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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建设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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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建设汇报

城市道路建设汇报范文第1篇

为继续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公民交通行为,提高全社会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着力解决影响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按照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现将我局参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我局组织召开局班子会,专门对参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进行了布置,会上传达了关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活动计划、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二、大力开展自查摸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多方开拓渠道,积极落实资金,搞好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紧紧围绕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参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解决突出问题。

四、我局积极参与配合城市公共交通行车安全宣传月活动,对城市交通情况和违章情况进行整治,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违法占道设摊、设亭或设置广告牌进行清理,杜绝违法占用、挖掘道路以及乱设摊、乱堆放、乱设广告和占道擦洗车辆等违章行为。

五、以规划为龙头、建设为基础、管理为保障,认真参与建成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制订,对公共交通线网、停车场进行认真规划。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扩大建设规模,保证建设质量,提高路网密度,完善路网结构。坚持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投入使用。改建人行横道灯、人行过街设施,以及各类公共设施。

城市道路建设汇报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市治堵办工作分工的通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迫切要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呼声,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常态建管与专项建设相结合”的指导原则,积极提升城市道交通管理水平,增强城市道路交通承载能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

二、工作措施

(一)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配合交警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着重做好对“四小车”(机动三、四轮车、残疾车、超标电动车及燃油助力车、摩托车)的专项整治和重点车辆整治,规范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责任办公室:治堵办)

(二)抓源头管理

联合工商,质监、城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四小车”生产、销售进行监管。坚决杜决不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四小车”生产加工场所与销售点的存在,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的生产厂家与销售点。结合“三改一拆”对在违章建筑内进行生产或销售“四小车”的,坚决予以拆除。(责任办公室:工业经济服务中心)

(三)开展地下停车场设施专项清理整治

对地下停车设施被移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的进行清退、整改,努力实现地下停车设施功能归位。着重做好“水立方”项目地下停车位的整改归位工作。(责任办公室:城管办)

(四)停车位培增行动

通过加大停车设施建设与地下空间停车设施开发力度,进一步缓解交通停车难的问题。通过利用闲置待开发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建设建筑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建设措施,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加大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力度。(责任办公室:城管办)

(五)路网设施完善行动

配合有关部门打通影响通行横湖北路(五洋路至九龙大道)、打通保塔路(中华路至东辉北路),解决交通瓶颈;配合相关部门加快路网设施建设和改造,改善我街道城市道路通行条件。(责任办公室:城管办)

三、实施步聚

按照市的部署和要求,2013年街道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分调查摸底、细化方案;集中整治;考核验收、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细化方案(2013年3月份)

组织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交通管理设施等的调查和摸底,掌握市区交通拥堵的现状,并成立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治堵办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制订切合我街道实际的治理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并根据要求上报市治堵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至2013年10月)

配合相关部门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全面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公交提升、交通乱点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组织优化等工作,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四小车”,完成市下达给我市的各项治理任务和指标,确保治堵工作初见成效。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

工程设施建设取得预期目标,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乱点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守法率明显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显著提高,梳理和整理各项工作资料、台帐,总结经验和方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治堵工作由街道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办公室设在农办,由农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落实专职人员,要按照本次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根据各自的实施计划与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二)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参与态势

宣传办要加强城市治堵工作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治堵活动,通过文明交通互动,提高城市交通治堵知晓率、满意率。要对项目进展及各责任单位治堵工作情况及时跟踪报道,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配合、提高效能

城市治堵工作是一项涵盖面广、涉及部门多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治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主动承担专项工作的牵头、协调、督查的工作职责。各成员要认真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抓好各项工作。各责任人、配合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条块结合、全面参与”的工作局面。

城市道路建设汇报范文第3篇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市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市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曹旭东担任。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督促、落实专项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总结。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治理的重点和要求

(一)治理重点。

1.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道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2.城市道路在新建、改建、扩建中未依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未同步设置市政消防栓等消防公共设施的;

3.公共民用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及扑救面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因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而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在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在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等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治理要求。

1.对城市消防车道的治理要求。

(1)城市街区内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1条);

(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2条);

(3)城市街区及小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4)市政消防栓建设必须同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政消防栓应保证每隔120米设置一个。

2.对建筑物消防车道及安全疏散通道的治理要求。

(1)建筑物周围原设计的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建筑物(尤其是高层建筑)原设计的消防扑救面范围内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不应搭建临时建筑;建筑物的消防扑救面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的广告牌;建筑物之间预留的防火间距不得挪作他用;

(2)建筑物内的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证畅通,严禁堵塞圈占,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的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分开设置;疏散走道、楼梯间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保证达到应急照度和应急照明时间,现有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不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疏散走道、楼梯间内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防排烟设施。

三、实施步骤

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分调查摸底、协同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7月10日)。

1.市规划局具体负责调查城市街区消防车通道的现状;

2.市建委具体负责调查城市道路上市政消防栓的建设情况以及目前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工程中市政消防栓建设的情况;

3.市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调查居民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的现状;

4.市公安局消防局具体负责调查公共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室内消防通道的现状;

各成员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登记造册。认真分析导致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不畅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治理措施,形成专题报告于7月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专题上报市人民政府。

(二)协同治理阶段(7月11日—8月4日)。

1.规划部门负责做好城市主干道、街区等的消防车道的治理工作,并会同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核查影响消防车道畅通的建(构)筑物的审批手续,依法拆除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建(构)筑物,确保城市主干道、街区的消防车道畅通;

