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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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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管理办法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城镇低保制度的有关精神,建立和完善符合我镇实际的城镇低保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管理规范、运转有序。

(二)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核查认定工作,通过核查,对我镇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清理整顿,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镇的低保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组织机构

此次核查工作镇政府成立“镇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民政所、财政所、劳保所、审计所、综治办、办、工商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协调,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所,民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低保对象核查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

核查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3月中旬)。

主要任务有两项:

1、制定方案。镇核查小组制定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方案,印发到各村(居)委会。

2、政策宣传。镇核查小组根据省市县有关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法规,印发资料宣传栏等形式,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实施(3月下旬-4月上旬)。

组织实施阶段是这次核查工作的关键,主要任务如下:

1、组织培训。核查小组将通过会议、集中授课等形式,组织好参与核查人员的政策理论、业务流程和工作技能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做好准备。

2、重新审核。各村(居)委会要按政策要求,从即日起,利用15天的时间,对本辖区内现有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由申请人(指户主本人或申请家庭授权的委托人,下同)重新申报家庭财产、收支情况,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由申请人签署困难家庭《诚信承诺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填写全市统一印制的《市城乡低保年度半年度审核表》,并签字确认。

此次清理核查工作要区分不同对象和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程序和不同方式组织实施:

①长期重病、重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常年困难,收入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重点家庭,可不入户核查,但要按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

②对家庭成员在法定就业年龄以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较大,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短期内生活困难的一般家庭,要严格按照核查程序,进行重点核查。重点核查清理那些拥有私家车辆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有房屋出租人员、已正式退休并已领取退休金人员、有固定收入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且已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4050”以下人员(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等月人均收入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3、信息比对。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收入情况,与社保、房产、工商、车管等部门的财产收入信息进行比对,检验申请家庭是否隐瞒财产收入,初步判断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需要进一步入户核验。经比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委托镇民政所向该家庭出具不予保障通知书,写明主要原因,收回并销毁《低保证》。

4、做好公示。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公示的要求,将辖区内所有城乡享受低保和退保对象名单在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栏保留一年,同时将县民政局、监察局、局及镇民政所的电话进行公示,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还要对群众来电反映有异议的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届时镇民政所将直接会同有关部门上门重新核定对象,再次公榜。村(居)委会在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低保家庭特别是未成年人的隐私。

5、更新台帐。民政所要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及时将新增对象和调整情况全面、准确地进行更新,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6、完善档案。镇民政所及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县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统一标准,按户完善档案,由镇民政所及各村(居)委会统一保存。

(三)总结验收(4月中旬-5月上旬)。

主要任务有二项:

1、复查。核查结束后,镇核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开展复查验收。不合格的,要组织人员重新进行清理核查并接受县核查领导小组督查。

2、总结。民政所要在5月10日前,将核查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清理核查后低保对象人数、类型构成;已清退人数、类型构成等),以文件形式(含电子文档)上报县民政局。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认识到做好低保核查清理的重要意义,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核查工作小组,并抓住此次核查的契机,摸清本辖区内低保对象的家庭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予以清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清理核查前将低保政策、申请审批流程等印制成宣传册,发放到所有困难群众手中,最大限度争取困难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公示栏公开低保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信息,让社会各界充分参与监督和管理,全面实现“阳光救助”。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20xx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抓好预算,强化征管,社会保险基金稳步增长

20xx年,全县共完成五项保险费收入(本级征收)6235万元,比上年度的3044万元增长104.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稳步较快增长;完成省定任务4635万元的134.5%,完成预算收入5640元的110.5%,实现了考核目标。实际工作中的主要措施是:

1、认真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按时完成了20xx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做到了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20xx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87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640万元。

2、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管力度,坚持扩面与征缴并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和督促地税和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征收体制,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基数核定和扩面征缴。我县自去年起就设立了社会保险费核定征缴大厅,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实行联合办公,方便了缴费人,提高了工作效率。

3、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对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抽查,并利用财政手段,对欠费单位由财政进行代扣代缴;对20xx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地堵住了社保基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促进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筹措资金,保障民生,社保工作目标全面落实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县积极筹集社会保障资金,逐年加大本级预算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省政府承诺的相关事实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

1、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749.5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94.58万元,帮助全县394名“405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749名;其中安排114万元,帮助3197户困难农户每户免费培训1人、转移就业1人;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资金100万元,为38位下岗人员担保小额贷款38万元,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2、落实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97.44万元,按要求及时做好测算、落实和划转工作。

