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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金融危机背景下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质疑
自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后,有人认为,会计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放大了金融危机。因为在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后,金融机构持有的相关金融资产市值大幅下滑,不得不对其计提大规模减值损失,引发市场对相关金融机构丧失信心,进而出现对其金融资产恐慌性抛售。
金融机构陷入了交易价格下跌———提取准备、核减权益———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必须继续加大准备计提和继续核减权益的恶性循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在危机中造成了顺周期效应,即市场高涨时,由于交易价格高,容易造成相关金融资产价值的高估;市场低落时,由于交易价格低,往往造成相关金融资产价值的低估。
(一)有关公允价值的定义
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不尽相同。2006年9月19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上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为某项资产所能接受的价格或为转移债务所支付的价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似,只是作了“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进行交易”的补充。
(二)目前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压力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下,目前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压力,主要集中在计量方式、表内外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公众质疑的焦点并非公允价值计量方式本身,而在于产生公允价值的过程,尤其在不活跃、或者无秩序的流动性匮乏的市场上。流动性简单来说,就是指资产或者金融工具可适时交易变现的能力。这一含义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可交易性;二是交易变现的能力。美国会计准则第157条款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主要建立在市场活跃而有秩序的基础上。
而2007年美国次债危机的爆发,引发流动性收缩,进而殃及全球金融市场。其危害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金融本身的发展带来阻碍和扰乱的后果,比如金融体系本身会在危机中遭到破坏,金融创新也会被监管部门更严格的抑制等。第二是打乱经济秩序并引起财富缩水效应和再分配效应,在这种坏的局势中某些金融资产会消失,其财富所有者受到损失。第三,对经济发展严重阻碍,在短时期内难以恢复,甚至引起经济的倒退。在金融危机面前,很多金融机构会为了尽快变现财产,在无秩序的市场上甩卖产品,出现”流动性黑洞”,如果再用市场价值来作为账面资产的计价方式,就会产生不公允的情况。
在各种压力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出台新规:会计主体可自2008年7月1日起,以成本计价代替以公允价值计价,来计算非衍生金融工具(例如股票和债券)的资产价值。根据这一决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不必再按当前市值记录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价值,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将违约风险考虑在内对其资本进行估值,从而避免资产价值在市场动荡中被过于低估。2008年9月,美国监管机构已提出暂停金融机构采用“按市计价”准则。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政府决定修改欧盟现行会计准则中有关按市值计算资产价值的规定,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缺陷
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确实有一定关系。如何看待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MarkettoMarke,t还是MarkettoAssets,这造成了发生危机的潜在可能性。同时,由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实际上是统计学中的点估计,点估计既不能够说明估计的准确度,也不能说明估计的精确度,而只是对价值做出的概括性说明,用以代表价值的一般水平,它能反映变量值的集中趋势,而变量值之间还有差异的一面,即离中趋势。这是许多人士抱怨公允价值“不公允”的根源之一。
(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规则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1、在活跃市场上,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入的金融资产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价。
2、企业持有可抵销市场风险的资产时,可采用市场中间价确定可抵销市场风险头寸的公允价值;同时,用出价或要价作为确定净敞口的公允价值。
3、金融资产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当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当参考类似金融资产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应当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在非流动市场中运用存在的问题
按照美国证券监管规定,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大量次级债金融产品及其他较低等级的住房抵押贷款金融产品,每天应根据市场价值来确定其资产负债表上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次贷危机发生后,由于次级抵押贷款违约率上升,造成次级债金融产品的信用评级和市场价值直线下降,从而使得这些公司持有的次级债证券化产品的市场价值迅速下跌。如果无法将债券继续销售给投资者,而不得不把这些债券留在它们的资产负债表上,那么,或者它们将可能出现资金短缺,或者巨额资产减记将严重侵蚀这些公司的资本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没有及时注资来补充资本金,这些公司很快就将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
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存在问题,尤其是在出现“流动性黑洞”的非流动市场上,金融资产被大量抛售,整个市场只有卖方没有买方,被抛售资产的价格急剧下跌与卖盘持续增加并存,金融资产价格严重背离其内在价值。比如显着提高现金流风险的新型抵押贷款的性质和数量发生了变化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流动性的缺失会引起表面上资本充足率良好的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市场严重缺乏流动性,会计准则却要求各金融机构须将抵押贷款支持债券按市值计价,从而导致重大损失。而金融机构则认为,由于住房等实物资产价格下跌的势头终将扭转,因而,这些损失只是暂时的,应根据对相关债券长期价格的内部估计来定价,而不应依照动荡市场下的价格。如果金融机构不必按市值给其资产定价,金融危机就会消退。公允价值计量的使用低估了在非流动市场上证券的真正价值,夸大了损失程度。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对我国会计准则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改进建议
对于在当前金融危机中受到越来越多压力的会计准则,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导致的金融资产减计问题,笔者认为,金融危机并不是由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引起的。公允价值计量及时反映了资产的状况,随着时间推移产生的金融资产减值并不能说明金融机构错误的估计了当时资产的价值。因而,即使是价值的下降,也应进行真实可靠的会计记录和充分有效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一个时间性的价值,若没有此价值则可能导致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失误。