2.市建委针对市政消防栓建设不足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市政消防栓的建设步伐;

3.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章占道经营及在城市道路尤其是居民住宅小区道路上设置障碍物的行为;对规划、公安消防、建设等部门告知的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在建筑外墙扑救面设置的影响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广告牌进行依法查处;

4.公安消防部门对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人员疏散的消防安全问题,依法责令整改,对拖延整改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及侵占消防车道的经营户;

5.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能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5日—8月29日)。

在协同治理阶段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办落实。对于问题特别突出,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由领导小组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汇报,并通过媒体曝光。

四、具体要求

(一)实施消防车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工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进一步优化我市消防安全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城市道路建设汇报范文第4篇

一、绿化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以农村杨树栽植、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以城乡道路景观绿化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城乡建绿、增绿工程,目前,我县城区绿地总面积达50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3.1%,人均公共绿地8.6平方米;小城镇绿化面积达到,覆盖率达,人均绿地为平方米。

2006年春季绿化共栽植各类苗木62万余株,其中乔木约1.5万棵,新增绿地2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约122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大力实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县先后规划并启动了人民公园改造(占地亩)、生态公园建设(占地亩)、市民广场建设工程,其中,生态公园、人民公园绿化工程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建设完成,市民广场等重点绿化工程有望于年内基本建成。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保证了城市绿化面积的逐年大幅度增长。

二、突出增绿美化,加快道路景观绿化步伐

对西康路、繁荣路、北京路连接等道路进行重点绿化。城区道路春季绿化新植绿化总面积6.28万平方米,栽植各类苗木55万株(其中乔木1.1万株),总长公里,总投资万元。对众兴路、华夏中学路、北京路等城区8条道路进行了绿化补植,补植总长公里,补植各类苗木7.23万株(其中乔木0.4万株)。

县乡交通道路方面,对徐准一级公路绕城段、高速公路二号桥连接线等道路进行了大面积绿化。全县城乡道路春季新增绿化里程公里,共投入资金万元。

在道路绿化建设中,充分考虑了行道树品种的选择、植物造景的应用和综合生态功能的体现,尤其是注重了绿化品位的提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目前,我县城区道路常用的行道树品种有10多种,主要为女贞、银杏、楝树。注重合理配置常绿树与落叶树、速生树与慢长树、乔木与灌木、地被的比例,特别是今年还引进了杜英、红花木在道路绿化中进行应用,实现了较好的生态和景观效益。

三、深入开展单位和居住区绿化达标活动

积极开展单位庭院绿化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广大群众对绿化工作的认识,营造强有力的舆论环境,使“爱绿、护绿、种绿”深入人心。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在审批新用地规划的同时,坚持以单位庭院绿化标准为依据,严格控制绿地率,确保绿化配套用地。坚持对单位庭院绿化实行有效监控,开展绿化达标单位评比。致远中学、育才双语学校、供电局、泗阳中学等单位庭院绿化工程扎实推进,注重品位,形成动静结合,高低、色彩配置合理的优美景色。居住区绿化从“见缝插绿,还债补缺”发展到目前的规划先行、求新求美,在优化布局形式、提高园林艺术档次上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城市绿地面积同步增长的情况下,居住区绿地占城市绿地面积的比例已达%。

四、结合景观创建,大力增绿添绿

结合城市景观创建工程,对23家单位实施围墙内外绿化的补种,在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的同时,也使绿地面积得到了有效增加。特别是一部分内部绿化条件较好的单位实施了围墙退后建设,原沿街的单位内部绿地转化为城市公共绿地,绿地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分发挥。

五、小城镇绿化工作。

城市道路建设汇报范文第5篇

一、县城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区建成区面积达4.42平方公里,市(镇)人口4.58万人,城市化水平达34.3%,县城区以莲花路为中轴线,已形成三纵五横的城市道路网络,现有城市主次干道路共17条,城市道路里程长23公里,道路面积53.78万平方米,道路绿化面积达7.6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0.5%。已安装路灯2241盏,公益广告龙门架5架,灯光隧道33架,安装单立柱三面体广告3架。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为打造最佳人居环境奠定基础,口岸基础设施基本配套,为申报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20*年7月,我县启动了首批40套24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工程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工程概算总投资240万元(含给、排水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补贴500元/㎡,其余为县级自筹。工程现已竣工。

2009年,上级下达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任务180套,9000㎡(其中包含20*年四季度指标20套1000㎡)。建设总投资1260.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450万元(每平方米补助500元,其中50万元为20*年四季度项目资金),地方配套810万元。对2009年计划指标,我县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由县属单位及各乡(镇)新建、改建的方式建设。具体建设任务为:*县城新建30套1480㎡(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建设局);勐马镇政府新建24套1250㎡;富岩乡政府改建25套1250㎡;景信乡政府新建8套400㎡,改建25套1250㎡;公信乡改建26套870㎡;教育系统新建50套2500㎡。其实施方案县政府已批准。2009年廉租住房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单位将计划于2009年7月30日前完成征地、图纸设计、招投标工作。同时,要求项目资金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严格做到专户存储,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

2009年我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为县农垦区危房改造200户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已完成5栋96户,总建筑面积10591平方米危房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动工建设,预计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该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有效改善县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我县属于贫困县,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已成为制约城镇建设发展的瓶颈。

(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储备不足,建设用地难于落实,开发商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数量较少,导致经济适用住房住房供应量小,占城镇住宅建设面积的比重低,难以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五、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市场化进程,打破单一的政府投资形式,减轻财政城建投资支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