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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础文物;守护;问题;措施
前言:我国历史悠久,在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留存下众多的历史文物,其中包括地上和地下多种艺术和时代价值较高的基础文物。这些文物不断的向人们传递重要的民族、历史和文化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展开了研究,并针对基础文物保护意识薄弱等不足提出了相关解决意见,希望对加大基础文物守护力度起到促进作用。
一、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一)促进我国教育与旅游业的发展
基础文物指的是经过长时间的洗礼,留存下来的具有一定艺术和文化价值的物质,我国历史悠久,古人的智慧更是博大精深,因此留存至今的基础文物众多,这些文物能够有效传扬我国传统文化,现代人也可以通过对基础文物的了解增加对不同历史时期精神的掌握,从而从心理、素养等多方面得到提升,在旅游业越来越受欢迎的今天,加强对基础文物的保护,能够帮助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古人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智慧。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因为崇拜我国历史文化而前往全国各地,在旅游的过程中受到更多的教育。因此做好基础文物守护工作对于促进我国教育与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化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上千年的历史文化当中,对人类精神和财富最好的见证就是基础文物,基础文物在应用过程中也能够成为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重要媒介,成为人们不断向前发展的基础。人类出现文字以前,对历史记载最有效的工具就是文物。文字产生以后,对历史、工艺的记录更加便捷,然而失去了基础文物的见证,人们根本无法体会历史的本来面目[1]。例如,研究古代建筑工艺的过程中,相关建筑特点虽然能够在历史书籍中寻找出来,然而在没有看见实物的基础上,这一工艺和技术特点及精华将无法被更加精确的传承,现代人们也无法从中获取灵感,提升现代建筑的功能和技术水平,由此可见,基础文物保护是文化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
二、现阶段基础文物守护工作中的不足
(一)基础文物守护意识薄弱
在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以将这一责任完全推脱给某一个机构或某一个人,而是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承担起保护基础文物这一责任。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在积极加强基础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尽管积极发动的群众,然而群众却没有能够及时提升基础文物保护的意识,我国还存在大部分地区,人们基本没有保护基础文物的概念和意识,甚至还有部分群众任务政府是实施这项工作的主要人选,而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拥有机会,就会独自占有或盗取文物。
(二)基础文物守护力度较低
在科学和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我国相关基础文物守护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能够运用相对成熟的技术提高文物保护能力,然而同世界上科技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基础文物守护部门和技术建设都呈现出较强的滞后性,因此无法高效率和高质量的保护基础文物,这些历史的精华在日常受保护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受潮现象,同时也没有及时的进行防震和防火等保护,导致其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2]。同时,在对基础文物进行修复时,由于缺乏先进的技术,工作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基础文物损害现象也时常发生;同时,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拥有大量的基础文物守护工作,这些文物在守护过程中,对技术要求较高,而我国拥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人才相对匮乏。
三、做好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途径
(一)完善基础文物保护制度
新时期,在积极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据可依。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在充分了解基础文物保护需求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包括《文物保护法》,例如,可以将基础文物包含的范围进一步进行扩大,对相关执法体系进行完善,并在财政预算中增加基础文物保护的资金,并将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当中[3]。这样一来,就能够提升基础文物的资金保护;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的监督,对实施守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能进行充分的设定,提升行政机关办事能力,发现基础文物损害现象应依法严格处理。
(二)加强基础文物守护技术
基础文物由于历史悠久,具有脆弱的特点,因此在日常进行守护的过程中,必须应用相对专业而成熟的技术,提高修复和保护能力,在维护基础文物原有特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保护,这应当成为基础文物守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4]。我国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积极将基础文物和现代技术进行结合,如现阶段广泛应用的数字化技术等,运用该技术可以进行复原古建筑的工作。这样一来,相关工作人员既要能够对技术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还应当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基础文物守护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加大保护力度。
结论:综上所述,基础文物保护过程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在积极进行我国传统文化传扬的过程中,加强基础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势在必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提高民众的基础文物保护意识,并坚持维护国家相关法规和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总结经验,完善基础文物守护措施,从而促进我国基础文物保护工作的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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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塔里木盆地 佛教文化遗存 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025-03
