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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抱朴的这种儒家形象的发展与当代的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品的发表是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在80年代人们都有着一种发展的渴望,人们是这样,国家更是这样。随着的召开,国家的发展也是走向在一种全新的模式,改革开放也在思想上为我们提供了保证,新的事物的出现,人们的思想也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种新的看法。人们开始对社会的发展尽心思考,这也就产生了对社会发展的不同的思想。而隋抱朴的这种儒家的思想就是作者对社会的发展找到的新的答案,也是当时的寻根一派的对社会的不同的看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寻找不仅仅是对社会发展的道路的一种寻找,也是对我国国民在思想灵魂上的一种寻找,这是起到了双重的作用的。隋抱朴儒家的思想得到认可,也是读者对种儒家的文化在中国的发展中起到的中流砥柱的作用的一种认可,也在思想上为当时的人们提供一种范本。时代的因素在当时是主要的因素之一。隋抱朴的这种儒家思想在深刻的内涵上也是存在于当时的这种社会的基础的,社会已经不仅仅是需要一种新的启蒙,而是在合理的生活的轨道上找到以往合理的生活思想规律,这对于人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而作者张炜也通过隋抱朴的儒家思想的认可得到新的确立。在当时那个近乎疯狂的80年代,人们的思想经历的是当时最活跃的西方的影响。这对于文学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推到作用。而且我们也看到这种新的儒家的思想与时代的发展也是一种双向的互动的内容,在一方面这种儒家的思想丰富了社会的存在的思想,而在另一面社会的整体的发展也为儒家思想的存在提供了良好的保证。只有一个开放的社会思想的包容的力度才会得到增加,这是在80年代的一种很好的体现。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文学的发展的,文学的发展更加的离不开社会的发展。而且社会的思想的力度也深深的制约这文学的这种发展。隋抱朴的儒家的思想的也是在这一层面看到的社会的文化的一种显现。在80年代的寻根文学里我们不仅仅看到的这种对儒家思想认同的一种,这仅仅是当时的一个某方面,也是寻根中对社会的发展进行儒家解释的一部分,许多的作家还把社会的发展的看到的是道禅文化,还有楚文化等等。这些都是对社会发展的合理的解释,这也无疑构成了寻根文学的多元化的发展。
二、隋抱朴的儒家思想与自己的深刻的矛盾性
隋抱朴是一个深受传统文化熏染的人。他的名字就来源于“抱扑见素,少私寡欲”的儒家教义。他从小将“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中国传统文化是最不讲人性的,把人的正常的视为消极的东西,把社会的理知规范视为神圣的完全积极的东西。在这样文化背景下的隋抱扑,注定了成为方面的悲剧人物。隋抱朴首先是一个人,就必然有人的七情六欲。妻子桂桂死后,小葵是第一个闯入他生命的女人,也是他一生钟爱的女人。面对小葵的约会,经过激烈的内心挣扎,他最终“突然转身向着河滩跑去了。他像要扑向一个什么东西,没命地奔跑,嘴里同时还发出谁也听不清的咕囔声。”从他的这几个动作,足可以看出他对小葵的情感是多么的强烈。之后,由于被小葵嗅过手掌,常常睡不着觉,要不就做梦有人来捧他的手掌,他曾无数次偷偷伏在小葵的后窗上。小葵经四爷爷点头嫁给李兆路,使得隋抱朴彻底失望,可他内心的渴念一分未减,受尽了折磨。在李兆路外出当盲流的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抑制不住内心火一般的热情找到了小葵。李兆路的意外死亡,给隋抱朴带来了堂而皇之接近小葵的机会,但是,他所受的传统教育使他充满愧疚,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情感要求。小葵盼望并期待着隋抱朴走进她的生活。一次在蓖麻地里的相见,小葵渴望抱扑能在众人面前堂堂正正地直面他们的关系,然而小葵失望了。正如书中所写的“:那一天,抱扑没有站起来,也许就在也站不起来了。”“爱是人性天国的核心,是这个王国中最活泼、最美丽、充满生命的根本因素”,然而抱扑与小葵的爱却走到了尽头,不是因为不爱,却因为抱扑的特定文化和特定性格。隋抱朴的心灵深处,强烈呼唤一种火一般的爱情。他有时表现出一股勇于进取的力量,一股往着高处涌流的狂奔不息的热血。但是,另一方面,又有传统文化留下的巨大投影,困扰束缚着他,一种儒家的教益充斥着他的内心。他的出身,他的原罪感,他所受的传统教育使他背离了自己的情感要求。他的内心世界充斥着矛盾,充满着各种可能性,使他有时倾向于情感的天平,有时又充满着自责、忏悔的矛盾心态。人类“缔造的文化体系,表现了人类对善的追求,但是,也处处有伪善的部分加在其中,与真实的善的追求形成对抗的力,因此,在人的文化欲求中,总是接受着祖先文化遗产的双重积淀,这种复杂的情况也使人的文化追求体系本身又有两种力的拼搏。”文化的虚伪成分无情地摧残着抱扑的身心,人为地强迫他熄灭自己的欲念。社会理知规范无情地征服了他的情感,这个征服的过程是充满着灵魂的惨烈的战争的。隋抱朴是一个意志力很强的人,他可以忍受形而下欲求的折磨而从形而上的欲求中得到些许满足,如苦思冥想。他有一种大爱之心,这使他往往陷于有所爱而不得所爱的深刻矛盾之中。闹闹,一个洼狸镇最妩媚的女人,她心中一直爱恋着抱扑。闹闹对抱扑的火热感情,抱扑这个充满大智慧的男人,他不可能感觉不到;但在几次心灵的颤动后,他以冷静的面孔,不敢直视的目光,面对这位活力四射的姑娘。小葵的再嫁,能否给他一次机会,做一次自己情感的主人,使闹闹不再成为第二个“小葵”呢?传统文化在隋抱扑的世界中,好象一个无处不在的幽灵,这个幽灵断送了他一生的爱情,一生的个人幸福;但同时,也因为这个幽灵,使他怀抱“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知识分子情怀。从这一点上来看隋抱朴也是具有常人所没有的毅力,这也是儒家思想在内在的赋予他的坚毅的品质所在。
三、隋抱朴的儒家文化思想具有的现实的意义
隋抱朴的这种儒家思想对现在的社会具有着广泛的现实的意义。在现在的社会发展的今天,隋抱朴这种儒家的思想是我们所应该具有的,这有利于我们现在的社会的会更好的发展,因为儒家思想主要的行为是与人为善,这样我们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才能看到社会的发展的有利的一个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们的社会已经改变得太多,这样的社会可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人们的深层次的交往,隋抱朴的这种儒家思想的善良是我们的榜样。眼看到了自己家里的不幸,也看到了社会的不幸,这样在隋抱朴的身上就埋下下了善良的种子,看的不幸的事情多了就得到了自己内心的净化。这在巴金的身上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这方面无疑与巴金存在这很相似的方面,巴金在城墙上每天看见杀人,心中也就有了对社会更加深刻的了解。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隋抱朴的这种不幸的发生也为其带来了观察社会的机会,也是一种心灵上的沉淀。人的生活经历这许许多多的事情,这种磨练也是对隋抱朴这种儒家思想形成的关键的因素,也让我们的心灵得到启迪。作家张炜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画面,我们看到了时候的残忍,也看到了的无情的存在。这些深重的苦难都被隋抱朴所承受下来,善良背后的儒家思想的存在。此外在书中还有隋见素、隋含章、赵多多、四爷爷、隋不召等人物的描写,更加衬托了隋抱朴的儒家思想的情怀。也是作者要深刻表达的一种文化上的认同。粉丝厂的继续的发展,隋抱朴的接管也是一种儒家思想上的胜利。而且这种现实的意义上还表现为那种特殊的大爱,我们可以看出抱扑有一颗大爱之心,普度众生的大爱。而且除了大爱,他还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弟弟妹妹。作为长子,他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爱心,在弟弟见素在城里得了绝症后,他来到弟弟身边的第一句话就是“见素,我来晚了,我该早来看你。我是老隋家的长子,不该让你一个人出来闯荡。我没有尽到一个大哥的责任。”一股浓浓的兄弟之情流淌出来;这些都为现在的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良好的范本。
四、结语
我们企业现在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仔细追究其根源,恰恰是我们的企业家和企业文化在根本上背离了儒家的思想精神,如“仁者爱人”“为政以德”“义利统一”“和为贵”“诚信”“反求诸己”的思想。然而在我们企业经营和运作的过程中,这些思想不但没有树立起来,相反提起儒家思想,有许多人想到的是腐朽没落,僵化教条、如何束缚人性、如何阻碍创新,这是对儒家思想的误解造成的,也正是这种误解,使我们对西方的先进技术、管理思想和手段更多地停留在引进和消化上,而很少吸收再推陈出新。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儒家思想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但是对这方面的研究更多停留在儒家思想与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关系的表面探讨上,在儒家思想对企业行为如何起作用的义理阐述上有所不足,在如何利用儒家思想建立企业文化、指导企业管理方面的实践有所不足。本文试图结合实际的案例,用系统的方法分析:
一、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现状
