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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强;事业单位;政治思想工作
前言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作为新时期中国化的成果,从哲学高度给出了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将这一基本指导思想,具体化到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之中,尤其显得重要。事业单位承担着,为社会提供公益与产品的特殊责任。这种公益与产品,具有强烈的外部性特征。通过对上述服务与产品的供给,就能显著提升我国人民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品质。根据“组织资源”范畴的规定,事业单位在对公益与产品的提供,离不开“人与物”的共同推动。其中,“人”的因素占据主体地位的。由此可见,创新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从而,在人员的主观行动上产生积极效果。最终,就能保证上述公益与产品的有效供给。
1.事业单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必要性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各种经济社会问题不断出现等因素都要求事业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的职能。
1.1复杂的经济社会局面需要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
当前,部分国家政局动荡,部分国家则自然灾害频发,新兴市场国家过高的物价水平等都给包括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内的广大民众带来了思想上的冲击,特别是当前主要由输入型的通货膨胀引起的物价高起,则对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下,必须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力量,稳定干部群众情绪,确保事业单位内部的和谐稳定。
1.2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需要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
随着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发展必将会迎来新的局面。改革必然要提升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提高其服务水平,甚至部分事业单位将被直接推向市场,这必然会使一部分人的利益被调整。这就需要充分运用政治思想工作这一武器,讲道理、摆事实,通过有效的工作来化解干部群众对改革的误解之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的参与到改革中来。
1.3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需要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
事业单位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它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必须能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政治思想工作,不仅能培养出一批又一批人才,帮助人才成长,同时也能激发各类人才高度的责任心、事业感,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支持事业单位本身的建设,提升单位整体发展水平。
2.当前事业单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事业单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工作落实不够,管理不到位,手段不够多等现实问题。
(1)工作落实不够。虽然事业单位都把政治思想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各类会议中不断强调其重要性,但总体来看,由于缺乏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政治思想工作面临落实不到位的现实难题。在市场经济的今天,部分单位变相地以追求更好的福利待遇为主要目标,不断强化干部群众的业务素质,但往往忽视了政治思想工作。而部分干部群众处于生存发展需要,突出经济效益,在思想上没有重视政治素养的提高,这都使得政治思想工作面临挑战。
(2)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指对政治思想工作的管理缺乏硬措施,考核缺乏硬指标,处理缺乏硬手段。由于事业单位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铁饭碗”这一制度,干部群众进入单位后,一般不会出现下岗等失业问题,从而使得他们在思想上往往忽视了进步的要求。部分单位在执行和监督政治思想工作情况时,单位内部各部门可能会出现“走形式”“大家好”等情况,从而不利于工作的有效开展。
(3)手段不够多。工作手段不够多,主要是表现在受制于经费预算,工作场地、时间等方面的限制,政治思想工作开展过程中更多地只能采用一些传统的手段进行,对于一些现代化的工具利用不够,如对于网络沟通的方式利用不够。此外,由于事业单位大多有具体的业务工作,这也使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结合业务部门工作进行,并与业务工作在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协调,这也加大了政治思想工作的难度。
3.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政治思想工作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政治思想工作,可以从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完善政治思想工作的配套体系等方面着手。
(1)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①要完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工作内容,可以从政治理论水平、现实表现、业务表现等方面来设置考核指标,并明确各指标的考核分数、指标的权重,以此来严肃政治思想考核工作。②要改变现有的一年一次的考核制度,可以建立起基层党支部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制度,以常态化的考核来监督和促进政治思想工作。③要建立考核监督体制。党建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对没有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的基层党支部及相关领导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的激励制度。①要进一步挖掘先进典型。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中,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挖掘内部先进典型,通过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示范效应来激励干部群众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②要进一步丰富激励手段。事业单位不仅要通过表扬来进行精神激励,还可以通过培训、福利奖金等激励方式来丰富激励手段。③要灵活激励制度。要改变传统的一年总结一次、表彰一次的激励制度,建立发现值得激励、需要激励时就给予激励的灵活激励体系,并加大激励力度。
(3)满足水利工作者合理的物质要求。不可否认,现在水利工作者所面临的生活压力比较过去已明显增加。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交换都以货币为媒介。这就使得他们在生活压力的改善方面,主要建立在生活费用增加的基础之上。同时,只有在改善了生活压力的前提下,水利工作者才可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在工作之中,这是符合唯物主义的观点。因此,广大政工干部不应回避水利工作者希望获得物质利益的诉求,这是时代变迁所形成的客观因素使然。设立一系列职务晋升机制,按正常渠道增进他们的福利待遇,并伴随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这样必定事半功倍。当然,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对楷模的树立不能丢掉。正因为水利工作者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通过引入发展历程中的楷模榜样,将给予水利工作者内心深处强烈的震撼。最终,起到引导他们形成正确工作态度的作用。
(4)营造出争优创先的氛围。要使水利工作者尽快的成长起来,就需要为他们营造出一种争先创优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水利工作者那种不服输的精神将直接支撑他们积极工作。同时,这种氛围的营造,也应当成为组织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体的措施可以为:①经常组织水利工作者进行技能比赛;②定期组织水利工作者进行野外拓展训练。通过这种方式,既满足了水利工作者集体归宿感的需要;又使得思想政治教育能灵活的与之思想特征相适应。
(5)进一步完善政治思想工作的配套体系。①要加大投入,在人、财、物上为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事业单位党政部门不仅要指派专人负责政治思想教育,还要通过建立专门的党员干部活动室等硬件设施为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提供场地。同时,单位支出预算中还要划拨专门的经费用于保障有关活动的开展。②要积极建设网络、多媒体教室等现代化政治思想工作工具,以此来助推单位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张建军.用科学发展观创新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J].才智,2011(20).