佛教从印度经西域传入中原,西域佛教文化圈覆盖的中心地域就是现今位于新疆南部的塔里木盆地。遗存的寺庙遗址、石窟、佛教文物散布于新疆各地。佛教在新疆至今仍是具有重要影响的宗教,民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自然及人为因素的破坏,使得目前对新疆佛教文化遗产的抢救迫在眉睫。
一、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存概况
(一)佛寺遗址
塔里木盆地散布着许多佛教建筑遗址,如喀什的莫尔佛寺遗址、托格拉塔格佛寺遗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楼兰故城佛教遗址、米兰佛寺遗址、七个星佛寺遗址;库车的苏巴什佛寺遗址;和田的布盖乌于来克佛寺遗址、尼雅遗址、达玛沟佛教遗址、丹丹乌里克遗址等。2014年6月,始建于公元3世纪,废弃于10世纪的晋唐时期龟兹地区的佛教文化中心苏巴什佛寺遗址、克孜尔石窟等六处丝绸之路新疆段文物遗址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库车县苏巴什佛寺遗址曾经出土由日本大谷探险队和法国伯希和盗掘的绘有乐舞图像的舍利盒,如今仅剩佛塔、庙宇、僧房等遗址。焉耆县七个星佛寺遗址是佛塔、佛殿和石窟并存的佛教建筑群遗址,现有殿堂、僧房、佛塔等残存建筑近百处。曾出土了吐火罗文书写的纸质文书《弥勒会见记》,1905―1907年德国探险队在这里发现的造像具有犍陀罗风格。
(二)石窟
石窟主要分布在塔里木盆地北缘一带,主要有喀什的三仙洞,拜城县的克孜尔石窟、温巴什石窟、台台尔石窟,库车县的库木吐喇石窟、森木塞姆石窟、玛扎佰赫石窟、克孜尔尕哈石窟、阿艾石窟,新和县的托乎拉克艾肯石窟,焉耆县锡克沁石窟。龟兹石窟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克孜尔石窟,始建于公元3世纪末,8世纪至9世纪开始走向衰落,在龟兹石窟中规模最大,保存壁画最多,现有编号的洞窟269个。焉耆县锡克沁石窟营造时间为西晋至晚唐,是仿石窟形制的木结构建筑,称明屋。
(三)佛塔
塔里木盆地遗存的佛塔主要有洛浦县的热瓦克佛塔、民丰县的尼雅佛塔和安迪尔佛塔、疏附县的莫尔佛塔、库车的苏巴什佛塔、伽师县的喀勒乎其佛塔、新和县的莫腊吐尔佛塔、若羌县的楼兰佛塔等。建造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于阗国的热瓦克佛寺有两座残存佛塔,“上圆下方中空”的佛塔接近印度寺塔犍陀罗风格。巴州若羌县楼兰古城遗址东部的佛塔,残高为10.4米,外形近似于古印度的“@堵波”,塔顶圆形,塔基方形,塔身为八角形,用土坯夹木料垒砌,中间填土。历经千年风吹雨蚀,现存古佛塔多毁损严重,如和田民丰县的安迪尔古城遗址的标志性建筑廷姆佛塔,佛塔的主要病害有风蚀、水蚀、裂隙发育、坍塌和盗洞扩张等。
二、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存保护存在的问题
塔里木盆地散布的佛寺遗址、石窟、佛塔等历史遗迹数量多、价值高,但这些古迹的保护现状却令人担忧。佛教文物盗掘现象时有发生,自然、人为因素的破坏,使一些佛教文化遗迹逐渐消失,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因素
1.地震。佛寺遗址和石窟、佛塔等历史遗迹经历千百年的风吹雨打日晒以及病害,抗震的能力减弱,地震会造成佛教文化遗址的严重破坏。塔里木盆地位于亚欧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的交界处,地壳活跃,阶梯状复杂的地形易引起浅表地层变动,地震活动强烈且多发。1999年克孜尔千佛洞周边地区发生地震时,第126、第127、第128三个石窟大部分窟体倒塌;2006年10月,库车发生3.8级地震,使得龟兹石窟部分岩体坍塌,壁画脱落。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克孜尔千佛洞以及克孜尔尕哈石窟的前室基本上都倒塌了,主要原因还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克孜尔千佛洞第32窟为中心柱窟,主室的佛龛受地震破坏严重。在突发的地震面前,如果能够尽快展开预防和抢救,会使文化遗产的损害尽量降低。很多遗址已开展岩体的加固工作,科学分析和估计未来地震荷载大小,对于提高遗址和石窟保护质量和抗御未来地震的破坏都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加强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石窟崖体与附属建筑物抗震稳定性方面的考虑。
2.风吹雨蚀。风沙和降雨对土遗址和石窟的吹蚀和冲刷作用不可避免。塔里木盆地平时干旱少雨,但夏季多会发生集中式强降雨,雨水冲刷形成的冲沟以及雨蚀剥离是影响佛寺遗址和石窟安全的重要因素。暴雨在石窟的山体上会形成冲沟,并逐渐扩大,严重影响到整个洞窟所依附的岩体的安全。雨季来临时,山体集聚的雨水汇聚形成洪水,洪水携带泥土、沙石,侵蚀石窟的根基。对于地面建筑土遗址,降雨产生的地面径流对土遗址表面造成侵蚀破坏,雨水积聚后渗入墙体,造成遗址墙体倒塌。另外,当降雨较大时,雨滴下落的速度很快,对遗址的冲击力很大。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塔里木盆地中心,春季多风,平均每月大风4~5次。大风可将土遗址表面的疏松的土尘吸到空中,风中的沙石、土粒在土体的裂隙或表面坑洼处形成强烈的旋转运动,使土遗址的表层松动形成风蚀;对于石窟,大风对松散的岩体构成风蚀破坏,形成风蚀凹槽,风沙还会填充进裂隙当中,促进裂隙进一步发育,威胁洞窟岩体的保存。
3.生物病害。生物病害是由于植物生长、动物和微生物的活动对石窟、土遗址造成的破坏。微生物导致石窟壁画霉变,以及土遗址表面结构疏松。石窟中壁画常被燕子、飞蛾粪便污染,并且飞蛾和蜘蛛在石窟墙角处结茧生卵,污染壁画的同时,引起颜料褪色、变色。虫、蚂蚁、蛇、老鼠等小型动物在土遗址根基部筑巢、打洞,造成遗址的破坏。另外,植物在土遗址上生长,不仅影响土遗址外观,在生长过程中还会分泌有机酸,其发达根系会深入夯土层中,破坏遗址内部结构,促进裂隙发育,增加雨水的渗入,从而产生植物病害。石窟壁画主要有空鼓和脱落、酥碱、起甲粉化等病害:酥碱是指在水分参与下,洞窟围岩及地仗层中的矿物盐分在洞窟产生表聚作用而形成;起甲病害是壁画白粉层及其上的颜料层发生龟裂,进而呈片状卷起、脱落,粉化病害是由于壁画颜料层中含胶量较低,颜料颗粒失去粘结,逐渐粉化脱落。
(二)人为因素
由于宗教方面的原因,佛教寺院、石窟基本上都毁于战火。现在在龟兹石窟群的壁画上可以看到,能够得着的人物的眼睛和嘴巴基本上都被人为凿挖。另一场劫难是外国探险家对佛教遗址、石窟文物的盗掘、抢掠。
1.盗掘。20世纪初,一些国家曾派遣探险队到新疆塔里木盆地,盗割石窟壁画、盗掘佛教遗址,不少佛教文物被运往国外。近年来,盗掘文物的巨大利益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塔里木盆地佛教遗址频遭盗挖。2006年,龟兹石窟之库木吐拉石窟有一尊佛像被盗走;2011年11月和田达玛沟佛教文化遗址被盗掘;罗布泊地区人迹罕至,盗墓者肆意在楼兰遗址、米兰遗址、营盘遗址盗掘。以往自然因素是罗布泊地区佛教遗址最主要的破坏力量,如今人祸大于天祸。
2.游客参观。龟兹石窟洞壁上有明显的烟熏痕迹,这些石窟是在无人监管期间,被牧羊人在洞窟内做饭、取暖、照明烧火生烟熏黑的。石窟对游客开放后,又带来一些新的问题。石窟空间封闭狭小,游客参观带来的声音震动、温度与湿度的改变,对脆弱的壁画也是一种刺激,游客呼出的二氧化碳,会影响壁画的品质,参观人员的触摸、磕碰,甚至乱刻乱画,都在有意无意间对壁画造成了损害。在地面土建筑内游客的活动以及上香,多少会对遗址产生破坏的作用。因此,旅游开发对佛教文化遗址保护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旅游收入可用作古遗址的修缮,另一方面,许多价值很高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为旅游景区,从而使历史文化古迹失去了原来相对封闭性保护的环境,造成许多历史遗迹的不可逆破坏。