我国处于稳定发展阶段的企业,这个阶段大体相当于生命周期的青春期、盛年期和稳定期,总的来说,这个时期的企业是赢利的,在市场上也基本上站住了,在这个时候,各方面的关系逐渐理顺。在这个阶段的企业,除了创始人的德才能力外,对企业更重要的是他的学习能力,不只是技术专业知识的学习,这里的学习能力指的是彼德。圣吉《第五项修炼》中提出的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体学习和系统思考。
1.具备学习能力的领导者。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成长,能够提前发现企业将会出现的问题和原来管理中的不足,于是对企业原有的潜文化进行扬弃、总结提炼,并突出放大企业原有的优秀企业文化,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所处的环境,借鉴先进的经验和方法,进行企业文化建设,通过适宜的方式强化企业的宗旨和理念。对内以人为本,企业员工的整体学习能力增强,企业对员工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在管理和技术上不断创新,员工的满意和主动性化作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得到顾客的认同。并做出对社会负责的善行来,树立起企业的良好形象,这样的企业往往能够顺利从青春期到盛年期到稳定期,而且还能够在这些阶段上不断地创新,克服这些阶段可能出现的缺陷,而不进入贵族期,而是进入一个新的寿命周期。
2.一般的企业领导者(创始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领导者感觉良好,看不到员工需求的变化和企业渐生出来的问题,领导者性格中的弱点开始暴露,员工因为企业效益渐长而渐高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降低。这样的企业也有进行文化建设的,但只是一种形式,是为了赶潮流,他们的企业文化建设,只是形成文件和视觉形象,让外界看来,也有耳目一新之感,但是没有得到员工心理的真正认同,没有起到改变员工精神面貌和思维方式的作用,企业不能真正发挥员工的潜力,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这样的企业大多能够过渡到贵族期,然后渐渐走入衰败和灭亡。
(二)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纯粹以追求利润为目标
经营企业的目的就在于获取利润,但是有些企业利润的获取抛开了伦理道德、社会责任,甚至违法经营。于是为了获取利润,出现了以下问题:以牺牲环境、掠夺式消耗资源为代价,发展企业、追求利润,还觉着是大环境造成的,非这样做不可;采取送礼、腐蚀拉拢、偷税漏税等不合法甚至非法的经营手段来获取利润,破坏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也破坏着社会的正常秩序和风气。追求短期利益,不是靠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赢得顾客,而是靠欺骗来获取利润、以仿冒造假来获取利润。企业的“善行”较少,企业的利润来自于社会,企业通过力所能及的善行来反馈社会,如慈善捐款、投资教育等公共事业。这些行为用事实说明了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会在社会公众、顾客及其政府、银行等相关方中树立起企业的良好形象,会为企业的发展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我们的企业在这方面投入很少。
2.诚信缺失
对待员工和顾客,重许诺,轻落实。对内,企业管理者言行不一致,对员工的许诺不兑现,企业出现了问题,不能真诚地解释原因,不能承认问题的存在,而是想法隐瞒,员工对企业没有信任感;对于利益相关方如企业供方,欠债不还,形不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对顾客,重视广告的作用,而忽视产品质量和服务,产品出了问题,顾客投诉,不能真诚地承认、做好服务及后续补偿工作,而是想法推脱责任,达不到顾客的满意,认识不到诚信的价值。
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中国企业诚信报告》显示,中国企业每年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
3.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1)在待遇上不公平。决策集中在企业主和管理层手里,工人和管理者之间待遇相差很大,对于私营企业,还常常发生侵犯职工权利的现象,造成职工的失衡甚至仇恨心理,企业的发展决策员工不认同,措施制度也不会很好地被执行,对工作没有积极性,在企业工作只是为了生存的权宜之计,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更别说为了企业的发展主动创新了。一旦外面有了更好的机会,员工就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企业;(2)不能满足员工发展自己的需要。如员工参与、创新机制建立不起来,不能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强调员工素质低,而提供给员工培训学习、提高技能的机会少。认识不到人才的真正价值,形不成吸引人才、留用人才、发挥人才所长的环境。
(3)管理者不能真正地对员工尊重、关心和信任,和员工的沟通少,只是利用员工为企业创造利润。
4.在制度和行为上
(1)不重视制度的作用。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员工对制度的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制度没有尊重严肃的态度,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行为随意性强。
(2)存在着制度的空洞。如在全员参与、创新方面、员工的权益福利保障方面、规范领导行为方面没有制度或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制度;(3)制度的有效性差。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没有和企业实际真正地结合,而是为了搞形式,对付上级或获取证书用;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对公司的制度不能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地修订完善,使制度慢慢失去约束力。第四、规章制度往往只约束员工,不约束领导,管理不是靠规章制度,而是靠领导的意愿、偏好等不成文的规则,这样规章制度的作用被削弱,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被破坏。另外,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
5.缺乏学习创新能力
(1)表现在“跟风”和“两张皮”现象严重。不能对外来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技术真正地吸收,在引进日本的全面质量管理红火了一阵后,就慢慢黯淡下来;还有现在搞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各种认证,许多企业想的不是如何根据标准反思自己的不足,把企业的管理真正搞上去,而只是拿证作宣传,搞速成,于是实际做的一套,文件写的又是另外一套,就象中国古代寓言故事中的“买椟还株”.许多企业的文化建设也是一样,别人的企业搞文化建设,自己的企业不能不搞,于是模仿别人的企业,请能人编口号、写册子,号召员工齐行动,花了钱,轰轰烈烈一阵后,不合格品照样出,员工的不满比以前一点也没减少,顾客的利益照样漠不关心,内部的勾心斗角、部门的利益之争照样存在,管理者的行为没有丝毫改变。
(2)不能从错误、矛盾和冲突中学习。当企业出现了问题,采取的措施往往是惩罚或掩盖,而不是去找真正的原因。
二、借鉴儒家思想管理企业的成功案例
在中国的古代和现代,有许多人以儒家理念经营企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形成了儒商精神。他们做生意如同做人一样,讲究德行,以仁义为立身之本,以仁爱之心对待同事、职工,使企业内部充满凝聚力和详和;对待顾客,坚持以义取利、以诚待人。日本及东南亚等亚州国家创造的经济奇迹,也证明了儒商精神是优秀的企业文化,下面仅举几例对借鉴儒家思想经营企业、构建企业文化的意义进行分析。
(一)具有儒商精神的李嘉诚
对于世界华人首富李嘉诚,人们都惊叹其成功,他赤手空拳起家,创造了一个个经济奇迹和商业神话,如果我们探索其成功的原因,会发现他父亲从小灌输给他的传统文化,在他日后的成功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从小会诵《三字经》《千家诗》,这些童蒙读物,使他最早接受了传统文化的熏陶。在他十四岁时父亲去世,没有给他留下一文钱,却给他留下了“求人不如求己”“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做人须有骨气”“失意不灰心,得意莫忘形”“贫穷志不移”的遗言。这些道理和父亲遗训变成其灵魂的一部分,并成为其从商和做人的准则,使他终生受益。父亲去世,“孝心”使十四岁的他,当时只有一个心念,就是要养活母亲和妹妹,他谢绝了舅父供他上学的好意,毅然辍学,别无选择地走上了挣钱养家之路。第一份工作就是茶楼堂倌,然后做过钟表学徒工、推销员,在当时纷纭变幻的世界里,刻骨铭心的先父遗训,使他始终朝着正确的人生方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在残酷的求职和打工生涯中,他时时以此言鞭策自己,“诚”“信”“勤”“敬”“谦”成就了他骄人的业绩。
有一次当别人说他是一位成功的商人时,他认为自己首先做好了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商人,一个成功的商人。纵观他商海搏击数十年的经历可以知道,虽然他的企业采用的是西方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但是他奉行的是“反求诸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信待人、以和为贵、广结善缘、“仁爱”等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
