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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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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制度

文物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为了加强本市文物经营的管理,保护国家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文物的经营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文管委)负责本市文物经营的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海关、工商、物价、税务、商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文物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许可制度)

本市对文物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市文管委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经营许可证)

需要从事文物经营的,应当向市文管委申领《文物经营许可证》。《文物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各个时期的文物;乙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1911年以后的文物,但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除外。

第六条(文物经营条件)

申请甲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取得市文管委颁发的《文物经营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是取得文博系列中级职称或者具有与文物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

(二)有固定的并符合市文管委规定面积的营业场所。

申请乙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一)有1名以上取得市文管委颁发的《文物经营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二)有固定的并符合市文管委规定面积的营业场所。

第七条(文物交易市场的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文物交易市场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企业;

(二)有固定的与交易活动相适应的经营场地;

(三)有3名以上取得市文管委颁发的《文物经营资格证》的管理人员。

第八条(文物拍卖、典当企业的条件)

拍卖、典当的企业在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从事文物拍卖、典当前,其从业人员应当经市文管委考核,并取得《文物经营资格证》。其中,经营文物拍卖企业应当具有3名以上持有《文物经营资格证》的从业人员;经营文物典当企业应当具有1名以上持有《文物经营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申请经营文物提供的材料)

申请《文物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文物经营申请登记表,内容由市文管委规定;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

(三)营业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第十条(申请设立文物交易市场提供的材料)

申请设立文物交易市场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文物交易市场申请登记表,内容由市文管委规定;

(二)申请人的证明文件;

(三)经营场地的证明材料;

(四)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文物交易市场的章程。

第十一条(审批程序)

市文管委应当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文物经营许可证》或者文物交易市场批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凭《文物经营许可证》或者文物交易市场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区、县公安部门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然后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第十二条(变更与终止)

文物经营者变更《文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的,应当经

市文管委审核批准后,到所在地区、县公安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文物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的,应当到所在地区、县公安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市文管委备案。

文物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市文管委、所在地区、县公安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市文管委缴回《文物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亮证经营)

文物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文物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文物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文物;文物经营禁止转承包。

文物经营者应当按照《文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

营活动,禁止超越范围经营。

第十五条(文物销售要求)

文物经营者在销售文物时,应当真实提供文物的名称、年代、瑕疵等基本情况。

第十六条(文物收购、寄售、典当的要求)

文物经营者在收购或者接受寄售、典当文物时,应当要求出售、寄售、典当者出示单位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并予以登记。

典当文物成为死当物品时,应当经市文管委鉴定、许可后,方可处理。

前款所称的死当物品是指,依法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典当期满后,典当者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当物。

第十七条(交易市场要求)

文物交易市场应当建立场所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对入场经营者的管理;禁止无《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进入交易场所从事文物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文物拍卖要求)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公告日15日前,其中拍卖的文物在500件以上的,应当在拍卖公告日30日前,向市文管委报送《文物拍卖标的申请鉴定表》和《文物拍卖标的申请鉴定清册》,经市文管委鉴定、许可后,文物方可拍卖。

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的收购、销售活动。

第十九条(经营允许出境文物的要求)

取得甲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印制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票。销售允许出境的文物,在销售前应当经国家指定的文物出境鉴定机构鉴定、许可,并钤盖允许出境的标识后,方可销售。销售、拍卖没有钤盖允许出境标识的文物,文物销售者或者拍卖人应当在销售或者拍卖前向购买者或者买受人告知下列内容:

(一)所购或者所拍得的文物可以或者不可以出境;

(二)可以出境的文物需要出境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指定的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办理出境鉴定、许可手续。

第二十条(优先收购权)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在征集文物藏品时需要行使优先收购权的,应当经市文管委审核批准。文物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供应。

第二十一条(无馆藏价值文物的处理)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保存的文物中,属于无馆藏价值需要处理的,应当经市文管委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出售或者拍卖。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对接受捐赠的文物不得擅自处理;特殊情况需要处理的,应当由受赠单位组织专家鉴定、论证后,报市文管委审核批准,但捐赠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许可证年审)

《文物经营许可证》每年验审一次。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文物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处罚)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文管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经营者未真实提供文物的名称、年代、瑕疵等基本情况的;

2、典当的文物形成死当物品后,未经市文管委鉴定、许可,典当企业自行处理的;

3、文物经营转承包的。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未经批准处理无馆藏价值文物的,由市文管委给予警告,责令其追回处理的文物,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由其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三)文物经营者未经年审的,市文管委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年审的或者年审不合格而继续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由市文管委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强制鉴定)

拍卖人拍卖的文物未经鉴定、许可的,市文管委可以对拍卖的文物进行强制鉴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市文管委在调查或者检查过程中,收集证据时,可以对涉嫌违法经营的文物进行强制鉴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第二十五条(依法罚没财物的处理)

罚没款按规定上缴国库。依法没收的文物,经鉴定符合国家规定馆藏标准的,无偿移交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不符合国家规定馆藏标准的,由市文管委指定的拍卖企业拍卖,所得款项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六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市文管委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不可移动文物的适用)