3.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古遗址区域内进行油气工程建设,可能导致遗址的破坏。2012年5月新疆库车县某石油公司在铺设输油气管线时,直接从汉唐时期大故城古遗址北部穿越城墙,破坏了城墙和遗址的原貌。工业企业排出的废气对周围的佛寺遗址、石窟壁画产生极大的侵蚀作用。由于耕地有限,文物保护意识观念淡薄,一些古遗址被整成耕地或在遗址内兴建水利设施,如:焉耆县七个星佛寺遗址有农垦兵团在遗址内修引水渠,使部分建筑基地完全破坏,遗址内有废弃的现代房屋,说明曾有人在遗址内频繁活动,并可能造成遗址的破坏。基础设施建设也可能对附近的遗址造成影响,罗布泊地区人迹罕至,营盘遗址因为新修218国道方便盗墓者的盗掘,几乎造成了遗址毁灭性的破坏。七个星佛寺遗址旁的公路车流量大,车辆行驶带来的灰尘和震动对也对遗址的保护存在负面的影响。目前城市经济大发展过程中,重建设、轻文物的现象普遍存在,如2012年新疆昌吉市三屯河流域努尔加水库项目建设为赶工期,擅自施工,强行填埋、损毁汉、唐时期的45座古墓葬和一个游牧民族遗址。
三、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存保护对策
近年来,国家投入巨资对丝绸之路佛教文化遗存进行抢救性保护。如2013年国家投资1000多万元对七个星佛寺遗址进行防坍塌、防雨蚀、防裂缝的加固,重点修建围栏、防洪堤、土地平整、遗址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对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存保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首先,加强文物保护立法。文物保护可能与工程项目建设、文物使用之间存在利益的博弈,但文物法律法规赋予的文物行政执法权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只规定文物执法部门有行政处罚权,而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严重不足,因此应当强化文物保护法中文物行政执法权,加强对野外文物的保护,增加法人违反文物保护法构成犯罪的定罪与处罚。
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址屡遭盗掘,如近年来大规模被盗掘的有和田达玛沟佛教文化遗址、罗布泊地区的楼兰遗址、营盘遗址、米兰遗址等,龟兹石窟群也偶有被盗事件的发生。新疆天气恶劣,昼夜温差大,文物保护区域面积大,而文物保护部门缺乏人员和资金,交通工具以及文物保护设施简陋,往往是盗掘发生后才发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有达到珍贵文物和情节严重的标准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应当加强文物保护的相关立法。目前新疆关于文物保护的地方立法有1999年6月9日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千佛洞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交河故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2008年1月开始施行的《新疆苏巴什佛寺遗址保护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5月20日实施的《新疆吉木萨尔北庭古城遗址保护条例》。塔里木盆地是西域佛教文化的核心地带,对这些佛教文化遗址我们应当“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控制游客数量、考古调查、拍摄影片等行为,加大对盗掘的打击力度,确保遗址文化遗产价值,建议制定针对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条例。
其次,强化文物保护部门的自身建设和管理职能。塔里木盆地文物保护部门建设滞后,存在资金和人员缺乏、交通工具和设备落后等问题。在龟兹石窟群这样重要的佛教遗址,除克孜尔千佛洞等旅游开放的石窟外,基本上一个石窟遗址只有一个文物巡护员。文物保护费用极为缺乏,连策勒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都难以配备适于在沙漠中行走的越野车。由于众多文物散布在戈壁沙漠中,而文物保护站人员少,交通工具简陋,达玛沟所有遗址巡查一遍需要15天,常常是看了这边,那边就被盗挖了。楼兰遗址盗墓猖獗,楼兰文物保护站驻守人员生活艰苦而无文物保护专门经费,每天生活必须的水、粮、蔬菜都要从几百公里的地方运来。因此,要加强新疆文物保护部门建设,政府应当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对不可移动佛教文物的修缮、保养给予经费补助;增加文物保护专职人员编制,鼓励开展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吸引社会民众参与文保工作;加强文物保护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和人才的引进。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很多政府部门和各行各业,需要政府牵头,统筹协调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公安、工商、水务、交通、科技信息化等部门的文物保护职责。新疆全区文物执法队伍应组成一个体系,并与公安、建设、国土、海关、工商等部门形成联动。
第三,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和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旅游对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存的保护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旅游的收入可以补充遗址的修缮费用,另一方面,游客的活动可能带来遗址不同程度的损坏。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要防止遗产的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利用。20世纪70年代,国际遗产保护组织开始关注旅游发展的负面影响,并提出要审慎发展旅游业,《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第十五条提出,涉及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旅游发展计划的制订应审慎进行,以便不影响该遗产的内在特征和重要性,并应采取步骤在有关部门间建立适当的联系。佛教文化遗存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时,须在遗产保护等原则的指导下,采用相应的旅游开发模式并进行产品设计,使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达到双赢。在工农业开发和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农业开发中灌溉引水要注意不要破坏文物遗迹,避免为了增加耕地面积而毁损遗址现象的发生。为了减少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对佛教遗址的侵蚀,当地政府要关停一些高污染的化工企业,厂址建设规划应远离文物遗迹所在地。在工程建设中,要配合文物保护部门,切实履行先对历史遗迹进行勘察、发掘,然后工程建设才开工的规定。城镇化过程中,不要为了追求现代化而破坏历史古迹,保留城市的文化底蕴,更能促进城市的发展。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疆塔里木盆地佛教文化遗存调查研究(14BZJ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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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思政部 浙江绍兴 312000)
关键词:西咸一体化;城市发展;大遗址保护与利用