例如:李嘉诚说:“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生命的源泉;信誉、诚实,是企业的生命,甚至比生命更重要”.在长江厂后来发展的过程中,他的真诚、信誉、为顾客着想和勤奋使他抓住了公司发展的机会。为保证质量、不断地推出新样品,他不惜重金聘请香港最优秀的塑胶人才,订单很多,但厂子资金有限,设备不足,怕影响质量和交货期限,他不敢放手接订单。资金的限制已经严重阻碍了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在他伤透脑筋之时,一位欧州的批发商对他能在这样简陋的工厂里生产出这么世界先进水平的塑胶花感到惊奇,答应先借给他资金,让他扩大规模,然后再做生意,大量订购他的产品,条件之一便是有实力雄厚的公司或个人作担保。在他找不到担保人的情况下,虽然批发商只表达出了订购三种产品的意向,但他和设计师连夜赶出9款样品,每种产品都设计了三种样品,以期打动批发商,即使打动不了,就送给他做纪念,争取下一次合作。批发商对他的样品非常看好,但更看好他做生意奉行的诚信、互利互惠的原则。最后批发商对他说,你的真诚和信誉,就是最好的担保,就这样解决了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问题,也把产品直接销向了欧州。
(二)蒙牛的诚信文化
儒家经典《大学》中有“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而蒙牛创始人牛根生可以说是这句话的忠实实践者,也正是他的忠实实践,催生了蒙牛。“财散民聚,财聚民散”是他的养母从小教育他的,也是他经常说他的话和做的事。
“诚信是策划的最高境界”是蒙牛的口号之一,他们认为诚信是一种战略资源,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既包括了对顾客的诚信,也包括对员工的诚信。对待质量,他们的理念是“没有质量,一切都是负数”“产品质量的好坏等于人格品行的好坏”“营销的98%是在家里完成的”.对于服务,他们把“最可爱的人”安排在第一线,与客户打交道,正是这种理念,才有了蒙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才有了顾客的认同和市场。对待员工,诚信体现在了言行一致上,分配公平上,这样员工才愿意为企业卖命。
三、儒家思想对企业文化的影响与借鉴
(一)儒家文化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影响
企业作为社会中的一种组织形态,必然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文化通过影响企业员工的价值观、行为方式、处事原则进而对企业文化产生影响。儒家文化已经通过企业员工、社会文化等方式被带入企业,并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儒家文化不能直接用来治理企业,必须通过中介物质、制度、行为来实现。儒家文化对企业文化的影响以精神层次为指导,用精神层面向其他层次渗透。
1.儒家文化对企业精神文化的影响
(1)儒家文化的团队精神强调个体的行为不能危及集体的生存和发展,个体应服从集体。论文格式对于君主及士大夫而言,应修身正己,实行仁政,讲求大义,所作所为合乎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不能任意恣性,鱼肉百姓,否则“水能载舟,已能覆舟”将危及统治阶级的集体利益。在企业中则要求领导者个人修养、道德水准达到一定的高度,为人处事公正、符合企业整体的利益。对于员工而言,则强调“舍身取义”,为企业的利益不计较个人得失,将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目标联系到一起。
(2)追求整个企业乃至这个社会的和谐共存、稳定发展。在一个组织内部,强调“和”为贵,成员之间精诚团结、风雨同舟。这种“和”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也不是面和心不和,甚至搞宗派,拉山头,而是“君子和而不同”.“和”并不排斥竞争,而是“和不忘争”,“内和外争”.在整个企业内部,各阶层和睦共处,各按其位。
2.儒家文化对企业行为文化的影响
人的眼神、表情、说话的语气节奏、处事方式、行为举止的做派都能够透露出文化、修养及品位。个人的行为文化主要来自于家庭的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的渗透,其中家庭教育对个人修养的影响最大。儒家文化中对“家”极为重视。在一个家庭中,父母双亲应爱子女,子女应孝敬父母。感谢亲恩,子女之间应互相爱护,互相关照,家庭成员之间构成一个命运共同体,共同抵御世间的风风雨雨。爱人的思想通过父母之爱传递给子女,教会子女如何爱人。“孝道”、“知恩图报”、“勤俭节约”等品德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传递给孩子。儒家文化中关于“教”学的研究比较深刻。从孔子收弟子讲学到开设学堂,对现代教育仍然有借鉴意义。学校通过设立教学计划,组织教师讲课,将知识及做人的准则传递给学生。教师通过讲述英雄事迹,奖励学习典范的模式将“忠”、“诚”、“孝”等理念灌输给学生,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准则。社会则是通过道德规范和准则,使个人行为得到完善。这些规范行为的模式为企业规范员工的行为提供了借鉴意义。儒家文化通过“言传身教”,道德约束的方式达到规范个人的目的,这一方法被融合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之中,并被企业所接受。儒家文化对企业行为文化的影响主要体现于行为文化的形成过程、员工的处事方式。如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下级对上级要做到忠诚和服从,而上级对下级要尊重信任、以礼相待。员工之间要互相关爱,互相团结。如果一个企业的领导者做到关爱下属,对员工以诚相待,对客户真诚;而员工做到对客户及外部人员有礼貌,对内部同事关爱照顾,那么企业经营绩效会稳步增长。
3.儒家文化对企业制度文化的影响
儒家特别注重挖掘“礼”所蕴含的文化。“礼”是制度规范,其背后蕴含的精神是做事恰当。恰当的具体含义是考虑到每个人的需求,又为了群体结构的维护而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性。孔子云:“礼之用,和为贵”.“礼”以达到“和”的程度为贵,但不能为了“和”而不讲差别,而要讲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次序。企业文化制度层面设计原理与“礼”的原理相同。利用制度规范来制约员工的行为,从而维护组织正常有序运行。在保证领导者权威性的同时,营造企业内部和谐的氛围。
儒家“礼”需要配合“仁”方能完成。虽然有强制性,但约束力是靠道德约束来实现的。通过宣扬“合礼的行为”方式,使人们主动接受,主动学习“礼”的规范,依靠群体压力,使群体中的个体依照“礼”制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企业的制度文化,除了道德约束外,还有强制性的奖惩措施,并以奖惩约束为主。迟到了,罚款;早退了,罚款;工装穿戴不整齐,也罚款。制度的推行的确应依附强硬手段,但更多地应将它演变为个人自觉遵守的规范。一个公司如果员工每个月上缴的罚款过多的话,说明这个企业的制度规范一定有问题。规范制度是为了让工作更有效、有序地被完成,是可以被大多数人遵守的规范。如果规范制度难以被施行,就说明这个规范制度是缺乏可执行性的。“礼”对企业制度文化的影响还表现在所有员工对老员工的尊重。虽然中国对老字辈的尊重不如封建社会严苛,但在企业中对年长者及老资格的尊重仍会出现。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中表现得会更明显一些,一些退休的员工被返聘回单位,继续为企业奉献自己的智慧和经验。可是这种现象正慢慢消失,现在的企业更喜欢招聘年轻而有工作经验的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年限越来越短,企业越来越留不住人才。原因在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经济要求适者生存,有能力的人被放在第一位。企业受到环境的影响,更喜欢培养、招聘年轻的员工,年长的员工不再被委以重任。而员工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在一家单位积累经验后,合同期满愿找更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企业。
4.儒家文化对企业物质文化的影响
儒家文化特别强调通过物体体现精神。《礼记·礼器》中提到:“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起初者也。……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鸾刀之贵;莞覃之安,而稿和之设。”礼中包含继承先辈不忘本的思想。体现在器物上:祭祀用浓酒时,高处摆放着淡酒,因为浓酒的根是淡酒;使用快刀时,高处挂着钝刀,因为快刀的根是钝刀;使用柔细的席子时,高处挂着粗硬的席子,因为柔细席子的根是粗硬的席子。企业文化物质层面就是通过物质来表达企业的文化,如名称、标识、服装、产品包装、广告等均可用来传递企业文化,其中最能体现企业文化的还是员工的个人形象。顾客对企业员工印象的好坏会直接反射到对企业整体形象地评价上。儒家文化通过礼仪规范人的行为,进而影响个人的着装及精神面貌等。儒家文化表现在服装上,要求员工穿衣要庄重、整齐,打理好个人卫生。体现在员工风貌上,要求企业员工注重个人修养、道德情操,时时刻刻为企业、顾客着想。除此之外,企业物质文化中的标准色、图形、名称都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企业设计企业名称时,应体现民族特点,融入其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设计出有本企业特点的名称。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时,均会考虑到中华民族的特点,采用一些有积极含义的词语为外资企业的命名,其效果远胜过音译,如通用、奔驰、宝洁、宝马、可口可乐。
