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西汉对儒家思想的态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董仲舒;德主刑辅;春秋决狱
一、“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思想渊源
“德治”是儒学的主要宗旨,而“德主刑辅”是儒家的传统立场。但是,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儒家代表人物对“德主刑辅”的主张也各不相同,这些不同的观点,成为了董仲舒“德主刑辅”思想的渊源。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孔子首次提倡“德治”,但是其所主张的“德治”并不排除刑罚的适用,只是他主张刑罚不应当公开。刑罚的适用应当由奴隶主贵族按照“礼”的规定,对通过教化而仍不能阻止其犯罪者处以刑罚,此乃孔子之“德主刑辅”。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并且发展了孔子的学说。孟子说“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孟子是第一个认识到犯罪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原因,他强调“仁政”,德教要以保证老百姓能生存下去为前提,如果不能保证他们的生路,他们就是反抗,威胁君主的统治,而此时的教化刑罚都是没有用的。孟子的这种思想成为董仲舒思想的先导。
荀子生活的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学派已经形成,荀子吸收了前期法学的法治思想,纳法入儒,把“法”看成治国不可缺少的手段。他说:“法者,治之端也。”(《荀子・君道》)有时,他还把礼、法、刑相提并论。比如“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君明法,论有常,表仪既设民知方。进退有律,莫得贵贱孰私王”(《荀子・成相》)荀子从“明德慎罚”思想出发,主张“先德而后刑”,他认为,只有在“厚德音”、明“礼义”的基础上使用刑罚,刑罚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荀子的法律思想和孔孟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别,他强调刑罚的作用。
董仲舒正是在吸收孔子、孟子、荀子的思想之后,再吸取秦王朝灭亡的教训,重新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
二、“德主刑辅”中“德”与“刑”之关系
在“德”与“刑”这两种不同的维护封建统治的方式上,董仲舒主张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先“德”而后“刑”。他说:“刑者,德之辅”(《春秋繁露・天辨在人》),“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以不相顺”(《春秋繁露・精华》)。
(1)“德”为主
董仲舒所主张的“德”,主要是指“仁德”,礼义教化。他特别强调教化,主张用“仁德”代替严刑。他说“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善化民,民亦大化之后,天下常无一人之狱矣”(《天人三策》)。他把礼乐教化比作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之堤防,认为礼乐教化之堤防一毁,刑罚即使再重也难奏效;只有施行教化,才能使臣民的行动符合统治者的要求。
教化的作用大大不同于刑罚,刑罚是通过肉体、精神的痛苦来威摄被统治者。教化不是制裁犯罪者,而是防止犯罪。礼义教化就是教育人们要“守制”,在人们还没有犯罪或者起心想犯罪之时,起到阻止和预防的作用。
董仲舒所主张的教化的根本目的,在于使被统治者安于统治,不会起来反抗封建统治。统治者对学说的采纳往往是看其是否有利于自己的统治,正是因为董仲舒所主张的礼义教化在于使人们安于统治,阻止和预防人们犯罪,对国家之稳定、发展和强大,尤其是中央集权具有重大作用,符合了汉武帝的“胃口”,因而被汉武帝所采纳。
(2)“刑”为辅
董仲舒在强调礼义教化的同时,也重视刑罚的作用,对于敢干起来反抗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农民,他是不怕用刑的。“农者,民也,不顺如叛,则令司徒诛其率正。”(《春秋繁露・五行相胜》)
“刑”在董仲舒的思想中,代表一种暴力统治的方法,而且他的思想还带有尊德卑刑的倾向。《春秋繁露・天道无二》云:“阳之出,常县子前而任岁事;阴之出,常县于后而守空虚・・…天之任阳而远明,好德而不好刑如是故阳出而前,阴出而后,尊德而卑刑之心见矣。”了阳尊阴卑》篇又云:“阳、夭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决,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象这种“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的思想,表现出董仲舒“尊德而卑刑”的态度。
董仲舒并没有否认“刑”的作用,其所考虑的是如何使用“刑”,如何使之更符合“德政”,因而他主张赏罚适时、适度。“秋后问斩”就是最大的见证。
三、“春秋决狱”与“德主刑辅”之关系
《春秋》是孔子所作的一部鲁国的编年史,本来是儒家的一部经书。但在西汉时期由于儒家思想逐步取得了统治地位,《春秋》对政治、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春秋决狱”,就是以《春秋》的内容和精神作为审判案件的依据。
