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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纠纷的现况、特点
1.1 患方投诉的具体原因:疗效不满51.12%,误诊、漏诊12.04%,告之不力8.41%,其它有观察不力,检查不当,违规操作,误诊误治,手术不当,病历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当,护理不当等。
1.2 医疗纠纷的闹访方式:辱骂、威胁医务人员,滞留医疗机构,冲击、打砸医疗机构,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设置灵堂,停尸不理,弃留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等。
1.3 原因:部分医护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法制意识不强,服务沟通不到位,书写病史资料不规范,
1.4 医疗纠纷的特点:群体性、职业化(家属、亲戚等),暴力倾向严重(冲击打砸医疗机构),患方主动寻求媒体的关注,媒体舆论参与(媒体关注度增加,互联网传播),以上访的形式施压医疗机构,以投诉举报的形式要求查处的明显增多,诉求涉及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增多。
2 防范对策
2.1 加强医疗工作者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医疗工作者的风险意识。
认真有效地学习《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医师法》、《侵权责任法》,明确医疗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强化医疗工作风险意识的教育,医疗安全贯彻一切医疗工作之中,用实际案例分析提高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把自我保护意识与社会维稳的大局意识,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与医院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使每个医护工作者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医,文明行医,廉洁行医,为减少医患纠纷奠定法律依据。
2.2 加强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针对当前新形势制定相应对策
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沟通,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寻求舆论导向的支持,各医疗机构成立纠纷办,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全体医务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发现隐患及时跟科领导汇报,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的期望值升高,医患矛盾日益增多,处理难度加大的现况,管理层要第一时间掌握真实的信息资料,切实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活动内容,医患纠纷核心是抓好医疗安全,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结合医院实际,建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完善预防应急调解预案,向患者宣传法律法规、权利、义务,确实做好医疗纠纷诉讼前的调解工作,尽可能的把矛盾化解在科室、化解在医院,切实做到纠纷苗子不出病房,小事纠纷不出科室,大事纠纷不出医院,重大纠纷不出区县,领导要重视这项安全工作,切实查处查准隐患或问题,在制度上、操作规范上、流程上,分析原因,找出对策,解决问题,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狠抓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准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制度,重在预防,发生问题的处置,要早介入、早解决,及时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纠纷办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处置医患纠纷的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处置纠纷的手段、资源,绝对不能发生群体性
事件、越级上访、不能激化矛盾,把医疗纠纷事件妥善处理好。
2.3 加强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通过晨会提问、业务学习、主任查房、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和考试,使医护人员掌握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治疗、观察要点、护理要求及相应的处理对策,培养医护人员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使患者及家属产生信赖感、安全感,从而赢得他们对医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操作及诊疗水平,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才能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技术支撑。
2.4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
对待医疗服务不能例行公事,而应该站在人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要知道,每一名患者的病情都关系到他的生命,关系到他的家庭的悲喜,牵动着社会对医者的信任。要让患者感受到医务工作者不是冷冰冰的执业者,在白色口罩的后面,还有对患者命运的关注,还有火热的心灵和生命的温度。通过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使医护人员自觉规范其职业行为,增强主人翁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医护人员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及预见性,具有良好的应急能力及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要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为患者提供有效治疗和护理,科主任还要根据科室存在的隐患,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使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平实要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相关制度的落实,要让他们意识到遵守规章制度是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为,从而真正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减少纠纷的发生。