总之,企业的物质文化必须与企业精神文化相一致,与企业的经营目标相一致。通过物质文化的宣传,从物质文化中折射出企业的经营哲学、企业精神、工作作风和审美意识等企业理念,缺乏了企业精神文化作核心和灵魂,企业物质文化就失去了生命,变得毫无生气。而儒家文化通过对企业精神层面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物质层面、行为层面、制度层面。其“教”与“学”的理念对企业文化的建设、修正有重要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二)融入儒家思想构建优秀的企业文化
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文化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在企业中融入优良的企业文化,剔除阻碍企业发展的不良文化。如何将民族文化中的优秀部分、国外先进的企业文化经验融入企业文化中,并真正为企业所应用。儒家文化中关于治理、教学方面的理论,为企业文化的修正提供了理论基础。而西方文化发展理论及经验为企业文化的融入提供了经验基础。
1.在精神理念方面
(1)从职工最关心的内容做切入点
在做企业的儒家思想培训时,可以从职工最关心的孩子教育、家庭关系、朋友关系、身体健康入手,在这方面儒家思想有无穷的伦理资源,而且非常地适用,能说到员工的心理去,非常容易实行,把道理讲透了,员工就会试着去做。在做的过程中,会发现自己以前的缺点,改变自己过程中的难度和反复,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会发现自己行为的改变导致对别人看法的改变以及别人行为的改变,这种效果会使人的心灵产生震动,体会到以前没有的快乐。即使看不到明确的改变,他也会比在企业更有坚持的耐心。比如说对孩子的教育,孩子的言行其实就是家长言行的影子,通过儒家思想的学习,人会比较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如果真要改变孩子行为的话,就必须力行儒家思想教诲,对家庭成员仁爱和谐、对孩了诚信、克制自己、给孩子做榜样等,孩子稍有改变,就会很高兴,从而激起在各方面去实行的信心。但是有时效果并非很明显,人改变自己的行为也很难,这时候,企业可以组织一些座谈会,交流心得和方法,使员工从心理上真正认同这种思想对自己有很大的益处,一些人会自觉地把这些理念用于实际工作中。
(2)在企业管理方面进行引导
在员工对儒家思想有了认同以后,再进行儒家思想用于企业管理、企业各项活动的引导培训,如儒家思想对于人力资源开发、企业战略、营销、生产和运作等方面的运用,另外要应用儒家思想的观点针对现在企业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使企业意识到问题的根本原因。比如说企业质量不高,服务水平差,顾客抱怨多,那么就重点讲儒家思想在这方面的意义,“反求诸己”就是企业不能抱怨外部环境和顾客,从内部找原因,“仁爱”“和谐”“诚信”等观点的阐发使企业的员工能够理解顾客,尊重顾客,提高处理好与顾客关系的主动性。通过培训只能使大家在思想上有这么一个意识,而真正要达到的目的是员工通过改变自己的行为,看到效果如不合格品的降低、同事关系的融洽等,从中体会到自我提升的乐趣。
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管理者一定要做出表率,修己安人,让员工看到企业管理者行为的改变,这样能够促使员工在工作中力行这些教诲,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心,员工也会有一个愉快的心情,如企业管理者就以前的错误向员工真诚地解释道歉,以前板着脸的领导开始主动与员工沟通,通过公司的决策、事件体现出这些思想来。最近看到一则消息说,贵州海尔一名职工因煤气泄露而中毒,企业管理者把员工送到最好的医院去治疗,而且还给所有的员工安装防煤气泄露装置,这就是以人为本思想的真实体现,这一行为比喊无数遍以人为本更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在行为制度方面
把企业的精神理念、目标和愿景内化为企业的制度和员工的行为,要对企业的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在这方面我们要充分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如企业生产和运作方面的、人才评价和考核方面的、顾客需求调研方面的等等,有许多具体的科学的操作方法,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所没有的,我们必须学习。另外,要把儒家思想中的“知行合一,谦敬”的观点,转化为企业管理中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工作,尊重工作的精神。
对于儒家思想在企业物质层面的作用,主要通过精神理念和行为制度层面体现出来,如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在这方面不再多作论述。从百家博弈中成长壮大的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很多的精髓已传至世界。儒家文化不仅从伦理道德、观念意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管理哲学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养分,也有许多关于管理活动、预测和战略决策方面的精辟论述,至今仍需我们认真地研究、学习、挖掘,这是我们古圣先贤留给我们的宝贵的智慧资源。企业家是当今最有力量改变世界、创造公平正义社会的一群人,应结合国情和现实需求,充分借助这些文化精华,力行圣贤的教诲,构建起真正优秀的现代企业文化,推动我国企业的发展、国家的进步。
关键词:复仇 忠孝观念 儒家思想
中图分类号:I0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6-0227-03
报复是所有生物共有的一种现象,是生物在生存过程中的一种本能,这种本能进一步的演化就变成了更加极端的复仇行为。复仇是在公权力建设不完备的环境下进行的一种主观追求公平的私力救济救济行为,当一些人在准备进行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时,会考虑到自己的危害行为遭到报复的可能性。可以说复仇行为在社会文明较为落后的时代中,发挥着一些积极的作用。所以,古代社会法制建设较为落后的时期对于复仇行为是持肯定、鼓励的态度的。加之中国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复仇行为除了是追求公平的私力救济行为之外,更大程度上是人们视复仇为实现社会文化核心内容即忠孝观念的主要手段。但复仇行为也同样有其弊端,即复仇行为不能够保证侵犯他人行为与报复行为具有对等性,从而会引发更大规模的复仇。所以复仇行为的发展也是有起有落,有时被宣扬、有时被禁止。随着社会文明的逐步发展以及公权力的建立,复仇的行为越来越来不能被现代文明社会所接受,公权力对于侵犯他人者进行的处罚逐渐将其取代。但由于法制建设初期的不完善,公权力对于侵犯他人者进行的处罚,从个体的角度看不能保证绝对的公平。尽管在法律规定中对于复仇行为是不支持或者说是禁止的,但由于不能对个体事件的处理做到绝对的公平,所以复仇的情况还是屡有发生。复仇行为在社会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也是时抑时扬,形成一个曲线发展的轨迹。到了近代社会,社会文明与法制已经基本完善,对于复仇的行为也明令禁止,但在一些小说和影视作品中仍然将复仇作为故事的主要线索加以描写,并且受到广大读者和观众的欢迎。由此可见,复仇行为在当今社会虽然不被法律所允许,但在人们的心中还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复仇观念在广大民众心中根深蒂固的原因便是长久以来社会文化对民众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作为社会文化核心内容的忠孝观念在复仇观念发展的过程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说,社会忠孝观念的改变直接影响到了复仇观念的生存与发展。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近邻,在文化上又有许多相似之处。纵观中日两国对于复仇行为的态度变化可以得出两国在对待复仇行为的看法上既有相似之处又在某些方面略有不同。本文拟以中日两国的忠孝意识为切入点窥析中日两国在复仇观念上的差别及产生差别的原因。
一、中日两国复仇观念异同
复仇的行为是生物的自然反应,其不仅存在于人类社会,在动物世界里也经常发生,关于这一问题学界已有定论。即便是现在一些人仍然认为复仇并不是应必须禁止的行为。中日两国民间由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在对复仇观念的认知上大都采取赞扬的态度,这一点从中日两国流传的故事及文学、影视作品中便不难看出。中国流传至今的经典故事中便有“赵氏孤儿”、“勾践卧薪”,在日本也有“赤浪士仇讨、伊贺越仇讨、曾我兄弟仇讨”等为日本人民所广为流传的复仇事件,即便是当今社会以复仇作为主要题材的影视作品也是不计其数。
虽然中日两国的文化都受到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最开始对于复仇行为都是肯定的。但在中日两国复仇观念的演进过程中却有着不同的发展轨迹。在原始社会中中日两国对于复仇的行为都是被允许的,记载我国春秋时期事件的《春秋公羊传》中便有“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但随着原始的氏族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中国在法律规定中开始出现禁止复仇的规定如在《三国志・魏志・武帝纪》中便有“民不得复仇”的记载,《隋书卷二十五・刑法志》中规定“又初除复仇之法,犯者以杀论”。虽然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百姓复仇,但是在对复仇行为进行评价时有时会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新唐书・列女传》记载,贞观年间孝女为父报仇“太宗免其罪,给驿徙雍州,赐田宅”,《宋刑统・斗讼律》规定“如有复祖父母、父母之仇者,请今后具案奏取敕裁”。反观日本,在1873年(明治6年)才禁止复仇行为,在此以前日本对于复仇行为一直被日本社会鼓励和提倡。镰仓幕府时期的《御成败式目》规定允许子为父、弟为兄复仇。 “仇讨就是中国所谓的复仇,本来是没有法治的野蛮社会里的普通习惯。日本封建时代,这一种事实不但是社会上赞美他,并且国里的藩主还特别许可。”[1]