[2]呼海平.坚持科学发展,创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J].现代企业教育,2009(18).
关键词:儒家思想;中学生;文明礼仪教育
儒家思想是指儒家学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由此可见儒家思想中的礼仪、礼义是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纲常伦理、习俗民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礼是反映一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以建立和谐社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我们应该把握时代特征,对儒家礼仪的内涵和外延进行融通疏导,认真剖析、阐释礼仪的作用和功能。
一、儒家思想中的礼仪教育
孔子创立了儒家学派,孟子、荀子,以及后来的董仲舒、朱熹等学者发展了儒家学说。他们都把这种以“礼”为核心的教育作为人伦道德秩序建设、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因此,儒家重视礼制建设,形成了非常重要的学术观点。
(一)关于“仁”的学说
这是孔子提出的以“仁”为核心的一整套学说。“仁”最早出现于《尚书・金g》 :“予仁若考”,指一种好的品德。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独则无耦,耦则相亲,故字从人二”。孔子讲的仁者“爱人”(《论语・颜渊》),就是取仁的这种意义。孔子所讲的“礼”,主要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其次才是伦理规范,而“仁”则纯粹是一种道德观念和品质。它既包含多方面的情感原则,又构成人们复杂的心理要素。孔子在具体运用这一范畴时,往往具有不同的含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他与颜渊的一段对话。
颜渊问仁。子曰:“克已复礼为仁,一日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已,而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可见,仁是属于道德修养问题的范畴,是一种最完美的道德品质。从孔子思想体系的总体来看,仁贯穿其中,成为联结各个范畴的媒介,同时,又是各个范畴和言行的总纲。
从政治作用来看,仁是礼的精神支柱,仁礼一体。孔子曾慨叹:“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就是说,人如不具备仁的观念和品质,就不能正确对待礼仪制度和音乐。而且,孔子认为,只有“克已复礼”,才算是仁,才能实现仁。因此,克制自己,使视、听、言、动都符合礼,就体现了仁,可见仁和礼是融为一体的。在孔子看来,周礼是最完善的政治制度和伦理规范,而仁则是最完美的道德观念和品质。礼是道德的标准,仁是道德的属性,只有具备了仁的品质,才不会做违背礼的事情。
怎样来实现“仁”呢?当子张请教仁的问题时,孔子指出说,能实行恭、宽、信、敏、惠五种品德,就是实现了仁。他还具体分析了五种品德的功用:“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这就是说,为人庄重,就不致遭受侮辱;待人宽厚,就会受到大家拥护;待人慈惠,给人好处,就能够使唤人。这实际上是用温柔敦厚的君子人格,来规范主体的修养,进而调节人际关系,实现个人理想。
(二)“五德”和“五常”
1.“五德”,指五种品德,具体是指温、良、恭、俭、让(《论语・学而》)
温:“敦柔谓之温”。温和待人,不急躁、不生硬粗暴。良,“行不犯物谓之良” (《刑m注疏》)。善良,不邪恶,不伤害他人和物。恭,“和从不逆谓之恭”(《刑m注疏》)。恭敬、庄重,不傲慢轻狂。俭,“去奢从约谓之俭”(《刑m注疏》)。节俭、朴素,不奢侈浪费。让,“先人后已谓之让”(《刑m注疏》)。谦虚礼让,不横蛮自私。
2.“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西汉董仲舒总结孔孟儒学的五种道德。
仁:在前面已有论述,这里不再累述。
义:《礼记・礼运》说:“何谓人义也?父慈、子孝;兄良、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合称“十义”
《中庸》:“义者,宜(适度)也”。《诗・大雅・文王》《传》云:“义,善”。
董仲舒《仁义法》中“仁者爱人,不在爱我”;“义在正我,不在正人”。
《释名・释典艺》:“义,正也”。由此可见,义的内容包括三项:宜、善、正。
礼:制度、仪式、礼节的总称。儒家经典有“三礼”:《周礼》、《仪礼》、《礼记》。《周礼》是周朝的官职制度。《仪礼》是战国以前的各种礼节仪式。包括冠婚、丧祭、朝聘、射乡四类礼仪,宋王应麟又分为吉、凶、宾、嘉四礼。《礼记》是解释说明《仪礼》的论集。分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类,故称为“五礼”。 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如天子受诸侯朝觐、天子受诸侯遣使来聘等;嘉礼即国家具有喜庆意义及一部分用于亲近人际关系、联络感情的礼仪活动。如君主登基、册皇太子、策拜王侯、节日受朝贺、天子纳后妃等。
智:《论语・公冶长》:“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宁武子姓宁名俞,是卫国大夫。他能审时度势,在国家政治清明时,就表现出聪明;在国家政治昏暗时,就装傻。孔子一贯主张“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审时度势,进退得宜谓之智。
信:《论语・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曾参是孔子的学生,他把办事是否尽心,交友是否真诚,老师传授的知识是否复习这三件事,作为每天自我反省的问题。
《子路》:“言必信,行必果”;《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r(ni),小车无(yue),其何以行之哉?”比喻人若不讲信用,就好比大小车没有关键,无法套住牲口,车如何能行走呢?
