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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在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推进我县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领导机构
县妇联对实施《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妇联主席廖雁苏任组长,副主席蒋未香、蒋小燕任副组长,23个乡镇场妇联主席和县直妇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妇联,由蒋未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今年2月10日,>!
二、认真抓好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落实。
县妇联高度重视《纲要》实施工作,积极行动,实施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计划。(一)以科学教育为关键,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积极推进新教学的改革,围绕素质教育,对中小学生素质教育进行充分研究探讨并事先在二中,沱江镇中学试点,取得很好成效。县妇联以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为载体,与学校一起不定期召集母亲座谈,提高母亲的科学育儿素质,充分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二)以科技培训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女党员、基层女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扶贫办联合对全县的农村女党员、基层女干部实行新一轮分批轮训,使他们掌握2-3门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二是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强对农村女青年、女种养能手、女科技示范户的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专家进万家”、“科普影视巡影”、“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妇女科技直通车”等活动,在全县农村宣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意识和专业技能,建立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服务长效机制。(三)以培训竞聘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城镇居民科学素质行动。一是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县劳动保障局、县人事局、县妇联等部门,依托其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增强职工竞争择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二是深入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充分利用媒体,通讯设备广泛宣传招工信息。今年3月5日,在县瑶族文化广场公开举办招聘会,本次专场招聘会,共有省内外56家用人单位进场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1300个,进场参加免费求职人员46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1200余人,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居民素质的提高。(四)以干部教育为切入口,积极推进女领导干部和女公务员的科学素质行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县妇联高度重视女领导干部科学素质的教育培训工作,把优秀女公务员和女领导干部名册列入女性人才库。在干部教育中分批培训,加强科学教程的内容,普及科技发展成果,宣传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县妇联在今年三八节还举办“法律知识进社区,家庭和谐促稳定”专题法纪律竞赛活动,为妇女干部学法用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总的来说,我县《纲要》实施工作开局顺利,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实施《纲要》是一项崭新的工程,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到很多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在前期的实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有: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思想上存有“重经济、轻科普”,“重眼前、轻长远”、“重经济指标、轻人文环境改善”的倾向,过分强调客观困难,存有畏难情绪,女性尤其如此。
文章导读: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妇女发展、妇女权益、妇女生活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三八”节为契机,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作为重点,通过媒体、宣传栏、标语、座谈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广场服务活动等各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广泛展示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尚,表彰在妇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社会意识。……
一、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畅通高效的工作机制
街道妇儿工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妇儿工委例会制度。以专题例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工作部署;二是落实各社区、村汇报制度。各社区、村年初上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年终报送工作总结,就实施纲要情况进行汇报;三是建立对策调研制度。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在实施纲要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和协调成员单位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反复论证后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四是建立督查制度。由街道妇儿工委牵头,年末深入各社区、村对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引领妇女建功立业
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拓宽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就业领域,使广大妇女享有充分的就业权利是妇女发展纲要规定的重要目标。随着产业结构提升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入,下岗职工逐渐增加,特别是女职工再就业问题日益突出。街道妇联在努力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方面狠下功夫。一方面积极开展“巾帼社区服务活动”,依托社区为下岗女职工排忧解难。在社区建立健全了“辖区下岗人员信息网络”、“本地区人才市场,用人单位信息网络”,发挥再就业供需双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女职工上岗的推荐工作。建立了职业介绍所、社区劳动保障站、街道劳动保障所,帮助825名妇女实现了再就业。街道劳动保障所及时掌握政策,为辖区143名下岗女职工办理了享有减免一年半税收的“明白卡”,为她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从开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积极争取资金,重点对妇女低保对象实行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