“春秋决狱”的实质就是运用儒家“德主刑辅”的基本思想,按照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司法实践活动和诉讼活动。这样的做法,不仅保持了原来的法律制度不变,而且给法律的无情制裁上了一层伦理道德的色彩。可以说,“春秋决狱”乃是执行“德主刑辅”政策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具体案件运用儒家经典进行审理,不仅保持了法律制度的尊严性,同时又对人进行礼义教化,使儒家思想进而更广泛的传播。
“春秋决狱”不仅是执行儒家“德主刑辅”政策的重要措施,而且因为其适应了汉朝统治者的需要,再加上汉武帝和董仲舒的鼓吹,“春秋决狱”风行一时,成为判决案件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春秋决狱”的风行,要求广大狱吏学习儒家经书,这样提高了狱吏的个人文化素质,对案件的审理也更体现理性与合理。并且,“春秋决狱”更多地从亲属相爱、相怜的角度考虑犯罪者的动机,重视对其的礼义教化,克服了秦律的残酷性,不仅弥补了当时法律的缺陷,而且更加有利于稳定民心、维护社会秩序,更有利于封建统治。
从“春秋决狱”判的案子来看,“春秋决狱”大大体现了儒家轻刑省罚的思想,更加体现了儒家“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
四、结语
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促使西汉法律制度中礼义教化的作用大大增强,而且对当时的社会发展又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德主刑辅”原则指导下的司法实践,轻法省刑、德治与教化并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发严刑峻法的局面,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德主刑辅”的思想在西汉确立后,一直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圭臬,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它强调立法必须符合封建伦理道德的要求,同时对儒家思想的传播具有促进作用。
总之,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当时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批判地继承这一历史遗产,对当今中国的法律建设不无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汉)董仲舒.春秋繁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王利器.盐铁论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2.
[5](晋)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5.
【关键词】经济参与;儒家思想;妇女地位
汉朝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转折点,经过一段时间封建道理伦理的洗涤,这些封建化的进程使女性对男性的依赖越来越明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私有制出现后,男性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凸显,女性开始对男性的依附。尤其是宋元以后,封建统治者对守节的妇女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刺激下,许多妇女自觉不自觉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西汉前期,虽然封建化使妇女丧失了一些宝贵的权利,但这一时期的妇女并没有开始全面依附与男性。与宋元以后相比,尤其是汉朝前期还是拥有相当多的权利。
农业是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和赋税主要支柱,在农业生产中,妇女参与的农业活动对她们社会地位保持是一个相对比较重要的因素。中国封建社会的农业生产主要是靠一家一户的单个生产单位为主。由于秦末频繁的战乱,汉朝初期,大部分的青壮年男性劳动力一到法定年龄就要服兵役、徭役等。造成汉朝初年,不但劳动力缺乏,而且畜力也很缺乏,出现了“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马车。” i战争兵力和新朝重建后大量徭役的需求,大部分的农业生产的任务就自然而然的落在老弱男子和女性的身上。据统计,汉朝男性劳动力一生要服役45年,计1776天,每年折合52天。ii再加上地方政府其他的各种临时性的征役,因此在男性劳动力和畜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西汉前期妇女参与当时的农业生产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一些中下层的家庭中,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他们不得不把所有的精力全部用在农业生产劳动中。
在甘肃嘉峪关新城汉墓出土的画像砖中,有两块画像砖记载的妇女参与的耕种过程:其中一块:“一位农妇在前播种,农夫在后打土块”;另一个:“一个男子在前面驱牛耕地,有一女在后播种” iii。在《汉书》也有这样的记载:“高祖为亭长,常高归之田,吕后与两子居田中耨。” iv当然在山东黄家岭出土的画像砖中也有妇女参与农业生产的画面:“一个男子操着一犋耦耕,另一男子操一犋耙,三个妇女在锄地”的画面。v古代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中农业是人们生存的基础,如果想维持家庭这种生产形式,进行的农业劳动一般都要夫妇同时参与,尤其是在西汉初期的劳动力和畜力不足的情况下,妇女参与农业劳作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这也是使得妇女在日常的农业生产中地位较为明显,从而使她们的社会地位也较高。