《史记・游侠列传》赞扬游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就是诚实不欺,言必信,行必果。
(三)正已正人与成已成物
正已正人,成已成物,是儒家的思想传统。所谓正已正人,是指端正自己的思想品德,才能端正别人的思想品德。所谓成已成物,是指自己获得成功,也使他人获得成功。这种“正已正人,成已成物”的思想,是从主体与外界关系着眼考虑问题的,注重主体的能动性,以身作则,带动他人推及整个社会。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最高层境界。
孔子“为仁由已”(《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的观点,表明他对修身行事的主动性有高度的认识。“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人”(《论语・雍也》),“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这是一种忠恕之道,是为仁之方。这种忠恕之道的心理趋向,是“推已及人”。因此,在人际关系问题上,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论语・卫灵公》),即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只有正已,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只要“修已”,就能“安人”、“安百姓”,就可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孟子更是深得“正已正人,成已成物”思想之精髓,主张“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已”,这样才能使“其的身正天下归之”。 (《孟子・离娄上》)“其身正”的外在表现,就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孟子・尽心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收到“天下可运于掌” (《孟子・梁惠王上》)的效果。
二、中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的目标
加强礼仪教育要以明礼为基础,做人立身,基本的前提就是要学礼明礼。中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目标要抓好“五明”。
(一)要明“善良”之礼
“善良”即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有利于他人、社会的思想和行为,它是伦理学对人性的基本的第一位的要求。“从善积德”,学会与人为善,善待他人,善待社会,是加强道德修养的基础。
(二)要明“诚信”之礼
“诚信”即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它是伦理学对人格的基本要求,是立人、为政、从商的基础性道德。公民应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要以讲诚信的好人好事,引导学生说真话,做实事,待人以诚,交友以信,不弄虚作假。
(三)要明“和谐”之礼
“和谐”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平相处,它是中国人所追求的一种传统道德境界。“以和为贵”,和气做人,宽厚待人,化解矛盾,是加强道德修养的更高要求。丰都中学引导学生“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学会合作,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共同进步。
(四)要明“谦敬”之礼
“谦敬”即虚以处己,尊老敬贤,以礼待人,它是为人处事的重要准则,“以敬为大”,戒骄戒躁,尊重他人,助人为乐,谦恭礼让,是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
(五)要明“自律”之礼
“自律”即自主自制,守正祛邪、行为有度、取用有节,它是社会和谐有序的前提条件。“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践行制度,规距做人,是重要的道德规范。要引导学生自觉“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知法、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
三、中学进行儒家文化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创建以“儒家文化”为主题的校园环境
学校以“传承儒家文化,打造礼仪校园”为主旨,绿化、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在校园的阅览室张挂《论语》中的有关学习、处世的箴言、传统美德的书画;各班以“宣扬儒家文化,创建礼仪班级”为主题,布置教室,制定班规、班训,开展各类班级活动,让学生时时处处感受“儒家文化”的无穷魅力。
(二)进行《论语》《三字经》等儒家经典语句知识竞赛
学校要求利用每天晨读时间,引导学生朗读、背诵一句论语;在语文课上联系古今,讲解一句论语的含义,将枯燥的文言文《论语》,变得通俗易懂。组织中高段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读、背《论语》,低段学生读、背《三字经》。以《论语》《三字经》中的经典语句为内容,进行《论语》《三字经》经典语句知识竞赛。
(三)“学科渗透”
各学科中,尤其是语文学科中有着丰富而独特的儒家文明礼仪、道德法纪及心理教育等德育资源。结合学科特点,创设富于美感的充满智慧具有亲和力的教育情境,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课堂学习中受到教育,激发创新意识、合作意识、自主发展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四)通过各种传统节日,进行儒家文化熏陶
春节、中秋节、清明节、重阳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着许多民族文化的因素,让学生沉浸于经过优化的节日文化情境之中,具有接通历史、感受民俗、体验真情、回归传统、享受天伦、感恩祉福、热爱生活等丰富的濡染效用。
(五)“榜样示范”