三、坚持民生为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平等的财产权利,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构,从法律角度在社会、家庭等方面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尊严和权益。
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经常涉足场所的管理,一方面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制止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党建工作
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讨论12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综合、专题议党各2次,领导班子讲党课2次,向郑德荣同志学习讨论会1次,学习宪法、监察法等,增强思想意识,全面加强从严治党。
二、社会事务
一是救助工作。上半年新纳入低保12户18人,为98户低保家庭办理了临时救助补贴,取消低保家庭39户,调整变更低保家庭46户。启动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加强返乡创业、就业指导等重点工作,目前已解决500余人就业难题。二是卫计工作。完成2018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第三阶段调查对象的信息摸底、信息核实及调查对象上报工作。开展爱心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10余次。三是综治维稳安全工作。完成小区内清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会议3次,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气象减灾等宣传检查工作。四是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居民自治,实现对辖区金盾小区无物业管理工作;解决福聚苑小区、铁路小区等生活困扰问题。完成辖区内所有老旧小区危房排查,管线老化排查。
三、创新工作
1、组织召开市女能手协会理事会议,协会全体理事、各县(市)区妇联分管主席参加了会议。会议商议了协会*年全年工作计划,并对今后一段时期协会工作的发展方向进行了研讨。
2、筹备市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母亲素养工程第一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市第二届巾帼人才招聘会、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议、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
3、开展市优秀来料加工经纪人推荐工作。
4、与市卫生系统和贸易系统妇委会联合对两个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和指导。
5、启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辑)一书的采编工作。
6、市人大、市妇联协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工作。近期市妇联、市人大内司委完成修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改稿第二稿。
7、6月1日,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带队的《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组在甬调研,调研重点为《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美云一同参加调研。在甬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了宁波市妇女权益保障市级相关部门和宁波市妇联系统代表两个层面的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及《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汇报。调研组还考察了宁波市天波港联电子有限公司和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听取了两个公司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企业女职工婚育情况、女职工孕产期保护情况及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问题进行详细情况了解和意见听取。
8、组织市妇联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由市妇联权益部向老干部汇报维权工作。
9、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规则》草案、《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关于深化农村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暂行)》提修改意见,并报相关部门。
10、参与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进戒毒所开展帮教活动。在市禁毒委今年开展的第二轮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活动中,宁波市妇联被评为第二轮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先进单位。鄞州区妇联获全国爱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11、根据省妇联要求,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月活动,并完成总结材料上报。
12、5月27日,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在儿童乐园举行宁波市“与爱同行快乐成长”城乡儿童手拉手游园活动。来自奉化、鄞州、北仑、江北等地的留守儿童和结对“爱心妈妈”及其孩子,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学生,还有市区的小朋友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活动;市委副书记郭正伟同志亲临现场并致辞,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教育局等有关领导也参加了本次活动,还分别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代表赠送了节日礼物。
13、5月27日,在华茂外国语学校举行“七彩童年”宝宝秀大赛决赛。从1000余名参与初赛的学龄前儿童筛选出的180名儿童参加了决赛,最后产生54名活力宝宝。还通过专家评选结合网络点击率,评出了10名可爱宝宝。
14、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的“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有奖征文圆满结束。共收到征文1000余篇,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30名;并选取了部分优秀征文在宁波日报《城事周刊》上刊登。
15、5月26日,宁波电视台、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慈善总会在万达广场联合举办“请让我来帮助你”手拉手活动。
16、5月26至27日,组织3对妈妈与留守儿童参加全省留守儿童代表“杭州一日游”活动。
17、5月30—31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分头带领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慰问了海曙、江北、江东、镇海、北仑、余姚等地的部分小学和幼儿园,与小朋友们一起共庆节日,并向全市110多万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广大辛勤工作的少年儿童工作者、辅导员和幼儿工作者表示慰问和感谢。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共慰问2363所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赠送慰问金、物品等价值751.5万元,赠送各类书籍306052册。
18、做好“六一”宣传工作。据统计,今年“六一”期间,我市各级各类媒体刊播稿件数1299件,各级妇儿工委办发放宣传资料362574份。
19、6月,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次数1513次,共有544429人次接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市帮困、助学结对总数5791,其中留守儿童结对数1937对。
20、和团市委、文明办、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的通知》。
