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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太极;公益活动;健康;社区
中图分类号:G85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6―0040―02
一、现状分析
(一)实践背景
随着科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人们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太极拳作为一种合乎生理规律轻松柔和的健身运动,日益被社区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和上班族所钟爱,成为健身运动的首选。太极运动作为强身防病和治病的方法在民间广为流传,而且太极运动对各个年龄段人的身心健康都有很好的作用。太极运动与人体身心健康的关系密不可分,经常习练太极会对人的身心健康产生很多有益的影响。大学生走进社区投身太极运动指导的公益活动,不仅能让社区群众收获健康,还可以让大家走下楼就能接受正规的太极运动指导,而且还能呼吁更多的大学生参与这项运动,从而改善大学生的不良体质。
(二)实践目的
大学生是社会未来的中坚力量,在大学期间就应该尽可能地服务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太极拳是我国民族形式的体育运动,实践证明:太极拳是一种重要的健身和预防疾病的运动,是一种合乎生理规律轻松柔和的健身运动,它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良好的影响,不仅能加强心血管与呼吸的功能,减少体内淤血,还能改善消化作用和新陈代谢过程。因此,太极运动深受人们喜爱。
经过我们对晨练的社区群众的调查和观察,他们没有一个系统的锻炼体系,许多人都是盲目地晨练,没有一个专业的太极运动组织者、倡导者、传授者。大学生走进社区可以针对那些将要学习、正在学习或者已经学会的太极运动爱好者进行一个系统的教授和指导,不仅可以让社区群众达到锻炼身体的功效,还可以让太极运动得到推广。
(三)实践意义
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是为了强化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社会公益事业是中国优良传统的延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一个人回报社会的途径,不仅可以陶冶心灵,还可以培养关注社会的责任感,进一步完善自我,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增加社会经验,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充实、更有意义。
二、活动内容
(一)具体内容
我们将带领学生到学校周边社区进行实地调查,观察、了解社区群众开展太极运动的情况,并且深入探讨指导工作开展策略,制订一套符合社区群众的太极运动指导方案,以便更好地开展太极运动指导。
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太极扇和太极剑的套路动作。及时与指导老师沟通协商,勤思考、多请教,保证每个动作的规范性。提前与社区负责人讨论研究活动的时间、地点,然后通知大家此次活动的详情,切实帮助群众学习和了解太极拳的文化和动作及益处。做到耐心指导、耐心示范。
(二)实施效果
1.保证团队完全有能力指导太极运动
在学生公共体育分档教学课上教给学生太极运动及与太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每个太极动作的质量,让学生完全有能力指导他人。
2.走进社区
组织带领学生在晨练时间进入周边社区和公园等活动场所开展有关太极运动指导的公益活动。
3.充分发挥活动效应
让学生在社会公益活动中体会快乐,燃起对社会公益活动的热情,让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积极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锻炼和培养为社会群体服务的能力,在自己受益的同时也让他人受益,达到共同受益的效果。
4.观察了解社区活动现状
深入到社区和公园等晨练场所,观察、了解群众的训练现状,分析现状,并研究出一套适合群众晨练的方案,保证晨练效果。
5.发挥优势
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充分发挥师范院校的教育优势,切实地帮助社区群众。根据每个人的接受能力、学习能力开展指导工作。
6.明确分工
在平时学习太极运动过程中发掘每个学生的优势,根据他们的优势划分出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太极扇、太极剑指导小组,进行分类教学指导,保证指导活动更好地进行。
(三)特色与创新
1.课堂学习与群众表演相结合
通过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开展集体表演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太极运动,推广太极运动。将课堂带到社会,体现活动的宗旨。
2.课内学习与社会实践指导相结合
让学生将所学到的技能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做到学以致用,帮助和指导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太极运动,达到全民健身的效果。
3.自主学习提高与公益活动相结合
不断从学习中揣摩动作内涵,领悟动作要领。勤向指导老师提问,多思考动作的套路,在公益指导活动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指导作用。
4.提高全民健身意识
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太极运动中,让他们体会到太极运动的益处,了解太极运动,传播太极运动文化,提高全民健身的意识。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通过此项公益活动的开展,学生切身体会到了参与公益活动的乐趣,同时体会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锻炼和培养了学生为社会群体服务的能力,提高了自身沟通协调能力,积累了社会经验,可谓受益匪浅。
天地之间,世界之上,万物与机缘,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树木花草,山岳楼台,看似静止,无不在渐渐老化。俗语说,只有“变”是不变的。太极拳就是要把种种变化,通过拳演练出来。动静开合,刚柔快慢,上下左右,顺逆缠绕,忽隐忽现,虚虚实实,绵绵不断,周身一家,一动无有不动,显时气势充沛,隐时烟消云散,以意带力,到点融化于全身,做到劲断意不断,然后再轻轻启动,挥洒自如。一意一念,一举一动,随心所欲,都在自我控制之中,以达到养生、防身的效果。
太极是一项全民健身运动,同时也成为不同国家、不同种族喜欢的一项健身运动。青少年练太极可强身健体,达到全面发展;中年人练太极可增强体质,提高生活质量;老年人练太极可活动筋骨、延年益寿、安度晚年。作为对太极运动热爱和深知太极运动可给身体带来好处的大学生,应继续对社区中的太极运动晨练群体进行公益指导,让更多的人加入进来,扩大队伍,形成全民健身。
(二)建议
第一,从小抓起。太极运动不是老年人的专利,同样适用于青年人,而且青年人的参与更加有利于太极运动的发展与普及。
第二,全面宣传。使人们认识了解太极运动,让太极在人们心中树立正确的形象。
第三,培养后备人才,形成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迎忠.太极拳的三合六进[J].武当,2006(07).
[2]吴仁逵.精英管理中的太极五式[J].教育,2008(27).
[3]视线栏目.太极好风光[J].健身科学,2010(06).
[4]王力泉.太极拳桩步健身[J].健身科学,2001(03).