2.5 加强沟通和告知制度的落实,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改善医患关系要从我们做起,不仅要讲求方法,要让我们自己从内心深处真正的做到真诚善良,善良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表情可以代替很多东西,能够跨越医患间的鸿沟。加强告知制度的落实,告知制度包括:手术告知(术前、中、后),特殊检查告知,治疗方案变更告知,病情变化告知,特殊药物医疗告知,用药医嘱告知等。在向家属介绍病情的时候,语言一定要严谨,医护人员口径要一致,对于不懂或不知道的问题不能随意发言,切忌使用“正常”、“没事”之类的语言,要求医护人员具备充分认同患者和理解患者家属心情的素质,多深入病房,多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变化时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使家属客观对待治疗结果,通过沟通建立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时刻注意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始终树立以“以患者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各项服务都要以患者角度出发,把患者需要放在首位,用心服务,减轻患者的心理焦虑,医务人员:端庄的仪表,落落大方的言谈举止,使医疗工作更加亲切,更加富有人性化,良好的语言沟通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保持面部表情平和,忙而不乱,语言亲切温柔,用词准确,语言的艺术性和不厌其烦的服务态度是减少医患纠纷的保证。
2.6 规范医疗文件的书写,强调医疗文件的时效性,重要性
病史资料、护理记录单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是举证倒置的重要依据。重要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控制,确保医疗文书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并保持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医护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医疗文件书写规范,加强检查和考评,加强病例保管,并及时完整、准确的做好各项医疗记录,绝不伪造、篡改医疗记录,保持病史资料的真实性,保证病历的管理安全。落实奖惩制度。急症患者抢救,医务人员执行口头医嘱,不能立即书写病理历时,也应在执行医嘱后,立即在抢救车内备的速记文件夹上简要记录,在抢救结束六小时内据实补记,并与医师病程记录吻合规范,如因笔误,则应保留原始记录,以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规范化的护理文件是患者获得救治的真实反映,是评价治疗效果的科学依据,同时又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证据。
参 考 文 献
[1] 万欣.浅欣侵权责任法可能对医疗纠纷产生的影响.
一、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
(一)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正当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医疗服务行业又是服务群众的窗口,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医疗服务看社风、政风,看行业作风,看政府形象,看社会是否公平和谐。卫生主管部门要把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管,积极推行医疗信息公开,完善医疗机构评价制度,对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甚至引发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医疗机构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患者及其亲属的沟通交流,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制定《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预案》,做好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沟通工作。结合《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通过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突出抓好医疗告知、临床督导、病历规范、投诉管理、应急处置等薄弱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建立医疗纠纷责任制和医师不良行为记录制,建立有效的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加强对临床科室负责人岗前培训,开展医患沟通和医疗纠纷处理知识、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医疗机构自身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
(三)医务人员要文明行医,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要进行换位思考,充分尊重患者,给予患者及其亲属更多的人文关怀。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规范执业行为。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疗纠纷挑拨离间,激化矛盾,谋取私利。
二、引导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
(一)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加强医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明确患者的权利和义务。要积极提倡尊重医务工作者劳动、知恩报德的道德风尚,反对漠视医务工作者奉献、以怨报德的行为;提倡科学文明的就医观,反对包治百病的认知观;提倡尊重他人、讲求道义的社会公德,反对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不良行为;提倡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反对采取非正常手段追求高额索赔。
