在倾向性的条款,很有可能导致最后投标或者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厂商数量不足三家,导致公开招标失败
招标人在编制、审核和出售招标文件工作的同时,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①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②对设有标底的招标,对标底必须保密。③应当保护投标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2)开标、平标、定标阶段: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潜在的投标人参与并当众进行开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来负责评审,评标办法必须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并确定最终的中标人。在此阶段有几个关键:首先在开标的时候,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并不得依传真件或复印件作为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文件的递交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且由投标人或推选的代表来检查投标的文件密封性,经确认后,再由有关的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的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其他的内容;其次,评标委员会组建必须是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成员的人数要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和招标的机构以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的总数三分之二,而且专家成员一般是采用随机的抽取方式。在中标结果公布之前,评标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3)定标、签订合同、跟踪服务。在这阶段需要强调的是合同签订的主要依据是招标文件,并且合同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相背离。
(4)实际工作中招标人采取其他降低财务风险的措施
招标人实际工作中采取的其他措施有两个方面:第一,对于风险的规避方面;第二,对于风险的转移方面。首先,对于风险的规避方面主要包括下面几项措施;①资格预审策略;②招标设定策略;③评价策略;④主要条款的设置策略。资格预审策略是指对于投标人的所提交资料的审核,考察投标人的实际能力,包括产能方面的能力,市场方面的能力,信誉方面的能力,以及投标人目前的企业状况,财务状况,社会保障交纳情况,从而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能力承接标的。招标设定策略是指,提前对于所需要的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料的收集,确定在这一市场上有能力的供应商,然后向这一部分经过筛选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另外,在设定投标的过程中,防止他们之间的串通,尽量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使投标企业得到的其他单位的信息处于不完备的状态下。评价策略是指招标人对于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之后,根据自身对这些投标人的实际能力调查的资料,核定投标人的投标动机以及投标人是否能够顺利的接标。由于材料市场供需的变化常常影响着材料的价格,在评价投标人是否具有相关能力的时候,要考虑他们的财务实力,是否能够在受到市场冲击的情况下依然完成标的任务。在评价体系的设定上要考虑到投标人的企业信誉、财务能力、社会贡献率、往常接标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来综合考核。主要条款设置策略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其一,设置主要条款便于招标人对自己的招标项目进行详细的考核,可以防止由于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主观疏忽问题、人员徇私问题、权责问题、支付款项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合同的签署不是违背原中标协议达成的意思。其二,设定主要条款又是对投标人的一个约束,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时候的各项问题是否能够落实到实际签署合同的层次上面。例如,有些投标企业仅仅只是欲进先退的策略,投标条件很好,但是实际签署合同的时候却使用种种手段来降低条件,甚而至于抛弃诚信,损害招标人的利益。设定主要条款就是要卡投标企业的相关能力。其次,对于风险转移方面,招标人可以设定担保金。担保金主要包括投标担保金和履约担保金。投标担保金主要是为了防止投标人的信用而设定的,主要用在初始阶段。履约担保金主要是在确定中标人之后,对中标人履约行为的约束。
(二)建立风险预警体系
单位应规范材料招标的业务流程,明确概预算的编制、价款的支付等各环节控制的要求,并设置好相应记录或者凭证,如实地记载各环节的业务开展情况,保证采购全过程能有效的控制。单位在建立以及执行内部控制时,至少应强化对如下的关键环节的相关风险控制:
(1)单位需要构建材料采购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预警指标的体系包括了投资总额、自有资金的比重、借入资金的比重、实际可得的借入资金的成本、实际可得的借入资金的期限、国家对项目的相关金融政策、国际的资本市场关于项目信用的政策、项目的市场容量等。
(2)单位需要构建材料质量风险的预警体系:预警的指标体系包括了设计的任务书质量条款、招标文件质量的条款、各合同文件质量的条款、设定指标的先进性、社会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认同等。
(三)明确财务管理职责
财务管理主要的职责是:根据采购投资计划以及用款的计划及时的筹集资金,落实好资金来源,参与招标文件的制定,并依据招标文件参与中标合同条款的审核。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办理付款,材料款支付的环节要特别注重付款环节内控的细节,不仅仅停留在合同的款项上。应当依据工程完工的进度,确定资金的逐笔拨付。为了确保中标者材料的质量,合理设计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数额很有必要,使中标企业始终保质保量的提供材料。
