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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与城市管理的性质及其社会功能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更好地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增进团结,改善民生。在新时期社会管理创新清楚地宣示社会管理是以民生为重、为民谋利,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城市管理的根本性质是公共服务,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服务,最基本的职能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城市管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性的重要体现之一。城市管理的公共服务性决定了城市管理的目的,即维持城市高效、协调运行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城市管理的水平最终要体现在管理的效益上,即是否以最低的社会和经济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整合城市资源,实现城市高效、协调运转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讲,城市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城市管理创新就是为了实现城市管理的最终目标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机制和制度,并不断得以运用转化的过程。
(二)城市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
1.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内容
强化城市管理职能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的重要载体之一。因为城市管理的职能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对政府的诉求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对其生存环境的诉求,也是对强化城市管理职能的诉求。社会管理创新最终的价值是实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强化城市管理能够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市民群众提供较好的公共资源服务。在新形势下,强化城市管理服务职能将对促进社会利益公平分配、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2.社会管理创新指导城市管理理论与实践
(1)社会管理理念的创新指导城市管理实现理念的突破。社会管理理念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新的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树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关注社会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实施科学有效社会政策、实现从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转变和与时俱进等理念,为城市管理创新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指导方向。
(2)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指导着城市管理实现管理手段的突破。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是在明确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规范的前提下,形成社会管理的各个要素,通过制度规范支撑、经济行政教育手段,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城市管理手段也要从单一的依靠行政手段转变过来,应当多重手段并举,将城市各个主体的作用有效的发挥起来,共同促进城市功能高效的运转。要合理运用传统的硬性执法、刚性管理,兼顾管理处理采取政策、法治、行政、文化、民主、教育等综合策略,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方法,使城市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共同作用于城市各个部件的管理,发生“齿轮效应”,使城市整体功能和谐高效运转。
(3)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指导着城市管理实现管理模式的突破。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是:形成并健全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界定不同社会主体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责任。其目的是要调动社会不同主体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合力。城市管理作为社会管理中的一部分,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即创新城市管理模式,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促进保障城市管理创新。要建立一种能够促进城市管理系统协调运转,对城市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城市管理职能范围内的不同领域以及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城市管理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所面临的矛盾及挑战
要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就必须正视城市管理所面临的矛盾及挑战,在此基础上分析出城市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积极探讨城市管理创新的最佳路径。
(一)在价值观开放多元的时代,促进对城市管理意义共识性认知面临挑战
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社会流动性的加剧,人们的思想观念变化更加多元,思想活动的自主性和社会思潮的多元化对主流价值观产生了巨大冲击。不同社会主体提出的城市管理需求也不尽相同,社会变革和利益调整引发了人们社会心态的多种变化,这样直接导致不同人群诉求不同,对城市管理优劣的评判标准不同。这就需要建立起有效的评估和引导机制,引导城市的各个主体普遍尊重文明创建的道德约束,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城管”。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中作用的发挥不到位等不合理现象也相应出现,而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积极创新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因此,本文主要在分析城市管理体制概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城市规划现状的具体方法,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
城市规划;管理创新;行政决策
城市发展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且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与新时代的适应性也比较弱,因此针对这样的问题需要加强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创新工作。所以,笔者今天针对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方法论的研究,以此为我国城市化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积极的帮助。
1城市管理体制的概念分析