摘要:老龄化进程中,老年人及其组织的社会参与行为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老龄协会作为老年人的组织载体,在推动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软管理”、“粘合剂”、“催生剂”等重要作用。未来的老龄协会组织应当从组织建设、经费保障以及因势利导等方面提升组织参与能力。
关键词 :老龄协会;组织能力;影响力
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和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是当前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而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是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的重要方式。
作为老年群体的重要组织形式,老龄协会在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过程中发挥重要的管理、引导作用。因此,研究老龄协作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影响力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老年人及其组织的社会参与现状
世界老年大会上提出“积极老龄化”的发展理念,其核心价值便是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杨宗传认为,老年人社会参与应包括参与经济发展活动、家务劳动、社会文化活动、参与社会人际交往、旅游活动、家庭范围内参与文化活动等等。通过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使老年人能够正确地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同时也使社会对老年人有一个客观正确的认识和评价。①
我国关于老年社会参与的研究是以“老有所为”的概念提出和进行的,也主要是从“奉献”的角度进行界定。1994年《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 年—2000)》首次提出了“五个老有”的老龄工作总目标。其中,“老有所为”指出:“实现老有所为,发挥老年人的作用。鼓励、支持低龄和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可以看出,“老有所为”强调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强调老年人对社会发展继续发挥作用。②注重研究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事项,在一定程度上是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反映,更是体现我国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思想。
1.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
老年人在社会参与中,我们应该重视他们的参与意愿。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到老年人是否真正愿意参与到社会中,从现有调查显示,③“希望参加”和“有机会就参加”的人数比例非常高,这表明大多数老年人具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这不过有些老年人参与意愿强烈而有些对社会参与较为被动。
2.老龄协会参与社会事务的现状
老年人协会是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组织。中国老龄协会可追溯于1982年3月成立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1995年2月19日改为现名。之后,我国老龄管理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老龄协会组织的相关政策文件:2007年初,全国老龄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强调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必须发挥老年人协会的作用;2012年,全国老龄办为推动基层老龄协会建设,专门颁布《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文件;2013年7月1日,修订后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多处提到老年群众社会组织建设,并明确了其职责和作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2015年前,全国老龄协会组织覆盖面将达80%以上,这充分说明基层老龄协会组织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肯定与认可,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基层老年人协会在促进基层老龄工作、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和谐社会的建设,保持社会稳定,需要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发展。我们应当倡导和鼓励扶持这种合作包容型的新的社会关系,使更广泛的人群和团体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更是不可忽视的一支社会力量。④老龄协会组织的参与能力各地情况不一,其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状况和人口素质水平等。一般来说,组织能力较强的老龄协会,老年人不仅组织参与度高,且晚年生活质量水平也相对较高。
二、老龄协会组织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影响作用
老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老年协会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是搞好老龄工作的重要保证。尽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和精神慰藉是社区老年协会工作的主要责任。强化管理是搞好老龄工作的关键前提。⑤作为老年人的重要组织,调动和提高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是老龄协会的主要出发点。