财务管理者在招投标日常工作中要敢于、善于识别串通投标行为。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固然与市场交易主体的诚信缺失、缺位有关。更主要的,在于串通投标的隐秘性强,案件查处难。也正因为此,即将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细规定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界定,比如,规定了以下六种情形为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等。串通投标的行为界定对抑制串通投标行为和表象,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财务管理者遇到以上六种情形要及时向评标委员会、主管部门提醒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该为废标,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明晰职责权限,构建科学监管体系
正如前文提到过目前我国政府材料招投标监管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管采分离”工作尚未落实到位。二、监管机构权力定位依据模糊。三、负有监管职责的各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招投标制度源于西方,在监管制度的建立上可以借鉴国外先进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上,结合具体国情,从实际问题入手,从以下二个方面规范和完善政府招投标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定位。
(1)通过完善法律制度规范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定位。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是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的法律依据和基本保障。首先,我国应建立健全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解决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定位不明确的问题,统一口径,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真正的监管机构。其次,要加快政府材料采购监督法规体系建设,应尽快实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督促监管机构积极作为,有效作为。
(2)建立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制约机制。在对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进行职能定位时,应遵循相应的原则,依章办事,真正做到权力行使有依据、权力行使有制约和权力行使有责任。应将监管机构在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中的每个步骤的职能定位予以明确,对权力发挥怎样的实际作用以及能够行使到哪一具体的层面等予以清楚的界定和规范。建立监管机构权力与责任相匹配机制,真正做到权力、责任和义务的统一。负有监督检查职能的各主体要明晰权责,正确行使权力,履行相应职责,形成各职能主体权力制衡的协调格局,以实现多头管理、同体监督。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定期将采购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形成社会监督机制。防止采购中的权钱交易,维护政府采购的廉洁性。
在政府材料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否依据《政府招标法》和《招标投标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积极接受各种不同层面的监督。规避材料招标过程中的财务风险,直接关系到材料招标的成功与否以及顺利进行,从而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节约城建资金中发挥积极作用。
1990年7月,师范毕业后,使我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教师,令我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二十几年来,我始终手捧一颗爱心,怀着对教育事业的追求,不断地探索和实践,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师德严格要求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受到了学生的喜爱,家长的尊重;得到了同事的赞许,领导的信任。
一、教学有道
在教学中,我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学指导思想,变化教学方式,努力做到深入浅出,循序渐进。我备课认真,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设计教案,从重点、难点,到作业,力求掌握准确,贴近实际。在讲课时充满激情,十分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努力提高讲课的生动性、趣味性和实用性,通过对学生进行合作、探究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课堂气氛活跃,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4月,在全县农村小学科学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中获一等奖。在课下,我注意与同学们进行交流,并不断拓宽讲授的领域,扩大知识面和信息量,得到了同学和老师的肯定。我注重新课改学习和应用,并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充分运用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大胆改革课堂教学,加大新型教学方法使用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我认为要想教好书,必须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所以我广泛涉猎了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书籍,充实自己。特别是对新课程改革,我花了很多精力去思考,思考怎样才能将新课程改革与本校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我撰写的《导体与绝缘体》教案,在承德市教育技术优秀教学设计评比中荣获一等奖;论文《谈科学实验教学中的探究式学习》承德市“实验教学研究”论文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论文《做好学生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承德市第二届中小学素质综合评价论文评选中,被评为一等奖;论文《借助教学设计,培养信息素养》在中小学学继续教育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