(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行为。制定文明就医公约,明确告知患者及其亲属不得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故意损坏财物;不得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不得非法占用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拉横幅、设灵堂、散发传单、堵塞交通;不得将尸体滞留在正常医疗和工作场所(医疗机构要设置尸体暂时停放场所);不得抢夺医疗文件和相关医疗证物;不得教唆他人、组织及带头扰乱医疗秩序。坚决打击报复伤害医务人员,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一)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发生医疗纠纷必须坚持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依法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讼。发生技术性争议的应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各医疗机构要确定无鉴定赔偿的上限,明确患者要求赔偿金额一旦超过该上限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二)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由县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建立由医学专家、患者代表、法律专家、心理学专家、退休医生、退休法官、新闻记者等组成的独立于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三)促进医疗纠纷案件审理规范化。加强法院系统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方面的判例交流,推广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医疗纠纷司法审判工作。
(四)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开展“同时推进患者医疗意外伤害险和强制医疗责任险”试点。探索开展基于医疗保险的医疗纠纷第三方管理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四、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创造良好环境
关键词法律视角;医疗纠纷;法治意识;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改革,医疗体系逐渐完善和健全,人们对医疗卫生观念也在相应转变,对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需求也日益提高。但由于医疗资源的总量与患者需求、区域配置之间的不平衡,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医患纠纷数量逐渐增大,医患关系也日趋紧张。剖析医患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作为突破口,完善法治化背景下医院安全管理方面的优化路径,从而建设好法治医院、平安医院。
一、当前医院医疗纠纷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从我国裁判文书网统计出,2013年至2018年间涉及医疗事故的裁判文书数量呈现出波动中上升的趋势:2013年1991件呈现低谷,高峰期在2017年6342件,2018年略有下降为5464件。[1]裁判文书网上显示的数据仅是包含了已经到法院并且经过审理的案件,还有大部分的医疗案件和纠纷在医院、政府以及其他第三方调解机构得到了调解和处理。医患纠纷从最初的矛盾演化为医疗案件,会经历一段过程。深究近年来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一)医学专业性导致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等
医学是一门复杂、高深的学科,医学生要经过长期系统化的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培训,且需通过专业化的执业考试后才能成为医务工作者。此外,医学界对人体生命科学复杂性的研究具有局限性,加上患者个体的差异性,多种因素决定了医疗本身存在着极高风险性。对于患者而言,对当前医学科学发展的局限性和疾病风险的未知性等方面认识不足,自然处于弱势地位。[2]与医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相比较,双方形成了严重信息不对等。
(二)优质医疗资源与患者需求的不平衡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虽然数量较多,但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综合水平等与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还存有一定差距。我国虽然实行分级诊疗制度,但是分级诊疗的实际运行情况并不乐观。患者更倾向于到具有权威性的三甲医院看病治疗。三甲医院原本主要是针对疑难重症进行治疗,但不得不分配许多优质医疗资源到一般症状的解决和处理上。这种情况导致了大医院的挂号难、看病难问题,“黄牛”和“号贩子”也就相继出现,上述矛盾长期无法得到合理处理解决,便使得民众抱怨的声音越来越大。[3]
(三)医患双方沟通不足、解决机制不畅
患者数量的增多、医护人员数量有限、医生每日接待问诊数量也有限等原因导致医患双方沟通不足。门诊患者看病等待所需的时间远远大于就诊所花费的时间,医生也不能花过多精力去回答每一位患者、家属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此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等,医护人员都会按照要求认真履行了告知义务,但患者对医疗风险往往不能理性对待,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值又高于正常值,此种矛盾随时可能激化患者的负面情绪,使之做出一些极端行为导致伤医案件发生。关于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还有学者将其归因于媒体对“医闹”的片面宣传、医患间信任的缺失、医疗保障和救济机制的不完善等。[4]
二、法律视角下医疗纠纷处理和医院安全管理的难点
(一)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护人员法治观念薄弱
1.院方法治建设体系不完善目前,大部分公立医院内部未建立统领全局的法治建设体系,由于组织架构不健全,法治认知薄弱,管理理念缺乏法治思维,没有纲举目张的工作抓手,未能形成一套有效的法律事务和经验路径处理医疗纠纷。[5]对待部分医闹患者,迫于多方面的压力,往往采取不合理的做法“平息”事端。这有悖于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初衷。对于医患纠纷的处理不能仅停留于“治标”层面,更重要的是“治本”。2.医护人员法治观念薄弱医疗纠纷发端于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部分医务人员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薄弱,未能将医院法律风险的防范关口前移。一般公立医院是由医务部门先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并由外部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医务部门的人员大多数并非同时具有医疗纠纷业务工作能力和法律专业知识背景,仅依靠于外部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往往降低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3.法治培训形式大于内容在院方组织法律培训、法律实务知识讲解时,部分医护职工由于自身工作繁忙、法治意识不强,认为处理医疗纠纷和参加此类教育培训属于行政、后勤人员的本职工作,自主参与意识和积极性不强烈;同时有些培训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走过场、达不到预期效果。随着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更加有意识地在接受医疗服务中运用法治思维和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医护人员不重视提高自身法治思维和观念,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和医疗处理规程展开医疗服务,在医疗纠纷中将会陷于不利之地。