老年协会的社会影响力来源于其为老年人所办事的效率与效果。只有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才能体现老年人的社会地位,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当然,对于不同类型的老龄协会,其组织老年人参与的社会事务不同,其影响力亦不尽相同。例如,对于农村的老龄协会,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其一是为老年人服务。作为老年人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判断参与绩效的重要标志就是服务的具体结果,即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其二为参与村政建设。投资村政建设是老年学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如参与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调解邻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等。其三为监督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是村庄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老年协会利用自身优势,能积极参与村务公开监督活动,对监督内容、形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派人参与村务中的财务监督,能起到应有的作用。⑥如此,在组织老年人参与这些村务活动过程中,老龄协会能够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将个体的老年群体汇聚成一股推动农村建设发展的新生力量。在城市中,各类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协会也在调动和发挥城市老年人参与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这些老龄协会既能够成为党和政府关心团结和凝聚各特殊群体的桥梁和纽带,又能够根据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技能,积极开展各种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提供为社会“再作贡献”的“舞台”,同时也丰富了离退休人员的精神生活。
具体而言,老龄协会组织对老年人社会参与行为的影响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老年人社会参与行为起着“软管理”作用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党组成员闫青春副主任指出:“社会组织的性质和宗旨与老龄事业的基本公益属性和为老服务目的是完全吻合的,他们自身具有无可比拟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以其非营利性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可以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办和提供公益性、社会性的居家养老、社区照护、机构养护等多种服务的重要力量。”⑦老龄协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因其主要是老年人根据个人意愿、兴趣和利益组织起来的,因而在管理老年人方面具有明显的组织优势。一方面,他们更了解老年人社会参与需求,更能理解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行为,另一方面,因其本身代表老年人群体的利益,因而能够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在引导、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的活动中能够获得老年群体的支持与拥护,因而可以起到社会组织所具有的“软管理”作用。
2.对老年人社会参与行为起着“粘合剂”作用
老年人虽然参与社会管理的意愿比较强烈,但受制于身体、时间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而在是否真正投身于社会活动中往往会持观望、迟疑等态度。学者调查发现,被邀请或有组织动员仍然是影响我国老年群体社会参与的最重要因素。⑧毫无疑问,如果能够借助老龄协会去邀请或组织动员老年人,那么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因此,在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过程中,老龄协会发挥着重要的粘合剂作用。
3.对老年人社会参与行为起着“催生剂”作用
老龄协会是老年人群体组织,其本身会经常开展各种各样的适合老年人的活动,例如组织义工、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心理疏导等各方面服务。有些老龄协会还组织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进行志愿帮扶。在这些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老龄协会不断宣传老有所为的理念,这对老年人潜在的社会参与行为产生了重要的催生作用,有助于培育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精神。由此,老年人的自立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得到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走出家庭,走向社会,进而服务社会、奉献社会,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三、老龄协会组织参与能力的提升路径
虽然老龄协会在推动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老年群众组织由于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实力还比较弱小,⑨尚需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老龄协会组织参与的能力。
1.逐步形成较健全的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
有关领导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负责沟通情况,研究政策建议,加强协调协作,务必形成合力。还要建立经常的学习制度,不定期召开离退休会员的座谈会,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改革并听取意见。要多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老年协会的工作,重视各老年协会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最后,要在生活上多加关心,逐步改善离退休专业人员的生活,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切实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⑩上级部门的机构保障能有效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
2.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老年协会建设要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将老年活动建设室作为民生工程进行立项,也可向省政府申请老年协会建设专项经费,并且对老年协会建设提出规范化的要求。从而使老年协会达到规范化,走向科学化发展,并发挥更大作用。
老年协会能得到有关部门物质方面的支持变更能提升工作的效率与进度,从而促进和谐老年的发展。
3.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优势
老龄协会具有自身的优势,如更加贴近老年生活,与老年群众保持更为紧密的血肉联系。更加实地了解老年群众的需要,从而制定出正确的对策。老年协会深入基层,能了解老年人的特征,并且清楚知道人才的利用。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不仅能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更是尊重老年人才,满足精神所需的体现。所以积极引导老年协会的发展,更大程度上与时俱进,利用人才,不浪费人才。是建设和谐老年的必经之路。
引文注释
①杨宗传. 再论老年人口的社会参与[J].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0(01): 061-065.