二、关心学生
有句话说得好:“你的孩子,我的学生,你亲我更爱!”真诚关心和爱护学生,不仅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关心,而且要具体体现在实际行动上,无论是优生还是后进生,我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栽培他们,用爱心去感化他们。尤其是后进生,我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激励的办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
三、为人有礼
我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和同事友好相处,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三人行必有我师”,积极向每一位老师学习,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还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帮助同事制作多媒体课件,在制作过程中吸收他们好的教学理念,力求做到技术与思想的完美结合。我始终相信,在课堂教学中,没有什么论资排辈,唯有不断创新,才能让我们的课堂充满活力。
关键词:水彩风景画 要素 基本表现物象
中图分类号:J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4(a)-0190-01
英国作家雨果说过,艺术在人的生命之中是不可缺少的,犹如食物和水一样,其中艺术形式很多,有音乐、美术、雕刻等等,美术是在其中是不可缺少的,而美术更少不了水彩画,水彩风景画又是水彩画点比较鲜明的一种创造形式,已经成为了水彩画的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一副好的水彩风景画不过要有很好的创作技巧,还要能够在平常的景色在季节、光线、气候、时间下,抓住不同的情调迥异的意境,创作者只有抓住这些美感,其作品的表现力才更强,才更生动,才能够使欣赏者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1 创作水彩风景画的要素
水彩画的艺术特征除了材质、美学内涵外,要以基本媒材、技法的运用为基垫,经过客观的视觉感受,主观意象得出审美标准。水彩画的材质特征直接决定了这一画种特殊的视觉审美效果。下面介绍一下水彩风景画的要素。
1.1 如何构图和选景
风景画创作是把自然界美的景色转化成艺术形式上的美来表现给欣赏者,所以构图和选景是非常重要的,构图离不开选景,要想把一副画的构图做好,选景很重要,如果选的景色颜色不够鲜明,没有美感,那么创作者也无法把美的要素融入到构图的里面。创作水彩风景画时,最好选择层次比较鲜明的并且有远、中、近三个大物象比较好,这样做的好处是让创作者更容易掌握空间距离所产生的色彩变化规律,这样构图的时候也会把美的要素融入到画中,也更容易创作一些。另外对风景过于复杂的,层次和色彩过缤纷的,就要适当的筛检、提炼以及概括,挑最鲜明的,最有特点集中创作。
1.2 如何掌握视平线和透视效果
目前创作水彩风景画一种手段被广泛使用,那就是透视效果,因为透视效果可以增强主题、烘托空间、使构图更有表现力。 风景画的视平线选取的高低取决于选景远处消失点的位置变化,不同的视平线选择给欣赏者带来一种不同的视觉变化,创作者要善于抓住这种创作灵感。例如,当选取高地平线时,地面占据的画布更多,天空占据的画布更少,可以产生一览众山小的鸟瞰效果;当选取低地平线时,地面占据的画布更少、天空占据的画布更多,景物能产生深远、昂扬向上、气势非凡的场面效果;当选取倾斜的地平线,可以让画面呈现动荡不安的视觉效果;当选取天中间视平线时,天空与地面各半,画面显得平静安宁;确定视平线与透视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景物的空间效果,尤其是建筑物、道路、大海等等怎样布局安排,更应该认真地进行推敲。
2 水彩风景画中的基本表现物象
2.1 如何表现天空
在水彩画中天空是最具表现力和最具神韵的部分,天空能够根据不同的色调可以表现画的不同意境和气氛,意境和气氛的把握决定一副作品的好坏。天空的表现深邃悠远,天空的色彩变化无常,不同的色彩表达不同的意境,如明亮清澈表明作者的心情开阔,天高云淡,如灰色阴暗表明作者心情阴郁哀愁,乌云密布。另外就是云彩的状态,是静态还是动态,是远还是近,是厚还是薄等等,云给人一种飘渺轻柔之感,因此,在画法上要以湿画为主。另外,用色的浓淡也随之而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要注意虚与实的结合。
2.2 如何表现树和山石
和天空类似,树和山石也是水彩风景画所占比例比较重的景物,风景画顾名思义就是画风景,而风景中树和山石的创作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这幅画的成败,首先了解一下如何画树,画树要注意其形状以及结构,注意形状的同时当然要注意季节,不同的季节树木的形状不一样,例如冬季,树叶掉尽以后,我们着重考虑的是绘画它苍劲有力的枝干,当春夏之交时,也就是长满叶子的时候,我们要抓住其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的枝叶等等。再说说如何画山石,地理不同会使山表现力也不同,山的颜色也不同。有巍峨、有崇高、有蜿蜒……远山因中景和近景的遮挡而呈现上部深、下部浅,轮廓模糊,色彩偏冷,在打湿之后,以湿画法为主,一般和天空连在一起画,用笔概括、干练在画山时,要特别注意与天空交界的部分,这是体现山的起伏和转折的重要点睛之处。为了画出山的空灵,有时常借助于云雾的飘渺不定来表现出它的辽阔和深远,达到空间的最大进伸感。
3 结论
绘画是沟通创作者和生活的桥梁,作为水彩风景画来说,就是创作者观察大自然、表现大自然的唯一办法,那么一副好的水彩风景画,要表达出作者内心真实的情感,能让欣赏者读懂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境,作画技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学会通过不同的作画技巧,来表达出自己的内心所想表达的,要想使自己的作品真正能够反映出自己的情感,创作出真正有内涵的作品,这才是一副真正有生命力的山水风景画。
参考文献
[1] 常又明.水彩画的起源及其在英国的发展[J].世界美术,198l(2):67-75,46.