不可移动文物的经营及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应用解释部门)

文物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1目的: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工段长为直接责任人,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 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安全环保部每周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4.2.2报警仪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4.2.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4)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油。

4.2.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2.4.1外观检查

1)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2)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3)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4)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5)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4.2.4.2定期检查

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毒面具及滤毒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文物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1.经营者管理意识薄弱在中小企业发展起步阶段,管理形式单一。为了节省发展成本,企业在财务部门的设置中,基本上只有一个单独的会计,就负责公司的全部财务管理。对财务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做账阶段,甚至部分企业聘用兼职会计完成公司的财务工作。这就导致没有对市场环境做出详细的分析,只是根据领导的经验或指示来实现企业发展。在遇到经济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这类企业资金链容易断裂,企业难以继续发展。

2.融资困难,容易盲目投资由于中小企业生产灵活多变,在市场环境中能够及时改变企业生产经营结构,由于中小企业的这一特性,导致中小企业的发展容易出现盲目投资的现象,对市场中比较热门的项目进行盲目投资。出现恶意竞争,导致大量中小企业倒闭,带来巨大资源浪费。中小企业资金投入有限,为了在市场环境中实现企业更大规模的发展,企业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融资。但由于中小企业“先天不足”的资金现状,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借贷持谨慎态度,中小企业为了扭转企业资金现状只能吸收民间存款,这就在缓解中小企业眼前资金困境的同时,将企业带入更大的深渊。

3.企业成本控制水平低企业成本控制是企业合理发展的前提,包括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等等。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对财务管理没有清楚的认识,只是重视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的控制,但是重视的角度有偏差,甚至认为成本控制就是降低生产成本的价格,这种思想认识只会导致因为原材料质量不过关导致的产品质量低下,难以实现市场份额占有率,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也无法推进。

4.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中小企业中管理层的设置更多的是家族管理模式,财务管理人员也是由领导的直系亲属担任。整个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只能够满足企业记账的需求,不能实现真正财务管理。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1.转变领导层的思想认识中小企业实现企业更高层次的发展,最重要的就是从领导层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意识。只有领导层真正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够实现与财务部门的有效沟通,并将财务管理工作从记账部门转向决策部门,为企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在企业决策前根据财务现状合理分配资金。将财务管理工作渗透到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从资金的投入到生产再到收益,在前期做出详细规划,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根据新出现的现状小范围内调整操作流程。

2.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打破家族式中小企业发展模式,引进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和保障。并且制定有效的激励制度,吸引优秀财务人员的加入。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指的是具备丰富专业基础知识,高效完成企业会计工作;而且还具备较强的交流技能,能够在决策层的角度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同时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制定独立的财务部门工作流程,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并带领本部门完成本职工作,发挥财务部门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3.制定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在企业发展中实行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能够保障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靠人才发展,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同时具有企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宣传企业文化,并且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的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

4.加强企业的监督机制完善的监督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发现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处理意见,中小企业管理者就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监督机制。领导层在企业决策中具有绝对的权威,对于发展隐患容易处理不及时,容易将企业发展带入僵局。因此,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应设置专门的监督部门,直属总经理领导,对企业内部的各部门进行监督,对于部门内部出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相应对策,上报领导层,促进企业发展。

5.增加企业的融资能力中小企业不断规范企业发展制度规定,制定明确的企业发展目标,注重研发本企业的核心产品,注重品牌形象的打造,提升投资商对于企业投资的信心。不断加强与同类型中小企业的合作,壮大资金力量,实现企业双赢。同时,注重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增加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借贷信心,在面临金融风险时,与金融机构合作,促使企业走出金融危机。

三、结语

文物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近年来,电力的供求矛盾越来越明显。随着经济增长,用电需求越来越大,电力企业的产出已经逐渐跟不上严峻的形势,电网的安全也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优质服务,才能对电力企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保障供应满足需求。因此,优质服务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电网安全稳定,降低电力企业成本,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电力行业优质服务的现状

电力行业仍处于垄断地位,对外竞争的压力不大,客户对电力产品的价值无法很好选择,但随着终端能源市场的发展,液化气和天然气等替代能源进入电力市场参与竞争,同时地方电厂和自备电厂供电范围的增加,让电力企业的市场空间逐渐缩小。

(一)对优质服务的认识和理解不到位

许多的地方基层电力企业对电力服务的优质性认识不足,定位不准,不能够真正把优质服务落实和贯彻好,还是把优质服务工作停留在作风整顿的层面之上,没有形成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观念。当前,地方基层供电企业对于优质服务的标准和服务范围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所以造成难以全面贯彻电力行业的优质服务。由于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没有统一协调,没有进行有效沟通,对优质服务的各种奖惩措施以及激励机制还不成熟,让优质服务经常成为一句空口号。此外,很多电力企业的员工单纯片面的理解优质服务的内容、含义,而轻视了对服务质量的考虑,无法做到把优质服务观念上升到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从而导致了很多员工在进行服务工作时死搬硬套,缺乏主动性与创新性,让电力行业服务工作难以得到很好的开展。