②段世江张辉. 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概念和理论基础研究[J].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03):82-83.
③陈茗林志婉. 城市老年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J].人口学刊,2004(03):30-34.
④居欣如. 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老年协会作用[N].文汇报,2006-08-29.
⑤福建省老年学学会福安阳泉研究小组. 老年协会创办养老机构开创社区养老服务新路[J]. 载于《老龄问题研究论文集(十二)——积极老龄化研究之四——老年人与发展》,2008(12).276-282.
⑥王义. 农村社会组织参与村庄治理机制探析—以青岛莱西市X村老年协会为例[J]. 社团管理研究, 2009(10):29-31.
⑦闫青春.社会组织是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的生力军[J].理论视野,2013(10):76-77.
⑧李宗华.高功敬.积极老龄化背景下城市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实证研究[J].学习与实践,2009(, 12):114-121.
⑨孔伟.老龄社会条件下基层老年群体组织社会治理功能探析[J].老龄科学研究.2014,(05):014-022
⑩居欣如. 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老年协会作用[N].文汇报,2006-08-29.
??????安康市老龄办.抓老年人协会建设促进基层老龄工作协调发展[J]. 陕西老年学通讯,2013(01):061-06.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的平均寿命也明显的延长,从而老年人口所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大,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乃至全球面临的重要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集医疗、卫生、保健、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康复于一体的综合卫生机构,在社区,老年人作为社区的特殊人群,在社区护理需求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并且这一人群在不断增加,老年人在社区医疗服务及疾病防治方面包括社会角色、生理、心理、 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具有特殊的要求,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医疗服务上得到了深刻的体现,随着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及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医疗模式已由过去的单一模式向生物―医学模式转变,在城市广大的社区中,有很多的老年人虽然岁数挺高,但是其身体状况良好,或者有慢性疾病但没有明显的功能障碍,老年人对社区护理的需求也增高,希望能得到方便、经济、快捷的社区卫生服 务以满足健康需求。如何加强老年人护理与保健成了我国社会发展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对于老年人,社区护理人员的工作重心应该是指导其居家护理和保健,以便增强其自我生活能力,有效的保持健康的状态。因此,通过对老年人社区护理需求的现状进行分析,针对目前的现状提出针对性的护理对策,通过切实有效的社区护理,提高老年人的生 存质量与自我保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老年人社区护理是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的一系列有组织的社区护理服务[1],老年人社区护理的特点是首先具有针对性,服务对象为社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次是护理工作具有全面性和连续性,护理重点是家庭护理、健康教育、医疗保健等,老年人社区护理是一个新兴的、发展迅速的社区服务。据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7亿,占总人口的13.26%。预计我国2015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2亿,老年人发病率一般比年轻人要高出3-4倍[2],我国老年人的社区护理起步较晚,无论是护理经验及护理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均存在很大的差距,为了尽快满足我国人口老龄化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社区老年护理,是社区护理工作的重点,笔者现就老年人社区护理措施与护理形式等方面对社区护理需求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如下:
1 老年人安全生活环境的护理
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应安静,空气清新,生活便利。房间应朝阳、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避免潮湿。室内温度以18 ℃ ~23 ℃为益,湿度为50%~60%为宜。由于老年人往往行动不便,因此地面应无障碍物,尤其不要放置小块的地毯等,避免老年人跌倒。还要注意地面不要有水渍,不要打蜡等,避免老年人滑倒。室内物品宜少而够用,避免突出的家具挡道。卫生间最好有专门的扶手。
2 老年人饮食护理及指导
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对于老年人维护健康及至关重要,不合理的饮食则会引起众多的疾病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等,所以老年人所摄入的饮食应该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比例恰当。与身体需要保持平衡。对于主食,老年人应该谷物类为主,同时由于老年人对糖的耐受能力降低,胰岛素对血糖的调节作用减弱,应该注意摄入量;对于蛋白质,老年人应该多摄入奶类、大豆、鱼类等蛋白质丰富的食物;对于脂肪,应该尽量选择花生油、菜油、玉米油等植物油,减少肥肉、猪油等动物脂肪的摄入;对于无机盐和矿物质,由于老年人钙的消化吸收能够降低,容易患上骨质疏松症等病症,因此需要加强食物中钙的摄入量,对老年人来说,钙的最好食物来源是奶类,虾、蟹,蛋类、绿叶菜和豆类;同时不宜吃太咸的食物,容易造成高血压以及肾炎等等。对于维生素,应大量的食用蔬菜和水果,保持维生素的摄入量,且对于老年人有较好的通便功能。同时应该注重大量饮水,保持身体的水平衡[3]。