纺织也是汉代妇女经常劳作的生产活动,因为它是中国小农经济机构中重要的构成部分。汉代女性从事纺织是对于国家和家庭都是不可或缺的。汉代女性人口中,大多数的女子家庭状况不是很好,为了满足一家人平时穿着需求,她们不得不进行纺织活动;如果还有一些盈余,就会拿到集市上去卖掉来增加家庭收入。
当时汉朝政府对周边少数民族国家的布帛赏赐以及贵族群体对大量布帛的消费需求,从而可以得知汉代社会对纺织品的需求量是相当大的。在这种情况下,汉代女性普遍形成了的纺织习惯。纺织到半夜时经常的事,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中的估算:“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vi,他认为汉代女性相当于每个月劳动四十五天。《汉书食货志》记载:“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vii从这两方面来看,汉代女性的纺织产品对家庭的日常开支和国家的赋税上来说都是必不可少。尤其是在西汉初期,国家经历长期的战乱,百业待兴。国家赋税主要来源于小农经济,因此妇女在日常耕作和家庭中的经济作用尤为突出。这也是在汉朝初期男女地位相对比较平等的一个重要原因。
婚姻自主是最能体现一个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所处地位。在中世纪的封建社会里,女性由于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也决定着他们在婚姻中的权利。汉朝初年,统治者采用清静无为的统治方式,诸事删繁就简,因而婚姻方面也较为宽松,再加上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由于劳动力和生产工具的不足,妇女大多都参与这些活动,社会对他们的约束也不太严格。因此她们在婚姻家庭中有一定的自。妇女不仅结婚多能自主,而且离婚也比较自由,如果妇女对自己的丈夫不满意,便可自求离去再嫁,这说明社会对妇女的态度比较宽容,直到汉武帝时期离婚、改嫁现象仍时有出现。
西汉初年的女子可以自由择偶,在《史记》、《汉书》中颇有记载。张耳的妻子外黄富人之女长得很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夫客。父客素知张耳,乃谓女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乃卒为请决,嫁之张耳。”viii外黄富人女,为了追求婚姻自由和幸福,主动离婚,而父客不但没有责怪之意,而且促成了他与张耳的婚姻。可见汉朝之前已经有这种不受父母约束的婚姻,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像这样的还有西汉朱买臣的妻子,由于受不了朱买臣的放荡不羁而弃他而去。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因其前夫平阳侯曹寿有恶疾而离婚,改嫁卫青。所以,从总体上来看,汉代前期的女子离婚很容易,再嫁也很少受到社会的谴责。汉武帝的母亲王皇后,孝景王皇后,武帝母也,父王仲,槐里人也。母臧儿,故燕王臧徒孙也,为仲妻,生男信与两女。而仲死,臧儿更嫁为长陵田氏妇,生男、胜。臧儿长女嫁金王孙妇,生一女矣,而臧儿卜筮曰两女当贵,欲倚两女,夺金氏。金氏怒,不肯于决,乃内太子宫。太子幸爱子,生三女一男。男方在身时,王夫人梦日入其怀,以告太子,太子曰:“此贵征也。”未生而文帝崩,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ix虽然王夫人的再嫁是有可商榷的地方,作为皇室来说,为保证血统的纯洁性,应该有所顾忌,但是史书并没有记载景帝对这一再嫁女性的歧视,但是当时贵为皇家太子的汉景帝刘启也没有什么异议,不但接受了这一再婚的女子,而且非常宠爱,直至即位后封其为皇后。由此可见,西汉初期,从上至下,对待妇女的态度都比较宽容。妇女改嫁、再嫁,择婿等在婚姻家庭上都是比较有一定的主动权。此时的女性并没有完全沦为男子的附庸,还相对保持独立的人格和权力。
一个时代的历史人物总是离不开他所处的社会和时代背景,汉代女性之所以有较高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是和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汉初期,统治者汲取了秦灭亡的教训,经济上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在思想上把黄老学说作为官方主要学说,到汉武帝时期才逐渐成为官方的主流思想。这两种思想在汉朝初期本生就兼容了各家学派的观点。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中认为汉朝初期盛行黄老之学的最基本特点是兼收并蓄,他认为:“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明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旨)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x黄老之学吸收各家的一些思想,并不是单纯的道家思想,司马谈父子看来,先秦诸子百家的理论都有所偏颇,只有黄老之学才能兼容各家,扬长避短,形成独具特色的思想体系。西汉初期的儒学陆贾、叔孙通、贾谊以及汉武帝时期的公孙弘和董仲舒等,他们的对汉代儒学的发展功不可没。但是在当时的社会中没有形成主流思想,知道汉武帝时期,汉武帝的用人也是即用知儒术,又熟悉刑法的人,儒家并没有受到太大的重视。儒学思想没有形成之前,西汉初年政府的这种对社会顺其自然的态度让妇女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束缚,他们的社会地位在汉初仍然比较高。
注释:
i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高祖本纪[M].中华书局校点本,1962.