(二)医患纠纷处理过程中,部分患者法治意识缺位
近年来,在一些“医闹”事件中,部分患者对医院任意打、砸、闹,采取极端行为围堵医院、要挟医院和政府,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扰乱了社会和谐稳定。部分患者采取极端方式不仅不能解决医疗纠纷,反而还会触犯法律的底线;不仅没有维护到需要维护的合法权益,还会使自身受到法律的制裁。应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保护自身权益;我国《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医疗损害责任认定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三)医院安全管理方面,安全保卫力量还需优化
1.人员风险防控能力不足部分医院存在医护人员风险意识及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在医患纠纷发生的早期未产生足够的重视,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控制和处理。安保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突能力不足、缺乏快速反应的协作机制。医院虽然有对应的应急预案,但并未定期开展有效的培训和演练,导致人员风险防控意识欠缺、能力不足。2.客观硬件配置不够优化医院属于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空间大,人流量大。仅靠医院现有的普通安防系统以及安保人员日常巡逻,是难以第一时间赶到纠纷现场处理化解。根据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的《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加强医院技防、物防、人防建设,推进医院智慧安防建设。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检设备,完善一键报警及防控设施设备等硬件,强化安防系统建设。3.多部门协同力有待提高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临床科室之间、科室与医务、安保部门之间协同力不足,各为其政,在法律事务方面容易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而在发生医患纠纷事件时,医院安保人员只能采取协调和劝解的方式进行处理。虽然医院和公安合作在院内建立了警务室,派驻人员在医院内执勤巡逻。但由于警力有限、经费短缺等问题导致实际情况下公安对医院空间安全治理参与不足,驻院警务室并未发挥出其应有作用。[6]
三、法治视角下医疗纠纷处理的完善路径
(一)完善医疗法律体系,推进医疗服务法治化
进程医生和患者是医患命运共同体,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利益平衡只能建立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因此应完善我国现有的医疗法律体系,重构医患之间的制度信任,保障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合法权益。[7]在最高检2021年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坚决严惩任何一起伤医扰医犯罪。高度重视对医护人员的权益保障,不仅是要严惩任何一起恶性医闹事件,对存在风险和隐患的医疗纠纷也应做好预警和应对。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虽然弥补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部分不足,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完善,[8]但对于医疗损害鉴定制度、赔偿制度以及相关的保险制度还需细化。因此完善医疗法律体系,要推进医疗服务法治化进程,从而真正实现途径多元化解决医疗纠纷。
(二)加强医患沟通交流,及时化解医患纠纷
发生医患纠纷,并不意味着一定就会发展为恶性暴力伤医事件。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在合适的时间节点化解处理纠纷,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倡导医患之间积极沟通交流,建立运行有效、畅通的沟通机制。患者对自己病情不隐瞒,真正信任医生;医务人员对待患者要更有同理心,将医疗过程中的风险和应对方案告知患者,解决患者心中的担忧和不信任。在诊疗过程中,更加注重细节,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完善制度化管理。对待诊疗行为中出现的意外和摩擦提前应对处理,把握住医疗纠纷发展恶化的共通性,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理规程。
(三)提升安保能力,保障医院安全稳定运行
医院安保法治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应健全完善医院医疗纠纷处置规程、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保力量建设,主动排查调处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积极构建金字塔式的组织管理体系,织密安全管理网。其次,完善医院安防配置,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完善医院内部的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将消防、安防和监控等配置为有机联动的整体,提高隐患识别的精确度。同时,贯彻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建立重点人群预警机制。最后,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巩固多部门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医院内部科室之间加强沟通协作;警医联动方面,完善医院与属地派出所的联动机制。为实现平安医院建设的预期目标,也需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人大以及各社会团体监督与配合,以便从容应对各类医疗纠纷。
四、结语
处理好医患关系,需要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同时需要医事法律制度规范的指引,医患双方构建法治思维,遇事找法,从而有效解决纠纷;院方还应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参考文献
[1]乔晓东.论目前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及解决路径[J].法治与社会,2020(14):144-145.
