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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物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6)8-0061-02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历史文物所积淀和产生的价值,也就是文物遗产所具有的历史价值。每个时期的文物,都只能进行保护,而无法对文物进行创造和完全修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人的文物保护意识淡薄,认为文物保护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我国应该增强文物保护力度,建立起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一、历史文物保护过程中有效利用地下空间的重要意义
(一)空间容量得到扩大
对历史文化区进行改造过程中,大部分改造区都或多或少存在空间容量不足的情况。在利用地面之上的空间来扩大其容量时,为了不让原有的传统风貌受到影响,其建筑容积率及高度可以说是扩大容量最大的限制。地下空间一直以来都有着广泛的用途,其功能主要包含仓储、防灾、防空、市政、商业、交通等。可以对原有地面文物建筑及城市使用功能等起到调配及补充作用。但从总体功能来讲,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善城市环境,让文物安全性得到保证
有效利用地下空间,可以将地面城市功能渐渐转移到地下。具体而言,可以在地面上增设更多的休息场所,不断改善整体环境,让历史文化保护区质量得到完善,其空间容量得到扩大。通常历史保护区中都会存放许多珍贵文物,可目前保护区中的防盗、防火、环境保护等,大多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在对文化保护区进行改造时,可以将地下空间的稳定性、抗震性、防护性、隔离性,以及抗御人为和自然灾害等性能运用其中,让文物的防灾及收藏技术得到质的提高。这对文物的展出及长期收藏来说十分有利。
(三)让城市的基础设施得到更新
历史文物保护区中一直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市政设施没有足够的容量、道路通行不顺畅、路网的结构较小、没有足够的停车位、严重的交通堵塞等。为此,要在文物保护区传统风貌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将基础设施的地下化、综合化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可以把地下的停车场、地铁等地下交通枢纽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全新的地下交通系统,在交通量较为集中的地方更好地实现人车分流的目的。高效的地下输送可以更好地支撑地面与地下设施的有效运转。地下所设的停车系统能够有效增强地下车库的使用率,从而让地面上的道路压力得到缓解,同时还能让历史文物保护区实现更好的路网格局。
(四)让不可移动文物更具展示性及完整性
就保护历史风貌及历史文物的层面来讲,不可移动文物遗址应该注重地下空间的有效运用。对历史路段及文物古迹路段必须进行有效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调查,并通过良好的自然条件、地质、地下空间等,让文物特点得到更好的保护。比如新建的历史文物博物馆可以将功能空间转移到地下,让地面上的空间更加充足,地面上原本的历史环境得到更好的保存。从能源节约层面来讲,地下空间中有着大量的岩土,而隔热性正是这些岩土最大的特点,这就有效避免了地下空间受到地面温度影响的情况发生。由此可见,从所消耗的能量来看,如果将建筑物放置于地下的岩土之中所消耗的能量远比地面少。从控制成本上来讲,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能为博物馆减少更多成本。从技术应用层面上来讲,博物馆对室内环境有着很高的要求,而地下良好的环境也不能缺少精良设备及先进技术的有效支持。因此,由于地下隔离性、抗震性及热稳定性等特点,在保护文物的过程中,先进技术在地下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有利于地下水资源保护
目前,我国有很多历史文化名城,虽然人杰地灵,但是却十分缺乏水资源。为此,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建设起相应的储雨设备;循环处理污水,做到一水多用;为避免水资源浪费和保护水资源而制定出更多节约用水的措施。尤其在开发地下空间过程中,要充分开发地下水资源,解决水资源贫乏这一问题。
二、保护历史文物过程中利用地下空间的实际作用