(二)电力企业的危机意识不足

电力行业的优质服务不仅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更是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稳定发展甚至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因此优质服务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在以往的计划经济的体制和政企模糊的管理模式下,电力企业形成了一种依赖意识,即企业发展靠国家、取得利益靠政策、企业管理靠行政。电力企业员工深受传统观念影响,难以对市场经济规律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多数员工还存在着过去那种唯我独大的优越感,对目前市场竞争的状况认识不到位,而很多员工并没有受到直接经济损失,存在着侥幸心理,缺乏危机意识。

三、电力行业提高优质服务的策略建议

供电企业唯有努力提供优质服务,才能不断的容纳吸收更多新客户,扩大自己在市场中的占有率,稳住自己的市场地位,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换句话说,电力企业的根本在于优质服务,其发展也取决于优质服务。

(一)加强电力网络的建设

好的产品才能让服务有发挥的地方,优质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要有高质量的电力产品,因此供电可靠性成为了优质服务实现的条件。不同电压等级的安全输送,变电站稳定运行,供电设备的安全等,都是实现优质服务的硬件基础。电力企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从设备供电到输送电力,都要层层把关,保证供电稳定性。当前电力企业的服务重心是确保连续稳定安全的供电,电网的建设和安全运行成为决定性因素,电力企业要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检修,建立一支专业的抢修队伍,保障电力安全输送。

(二)加强员工素质的建设

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现代的电力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电力企业员工如果不与时俱进,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就很难掌握先进的工作方法和技术,更谈不上实现优质服务,因此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服务素质,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对推进优质服务起着重要作用。电力企业可以采用多渠道、多样化的培训或宣传方式,重点对《供电营业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员工对其中提出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深入理解,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让他们的服务工作迈向更高的台阶。

(三)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

要对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让其真正把优质服务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电力企业必须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一是要建立责任制度,明确职责,树立责任感。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只要有客户进行咨询,就必须耐心为客户解答,如果你不属于该问题的负责部门,则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问题传达到相应的部门进行解决,杜绝敷衍推托客户的现象,杜绝让客户到处询问,迟迟解决不了问题的现象。同时,还应当设立相应的奖惩条例,奖励服务优秀的员工,树立好的榜样;而对于受到投诉的员工也要严肃处理,如此才能提高员工落实优质服务的积极性。

文物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1、绿色制度的建立

完善的制度是保证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制定和完善队上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考核体系,是绿化九队每年必做的工作。重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是绿化九队理顺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制度建设中,绿化九队紧紧围绕标准化小区建设要求,先后制订、完善了《绿化九队考核制度》、《绿化工岗位职责》、《绿化九队安全管理制度》等十二个与绿化工作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绿化九队的工作有标准、检查有尺度、考核有依据、工作有动力,极大的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明流程。在绿化管护工作中,绿化九队结合全面质量管理中的戴明模式PDCA,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比如:在一项工作开始时先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活动方针和目标(P),再由员工去执行,实现计划中的内容(D),接受本队及上级组织的检查,找出存在问题(C),对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处理,将经验和教训制订成标准、形成制度(A)。戴明环这种管理方式的应用,对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强安全。绿化九队从“育、严、实、细”四个方面入手,实现了连续六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讲就是:“育”为先,教育是前提。就是有针对性地加大员工安全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认真落实“三严”、“五会”、“六条禁令”;“严”当头,严管是手段。通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在执行制度上严格坚持“从严管理,刚性考核”原则,做到奖罚分明;“实”为键,落实是关键。在安全工作上狠抓落实,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权责,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分解到班组,形成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细”为要,细节最重要。就是认真抓好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全面推行QHSE管理体系。

2、绿化九队绿色管理的创新

(1)管理意识的创新

培训民众的绿色意识,宣传绿色的生活,提高环保和节能、节水的理念,共建绿色的家园。提高节能减排的效果,这是和传统物业管理相区别的重要内容,进行物业管理评价和资质认定的依据。

(2)管理制度的创新

对资质的限定和分级,对绿化九队提出更高要求,对绿色建筑的物业管理进行考察与培训,开始实行多层次的绿色物业管理,使不同消费人群需求都能得到满足。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可以提高绿色物业管理的水平,通过培训与考核,才有资质进行绿色物业的管理工作。对绿色物业管理进行评价可以规范市场,对节能、节水及节材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根据绿色物业的管理需求进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建立起员工的激励制度与管理培训制度。

(3)管理模式的创新

物业法的出台为物业管理的模式带来极大的转变,出现他营式与自营式的管理模式。物业管理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在我国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件下,要实行自营式的绿色物业管理很难实现,所以,大多为他营式的物业管理模式。

(4)管理技术的创新

绿色物业的管理技术既有节能技术的创新,又有节水技术的创新,还包括垃圾处理技术的创新、环境绿化技术的创新等。加强环境的保护,使用各种绿化措施,防止污染的发生。

二、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