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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物量法
实物量法是把项目分成若干施工工序,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配备劳动力和施工设备,根据分析计算的基础价格计算直接费用单价,最后分摊间接费用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实物量法是针对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来计算工程造价的,其计算准确、合理,但相对复杂。它要求编制人员既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经验,还要掌握真实的基础资料和经验数据。在编制时间相对紧张的投标编制阶段,不具备全面推广应用的条件。针对工程量清单中对投标报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工程单价,应采用实物量法编制投标单价。
2实物量法工作程序和步骤
2.1实物量法的工作程序
施工企业首先根据工程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规划,确定各个工序需要的人员及设备的规格、数量、时间,计算人工费、施工设备费、材料费,计算直接费单价,计算并分摊间接费。
2.2实物量法的工作步骤
2.2.1项目研究
项目研究的工作主要是由造价人员和施工组织设计人员完成的。为完成这项工作,必须充分了解项目的工作内容,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表和其他招标补充文件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经过现场调查、进行多种施工方法比选,选定一种最有效且最经济的施工方法,根据这一施工方法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规划,并以此作为编制投标工程单价的基础。
2.2.2计算人工预算单价和机械台时费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的要求,可参照现行水利水电行业设概算人工预算单价的编制规定计算。
(2)主要材料的品种应结合工程项目确定。凡是本招标项目中用量多或总价值高的材料,均应作为主要材料逐一落实价格,材料预算价格准确与否,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很大。编制人员必须列出工程需用材料计划表,然后要调查有能力供应符合技术条件和数量要求的材料供货商,并获取各种材料的报价、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费标准,计算材料预算价格。根据施工图计算各种材料的实际用量和摊销量,套用计算材料预算价格,得出材料费。
(3)机械设备的使用可分为两类,即自购和租赁。对于租赁的机械设备的台时费可以通过询价获得;对于自购的机械设备可在获取设备出厂价格并掌握设备的基本资料后,采用一定的分析方法计算台时费。人工、材料、机械的合计即为直接费,不包括工地管理费、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等附加费。确定一个直接费单价需要按一项或一组工程项目来选择合适的人工、机械和材料资源,然后按照作业类型先确定人工和机械资源的使用时间,再将这些数据与收集到的费用资料相结合,然后得到直接费及其单价。
2.2.3间接费的计算与分摊
在计算施工总费用时,必须把所有与工程有关的间接费分摊到直接费中去。间接费通常包括工地管理费、公司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利润和不可预见费等。最后汇总工人、机械及材料总费用和数量,并将这些资源需要总量与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源总量进行比较,如果两者之间有较大分歧,就必须进行慎重的分析与调整。
3实物量法和定额法编制投标报价比较
(1)实物量法采用实物量法编制的投标报价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优点和长处,反映施工企业的自身实力,投标报价个有竞争力。实物量法特点主要有:①实物量真实地反映出施工条件在优劣对工程投标报价的影响;②实物量体现施工设备闲置时间及对特殊施工设备的使用工程投标报价的影响;③实物量体现施工企业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工程投标报价的影响。
(2)定额法是现行工程招投标编制投标报价采用的方法,即参照现行部、省市的定额和取费标准(规定),确定完成单位产品的工效和材料消耗量,计算工程单价,以工程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总价的编制方法。定额法特点主要有:①定额法的主要优点是计算简单、操作方便;②定额法是投标人采用现行概算(预算)定额,编制的投标报价,其报价水平是按全国水利行业平均工效水平制定的;③定额法编制的投标报价不能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优点和长处、反映施工企业的自身实力。
【摘要】本文阐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控制工程造价的意义,提出了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工程造价控制举措以及招投标中的风险防范措施,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清单计价;招投标;控制举措;风险控制
1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通行的计价做法,在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提高国内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改革,推进建筑业进程的重要途径,是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是建筑业发展适应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
2 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意义
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的计价依据是定额。它将竞争报价中最活跃的价格因素固定化了,严重遏制了竞争的全面性。定额项目与市场脱节,在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计价中调节双方利益、反映市场价格、需求等方面严重滞后,中标价普遍形同虚设,与竣工结算价出入很大,不利于投资的控制,还容易滋生腐败,严重阻碍了建设市场的规范化运作。
对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彻底改变了传统模式下的工程计价方式,实现了量价分离,从而使得工程的交易价格贴近价值;在清单基础上的清单招标、低价中标机制,程序简洁、客观公正、有利于公平竞争,而且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总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改革,推进建筑业进程的重要途径,是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是建筑业发展适应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同时,也为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创造了条件。
3 清单招投标中工程造价控制举措
3.1 招标文件的编写
招标文件阐明了需要采购的货物和工程的性质、明确计价的依据、通报招标程序和评标原则及方法、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是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招投标管理部门实施招投标工作监督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评审的依据,是投资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是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实际操作中,一些招标文件的要求明显缺乏激励投标人竞争的活力,即使是工期短、内容明确、物价稳定时期的工程项目也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本应在竞争中产生的材料价格也由“暂定价”代替,后续在施工过程中“随行就市”,从而使招投标脱离了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结算;甚至有些招标文件为了减轻招标工作繁琐,对影响工程造价竞争的实质性要求未作明确规定,留给后续评标、合同谈判解决,而国家法律规定了后续工作的依据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实际就等于放弃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主动权。