ii崔锐.从经济活动看秦汉女性的经济地位[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4,16(5).
iii嘉峪关新城汉墓画像砖内容登记表[J].文物,1972(12).
iv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高祖本纪[M].中华书局校点本,1962:5.
v转引自徐海晶.从汉代画像石(砖)看汉代女子的经济活动[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25(2).
vi固撰,颜师古注.汉书食货志[M].中华书局校点本,1962.
vii固撰,颜师古注.汉书食货志[M].中华书局校点本,1962.
viii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张耳陈馀传[M].中华书局校点本,1962.
关键词:儒家思想;企业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11-0000-01
一、 儒家思想的历史背景及其社会地位
儒家思想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中国文明史经历了夏、商周的近1700年之后,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儒家“礼治”主义: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礼治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③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是一个趋时更新、兼收并蓄的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在中国历史上曾长期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孔子其后,历代统治者、政客和学者经过艰难的选择,逐步确立了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治国思想。到西汉,“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儒家思想达到历史上的颠峰时期。经过三千年的传承和浸润,儒家思想对中华民族乃至日韩等国的文化、信仰、习俗、心理、认知、行为模式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企业文化概述及其作用结构
企业文化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企业文化被明确的提出来了,并越来越受到世界管理界的重视.企业文化是什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愿景,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及这些理念在生产经营实践,管理制度,员工行为方式与企业对外形象的体现的总和。企业文化是一种管理方法,也是一种象征企业灵魂的价值导向,是一种类似于宗教信仰的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献身的生活取向。美国《幸福》杂志指出,“没有强大的企业文化,没有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和企业哲学信仰,再高明的战略经营也无法成功。”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的基础、行为的准则、成功的保证。企业文化的作用:哈弗商学院的约翰.科特教授经过长达14年的研究对207家典型公司的研究,进一步证明了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之间的相互性,提供了有力的论证。其主要结论就是:“企业文化尽管不易改变,但他们完全可以转换为有利于企业经营业绩增长的企业文化”。良好的企业文化对企业建设的促进作用表现在:统一员工的思想,指导员工的行为,弥补管理的不足,突出企业的特点 这四方面 .企业文化的结构 当前最流行的企业文化的观点是“四要素说”是指将企业文化分为 物质文化 ,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它们分别表示 表层文化,浅层文化,中层文化,核心文化。不仅强化了企业文化的理论体系,也使企业文化这一概念性的东西变得容易理解。为企业文化的建设活动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架构的工具。
三、儒家思想与企业文化的关系以及影响
80年代以后,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理论被提出并传入中国。1986年,中国正式提出了“企业文化”这一概念。很多企业渐渐认识到建立和重塑文化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企业文化在中国逐渐由理论发展到管理实践。知名学者克拉克、霍恩认为企业文化是“依靠符号来获得和传递思想、感受和反映的方式”。企业都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存在的,必然要受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的影响。这也是任何企业文化的建造过程中都不可避免的。现代的企业,是开放的系统,企业文化在发展,塑造过程中,必定会借鉴、吸收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不断充实和完善。儒家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我国企业塑造企业文化用之不尽的思想宝库。本文拟从儒家的“以人为本”,“以和为贵”,“天人合一” 这三方面来阐述儒家文化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影响:
1.现代企业的核心—“以人为本”儒家的中心思想是“仁”。