3 老年人睡眠护理
老年人应该保持充足的睡眠,以消除机体的疲劳,恢复体力和精力。睡觉前,老年人应该适当的进行散步,或者用热水泡脚和洗澡,同时保证按时睡觉。床铺的软硬度要适宜,过软或者过硬的床铺都会使老年人难以入睡,并且在睡醒后全身不适。对于枕头的高度,则是以保持在老年人的一肩高为宜,过高或者过低有可能会引起老年人呼吸困难或颈椎疾病。对于睡眠时间,应该保持在7~8h之间,另外午休0.5~1h会有利于老年人体力和精力的恢复。
4 保持适当的运动
老年人在进行运动时,为了避免身体不适,应该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老年人应该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选择适合的锻炼项目,从而使的全身肌肉和关节都能够得到很好的施展。例如步行、慢跑、打拳、做操等。其次在进行锻炼时应该循序渐进,不能心急,运动量应该由小到大,日积月累。同时锻炼应该持之以恒,不能随心所欲、断断续续,最好是每天都进行定量的锻炼。老年人在进行运动时不能过超过自己的承受极限,以能够耐受较为适宜。在锻炼以后应该注意自我监护,从而有效的预防过度疲劳。老年人可以根据运动后的呼吸、脉搏等等调整自己的运动量,使之与身体状况相适应。
老年人活动时的注意事项:①老年人起床后不要马上进行剧烈的活动,应该在机体充分舒展后慢慢地开始运动,以使身体相适应。②运动时要注意室外的温度变化,避免着凉感冒等,还要考虑老人的身心状态,运动中以不感到疲劳为宜。③如果在活动中如果出现气短、头晕、胸闷等自觉症状,要立即终止运动,测定脉搏和呼吸的频率,休息后再检查脉搏和呼吸是否正常等。如果恢复正常,说明运动量过大,应减少运动量,如果不能恢复,则要去医院检查。
第一条 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以及《吉林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受赡养扶助权、财产权、继承权、居住权、婚姻自由权、知识产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实行国家、社会、家庭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老年人应当自尊、自重、自爱,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正确处理与家属、亲属、邻里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家庭的和睦。
第五条 每年公历九月一日为长春市老年节。
第二章 管 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人工作的领导。各级老龄问题委员会和民政、劳动、人事、老干部等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老年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老年人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
(二)组织老年人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
(三)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项有益的活动。
(四)指导基层单位老年人管理机构的工作。
(五)办理有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项。
(六)对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专设机构或者指定有关机构,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老年人工作。
第八条 各级公安、司法、卫生、文化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各负其责,积极配合老年人工作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老年人工作。
第三章 保 护
第九条 保护老年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禁止歧视、诽谤、谩骂、侮辱、殴打、虐待、遗弃老年人。
第十条 保护老年人受赡养扶助的权利。赡养人对被其赡养的老年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与老年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应承担老年人自己无力承担的家庭劳务;与老年人公居的赡养人,如本人承担上述家庭劳务确有困难,应委托他人承担。
(三)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口粮田,应当帮助耕种,收益归老年人。
(四)对患病或者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应当负责治疗、照料。
(五)不得强迫老年人从事力所不及的劳动。
(六)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赡养老年人。
第十一条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收入、储蓄、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及其他合法财产,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侵占、哄抢、分割或破坏。
老年人有权拒绝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和亲属提出的任何经济资助要求。子女和亲属不得向老年人强行索取财物。
老年人依法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与他人签定遗赠扶养协议的,子女及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二条 保护老年人的房产所有权、租赁权、居住权。
(一)子女和亲属不得强行挤占老年人的住房;未经老年人同意,子女和亲属不得将产权属于老年人的房屋出卖、出租或者拆除。
(二)住房发生拆迁、对换、翻建、变更租赁关系等情况时,子女和亲属不得趁机改变老年人应有的居住条件。
(三)城镇小区开发和房屋改造,对属于社会救济户的老年人,应免收房屋扩大面积款等费用,并在楼层、朝向上给予照顾。
(四)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老年人夫妇分居。
第十三条 保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子女和其他人不得干涉。