城市管理体制具有广义与狭义概念之分,广义上主要有科教、卫生以及政治、金融、财务等管理体制;而相对于广义概念而言,狭义的城市管理体制还称做城市政府管理体制,也就是城市行政管理机构体系。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城市的行政管理是公共行政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从普遍方面来讲,城市管理体制具有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具有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的行政领导体制,而且在市政府行政机构中所表现的关系就是,领导与被领导、协调与被协调的关系,而且在市政府的其余机构与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关系。它主要包括城市各自管理幅度与层次、各个机构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等;②它也具体指城市行政管理中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与职能,而且需要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支持,职能体系决定了其权责机构;③它还包括“三级管理”体制,“三级管理”体制主要就是市、区、街道。一方面,关于三级管理的职能划分问题;另一方面,管理原则与事权分配等;④对于相同层级中的每个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等。另外一方面,就是指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等。作为城市管理体制的特点,对政、事、企之间的错综关系具有一定影响。在城市管理中的内容中包含了许多社会福利性质的服务,而且这些都需要政府进行补贴,不具有盈利的目的;另外,城市管理中需要执行作业方面的内容,而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错综关系都属于城市管理的范畴之中。
2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职能划分的交叉性,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从目前来看,我国并没有建立完整的空间规划体系,在空间规划方面的职能划分存在一定问题,职能交叉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对法律的认识与衔接还不到位,更有甚者出现与法律矛盾的地方,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例如,如果同时违反了《城市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理,各个部门之间就会出现职能交叉的矛盾问题;另外,在城市规划管理内部也存在着多头管理现象。在城市规划区内对风景区的规划与管理,广告牌的规划管理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还不够完善,而且履行得也不够彻底;另外,还存在着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相脱离的现象。这些都需要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处理清楚。
2.2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尽管我国在城市发展早期就已经建立了监督体系机制,而且监督层级与部门建设也比较全面。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监督机制的作用发挥得不到位,大部分权力都集中在某些部门与岗位手中,而且权力的分解与分工都做得不够合理,造成设置的权力不平衡,不能明确划分事权问题等,而且相应的制度规范比较欠缺,从而造成“边缘地带”的存在;另外,一些部门公务人员不能进行依法行政,执法方面的力度有待加强,致使现象比较突出。
2.3管理土地有偿使用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我国的实行,出现一系列的出让、转让土地活动的现象,造成使用城市土地的复杂情况。然而,纵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推行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仍没有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而且宏观调控能力在国家手中发挥得不尽合理,造成不能有效管理城市土地的转让与出让活动的现象。诸如供应城市土地缺乏城市规划的积极指导,不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选择合适的土地投放规模与位置。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之一,其中包括城市规划部门没能积极参与土地出让计划的制定工作,而且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的出让要求在合同中也没能积极体现出来,而且无视城市规划部门的作用而制定合同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当前在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中已经开始注重这类问题,但是从总体来看,城市规划管理在土地供应与投放方面的指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彻底,从而不利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3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的合理举措
3.1促进决策机制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发展要想积极促进城市规划决策质量的提升,需要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在对科学、历史、行业专家意见与建议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调查与研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着信息化社会的积极发展,应该在积极学习与了解各个领域知识的基础上,及时掌握时代信息的发展脉络,使高效的大脑系统构建起来,促进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城市规划建设问题事关城市的总体建设与发展水平,因此必须对城市规划这一复杂工程加强其自身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例如,可以采取公众集体参与形式。作为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城市规划决策的民主性需要借助各类专家的集体意见,通过集思广益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另外,还需要积极设置社会听证制度与公示制度,发挥专家咨询制度的作用,完善技术审查制度等,从而有效防止决策的失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2加强服务型管理方式的运用传统政府管理方式具有“指挥式”与“控制式”的特点,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而要想加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积极发挥政府服务型的宗旨与作用。在我国未来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中需要积极借鉴国际改革的方式,促进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发展,从而提升城市规划与治理的水平。①加强政府的服务意识,促进公共服务意识宣传与培养,转变以往的服务理念与形式,积极实现服务型的管理方式;②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引者作用,改变政府“划桨型”的角色,向“掌舵型”的角色转变,加强政府服务职能的深化;③还要积极拓展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渠道与方式。加强意见途径的有效性,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集中民间群众的力量,促进共同治理结构的形成;另外,还要加强履行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并且注重市场的导向作用,借助市场中社会组织的力量,积极扮演好承担公共服务的角色,从而更好地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
3.3加强监督机制的完善化与法制化作为积极管理城市建设与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应该加强自身责任与权力的统一。所以,可以建立有效的约束与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城市规划活动与管理内容,促进城市建设的法制化倾向;另外,需要积极借助立法等措施,使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起来,并且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律效力,保证城市规划部门规划与管理职能的积极发挥,以此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规划的发展。
4结论
总而言之,为了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一定要发挥好城市规划与行政管理的作用,积极构建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结构框架,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创新工作发展,并积极推进法制化与规范化的城市规划建设,从而促进我国城市建设的健康向上发展。
参考文献
[1]乐业.国外城市规划管理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启示[J].智富时代,2015(08):55~56.