中途分类号:K8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西咸新区的建设,是有效快速实现西咸一体化的关键环节,从长远目标来看,是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新区涉及西安、咸阳两地7个区县、23个乡镇和街办,由泾河新城、空港新城、秦汉新城、沣东新城、沣西新城组成。西安、咸阳两地同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陕西省的经济、文化、科技、教育、旅游核心地区,分布着从史前到周秦汉唐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多处大型遗址。西咸新区内文物古迹众多,目前西咸新区内共有4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文物遗迹的集中分布意味着在考虑城市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于对大遗址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一、西咸新区的建设对大遗址保护产生的影响
1.突破以往行政区划所造成的限制,两地大遗址保护工作合作力度将大大增强。这种合作将是多方面的:在科研方面,西安有众多的学术研究机构。强大的学术团队和专业队伍无疑是保护工作的关键。相比较而言,咸阳的科研力量就比较薄弱,西咸新区的建成可以促进两地工作的合作与交流,一方面西安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技术与经验可以为咸阳地区大遗址保护提供借鉴,咸阳西汉帝陵,秦咸阳城,唐帝陵等多处大遗址保护思路得以拓宽,保护手段趋向多元化;另一方面,两地的大遗址资源经过整合之后,种类更加丰富,有利于更多保护、展示、利用模式的探索。随着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将不仅仅局限于“考古遗址公园”一种成功模式,可能还会产生更多种成功的展示模式。管理方面,在对这一区域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统一重新整合之后,规划将更具有全局性和针对性,大遗址文化内涵得以充分展示,大遗址的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地区整体形象得到提升。新区建设的推进是西安、咸阳交界地区的多处大遗址资源整合的重要基础,将这些大遗址集中在一个区域内进行统一管理,管理的效率大大提高,管理的难度相应减小。
2.有利于大遗址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增加受益的群体,进而促进大遗址保护的探索。西咸新区内分布的丰镐两京、秦咸阳宫、阿房宫、西汉帝陵、汉长安城等遗址,具有规模大、蕴含的历史信息丰富、价值重大等特点,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遗址保护与利用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也是多方面的,包括遗址所在地的政府部门、专业的遗址管理机构、遗址区的居民、科研机构、媒体以及其他潜在的利益相关者,[1]他们的参与都会对大遗址的保护与管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西咸新区的建设不仅能够为遗址的保护与遗址区的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也能够改善当地的环境与居民的生活条件,使更多的人从大遗址保护中受益,以往大遗址保护中的“多方利益主体博弈”局面能够得到改善。
3.改善大遗址保护区的环境,实现大遗址保护与民生的结合。大遗址主要分布在城郊地区,对遗址进行合理利用与开发,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保护区环境及居民的生活,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以往“为保护而保护”的静态保护模式使当地群众的生产建设活动受到限制,遗址区的经济发展受到制约,同时,保护区不断增加的人口使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新区的建设能够推动遗产旅游等文化产业的发展,人们对于土地的依赖性不再像以前那样强烈,保护区的产业结构将会发生改变,人口对土地所产生的压力也会得到缓解。
西咸新区范围内的大型遗址有周丰镐、秦阿房宫、秦咸阳宫、汉长安城、西汉帝陵等,多年来一直呈分散状分布,新区的建设有助于对众多遗址进行合理利用,适度发展遗产旅游,可以带动当地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为保护区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随着第三产业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不断加大,该区域居民的生活品质大大提升,群众参与大遗址保护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以往大遗址保护工作与社会经济、民生的冲突局面得以扭转,真正实现了大遗址为人民所共有,保护成果由人民所共享。
4.新区建设涉及的大型拆迁、建设工程将会对遗址及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这种破坏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在以往的城市扩张过程中,由于对“发展”的一味追求与文物保护监管不力等因素,许多文物遗迹在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遭到了破坏。西咸新区大遗址区的经济发展长期受到文物保护的制约,与城市非保护区域的生产生活水平差距较大,这种改变落后面貌的发展需要十分急切。在新区的规划建设中,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对文物遗迹进行保护,大遗址区很可能会难以幸免于建设活动带来的强烈冲击和破坏。
二、西咸新区大遗址保护现状
1.资源分析。西咸新区内文物古迹众多,目前西咸新区内共有4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其中大型遗址共有周丰、镐两京,秦阿房宫、咸阳宫,汉长安城,9座西汉帝陵等共17处周、秦、汉、唐时期的遗址。其中国家级文化保护单位有11处。[2]
周丰镐位于西安沣河两岸,50年代至今,经过多次考古发掘与勘探,发现了宫殿基址及大量的墓葬,出土了丰富的青铜器与其他文物,珍贵的考古资料为确定丰镐两京的范围与布局提供了重要条件。丰镐遗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规模宏大、布局规整的都城遗址,开创了古代都城的规划设计模式,其“面朝后市”的格局影响了汉、元明清时期的都城模式,成为古代城市规划布局的典范。
秦阿房宫位于西安市三桥镇,面积约11平方公里,与渭河北岸的秦咸阳城隔水相望,地上文物与地下文物均十分丰富。上世纪50年代开始,考古工作者就对该遗址进行过多次的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曾出土秦代的高足玉杯、高奴铜石权、西汉上林铜器群等,现存地面的主要遗迹有前殿、上天台、磁石门、烽火台及后围寨遗址等。[3]阿房宫规模宏大,气势雄伟,在中国古代建筑史上有很重要的影响力,历史传说与《阿房宫赋》等文学作品更为它增添了神秘色彩与独特魅力。咸阳宫遗址位于咸阳市东渭河北岸的黄土塬上,始建于公元前350年秦孝公迁都时,秦始皇执政之后经过扩建。共分布有十多处宫殿基址,其中1号基址经过考古发掘,平面呈长方曲尺形,经过复原研究,这是一座多层夯台为基础建起的高台建筑。
西汉的11座帝陵,如“东方金字塔”一样分布在汉长安附近,其中9座位于五陵塬上,成为汉代遗留下来的珍贵文物古迹,[4]地上地下文物遗存非常丰富,是汉代物质文化的重要研究资料。2001年,西汉帝陵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汉长安城位于西安市西北角,是西汉200多年的都城,是当时全国的整治、经济、文化中心,面积约36平方公里,是我国现存范围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一座古代都城遗址,是我国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存的地上遗迹有城墙、未央宫前殿、椒房殿、官署、少府、天禄阁等遗址,曾出土大量汉代的建筑材料、陶俑、封泥等文物,是研究汉代物质文明的实物资料。