通过树立榜样并利用榜样人的“榜样点”的道德选择及行动来影响德育对象的德育方法。树立榜样人明确的“榜样点”,使德育变得生动形象,具体可感,容易接受。如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洪战辉同学是“关爱他人”的榜样,徐本禹是“正确对待金钱,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关系”的榜样。
总之,儒家礼仪经典文化在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中具有不朽的地位,有着光辉的作用。对几千年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传统美德的形成,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影响。我们要对儒家礼仪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礼仪教育要与时俱进,让其具有更大的教化力量。崇尚礼仪,培养文明有礼的新一代,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重视,需要家庭、社会和学校教育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促使青少年学生尽快养成文明礼貌行为,“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才能代代相传。
参考文献:
[1]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
[2]王健. 儒家的教育理念及其对现代教育的启示[D]. 长春理工大学 2007
关键词:天主教 明末 瞿式耜
无论朝代的更替如何,中国思想文化的主潮流一直都是儒家思想,封建王朝在这种思想统治下逐渐鼎盛,明末的封建制度更是达到了历史的顶峰。知识群体对于儒家文化根深蒂固的追随使得他们对明末传入中国的天主教本能地采取了抵触的态度。然而随着利玛窦等一批深入中华文化内部的教徒的到来,天主教的教义思想逐渐在他们所在的各个城市里被人们所熟知,众多天主教堂的建立也使得信教群众数量有所上升。众所周知,朝代的更替总是会带来一批文化与精神上的遗民,然而明末遗民群体之强大和他们对前朝的眷恋、对当朝的反抗强度远远超越了之前的朝代。钱基博曾说:“是国亡,民彝之性亦亡也。民彝之性亡,而国非其国,民非其民也。”①对于有着根深蒂固“华夷”观念的汉族士大夫来说,明朝的颠覆、异族的入侵意味着华夏民族的灭亡,他们的殉节不仅是殉国,更是为民族而殉。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之所以会有如斯激烈的反应,是基于封建伦理道德、基于儒家思想的忠君忠国。毕竟封建王朝的帝王都用死来殉国了,那些应该为君而死的士大夫如若存活着,又怎么不会被认为是偷生呢?对于这一点,早先的学者早有过深入的研究,以他们的研究成果来反观当时那些天主教传入后信奉天主教的士大夫们在面对朝代颠覆、自我去留的选择时的态度,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中国被儒化了的天主教徒的代表人物,他们所做的人生抉择也是一种儒家文化与天主教“信仰”观念所结合的复式抉择。本文将以瞿式耜为例,通过分析他诗歌中反应的思想情绪与他本身的人生经历来试图阐释这一点。
一、明末天主教的传入
在利玛窦之前,天主教在中国始终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立足,他们甚至连大陆都很难踏进,所到之处皆受到排挤和质疑。而以利玛窦为首的新一批耶稣会士受到士大夫的启发,转而进行了文化传教、知识传教的模式。他们带来西方先进的仪器、数学知识、记忆法等,以此作为桥梁与中国的士大夫进行交游,并在交游的过程中逐渐向他们灌输天主教义的思想。这种文化传教的成果对于当时的西方教廷来说应该是成功的。1592年,利玛窦翻译《论语》和《四书》,试图证明天主教和儒教有相通之处。利玛窦试图解开天主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相悖点,他将中国人的祭祖行为解释为与天主教义中的孝义相通,将敬拜孔子的行为解释为人们感谢其伟大著作的纪念方式,希望以此来解除孔子崇拜与天主教义只准信奉一神的冲突。明代首批入教的士大夫,史学界称之为“儒家天主徒”,崇祯年间甚至宫廷中妃嫔王子都多有信奉天主教者。当时圣教的传到地即建立天主教堂的城市有肇庆府、韶州府、南昌府、南京、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士大夫信教者中较为知名的有瞿式耜、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瞿太素、冯应京、张焘、金声、吴历等。
二、天主教的儒化
天主教经由利玛窦入华以后事实上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天主教义的基础是“三位一体”论,然而在中国思想里很难找到类似的表达。中国的儒家经典教义都是以现实经验为最终目的,指导人们的经验生活,然而“三位一体”是一种信仰,并不是一般经验所能理解。
因而当时入教的天主教徒们倾向于将天主教义附会在他们所熟知的儒家教义之上,利玛窦循此逻辑将儒家思想中的宗教成分进行了重新的阐释和定位。他择取古典文献中能被天主教义理进行诠释的部分,证明天、儒的同一性,试图将儒家之“天”与“上帝”进行对应,将儒家之“仁”与天主教的“爱”进行对应,以这样的方式将儒家思想转化为天主教化的思想。尽管这种方式多多少少改变了西方天主教义的本来面目,但确实使得中国的士大夫阶层更容易接受和理解。他们在接受这样的字义转化的同时会将以往的儒家思想经验附着于天主教义之上,从而尽管身份上转变为了天主徒,他们依然无法抛弃儒家思想的约束,这一点在瞿式耜身上体现得十分明显。
三、天主教在当时的影响
通过利玛窦等人的改良,天主教在“敬天爱人”上和儒家实有相通之处。而在抗清活动中,天主教徒和大部分耶稣会士也都站在明朝一边。中国天主教会之所以采取支持明朝政权的做法,原因有三:第一,当时的教徒全是汉族,官僚缙绅士大夫居多,他们必然和东林、复社一起支持明朝,以保护自己的官职、田产、社会地位和生活方式;第二,四十多年在北京、南京、南昌等地的皇室传教,传教士与皇室和诸王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和关外的清朝政权,传教士没什么联系;第三,许多传教士和天主徒在战争中,长久深入地卷进了明朝军事。有的带兵打仗,有的作军事顾问,有的供应军火。崇祯七年(1634),王征在家乡建立天主教平信徒慈善救助团体“仁会”。在《仁会约》中,王征交代立会宗旨:“西儒所传天主之教,理超意实,大旨总是一仁。仁之爱用有二:一爱天主万物之上,一爱人如己。真知畏天命者,自然爱天主。真能爱天主者,自然能爱人。”仁会强调“天”和“人”两方面的结合,看似像“天人合一”之类的儒家命题,其实它反映了天主教给儒家思想带来的变化。“爱天主”无疑是灵性信仰,“爱人”就经常会有世俗的做法。这是一个“灵与肉”、“天国与现实”、“宗教与社会”的西方近代文化中的普遍命题。从这一点出发,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对于明朝的遗民来说也有一定的思想意义。