家主张“以民为本”,与现代企业文化把人置于组织中重要的地位有异曲同工之妙。儒家主张“天生万物,唯人为贵”;“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儒家思想人性观肯定人的价值。而把人作为管理活动的核心,尊重人的地位、价值和尊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运用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就是肯定管理主体的创造力。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在企业内部以人为本的核心是解决员工和企业的关系问题, 关心和尊重每个人和承认每个人的成就、尊重个人的价值,激发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即人尽其才;让员工觉得事业有前途、工作有干头;在企业内部创建协调和谐的工作环境,改善、提高、满足员工正当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需要,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要求企业在学习国外先进的企业管理机制的同时,又要立足于本民族传统文化,把儒家中“仁爱”思想运用到企业管理中、以仁爱之心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培养人。
2.“以和为贵”—是现代企业文化的的团队精神 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之一。孔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这是强调以礼为标准的和谐,是一种贵和的和谐论。孟子也主张“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人“和”精神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管理思想。贵“和”持“中”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项基本精神,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企业内部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上下级之间、同行之间亲合作,齐心协力,那么企业就一定会兴旺发达,即“家和万事兴”的道理。
3.“天人合一”企业文化的根基儒家思想主张“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认为:“天地之性人为贵”;“人者,集天地之德,五行之秀也”;“天地人,万物之本。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惟天地,万物父母”。它表明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周围的一切事物的关系。如日本松下企业文化:“企业报国、光明正大、友善一致、奋斗向上、礼节谦让、顺应同化、感激报恩”,松下文化散发着浓浓的天人合一的情结。儒家思想的精神在更深的层次上是人的生命价值观,它能够充分理解并维护人的生命的理性,全面发挥人的本性,使人焕发出潜藏的创造性来,这正是现代企业文化所希望达到的最终效果。
四、结束语
现代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管理模式,它代表了现代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趋势。我国的企业文化建设可立足于儒家思想的背景,用传统文化氛围和文化价值去管理企业,为企业创造价值,同时借鉴国外关于企业文化的先进方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1] 李桂荣.儒家传统价值观与西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J].管理世界,
2002,(4).
[2] 张今声,张悦.儒家文化与现代科学管理[J].管理科学,1996,(4).
[3] 薛丽.儒家思想与现代企业管理[J].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4,(8).
[4] 周施恩 企业文化理论与实务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 2006
关键词:传统儒家文化;科技创新;不利影响
儒家文化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它曾在封建社会中对社会的治安、国家的治理、个人内心的修养等方面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在当代儒家文化的很多思想都值得我们学习。但是,不容质疑的是儒家文化中的部分思想对当今的科技创新产生了不利影响。
一、 儒家文化简介
(一)儒家文化简介
儒家文化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化流派。倡导血亲人伦、现世事功、修身存养、道德理性,其中心思想是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其核心是“仁”。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很深,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
孔子是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孔子提出了与儒家的主流思想相对应的中庸思想。奉行中庸之道是儒家文化很重要的处事方式。中庸者,待人接物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中的态度来达到目的。林语堂作了如下描述:“这种对中庸的崇拜,于是就变成了在思想上对所有过激言论、在道德上对所有过激行为的一种厌恶,结果自然就形成了中庸之道。中国人如此看重中庸之道以至于把自己的国家也叫作‘中国’。这不仅仅是指地理而言,中国人的处世方式亦然。”
儒家文化存在森严的等级制度,而等级制度主要是通过三纲五常体现出来。三纲、五常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最早渊源于孔子。“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就是说臣子必须服从于君王,孩子必须服从于父亲,妻子必须服从于丈夫,同时作为君子、父亲、丈夫要做出表率。这种道德关系在封建社会中是无条件的,一个人生下来就要接受这种规定。“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他是用来处理封建社会中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朋友之间关系的标准,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儒家倡导“天人合一”的思想。这种思想是从人的本原上出发,寻找一种超然的境界,使内心得到清净。在儒家来看,天是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人心中天赋地具有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乃是一种自然的,但不自觉的合一。但由于人类后天受到各种名利、欲望的蒙蔽,不能发现自己心中的道德原则。人类修行的目的,便是去除外界欲望的蒙蔽,“求其放心”,达到一种自觉地履行道德原则的境界,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科技创新的内涵