3.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重要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是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公平竞争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具有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其中数量值是未考虑施工组织及方案影响的净量值,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风险由投资业主承担,投标人往往可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质疑而直接采用。鉴于编制人员的能力和经验的局限、或未对现场施工条件和自然条件进行充分调研、或图纸设计深度不足、招标范围界限不清,测算出的工程量清单可能出现工程量值不准确、项目内容和特征描述不清、子项缺漏项等问题,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就会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不平衡报价法,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会造成招标控制价的设立不准确,还会对后续的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款调整、竣工决算及工程索赔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3.3 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提出了招标控制价的概念,即实际设置的工程报价的最高限价,反映的是投资业主的工程“预期价格”,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常用的施工组织方案,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非先进水平;设立的招标控制价高低合适才能充分体现优秀投标人的竞争力,提高招标效率并降低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通常由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由于技术和经验限制,且不具备独立完善的计价信息资料,其大多数仍不得不以符合社会平均水平的国家和地方预算定额及信息价,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组合并考虑风险因素后测算工程招标控制价。控制价受到材料价格、定额是否合适和缺项、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等的影响,设立过高可能造成投标人普遍提高报价或诱导投标人串标围标,设立过低会降低竞争力,不能真正择优选定投标人,还会造成下一步工程项目管理的诸多问题,如工程变更增加、承包人偷工减料、甚至施工过程中途停工等。
3.4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询标
开标后,投资业主委托的评标委员会依法运用其知识和技能,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地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一般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报价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另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时,应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此称之谓询标。投标人提供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实际上由于评审时间或者评标委员会的素质限制,投标文件的评审质量往往得不到保证,流于形式走过场,大多数投资业主或评标委员会碍于怕麻烦或者避免嫌疑基本上放弃了询标和澄清的沟通机会,从而将评标中可解决的问题留给合同谈判甚至合同履行过程。
3.5 合同的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和内容、工期、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文明生产标准、索赔条件、工程保修、双方责任义务和奖罚条款,是投资业主与中标人之间的主要经济法律文件,是双方实施项目的主要法律依据,直接关系到投资业主和中标人的根本利益。
合同条款达成共识和草拟完成后必须经过招标文件编写人员、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及法律咨询人员进行详细审查,以确保合同的严谨性、完整性、法律的符合性。否则,合同文字表达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条款不全面、存在缺陷和漏洞,特别是违约责任的欠缺、忽视工程变更程序及确认的约束条款等,一旦发生违约和需要辨别变更真伪,而合同中又找不到相关的辨别依据和处理办法,从而引发结算和索赔纠纷。
4 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4.1 建立工程量清单校核制度
投资业主可以委托两个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时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相互校核审签后汇编成准确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也可以委托另一个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已经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审、纠错、补漏,并由编制单位和复审单位在复审确认表上签字盖章认可。将校核或复审后的工程量清单用于招标,开标前任何人无权修改,否则废标处理。
招标时,提供一段时间要求投标人核实工程量清单,在不允许修改原清单的情况下给投标人提供一个修订工程量清单的位置,在此位置,投标人可以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缺漏项等进行修正,且相应的价格调整包含于总投标报价的暂估价中。
中标后,投资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双方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二次复核,核对结果若与施工图纸实际工程量不符的,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修订后添作合同附件,对双方均具备法律约束力,进入结算依据。
4.2 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跟踪调查和分析
影响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主要因素为材料价格和可行施工方案。材料价格来源多变化快,须力求与市场实际情况吻合;另外,同样的设计,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现场条件、不同工期、不同质量要求,会有不同的施工方案。因此,编制招标控制价前,应认真分析材料信息价并通过市场调查核定实际材料价格,考察工程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对于特别复杂的工程应运用集体的智慧或者征求专家的意见,就可以编制出一份完整的造价文件,经过审核备案后用于招标,至此,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并未真正结束,预测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只有置于工程实践中进行跟踪分析,才能检验出哪些子项目考虑得全面、哪些考虑欠妥、哪些合理、哪些失真,这样不断反复,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也正是逐步提高编制人员业务能力,积累经验的过程。
4.3 有效评价合理报价
每个投标人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不同,其“个别成本”亦各异并难以界定,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也找不到相关认定标准。但如果结合工程特点、类似工程经验数据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比较分析后,从中不难找到“合理低价”的判别方法:先看总报价,对所有投标报价去掉最低值后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再对其中低于或等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不含去掉的最低值报价),第二次计算算术平均值,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作为合理成本价的下限,介于第一次和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之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再看子项目全费用单价的构成和水平,取招标控制价中价值高的作评审子项,当投标人某子项全费用单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相对应的子项单价算术平均值94%时,判别该投标人此子项低于成本价,当投标人纳入评审的所有子项中,低于成本价的项数和占全部评审子项总项数的40%以上时,判定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最后看措施费用清单,以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判别其是否低于成本的参照依据。另者,此判别方法还能有效地抑制不平衡报价。
5 结语
总之,在招投标阶段应用清单计价模式,合理控制造价,满足我国建设工程的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广泛应用,对实现工程造价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有关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法律法规保障、配套工作等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做好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管理等工作的有效衔接,与我国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相符,为清单招标模式的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周涛.浅谈如何加强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J].甘肃科技,2008,(09).