2.考古遗址公园的成功模式。考古遗址公园是在我国现阶段经济迅速发展、城市不断扩张的背景下探索出的一种大遗址保护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以来大遗址保护工作中的种种难题,实现了考古研究、区域经济发展、遗址区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与遗址保护之间的和谐局面。考古遗址公园模式将大遗址以公园的形式展示,增加了公众对其内涵的理解,提升了城市的形象,使文化遗产的公益性质得到进一步的体现,这是我国大遗址保护工作理念与方法的有益创新。
在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中,汉阳陵考古遗址公园入选。汉阳陵遗址是汉景帝与王皇后的合葬陵园,规模宏大、布局规整、历史文化价值突出,它由帝、后陵园,南、北区从葬坑,陵庙等礼制建筑遗址,陪葬墓园,刑徒墓地及陵邑遗址等部分组成,是研究汉代帝陵的重要资料。汉阳陵遗址保护规划中注重生态景观、遗址保护、文物旅游的结合,并采用高科技手段建成地下遗址博物馆,使文物遗址与参观者处于两种不同的环境之中,并运用虚拟成像技术再现真实的历史故事,为游览者更直观、形象地展示了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也为周边其他遗址的保护提供了有利的借鉴,汉长安城与秦咸阳宫的遗址公园建设目前也在规划之中。
3.城郊大遗址的艰难处境。除汉阳陵之外,丰、镐两京、西汉帝陵中的另外8座以及其他的遗址,由于大都分布在城郊区,远离城市中心,现阶段受到城市建设的影响不大。然而,在西咸新区建设过程中,在遗址保护区生活的居民所从事的农业生产以及中小型企业进行的工业生产给遗址区的坏境承载带来负担,加之缺乏环境整治,使保护区成为城市中经济、文化、环境落后地区,一方面使当地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另一方面,大遗址的环境受到不利的影响,文化遗产的展示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三、西咸一体化过程中大遗址群面临的问题
西安、咸阳两地具有丰富的文物资源,两地地理位置相接,大遗址保护工作中也存在诸多的共同之处,随着关天一体化与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推进,西安沣渭新区、咸阳泾渭新区的格局逐渐被打破,两地的合作成为趋势。在西咸新区建设的过程中,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区域经济发展与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需要缓解。遗址区的经济水平落后,与城市其他区域及城市化过程中经过改造的城中村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还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扩大。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应当保持古遗址的历史风貌和原始地形;禁止挖沙取土、挖建池塘,不得进行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或者从事其他有损遗址的活动。”按照遗址保护的要求,遗址区的经济建设长期以来一直受到限制,居民生产仍以传统的农业为主,而遗址区以外的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迅速发展,据统计,遗址区的居民人均收入均低于所在区、市的平均发展水平,[5]遗址区内外的差距明显。
2.遗址区内庞大的人口压力增加了遗址保护管理的难度。据统计,西咸新区范围内有90万居民,其中68万农民,汉长安城范围内现有5万居民,阿房宫遗址范围内有2万居民,[3]遗址区存在的大量的棚户、农田、村镇,与遗址的风貌与环境不协调。在新区大遗址保护规划工作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人口迁移、土地利用调整、房屋的拆迁改建、环境的整治等工作,这些都与城市居民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而要协调好每一项工作,兼顾考虑城市建设的需要、文物保护的需求、居民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遗址区管理与规划的难度。
3.遗址区居民的文物保护意识淡薄。遗址区居民的日常生产活动对遗址本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占压,日常的生活也对遗址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威胁到遗址的安全与完整。比如在西汉帝陵附近,居民私自占用陵区作为自家的坟地,从陵墓取土,破坏了遗址本体的风貌;另外,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水与垃圾污染了遗址区的环境,或多或少威胁到了地下文物遗迹的安全。
4.公众参与的力度远远不够。大遗址是全民公有的文化遗产,西安、咸阳两地作为周秦汉唐文明的发源地,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然而,一些在遗址保护区生活或者附近居住的居民,对于当地大遗址了解少之又少,大遗址的社会公益价值未得到充分体现。原因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在现有的管理与展示方法体系下,对于遗产遗址价值的解读还不够。二是公众参与、了解遗址保护工作动态的途径有限。我国的古代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不易保存,遗留下来的以土遗址为主,与其它的文化遗产相比较,土遗址的展示难度大、展示方式比较单一。过去对土遗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遗址的安全和保护上,很少涉及遗址的展示问题,遗址的社会文化价值一直没有发挥出来,[6]如此公众对遗址文化内涵的理解也受到了限制。
四、西咸新区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对策
新区包括五个部分,泾河新城、空港新城、秦汉新城、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遗址分别分布在沣东新城、沣西新城、秦汉新城,其中以秦汉新城为主,形成“人”字形大遗址保护带,这对于秉承历史脉络、塑造城市文化特色意义非凡。
在社会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的背景下,针对保护区产业结构单一、环境面貌落后的状况,如何才能避免大遗址保护区成为城市建设过程中远远落后的区域,同时又完整、真实地展示大遗址的文化价值呢?笔者认为,在西咸新区的建设过程大遗址保护工作应采取以下方面的对策:
1.加强考古勘探工作,明确遗址的范围,划定紫线,保护遗址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在西咸新区的大遗址保护工作中应以“紫线”[7]理论作为指导,将大遗址区的保护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体系中,优先将遗址划入保护范围,并明确遗址周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保证遗址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划紫线保护,应根据新区范围内各大遗址的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其保护范围,形成专项的紫线管理办法,并将遗址保护纳入法律轨道,制定相关保护条例。划入保护范围的区域不得进行对遗迹原貌以及环境造成影响的大面积改造或者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大型建设活动,禁止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紫线之外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进行适当的改造,建立生态、低碳的城市功能新区,使大遗址与现代城市共生共荣。[8]通过“划紫线”的方式,既能够避免城市建设对大遗址造成不利影响,使文物遗址得到严格的保护;而且,在保护范围之外,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借助大遗址的影响力,适度发展相关的文化产业,优化产业结构,逐渐实现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并举。