我国唐朝武则天当政时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州官袒护赵师韫,徐元庆则更姓易名,亲手杀死了赵师韫,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一案件当时的武则天政府意见出现了分歧,一种认为应当表扬徐元庆的忠孝义举;另一种则认为徐元庆杀人犯法理应严惩。陈子昂提出了另外一种意见:“正国之典,宽之以刑,然后旌闾墓,嘉其徽烈,可使天下直道而行。编之于令,永为国典。”可见,在武则天政权时期法律对于复仇的行为就已经禁止了。日本著名的三大仇讨之一的“赤浪士仇讨”讲述的是赤穗藩的47个武士杀死吉良上野介义央为主公浅野内匠头长矩复仇,他们遵循武士道精神,报答了对主公的情义,47名武士的行为得到了当时百姓的赞扬,但由于他们违反了“没有事先通知对方就实行报复”的规则,所以将军下令让这47名武士切腹自尽。“徐元庆事件”与“赤浪士仇讨”都是主人公进行复仇后由于违反了当时的规定导致广大群众眼中的英雄却要被处以极刑。后人对当时上述两件事处理结果的态度也大体相同,均对处理的结果表示出异议。对于武则天政权的处理,柳宗元曾在《驳复仇议》中作出如下评价“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赤穗武士切腹后,“社会各界对处理表示不满,百姓非常激愤。江户日本桥的布告牌上‘鼓励忠孝’的‘忠孝’二字被人用墨汁涂抹,换过后又被糊上泥巴,以后干脆被扔到河里”[2]。
上述两个事件不同的方面是,首先,两个事件的主人公被处以极刑的原因不同。徐元庆是因为故意杀人而被处以极刑的,而47名武士则是由于违反了“没有事先通知对方就实施报复”的规定而被命令切腹的;其次,两个事件发生的年代不同。“徐元庆事件”发生在唐朝武则天时期大约在公元700年左右,而“赤浪士仇讨”是发生在江户时代时间为公元1702年;再次,主人公复仇的原因不同。徐元庆是为父报仇,而赤穗武士是为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主公复仇。
但社会民众对于“徐元庆事件”与“赤浪士仇讨”均持肯定、赞扬的态度,可见复仇行为并不违背当时的社会道德。而“徐元庆事件”与“赤浪士仇讨”的结局都是以主人公被处以极刑而告终,可见复仇行为并未得到当时社会制度的支持。“徐元庆事件”与“赤浪士仇讨”的不同点基本可以反映出中日两国对于复仇行为的看法在制度层面出现了些许的不同。首先,两个事件的主人公被处以极刑的原因不同。徐元庆是因为故意杀人,而47名武士则是由于违反了复仇的相关规定而被命令切腹的。从此点可以得出当时的社会秩序对于复仇行为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中国对于复仇问题是严格禁止的,而日本对于复仇的问题则是有条件的允许。其次,两个事件发生的年代不同。“徐元庆事件”发生在唐朝武则天时期大约在公元700年左右,而“赤浪士仇讨”是发生在江户时代时间为公元1702年。虽然两个事件发生的时间相差1 000年,但从当代刑罚论的角度看,中国唐朝的司法制度要比日本江户时代的更加先进。再次,主人公复仇的原因不同。徐元庆是为父报仇,而赤穗武士是为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主公复仇。徐元庆是遵循儒家思想中的孝,而赤穗武士为主公复仇则是根据日本武士道精神中的忠,它们所代表的正是作为中日两国文化核心内容的忠孝观念。
“徐元庆事件”与“赤浪士仇讨”均为当时社会具有代表性的事件,通过比较它们的异同可以窥测出复仇行为在两国社会制度和社会道德中所占的位置。从社会制度层面看,中国自从进入封建社会开始对于复仇行为由支持变为限制直至禁止;而日本即使进入到封建社会以后对于复仇行为也是持放任甚至是鼓励的态度,直至明治维新以后复仇行为才被明确禁止。从社会道德层面看,由于儒家思想对于中日两国文化的深远影响,社会主流思想对于为自己亲人、君主复仇的行为一直都是肯定、鼓励的,甚至认为为自己的亲人、君主复仇是一个人必须的义务。正是这种思想的根深蒂固导致中日两国社会出现了社会制度上已经禁止了复仇的行为而在社会道德层面上却仍然认为复仇行为是可为之的或者是必须为之的这样一种社会制度规范与社会伦理道德发展不同步的情况。
二、中日两国复仇观念差异原因分析
复仇作为一个亘古不变的意识形态存在至今,复仇观念随着社会的前进,其本身也不断发生着变化。中日两国社会文化同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且日本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大部分是源于中国,其中便包括对于复仇观念的看法。复仇观念是社会文化的一种外在的体现。在出现成文法以前,中日两国社会对于行为的约束主要依靠约定俗成的规则,其中对于复仇行为两国均认为是合乎伦理道德的行为。但随着封建社会的建立,各种权力向中央集中,统治者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开始有意识的宣扬一些有利于自己统治的意识形态来改变社会文化的走向。于是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开始走上历史舞台,通过系统的法律规定的建立用公权力对各种行为进行评价,而像复仇这种典型的私力救济的行为自然会被限制或是禁止。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复仇观念的生存空间就会越来越小。
中日两国同属东亚文化圈,且日本文化较大程度的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在原始社会时期和封建社会初期两国文化对于复仇的态度是基本一致的。中国在建立封建社会初期,社会制度对于复仇行为极为宽容,经常出现对于复仇行为在法律评价的时候给予特殊照顾或者是放纵。但随着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不断进步对于复仇行为的限制也越发严格,从有条件的允许复仇一直到禁止复仇。而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社会伦理道德的发展却远远没有那么迅速。汉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更是将儒家思想作为社会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进行宣传。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广泛宣传儒家思想中的忠孝观念。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是即便法律禁止复仇行为,但由于儒家的忠孝观念仍然为社会伦理道德的主流意识形态,所以复仇行为仍然屡有发生。日本进入封建社会时间较晚,在进入封建社会之前,支撑日本复仇观念的是生物与生俱来的本能反映。在大化改新之后,日本进入封建时代,日本封建社会初期全面照搬中国隋唐各种法律制度。“经过日本统治阶层的努力而建立起来的律令国家制度,已俨然具有了小唐朝的外观。在律令制下,唐朝的制度和意识形态成为时代的主流”[3]。但此时儒家思想中的忠孝观念并未完全融入日本社会,自7世纪的大化革新至12世纪后期,日本一直存在着较完整的学校体系。这些学校既是培养官僚的教育机构,又是日本早期儒学的传播体系[4]。在封建社会建立初期的5个多世纪里全面学习中国的文化知识,并将儒家思想作为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而加以宣扬,作为复仇行为意识支撑的孝养观念也开始融入日本社会。由于日本文化相对于中国文化的落后,导致社会制度在对于复仇行为的评价时(间较晚?),直至距离唐朝1 000余年后的日本明治时期的法律才规定全面禁止复仇。
三、儒家忠孝观念对复仇的影响
随着唐朝灭亡,日本停止派遣遣唐使,日本国内出现具有日本特色的国风文化,中日两国社会文化发展的进路开始出现差别。在社会制度方面,由于国家公权力在唐宋时期占据了主导地位,开始较为严格的限制复仇行为的发生。宋朝以后沿袭唐律,不制定专门复仇之法[2]。与之相对,日本却并未将复仇行为做严格的限制,(两国不是都没对复仇做严格限制么,这句话什么意思)德川时代儒家思想开始普及,以忠孝为根本内容的伦理思想被统治者拿来作为治理国家,调整家族及亲属关系的重要思想武器,基于这种思想而形成的复仇观念被当做美德广泛提倡[2]。所以处决徐元庆的原因是杀人,而47名武士被命令切腹的原因却是因为他们没有遵守复仇的规则(这句话说了三遍了,是否改一下,比如:造成了徐元庆和47名武士的处决原因截然不同)。在社会意识方面,虽然中国在唐朝加强公权力对于复仇行为的限制,但在“徐元庆事件”中不难看出,社会民众对于处死徐元庆是不满的,对于复仇行为所代表的忠孝观念是极为崇拜。日本对于复仇行为更是赞赏,无论是统治阶级还是普通民众对沉浸在对复仇行对背后忠孝观念的疯狂迷恋中。“……他们举国所赞美的武士道的精华,就事实上说明起来可以举出两件事,一件事‘仇讨’,一件是‘切腹’。”[1]虽然复仇观念与当时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相一致,但两个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侧重点却略有不同。“日本国民所抱有的忠义,在其他国家是很少有人赞美它的。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观念是荒谬的,而是因为人们把它忘记了,或者是因为日本人把它发展到了其他国家都未曾到达过的高度。在中国,儒家讲对父母的服从视为人的首要义务,而日本则将忠义放在第一位。”[5]中国对于为血亲复仇的行为更加赞赏,对于为君主复仇的情况在中国却并不多见。“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兄之仇义不返兵”是千百年来的经典训诫,虽然这已为当下的法规范所禁止,但对国人的影响并未减弱,即使是在法律完备的唐朝也有规定父母被人殴打,子孙当即处于自卫,没有对寻衅者造成伤害的无罪;造成伤害的罪减三等处理。日本在镰仓时代由源赖朝创立了幕府,武家政权出现在历史舞台。武家政治的基础内容就是由孝养观衍生的将军与武士之间的“恩情”。为了更好的统治武士阶级,江户时代日本的孝养观被不断强化,直至将其提升至一个绝对的高度。此时日本社会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就是以“恩”的观念为核心的日本孝养观。日本孝养观中统治阶级对于“忠”的宣扬远远超过了“孝”[6]。