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可以把壁画、石刻、石窟寺、古建筑、古墓葬等归纳成不可移动的文物,把图书资料、手稿、文献、艺术品等归纳为可移动的文物。可移动文物中又分为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从古代遗址上进行划分,按照古遗址特征可以分为城市遗址、史前遗址以及建筑物遗址等三类。从保护观点对古遗址进行划分,分为地面遗址和地下遗址两类。有些遗址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对这类遗址进行开发时,一定要开发地下空间。汉阳陵帝陵博物馆是我国第一个地下博物馆,其建筑总面积达到6520平方米,并且地面完全保持了古代帝陵陵园风貌。其地下层高为6.5~10米,总深度达到14米。在陵园内司马道北侧设置博物馆展示厅主入口,对于地下建筑来讲,其朝南或者东南建筑方向是最合适不过的,这样可以保证太阳光能够照射到地下建筑内。在设计主入口的深度形式时,都可以保证自然采光,也能起到节能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将下沉式庭院设置在北部,这样游客可以在参观完葬坑后,通过长坡道之后,进入到庭院,进行短暂休息,在休息之后,再起身参观其他地方。地面上并没有太多突起物,保持了陵园的历史风貌。在扩建历史文物建筑遗址过程中,开发地下空间,既可以解决地面空间不足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人车通行的问题。同时开发地下空间也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确保历史文物得到更好保护,有利于历史文物进一步发挥其价值和作用。巴黎卢浮宫作为世界著名的三大宫殿之一,虽然空间容量很大,但只能展示一些艺术品。作为一个大型博物馆,如果仅仅只展示一些艺术品,那么它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卢浮宫所设置的研究用房和地面库房容量也不足。存在这样的情况,必须得对巴黎卢浮宫进行扩建。但通过考察巴黎卢浮宫周围的环境可知,其周围并没有可用的地面空间,在地面上进行扩建是很困难的;并且如果强行在地面上扩建,会影响到巴黎卢浮宫的历史面貌。最终在地下对巴黎卢浮宫进行了扩建,不但保留了巴黎卢浮宫的历史风貌,也解决了巴黎卢浮宫扩建地面面积不足的问题。在设计博物馆出入口时,为了强调出入口的形象,确保地下建筑也可以获取到自然采光,在广场正中原宫殿交叉的轴线上设计金字塔形式的玻璃天窗,可以保证地下建筑物获取更多的自然采光。结合扩建遗址工程,不但解决了新老建筑之间结合的问题,而且也提高了地下服务水平,同时也获取了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益,充分体现出开发地下空间对于保护历史文物风貌的优越性。在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环境过程中,想要解决城市环境与城市交通之间的问题,唯有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才能解决好这一问题。斯波莱特作为意大利的一座古城,其占地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历史中心位于圣伊利亚周围的斜坡上,阿尔波罗斯大教堂建立在山顶上,但是斯波莱特当地经济水平并不高,人们生活水平很低,这座城市的游乐性也无法提高,因此到斯波莱特旅游的游客非常少。这种情况导致这座城市的旅游业无法得到很好的发展,并且很多居民都已经从这座城市搬离到其他城市。同时,这座城市的交通状况更是非常糟糕,大多数情况下,步行都十分困难,车辆更是堵塞得无法行驶。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完全关闭城市中心的各条交通要道,建立起一套特殊的城市交通系统,既没有公共汽车,也没有机动车。在斯波莱特历史中心共同建设三个大型停车场,一个在地面建设,另外两个在地下建设。另外,停车场直接与市中心连接。采用自动化隧道模式,每一个竖井之中都有两部电梯与地面连接,这些设施都在地下设置,既保护了城市的历史风貌,也保护了城市的建筑环境。这种系统消除了噪音与大气污染,为历史中心带来了更多的社会效益,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在保护城市中心区文物建筑中,采用地下空间模式,为保护历史文物和发展历史文物提供了更多实用性的选择。在西安市,钟鼓楼广场位于其中心,无论是鼓楼还是钟楼,都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对象。为了更好地保护景观和文物,对钟楼周围的建筑物高度有着一定要求,不能过高。因此通过利用地下空间,将部分功能转入到地下,通过下沉式广场和地下步行街以及地下停车场之间相互连通,这样将各项功能集为一体。在地下各层营业厅中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设置一个中庭,这个中庭可以供人们休息。西安钟鼓楼广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不但加强保护古城历史风貌,也缓解了城市中心交通压力。对于一些还没有探明的历史文物保护区,在利用地下空间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使地下空间充分发挥作用。对于一些还没有发掘的文物,其中是否存在危险,我们无法得知。如果遗址最终被人们发掘和发现,那么这是幸运的。有人认为对于遗址应不做任何改变,这种观点是在潜意识上要放弃遗址,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如果遗址在没有被发现之前,就已经被破坏,那么文物就失去了它的价值。所以,在开发地下空间之前,一定要探明文物的具置,最大限度保护文物。
三、结语
总而言之,对历史文物进行保护,这需要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承担起保护文物的责任。同时,加大合理建设地下空间力度,从而使历史文物充分发挥其自身价值。
[参考文献]
[1]赵红茹.历史保护街区绿色交通体系构建———以西安老城区为例[J].规划师,2011,(1).
[2]李和平,王耀兴.历史街区保护与利用中的职能发展研究[J].规划师,2010,(1).
[3]张平,陈志龙,李居西.汉阳陵帝陵遗址保护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J].建筑学报,2006,(2).