子女不得以老年人再婚为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向老年人强行索取财物,不得干涉和妨碍老年人再婚后的家庭生活。
第十四条 保护老年人的知识产权,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剽窃或仿冒老年人的智力成果。老年人的子女及亲属不得截留或强行索取老年人智力成果所获得的奖励和报酬。
第十五条 保护老年人的政治权利,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限制老年人参加政治和社会活动。
第十六条 离休、退休(职)的老年人按照国家规定享有的政治、经济、医疗、保险、生活福利、住房等方面的待遇,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随意降低或者取消。
企业承包必须对老年人的生活、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成明确的协议,确定负担人和负担方法。
老年人的离休费、退休(职)费、医疗费和各种补贴费,应当按时付给;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时付给,全民所有制企业参加养老金统筹的,由劳动部门按统筹项目负责解决;集体所有制企业参加统筹的,由人民保险公司负责解决;尚未参加统筹的企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单位在分配和维修住房时,对老年人应当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应当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七条 保护老年人的劳动权,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 保护老年人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对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年人,城镇由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济,农村由乡(镇)统一筹集生活费用,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供养制度;对农村老年人应当免除义务工和统筹提留款项,免除部分由社会劳动人口共同分担。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条件逐步发展敬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福利事业;举办赡养庇护所,保证老年人受赡养扶助权的落实。
鼓励、支持单位的个人独资、集资兴办老年人福利事业。对老年人管理机构组织离休、退休(职)老年人兴办的老年人福利企业,工商、税务、城建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和优惠照顾。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部门应当积极发展老年病医疗事业,开办老年病门诊、老年病床和老年家庭病床;对老年人就医,应当优先给予治疗。
第二十一条 工业、商业、粮食、服务部门应当重视生产、经营老年人需要的商品、食品,逐步扩大为老年人服务的项目,方便老年人的生活。
第二十二条 公共交通部门应当为老年人乘车(机)提供方便,建立和健全为老年人服务的特殊设施和制度。
第二十三条 文化、教育、体育部门应当积极发展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为老年人活动提供服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单位的公民都有权制止、揭发、检举,受侵害的老年人及其委托的人有权向主管部门申诉、控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查处,不得推诿、拖延。因玩忽职守给老年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民,应当给予下列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由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给予法律制裁。
(二)赡养人有能力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经教育不改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和非职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责成其与被赡养的老年人签订赡养协议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的下列用语含义是:
(一)本条例所指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含六十周岁)的公民。
(二)子女系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受老年人抚养教育过的继子女。
关键词 老年受众;广播;栏目改革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5-0006-02
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增长,人口出生率的下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老龄化问题也日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近年来,媒体对老年人的关注亦呈现增长态势,作为老牌传统媒体的广播更应积极寻找多种方式关爱老年人,发扬中国“尊老、敬老、爱老” 的优良传统,增强老年人与社会的联系,帮助其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老年广播在提供文化节目的同时,不仅能够排解老年人生活的孤独感,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的心理需求,更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目前我国老年广播的发展现状来看,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调整。