3、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08.4万元,促使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全县27.1万农民参合,参保率达到85%。

4、落实城市低保资金115.71万元,其中低保配套资金63.05万元、低保提标资金27.18万元、价格补贴资金8.85万元、工作经费16.63万元,确保了8847名城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5、落实农村低保资金70.8万元,使得农村特困救助全面过渡到农村低保制度,全县1.25万贫困人口享受到低保待遇。

6、落实医疗保险资金458.31万元,保障了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7、落实资金26.54万元,启动了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工作,全县8847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

8、筹集资金21.14万元,帮助全县国有困难企业和改制破产企业1057名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9、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10万元,对605名符合条件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

10、落实卫生防疫经费33万元、血防经费14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8.2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7万元,落实财政卫生补助政策,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的建设,推动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严格政策,狠抓落实,资金使用取得明显效果

1、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资金的使用实行跟踪检查,同时深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逐步建立健全再就业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和促进再就业的长效机制。一年来,落实职业培训补贴114.5万元,对2291人进行了再就业培训;落实职业介绍补贴40.5万元,对2699人实行了免费职业介绍;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6.8万元,对2450人实行免费技能鉴定;对2292人提供社会保险补贴238.7万元;对128人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69.1万元;对38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万元;从而有 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

2、管好用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县财政局设立了“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户,专门核算全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收入、拨付和结存情况;所有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上级下拨的资金直接进入财政专户,资金使用和拨付实行“资金直达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一卡直通;项目资金直达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目前,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的原迁移民资金已全部直补到人,第一批新增移民扶持资金已全部落实到项目。

3、及时调整社保对象待遇标准,确保按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标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政策落实到位,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各项价格补贴按时发放到人;三是残疾人、“三属三红”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军队退役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按政策落实到位;四是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复员退伍人员生活补助按政策按标准发放到位;五是按政策提高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城乡孤儿救助标准,并按时发放到对象手中。

四、立足实际,健全制度,社保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运行。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xx年元月1日启动实施,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7.1万人,农民参合率为85%。全县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486.2万元,其中农民缴费406.76万元、县财政配套108.46万元、省财政补助43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537万元。20xx年,共有40698人次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医疗保险基金补偿885.2万元,其中:门诊补偿31366人次、金额113.1元,住院补偿9332人次、金额772.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20xx年7月,我县农村特困救助全面过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政策,规范程序,着重抓好“三级评审”和“三审公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4647户、12510人,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的3.6%,人均月平补助30元,人平救助标准比原来提高了20.76元。其中:一类对象572户、952人,人均月平补助64.99元;二类对象1113户、2289人,人均月平补助40.99元;三类对象2962户、9269人,人均月平补助23.69元。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整体移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和机构由民政部门成建制地移交到了劳动部门。在移交过程中,会同审计部门对农保基金进行了审计,对违规挪用的农保基金,按照“谁批准、谁挪用、谁负责归还”的原则,组织了整改和清理回收。目前,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工作正常开展。

4、城乡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启动了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和国有困难企业、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5、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对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人群中患重大病的人员实施救助;二是按时审核发放救灾、救济、抚恤等款项,重点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子女上学、住房困难、受灾受困等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农村福星工程建设,抓好农村福利院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和保障水平。

五、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社会保障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社保资金的性质设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和财政社会保障补助专户,对社会保险基金、合作医疗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灾救济款等各项社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2、社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养老金、低保金、优抚资金、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军转干部生活费等社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上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监督。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和谐社会;宣传力度

1. 前言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年风雨历程,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中国特色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基本实现了公费、劳保医疗福利型医疗保障制度向基本医疗保险的历史性转变。医疗保险基金被广大参保群众称为“救命钱”,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举足轻重。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来说极为重要。

2. 医疗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作用

2.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2.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所有社会成员效用的最大化。著名经济学家A.C.庇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指出:“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扩大一国的经济福利,因为穷人得到效用的增加要大于富人效用的损失,使社会总效用增加。”它通过设计一种制度,使人们不因没有特权而受到伤害,不因分工形成的社会地位而变得卑贱。

2.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2.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3. 如何积极推进医疗保险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1规范城乡医保基金监管模式

为最大限度发挥城乡医保基金效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应该将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将各级财政、集体、社会力量扶持和城乡居民缴交的医疗保险资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对医保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双印鉴制度”,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专门设立了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账户,实行市县“两级审核制”,逐月审核结算,做到一个机构、一个办法、一个指标,并定期将参保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城乡医保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城乡医保基金预决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财政、审计机关依法对城乡医保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的运行情况。同时,要依托社区管理的社会化机制。构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牵头,城市社区服务组织参与,连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管理服务体系。

