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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补助原则。医疗补助水平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保障公务员基本医疗待遇,并努力使公务员医疗待遇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二、医疗补助对象。行政机关,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派、工商联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和医疗补助统筹基金。医疗补助费的缴费率为本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4%,由所在单位缴纳。单位所缴纳经费一部分划入个人医疗帐户,一部分划入医疗补助统筹基金。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比例为所在单位为其个人缴纳的医疗补助费的30%。
四、医疗补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助。医疗补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5万元。(二)支付部分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公务员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用完后,当年再次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按年度计算,在职人员个人自付部分超过400元的,其超过部分个人自付50%,统筹基金支付5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部分超过300元的,其超过部分个人自付40%,统筹基金支付60%。
(三)支付门诊特殊大病的基本医疗费用。公务员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用完后,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化疗或介入治疗,器官、组织移植的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四)其他因病情需要进行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特殊用药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医疗补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具体办法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五、实行门诊特殊慢性病统筹。公务员应统一参加门诊特殊慢性病统筹,统筹经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人员年工资总额的2%缴纳。参加门诊特殊慢性病统筹的人员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其门诊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本方案第四条第(三)项门诊特殊大病管理和报销。特殊慢性病病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六、医疗补助统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应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根据医疗补助制度的实施情况,对医疗补助统筹基金的筹资比例及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医疗补助经费来源。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医疗补助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单位性质等情况,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或安排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3]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5个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绩效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22号)等规定,市卫生局、财政局制定了《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及《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新农合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及发挥效益,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个人缴费资金及其他来源的新农合资金进行中期考评,自评情况分三项,自评得分100分,详细考评如下。
一、合作医疗项目管理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具体制度建设情况,按照省办《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文件,及时制定了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
2、机构人员配置及经费保障情况
我县专门成立**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了监督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隶属县卫生局管理,专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且每个乡镇下设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从乡镇现有人员编制中配备一至2名专职人员从事合作医疗工作,确保专人负责。
3、信息系统按照省统一标准建设,运行平稳,县里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监管设施车辆,各定点医疗机构与信息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即时结报补偿款。
4、就诊IC卡以户为单位,全部发放到户191432户发放IC卡194721张。
5、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二是利用一封信、宣传画、乡村标语等多种形式,三是各乡镇设置了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向每一位咨询农民宣传、解释《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让参合农民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合作医疗工作。
二、资金筹集到位
1、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
2013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县级应配套资金为974.2万元,实际到位县级配套资金974.3万元,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2、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
我县县级配套资金于2013年3月底之前到位,到位及时率为100%。
3、年度个人缴费到位情况
2013年,我县参合人口为649490人,应自筹个人缴费38969400元,实际个人缴费到位38969420元,年度个人缴费到位率100%。
4、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2013年我县医疗救助参合人数49995人,参合资金应为 2999700元,实际到位医疗救助参合资金为2999700元,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与个人缴费资金同时缴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另外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民政部门20%配套及时拨付到位,到位率为100%。
5、申报上级补助资金情况
我县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及时,不存在虚报地方补助资金的任何行为。
6、是否专户管理及专款专用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无支出户,银行账户设置在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当年筹资款项由乡镇经办机构直接汇入财政专户,统筹基金支出全部由财政专户统一支付,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
7、为逐步探索参合居民重大疾病救治、支付方式改革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指导意见》(皖卫农〔2010〕50号)的要求,制定了《**县合作医疗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县级先行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基础上,确定扩大将乳腺癌等 36组疾病按级别分类别列入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试点范围。