对于朝廷和君主,儒家的理念是“忠”,但这种“忠”失却了个体的存在,是高于个体的“忠”。在这种“忠”里人是可以被磨灭的,甚至会被扭曲,如同万历年间无数士大夫为了博取名声而死谏一般,他们并不是真的如此正直,而是在用性命博取死后的留名。天主教的“信仰”则与之不同,他强调的是一种结合,即人在爱天主的同时,也升华自己。如果以此理论推及到明亡后遗民的态度,那么信儒教者大抵就是一个死字,或者就是成为贰臣,而信天主教者则应当抛弃所谓的殉节观,为自己的“信仰”而反抗。当然,对于民族的热爱和国土被异族入侵的悲愤与殉节观是两码事,作为一个天主徒来说,人的整体构成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用更加理性的态度去对待重大的社会变革。
拿瞿式耜为例,出生于忠孝世家的他自然是谨守礼仪道德,面对异族入侵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也是国不复国的悲痛,然而如果仅仅是儒家的保守思想,他可能也如其他众位士大夫一样,选择以死殉国。天主教教义里,自杀是被禁止的,而他们所秉承的三位一体的理念也不是以君王和国家为中心。瞿式耜尽管在仕途上并不顺利,但面对国家的困境,他选择的是一条长期的抗清之路,并直到最后以死结束自己的使命。也许有人会说,战斗而死和一开始便选择和国土同亡难道不是一样是以死殉国么?我却不以为然,那些一开始便与国家一同死亡的士大夫,其历史价值和自我价值何在,他们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觉得死亡才是对国与君王最忠诚的表现方式,殊不知这样的死亡反而泯灭了他们所可能拥有的价值。瞿式耜不一样,不能说他的反抗一定是因为天主教义的影响,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天主教义的解读无疑帮助他去体会到了在民族颠覆的时刻自死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天主教义讲求爱天主、爱人,这里的爱人并不是单纯地世俗地爱护别人,也是对自我价值的一种肯定。这种经过反抗而最后成全的死亡是有明确目的性的,也将人个体本身修造成历史的一部分。
四、瞿式耜其人及其天主徒身份
瞿式耜,万历十八年(1590)年出生于一个“四代甲科,鼎鼎名家,世传忠孝”②的官宦家庭,一生忧心国事,但仕宦沉浮。明亡后,瞿式耜在南门王朝任职,在桂林致力于抗清事业,被擒后不听劝降,于狱中做《浩气吟》四十首,以气节闻名,终慷慨赴义。
有关瞿式耜的天主教徒身份,许多史学资料都有佐证。“明末有瞿式耜者,圣名多默……与式为从兄弟”,③《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如瞿式耜等人,首为天主教热心信徒。”④《中国天主徒史》:“另外两名天主徒……就是广西的总督(临桂伯)瞿式耜(瞿多默,Thomas)和曾在桂林战斗中大败清军的焦琏(焦路加,luc)。”⑤《在华耶稣会士列传》:“艾儒略传引巴笃里《中国耶稣会史》说:“一六二三年(天启三年)瞿太素子名玛窦者(按即式),邀艾儒略赴常熟开教。其从兄进士式耜曾经儒略授洗,由于他的努力,教务颇为发达,几个星期中便有二百二十余人入教,式耜某叔伯的功绩尤多。式耜受洗后,曾在宅门外张贴‘僧道无缘’字条,又以耶稣圣号代替一切偶像。”⑥这些史料都证明瞿式耜是天主徒,他于天启三年即1623年,经其从弟瞿式介绍结识意大利人天主教传教教士艾儒略,研究利玛窦所著《天主实义》等阐扬天主教教义的书籍,随后受洗礼而正式入教。虽则亦有不少学者对瞿式耜的教徒身份有所争议:“有教史未必误,而教外典籍无法证明者,如瞿式耜之奉教,教史言之凿凿,而吾人至今尚无法在教外典籍证明之,破疑后人弥缝之密也……然则瞿式耜奉教之迹,为其后人所削,亦或有之。然终无法证明也。”⑦然而从目前的史料来看,瞿式耜确为教徒的可能性更大,毕竟信仰和文学之间并不是从属关系,而后人的修饰也是大为可能。在此,就以瞿式耜教徒的身份为前提,分析他诗歌中表现天主教义的部分,这部分虽则很少,但笔者试图从中理出它对于瞿式耜遗民身份的影响。
五、瞿式耜诗歌中的天主教色彩
由于瞿式耜的生长环境,他对于宗教的信仰受到了来自生活各方面的压力,因此在他的诗歌文集中,出现有关天主教义的内容并不多,但在他的抗清生涯中,在明朝将要再也不复存在的恐惧里,他依然留下了些许用天主教义进行自我思考的诗篇。
自誓其二
平生美好境,此日复何求?
天地一身外,江山不我留。
悟因空后得,心向死边休。
领受须欢喜,参同在小楼。
诗句中的“领受”二字显然来自天主教义,经由信仰,瞿式耜视死亡为领受上帝的拯救,得享永福。
其三
若论成人事,临危止一端。
圣贤原节取,世俗已惊看。
死岂求名地?吾当立命观。
乾坤留此夕,忠魂也教安。
诗中说所谓圣贤是凭借节气来取舍,而他们的这种节气是求一死以让世俗惊诧。然而瞿式耜认为死并不是为了求名而去,他所追求的是生命的价值。他所谓的忠魂也就是天主教义中灵与肉的问题,肉体的死亡并不是最高境界。
其四
佛教言生死,无过一了缘。
朝闻才是道,圣训已居先。
临节征完养,成仁诵昔贤。
到头方梦醒,在我不由天。
在此诗中,瞿式耜阐明佛教教义中生死只是一个“了”字,而儒家教义又说“朝闻道,昔死可矣”,然而等到灾难来临想要通过诵奉圣贤来成仁是行不通的,当头来才知道,想要成仁还是要靠天主教的“圣训”,拥有自己的信仰,并为其而奋斗。
浩气吟其二
正襟危坐待天光,两鬓依然劲似霜。
愿作须臾阶下鬼,何妨慷慨殿中狂。
凭将榜辱神无变,旋与衣冠语益壮。
莫笑老夫轻一死,汗青留取姓名香。
“待天光”三字是典型的天主教语言,意为等待耶稣天主之光。结合浩气吟的产生背景,瞿式耜在等待死亡的过程里,是带着的,正是有着死亡为拯救的信念,他才能够坦然面对死亡。
六、结语
天主教的传入在明末时产生了思想文化上的巨大冲击,而信教的士大夫研究天主教义以后也对他们的人生选择各个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选取了瞿式耜这个例子去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找到一个新的研究明末遗民思想、文学作品的突破点。
注释
① 孙静.明遗民录[A]//清代传记丛刊・遗逸类[C].明文书局印行.