关键词:城市规划; 管理机制 ;问题; 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城市规划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尤其我国处在转型期面临更多的挑战。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市规划实施的最基本的手段,是城市政府相当重要的工作,必须对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内容、对象、过程和方法等进行改革和创新。只有制度创新,才会有新的发展活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符合现代化和市场体制管理要求,具有中国城乡规划管理特色的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规划管理机制包括规划决策机制、规划制约和监督机制、规划领导机制和规划咨询机制等四个方面,应当完善配套,以保证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运行的系统性、顺畅性,工作的效率性、积极性,办事的制度化、有效化、从而使规划管理工作有目标、有规律、有职有权、高效顺利地进行。
1、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的现状
城市规划管理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是国家政府机关和其他行政组织,依据国家法律和运用国家法定的权力,为实现国家的社会目标和统治阶级的利益,对社会事务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和管理活动。根据《城乡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解释,城市规划管理是指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的统称。综合上述管理的解释,城市规划管理的内涵可以表述为:城市规划管理是国家政府机关为实现一定时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目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运用国家法定的权利,制定城市规划并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进行组织、控制、协调、引导、决策和监督等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城市规划管理机制面临高速发展的经济环境,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整合城市中的各种资源,已成为政府作用于经济运行的主要方式与手段,但在规划管理过程中,比如公共开发领域出现市场行为政府化,把本来应该通过市场运作的设计项目作为指令性任务形式;或者出现政府职能市场化,为迎合开发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使规划缺乏针对性、科学性、综合性和前瞻性。因此,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合理设置,管理权限的合法使用、管理方式的适用性、管理机制运用的规范化等规划管理机制体系的改革创新刻不容缓。
2、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也在不断加快,但有些地方政府片面地追求城市建设的速度而忽视了质量,城市规划不科学,管理困难,各种问题频繁出现。由我国国情所定,我国城市规划行政行为主要以政府直接干预为主,政府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管理内容和对象,管理到什么程度,都可能会对城市的发展和城市规划的实施有不同的效果。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我国的规划管理机制的要求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管理决策方面
现在的城市规划管理效果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政府规划部门管理方法单一、不规范,且以行政方法和指令计划手段为主。城市规划之所以能够作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条件的手段,其操作的可能性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进行管理的实质是对开发权的控制,这种管理可以根据市场的发展演变及其需求,对不同类型的开发建设施行管理和控制。但由于规划管理职能的错位,以及戏称“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纸上画画、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当今城市规划命运的真实写照,使规划管理在不知不觉的忙乱中本末倒置,失去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宏观整体方向,使城市的发展陷入无序状态。规划的有效实施,关键在领导。政府作为规划的组织者、决策者、协调者和实施监督者,对规划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规划的决策水平和实施效果。因此,规划管理部门及领导,应依法行政,强化城市规划的权威性、战略性、整体性和规范性,加强规划管理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调控力度。
2.2监督检查方面
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有:行政监督、立法机构监督、社会监督。城市执法监督检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由于在思想上对规划监督检查工作重视不够,存有侥幸心理,常采取局部打“球”、“先斩后奏”等方式,来达到某种目的或追求更高的开发利润。如:擅自扩大用地面积;改变用地性质;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擅自增加建筑物层数,不按规划审批建筑设计图纸进行外立面装饰;擅自移动建筑物位置;降低绿化率;降低标准进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有的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擅自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等。这些违规建设不但破坏了城市规划的实施,扰乱了正常的城市建设秩序,降低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而且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时还会带来一系列民事纠纷和事故隐患,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造成了社会不和谐等因素。因此,违规建设必须根治,加强行政监督、立法机构的监督、社会监督工作势在必行。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的公共决策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必须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在修订原来管理政策的同时加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城市规划管理创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3.1监督机制的法制化和完善化
作为行政主体,城市规划的部门是城市规划管理权的行使者,政府任期相对于城乡规划而言具有短期性,加上一些领导对城乡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就经常发生只要项目,不顾规划的现象,造成规划责任与规划权力严重脱节,从而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监督机制的法制化和完善化,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各种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违法渎职行为。积极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对于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破坏城市规划建设整体布局并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违纪、违规人员,要敢于启用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