8、会计核算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账务处理规范,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银行按月对帐,账账相符,且风险基金按规定提取。
9、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套取、贪污、造假帐、假凭证、平衡预算和工作经费等任何行为。
10、新农合资金使用进度
到2013年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金额为23548.02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6.6%。
三、项目效益绩效
1、参合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对我县的合作医疗补偿制度满意度较高。
2、我县信息系统实现了住院实时监审、参合查询、出院补偿等基本功能,省市县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即时结报。
3、住院受益率情况:我县住院受益率7.9%在全省平均值设定范围内。
4、住院补偿比:2013年度全年住院补偿比为57.7%。
5、县级医院住院可报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为91.2%,大于85%。
6、2013年门诊受益率介于80-160%以内,我县补偿人次为1004555人,比率为154%。
7、2013年根据年度报表我县乡村门诊报销比例为51.9%。
8 、为规范我县慢性病的认定和报销流程制定了慢性病管理办法,成立了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慢性病管理办法〉〈**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实施办法,2013年度慢性病补偿13404人次,补偿金额为815.47万元。
2014年度上半年**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新农合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及发挥效益,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个人缴费资金及其他来源的新农合资金进行中期考评,自评情况分三项,自评得分100分,详细考评如下。
一、合作医疗项目管理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具体制度建设情况,按照省办《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文件,及时制定了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
2、机构人员配置及经费保障情况
我县专门成立**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了监督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隶属县卫生局管理,专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且每个乡镇下设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从乡镇现有人员编制中配备一至2名专职人员从事合作医疗工作,确保专人负责。
3、信息系统按照省统一标准建设,运行平稳,县里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监管设施车辆,各定点医疗机构与信息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即时结报补偿款。
4、我县于2014年2月1日,启用身份证就医,已全面普及。
5、根据问卷调查得分分析,我县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已普及到家家户户,群众对政策的了解程度较高。
二、资金筹集到位
1、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
2014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县级应配套资金为976.2万元,实际到位县级配套资金980万元,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2、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
我县县级配套资金于2014年3月底之前到位,到位及时率为100%。
3、年度个人缴费到位情况
2014年,我县参合人口为650850人,应自筹个人缴费45559500元,实际个人缴费到位45559500元,年度个人缴费到位率100%。
4、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我县医疗救助参合人数49168人,参合资金应为 3441760元,实际到位医疗救助参合资金为3441760元,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与个人缴费资金同时缴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另外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民政部门及时拨付到位,到位率为100%。
5、申报上级补助资金情况
我县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及时,不存在虚报地方补助资金的任何行为。
6、是否专户管理及专款专用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无支出户,银行账户设置在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当年筹资款项由乡镇经办机构直接汇入财政专户,统筹基金支出全部由财政专户统一支付,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
7、为逐步探索参合居民重大疾病救治、支付方式改革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我县,制定了《**县合作医疗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县级先行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基础上,确定扩大将乳腺癌等 36组疾病通过提高病种比例的方式按级别分类别列入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
8、会计核算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账务处理规范,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银行按月对帐,账账相符,且风险基金按规定提取。
9、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套取、贪污、造假帐、假凭证、平衡预算和工作经费等任何行为。
10、新农合资金使用进度
到2014年6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金额为133438.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53%。
三、项目效益绩效
1、参合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对我县的合作医疗补偿制度满意度较高。
2、我县信息系统实现了住院实时监审、参合查询、出院补偿等基本功能,省市县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即时结报。
3、住院受益率情况:我县上半年住院受益率6%在全省平均值设定范围内。
4、住院补偿比:2014年度上半年住院补偿比为57.%。
5、县级医院住院可报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为90.5%,大于85%。
6、2014年门诊受益率介于80-160%以内,我县上半年补偿人次为511717人,比率为51.57%。
7、2014年根据年度上半年报表我县乡村门诊报销比例为51.57%。
8 、为规范我县慢性病的认定和报销流程制定了慢性病管理办法,成立了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慢性病管理办法〉〈**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实施办法,2014年上半年慢性病补偿11156人次,补偿金额为712.53万元。
2014年度**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
绩效评价自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大病保险进行中期考评,从制度建设、管理规范、信息资料三项考评,自评得分100分,详细考评如下。
一、 制度建设情况
我县制定了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制定了招标内容,进行
了招标管理,于6月份招标确定了中国人保财险为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
二、 管理规范
我县于7月份与中国人保财险为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机
构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确定筹资额15元/每人。目前中国人保财险为新农合大病保险经办人员办公地点设在新农合办公区域内,人员已经在岗,且信息系统已经开始结报。
三、 信息资料
我县已经向保险公司提供了参合信息,信息系统可以自
动结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材料已经有保险公司报送了。