② 瞿式耜.瞿式耜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86.
③ 萧若瑟.天主教传行中国考[M].民国丛书.
④ 王治心.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M].东方出版社.
⑤ 沙百里.中国天主徒史[M].耿,郑德第,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28.
⑥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M].中华书局,1988:277.
⑦ 陈垣.陈垣学术论文集[M].中华书局,1980:200-201.
参考文献
[1] 孙静.明遗民录[A]//清代传记丛刊・遗逸类[C].明文书局印行.
[2] 瞿式耜.瞿式耜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 萧若瑟.天主教传行中国考[M].民国丛书.
[4] 王治心.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M].东方出版社,1996.
[5] 沙百里.中国天主徒史[M].耿,郑德第,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6]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M].中华书局,1988.
[7] 陈垣.陈垣学术论文集[M].中华书局,1980.
[8] 陈燮君.利玛窦行旅中国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关键词:儒家;政治管理;思想;方式;价值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5-0030-02
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精华,不仅渊远流长、经久不衰,而且内容丰富、博大精深。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的儒家文化,更是蕴涵着丰富的政治管理思想的遗产,值得我们去认真地研究,并为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所借鉴。政治管理可以说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是涉及人类政治生活的一种管理活动。根据当代中国政治学者的观点,政治管理就是国家权力“按照某种特定的秩序和目标对政治生活进行自觉地、有计划地约束或制约的一定方式”。从政治管理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政治管理活动具有普遍的意义,就中国社会而言,研究儒家的政治管理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与建设极为重要。
一、儒家政治管理思想的诠释
1.修身是政治管理的逻辑起点
儒家的整个政治学说是建立在对人性的分析基础之上的,可以说人是政治中最为活跃的因素。无论是孔子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还是孟子的“性善论”,或者是荀子的“性恶论”,都无一例外地将人作为分析的对象,都强调人必须时刻加强对自身的修养。《大学》中讲,“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也表明要想齐家、治国、平天下必须先修身。从这可以看出,修身是儒家整个政治管理的逻辑起点。
修身作为儒家整个政治管理的逻辑起点,表现了他们在分析人性共同点的基础上探寻管理根源的智慧。他们认为当政者只有以自身的道德修养、言行来影响、感化其他人,才能使被管理者从内心深处接受管理,进而实现内部控制的管理目的。可见,儒家的政治管理以处理政府和民众的关系为根本。另外,儒家以建立在修身基础之上的仁爱精神为其管理理念,从个体修身、做人开始,进而逐步推延、扩充到他人乃至整个社会。总之,管理者只有不断修身、以身作则才能强化管理的正当性、合法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被管理者的认同与接受;而被管理者也应该在管理者的引导和规范下加强自身修养,以实现整个社会德性的提升。
2.追求“义以为上”管理的价值诉求
儒家的政治管理思想已越出政治领域上升到经济领域,从价值层面来说,就是所谓的“义利观”问题。从儒家的政治管理看来,他们倡导将“义”作为管理的最终价值诉求,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可见,儒家采取的则是义利并举,义利双赢的态度,即人们在追求利的过程中只要做到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即可。在具体的政治管理中,根据这些原理,即管理者应该了解人性的趋利性,并时刻以义的价值观规范个人行为。
儒家认为政治的有效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者制定的方针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推动的力度。即为了实现政治的有效管理,管理者只有使民众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并辅之以适当的教化,政治管理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社会现实中,人们追求名利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从而对社会稳定和政治有序运行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儒家的义利观,要解决这一矛盾,就要求人们在追求物质财富和经济利益时,应该见利思义。因此,管理者应该坚持义以为上、大局为重、为民众谋福利的原则,要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人本式管理理念。
3.“和而不同”的多元管理模式
儒家政治管理的“和”是尊重个性差异与特征的“和而不同”,这一原则在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就是一种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和”可以说是儒家特有的思维方式,也是儒家政治管理的理想目标与至高境界。他们主张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社会团体内部都要实现和谐,从孔子的“礼之用,和为贵”,到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都体现着这一理念。他们认为管理者要尊重个性的差异,肯定人的价值与权利,善于听取不同人的观点,充分体现人性化的管理。这样才能够尽可能地发挥个体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才能使他们甘愿服从管理者的指挥,才能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人际矛盾,以实现政治管理的有序、高效运作。其实,这种“多元化”的管理模式也是现代社会所追求的目标。
综上所述,儒家政治管理思想充分体现了管理中最根本的问题,即以人为出发点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这正是今天所积极倡导的科学管理、人本管理的核心所在。儒家政治管理思想所凝聚的人类智慧和管理精髓在影响着我们,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政治管理模式所服务。
二、儒家政治管理的方式
1.“贵和”的管理方式
“和谐”是中国古代崇尚和追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儒家政治管理的主要内容。儒家在政治管理上十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与和谐关系,并把建立这种关系作为理想的目标。先贤们把“和”看做是政治管理中最宝贵的东西,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看做是最有效的管理目标,这充分体现了儒家对协调这一管理方式的深刻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在儒家看来,“贵和”是管理活动的最佳境界,他们既把它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动力,又把它作为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孟子所说:天时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正是体现了“贵和”的管理方式。可见,只有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相处,才能实现政治管理的最终目标。