3.2政府机制的公开化和规范化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加强制度建设和宏观调控。因此,政府必须体现出规范化和公开化的特点。在世界媒体网络如此健全和信息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除了一些涉及机密的信息不能够公开以外,政府的其他规划事务都没有必要保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面对全社会,且服务于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理所当然就应该做到公正公开,并且体现出规范化的特点。
3.3决策机制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无论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宏观决策,还是单个建设项目的微观决策,大到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环境保护,小到地块的开发强度、建筑日照等,无一不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决策民主化是规划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前提,作为政府行为的科学决策除了科学的方式、方法外,必须运用咨询来帮助决 策,既能减少决策的失误,尤其避免大的失误,又能集思广益,取得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3.4咨询机制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在城市管理方面,可通过咨询机制,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建立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咨询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新途径。此外,还可采用信息化手段,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实行精准化操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培育和发展规划行业的协会;建立规划专家库和规划专家咨询机构。
4、结束语
城市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实体,更是一个社会综合体,是市民赖以生存的居住地,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还应当倡导公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断提升城市规划管理的水平。当然,我国城市规划的体制创新除了建立监督机制的法制化和完善化、政府机制的公开化和规范化、决策机制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咨询机制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四个方面的机制以外,还应该建立其相应的规划管理运行机制和规划管理的激励机制,使创新活动、创新理念始终贯穿于城市规划管理,从而全面的提升城市规划管理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实现工程施工项目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必须总结分析现阶段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措施,才能有的放矢的确保财务管理创新模式能够真正发挥实效。通过总结分析,可以发现现阶段我国工程施工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对于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财务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侧重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技术管理以及施工质量控制,而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足,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成本支出超支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部分工程施工项目甚至没有针对项目建设成立全面的财务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员配置不足,管理规章制度缺乏,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工程施工建设项目预算管理不完善
预算管理作为工程施工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成本控制成果的有效手段。但是现阶段,部分工程施工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忽视了预算管理的重要作用,预算计划编制不完善,预算计划落实措施不到位,直接造成预算管理失效,对于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十分不利。
(三)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的会计监督管理力度较差
部分工程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体系中缺乏完善的财务会计监督与内部审计,导致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支出不透明,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对于项目的财务状况缺乏明确的了解,项目建设使用的流动资金以及账款管理效果较差,制约了工程施工项目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工程施工财务管理创新模式
(一)完善工程施工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程施工财务监管
首先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合同规定,制定适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合法的依据。其次,重视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财务监管工作,严格杜绝项目施工期间出现资金截留挪用以及浪费现象的发生,并定期核查施工过程中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强化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
(二)完善工程施工项目预算管理,强化对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支出的控制
首先,工程施工财务管理部门应该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计划,对于施工期间的支出项目进行详细的计划编制。其次,重视预算计划的落实监管,当工程施工期间之处情况与预算出现偏差时,及时总结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并采取进一步的强化措施。同时,对于工程施工期间的资金流动状况、收支情况以及成本支出主要项目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成本控制工作的重点,确保成本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实现工程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与完善。
(三)规范工程施工财务分析工作
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完善开展财务分析工作,不仅可以为成本控制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对于分析成本支出项目具体情况,进而减少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资源浪费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工程项目施工财务分析工作内容主要涵盖了原材料、机械以及人工成本的清查、财务管理责任的分配以及施工项目账务款项的管理三方面。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原材料、机械以及人工成本清查工作,首先应该明确的了解工程项目建设对于原材料的需求量、机械设备以及施工队伍的配备水平,从而明确掌握财务支出情况,进而对涉及到这些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精细化管理。对于财务管理责任的分配,则主要是为了提高工程施工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工作内容为通过分配具体的财务管理职责,结合激励考核制度,强化工程施工财务工作的开展力度。对于账务以及款项的分析管理工作则主要是在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对工程项目的账务以及款项进行全面的清查处理,对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成本支出以及资产管理情况有着准确的把握。