2.设立大遗址管理机构,并制定专项的规章制度,健全监督体制,为新区大遗址保护提供有力的保障。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尚在不断探索中,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避免类似北京琉璃河和南京夫子庙等以文化遗产保护为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最终给文化遗产造成不可挽回之损失的悲剧再次发生。在西咸新区建设过程中,应由政府机构组织设立一个大遗址专项管理机构来对新区的大遗址进行管理,同时由有关部门与考古、文化遗产管理等学科的专业人士共同制定出新区大遗址保护的专项管理办法,健立健全大遗址保护监督机制,确保在今后的文保工作中有明确的保障制度,为新区的大遗址保护工作创造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3.将环境建设纳入到大遗址保护中来,加大遗址区环境整治的力度。按照大遗址保护工作整体性思路,遗址本体与周围的环境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二者都应纳入保护范围。1964年颁布的《威尼斯》中提到“历史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西安通过的《西安宣言》中把环境对遗址影响的认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强调了遗址周边环境对于遗址保护、展示、管理等多方面的重要性。在西咸新区建设的过程中,应将环境治理作为大遗址保护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不改变遗址原貌的前提下,对遗址区的环境进行整治,改善以往许多大型遗址分布区域由于缺乏管理与规划,环境脏、乱、差的面貌,为遗址保护与展示、区域居民生活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
4.在保护的前提下,借助高科技手段完善大遗址展示,促进遗址保护与展示的紧密结合。两地作为周秦汉唐文明的发源地,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然而,目前公众对于当地大遗址却了解得少之又少,大遗址的社会公益价值未得到充分体现。如今,在西咸新区的建设背景之下,这种状况逐渐发生改变。新区除了大遗址集中分布的秦汉新城之外,还有以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研发等为主要特色的其他四个新城,五个新城各有侧重,互相交流融合,这将会增强大遗址保护的多学科性,吸引更多不同专业的研究人员参与到大遗址的保护中来,集思广益,如此对大遗址多种展示方法的探索是极为有利的,遗址保护与展示也会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5.在保护遗址真实性的前提下,发展遗产旅游,协调遗址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基于大遗址与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应尽可能地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使其各自发挥在大遗址保护中的作用,进而促进大遗址保护的探索。如果能够协调好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那么就可以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与遗址保护相关工作的积极性,推动遗址保护事业的进步。所以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多方利益主体协调,在大遗址保护工作中是极为关键的。
就遗产地的管理机构而言,周秦汉遗址保护带的建设将会带来更多的旅游收入。按照旅游动机可以把游客分为“被动型遗产旅游者”和“主动型遗产旅游者”,有的游客参观遗产地,仅仅是参观其他景点之后顺路而来,被称为“被动型遗产旅游者”;而有的游客对于历史遗迹具有浓厚的兴趣,可以称为“主动性遗产旅游者”。[9]新区的秦汉新城不仅会吸引众多对历史遗迹兴趣浓厚的“主动性遗产旅游者”,也为很多在周边地区游览其他自然景观之后的游客提供了了解古代历史文化的机会,吸引大量“被动型遗产旅游者”前来参观,久而久之,随着游客的增多,在遗产旅游为该区域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管委会保护大遗址的积极性也可以得到激发;旅游业发展之后,必然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尤其是诸如餐饮业这样的第三产业的发展,这会为当地居民提供创业和就业的机会,群众从中获得了经济利益,以往所存在于遗址保护和居民利益之间的矛盾也会得到缓解;就科研机构而言,由于不再受到行政区划的限制,两地的众多考古、文保、规划设计等研究部门来往更加方便,这为多学科合作交流创造了便利条件。目前,文化遗产保护的多学科性越来越明显,大遗址保护的参与者也不再仅仅局限于考古、文保学者,还有经济、管理、地理、规划等其他多个学科专家学者的参与,不同专业学者的参与能够拓宽大遗址保护的思路,提出更为合理、周密的管理方案,多学科性也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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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模式方法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设计。以国内外先进的保护实践经验为借鉴,探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模式与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实意义
1.1 历史名城保护是城市文化价值的显化
人们认识到保存人类文明进程中多种文化的完整连续的重要性,历史环境保护的范围也从文物建筑单体扩展到与人们当前生活休憩相关的区域,以至整个城市。由于历史城市的魅力与价值是任何相似之物都不可替代的,因此,在当代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历史环境保护逐渐凸现其文化价值。
1.2 历史名城保护是文化生态建设的需求
“文化生态”是指一座城市的人文文化形态。城市历史环境也是反映城市的多元性、异质性和复杂性的重要物质成分。从多样性导致稳定性的生态学原理看,没有城市历史环境的存在,城市的稳定性也无从谈起。因此,历史名城保护是文化生态建设的需求 。
1.3 历史名城保护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历史城市蕴含有真实的历史遗存和宝贵的精神资源。而这些历史遗存一经破坏就难以恢复,留给后代的将是断裂的历史,永远的遗憾。可持续发展长远全面的效益观,促使人们重视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把宝贵的历史文化信息延续下去,使之在后代中得到持续的利用。
1.4 历史名城“特色”是历史城市的精髓
城市特色维持与城市历史保护息息相关,城市特色创造离不开保护与开发,历史文化的延续与时代文化的创造是城市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同过传统风貌特色的发掘与现代城市个性创造相结合,才能达到城市特色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完美统一。
2 国外历史名城保护实践的借鉴