但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确实对市场信心和市场秩序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因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会计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应当予以改进:
(一)增强披露公允价值变动信息的相关性
相关金融机构反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将导致收益的易变性”,而企业管理层需要追求收益的平稳性(或者稳定性),因此对超出管理层控制范围的因素(如市场因素)引起的收益变动不应进行报告。因此,区分由市场因素变动引起的未实现利得与损失、已实现利得与损失和由信用风险、合同约定的未来现金流量变动引起的未实现利得与损失便非常重要。当然,也应防止“人为的波动”或“人为的稳定”对投资者可能产生的重要影响。
(二)扩大允许企业拥有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适用范围
会计实务中,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这种混合的计量属性往往使企业的财务报告表现出远高于经济实质的波动性。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拥有公允价值选择权,其目的正在于减轻企业财务信息的波动性,同时又豁免了企业为实施套期会计方法而必须准备的各种文档。
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19条规定“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该条款同时指出:(1)企业仅能在初始确认时使用公允价值选择权;(2)一旦应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就是不可取消的。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还规定了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
但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市场缺乏流动性,市场价格不能真正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因而,我国应扩大允许企业拥有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适用范围,在对金融资产初始初始分类后,可以允许金融机构在非常时期把非衍生金融工具调离财务报表中的买卖类别,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区分由市场因素变动引起的未实现利得与损失。
同时要求企业管理层书面声明企业对相关金融资产的重分类的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并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充分披露。这样可防止相关金融资产价值因随市价调整而导致盈利更大幅度的波动,也有助于加强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避免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恶化。
摘 要 以美国房地产泡沫破灭为导火索的次贷危机从2007年开始就以前所未有的影响席卷了全球,正是这场金融危机把公允价值推向了风口浪尖,公允价值准则被指责为帮凶,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放大了经济周期的影响,导致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不适当估价,要求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价准则,那么公允价值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扮演的到底是罪魁祸首还是替罪羔羊的角色?公允价值的命运又将如何呢?本文从公允价值准则应用的起源着手,对公允价值对在本次危机中的角色作出分析,思考如何正确公允价值应用模式。
关键词 金融危机 公允价值 会计计量
一、公允价值准则运用起源和推广
国际上公允价值准则应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境内2000多家金融机构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纷纷破产,引发了会计界和金融界对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的讨论。当时广泛使用的历史成本计量法被指责为危机的根源。这些金融机构在破产前仍显示财务状况良好,凸显出历史成本计量法的弊端,历史成本计量法提供的信息缺乏相关性受到强烈批评,而公允价值因能反映资产本质,体现均衡价格受到青睐,这就催生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开始考虑变更计量模式,FASB于1984年首次将公允价值运用于金融工具会计并了FAS80(远期合同会计),其后IASA、英国与澳大利亚也在制定会计准则是不同程度的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我国于90年代末颁布的部分具体会计准则中引用了公允价值概念(郭道扬,2006)。
公允价值计量得到广泛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以金融为核心的信用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社会经济出现虚拟化趋势,金融资产和负债脱离物质生产过程的约束,仍以成本计量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另外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经济日益繁荣,产品价值与其历史成本的联系被切断,例如微软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统产品的价值与其历史成本的联系就十分微弱,仍用历史成本计量显然不再合适,不能真实反映资产或负债的本质。
当然,交易市场的活跃也为公允价值的取得提供了可能,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型的应用提供了市场基础。
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不仅在满足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需要一个比历史成本更加相关的计量属性,而且在于有可能把这一属性的应用,推广到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方面去,从而彻底改革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传统会计模式(葛家澍,2006),公允价值在非货币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资产减值、企业合并等事项中的应用正说明了这一点。
那么,原本为应对危机而使用的公允价值在又一轮危机到来时为何遭到非难?这与公允价值的涵义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公允价值的涵义
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不尽相同。2006年9月19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上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为某项资产所能接受的价格或为转移债务所支付的价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认为,公允价值是在值:“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据以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上述定义只是表述不同,内涵基本相同:
一、交易双方是自愿的,交易是公平的;
二、交易并没有真正发生,它是交易双方意欲达成的价格。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的确认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根据活跃市场报价确定;第二层为交易市场不活跃情况下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参照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采用有客观参考支持的价值模型确定;第三层为没有交易市场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需要根据管理层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建立估值模型。这三个层次按市场条件顺次使用。
运用这三个层次的关键是是否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在市场正常运转时,人们一般都将市场价格视为公允价值,这是合理的,满足活跃市场和自愿的原则。然而在金融危机下,市场交易量已经大量萎缩市场的交易者进行的交易很多已经是被迫斩仓、清仓,这种交易已经不能称之为“活跃的”“有序的”“自愿进行的”交易了,此时市场价格本不能视为公允价值,而人们没有考虑到市场的状况,继续将市场价格等价于公允价值显然是有失偏颇的,以至于人们将过错归咎到公允价值计量身上。那么,这场空前的危机真的是由公允价值计量引起的吗?