3.2完善基本医保制度,不断扩大基本医保的受惠面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大额补充保险的基础上,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大额补充保险,参保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商业承保公司按规定支付。积极研究制定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出范围和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政策;不断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数量。

同时,实行信用评级管理,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服务质量。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费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考评。同时,建立仲裁纠错制度。联席会议设立基本医疗保险违规项目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基本医保违规项目争议进行仲裁。

3.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参保意识

城镇居民比较分散,组织化程度较低,只有将政策的优越性讲清楚,使政策“入脑、入耳、入心”,才能提高制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吸纳更多的居民参保。对从居民医保中剥离出来的部分人员,要做好政策的解释和说明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要结合财政分级分类补贴政策,以享受重点补贴人群为重点,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针对低保户和学生等特殊群体,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提高制度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宣传,使广大城镇居民充分认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性,并做好跟踪回访,为明年城镇居民的持续参保打好基础。

3.4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要增加经办人员数量。各级政府要支持和关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部门为经办机构增加编制和人员,必要时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性岗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各地要针对居民医保经办工作实际需要,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让经办人员了解政策、熟知流程,提高业务素质。三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一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公手段还比较落后,办公场所简陋,甚至部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托手工操作,管理服务工作很不规范。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建立起医患和谐、群众满意的管理服务体系。配强工作人员,抓好专业培训,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科学设置参保、缴费、就医、支付等各种流程,实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的直接结算。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计报表体系,完善报表制度,拓展和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化管理。

4.结语

总之,医疗保障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对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大力关注。

参考文献: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20*年工作情况

经过一年努力,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5万人,较去年底增加9万人,人口覆盖率达87.5%。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5万人,较去年底净增5.75万人,城镇医保覆盖率超过小康目标。市直参保人口67.53万人,较去年底增加近5万人,覆盖率达92%。市区5.9万名老人和8034名救助对象通过政府资助进入医保体系,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全市征缴各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10亿元,比去年增收1.3亿元,增幅15%,其中当年基金收入9亿元;当年实际支出8.3亿元,结余0.7亿元。基金支出在预算范围内,结余率适中,运行总体良好。市直全年医保基金收入5.2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45亿元,非当年5625万元,收入增幅12%;全年基金支出4.47亿元,比预算增长23%。征收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714万元。按时上缴管理费20万元。

(一)以优化提升为目标,医保政策体系实现新完善。修订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医疗救助办法》,既是对五年多来政策体系系统地梳理完善,也是对医保制度的又一次宣传推动。从4月份开始,我局牵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调研月”活动,分课题组织力量展开调研。先后召开20多个场次300余人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这两个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样,经过完善提升,我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就由“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两个文件构成新的框架。同时,进一步调整完善居民医保政策。作为全国较早实施该项制度的城市,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意见精神,加快政策调整完善步伐。其中,筹资标准今明年已分别提高到150元、250元,门急诊补偿比例从20%提高到40%,住院费用全年最高补偿提高到15万元,综合补偿率由原来25%提高到50%以上。市区财政对参保学生少儿均给予补助,让他们也享受到了“普惠”。各辖市均出台和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此外,对农民工及其子女参保缴费、享受待遇等作出意见规定,特别是明确参保农民工在外务工期间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直接按规定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权益。

(二)以推进小康目标为重点,医保人口覆盖实现新扩大。加大政策推动和行政推动力度,通过动员参保、监察推保、多形式助保等各种途径,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参保扩面。一是以医保小康指标监测分析为抓手,同步推动各地开展扩面工作;借助全市社保扩面征缴有利形势,与养老保险同步推进医保扩面。二是在去年实施“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工程的基础上,建立反推倒逼机制,通过抽样调查和全面摸排,动员未保人员参保;强化稽查稽核,将参保登记信息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信息比对,实现登记最大化;将人员参保缴费与就业登记、劳动合同鉴证信息对接,实现登记参保到户、缴费管理到人。三是重点抓好环卫工、出租车司机、保安等特殊群体以及建筑、餐饮行业用工人员的参保工作;对断保人员进行梳理分析,采取不同措施激活续保;同时,落实农民工医保专项扩面行动,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保。