21、6月11日至12日,省妇联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市妇联作了题为《拓展阵地创新载体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22、完成市级和谐文明家庭、先进协调组织、绿色家庭评选工作;绿色家庭示范点认定工作;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县(市)区、优秀家长学校推荐申报工作。
23、市妇女研究会上报的“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和谐家庭建设”研讨会被市社科院列为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团体资助项目。
24、落实全国妇联全民健身“城市之间”趣味运动会宁波赛区6个社区的相关工作。
25、下发妇联系统第二期心理咨询师培训通知,启动舟山心理咨询师培训项目。
26、继续指导下属单位人员进编工作。对下属单位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
27、开展“三八红旗手”情况调研,将《宁波市“三八”红旗手有关情况》的汇报材料上报市委督查室。对特困全国“三八红旗手”情况进行公示,对部分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慰问,对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特困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补贴,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8、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接受局域网操作相关知识培训。
29、继续做好妇女儿童文物征集相关工作。
30、本月完成的文字材料:完成市委市府办公厅*年重点督查工作材料《市妇联参与法治宁波建设情况总结》、《关于要求核拨母亲素养工程*—2008年所需经费的请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关注留守儿童共建和谐社会》、《*年上半年市妇联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宁波市妇联申报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材料、宁波市网络家长学校申报全国家庭教育优秀家长学校材料、《宁波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履行妇联职责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等。
31、6月15日,组织机关党总支“七一”活动:参观东部新城和科技园区创业中心等;组织参加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健美操比赛并获第三名。
32、6月19—30日,组织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园区妇工委主任、机关妇委会主任到北欧、英国考察。
33、组织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活动,上报市科协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志相关材料。
34、上报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报表。上报组织部对目标管理体系设置的意见。
35、建立处级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档案。
36、组织机关干部体检。
37、接待湖州市妇联、青岛市妇女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等单位来我市考察。
38、本月36件、来访21件、来信5件、来电10件。
七月份工作计划
1、召开市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市文明家庭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全市平安家庭表彰会暨现场推进会、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暨家长学校现场经验交流会。
2、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高层次讲座暨第一期骨干培训班、市第二届巾帼人才招聘会、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中英爱滋病防治培训项目培训班举办、团体会员负责人联谊活动。
3、对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4、聘请市女能手协会法律顾问,为女能手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5、进一步征集“百千万活动”参观点,并编制宣传册。
6、赴余姚开展“巾帼致富科技下乡”活动,活动将与协会行业小组活动相结合,本期的内容暂定为兔业养殖知识培训。
7、启动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8、汇总梳理意见,制定市妇联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措施。
9、各党小组为单位,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
10、继续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调研,出台有关妇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文件。
11、完成反家暴立法第三稿并组织在甬高校法律老师进行讨论。
13、筹备女村支书培训班、第二轮巾帼维权志愿者招募工作。
14、贯彻落实《浙江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并根据宁波实际情况,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制订加强妇女病普查力度、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具体方案措施。
15、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学生*年暑期活动。
16、开展省级绿色家庭评选工作。
17、做好第五轮文明机关申报工作。
一、主要措施:扎实而到位
自*被确定为CP-TING项目实施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起多方参与、综合治理、共同预防流动人口中女性被拐卖的合作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项目市级指导委员会,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妇联、工会、民政、公安等17个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CP-TING项目的实施,形成书记挂帅、政法委监督、妇联牵头、17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在天宁、钟楼两个试点区建立了相应的项目指导小组,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政府配套了专门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经济保障;市、区、街道、村(社区)各级妇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培训,为项目实施提供人力保障。
二是环境优化到位。一是优化政策环境,专门出台了《*市适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文件,全面实施新市民计划生育“一卡通”工程、开展“同一片蓝天、同一份关爱”新市民服务月、“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关爱流动儿童--蓝天计划”,为流动妇女儿童求学、就业、发展优化政策环境。二是优化社会环境,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借助三八、五一、六一等节日,通过开展“春雨”防拐活动、儿童论坛、“新市民节”、“我进程、我务工、我成长”大型招聘会、十佳农民工评比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CP-TING项目;定期制作项目简报,活动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项目、参与项目;设计制作一批知识性强、实用性强的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流动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是培训指导到位。一是“沉下去”调研。通过入户调查摸底,对流动人口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我市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奠定了基础。二是“走出去”学习,积极支持项目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级项目办举办的各类培训,提升项目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请进来”宣传,主动承担国家项目办实施的“监测与经验总结”会议及媒体培训班,既让国家项目办官员、外国专家及项目实施省份工作人员以及媒体齐聚*,探讨安全流动行动计划的目标、监测工具及反馈意见,交流如何更好发挥媒体正确的宣传和倡导作用,还让培训人员充分地了解了*的项目实施情况、*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四是实施雇主培训,组织娱乐场所负责人就“雇主在招用年轻流动女职工过程中的责任有哪些?”等问题开展讨论,让娱乐场所负责人认识到剥削、拐卖流动妇女的严重后果。