2.“人本“的管理方式
儒家政治管理思想的优良传统就是“以民为本、本固邦宁”。他们认为民是人本管理的基本前提,只有真正解决了人民的衣食住行,并把思想通过行动落到实处,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长治久安,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正如孔子所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即为了达到“安人”的目的,主张养民要惠。在这样的前提下,儒家主张以性善论为主的多元论,他们要求政治管理者要尊重人、相信人,发挥被管理者的内在积极性。可见,他们注重发挥人的第一因素的作用,深知“得人心者得天下”,把“得人心”作为发挥人的内在积极性的前提,并千方百计的照顾被管理者的切身利益。
3.“仁政”的管理方式
儒家的政治管理强调“柔性”,在管理的实践中突出了“仁政”的特点。“仁”的基本含义就是爱人,要求管理者对被管理者实行宽惠的政策,施之以爱人的行为方式。所谓“仁政”即是要求把孔子的“仁”的思想贯彻到政治管理中去,把道德伦理与政治管理结合起来,进而形成孟子的行政伦理思想。他们认为,要做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就要“民悦则取之,民不悦则不取”。可见,这种政治管理思想是把人看做是管理活动的中心和主要对象,并把一切管理活动都围绕着人而展开,认为只有本着这种原则,才能成功地进行管理,达到“仁者无敌”的至高境界。
三、儒家政治管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儒家政治管理思想作为积淀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和凝聚,对于当代政治文明建设以及社会的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儒家的人本思想作为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结晶的精华,它所倡导的“仁”、“民为邦本”、“敬老爱幼”的为人之道,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内容。管理者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才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的目的是以人为本,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总体素质还不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提升管理者的素质。只有推进管理者的全面发展,才能大大激发被管理者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生产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为建设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形成多方和谐共生的和谐社会。
2.有助于提升人们的价值观
儒家政治管理思想的“义利观”有助于从社会心理上抑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蔓延,使管理者不在管理的过程中迷失自己,沦丧道德。一方面,管理者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规范,这虽然不够解决最本质的问题,但是一定意义上能够从被管理者的意识形态中注入正确而高尚的因素,如利用挖掘儒家义利观所推崇的“见利思义”、“先利后义”的价值观,大力去倡导这些价值观,使被管理者从心理上遏制拜金主义的蔓延,提升自己的精神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自身的道德修养,也能够约束过分的个人主义思想,从而使得他们在为社会做贡献的同时,也能够实现个人的价值。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管理者竭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注重个人利益的弊端。因此,儒家政治管理思想义利观中的“义以为上”的道德追求将会促使一些管理者循义而行,以此来抑制个人主义思想的蔓延。
3.有助于建造良好的诚信社会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诚信犹如一把无形的通行证,它是形成和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的重要法则。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要求我们在人际交往中,应该恪守诚信原则,对人以诚,不虚情假意,不颠倒是非,自觉遵守诚信道德。作为一名管理者更应该把真诚待人作为处世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把遵守信用作为人生的道德价值取向。管理者只有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宽广的胸怀,平等、友好、真诚地与人相处,才能够赢得被管理者的喜爱。
参考文献:
[1]李景鹏.政治管理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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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云柏.中国儒家管理思想[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关键词:法律文化;儒家化;古代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6-0048-02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中华文明产生于特殊的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下,其是在独特的文化逻辑与历史规律之中独立发展的,并从而形成了与众不同的文明模式。
一、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辉煌的历史
中国有着悠久的文明史,中国古代人民创造了先进的文化。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法律文化体系的法典化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成就。“根据现代以前的任何标准,中国的法典显然是杰作,自成一格”。到了唐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高峰,对周边东亚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国法律制度的特点。在近代,在列强坚船利炮的威胁下,中国被迫打开大门,在欧洲和美国面前,中国的法律制度失去了昔日的辉煌,沦为“野蛮” 与“落后”的代称。从清末的“维新”发肇,我国法律改革的参考规则是西方法律文化,传统法律文化受到冷落,备受各界的批评和攻击。但恰如马克思所提出的,“不管是政治立法还是公众立法,它只显示和记录经济关系的要求。因此,在法律问题上没有真理,每一个国家都根据自己的传统习惯制定法律制度” [1]。意识到这一点,将使我们能够不妄自菲薄,从而汲取传统法律文化的有益成分奋勇前行。
传统法律文化本身包含了许多的优秀元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存在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成文法和判例法等并存的“混合法”;“无讼”的价值观和“刑无等级”的理念;遵纪守法、司法保护兼容隐藏“人的学说”;“慎刑狱司法人道主义”,“实质正义”、 “集体主义”的司法法律的价值取向和“政治人” “亲民”的政治道德观、简洁的法律语言,以及“为政在人”的人治观、古代司法官员的人文素养及行政立法、监管体系所构建廉洁政府和历史上的“变法”的经验等,这些都是符合现代法治的,经过改造,可以服务于当前的法治建设。