三、罪魁祸首还是替罪羔羊?
自2007年以来次贷危机爆发以来,许多银行抱怨根据现行会计准则要将市场价格迅速下滑的资产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导致大量证券资产巨额减记,加大了危机的影响,他们认为该市场情况下的“公允价值”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而是将其低估,因此导致“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记――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交易价格下跌”的恶性循环。美国联邦存款公司前主席威廉•伊萨克公开宣称,正是由于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导致众多银行不得不过多的和不合理的减记资产价值从而能压缩了银行的放贷,进一步使经济震动。这到底是不是此次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
在股票市场、基金市场、期权市场行情急剧下跌的情形下采用公允价值的确产生了巨额的未实现亏损,但这并不是导致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相反公允价值只是扮演了《皇帝的新衣中》小男孩的角色,虽然此时的“公允价值”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允价值,但此时的公允价值却反映了资产的真实情况。企业经营风险本来就存在,仅仅因为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会导致危机的发生吗?答案是否定的。经济过热到泡沫破灭,危机发生,有位学者打过一个十分形象的比喻,说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本已经减值的资产就好比鸵鸟将头深埋在沙子里,这种消极的“鸵鸟心态”漠视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十分危险的,盲目地人为地掩盖价值的变动只会为新一轮的灾难埋下种子。相反地,公允价值模式客观的面对市场变动,真实反映价值的变动能及时给人们敲醒钟,以积极地心态应对以减小损失。
有论断说,公允价值的运用使金融公司在经济繁荣是活的巨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当经济下滑时又会有巨额公允价值变动亏损,因此执行公允价值加剧了公司业绩波动。事实上,就金融资产而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出售金融资产时确认的损益实际上比历史成本法下确认的损益金额要小,公允价值计量是通过多次而不是一次反映损益实际上缓和了业绩波动。
在金融产品价格上升时,他们乐于按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收益,当价格下降时却冷眼相向,对公允价值的谴责暴露了金融机构的功利态度,可见,公允价值只是充当了这场危机的替罪羔羊。
四、对公允价值计量运用的反思
1.提高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做到合理估计,相对可靠
根据决策有用性的要求,会计信息要相关且可靠才有价值。公允价值正是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而运用的,但是以牺牲可靠性为代价也是不值得的。提出公允价值是为了真实客观的反映资产价值,因此准确确定公允价值是关键所在。确定公允价值的三个层次中第二、三层次带有明显的估计性质,第一层次的计量最为客观,即便如此由于会计主体没有实际进行交易,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实际上也是估计的结果。因此,公允价值是一种以市场输出变量为参照基础的估计价格(葛家澍,2006)。所以,提高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时判断与分析的准确性就显得相当重要。例如,活跃资本市场中股票等金融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报价如是反映了市场当前状况,其市场报价可视为公允的,如果在后续计量中市场不再活跃其市场报价就不再公允。在不活跃不合理的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模型确定,此时公允价值缺少参照指标,企业的操作空间就更大,为保证会计信息的透明、真实可靠,这就要求准则制定机构指导企业模型的建立,保证模型的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使估计出来的公允价值具有说服力。
2.针对公允价值计量信息披露要更加全面
由于交易价格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在目前现有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操作利润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仅在表内提供公允价值这一单一或不金额是不够的,报表使用者仅凭这一信息作出判断有相当高的风险。其次,由公允价值的统计属性,公允价值是对价值的点估计,公允价值计量反映的是价格高变动的集中趋势,还必须披露离中趋势的信息。如披露存续期间交易价格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能为信息使用作出判断提供更多的依据,有效降低因公允价值计量造成的市场震荡。