[关键词]文物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6)8-0061-02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历史文物所积淀和产生的价值,也就是文物遗产所具有的历史价值。每个时期的文物,都只能进行保护,而无法对文物进行创造和完全修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人的文物保护意识淡薄,认为文物保护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我国应该增强文物保护力度,建立起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一、历史文物保护过程中有效利用地下空间的重要意义
(一)空间容量得到扩大
对历史文化区进行改造过程中,大部分改造区都或多或少存在空间容量不足的情况。在利用地面之上的空间来扩大其容量时,为了不让原有的传统风貌受到影响,其建筑容积率及高度可以说是扩大容量最大的限制。地下空间一直以来都有着广泛的用途,其功能主要包含仓储、防灾、防空、市政、商业、交通等。可以对原有地面文物建筑及城市使用功能等起到调配及补充作用。但从总体功能来讲,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善城市环境,让文物安全性得到保证
有效利用地下空间,可以将地面城市功能渐渐转移到地下。具体而言,可以在地面上增设更多的休息场所,不断改善整体环境,让历史文化保护区质量得到完善,其空间容量得到扩大。通常历史保护区中都会存放许多珍贵文物,可目前保护区中的防盗、防火、环境保护等,大多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在对文化保护区进行改造时,可以将地下空间的稳定性、抗震性、防护性、隔离性,以及抗御人为和自然灾害等性能运用其中,让文物的防灾及收藏技术得到质的提高。这对文物的展出及长期收藏来说十分有利。
(三)让城市的基础设施得到更新
历史文物保护区中一直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市政设施没有足够的容量、道路通行不顺畅、路网的结构较小、没有足够的停车位、严重的交通堵塞等。为此,要在文物保护区传统风貌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将基础设施的地下化、综合化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可以把地下的停车场、地铁等地下交通枢纽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全新的地下交通系统,在交通量较为集中的地方更好地实现人车分流的目的。高效的地下输送可以更好地支撑地面与地下设施的有效运转。地下所设的停车系统能够有效增强地下车库的使用率,从而让地面上的道路压力得到缓解,同时还能让历史文物保护区实现更好的路网格局。
(四)让不可移动文物更具展示性及完整性
就保护历史风貌及历史文物的层面来讲,不可移动文物遗址应该注重地下空间的有效运用。对历史路段及文物古迹路段必须进行有效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调查,并通过良好的自然条件、地质、地下空间等,让文物特点得到更好的保护。比如新建的历史文物博物馆可以将功能空间转移到地下,让地面上的空间更加充足,地面上原本的历史环境得到更好的保存。从能源节约层面来讲,地下空间中有着大量的岩土,而隔热性正是这些岩土最大的特点,这就有效避免了地下空间受到地面温度影响的情况发生。由此可见,从所消耗的能量来看,如果将建筑物放置于地下的岩土之中所消耗的能量远比地面少。从控制成本上来讲,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能为博物馆减少更多成本。从技术应用层面上来讲,博物馆对室内环境有着很高的要求,而地下良好的环境也不能缺少精良设备及先进技术的有效支持。因此,由于地下隔离性、抗震性及热稳定性等特点,在保护文物的过程中,先进技术在地下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有利于地下水资源保护
目前,我国有很多历史文化名城虽然人杰地灵,但是却十分缺乏水资源。为此,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建设起相应的储雨设备循环处理污水,做到一水多用沩避免水资源浪费和保护水资源而制定出更多节约用水的措施。尤其在开发地下空间过程中,要充分开发地下水资源,解决水资源贫乏这一问题。
二、保护历史文物过程中利用地下空间的实际作用
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可以把壁画、石刻、石窟寺、古建筑、古墓葬等归纳成不可移动的文物,把图书资料、手稿、文献、艺术品等归纳为可移动的文物。可移动文物中又分为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从古代遗址上进行划分,按照古遗址特征可以分为城市遗址、史前遗址以及建筑物遗址等三类。从保护观点对古遗址进行划分,分为地面遗址和地下遗址两类。
有些遗址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对这类遗址进行开发时,一定要开发地下空间。汉阳陵帝陵博物馆是我国第一个地下博物馆,其建筑总面积达到6520平方米,并且地面完全保持了古代帝陵陵园风貌。其地下层高为6.5~10米,总深度达到14米。在陵园内司马道北侧设置博物馆展示厅主入口,对于地下建筑来讲,其朝南或者东南建筑方向是最合适不过的,这样可以保证太阳光能够照射到地下建筑内。在设计主入口的深度形式时,都可以保证自然采光,也能起到节能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将下沉式庭院设置在北部,这样游客可以在参观完葬坑后,通过长坡道之后,进入到庭院,进行短暂休息,在休息之后,再起身参观其他地方。地面上并没有太多突起物,保持了陵园的历史风貌。
在扩建历史文物建筑遗址过程中,开发地下空间,既可以解决地面空间不足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人车通行的问题。同时开发地下空间也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确保历史文物得到更好保护,有利于历史文物进一步发挥其价值和作用。巴黎卢浮宫作为世界著名的三大宫殿之一,虽然空间容量很大,但只能展示一些艺术品。作为一个大型博物馆,如果仅仅只展示一些艺术品,那么它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卢浮宫所设置的研究用房和地面库房容量也不足。存在这样的情况,必须得对巴黎卢浮宫进行扩建。但通过考察巴黎卢浮宫周围的环境可知,其周围并没有可用的地面空间,在地面上进行扩建是很困难的;并且如果强行在地面上扩建,会影响到巴黎卢浮宫的历史面貌。最终在地下对巴黎卢浮宫进行了扩建,不但保留了巴黎卢浮宫的历史风貌,也解决了巴黎卢浮宫扩建地面面积不足的问题。在设计博物馆出入口时,为了强调出入口的形象,确保地下建筑也可以获取到自然采光,在广场正中原宫殿交叉的轴线上设计金字塔形式的玻璃天窗,可以保证地下建筑物获取更多的自然采光。结合扩建遗址工程,不但解决了新老建筑之间结合的问题,而且也提高了地下服务水平,同时也获取了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益,充分体现出开发地下空间对于保护历史文物风貌的优越性。
在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环境过程中,想要解决城市环境与城市交通之间的问题,唯有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才能解决好这一问题。斯波莱特作为意大利的一座古城,其占地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历史中心位于圣伊利亚周围的斜坡上,阿尔波罗斯大教堂建立在山顶上,但是斯波莱特当地经济水平并不高,人们生活水平很低,这座城市的游乐性也无法提高,因此到斯波莱特旅游的游客非常少。这种情况导致这座城市的旅游业无法得到很好的发展,并且很多居民都已经从这座城市搬离到其他城市。同时,这座城市的交通状况更是非常糟糕,大多数情况下,步行都十分困难,车辆更是堵塞得无法行驶。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完全关闭城市中心的各条交通要道,建立起一套特殊的城市交通系统,既没有公共汽车,也没有机动车。在斯波莱特历史中心共同建设三个大型停车场,一个在地面建设,另外两个在地下建设。另外,停车场直接与市中心连接。采用自动化隧道模式,每一个竖井之中都有两部电梯与地面连接,这些设施都在地下设置,既保护了城市的历史风貌,也保护了城市的建筑环境。这种系统消除了噪音与大气污染,为历史中心带来了更多的社会效益,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在保护城市中心区文物建筑中,采用地下空间模式,为保护历史文物和发展历史文物提供了更多实用性的选择。在西安市,钟鼓楼广场位于其中心,无论是鼓楼还是钟楼,都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对象。为了更好地保护景观和文物,对钟楼周围的建筑物高度有着一定要求,不能过高。因此通过利用地下空间,将部分功能转入到地下,通过下沉式广场和地下步行街以及地下停车场之间相互连通,这样将各项功能集为一体。在地下各层营业厅中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设置一个中庭,这个中庭可以供人们休息。西安钟鼓楼广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不但加强保护古城历史风貌,也缓解了城市中心交通压力。