(三)以社区配套政策为抓手,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实现新增强。将实施和完善医保制度与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实施包括社区定点、优惠支付、提高医保待遇、服务减免、药品“零差率”政策、健康管理、付费制度等一系列医保配套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就诊。特别是对药品“零差率”政策,4月份组织第一轮集中招标,平均中标价即降为零售价的52%;医保部门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重点对零差率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社区配套政策落到实处,使之受惠于民。社区配套政策运行一年以来,其政策导向作用越来越明显:全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人数估计增长51%以上,医疗费用增幅54%(不含“零差率”补贴),其中慢病病人就诊量上升2倍以上。社区机构出现了就诊量和费用同步快速增长的好势头。居民选择社区门急诊的比例超过35%,对于把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以可持续运行为导向,医保制度运行质量得到新提高。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开展教育,加强防范”的思路,认真做好“社保基金审计年”各项工作。在基金管理上,完善核算管理办法,强化运行分析和监控;推行申报基数职工签字认定、参保单位先行公示等新举措,采取日常、重点、专项稽核等办法,确保基金应收尽收,稽查面超过参保单位总数的30%;以医疗行为监督和医药费用结算为切入点,完善以“就诊人头”为核心的付费办法,提高基金使用质量和效率。预计全年,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增长12%,其中个人支付增长4%,基金支出增长13.5%;二、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幅8.88%,医务所室平均下降10.4%,定点药店增长3.8%,社区增长54%;医保基金用于社区药品“零差率”补贴1000万元,既较好地控制了参保人员个人支付费用增长,又使大部分参保群众享受到了医保实惠。

(五)以经办能力提升为主线,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努力打造新的服务平台。市区启动社区平台建设,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保信息系统联网,逐步将医保经办服务向社区延伸,从而使参保人员既看小病不出社区,办理医保事务也不出社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加医保病历购换服务,完善了辖管人口的医保和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慢性病人、医疗救助对象实施健康长效服务。以“访老问医送温暖”为主题,开展向退休人员“发一封慰问信、送一张医保联系卡、发一份宣传资料、搞一次免费体检”的“四个一”活动,其中,组织社区卫生机构分两批为10万名参保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首批已有3万多名7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体检,受到退休人员的极大欢迎。二是强化和改善对外服务。对医保经办事务进行一次性告知,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拓展医保网站功能,初步实现缴费工资总额网上申报,方便了参保单位和经办人员。与相关单位协调,下调定点医疗机构原协定的月通信使用费,平均降幅30%;取消医保卡挂失费用,减少群众支出20万元。三是加强经办机构自身建设。按照练好业务、干好事务、搞好服务的要求,规范基础管理和服务流程,大力强化经办能力与服务建设。特别是在服务大厅,建立ab工作制等一系列创新办法,推行阳光服务,努力做到窗口一站式、告知一口清、咨询投诉一拨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医保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继续与镇江日报联办医疗保险专版,全年出版52期;全年编印《社会医疗保险》期刊12期;对外宣传报道及理论研究文章省级以上40多条。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按照“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总体要求,实施辖市联动:句容推行“医保普惠工程”,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首次实现制度全覆盖,当年新增居民参保3.6万人;丹阳紧扣小康目标实现,3000多名残疾人和近万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医保;扬中创新思想理念、方法制度和管理机制,积极扩展社会医疗保险的内涵和功能。一年来,我市先后两次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性大会上介绍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医保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成效受到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央视《新闻联播》、江苏卫视、中国劳动保障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媒体均在头条或显著位置全方位宣传了我市医保制度的改革实践,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改革报来镇进行了专访;全国各地先后有94个城市1100多人来我市学习考察。医保经验进一步推向全国。

二、20*年工作总体情况

对照十七大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基本任务,对照市委“把改善保障民生作为发展根本取向”的总体要求,明年我市社会医疗保障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需要我们立足新起点、策应新形势、实现新突破。为此,全市医保战线要全面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改善保障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进一步深化“人人享有”的内涵,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和群众健康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矛盾,为在更高水平上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保障环境。力争至*年底,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242万人,提前实现“十一五”末全市社会医疗保险人口覆盖90%以上的目标。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要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