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了创新理论,他认为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生产函数,就是把一种从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之中,从而实现对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 他认为创新包括五种情况,概括的讲,即采用一种新的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
科技创新是创新的一种,目前国内学者对创新的定义各不相同,如有的学者认为科技创新是指创造和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新服务的过程,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科技创新是指新的科学知识向技术知识转化的过程,是科学认识基础上的创新活动。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读,本人认为,科技创新是运用科学技术从一个均衡到另一个均衡的螺旋式的上升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包含了对真、实的不懈追求。
二、儒家文化对科技创新的不利影响
创新是一个时展的不竭动力,是一个国家进步的源泉。创新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打破既有格局,从一个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另一个均衡的不断往返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科技创新处在创新环节初期,可见其关键作用。可我国现阶段的科技创新能力整体偏弱,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这种状况呢?不得不说,这与科技创新的文化环境有很大关系,其中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重要的作用的儒家文化也不无关系。
(一)中庸思想对科技创新的不利影响
在中国儒家文化中,中庸思想是一个重要的思想。中庸思想对处理人伦关系,调节社会治安等都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科技创新总是打破旧的格局来重新组合,是一个存疑、反思、批判、求真的过程。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含有冒险、敢为人先、不敢平庸等思想特点,而中庸思想中的调和折中的思想显然与这格格不入,中庸思想导致人们在对待科技创新是不敢冒险、不敢为天下先。
持有中庸思想的人会对过激言论、在道德上对所有过激行为产生厌恶,突出表现为中国国民不敢冒险、因循守旧。西方人注重独立性和个性的培养,而我们中国人由于受到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以和为贵,善于妥协折中。因此,在科技创新中,我们往往是在和睦状态中完成的,而西方人是在冲突中完成的。科技创新本身要求就是要有冲突,显然我们的和睦相处状态不利于科技创新。
(二)等级制度对科技创新的不利影响
以“三纲五常”中的“三纲”为例,“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一套森严的等级制度不知扼杀了多少真知灼见。在这种制度下,科技创新思想中的求真、求实几乎化为虚无,也许仅仅留存的是存疑。可见,等级制度是不利于科技创新的。在一贯强调的“尊卑有别”的等级关系中,在在奉行等级制度的环境中,科技创新的缺乏也就不难理解。更为可悲的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人越来越倾向于权力崇拜,从而导致创新主体人的个性缺失。在这种等级制度环境下,不利于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竞争、进取。
(三)“天人合一”的思想对科技创新的不利影响
“天人合一”的思想在中国文化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天人合一”的思想注重整体统一的思考方式,没有对某一具体的领域进行考察,以一种宽泛的感悟得出结论,无从考证其对与错。以至于我们在近代西方对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分析自然现象背后的规律时,我们还不屑一顾,导致我们科学技术的落后。“天人合一”的思想没有关于对事物现象进行调查、统计、分析,也无须考虑其潜在的实质。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人们的思想与科学技术创新中追求的真、实越来越冲突,最终导致我国近现代的科学技术创新水平落后与西方。(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2007年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项目中国传统文化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江西省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软科学研究基地。
参考文献
[1]邓厚平.传统文化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6(8).
[2]陈波,张怀民. 科技创新乏力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研究[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6.10(5).
[3]邵羽. 论文化对科技创新的作用[D]. 长沙理工大学,2011.
[4]段治文,吴荣耕. 中国科技创新需要冲破传统文化观念的制约[M]. 中国青年研究,2006(4).
[5]朱哑宗,王新荣. 中国古代科学与文化[M]. 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
[6]林语堂. 中国人[M]. 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
[7]罗玉云. 论中国传统文化心理对科技创新思维的影响[D]. 成都理工大学,2011.