[2]金恒宇.信息不对称背景下医患关系的伦理学思考[J].卫生软科学,2010,24(1):34-35,42.
[3]杨锐.中国式医患关系的成因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A5):346,348.
[4]陈颖,黄羽沛.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医患关系改善之研究[J].医学与法学,2021,13(2):76-80.
[5]陈薇薇.法人治理结构下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策略研究[J].中国卫生法制,2020,28(3):38-43.
[6]姜厚宇.空间社会学视角下的医院安全治理研究[J].现代医院管理,2021,19(4):48-52,63.
[7]申卫星.医患关系的重塑与我国《医疗法》的制定[J].法学,2015(12):79-91.
【关键词】医院 安全 保卫 管理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公众聚集场所,有价值不菲的固定资产,有数量较多的毒麻药品,有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有素质高低不一的流动人员,是治安案件易发场所。医院是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是特殊的公众聚集场所。在对象上,不论性别、年龄、地位的不同,都可以到医院来诊断治疗;在时间上,全年进行24 小时全天候医疗服务;在地域上,医院周围居民多,小商小贩多,进出通道多,给医院的治安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乘隙拎包、车内物品被窃,诈骗财物等治安案件极易发生。医院财务日收入量大,且现金集中;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多,贵重物资散布医院各处;就医群众随身都带有钱财,又常常心情焦急而疏于防范,易发生被盗、被抢或被骗。医院储存、使用的毒麻药品、放射源、化学制剂等以及氧舱、氧气瓶、锅炉以及压力消毒设施等高压特种设备,一旦操作不当或管理不严,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医院因工作的特殊需要,使用大量的麻醉、医用酒精、氧气等,往往也成为不法分子牟取暴利和违法犯罪的根源。医院运转过程中,由于供电、供氧等需要,内部拥有配电房、中心供氧等重要要害部位,这些部位易发生火灾、爆炸和人为破坏事故。对医院来说这些部位就好比一个人的心脏,一旦发生问题,将影响整个医院的正常运转,并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2.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近年来的医患纠纷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出现新问题的关注点,由于医疗纠纷而在医院聚众闹事、敲诈医院、谋取私利的有组织的犯罪,多采取“打、砸、抢”和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迫使医院出钱,行为异常猖獗。严重破坏了医疗秩序,殃及了就医群众的利益,已经成为危害医院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 严重影响了医院和医院内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医疗技术人员诊治疾病缩手缩脚,影响疾病治疗,这将会严重阻碍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后勤社会化改革带来新的治安问题。医院的后勤社会化改革还刚刚起步,随着时间的推移,医院的后勤服务中心因人手减少而难以完成正常的工作,将有可能以招标的方式引进专门机构来完成医院的后勤服务工作。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如洗涤、建筑、保洁、保安、绿化、餐饮、物业等公司在医院大量出现。从人员素质和技能分析,原有人员,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并接受过正规的技术培训,而外地劳动力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会影响医院后勤工作的质量。
3.做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对策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发展对策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公共聚集场所,也是一个极其复杂、不易于治安管理的场所。针对以上现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要注重抓好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经常性安全知识宣传,全面提高医院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封堵治安缝隙,严防各类案件和治安事件,同时,结合医院的安全工作的形势、任务、特点,开展安全宣传,要做到经常性。安全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医院应根据自身情况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
3.2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设施
新形势下,医院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治安防范纳入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努力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医院安全防范中的作用。在人防方面,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和加强保安队伍,重点部位控制进出人员,车辆依照规定检查、登记,同时加强巡逻检查。在物防方面,修建、加高围墙,安装照明设备;重要部位加固门窗出入口,设置铁门、铁窗、铁护栏;对存放重要、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或药品的地方必须备有保险柜,集中保管或专人看护。在技防方面,重要部位安装报警设备、电子门锁,人流量大和重要地方安装监控装置等。对于重点部位、重点科室,应该安装红外监视及摄像系统,不断扩大和延伸监控实施覆盖面。
3.3严格执行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范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保卫的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保卫的保证,抓安全工作要坚持管理和制度同时抓,缺一不可,而且要不断完善,持之以恒。医院安全保卫干部必须认真研读并合理运用安全保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将职责落实到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身上,并督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给与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并制定科学、周密的医院安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不断完善,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建立交接班制度和值班制度,达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采取经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开展安全检查,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3.4妥善处理纠纷事件