为全面实现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卫生改革步伐,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强化部门职能,不断提高我县妇幼卫生工作水平。同时,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及“降消”等为民办实事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全面实现项目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2010年全县产妇总数为1444人,活产数145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1174人,系统管理率80.52%,无孕产妇死亡数;全县7以下儿童11462人,保健管理10575人, 保健管理率92.26%;3岁以下儿童5267人,系统管理4999人,系统管理率94.91%;新生儿死亡4例,死亡率2.74‰;婴儿死亡7例,死亡率4.8‰,母乳喂养率90.6%。
2011年上半年全县产妇808人,活产81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716人,系统管理率87.96%,无孕产妇死亡;全县7以下儿童11089人,保健管理10247人, 保健管理率92.41%;3岁以下儿童5261人,系统管理4964人,系统管理率94.35%;无新生儿死亡;婴儿死亡2例,死亡率2.46‰;母乳喂养率91.26%。
1、孕产妇系统管理是妇幼保健的重点工作,而高危妊娠管理是孕产妇管理的核心。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特别是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是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主要措施。为此,全县在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保证孕期监测质量的同时,把重点放在高危妊娠管理上,严格抓好高危妊娠的筛查、随访、追踪、转诊和上报等工作,对重症高危妊娠实行首诊医生报告制和严密的随访跟踪。2010年共筛查出高危孕产妇54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管理率均为100%,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提供了有力保障。
2、积极开展儿童保健规范门诊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儿童保健工作水平。按要求配备了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所需的房屋、设施、设备等,落实了儿童保健人员,能够较规范地开展儿童保健各项工作。在抓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体弱儿童的筛选、随访工作。
三、认真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切实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1、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
根据《四川省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县和卫生院妇保人员参加市妇幼增补叶酸项目培训,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主要工作通过19个乡镇卫生院和51个村卫生室筛查、发放叶酸药片。截止目前我县已为2070名妇女发放叶酸2070份,随访2744人次,知晓率为86.62%。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1)县政府以及县卫生局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作,实行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卫生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医疗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息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各单位内醒目位置处张贴《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及各种具体要求,动员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并在孕妇保健建卡时,明确告知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2)2009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启动以来,加强对助产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使妇幼保健工作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采取定期督查与日常监管、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督促助产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广大孕产妇生命安全。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和救治流程,严格执行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按“降消”项目方案建立了孕产妇急救“绿色生命**”,急救电话(24小时)畅通,为做好全县急危重孕产妇的快速转诊和紧急救治,提供最佳的抢救时机。
(3)我县2009年住院分娩1020人、发放补助29.22万元,2010年住院分娩1110人、发放补助44.4万元,2011年至今住院分娩353人、发放补助14.12万元。
3、“降消”项目
(1)根据《四川省“降消”项目实施要求》要求在省市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于2005年正式启动实施“降消”项目。
(2)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县妇儿工委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与各个乡镇府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签订了项目承诺书、责任书;卫生主管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县项目办制定了《 “降消”项目实施办法》、《贫困孕产妇救助方案》、《“降消”项目乡镇卫生院基本要求》等一系列管理实施方案及技术要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技术领导小组、死亡评审小组,安排具体信息统计人员,各类机构工作运行状况良好。
(3)每年均安排县乡“三基”培训3次以上,参训人员达到600人次;县乡产科人员脱产进修学习60多次;每年各乡镇对村级妇幼人员“三基”培训考核达3—4次,参训人员共计3325人次,有力提高我县县、乡、村三级妇幼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我县降消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2005年至今“降消”项目共贫困救助1038人,贫困救助资金30.88万元,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助673人,补助资金33.83万元。
4、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根据《四川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2011年度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了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传播工作,要求各类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工作,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并于2011年1月4日召开了该项目启动会暨技术培训会。
(2)2011年1月至4月对全县20个医疗机构单位发放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600份,已经检测353份;发放梅毒螺旋抗体诊断试剂1200份,已经检测205份;检测乙肝234份,未检到筛查阳性孕产妇和婴儿。
5、孕产妇急救绿色**通畅
我县地势偏远,山高路远,交通不便,部分村组离乡镇所在地远并且不通公路,同时部分乡镇暂时不能开展产科接生,因此,怎样才能使孕产妇尤其是偏远山村的孕产妇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入院分娩就成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个关键。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这些措施:
(1)在不通公路的村组成立担架队、护送队,人员主要由村、组干部、村卫生员等组成,负责从妊娠开始到入院待产期间的健康教育、督促产前检查、临产时的入院陪护等工作。
(2)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分、地域、交通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暂时不能开展产科接生的乡镇卫生院,其区域内孕产妇的住院分娩工作由临近的能开展产科接生的乡镇医院负责,其他工作仍由属地卫生院负责。
(3)通过电视、标语、传单、短信息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孕产妇急救电话,并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
(4)急救车辆、产包、急救药品、人员都到位。
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每一例孕产妇由村组到乡镇、必要时到县、到省市的医疗救护都全程护送,使每个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适宜的救助。
四、存在问题