1、以“两个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和《镇江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是我市新形势下多层次医保体系的制度框架。围绕两个办法,要重点落实:一是进一步突出“全民”医保,落实好关于外国人参保、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参保、持有本市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农民工等各类群体的参保规定;进一步简化险种安排,按照从业人员参加的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参加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个基本层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改进和延展个人账户功能,鼓励参保人员积累个人账户资金;同时进一步研究探索二级个人账户的功能拓展问题,尝试制度外保障;包括补充险种在内的各险种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开放后,鼓励和动员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在基本险的基础上参加补充险,提高保障待遇。三是降低医疗保险的参保“门槛”,研究失业人员个人领取的医疗费补贴充抵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问题,继续给予农民、未就业登记人员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照顾政策,用好对5060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倾斜政策。四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保障待遇: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肾透析、治疗癌症的费用,医保基金补偿比例由40%提高至50%;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年个人支付超过500元以上部分,救助资金补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我们将以“两个办法”的实施为契机,按照“制度边界取消、政策间联接贯通”的思路,进一步整合、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整合险种,研究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满足群众多元化的保障需要,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2、以提前实现医保人口覆盖“十一五”目标为动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保险的人口覆盖。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既是一种制度安排,也是一个工作推进的目标。扩面工作不仅是医保制度改革完善的基础,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要求。在工作推动上,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完善对各地医保经办工作的考核,调动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性,加快扩面工作进度,力争明年底提前实现全市医疗保险人口覆盖90%以上的目标。抓住《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实施和《社会保险法》即将出台的机遇,进一步强化扩面宣传,做好参保动员工作。利用劳动监察力量,发挥稽查稽核职能,抓好“应保未保”、非公组织、灵活就业人员等扩面空间,借助和调动基层力量推进扩面工作。关注农民工参保,突出重点,采取灵活政策,推进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的民工参加医保。进一步加强居民医保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行政推动等措施,尽可能地推进城乡居民参加医保。认真落实对重病、特困、低保人员的医疗救助政策,把他们全部纳入到医保体系中来。要坚持各类群体的“无缝覆盖”,推动实现从“广覆盖”到“全覆盖”。

城乡低保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20*年底,我县在册五保供养对象8711人,其中分散供养7884人,集中供养827人。从年龄结构看,60岁以上老年人占85.4%,16-60岁之间的残疾人占10.7%,未成年人占3.9%;从身体状况看,身体状况一般的占52.5%,常年有病或身体较差的占28.3%,生活难以自理的占19.2%;从住房条件看,住房条件尚好的占70.4%,借住亲友和公房的占26.1%,长期外出居住的占3.5%。20*年度,我县分散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1460元,集中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2160元。现有乡镇敬老院35所,五保老人之家1所,设床位1630张,集中供养率9.5%。据抽样调查统计,五保对象对目前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达95.7%以上。

二、具体做法

近年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五保供养事业快速发展,五保供养工作整体水平逐年提高,依法保障和维护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时调整五保供养政策,不断创新五保管理机制。针对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努力完善五保供养一系列制度,不断提升全县的五保供养水平。在五保管理体制方面,对县、乡(镇)和村(居、社区)的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划分,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筹集和业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资金发放和日常管理,村(居、社区)协助做好相关服务,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财政保障、民政主管、部门协助、乡村实施、社会参与”的五保供养新机制;在五保供养资金筹集渠道方面,由过去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为主,转为政府财政负担为主;在五保供养方式方面,从以分散供养方式为主,逐步向集中供养转变;在供养内容方面,从单纯解决五保对象的基本生存需求,转为积极提供各种形式的精神慰藉;在兑现方式上,分散五保经费由过去采取发放现金方式为主,转为通过金融部门采取“一卡通”打卡发放,兑现时间由午秋两季改为按季度发放,集中供养五保资金按月发放。

(二)合理制定五保供养标准,积极筹措五保供养经费。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20*年12月27日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分散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年1000元提高到146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年1400元提高到2160元。为确保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工作得到落实,结合十二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制定了五保供养资金具体筹集办法。对于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850元、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50元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解决。20*年,兑现分散供养资金1168.584万元,其中县配套228.1万元。对于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先由县公安部门免费办理农转非手续后,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所需资金由省和县按1∶1比例分担解决,20*年,兑现集中供养资金152.712万元。

(三)严格五保供养资金管理,不断充实五保供养内容。五保供养资金是五保对象的主要生活来源,为确保五保供养资金安全足额到位,对五保供养经费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同时,努力解决五保对象看病难问题。自20*年起我县将五保户纳入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范围。除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和五保对象生病住院治疗免交门槛费外,还对患大病的五保对象实施1000-5000元的医疗救助。20*年12月,我们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一次性划拨44.68万元医疗救助金,按每人200-400元的标准救助了1883名患慢性病的五保对象。另外,着力解决五保对象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针对去年水灾和今年年初的雪灾,我县优先将五保对象纳入灾民倒房重建资助对象,采取安置到敬老院或每户资助1万元的办法,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问题。20*年共拨付123万元帮助123户五保对象兴建了住房,今年6月20日前还将完成161户五保户的雪灾倒房重建任务。去冬今春,我县还通过“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解决五保对象的生活困难。据不完全统计,共救助五保对象3643户3996人,发放救灾救济款67万元、棉被1090床、棉衣960件;两节期间走访慰问五保对象2032人,发放慰问金62万元。