[8]刘建国. 儒家的直觉思维与现代文化[J]. 长白学刊,1992(1)
现在简略回顾一下中庸之道的发展历程,辩思一下中庸之道在不同时代应有的解释,看一看中庸之道是如何被掉的。
《中庸》一书之中对中庸之道做了多种解释和阐述,可以说是最早的、最系统的阐述和表达。其中有如“中立而不倚”和“君子而时中”等一类较为核心的词语,还常被后世断章摘取用作解释中庸之道的佐证。《论语》之中对中庸之道也有“过犹不及”、“攻乎异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等几种说法。《孟子》对中庸之道也做了大量的论述,其中犹如“执中无权,犹执一也”之述也是非常到位。
儒家经典关于孔子、孟子等其它儒家的代表人物对中庸之道的理解是朴素的,也是饱含为人处事的哲理的。例如“攻乎异端”一般解释为批判异端邪说,依我看来本意可能是“批判偏执的观点和思想”。“中立而不倚”也非要人置身事外,只是要求人在面对争执的时候,要保持独立的地位,从双方的观点之中辨析出合理的认识。孔子的见解是易懂的哲理,也是容易被人们所忽视的哲理。我们应该能理解的了,但是由于传统思想的模糊性,在后来的发展之中居然衍生了一些不合常理的解释。
中庸思想正式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天下纷争,学术较为对立,为大量哲学命题的出现,提供相当宽松的政治环境。许多认识和见解形成的初期是合乎人情事理,也合乎现实的发展状况的。秦朝一统六国,迎来封建社会大一统时代。对于一个民族的发展固然有许多不可枚举的好处,但是思想文化的健康发展未必就是好事。封建统治方便统治,施行愚民政策,对许多典籍做了违背作者意图的解说。中庸之道作为儒家思想的一种,亦是难以幸免。
董仲舒提倡“天人合一”“君权神授”,实质就是在把对儒家思想做唯心主义的解释。这些转变对中庸思想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但是中庸的辩证思维并未破坏。因此在宋代之前,许多奉行中庸之道的官员并没有落入后来所理解那样。或是“置身事外”或是装做“糊涂虫”的境地。
唐太宗贞观时期的名臣魏征以谏而闻名于世,但是他的进谏之道多有中庸之道的味道。魏征在向皇帝进谏的时候,绝非率性而为,而是以中庸之法看待问题,提醒太宗皇帝更改一些过于偏执的观点和政令。魏征是一个言官,也是太宗朝的重臣。他不依着皇帝的信赖,做自己职权范围之外的事,亦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具体践行吧!
从西汉到北宋时期,中庸之道虽被串改了很多,但是能够正确理解中庸之道的人依然大量存在。这些能够正确的理解中庸之道,在为宦海之中也是颇有建树的。随着时间的流失、中庸之道被串改的地方越来越多,经过宋学的发展,自然成了我们今天所鄙视的中庸之道的雏形。
宋学的代表人物朱熹为《论语》做注,将中庸解释为“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这种解释是脱离了孔子的本意而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给新生的理学找一个理论根据,随意杜撰的理解。理学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朱子为了圆“天理”的说法,将中庸做了一个平庸的解释。这样做早就把中庸之道所具有的辩证思维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朱子的解释固然不合中庸的本意,但是理学作为一门学术而言,如此解释中庸未必不可。朱子因为在理学方面的造诣,在北宋得到了相当的高政治待遇,死后还被封为“朱文公”。皇帝重视,老百姓自然要盲从,错误解释传播的速度自然也就快了。这是可怕的,居然由于统治者对理学的推崇,反而把错误理解变成了大家的“共识”。朱子被皇帝的大捧了一把,但是理学并没有成为官方思想,这也算做一件幸事了。
明清两朝八股取士,考试范围是“四书五经”,考的注是朱子做的注。这样做就是在把朱子的思想化官方。最终的结果不仅会禁锢掉读书人的思想,也是在儒家思想。鲁迅先生在《华盖集·通讯》称中庸:“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粉饰,聊以。”其实鲁迅在这里所痛斥的中庸,只是被理学掉的中庸,并非孔子最初阐述的中庸。
今天有关中庸之道许多消极的争议,大多都是后来被掉的中庸所具有的精神,并非原有中庸之道想要表达的意思。近年来一些专家对中庸之道做了重新的认识,也提出了一些切合实际的理解。可是我觉得,对我们更为正确的认识中庸之道的帮助还不够。我们必须替被掉的中庸之道做手术,让本来的中庸之道再次回到我们的生活之中。那么正宗的中庸之道如何解释呢?我自己觉得正宗的中庸就是辩证的思想,与辩证思想结合在一起足以替中庸之道正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