正是由于日本统治阶级从开始的照搬中国儒家思想中的忠孝观念到奈良时代国风文化中对儒家忠孝观念的吸收和融合使得忠孝观念在日本发生了变异,从中国儒家“移孝作忠,孝大于忠”的忠孝观念到经过日本社会的吸收、融合成为“忠大于孝”的日本特有的忠孝观念。忠孝观念在日本的变异使得以忠孝观念为基础的复仇观念在演进的过程中同中国的复仇观念产生了差异。由于日本统治者在宣传儒家思想时,弱化了儒家思想中“仁”的部分,着重宣扬儒家思想中的忠孝观念,使得复仇这种被认为是忠孝观念的外在体现的行为在日本社会中频繁出现。此外,在宣传忠孝观念时日本上位者刻意加强对忠的宣扬,主张忠大于孝,在忠孝冲突发生时要选择尽忠。这种刻意的宣扬忠的观念导致在日本社会发生的复仇事件中,为君主复仇的事件不在少数。正是这种对于儒家思想刻意的改变使得日本社会在制度层面的发展与伦理道德层面的发展严重的不同步,伦理道德层面发展的脚步远远落后与社会制度层面的发展。
收稿日期:2011-07-26
基金项目: 黑龙江大学校青年基金项目:“中日‘忠孝’意识对比研究”(QW201022)的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李贵鑫(1981-),男,黑龙江哈尔滨人,讲师,硕士,从事日语语言文学及日本文化研究。
参考文献:
[1] 戴季陶.看不懂的日本人――日本论[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9:188-189.
[2] 徐晓光.中日古代复仇问题比较[J].比较法研究,1994,(2):155-156,160-161.
[3] 崔世广.日本传统文化形成与发展的三个周期[J].日本学刊,1996,(4):100.
[4] 叶渭渠.日本文明[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64.
一中国古代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中蕴涵着丰富的文学批评思想。最早记载“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五相夺伦,神人以和”(1),表明诗歌是言志的,诗歌与音乐、舞蹈三位一体,这里既说明了诗歌的本质和功用,又说明了评价诗歌的标准是看它是否表达了思想、意愿或者感情等。孔子是最早明确提出诗歌批评标准的理论家,“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诗无邪’”,(2)他评价《诗经》的标准是,思想内容上要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和民生的安稳,在艺术形式上要体现“中正平和”之美,“乐而不,哀而不伤”。可以说,孔子最早从政治意识上确立了诗歌作为载物的本体地位,开启了意识形态批评之门。作为对儒家思想集大成者的孟子,进一步提出“以意逆志”和“知人论世”说:“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修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3),“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4)。这是从读者的判断立场和依据作者的社会身份来评定作品价值的批评方法,虽然谈到了文辞方面的问题,但主要还是以作品的内容确定其价值,属于社会历史批评的范型。受儒家诗学和文学社会学文学批评思想的深刻影响,汉代文学批评的基本范型仍然是从内容方面来考察其文学存在的历史价值的,同时由于儒家思想被统治阶级当作治国安邦的理论依据,随着儒家的政治化,文学批评的哲理基础确立下来了。《毛诗大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序》继承了《尚书》“诗言志”的观点,实际上与《尚书》所言的“志”已经有很大的差别,前者的“志”是指做诗者的愿望,理想和情意等等,上古时期诗歌都是属于集体之作,诗歌所表达的实际上就是一种群体的愿望和民间的意愿,因之是元生态的文化心里,与草根文化的历史背景相对应。而《诗序》的“志”,已经确立为知识分子和国家话语的意志。尽管《诗经》本质上属于民间之作,但被解释者主观化,赋予了主流文化的理念内涵。《关雎》本是一首优美动人的民间爱情诗,描写了妙龄男女之间那种微妙细腻的求偶心理,诗歌的句式相互对仗,音韵铿锵悦耳,而在毛诗解释者看来,“《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也,用之邦国也。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5)。诗歌被纳入政治教化的轨道。那么批评诗歌和其它文体的重要标准就是是否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哪怕那些描写爱情、乡物、风土、民情和抒发内心感受的作品,也要加以伦理、宗法、政治等制度上层建筑的误读或曲解。从汉代开始,已经基本奠定了社会政治批评的理性基础。这样,文论上史所谓现实主义的文学批评标准,大多涵括、容纳了“国家主体”立场的尺度。司马迁“网罗天下旧闻,考之行事,稽成败兴坏之理……以究天人之际,成今古之变,成一家之言”,“叙往事,思来者”(6),着史作文的目的,时时刻刻不忘的仍然是家国民族的大事。
以降,这种以社会内容和儒家思想主导的外在批评范型,在移变和转换中,影响和规范着创作与批评。“建安风骨”,多慷慨悲凉之气,“正史文学”言哀伤婉叹之歌,汉魏乐府,蕴家仇国恨、离伤别绪之音。南北朝,批评内质的核心字眼由“志”,转化为“道”了。即是说,衡量文章的观念看它是否承载了“道”。“道”有广义和狭义两层意思,广义的“道”,指宇宙万物及其表现形式,与宇宙的“文”的意义相近,狭义的“道”,是指具体的儒家政治之道。魏晋理论家把“道”与文章写作与文学批评结合起来时,又将之看成“德”的实现,即“仁”和“礼”的外化。《文心雕龙?原道》开篇“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继之又云“暨于孔氏,玄圣创典,素王述训,莫不原道以敷章……故知道沿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这样就将“道”作为文学创造和文学批评的本体。从而抨击了空想主义似的萎靡之音了。
古文运动理论家吸收现实主义的合理思想,针对南北朝、隋唐初期空洞的文章格调和过于追求形式主义的弊端,举起古文运动的大旗,强调文章的内容要言之有物,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文以载道”“、文以明道”,将社会政治和伦理作为文章内容的本源。韩愈对人说“能如是,谁不欲告生以其道?道德之归也有日矣,况其外文乎?”(7),柳宗元对自己的创作体会和主张更加明确:“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明道……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远乎近乎?”(8),说到自己文章的思想源自于《诗》、《书》、《礼》、《国语》、《春秋》等古代文化经典,并且灵活地融入到了具体的写作实践中,对现实社会加以针砭和讽喻:“文之用,辞令褒贬,导扬讽喻而已。虽其言鄙野,足以备用”(9),名作《捕蛇者说》,通过对捕蛇者身世和心理的叙述,讽刺了“苛政猛于虎”的社会现实,表达了对下层民众的同情以及希望统治阶级减轻人民负担的愿望。应该说,古文运动理论家确实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达到了目的,承前启后,对后来的文章写作和文学批评开一代之风气!新乐府诗倡导者白居易,诗学批评标准更为激进,提出诗歌应该达到一种功利目的“文章或为时而着,诗歌或为事而且作”(《与元九书》),“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乐府序》),这就把儒家之道对文的渗透做了一种社会学和实用主义的绝对规定,把诗引申到“救济人病,裨补时政”的高度,以致评论)文章的唯一标准是它的社会实用性,正是对文章“有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世用者,一章无补”(10的具体发挥。白居易的诗学标准虽然单一,但是它在强化诗歌的社会作用,继承文以载道传统,引导诗歌往现实主义道路方向发展上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通过唐代文学家的努力,中国古典文学通过写实反映社会问题,表达民生疾苦,参与社会政治方面的风格正式确立下来了,从而使文学写实变成为忧患意识的一种表达方式。这样文学批评的标准话语经由“志”的萌芽—“道”的确立—“事”的移变和转换,最终塑造了社会政治批评的范型。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是在中国古代悠远的文学和文化地图中,除了儒家哲学体系一极的影响、渗透,形成中国文学精神之外,道家思想的熏陶和“干预”同样是十分强烈和深远的。道家思想对中国古典文学书写和格式的划定,构建中国文学批评标准范型的另一极——审美自由的超验批评范型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整体的中国文化来说,本来是一个“天人合一”的哲学体系,它是综合的。每一个文学文本中,都有各种思想的融合,只是看哪一种思想在意象层面上显示更明显一些就确定是受到哪一种思想的影响。
一些空泛的概念或被一些具象的事物弄得如坠云里雾里,不知其可。定位失准,就无法让企业文化发挥其自身的作用。
那么,酒类企业如何精准定位企业文化呢?为此,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有着多年企业文化研究经验的我国企业策划专家马千里。马千里说:“企业文化不是企业的根,而是企业成长的土壤。”
“我们没有找到酒文化的真正核心”
华夏酒报:企业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组织?