3.完善市场机制、完善市场治理和公司治理
公允价值计量的成败在于公允价值估计的可靠性,但更重要的问题无法由会计解决,更艰巨的任务是完善市场机制、完善市场治理和公司治理。公允价值的推行对金融业影响最大,而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运作的主体,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保证公允价值合理应用的关键环节。对于新兴国家和地区,由于资本市场不成熟,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普遍脆弱,更需要在防范危险,避免危机,确保金融机构健康运作方面采取应对措施,以保证公允价值应用有一个健康的环境。此次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警醒,由于市场不正常运作,金融业“非理性繁荣”导致的危机被归咎到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上。
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选择权,为了防范其对金融系统可能带来的损害,我国监管当局也应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保证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良好使用。
五、结语
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初衷是反映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但其需要严格的前提条件和有科学依据的职业判断。我们应该在总结这次经验教训基础上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会计界学术界和实务界在思考如何在市场失灵的情形下,保证计量属性是公允的道路上都是任重而道远的。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会计计量的新属性――公允价值.上海会计.2001(1).
[2]郭道扬.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张金若.金融危机浪尖上公允价值的思考.重庆大学学报.2010(第16卷第1期).
[4]李学东.论公允价值应用模式的正确选择.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第31卷第165期).
2003年开始中国艺术市场迅猛增长,脆响的小锤子一落,那动辄就是上千万、上亿,艺术品市场开始进入资本时代。“在攒什么都不能攒钱的”年代无处安放的热钱变成了“炙手的山芋”,钱更多涌向有“稀缺性”的市场。
当然,对于艺术市场而言,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坏事,甚至是一件“快事”。
春拍,北京各大拍卖行纷纷举槌,其中包括了香港佳士得以及中国嘉德、北京保利3家亚洲最大的拍卖行,其拍卖结果令人振奋。中国嘉德春拍的总成交额逾5.41亿元人民币;北京保利春拍的总成交额为5.9亿元人民币;而香港佳士得春拍的总成交额则达10.7亿港元。在当代艺术市场中,保利推出的陈逸飞的《踱步》,从1000万元起拍,以4043.2万元易手,刷新了艺术家的个人拍卖纪录。嘉德秋拍收槌,41.33亿元人民币的成交额刷新了中国艺术品拍卖单季纪录;短短12天后,保利秋拍就以52.8亿元的疯狂再次将这一纪录改写。当代艺术方面,香港佳士得2010年东南亚现代及当代艺术秋季拍卖以5674万港元强势收槌,成交总额较2009年秋拍成绩增长了70%。保利5周年秋季拍卖会“现当代中国艺术夜场”刘小东《违章》以3640万元成交拔得头筹,曾梵志《协和医院》3416万元的成交价紧随其后,冷军的《肖像之像―小罗》则以3136万高价成交,刷新艺术家个人作品世界拍卖纪录。有人大喊,“2010年的秋拍,怎一个疯狂了得!”
“新导向”,“新预测”纷纷呐喊,“给你的玄孙,留股票,还是留下齐白石!”在菜价一元艺术品亿元的时候,艺术市场是否是安全的热钱安放地?
艺术市场是通胀救生圈?
通货膨胀意味着更多的资金需要找到地方宣泄,艺术品市场里自然也很多人持币伺机而动。这样情况下的艺术品市场当然还是上涨,秋拍的成交情况已经验证了这点。股票、房地产和艺术品是三大投资市场,今年更多的资金涌向了艺术品。
遥想当年,我们干脆就把时间放长到20世纪80年代,1980年全国平均月工资51元,到2010年历年公布的CPI累积,30年间公布CPI总共增长了5.7倍,但是20世纪80年代的51元可以养活一家人,而今天的290元只能喝西北风。可见这个CPI数字成立的理由实在有漏洞。按基本物价计算,20世纪80年代至今货币贬值了58倍。有人算了一笔账,过去十年,北京城区的房价从3000元涨到2万元,涨幅是7倍左右,未来就算继续稳步上涨到3万元,涨幅也只有50%。而艺术品市场在过去10年涨幅不亚于楼市,未来的发展空间也相当诱人。在国外成熟市场,艺术品的年平均回报率是25%,国内市场的投资回报可能不止于此,因为起点低。一位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的调控对艺术品市场产生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如果把钱置换成艺术品呢?