1增强老年广播节目的服务性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劳动收入丧失或减少,社会政治活动明显减少,人际交往的频率显著降低,生活活动空间明显缩小,以至于老年人容易产生孤独感与失落感。因此,老年节目的服务性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在生活健康方面,节目内容应以与老年人有关的医药信息、健康信息及生活常识为主,倡导科学健康的养生观念的同时,亦要保证节目信息的权威性与科学性。
其次,报道社会上“尊老、敬老、爱老”的新闻,同时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培养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使老年人真正感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再次,设置才艺展示专栏,比如书法、诗歌、绘画、唱歌、剪纸等艺术,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另外,多数老年人的法律知识相对贫乏,对于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十分渴求,部分老年人退休后与社会的交流减少,生活中缺少倾诉的对象,需要心理疏导,以便走出精神困境,所以应在老年节目中添加关于心理、法律方面的信息,比如赡养、遗产、离退休、社会保障等知识。
2增强老年广播节目的互动性
老年人业余时间充裕,参与节目的热情高,互动性的提高可以增强节目的感染力。节目的互动性与参与性包括节目制作过程中的互动性与节目之外的活动营销。节目制作过程中的互动是指在节目中设置听众参与环节,使老年人参与到节目中来,即时表达他们的观点,从而满足其自我表现心理。通过老年人参与到节目中,拉近与老年人的距离。而活动营销简单的说就是在老年人聚居区域举办社会活动,一方面可以推广频率与节目形象,另一方面又能在活动中拉动新的老年受众。
老年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身边缺少亲人的陪伴。节目采用直播与热线的方式,搭建起主持人与老年受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呼吁社会力量关注和解决老年问题。老年广播的直播,可以在第一时间、最直接、最真实准确地了解到老年人的生活困难,老年人在与主持人的沟通中可以日益增强对主持人和广播媒介的信赖感,进而增强对整个社会的信赖感。目前广播媒体的参与方式包括电话,信件等传统方式和新兴的电子邮件、微博、短信等,由于老年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弱,且部分老年听众受文化程度等条件的限制,互动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信件等传统参与方式,另外,在电话互动方式的设置中要注意资费适当的问题。
根据霍夫兰的说服理论,人们更容易被与自己经历相似的人说服。在节目中,可以采用阅历丰富精力充沛的老年人来担任主持人或者记者的工作,拉近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亲近感,以便与老年受众更好地交流,缩短主持人与老年受众间的距离。
国外针对老年人的专业电台大多选用有一定年龄与阅历的记者或是主持人,美国收听率较高的老歌台的主持人大均是五十岁甚至是六十岁以上的人,法国老年电台更是直接聘用了两名退休的主持人与十多位六十几岁的特约记者,这些记者活跃在城乡之间为广播电台提供了大量适合老年人口味的稿件。
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服老”的心态已经在老年群体中凸现出来,很多老年人非常愿意发挥晚年余热,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有32%的中老年人希望加入到社区广播工作,有20%的人是非常希望加入到社区广播中的。因此老年广播节目的主持人、记者的选拔应该开放一些,在传媒行业内进行选拔的基础上,可以将选拔的范围可以扩大到整个社会。另外,在参与节目的老年受众中多多留心,从节目的忠实受众中发掘人才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3 增加老年广播节目的开放性
节目的开放性可以为老年广播本身增添不少活力。倡导节目走出直播间,走进社会,组织老年人一起参观旅游,以此来增强节目的凝聚力,缩短与老年受众的距离感。此类节目可以以常规节目的方式播出。
在特殊的日子,如重阳节、中秋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等节日,把广播搬到户外来,活动的地点可以选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合,组织健身比赛、健康知识抢答比赛、游泳、演出等公益活动,让广播节目主持人和老年受众广泛参与其中。亦可邀请深受老年人喜爱的艺术家举办大型文艺演出等,采用多种手段在极大程度上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
4 增强老年广播节目的贴近性
笔者通过在锦州实地调研、回收统计出的数据结果显示,在老年听众关注的信息类型中,新闻资讯类居第一位,占52%;养生保健类信息以20%的比例居第二位,生活常识、医疗保险的选择比例也达8%,居第三位。在中老年听众关注的新闻类型中,本地新闻居第一位,占30%;国内新闻以26%的比例居第二位,国际新闻与省内新闻的比例达到18%,居第三位。 在目前广播存在的问题中,广告过多以44%的比例占到了第一位;不贴近生活以14%的比例占到了第二位。此外,中老年听众对于社区新闻的关注达到6%。因此,在节目内容设置中,应多加报道与老年生活贴近的民生新闻,媒体可以在老年群众中设置通讯员,及时获取与老年人生活等方面问题相关的第一手材料。
5 加快培养专业化人才
老年广播节目的收听率与节目制作的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拥有一支专业的制作团队对于老年广播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广播电台的主要领导在思想上要有创新意识,鼓励从业人员大胆创新,不断摸索,制定激励机制,以激发从业人员的创新热情。其次,努力提高主持人的专业素质。在此次调研的数据中显示,有32%的人认为主持人的素质有待提高,在个人修养和播音水平方面受众的不满意度也都超过了20%,分别是22%和26%。因此,提高主持人的播音水平,加强主持人的个人素质至关重要,一名合格的老年广播节目主持人要充分了解与掌握与老年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包括法律、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更要熟悉老年人的基本心理状况,以便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
参考文献
[1]安洋.浅谈广播新闻节目的语言特色[J].新闻传播,2011(3).
[2]王琳琳.以爱心和开放姿态办好老年广播节目[J].视听界,2011(1).
[3]罗丹,王丽.老年广播节目市场开发[J].实物参考,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