国外发达国家既将城市文化遗产看作是一种“文化资源”,更有甚者看作是“文化资本”,充分意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进而采取一种政府、市场、民间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护。
2.1 海德堡:区域的保护方法
为保护古城的环境和特色,要从城市所处的更大区域范围进行分析研究,统一规划布局。海德堡是位于法兰克福南部的一座古城,它制定了一系列城市规划及古城保护规划,全区域性地对老城进行保护。从而减缓海德堡的现代城市有障古城功能的扩展,保证了老城与自然的良好协调关系,保证了老城的规模及城市基本形态的保护。这实际是一种通过建设新城以保护旧城的方法。[1]
2.2 巴黎:城市整体的保护
巴黎制定了全城性的保护规划,保证旧城范围内不作高密度、大体量、大规模的开发,从总体上保护旧城;规定规划地块的外部边界及景观不得改变,这样就保护了整个城市的城市格局及景观形象;通过法律对巴黎全城进行限高规划,使巴黎的空间尺度及城市天际线均可保持传统的形象。[1]
2.3 威玛:片区保护
对于那些历史遗迹丰富的古城,划出在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古迹丰富的街区进行重点保护,对维护古城的风貌、格局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威玛是一座千年历史的旅游古城。为保护这座历史名城,在全城划出的重点保护区充分体现着威玛的历史及城市建设特色。
2.4 汉堡:主要城市特色保护
对于城市别有特色的内容加以特别重点保护,使城市特色更为突出。汉堡是德国第二大城市,是一个现代化的大港口。在其市中心区古城保护中,特别强调对圣米歇尔大教堂等五个大教堂尖塔所形成的城市天际线的保护,对新建建筑体量的控制成为其古城保护工作的重点。
3 我国历史名城保护实践的借鉴
点,主要指国家乃省市各级政府确定的多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多数是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点”是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的基本构成单元。
面,主要指古建筑周围的环境。对“面”的保护,核心是与“点”协调,有的采取保持原貌的协调,有的采取控制高度和建筑形式的协调,有的可以对“面”改造创新并保持协调。
线,是指城市的运动系统、园林水系、传统商业街、文化街及多种景观走廊。
体,是指城市整体格局的保护。保护名城原有的道路格局、城市空间布局、天际轮廓和体型尺度,都是“体” 的保护重要内容。
貌,是指各名城所特有的风貌。城市的“貌”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表现为独特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以及独特的文化和生活习俗 [2]。
4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模式
一种模式是保护旧城,尽量保护基础的传统风貌,同时在旧城外开辟新城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这样既满足了现代建设的需要,又缓解了旧城中人口过密、居住条件差、通拥挤等的矛盾。洛阳总体规划采用了“保护旧城,另辟新区”的做法。 [3]这种保护模式适用于旧城面积不很大,历史文化遗弃较多的城市。
另一种模式是保护旧城的主要格局和主要文物古迹,并对旧城进行改造和建设,同时向旧城四周辐射,进行新的城市建设。西安市在城市规划中,以现存的明城为中心,向四郊均衡发展。在规划中突出了保护明城的完整格局,这种保护模式适用于旧城面积较大,文物古迹多而分散的名城。
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保护更新模式
在实践的探索中,我国历史名城的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通常分为保存、保护、整饬、暂留、更新五种方法[4]。
保存,即保持原样,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存。“保存”是以修旧如故为原则,针对各级文物保护建筑特性来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
保护,就是保护建筑的原有风貌,并在保护历史街区风貌完整性的基础上改善生活条件。“保护”是针对建筑质量和建筑风貌都较好的历史建筑。
整饬,即根据历史街区的风貌特征和要求,对建筑的立面和形体上不符合历史风貌的部分进行强制性的整改,通过整改恢复建筑的原有风貌或者减小它们与历史街区环境的冲突。[4]
暂留,即暂时维持现状,待以后条件成熟时拆除、改建。这是指对一些应该拆除的不协调的建筑,由于种种原因一时无法进行拆除或改建。
更新,针对影响传统风貌较大的建筑,采取拆除更新的措施。更新的对象主要针对功能不符、对周边环境风貌有较大冲突和视觉障碍、有条件拆除的建构筑物。
6 结语
城市保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态度或行为方式。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应充分总结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采用适当的保护与更新模式与方法,将保护方式从单一、僵硬的文物古迹保存,过渡到全面、灵活的历史环境保护和综合、谨慎的文化资源再利用,进而维持城市历史的延续性、历时性,防止城市文脉的断裂,使城市历史文化得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参考文献
[1]顾晓伟. 历史性城市的景观控制研究――暨苏州古城景观控制的分析和评述. 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9
[2]邓刚. 城市环境中的新旧对话. 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4
关键词:遗址保护;明德门遗址;城中村改造;杨家村;经验
中图分类号:TV213.4文献标识码:A
1明德门遗址与杨家村概况
1.1 西安杨家村概况
杨家村隶属于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辖区,位于朱雀大街东侧,长安南路以西,规划纬零街两侧,且紧邻地铁二号线,交通方便。目前,村域土地总面积161.79亩,总人口1908人,总户数816户。其以中低档工商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育较成熟,形成了一个城中村廉租屋经济体系,吸引了大量的流动人口聚居于此,承担着本区域最基本的基层服务功能。同时也存在着城中村所特有的一系列问题。
随着西安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明德门遗址保护的重要性,杨家村严重制约了西安的城市化进程以及明德门遗址保护的顺利进行,必须对其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西安市人民政府也已经在2013年了杨家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目前,此项目已经正式启动。
1.2 明德门遗址概况
明德门遗址位于杨家村村内南部,是唐长安城外郭城的正门,也是唐长安外郭城唯一采用五门道形制的城门,与皇城“朱雀门”、宫城“承天门”等共同构成了唐长安城的南北中轴线,是唐长安城中轴对称布局的重要体现。明德门遗址也是留存至今为数不多、相对完好的唐长安城遗迹,是唐长安城遗址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其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
目前,虽村民自发建有临时围墙将遗址所在地封闭管理,但封闭范围偏小,未能将明德门遗址全部包括在内。明德门遗址东、西两侧的部分遗址被低层建筑和道路覆压。遗址保护现状堪忧。
1.3 明德门遗址保护与杨家村改造的矛盾关系