2004年秋拍花95.4万元人民币也就是一套房子的钱可以买一张蔡国强的《为龙年所作的计划No.3》,到2007年11月,他的作品《APEC景观焰火表演14幅草图》拍了7424.75万港元,可以想象你手里的《为龙年所作的计划No.3》会跟着升值多少!能换几套房子?曾梵志1991年初次卖画,要价2000元人民币,对方付给他2000美元,吓他一大跳。到2005年春,他的一幅《协和医院》三联画拍出114万港币,今年秋拍曾梵志的《协和医院》已3416万元的成交价,翻了多少倍?拿计算器算吧。嘉德董事总裁王雁南也发现,从拍场的表现来看,今年艺术品市场更活跃。一位资深藏家还记得1978 年买一张李可染的画为90元,后来涨到20万元,而今次嘉德上拍的李可染的《》以1.075亿元成交,保利上拍的李可染另一幅《》也达9856万元。只有17年历史的中国的艺术品拍市场完成了西方几十年才完成的拍到亿元阶段。
来自金融业的报告统计,中国从2004年开始,CPI超越3%的常规心理线,这也恰好是国内艺术市场热的开始。而2010年通胀压力较大,CPI进入上升通道,进入4%~5%的区间,理论认为CPI在5%以内反而会刺激某些市场发展。如当前的股市、艺术品市场、房地产市场就成为大量资金的蓄水池,通货膨胀的压力被转移到这些市场里。
投资必须有足够的鉴别能力
就在艺术市场一个“华彩炮”又一个“华彩炮”绽放的时候,难道就真的一片大好了吗?如果你看多了艺术投资指导的文章的话,肯定会注意到每篇绚丽的增值报告后面一定都会弱弱的警告你一下“投资艺术市场有风险,请谨慎入市。”这个充满诱惑的投资市场同样有着极大的风险。除了需要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外,投资人还必须有足够的知识和鉴别能力。
那些动辄千万、上亿的“拍卖纪录”看上去耀眼,可在资深收藏圈私下窃窃私语的是“信任危机” 的话题。去年以来私下传出的假拍作局、拖欠付款的事情有明显的上升,让几家拍卖行的老板除了提高保证金,还少见地出来呼吁重建诚信。中国新闻网关于艺术品市场报道有这样的文章标题,值得拿出来当“凉水”来泼一把发烧的艺术市场:中国艺术品投资热愈演愈烈,资本炒作或崩溃前兆?
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的《2010年春季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报告》分析说,在今年的春季拍场上,新入场的实力买家已经占到了总买家数量的30%左右,他们主要来自金融、房地产、奢侈品等行业,参与艺术品拍卖的目的主要出于个人兴趣爱好、艺术投资,合理配置资产,以及提高企业形象和扩大社会影响力等。报告同时提出警示:新入场买家更多关注的是将艺术品作为投资增值的工具,对艺术价值的挖掘还停留在能否提高增值性的阶段,资金实力雄厚但鉴赏能力薄弱;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书画市场的繁荣必然引起部分卖家的投机行为,要特别关注换手率高的作品。另外,艺术品投资“钱力”和“眼力”缺一不可,学习了解自己所热衷的艺术品类的艺术价值判断是不可不做的功课。如果这段话说得过于“文气”的话,那么可以直白的告诉你:“支撑这个市场的,其实不是钱,不仅仅是买家,还包括供货的创造者――艺术家。长此以往,只朝钱看忽略真正的艺术价值,随之殉葬的是整个中国当代艺术史和艺术市场。”
与旧的会计准则体系相比,新会计准则在理念、内容、准则体系和国际趋同等方面都有较大创新。在39项新会计准则中,与银行业密切相关的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这五项准则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会计核算,对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外币交易和金融资产转移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了全面梳理,填补了我国会计标准在这些业务领域的空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通过规范会计核算,引入风险管理理念等方式对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发挥积极影响,在实现银行业会计信息的国际通用、促进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推动银行业会计管理的深层次变革、揭示和防范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良好的社会形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银行业的运用情况
1、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占很大比重,因此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目前上市银行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种类主要有:
(1)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都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还需要加上可直接归属于该金融资产购置的交易费用);
(2)所有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都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还需要加上可直接归属于金融负债发行的交易费用);
(3)对各项非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抵债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是否已低于账面价值。若出现减值情况,要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于在表内未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也必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公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几乎所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
2、公允价值的确定和获取途径
(1)在活跃市场中交易有公开报价的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参考市场报价确定。买入价用于确定资产的价值,卖出价用于确定负债的价值;
(2)没有确切期限存款,包括不承担利息的存款,公允价值根据将需要支付给持有者的金额确定;
(3)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根据具有相同期限的远期外汇汇率来计算;
(4)无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采用具有相同条件和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的现行市场收益率对预期现金流进行折现而确定;或者运用折现现金流或内部定价模型来确定。
3、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的影响