【关键词】CPA;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形势,提高CPA以应对审计风险的能力,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的CPA执业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执业准则体系中的审计风险准则启用了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该模型引人了“重大错报风险”概念,重大错报风险包括两个层次: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其中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指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审计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是财务报表审计程序的重要环节,CPA应注重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应对之策,以实现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审计目标。
一、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风险准则的要求,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一)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因素
1.经营风险因素。多数经营风险最终都会产生财务后果,从而影响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考虑经营风险是否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它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宏观经济环境。在对审计对象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宏观经济状况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风险因素。此外,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对那些政策敏感性企业影响较大。二是行业状况。影响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的行业因素有:(1)行业竞争程度。与充分竞争行业相比,在垄断特征较明显的行业中,被审计单位凭借其垄断地位容易取得定价权并自主调节生产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漏报特别是蓄意舞弊的可能性明显要比那些充分竞争的行业低。(2)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处于创立阶段的公司具有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因此其重大错报风险较大;而处于成长或成熟阶段的行业,其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不大;至于衰退行业,经营业绩较差,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比较强烈。三是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对象是否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会产生较大影响。四是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被审单位重要项目的会计政策、行业惯例和会计处理方法的恰当性,重大和异常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重要项目及新领域使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之处。这些地方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使报表有失公允、合法和真实,产生重大错报。
2.战略风险。战略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被审计单位的发展方向、发展步骤和发展策略,甚至决定被审计单位的前途和命运,若不顾被审计单位自身资金、管理者能力等因素的制约而盲目扩大规模、盲目多元化,必然将导致经营失败。
3.财务风险。同行业、同规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指标基本相似,因此在对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需要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对比,如果相差悬殊而管理当局的声明又不足以解释这一差异,注册会计师就需要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提高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扩大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与质量,以支持其审计结论。
(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因素
新的审计风险准则及模型没有单独提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但指出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仍由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构成。
1.固定风险因素。它主要分为五个方面:(1)较难审查的账户或交易。非常规交易、关联方交易以及这些交易形成的账户存在的错报的可能性较大,在审查这些账户或交易时,对于注册会计师所需的经验判断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应在项目开始前进行仔细审查。(2)重要交易或事项的复杂程度。需要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予以佐证的重要交易或事项的复杂程度时,重大错报风险通常较大。(3)遭受损失或被盗用的项目。如现金、有价证券、存货等资产具有普遍的吸引力,若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容易遭受损失或被挪用,重大错报风险通常较大。(4)运用判断的程度。如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坏账准备、存货跌价损失、或有负债等的认定存在着大量的估计和判断,出错的概率较大,重大错报风险也相应较大。(5)易漏记的交易和事项。如销售退回及折让、利息的计提、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及其投资损益等,在正常的会计处理程序中被漏记的可能性较大,重大错报风险比较大。
2.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内部控制是由企业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用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循。审计对象是否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会产生较大影响,影响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财务报表整体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因素常导致管理层的财务舞弊行为,为掩盖该舞弊行为,财务报表整体层次的重大错报将传递到认定层次。由于财务报表信息来源于认定层,财务报表认定层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因素导致的重大错报也将传递到整体层。因而,以上两类影响因素共同影响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二、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评估
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仅是风险分析的第一步,准确地对风险进行评估才能把握风险控制风险。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实质就是找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估计其产生的损失。从审计客体来看,被审计单位的一切经营活动成果和资产负债状况最终都须通过财务报表予以反映。所以,财务报表本身的可靠不仅对是否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直接的影响,而且对审计风险也有直接的影响,即不公允可靠的财务报表本身的风险会导致审计失败、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
2)将20%作为临界点的原因:根据审计经验和人们普遍对风险的心理承受能力。
现金流量表中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应结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进行,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的重大错报一般会在现金流量表上反映出来,审计人员可根据对上述两个报表的风险评估大致估计现金流量表的风险水平。
三、设计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CPA应针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检查风险降到可接受的水平。进一步审计程序是指审计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等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主要是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1.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是指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目的和类型。CPA应根据认定层次错报风险的大小,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风险越高,通过实质性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的可靠性的要求越高,从而影响审计程序类型。
2.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确定何时实施,应关注下列事项控制环境错报风险的性质和重要性与审计证据相关的期间。一般地,当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时,CPA应当考虑在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重大错报风险并不高时,可考虑在期中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期中实施会有助于CPA在审计工作初期,识别重大事项,及时加以解决。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在期中实施了进一步审计程序,CPA还应当针对剩余期间获取审计证据。
3.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进一步审计程序范围是指实施某项审计程序的数量或规模。在确定审计程序的范围时,CPA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审计重要性水平、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计划取得的保证程度。当保证程度提高,重大错报风险增加时,CPA应当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
随着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的不断发展,风险导向审计将逐步为社会所接受并得以应用,如何降低审计风险,如何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应对,需要我们不断的研究探索。
参考文献
[1]王成勇.浅谈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应对[J].会计之友,2009(09).
[2]汪初牧.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应注意的问题[J].商业经济,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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