对于一些还没有探明的历史文物保护区,在利用地下空间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使地下空间充分发挥作用。
对于一些还没有发掘的文物,其中是否存在危险,我们无法得知。如果遗址最终被人们发掘和发现,那么这是幸运的。有人认为对于遗址应不做任何改变,这种观点是在潜意识上要放弃遗址,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如果遗址在没有被发现之前,就已经被破坏,那么文物就失去了它的价值。所以,在开发地下空间之前,一定要探明文物的具置,最大限度保护文物。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学科建设;理论指导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33-0248-02
一、成书背景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概念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并着重强调了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公约发表至今已整整十个年头,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指导下,我国政府积极开展相关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现状和潜在问题,国内学者纷纷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建设和保护实践之中,逐渐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文化环境的保护理论和学科体系。
中国艺术研究院苑利研究员与北京联合大学顾军教授长期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国内较早地提出了创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重要学术主张,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构建和“活态”保护工作等领域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先后合作出版了《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多部学术专著,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并不断完善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建设。在科研活动中,他们立足田野、观照古今,始终坚持实践与理论并举的原则,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田野调查提供了经典的范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时值《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发表十周年之际,苑利研究员与顾军教授依托丰厚的田野调查经验与理论研究成果,总结、归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规律和保护经验,编著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一书,并于今年8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发行。
二、文本结构
全书共分为“概念篇”、“价值篇”、“理念篇”、“传承篇”、“普查篇”、“申报篇”、“管理篇”、“经营篇”八部分,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回答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全书内容则以问答的形式展开,结合具体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总结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和认识误区。写作风格生动、洗练,问题设定具体、明晰,学理严谨、考据详实。有别于以往针对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教材版”书籍或面向普通大众的“普及版”读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将受众群定位为“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一上的工作人员”,读者指向性更为明确,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作为实用性的工作指导手册,该著作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机构的实际工作将起到重要的启发和指导作用。
在自序中,作者谈到:“十年努力,不但唤醒了国人的文化自觉,同时,还是我们利用这个机会摸清了自己的家底,并使大批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起死回生且欣欣然发展起来”。的确,随着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通过开展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立“文化遗产日”、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相关工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已取得了显著成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应认识到当下的保护工作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误区。对此,作者在该著作中鞭辟入里的指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保护理念的错位”。为解决这一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概念篇”、“价值篇”、“理念篇”、“传承篇”中,作者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的不同角度厘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分类方法等基本概念,回答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定标准、传承人评选标准等常见问题,并特别指出“并非所有的传统文化事项都可以称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以活态的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该著作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标准和判断方法,将对各级地方政府在开展民间文化普查、挖掘当地文化遗产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并对申报和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具体工作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观点聚焦