根据陕西省文物局因丝路申遗项目,对明德门遗址2008年组织编制的《唐长安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明德门遗址分册》中区划,其保护范围共需20.25公顷,除去杨家村村域之外的占地面积,仍需要占用杨家村三分之二用地。按照《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杨家村的城中村改造需对全村宅基地实施拆迁和安置工作,总拆迁面积38万,则该村需建设安置面积168750。但杨家村实际可剩余规划建设用地仅为3.3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7759,根本无法满足安置村民的需要。因此,杨家村改造与明德门遗址保护在用地问题上的矛盾突出。
2.相关规划历程概况
自2008年开始,本区域先后经历了《唐长安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明德门遗址分册》、《明德门环境整治工程》、《明德门遗址周边环境建筑高度控制方案》《杨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等规划阶段,各个阶段由不同的主体单位组织编制,侧重点和主要解决的问题各有不同。目前项目仍在进行中,且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并为各方认可的方案。其主要分为如下几个大的规划阶段:
1)第一阶段――明德门遗址保护规划
规划自2008年开始,因明德门遗址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根据国家的规定,由陕西省文物局于2008年组织编制《唐长安城遗址保护管理规划・明德门遗址分册》。主要是中国陕西西安段为了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而编制。其由陕西省古迹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编制。
此次规划主要是划定了明德门遗址的保护区划范围,即核心区面积1.72公顷与缓冲区面积18.53公顷两部分。并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如立法性、规范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措施和注意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的衔接。
2)第二阶段――明德门遗址环境整治工程
此次规划于2010年由西安市雁塔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和陕西省文物局共同组织编制。其针对明德门遗址的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主要确定了杨家村村民的补偿方案,遗址的用地范围,遗址周边的容积率、建筑高度与体形,绿化种植类型,主要的功能布局,以及如何停车问题。
3)第三阶段――明德门遗址周边环境建筑高度控制规划
此次规划于2010年开始,由陕西省文物局和西安雁塔区政府共同组织编制,由西安大方置业发展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其由于明德门遗址申遗结果未定,因此,主要考虑到雁塔区政府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规划主要解决了周边建筑的高度问题、文化定位问题,以及相关具体的指标问题。目前此规划已经得到了文物部门、政府以及开发商三者的初步认可。
4)第四阶段――杨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此次规划于2012年开始,主要由西安大方置业发展公司进行投资建设。规划主要确定了改造范围与功能分区,同时确定了分区改造的各个方案。目前,此项目仍在进行中。
3 经验总结及反思
通过自2008年到目前共四个阶段的规划,杨家村改造终于探索出了一条既满足文物保护与展示要求,又能使村民受益、开发商获利,同时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形成城市新亮点的保护性开发新途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3.1 经验总结
1)保护规划做前提,接轨遗产新理念
明德门遗址作为唐长安城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性空间节点,早在2008年,就成为当时丝路申遗项目的组成部分。并且按照申报标准,结合丝路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划定了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而且制定了缓冲区内的建设控制要求。且已经得到多轮专家讨论会和评审会认可,为明德门遗址的科学保护奠定了基础。
2) 文化内涵为背景,营造城市新地标
结合明德门遗址及唐代朱雀大街保护展示工程,运用现代展示手段,形成纬零街南北呼应的两个城市广场,不仅提升了本地段的环境品质,也为本区域提供了公共活动的空间场地,同时营造出了西安城南地区反映唐长安城历史文化的城市新地标。
3) 贯彻总规的原则,百米绿带显唐城
本规划贯彻了历次西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显现唐城的宏大格局”的基本原则,贯通了基地内的唐城绿带。大幅度的提升该地区的空间品质,改善景观及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地提高了基地内可开发用地的土地价值。
4) 产业功能做先驱,打造文化创意区
改造摒弃常规的单一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依托明德门广场,以文化艺术、酒店餐饮、商业娱乐三大功能板块为主题,打造明德门文化创意区,走出一条现代服务产业与住宅房地产相结合的综合开发道路。
5)综合利益做平衡,多方安置惠民生
杨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杨家村村域用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第一、二、三干休所的部分用地纳入到统一改造的范围内。项目集明德门遗址保护展示、文化创意区商业地产开发、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原住民安置于一体,采用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的策略保障原住民的权益,从而实现各类建设用地以及投资收益的综合平衡。
6) 民间投资为主导,多方协商求共赢
杨家村改造项目涉及到开发主体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政府城改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相关规划设计部门以及杨家村村民等多方利益。各方通过不懈沟通努力,终于探索出了一条由民间投资主导、多方协商参与的,以保护为前提的开发新途径,形成了各主体满意的共赢局面。
3.2 反思
城中村作为城市化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形态,也是很多外来务工人口、大学毕业生进入城市的第一站,承担了大量的、不可或缺的城市基层服务功能,如低收入者住宅、日常餐饮、农贸市场等,在导致居住环境恶劣和环境脏、乱、差的同时,客观上为城市生活提供了便利,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扮演了一定的积极角色。杨家村也不例外。因此,在未来的改造中应注重日常餐饮、农贸市场等小型商业的配套,在方便周围社区的同时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在安置住宅的设计中也可以根据村民自身的居住意愿,考虑将部分安置住宅改为小户型出租屋的形态,部分延续杨家村作为低收入者住宅的功能,保证村民的租房收入来源。
4 结束语
本文针对在明德门大遗址保护背景下的西安杨家村改造问题进行研究,总结了其成功经验,比如要保护先行、合理定位、贯彻总规、以及以产业为驱动、以投资为主导,协调好各个主体的利益,多方协商以求得共赢的局面等。同时也进行了反思。以期为以后同类背景下的城中村改造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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