(1)对会计核算的影响。第一,入账价值的确认。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资产的入账价值为其历史成本,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而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入账价值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并且其后续计量将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持有目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计量方式(见表1)。第二,会计核算方式。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只需单账户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即可。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会计账户既要反映其公允价值,又要反映其实际成本,因此需要设置双账户。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除按资产的类别和品种进行核算外,还要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贷款除按贷款类别、客户进行核算外,还要分别对“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总之,公允价值会计对原有的会计原则、确认标准、计量方法等进行了变革性的调整,涉及到了从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整个会计过程,对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体系、核心账务系统等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2)对损益的主要影响。新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传统的损益表披露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可能会增加银行业的应交所得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也会对当期经营产生影响。发生的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杜绝了银行业机构借此调增利润的可能。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入资本公积,增加了当期利润,可能引起业绩大幅波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减值损失比采用现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方法更准确,更能反映贷款的真实价值,减小了银行通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必然会导致大量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存在。发生转移的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其处置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利润产生影响。将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份支付和预计的职工辞退福利计入当期费用,虽然没有改变当时的现金流量,但减少了当期损益。
(3)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影响。公允价值将银行会计核算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金融市场环境变化都将通过会计信息反映出来,对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银行金融工具的重估值随之产生变化,进而导致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波动。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程度提高,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不断加大。为平衡资产头寸,主动负债成为常见的资产负债管理手段。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到期投资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换、套期保值使得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划分界限模糊,加大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难度,增加了银行的市场风险。
(4)对银行监管的影响。公允价值计量能更加真实公允地揭示我国上市银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信息,有利于增加市场约束和透明度,并能及早地发现和处理银行危机。衍生金融工具按照公允价值纳入表内核算,使得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可以更直接地获取相关信息,为其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提供了条件。但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公允价值涉及大量的专业判断,对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迫于资本充足率的压力,银行违反资本监管要求的可能性增大、反规避创新手段增加,使监管难度加大。
4、公允价值计量面临的问题
(1)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还不是很成熟,使得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无从获得。
(2)公允价值的全面引入要求银行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这种能力具体反映为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能力。但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控的能力和技术手段还不先进,使得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控制能力带来极大的挑战。
(3)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赋予企业管理当局自行确定公允价值的选择权,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惩罚机制,给操纵利润提供了便利。
(4)不同银行对同一种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价会因持有目的等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分类和计价标准,因此上市银行报表可比性受到了损害。
三、改进公允价值在我国商业银行运用的思考