针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原则中存在的缺陷,该著作提出了构建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所应满足的五点需求,即包容、对等、唯一、均衡、统一。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特点和分布规律,首创性的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七分法”,将其细分为:民间文学类遗产、表演艺术类遗产、传统工艺美术类遗产、传统生产知识类遗产、传统生活知识类遗产、传统仪式类遗产、传统节日类遗产,并对以上分类方法进行阐释,结合具体例证说明每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应具备的特征。此外,苑利研究员与顾军教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一书中沿袭并深入解释了其一贯的学术主张,即保护工作必须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的传承规律,以“活态性”、“整体性”、“原真性”原则为重要依托,从规律出发实施保护。同时,明确回答了政府的工作重心问题,针对“重申报”、“轻保护”等现状和误区,强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的领导,各级政府部门也应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化,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对传承人的服务工作”。面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的“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问题,作者呼吁政府作为保护主体不可以替代传承主体的主体地位,且应切实履行其“组织、监管、协调、服务”的职能。
作为指导保护实践的“工作手册”,该著作着眼于培养和提升保护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在“普查篇”、“申报篇”、“管理篇”、“经营篇”中,结合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诸多问题,为开展和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书中指出:深入调查、摸清家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本目标与诉求,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本身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认识、再筛选、再评估的过程,同时在申报过程中民间认同应起到更为重要的决定作用,在传承问题上应遵循“民间事民间办”的基本原则,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进行商业化经营的决定权在于其传承规律和历史经验。针对是否应该“打包申报”、能否进行普及化教育、能否进行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怎样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热议问题,作者结合多年的田野实践和工作经验分别作出了理性判断和科学回答。
值得一提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独创性地提出了建立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为干预的“可行性报告制度”、“零冲击报告制度”、针对濒危遗产的“临时性制定制度”、针对保护工作者的“行业准入制度”。此外,作者还以附录的形式收录了“传统表演艺术类遗产调查指南”、“传统手工技艺类遗产调查指南”、“传统节日仪式类遗产调查指南”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系统树”,分别从调查准备、注意事项、调查成果调查大纲写作等具体环节入手,为各级地方政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提供了逻辑指导和文本范式。这种理论指导实践的方式,将有助于拓展保护工作者的学术视野、提高工作效率,为行之有效的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参照。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结晶,既展示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也保留了民族文化的珍贵记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文化工程。苑利研究员与顾军教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一书中建立并完善了具有方法、预案、规范、条例作用的工作指南,展示了作者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谨的学术精神,其“这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学人的重托,为达此目标,我们愿吃尽天下所苦,且虽百死无憾!”的学者风范和文化使命感令人钦佩。作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年来保护实践和理论研究的重要总结,该著作的问世必将为保护工作者正确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重要的学术指导和理论支撑。
于力 北京永安商业公司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档与遗产保护和利用间的关系非常密切,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一方面通过接收征集、
整理分类和鉴定保管环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关记录保留下来,促进保护工作的开展,有效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和灭绝。另
一方面在建档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展览、开展编研等方式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努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和精髓发
扬广大,以达到传承文化的最终目的。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活动有关的各种资料既是全面
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及其保护工作历史演变和发展状况的
重要记录,又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非常必要的工
具和手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传承人建档是一种非常重
要的方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文
件的要求。本文主要探讨的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与遗产保护
和利用的关系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
目前,档案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概念的认识有广义和狭
义两种观点。广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指由记录非物质文化
遗产本身和反映其保护与管理的阶段性和全过程的所有成果及
相关资料组成的信息载体集合。狭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非
物质文化遗产在申报、审批和复查等相关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综合上述观点,本文倾向于前者。可以认为,非物质文化遗
产档案是见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演变过程及其各个阶段文
化的特征,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演变和发展状况,记录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各项活动,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及典型传承群体自然状况、文化背景、文化活动等