1、我县属于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县,群众整体文化素质不高且受传统习惯影响,农村妇女保健意识不够强。
2、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采取切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和方法使健康教育工作长期化。
2、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为群众讲解住院分娩和增补叶酸的好处及各项惠民政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争取完成任务。
3、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相结合,两者相互带动。
近年来,我县的妇幼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妇幼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产科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缺乏创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滞后等。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强化产科安全意识,拓宽服务内容,完善信息管理,提升妇幼保健业务和管理水平,为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适应全国医疗体制改革,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爱心、慈心和责任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面启动医疗生命救助基金,做到全院人员参与,总资金为10万元,实现10-15人的医疗费用的减免或补助,减免或补助2-4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家庭或无劳动能力,因贫致贫、因病返贫和自然灾害所致无力全额支付医药费用,按先核实,领导组讨论,实行定额补助或减免医药费用等疗程予以实施。
三、资金来源
(一)医院出资,每年投入生命救助资金5.0万元。
(二)医院内职工捐款每年举行一次,其金额达1.0万元以上。
(三)动员部分中标医药供应商适度捐资注入生命救助基金,预计5.0万元—10万元。
(四)动员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且与医疗服务紧密联系捐款注入生命救助基金,预计10万元。
四、生命救助基金的管理
“生命救助基金”设立专户、专帐管理,其帐户设在财务科,会计及出纳员由现行人员管理不变,定期将财务情况向领导组公布情况,并向其作财务分析。
五、基金申报使用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住院病人在救治中,通过了解及基本核实,在治疗中医药费用支付能力特别有限等原因放弃或中止治疗而要求出院,但病情不允许其出院的等情况,由科室上报情况给基金工作。
(二)医院基金管理管理工作组收到科室申请后,一天内到科室了解核实情况,必要时通过电话与乡、村组负责人联系,特殊时工作组需派出人员进行入户核实。
(三)工作组将情况上报领导组,并提出处理建议,包括补助或医药费用减免额度等。
(四)领导组接到工作组上报情况后,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审议,提出处理意见,需要补助或减免医药费的,将审批单交财务科具体办理,并与入出院办衔接办理。
(五)工作组接到领导组审批意见后,及时告知病人其家属,并要求病人到财务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包括在基金投入人感谢信上签字或自己拟定感谢信,工作组将感谢信邮寄给捐资人。工作组同时还完善其档案。
五、加强领导,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生命救助基金”设立是医院贯彻科学发展观,发挥医院公益性的结果,是应对部分病人因贫致贫、返贫或因自然灾害如干旱、泥石流等情况而致返贫而不能支付医药费用的问题,其基金来源于不同领域,属于与医保、新农合一类的生命救助资金。因此,为了管理好基金,树立“以天地立心,以生民立命”的高尚情操,特成立相关组织。
(一)成立基金管理领导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各位副院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其办公室设在新农合办,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协调多方争取资金,审核基金使用,设立专户管理基金,并向捐资团体或个人填发证书。
(二)成立基金管理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主要职责:核实情况,提出基金使用建议,公示基金使用情况,完善相关办理手续,对资料档案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高度关注民生,立足当前、着眼久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务求实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证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证制度全覆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让人民群众充分分享改革发展的效果。
二是坚持明确责任、激励促进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客观公正地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工程倾斜的原则。新增财力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个人积极开展社会福利和慈善募捐活动,兴办公益事业。
三、实施方法
㈠建立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梳理细化《决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面完成省、市确定的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㈡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养老平安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大病统筹和救助机制;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和农村义务教育政策;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及其它与民生相关政策。各地各部门、单位依照《决定》总体要求和部署,逐项逐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方法。
㈢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银行、市编委办、市广电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经贸委、市农办、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局、市司法局、市平安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十大民生工程总的组织、实施、督查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养老安全、低保、医疗安全、义务教育、经济适用住房、扶贫、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和提高人民群众收入、公益文化、公共交通、生态环境、公共平安、财政配套资金等13个专项工作督查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制订年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将目标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并组织实施。
㈣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要建立各自的督查机制。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目标顺利完成。
㈤建立工作调度和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交流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通报。
㈥在具体操作中。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民生工程的各项实事落实到位,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监督。
四、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方法
㈠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
2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制订落实情况。
3各项考核目标是否及时分解。
4各项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
5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6群众民意测评情况。
㈡考核办法
1考核方法。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
2分级考核。即一级考核一级。市政府考核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区)考核方法由各县(区)自行制定。必需有利于确保全市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