1、统一思想,明确会计目标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3条明确表述“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因此会计界应统一“决策有用观”的思想认识,集中精力研究和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2、制定详尽的操作规范指引
银行监管部门应加强与会计准则制定者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如制定统一的计量模型、折现率选择方式、未来现金流入确定标准等,确保公允价值计量得到切实可行的实施。
3、加强对银行内部治理的监管
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公允价值可靠计量,减少和消除银行在运用公允价值上的随意性。同时,建立健全“问责追究责任制”,对滥用公允价值粉饰报表,调节利润的行为要制定惩戒和处罚措施。
4、培养人才,营造环境
培养会计人才,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
5、开发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商业银行提供共享数据,减少银行评价企业风险的随意性。
6、增加中介机构对公允价值信息的评价和鉴证业务
第一,增加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公允价值计量的专业评价技术服务。
第二,我国还应从独立审计准则的完善入手,尽快研究制定“公允价值审计具体准则”,从法律和制度上明确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审计的权利和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有效保障会计准则运行的规范性。
7、商业银行要尽快完成账务核心系统升级
发展航运金融,争先恐后的并不止于宁波。《2011-2012中国航运金融市场报告》表明,我国航运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体系初步形成,我国沿海沿江城市成为积极推动航运金融的发展因素。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持续低迷了四年之久的航运业正在遭遇“融资难”。而“融资难”反过来又加剧了航运企业的困难,似乎要使航运业陷入“融资难”的“万劫不复”之深渊。如何破解航运“融资难”,成为目前港航业最为纠结的问题。
航运金融“缺位”
宁波发展航运金融业基础扎实,具有港口、区位、航运业发达及金融生态优良等优势。然而,《金融与海洋经济发展——宁波实证研究》研究课题的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涛指出,目前宁波航运金融发展还比较落后,表现为:航运金融服务和产品严重不足、航运企业和船舶企业的融资需求远未得到满足、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航运金融服务能力还较弱、针对发展航运金融方面的政策支持与制度建设还有所不足等。
“短板”的航运金融,直接导致了大量航运、造船、物流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望钱苦叹”。据宁波港航管理部门的研究课题《宁波航运企业经营风险评估及转型升级》介绍,近年来,由于油价上涨、燃油税改革、规模扩张以及船员工资高企等因素,宁波航运企业经营成本逐年上升,急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输血”。
而《2011-2012中国航运金融市场报告》也显示,中国金融机构对航运业的支持仍显不够,以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上海为例,虽然上海港当前的吞吐量居全球第一,但与和伦敦、纽约相比,上海在航运金融业的发展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而在宁波航运企业中,除了像宁波海运总公司、宁波联合集装箱有限公司等规模大或者实力雄厚的公司能通过股市、银行贷款以及融资租赁等渠道融资外,占全市90%以上的中小民营航运企业,基本上是靠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少,且因为企业实力不强,银行的贷款支持力度不大,使得企业“借钱”困难。
部分中小航运企业为了生存需要,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间资金借贷进行融资,所谓“千人扛起万吨轮”。而更危险的是,许多民间资金是通过个人房产抵押从银行贷款等方式投入航运业,极易受市场波动影响,一旦波动过大,极有可能造成经济社会不稳定。
有银行人士表示,出于惯性操作和风险控制等原因,国内的银行将船舶融资的目标集中于屈指可数的央企和国企背景的船东群体。国内众多货源充足的中小船东和单船公司,却因难以满足银行对财务审计制度和船舶管理经验的要求,面临越来越严重的“融资难”。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中国银行业仅占全球船舶融资份额的5%,而且积聚现象十分明显,工行、中行、进出口银行三家银行占据船舶融资市场总体比例的75%,其它融资机构占据25%。2011年船舶制造、航运和港口类的上市企业中,从境内外共融资318亿元人民币,其中,股权融资和中期票据占比超过了30%。
业内人士指出,从全球的角度来看,航运业作为一个技术与资本都高度集中的产业,其发展与一国的金融资本支持密不可分。如果没有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在这样一个高度周期波动性的行业中,企业很难获得长期持续性发展。
航运金融“钱力”无限
事实表明,近年来宁波港航业的迅猛发展为航运金融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12年宁波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完成4.53亿吨、1567万标箱。2011年完成大宗商品交易额约2500亿元,物流业增加值约620亿元,口岸进出口额约2000亿美元。
而更具诱惑力的是,随着海洋经济在国家战略层面上进一步得到突出,金融业也更加认识到,支持海洋经济不仅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能够使银行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体量巨大的国际航运、国际贸易让宁波航运金融“钱景无限”。金融机构开始相机而动,抢滩“布局”甬城航运金融业务。
以做零售业务见长的招商银行近年来将目光投向了宁波的航运业并有所斩获。早在2009年11月,宁波分行就在宁波开展了10亿元的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据悉,招商银行今后还将继续加大对船舶融资租赁的投入,以满足航企和船企大额融资的愿望。
为提升航运金融领域的专业能力,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成立了航运金融发展领导小组,组建了航运金融业务团队,致力推进航运金融服务。围绕航运企业的发展需求,该行推出了水上运输、船舶制造、港口建设等金融综合服务,率先在宁波开展船舶租赁融资业务,2010年与宁波航运企业协议租赁融资9亿元。精细化服务有效推动了航运金融业务的拓展。2010年,交行宁波分行航运行业累计已达39户,比2009年新增3户;贷款余额27.48亿,比2009年增加4.36亿,高于全行平均贷款增速。