的各种类型记录材料的总和。具体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档
案、申报与保护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和传承人档案。
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深入研究,目前学界尚处
于探索阶段,还没有确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定义。本
文分析认为,可以在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档
案管理的含义。广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是一种理念,即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它是以档案管理的理论为指
导,以档案工作的思维、方式和途径为参考,结合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特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而进行的各项管理活动。
狭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
理过程中, 将利用各种途径获得的, 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
声像等各种载体进行立档保存的管理过程,一般包括非物质文化
遗产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鉴定、保管、编研、信息化利用
等环节。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的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主要包括接收征集、整理分类和鉴定保
管三项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接收征集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通过专门的接收和征集的途径,把分散在民间的自发传承的非物
质文化遗产资料、各组织已收集整理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
案以及其他有关档案,集中到档案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事
业机构进行保持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是
建档的基础,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流程的首要环节,有
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对象的
质量。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整理分类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方
法,将接收征集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科学组合、排列和
编目,使之有序化、系统化的过程。整理分类作为非物质文化遗
产建档的重要部分,是对接收征集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必
要延续,同时又是鉴定、保管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前提
和基础。 接收征集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如不加以整理分类,
则处于杂乱、无序状态,无法保管利用,也不能有效发挥非物质
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因此,需要在正确的原则指导下,使用科
学、 有效的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整理分类, 使之系统、
有序,为之后的档案保管、服务利用以及档案信息化奠定坚实的
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具有类型多样、来源广泛、管理者情况
复杂、内容复杂等特点,这些特点的存在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
案鉴定有着与一般文书等类档案不同的鉴定原则与方法,我们不
能简单地套用一般的鉴定方法,而需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的特点,按照全面性、历史性、发展性、效益性以及一般性和特
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鉴定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保管同
样是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长久流传的一个重要方面。离开了
科学的保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在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面前难
以永久留存。档案馆、文化馆等文化事业机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
档案的保管就是在各个机构现有的模式下,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
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档案材料进行
科学有效的保存和维护。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促进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作为中国各个民族智慧和才能结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全人类关注和重视的珍
贵文化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已成为我国当代文化
保护与发展的热点问题。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
代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
巨大的变化。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受到了猛烈的冲击,部分
正在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或濒临灭绝。保护工作严峻,如何对非
物质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档案”,是特定集体、个人
在政治、经济、宗教、艺术、教育、文化等活动中逐渐形成并传
承后世的各种非物化形式的历史记录,其载体往往是人。作为档
案的一部分,其基本功能是保存和再现文化的真实面貌。但人的
记忆并不能忠实反映文化历史和社会生活,它会因记忆能力欠缺
而丢失、因想象干扰而重塑、因载体生命消失而失传。因此,必
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以规避人的记忆失误或生命终结而
造成的损失,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准确性、形象的具体性
和内容的真实性。通过档案构建社会记忆,积淀丰厚的历史文化
营养,使得后人通过传递文化和后天的学习,借以吸纳和传承优
秀的文化传统,进而创造新的文化。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
要早提,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
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但由于非物质
文化遗产是一种非物化的、活态的和无序存放的财富,容易流变
丢失。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作为一种独特的档案,其价值
显得非常珍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档案工作,是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直接反映了文化活动项目的基本面貌、传