四是平台搭建到位。一是在城郊结合部村(社区)、新市民公寓建立7个“流动妇女之家”,借用村(社区)、新市民公寓场地和项目资金完善“流动妇女之家”软硬件设施,开展防拐意识、法律素养、劳动技能等12门核心课程的培训,为广大流动妇女提供集教育、娱乐、交流、服务等为一体的活动平台;二是以妇女儿童教育培训中心为龙头,整合各级各类成人学校、巾帼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校、新市民夜校、母亲学校等阵地建立了53个“新市民巾帼培训基地”、109个“新市民巾帼读书站”、1000个流动课堂,为流动妇女搭建求知求乐求发展的提升平台;三是分布全市各地的80个新市民巾帼维权站与“四大中心一个热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市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和12338维权热线)实现联动,在乡镇、街道妇联、社区、民事调解所、律师事务所设置律师接待日和接待日,全方位筑牢维权防线。
二、工作成效:积极而深远
一是强化了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项目宣传动员和有关合作伙伴对项目的执行,使大家认识到,各级领导都是项目实施的组织者、责任者,各个部门都是项目实施的合作者、执行者,每位公职人员都是项目实施的宣传者、工作者,各部门只有在政府的倡导下,整合资源、密切配合,才能做好项目。通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参与国家、省项目办组织的“参与式”培训、学习,也提高了项目工作人员对项目的认识、对自我的认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是提高了流动妇女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经过我们四年的努力,通过多方位的宣传、多途径的直接援助,大部分流动妇女都认识到了自己可能面临的困境,以及如何防范被剥削、被拐卖,当陷入危险境地时如何保护自己、如何维权的知识;并且使她们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从而勤学苦练,以过硬的职业技能提升自己的职业地位、社会地位,实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达到稳定就业队伍、融洽劳资关系的双赢局面。
三是拓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阵地。流动人口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和维权工作,项目实施后建立的“流动妇女之家”,以村(社区)场地为依托,以项目资金为保障,成为集教育、娱乐、交流、服务为一体的温馨会所,在连接目标人群和相应的政府服务方面,起着重要的枢纽作用,深受流动妇女欢迎,也成为各级政府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有效抓手。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明确而清晰
回顾四年的项目实施过程,总体上是成功的,在预防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方面取得成绩也是显著的,但从有利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及主流化运作的角度出发,在项目实施的操作层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是项目宣传的知晓度问题。CP-TING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降低中国女童和青年妇女面对拐卖的脆弱性和提高她们找到“安全的体面工作”的能力,预防她们从事“不可接受”的工作。但是长期以来,中国对“拐卖”的理解仍然是“以强迫婚姻和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贩卖妇女和儿童”,对以劳动剥削为目的拐卖(如山西黑砖窑事件)还没有被公众普遍认识。
二是项目的针对性问题。我市的流动妇女大部分在纺织服装等加工制造业企业务工,工作周期长,工作时间不确定,而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多是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的培训活动,且授课形式相对传统,要吸纳流动妇女完成12门指定课程的培训存在较大的困难。
三是流动妇女的参与度问题。由于文化背离景、风俗习惯等原因,很多流动人口包括务工女青年还没有被城市的主流群体接纳,她们通常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在社会活动中与当地市民存在着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沟通障碍。她们的当务之急是满足生存需求,无心过多考虑更高需求层次的满足,这和项目期望的主动性参与还有一定的距离。
拐卖妇女儿童是现阶段对妇女儿童人身权利侵害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反复性和长期性。根除这种社会丑恶现象,不是仅靠一两个试点项目就可以解决的,项目的实施只是“催化剂”,项目的最终成功在于通过项目试点来影响政策机制和动员政府资源,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从而确保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巩固全社会的思想基础。为了进一步提高防拐工作的宣传力度,我市要大力做好三个层次人员的宣传:一是继续加强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宣传,通过公职人员的有效合作,逐渐转变他们自身的观念意识并提高预防能力:即从“打击”为重,转变到“防范”为主;从只对特殊人群的“控制”到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从“各负其责”到“配合行动”;促使公职人员在参与性行动过程中提升能力。二是加强流动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宣传,要积极争取流动妇女群众的配合和支持,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宣讲队、文艺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和遏制拐卖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兴起预防和遏制拐卖妇女儿童宣传教育活动的。三是加强本地市民的平等意识宣传,要广泛宣传流动人员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与先进个人典型,探索形式新颖的互动活动,搭建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沟通桥梁,促进流动妇女与城市和市民的融合。
二要完善组织机构,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体作用。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在打击和预防拐卖中的主体作用,经费预算上应进行长期投资,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办法,及时把项目总结的好方法推广到非项目地区;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2010年)》,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二是要继续发挥市级项目指导委员会在防拐工作中的协调作用,要加强项目指导委员会在确定市级项目整体逻辑框架、监测评估指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评估有关职能部门等在实施项目中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中的作用,积极指导并参与制定市级或市际间预防拐卖的政策文件,协调各成员单位启动自有资源,为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支持。三是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防拐工作中的职责,在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共同推动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