据了解,目前宁波的各大银行中,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均在航运企业贷款以及融资租赁方面有所涉及。一些以前没有介入航运领域的银行,诸如浙商银行、杭州银行等也有意发展航运金融业务。
在国内金融机构屡屡缺席航运市场时,国外金融机构却频频向我国航运企业伸出“橄榄枝”,抢占国内航运金融市场。2011年挪威北欧银行进入中国航运金融业。2012年6月,荷兰银行(ABNAMRO)在上海成立代表处,为其在亚洲地区的能源、大宗商品及运输融资业务提供支持。无独有偶,日本政策性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与花旗日本银行共同为海丰国际的两艘新船提供融资。徽商银行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携手合,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民营小企业发展,为“资金+技术”的贷款援助模式。
除了外资银行外,还有外资航运保险公司也进入中国。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与上海浦东新区合作设立“苏黎世国际航运与金融研发中心”,美亚保险也推出“港口和码头综合保险”、“物流经营人综合责任保险”等创新型险种。
融资创新或解困境
有业内人士表示,国际航运业务中心和国际船舶融资重心逐渐东移的趋势下,中国航运金融业务发展仍“危中有机”。
事实上,尽管中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航运大国和船舶制造大国,但目前中国的船舶融资和航运保险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分别只有5%、6%左右,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才刚刚起步,因此,长期看,中国航运金融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面对惨淡的航运市场,金融机构还是可以有很多作为,不仅仅是提供资金。金融机构不仅仅是旁观者,应该转换自己的角色,成为参与者。金融机构在困难时期起应该采取一些更加灵活的政策来帮助航运企业度过难关。”上海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航运系统事业部客户发展总监雕钢说。
据公开资料称,2012年以来,身为内地第五大银行的交通银行逆市推出“蕴通财富、相伴远航”系列航运金融产品,受到航运企业的热情追捧。交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交通银行将放眼全球,以综合化、国际化为依托,以产业链为抓手,持续创新,为航运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个性化的航运金融服务,携手航运企业共渡时艰。
有专家指出,企业在进行管理、经营、技术等层面创新的同时,亦要积极探寻融资创新的途,这对航运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专家建议,如可实施产融结合战略,通过独立出资,或发行债券和股票,或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航运租赁公司,开展船舶租赁、境外美元融资等业务,发挥金融业务的资本集聚和放大作用。
一些国内船企已在融资创新方面着手探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已在香港成立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公司,积极开展境外融资与租赁等业务;太平洋造船集团通过其香港子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为3艘5.8万载重吨散货船找到承租方;江苏舜天国际集团公司利用“光船租赁”的模式,在2012年上半年签下了6艘船的租赁及买卖合同。
政策“发力”
尽管总体上还停留在相对传统和分散的阶段,航运金融产品单一、覆盖不全、人才匮乏、服务滞后,尚难以满足航运业的需求,但宁波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航运金融的发展,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的建成、甬港金融合作蓬勃开展以及有关政策的出台,无一不是在补齐 “短板”,促进航运金融发展。
2010年,宁波率先在长三角城市中提出融入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战略构想,对宁波航运金融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今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宁波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核心地区,必定要有发达的航运金融业作为支撑,特别是在港口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航运金融业的作用将更加突显。“金融体系的支持对于海洋经济的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它直接关系到特定海洋经济项目的成败。同时,海洋经济也为金融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涛说。
为此,2011年5月,宁波了《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鼓励银行等信贷资金优先面“海”贷款,提出要创新发展船舶融资、航运融资等金融服务业态,推动开展船舶抵押贷款、仓单质押、供应链融资等多种抵质押融资方式。
期望以财政政策支持为杠杆来撬动航运业发展,逐渐成为相关政府部门较为“普适”的做法。
2012年6月,海口通过《海口市扶持航运业发展办法》,鼓励船务公司在海口注册营运,并对新注册的航运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去年,上海浦东新区出台了《浦东新区促进航运发展财政扶持意见》,将重点扶持对象列为重点航运服务企业。紧接着,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2012年起,连续5年对航运相关企业实施奖励政策,加大航运金融支持力度……
上海浦东新区出台了《浦东新区促进航运发展财政扶持意见》,将重点扶持对象列为重点航运服务企业。如,注册资本2000万以上的船舶公司、航运企业等可以申请重点航运服务企业,不但获得最高20%注册资本的一次性补贴,还将享受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主要税种“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重点航运服务企业高管可以获得个人所得部分最高40%的财政补贴。此外,服务标准的银行、航运保险等金融服务业,同样享受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
在这些利好政策的驱动下,截止2011年,上海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有82家,占全国286家的30%,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约31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总注册资本金1022亿元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