承情况,也是文化发展、历史发展的间接见证。作为一种珍贵的、
重要的档案文化资源,本身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不仅有助于完
善现有档案资源,建立特色档案馆藏,更有助于保护与传承非物
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 培育民族精神, 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
近几年,全国各地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
护行列中,正是基于此目的。实践证明,通过笔录、拍照、录音、
录像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和挖掘,同时建
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无疑是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
有效措施之一。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有利于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的脆弱性导致其非常容易失传,为
保存需要,人们利用各种各样的技术手段,以合适的载体将它们
的核心内容整理、 记录下来, 这样便产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作为档案家族的新成员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形成是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并不是保护
工作的终点。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只是一种暂时存在形态,
接下来更重要的工作是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研究、开
发和利用,如举办展览、开展编研等,开发出蕴藏在非物质文化
遗产档案中的精髓和灵魂,将固态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原为活态并
以活态的形式传承发展。
而利用恰恰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建档则是利用的前
提和基础。档案利用是档案管理部门以库藏的档案资源为依据,
通过特定的方法与途径,提供档案信息给用户,服务社会各项事
业的一类业务活动。它的基本工作内容包括了解和熟悉库藏档案
资源的内容和成分及各类档案检索工具的使用方法;预测和分析
社会对档案资源的需求特点,掌握档案利用需求的发展规律;向
各方面用户介绍和说明库藏中的相关档案资源线索,主动开展档
案咨询服务;通过各种方式和方法,迅速、准确地向档案用户提
供他们所需要的档案文献。
从档案管理不同业务环节和流程之间的关系来看,利用服务
的重要基础是除其之外的包含接收征集、整理分类和鉴定保管环
节的建档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利用服务虽然在整个档案
管理过程中位于主导地位,但必须依靠于建档工作,没有建档工
作便不能进行和发展。如果建档工作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和鉴
定保管环节开展得不理想,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利用服务就会
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很容易陷于衰竭的境地。同样,如果
不根据社会各方面用户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利用服务,而只
是闭门造车,埋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
和鉴定保管环节,那么建档工作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因
此,必须通过加强建档工作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利用工作
的开展,确保服务成效;以搞好利用服务工作来促进非物质文化
遗产建档工作的完善,夯实资源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智为,邓绍兴,刘越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2]程齐凯, 戴旸, 周耀林等[M].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3.
[3]罗宗奎,王芳.知识产权体系下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
案的优势和基本原则[J].档案学通讯,2012(2).
[4]王云庆,陈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览研究[J].档案学通
讯,2012(4).
1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形式是直接影响到文物保护工程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文物保护工程既具有一般工程项目的特点,又有其特殊的一面,它的最终目标是以文物建筑修缮原则为基础使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而不是一般工程的确保质量与工期下获得最大利润。所以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形式的选择就应该围绕最终目标的实现,怎样有利于最终目标的实现就选择这种管理模式。项目管理理论作为一门新兴的应用学科,理论研究的历史并不遥远,但实践活动从建筑活动开始而开始。随着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化,其理论则更加严密、准确。《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后,作为工程项目的特殊一员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管理必须更加严格和周密,确保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现将现代建筑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介绍如下,以便选择出适合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
1)设计建造模式。这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工程方面最为通用,它是一种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各项有关工作(如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工程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设计与招标文件完成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最后按设计图纸进行验收。这种管理模式应用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模式应是文物保护单位业主委托文物保护专家或通过对文物建筑病害长期的观察,需要维修时进行立项,然后与文物保护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并进行保护设计。通过审批后,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方,按图纸施工,最后验收。这种管理模式最大的优点是:由于该模式长期被采用,管理方法比较成熟,各方面对有关程序都较为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保护设计以及保护施工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很明显文物保护工程的两大环节设计与施工在这种模式下被分隔,业主的控制权较大,易产生不利于文物建筑保护的因素。同时,这种管理模式时间跨度较大,但环节联系松懈,前期资金投入较大,设计变更手续繁琐。