(四)提高工程施工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作为工程施工项目财务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其能力水平与项目财务管理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强化工程施工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可以采取开展定期培训教育的方式,使得工程施工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充分掌握财务会计管理专业知识,并对工程经济法律有着明确的了解。在工程施工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法律开展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
三、结束语
社会管理依据管理的内容不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管理泛指各类社会公共事物的管理,这个概念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讲的公共管理;而狭义的社会管理则是指各类社会公共事物管理中排除掉政治统治和经济管理事务的管理。从构成因素上看,它包括社会管理目的、社会管理主体、社会管理对象、社会管理方式和社会管理途径五个部分。因此,所谓的社会管理创新,就其创新内容来讲就是围绕这个五个部分展开的。那么什么是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就是指,围绕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新任务,运用现有的各种资源和力量,以先进的、有效的社会管理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等,对陈旧、落后、不合时宜的管理模式、方式、方法进行改造、改进、改革,构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社会管理框架、机制和制度的行为及过程。目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这一时期的社会的发展呈现新的特点:社会结构发生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转型社会价值真空,社会失范引发风险等。奎屯作为一个改革开放,奋发进取的新型城市,同样面临上述局面。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区重要性日趋上升,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因此,创新社区管理成为做好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建和谐奎屯的关键。
2、当前奎屯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奎屯市社区建设起步于2001年。目前,奎屯市设五个街道办事处,共计37个社区居委会。近年来,社区建设飞速发展,在阵地建设、办公经费、社区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社区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2.1管理体制问题-事多责不明。(1)街道办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过多。过多的行政职能,使街道办成了政府的下派机构,使得它对社区的管理带有较强的政治和强迫色彩,这不但使社区成员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也背离了社区建设的初衷;(2)目前社区居委会对自身的性质、定位、职责不甚明了,虽然社区居委会承担大量的社区管理工作,但他们的管理职权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授予和法律的认可,使社区居委会在开展工作时显得没有权威,缺乏力度;(3)在管理中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职责不清,管理混乱。有的职能部门直接对社区安排工作,形成“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单位都可以指导社区工作”工作局面,而且,绝大数是只安排不投入,导致社区负担过重。如社区本无下水管线老化的修复职能,但要面对社区居民提出的及时解决要求等,类似情况普遍存在。类似交叉管理的诸多问题还很多,严重制约着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2.2管理对象问题-参与意识薄弱。从现行的法律来讲,居民委员会是一个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要把社区居民委员会打造成这样一个组织,需要社区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才行。然而在社区管理中中存在着,部分社区居民不理解、不支持社区工作,比如,对于社区干部的入户调查、人口摸底、计划生育排查等工作置若罔闻,看到社区干部上门干脆闭门不理;参与意识薄弱,共建认识和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比如,许多共建单位对参与社区共建、支持社区活动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社区级别低,对共建单位来说往往显得“人微言轻”,工作无法推进。
2.3管理人员问题-素质能力需要提高。目前的居委会成员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比以前有较大的提高,但与社区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的距离,特别是对社区的思想认识、定位、创新思维、看问题的角度等方面,制约了社区工作的专业化发展。社区工作者多为下岗、内退职工,他们原先多在企业工作,固有的思维模式、工作方式已经定型。总的来讲,能吃苦,但缺创新意识和文化知识,特别是社区专业化的知识。另外,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尽管学历较高或有着较强的行政能力和政治素质,但很少有人受过社会工作专业的训练,仍然不能适应专业化的社区服务的要求。因此,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是我市社区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2.4管理内容问题-服务单一。社区管理的内容很多,包括社区党建、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等多个方面。从理想的角度上讲,社区管理内容创新就是要构建一个全覆盖式的社区服务体系。近几年来,社区服务尽管从一些社会成员的特殊求助服务逐步扩展到相对广泛的便民利民服务,但还是规模小、档次低,形式比较单一,与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适应。比如物业管理方面,没有按市场化运作;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对弱势群体服务不能连贯等。因此,如何调动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向广大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如何让居民积极投入到社区的各项活动中来,目前还在努力探索的过程,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3、奎屯市社区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3.1改革基层社区管理体制。(1)实行街道社区体制改革。启动奎屯市街道社区体制改革工作,多方争取意见,提出改革方案,明确街道社区工作职责、任务和应承担的工作,对街道社区人员、机构设置、编制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逐步解决制约街道社区发展的体制性问题;(2)实行工作准入制度。按必进项目、可进项目、不进项目进行区分,必进项目是社区本身的职能,可进项目实行部门购买服务,给予社区工作经费,增加社区收入,不进项目不能进入社区,已进项目必须退出,确实减轻社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