马千里:我常常把企业看作一个有生命的物种,就像养花种草一样管理企业。如果你是一颗草,再努力也不可能长成参天大树。但你有另外的发展方式,你可以把每颗草都做茁壮,让它成为草坪,它带来的生态影响不亚于一棵大树。企业必须寻找适合自己成长的土壤,企业的土壤是什么呢?就是企业文化。一个企业倡导什么样的企业文化,就是选择什么样的土壤。
企业其实更像人,企业文化就是人的思想、观念、道德水平,这些根本因素决定了这个人的行为方式,实际上也决定了他的人生方向和人生价值。
华夏酒报:看来一个企业选择和培育什么样的企业文化确实是个大问题。我们的读者多是酒类企业,酒文化博大精深,酒企业在塑造企业文化上是不是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呢?
马千里:中国最有文化的产品就是白酒,但现在的白酒却被做得最没文化!
中国酒文化到底是什么呢?搞技术的会从白酒工艺的特点和沿革来理解,搞文学的会谈“李白斗酒诗百篇”,搞权术的会说“杯酒释兵权”……但这些只是酒文化的外延甚至是派生,而不是酒文化的核心。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酒的俗文化,比如请客送礼、聚饮酗酒,酒沦落成打通关节的必需品,酒文化成为低层次的“酒桌文化”,李白挥毫的潇洒、文君当垆的浪漫、贵妃醉酒的雅致都哪里去了?当然,这些并不全是酒企业的责任,但在研究和维护中国酒文化方面,酒企业确实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华夏酒报:我可以感觉到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情结,我对您所讲的“酒文化低俗化”的观点也有同感。但企业毕竟不是文化机构,是很实际的,更关注、倡导健康的酒文化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您能谈谈这方面的看法吗?
马千里:如果你去一个有情调的酒吧,我相信你会点一杯葡萄酒。因为只有葡萄酒才符合浪漫的情调;世界杯期间,酒吧里的啤酒卖疯,因为只有啤酒才能反应和升华球迷的激情;西方贵族聚会,白兰地是必备的酒品,因为它代表着高贵。当一种产品的文化给消费者规定了消费场景的时候,这种文化就会变成一种力量,那就是我们企业追求的“销售力”。世界杯期间,国内的酒类电视广告只有四特一种白酒,但不用调查也知道,四特不会因为这支广告在当时提升任何销量。
这些有着鲜明文化特征的酒都是外来酒,我们最有文化的白酒恰恰缺乏的就是这种产生销售力的文化。有人说,即便是现在,也有“无白不成席”的说法,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在更多的场合,白酒正被其他酒品所替代,可怕的是白酒并不能在这个时候向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选择白酒的理由!别的不说,我们那个时代的人结婚的时候喝的交杯酒还是白酒,现在的交杯酒就是在农村也必须是红酒了。不是我们的白酒不浪漫,而是我们现在把白酒做得不浪漫了。现在白酒概念的多元化是市场活跃的表现,但同时也是对主流白酒文化的干扰。任何文化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但主要的是我们的主流白酒文化多年的不作为,正是酒文化低俗化加速的主要原因。
华夏酒报:如果酒企业认识到文化是销售力的话,就会有维护酒文化的动力。
马千里:确实是这样。现在成功的酒企业恰恰是在发挥酒文化的销售力。比如店小二酒,正是那种诙谐、和气的小平民形象给它赢得了市场;酒鬼酒桀骜不逊、追求个性的文人气质,捕获了一个大的消费群体。这些成功其实都是文化作为销售力的印证。
目前,大品牌白酒也在发挥着酒文化的销售力。茅台、五粮液、剑南春这些大品牌尽管有各自的文化诉求,但根子上还是追求高贵。但这种追求其实是对中国酒文化的无意识延续,而不是有意识地强化,至少不是从中国酒文化角度有意识地强化。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可以看市场实际表现,如果这些大品牌酒真的代表了高贵,那么为什么还能够在国宴上被红酒轻易替代呢?再进一步讲,为什么不能进入西方国家那些需要体现高贵的场合呢?
中国白酒具有白兰地的高贵品质,也具有葡萄酒的浪漫情怀,还具有啤酒的激情个性,但正是因为它什么都能够代表,反而什么也代表得不那么完整。而我们的酒企业又没有在这方面下足够的功夫,这正是我说“现在的中国酒最没文化”的原因。这不能怪我们的酒企业,因为关于中国酒文化的研究、提炼工作并不深入,一直围绕着酒文化的外延和派生打转,进入不了实质,怎么可能真正利用酒文化产生销售力呢?
华夏酒报:其实这涉及到白酒和洋酒竞争话题,您觉得白酒是不是应该从酒文化角度和洋酒进行竞争呢?
马千里:葡萄酒、白兰地、啤酒已经对白酒产生了很大冲击,这个冲击的实质就是文化上的冲击,也就是说,酒类竞争已经上升到文化竞争的层面了。与外来酒种相比,中国白酒所拥有的文化显得特别深厚,这么深厚的酒文化更应该成为中国白酒无可比拟的市场销售力,这一点也是无可争议的。
也正因为中国酒文化的博大精深,也使得酒文化的研究、提炼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如果我们找不到中国酒文化的核心,中国酒文化的销售力就不可能发挥出来。我们可以看到,白酒也在进军国际市场,但再大的品牌在做这件事的时候都显得反常的低调,为什么呢?我觉得其实还是对自己是不是把握住了中国酒文化的核心缺乏信心。
“中国酒文化的实质是儒家文化”
华夏酒报:您说的“白酒被做得最没文化”,其实是说白酒还没有能够真正发挥酒文化的优势。而要发挥中国酒文化的优势就应该先进行酒文化核心的提炼,我现在非常想知道您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
马千里:谈不上研究,我愿意谈谈我的一点心得。我觉得在酒文化核心的判别标准上首先要有个明确的认识,否则我们将无法判断到底哪些因素是中国酒文化的核心。企业文化并不是务虚,就是因为企业文化可以对企业行为、员工行为产生无形的引导和约束,使得企业向着企业文化倡导的方向前进,这是一种最高境界的“管理”。那么酒文化也应该有这个特征,具备这个特征的酒文化因素才可能是酒文化的核心。
那些听起来很精彩的酒故事、酒传说,还有酒工艺、酒具等都是酒文化的内容,但这些并不具备指导人的思维和行为的作用,也不具备多大的销售力,所以不是酒文化的核心。我觉得中国酒文化核心最大的一个要素就是“礼”和“德”。
酒礼突出体现在古代酒宴上,其中一些礼仪、礼节延续至今。如,中国大部分地区还保留“三巡”的习惯,无论待客还是朋友小聚,首先是要通喝三杯,然后再来些别的花样,这是一种不成文但力量强大的礼仪;还有敬酒,晚辈或下级在碰杯的时候,酒杯要低于对方,以示尊敬;与饮酒相关联的,比如酒桌新上的每一道菜都要首先转到主位等等,这些其实都体现了酒文化的礼仪要素。而这些要素的重复、强化最终会对人在生活中的思维和行为产生影响。酒桌的长幼有序、以敬为礼既是中国文化的体现,反过来也是对中国文化的强化。
当然,其他酒种比如红酒也很讲究礼仪,但白酒在中国人心目中“礼”的地位和作用是异常牢固和强大的,比如,我们搞祭孔大典,是绝对不可能替代为啤酒、葡萄酒的。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招待客人也是要向客人推荐白酒,以表示尊重。但现在这已经成为一种套话,往往主客双方在稍微交流后就很容易替代为其他的酒种了。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白酒并没有很好地延续和强化“酒礼”这个文化核心要素。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注定了中国“礼”的特殊性,中国的礼其实已经成为不成文的道德规范,是一个具有国家管理功能的体系,并表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中国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就叫“祭酒”,可见古人对酒和文化、教育的关系的理解。“祭酒”所传播的不是单纯的礼,而是通过礼来传播“德”———这就是中国酒文化核心中的核心。中国酒文化既是“德”的完整体现,也同时起到对“德”的强大传播作用。这个“德”我们可以暂时简单理解为中华民族所有优秀的品德。有了这层意思,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中国酒所承载的社会功能以及中国酒文化的核心是什么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酒其实已经成为中国人道德、思想、文化独一无二的综合载体,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出这么强大文化功能的产品了。
华夏酒报:中国酒文化是以“德”为核心的,“礼”是酒对“德”的体现,可以这么理解吗?