2)建筑管理模式。建筑管理模式,是近年来国内外广泛流行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传统管理模式(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进行招标、施工的连续模式)不同,而是采取阶段发包方式,又称快速轨道方式。即业主委托建筑管理工程师(又称“CM经理”)与建筑师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经理负责整个工程的管理,建筑师对设计、施工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部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部工程进行招标、施工。建筑管理工程师定期与设计方、施工方进行会晤,对成本、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文物保护工程运用这种管理模式,需要文物保护业主首先委托文物建筑管理事务所对文物建筑现存情况评估、立项,设计单位根据评估与实地勘察做出初步设计,审批后,文物管理事务所、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同时入场,设计单位对文物建筑进行详勘,制定出详实的维修设计,施工单位根据维修图纸进行保护施工。文物管理事务所负责对工程的全面管理,协调设计与施工,确保文物建筑修缮原则的落实,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采用这种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的保证文物保护工程目标的实现,缩短设计到施工的周期,节约资金,提高保护设计的水平,设计与施工之间有CM经理进行沟通,维修水平可以得到保证。同时,这种管理模式也有明显的不足:a.当前业务水平较高的文物建筑管理事务所较少,甚至还没有文物建筑管理工程师。b.设计与施工同时进行管理较为复杂,协调相对困难。c.业主与管理部门对保护工程的干预不明显。这种管理模式在制度完备,法律、法规、规范健全与管理人才充足的条件下是较为理想的最终模式,但目前尚不具备这种条件。
3)设计管理模式。设计管理模式类似建筑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由设计方提供设计与施工管理,或设计与施工组成同一实体向业主提供服务,类似现建工程的项目总承包。这种模式下,设计方起主导作用,指导并监督施工。设计师与CM经理基本相当,更偏向于技术指导。目前文物保护工程的现状,更适合设计管理模式。首先,文物保护设计人员较为充实,经过几十年文物建筑修缮经验的累积已形成了一套基本完整的设计理念。其次,设计与施工能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文物保护工程目标的实现,对文物建筑修缮水平的提高起关键作用。
2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设计管理模式的运用
设计管理模式是指:设计方或设计施工同一体向业主提供保护设计并指导维修施工和施工管理服务。采用设计管理模式时,业主只须签订一份设计施工合同。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运用该模式时,一般文物保护单位的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对文物建筑现状情况做出评估,进行立项,并上报管理部门,立项通过后,设计单位对文物建筑做进一步的勘察与保护设计。通过审批后,设计方与施工方组成同一实体由设计方为主,一方面对文物建筑进行全面细致的勘察,提出行之有效的维修措施;另一方面指导并监督施工,对出现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处理,确保文物维修项目目标的实现。
1)设计管理模式的内容。a.立项阶段。该阶段目标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文物保护单位业主初步对文物建筑现存情况进行分析,初步判断现存残损主要原因,以及维修措施,提出保护工程项目的最终目标。具体的工作就是编写符合实际情况的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如果同意进行立项,纳入维修计划。b.初步勘察设计阶段。该阶段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进行,主要工作是为文物建筑初步做现状勘察与保护设计。该阶段的管理应从技术上把关,对现状图纸要认真校对,准确判断文物建筑的残损原因,提出可行的维修措施。编制详细的勘察报告,通过对各种维修方案的比较,得出最为合理的维修措施。由于条件限制,初步勘察与设计阶段不可能全面涉及文物建筑各个构件,只能对文物建筑的维修提出较为粗略的方案。初步勘察结果与设计须经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项目才能进行实施。c.项目实施阶段。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获得批准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是决定和影响项目最终目标实现的关键阶段。首先,要对初步设计提出的维修措施进一步细化,对每一个残损构件做出行之有效的维修手段。其次,设计与维修施工同时进行,双方联系紧密、互相制约、互相提高。项目管理以协调设计与施工为主,在确保保护工程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保证项目有序的进行。通过设计师在其中协调,有效的沟通设计与施工两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更为有利于文物建筑的修缮。该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靠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同时业主应依靠监理单位参与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资金使用、工期进度、文物安全等各方面的监督,减少保护性破坏的可能性。工程项目完成后,由设计方与施工方共同完成竣工报告。d.验收阶段。管理部门根据立项建议书、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竣工报告以及文物修缮原则、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等,全面对文物建筑的维修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向业主单位移交。
2)设计管理模式人员组成。设计管理模式是以设计人员为主导的管理形式,其保护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具有文物建筑勘察设计从业资格的设计师为主导成立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部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授权相关权益,对其职责提出总体要求。项目部对保护工程负全责,依据文物修缮原则维修文物建筑。文物保护工程管理项目部的人员组成有主持(具有文物建筑勘察设计从业资格的设计师担当,其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对项目负责)、施工负责人(具有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从业资格的工程师担当,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工程施工的管理,协助主持完成维修任务)、项目经济员、设计人员、施工技术员、材料员等。项目部在主持的领导下对保护工程项目的维修措施、施工质量、文物安全、资金使用、资料收集、人员安排等全方面进行科学管理,从而达到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项目的最终目标。
3)控制与监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模式下的控制与监督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文物管理部门对保护工程的监督。包括在立项阶段对文物建筑修缮建议书的审批;初步勘察设计阶段对初步设计的评审;验收阶段根据立项建议书、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竣工报告等技术文件对文物保护项目进行严格的验收。在项目实施阶段管理部门应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保护工程进行检查。其二,文物建筑保护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与控制,严格按有关规定规范、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对保护工程实施情况与技术措施进行检查,严把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