二、包含儒家色彩的传统法律文化特点
(一)传统的法律文化倾向于国家本位主义
在我国古代社会,家族式的父权制结构需要国家的认同和支持,由无数父权氏族社会组成的“人”形成的体系结构,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是家族制度的模拟与扩展。这从某种角度上说,处于权力中心的国家权力是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种理论和信念的支持同时以实际行动拥护此种典型的专制统治制度,不管是强调“仁”和“孝”的儒家德治思想还是治人“艺术”与“正确”的法家集权专制思想,都与统治者的利益一致,并受到统治者的青睐的,从而使这些理论和思想都受到国家暴力机器的保护。因此,上述理论成为国家标准,并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和生存环境。在习惯上中华民族的美德片面地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并且要求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如果超越了界限,那么个人的人格权无从谈起。现代法治尊重人权,追求自由与人格,是与上述所谓美德格格不入的。
当今的法律传统的虽然在制度层面已经否认了国家本位主义,但在一定程度上人们的思想仍然为其控制,从而直接致使了目前我国公民权利意识不强,并且不尊重他人之权利。长期灌输的“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导致相当多的中国人奴性很强、逆来顺受,不信任并且蔑视法律,所以对政府所谓的监督很难以政府“供养人”的身份理所当然的进行,更何谈要求政府保护他们的权利,并平等与其谈判和对话。
(二)传统的法律文化工具主义特性明显
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主要部分的社会法是刑罚的概念。法律于中国古代仅仅是君主奴役臣民之工具,并且传统和理论上很大程度“刑民不分,以刑为主”,一方面与专制的共同创建国民恐惧、无知、软弱、奴性之人格。另一方面是结合儒家思想,要求凡事有规则并且必须依照一定的仪式,追求片面的“和谐”,培养的是“息讼” “和为贵”的法律观念。此情境下造就国人对已定的法律倾向遵从,但是对法律本身的无视,个人权利的问责是比较少的,并且对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如权利和参与的概念,在审议和行政的国家事务漠不关心。
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之下,中国老百姓始终坚持“要原谅和宽恕”心理,除非彼此深恨,否则对方犯下罪行,一般是不诉诸法院。所有态度和立场都是温和的,避免偏于任何一方表达自己的立场,以免麻烦。
(三)传统法律文化注重等级秩序,忽视平等
在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即使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此种说法,不过在漫长的封建传统社会文化潜意识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八辟”、“八议”和“准五服以制礼”这些等级制度却被长期坚守并施行,同时对嫡庶、辈份、年龄、地位的区分很严格。如此自然的权利,在思想观念平等的当今人们无法成为共识,甚至日常生活中,在法律之上,秉持权柄者及其亲属也享有特权待遇。这对权力腐败的蔓延有了催化作用。
另外,由于血缘关系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形态具有特殊的作用,所以“人情比法律更大、亲情比法律更大”已成为桎梏,限制了法治建设的进展。
三、包含儒家色彩的传统法律的具体化
(一)法律公法化
从先秦至清末时期,尽管有着不同的民族侵略,或不同的文化传入中国,但是儒家思想在中国一直处于主体地位,并形成和延续了长久的文明进程,一切的变化影响不了历史沉淀而形成的传统的民族和国家。到汉代,中国古代的法律传统已具雏形,汉武帝推出并强力推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家政策,使得儒家思想在官方明确并建立了地位,法律公法化因此越来越明显。
从此以后,私法制度和理念在我国传统中得以成长并发展。所谓中国法律,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刑法,二是组织政府行政机构及治理机构之法,其构成内容大体为行政执法的规则和违反行为规则的处罚 [2]。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公法文化色彩极浓,基本上是儒家化的。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私法制度被划为公法制度,其地位是依附或从属的,可以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基本上可以直接视为是公法。
(二)法典的刑事化
在古代国人的潜意识里,刑法与法律基本上是同一个概念。用我们今天的思维去理解刑法得出来的结论是不一样。犯罪和处罚的法律规范之总和被现代法学者当作是刑法的主要精义,教育(犯罪预防)是其主要的功能,惩罚罪犯是它的第二个功能;但是古代刑法中的思维集中在惩戒(报复),轻教育(警告),原因在于古代的法律的功能是主要是惩罚,惩罚就是杀戮。而杀戮其目的无它,报复是它的终极意义。从而刑罚化即为中国传统法律之性质。
要理解我们古代的法律是一种特别的刑法,并体现明显的公法文化,可以从历史与传统的视角来看,我国的法律最初是在部落间的争斗中形成的,主要用来处理和惩罚野蛮人。在这个独特的历史渊源的既定思维的影响下,人们总是根据处罚的法律,并且习惯将酷刑和残忍同野蛮下等人和未受过教育的人、不遵礼教者以及品性败坏的人等皆可称为的人品不端(邪恶的)的人联系一起。不过由于时代、身份和知识的局限,学者在没有科学的辨别和评估下,仅仅在一些表象和主观臆测之下,得到对应的法律观和犯罪观[3]。中国的法律轨迹二千多年来受到这种非科学的理论影响巨大。
(三)民法具有刑法的特征
毋庸置疑,民法是一部重要的部门法,它是规范平等主体(法人和法人、法人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及与财产有关的人身关系的规则。与中国古代法律相比,我国古代的民法没有真正专门的民法典。以此看来,中国封建王朝的财产与财产关系有关系的法律,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表面上看,他们是民事的,但实际上,他们具有刑法化的特性痕迹。
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法律规定的民事活动,当时的契约主要是贷款和交易。它的契约合同如果利息不按时交付的,就当作是违反了契约的规定,用刑法对之进行制裁,就是所谓的:“凡民同货财者,令以国法行之,犯令者,刑罚之。”并且,单纯的买卖或租赁合同事件,最终被当作刑事案件。用刑法手段处理民事纠纷,从西周开始就成为一个传统,直到清末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在传统中国,民法是刑法,另一方面,民法内容在国家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不高,数量也不多。百姓的纠纷一般不惊动官方,而自行处理,并且根据宗族规定和风俗习惯的调解是其主要处理的方式,以宗族规定为主。不仅民法典在封建国法中没有体现,并且民间的风俗习惯和宗族法规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法。所以,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中国传统民法(法典)。
四、结束语
中国法律文化抛弃“儒家糟粕”汲取“儒家精华”,推进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是一个与经济、政治、理性文化及公民社会共生互动的过程,需要全体公民及政府的合力从而达成。只有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也将为期不远。
参考文献:
[1]郝铁川.当代中国与法制现代化[M].杭州:浙江人民 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