马千里:可以。“礼”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中国酒所承载的文化是很丰富的。对中国人而言,白酒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载体,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我们同时会发现,中国酒文化中的“德”和“礼”正是儒家哲学的核心要素,也就是说,白酒其实一直承担着儒家哲学的载体的作用。中国白酒是儒家思想的忠实传播者,中国酒文化的实质就是儒家文化。这绝不是历史的巧合。
可能有人会反驳我的观点,说儒家创始人是孔子,而中国酒的产生却远在孔子之前。其实,我们并不能够说因为儒家创始人是孔子,那么儒家思想就起源于孔子。早在孔子之前的周朝就已经有了儒家思想,或者称为朴素的儒家思想,孔子是一个完善者和推行者。自从朴素的儒家思想产生的那一刻起,酒就被选为“形象代言人”了。从此,德和礼等中国政治、文化思想就开始反映在酒文化上,成为酒德和酒礼。自然万物的运行规则为“道”,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则为“德”,而孔子把“德”的推行又具体化为“礼”,这是一脉相承的中国哲学,也是中国酒文化的“基因组”。当代,中国酒文化正在走向多元化,新的白酒品牌更加丰富了中国酒文化的内涵,这是酒文化发展到今天体现出来的新特征。但其实质是不会改变的,除非中国人彻底放弃了儒家思想。而实际上,儒家思想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要用儒家文化打造中国酒”
华夏酒报:白酒的确是一种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产品,但怎么做才能把中国酒文化转换成销售力呢?
马千里:其实,目前很多酒企在对企业文化的认识上,还处于对企业文化外延部分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企业文娱活动、企业内刊、几条标语和视觉形象设计上,并没有抓住企业文化的精髓。要把中国酒文化转化成销售力,首要前提有两个,一是对中国酒文化的认识;二是企业对企业文化的作用的理解,以及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操作能力。
往往在具体企业中,企业文化和产品文化并不是一个概念。比如麦当劳的产品文化是激情、自由,但他们的企业文化却是精细、严谨。因为企业文化影响的重心是企业内部,重在企业管理,产生的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产品文化影响的重心是市场,重在企业经营,产生的是产品销售力。对象不一样,诉求内容就不一样。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文化和产品文化未必能够达成相互的作用。对企业而言,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实现企业文化和产品文化的高度一致,而中国白酒正有这样的先天条件。
中国白酒企业,可以提炼、塑造自己的企业文化,形成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理念的企业文化。同时也可以顺应中国酒本身的儒家文化的特点,来塑造产品文化。另外,白酒的风味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儒家倡导的人生境界相吻合,都讲究温和敦厚。儒家思想的国际影响日益增加,这个大环境也是中国酒走向世界的契机。
而白酒的文化,必然是中国文化。谁最能代表中国文化,无论大家如何争议,目前最好的选择只有儒家文化。不仅在国内儒家文化是几千年的积淀,是中国人的文化基因,国际角度认同中国的,也是儒家文化最为鲜明。所以,用儒家文化来打造中国酒企业,用儒家文化来打造中国酒,对内对外都是最理想的选择。
华夏酒报:中国酒确实有很多与儒家文化想对应的方面,白酒文化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具有可操作性,也具有可预见的市场力度。但要把儒家文化作为企业文化该怎样操作,又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呢?
马千里: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企业管理体系,我不赞成所有中国企业都导入儒家思想的企业文化,但在中国这个大氛围里,企业文化必然不能与儒家文化相违背。实际上,在有所成就的企业中,都能从“仁、义、礼、智、信”五个字中找到对应的成功要素。无论中外企业,违背了这五个字很难说有成功的机会。像国外企业的瑕疵产品召回政策,就显示出极大的企业诚信。可以说,失败的企业各有各的原因,但成功都是相似的。
企业文化不是万能的,甚至单独的企业文化是不具备直接的销售影响的。企业文化只有成为指导行为的准则,形成企业文化指导下的企业管理经营模式,通过员工认同、企业制度、所有企业行为才能发挥其作用。并且,企业文化作用的发挥,最终将使得企业成为一部具有高速独立运转能力的机器,既具有自身的发展能动性,又具有强大的自我复制性。不仅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如此,任何优秀的企业文化都具备这样的功能。
“鲁酒完全可以凭文化代表中国酒”
华夏酒报:中国白酒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文化,儒家思想的发祥地在齐鲁大地,所以,鲁酒就具备了一种得天独厚的文化优势。可是,鲁酒近年来的发展为什么一直不景气呢?
马千里:山东有很多名酒,兰陵、孔府家、景芝景阳春、扳倒井等等组成了很有特色的鲁酒群体。我们还会发现鲁酒的一个特点,就是特别善于挖掘历史文化的概念,但鲁酒对历史文化的挖掘仅仅局限在名字上,而没有真正发挥这些文化的真正作用。比如孔府家,本来是很好的品牌题材,但在品牌塑造上恰恰偏离甚至放弃了自己的文化优势。“孔府家酒,叫人想家”,这样的诉求重点其实并没有太多的特色,也没有和齐鲁大地的文化相结合,名为“孔府”,却对这个概念表现出漠视,这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这一现象不是孔府家所独有,“兰陵酒好喝不上头”、“难舍最后一滴,景芝景阳春”、“饮不尽的豪爽———扳倒井”,都是放弃文化优势的做法。
当然,品牌概念可以有无限的选择,但都必须有根有据。如果把这个概念定位成追求目标,那就必须有相应的手段。否则,这些概念就成为空中楼阁,与自己的产品实际上是缺乏足够关联。
我们可以做个测试,把不同品牌的“广告词”互相换位,看是什么效果。比如“难舍最后一滴,孔府家酒”、“饮不尽的豪爽———景芝景阳春”,有什么不同吗?也就是说,强加给自己的所谓“特色”其实并不存在。而我们看川酒的品牌概念,“唐时宫廷酒,盛世剑南春”、“滴滴岁月酒,悠悠沱牌情”,反而在切实地挖掘自己独有的历史文化,这些概念就成为其他品牌不可替代的了。
这一总体现象反映出鲁酒自身的深层次问题,说不客气一点,鲁酒其实还徘徊在低层次的经营上。鲁酒的振兴在于发掘鲁酒的历史文化,而鲁酒在这方面有着比川酒更为实在的、深厚的文化底蕴。
华夏酒报:如果鲁酒能够按您的文化战略来管理经营,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前景呢?
马千里:鲁酒完全可以成为“中国酒”的代表,成为走向世界并被世界所认可的“中国酒”。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企业文化的竞争,产品的竞争最终也是产品文化的竞争。鲁酒的文化环境和文化底蕴却是其他地方的白酒所无法比拟的,也就是说,一旦中国酒的竞争态势上升到文化竞争的阶段,鲁酒的文化优势将产生爆炸式的市场效果,国内市场是这样,国际市场更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