医疗纠纷发生后不论医院是否有错,都应积极处理,查清事实,安抚患者,使对公众的不良影响降至最小。一是要快速反应,积极处理。当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应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医疗措施,以控制不良医疗事件的继续和扩大、蔓延。其次要迅速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通报不良医疗事件发生的原因、已造成的后果和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二是要深入调查,弄清事实。医疗纠纷处理人员应从中立的角度出发,深入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现场,向医务人员、患者以及其他在场目击者了解纠纷发生的整个过程,判定纠纷的性质和程度,明确纠纷的责任所在,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一、把狠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作为医教科工作的重点。
认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1以强化医疗质量控制为手段。实施医疗质量的动态过程管理,加强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标准,定期检查,奖惩结合,切实整改,提供优质便捷医疗服务,创建质量品牌优势。增强质量意识,建立现代医学模式的科学的医疗服务质量观;开展质量教育,端正质控心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方案。认真完成2010年12月11日启动的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并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确保医疗安全。1严格依法执业,2防止医疗纠纷。规范执业行为。2认真履行行业准入制度,把好异地执业准入关。3严格执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4认真组织学习并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制度及医疗操作规程,严格按医疗操作规程开展医疗活动。5加强对纠纷多发科室的巡查,加强对问题医生的重点督导。
创建学科品牌优势,3加强学科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力求快速实现我院实力增长由资源依赖型向能力依赖型转变。继续把妇产科作为我院重点学科发展,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及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合理人才梯队,为申报市级重点专科做好准备;其次,做好乳腺外科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我院的特色重点专科培养;增设疼痛门诊,拓展骨科业务范围;巩固发展血液净化中心工作,将血液净化中心做大做强。
规范专科、专家门诊,4加强门诊建设。改善专家门诊诊室条件,力争将内科专家门诊、糖尿病专科门诊规范到位。
抓好“三基三严”工作,5以加强住院医师管理为着眼点。强化内涵建设,挖潜增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医师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探索建立岗位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全院医师技术水平及工作积极性。1不定期对住院医师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操作进行抽考,成绩记入年终考评。2每年进行两次三基知识闭卷考试。对考试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3对新入院医技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尤其是法律、法规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培训。4对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大学生重点强化培训。
并对医疗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6加强对医疗环节的全程监控。每月对全院医疗文书(申请单、报告单、处方、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抽查2-3次。对检查中存在和潜在问题及时反馈,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进行追踪检查。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医疗质控专题会,对医疗不合格项进行处置并在医院局域网上公布。
7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和协调.并在6月底进行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并对传染病知识进行一次考试。8抓好传染病疫情上报、登记和管理工作。
将医疗纠纷的处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化。9负责医疗投拆的接待、登记和协调处理工作。并力争作到每起纠纷有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
确保成份用血率≥959加强临床用血工作的管理。
注重抗生素的合理应用,11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定期督查临床医生是否合理应用抗生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相关专业知识讲座。
二、医疗业务目标计划
三、开拓医疗市场。
1力争多取得上级医院业务技术的支持。加强与上级医院医务部门的联系。
2尽力为他提供技术指导。加强与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联系。
3继续抓好重大疾病出院后上门访视工作。
4组织一次进修医生联议会。
抓卫技人员“三基”培训,四、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大督促和考核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1组织院内(副)主任医师、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
选派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2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求。
3卫技人员“三基”年度考核2次。加大初级医师技能考核力度。注重
人员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相关法律知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