(四)严格五保对象审批程序,加强五保对象动态管理。为解决应保未保问题,保证五保供养资金使用对象准确,严格执行五保对象申请审核和审批制度,并加强了动态管理,及时核销死亡和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准备纳入五保供养对象的,一律对照五保条件,由本人申请或村民提名,经村(居、社区)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无重大异议的由乡镇审核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20*年下半年,我们开展了五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按每个乡镇至少抽查2个村,并与五保对象直接见面的办法进行复核,共入户走访了43个村712户,同时对五保供养资金到户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此基础上,完成了8711名五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数据录入工作,修订了县级五保供养对象数据库。

(五)扎实推进“515”工程建设,大力提升集中供养水平。“515”敬老工程是合肥市政府决定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即用5年时间,以福彩公益金和财政投入为主,筹集1亿元资金,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实现合肥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居住)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20*年,我县店埠、众兴、元疃、龙塘、王城5个敬老院纳入合肥市第一批“515”工程建设试点项目,累计投资1140.3万元,新增床位580张、院民216人。今年起,我县将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列入25项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在指导第一批试点乡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院务管理和提高床位使用率的基础上,积极实施“515”工程第二批建设项目。4月初,梁园、古城、白龙、包公、长临河、桥头集、八斗、牌坊8个敬老院新、改扩建项目顺利通过市民政局、财政局评估,列入资助范围,今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后,预计将新增床位1600张以上。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我们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五保供养工作难度加大,任务更加艰巨。五保对象大多老弱病残、鳏寡孤独,自救能力最弱,需政府和社会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目前全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基数大,居住分散,死亡率较高,动态管理难度大。少数五保对象因重病、残疾或高龄,导致生活难以自理。二是一些地方对五保供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村干部将五保对象视作一般的困难户,平时很少过问。五保对象遇到困难请求帮扶时,往往借口经费不足等原因进行推辞,缺乏工作主动性,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三是五保对象医疗难问题仍比较突出。虽然已将五保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但救助的数额非常有限。全县40%以上五保对象常年有病,除一般小病尚能及时救助外,如何解决五保对象患大病住院治疗的巨额费用问题,仍是目前各地普遍感到棘手的事情。四是五保对象死亡后丧葬费用存在缺口。根据测算,我县五保供养对象每年死亡人数在400—450人之间。2008年以前我县无专项经费用于解决五保户丧葬问题。五保对象死亡后,民政部门按每人120元作为丧葬费补助,不仅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也给乡镇、村和五保对象亲友带来经济负担,同时也出现了土葬偷埋现象。五是乡镇敬老院管理水平相对滞后。虽然民政部门在业务上不断强化指导,但作为敬老院管理主体的少数乡镇,仍然存在懈怠心理,不少敬老院整体管理水平仍然不高。敬老院的机构性质不明确,工作人员配备不齐,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导致敬老院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一些敬老院规模偏小,生活设施不完善;少数敬老院脏、乱、差,无人过问,院长形同虚设;一些敬老院院长年龄偏大,工作难以胜任等,所有这些,都制约着我县敬老院的发展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今年开始,我县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扩大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范围、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和加强敬老院管理上来,下大力气,狠抓“515”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成果,彻底解决已经暴露的或是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农村五保户的合法权益。为此,下一步将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和监管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五保对象生活待遇,重点在提高集中供养率和解决医疗难方面下功夫,力争取得突破。同时,将每年开展一至两次的五保供养执法检查,由县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五保供养资金兑现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二)进一步加大对五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力度。县民政、财政部门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对五保对象的普查或抽查,及时准确掌握五保对象总体生活状况,针对五保对象死亡率较高的实际情况,由过去一年一调整改为每月一调整,及时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加大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照料和服务力度。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15”敬老工程建设步伐。对项目实施实行“七制”: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总责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集中采购制、资金使用审核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做到“六个统一”;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审计决算、统一名称标识,力争2011年全县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适时出台乡镇敬老院的管理办法,明确敬老院机构性质,按规定比例配置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加强院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和随访分散五保对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生活难以自理的五保对象,由乡村指定监护人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由监护人妥善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