关键词:国际工程,EPC;投标报价;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国施工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其中,既有企业在海外市场上立足并发展壮大,使得中国企业在世界上影响力不断扩大,也有项目失败,亏损乃至破产倒闭的企业[1]。国际工程受国别不同、民族文化不同、信息获取不及时等多种因素影响,必然面临着诸多的风险。
现阶段,EPC总承包项目是大中型国际工程中通行的合同模式,即承包商负责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和施工(Construction)的全部工程任务,该模式下承包商将面临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接口性与阶段性风险,相比较而言,EPC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更加复杂[2-3]。投标报价作为EPC项目中的第一个环节,对于工程的成败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由于各国项目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等因素,我们还无法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的理论来指导国际工程的投标报价[4]。因此,深入研究国际EPC工程的投标报价方法,对于国际工程市场的开拓和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EPC项目投标报价的准备工作
1.1 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
国际工程招标,一般需要先进行资格预审,以确定企业是否有能力承担比完成该工程项目。各企业都会有自己的渠道获得项目的招标信息,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交相应的企业资质、工程业绩、人员和设备条件、财务能力等证明资料,通过业主的资格预审后,企业才可以获得业主的发标。
获得招标文件后,需要组织技术人员对招标文件仔细研究,为投标决策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需要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界限和内容(Scope of Work),工期要求,保函金额,支付条款,税种,合同条款等。
1.2 标前决策
标前决策主要决定两个方面,一是投标的可行性,二是如何投标。企业应综合考虑工程的概况(工程的内容、规模、特点等)、企业现有的资源和力量水平等多方面进行项目的估算以及经济效益分析,进而决定项目投标的参与形式,是否需要引进企业联合等,根据企业所掌握的各方信息,从竞争谋略角度确定投标报价的模式和报价策略。
1.3 现场考察
通过仔细研究标书并决定参与投标后,需要组织力量尽快赴项目现场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宏观政治经济环境调查;(2)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3)工程所在区域市场状况;(4)工程现场地形、地质和环境条件;(5)现场施工条件;(6)招标文件中不能体现但对投标报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内容。
1.4 核算工程量
根据招标文件中业主的要求,结合考察的情况,组织各专业人员仔细核对和计算工程量。对于EPC项目,业主一般提供的是概念设计或初步设计,这就需要有具有设计能力的企业或人员能够参与其中,严格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尽可能充分的理解业主的意图,防止疏漏。
1.5 参加标前会议
通常情况下,业主会在截标前给所有投标企业安排一次标前澄清会,会议中将会了解到各企业对于项目存在的疑问和业主给予的答复,投标企业应该认真准备。通常需要认真核实的内容主要有:(1)工作范围描述不清之处;(2)合同条款中模糊或矛盾之处;(3)核算的工程量与业主提供偏差较大的项;(4)其他现场考察中未掌握的内容等。
1.6 编制施工计划
对于大中型的EPC项目,施工计划的编制对于投标报价的水平尤为重要。不同的技术施工方案,工程成本也不同,施工计划是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施工计划编制原则是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施工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设备配置及动迁计划、临时设施以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
2、投标报价的方法
国际EPC项目的投标报价基本是工程量清单报价,没有对应的国外工程定额参考,但目前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国际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环节仍采用中国的人员和施工方法,国内的消耗量定额还是具有较高的参考性。通过确定综合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基价,对应的实际消耗量,即可确定直接工程费用。因此,直接工程费的计算原理和方法与国内是基本一致的,不同之处即在于措施费和间接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取费。
2.1 工程费用的内容
从宏观角度上来说,EPC国际工程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和工程施工费。勘察设计费一般由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类型,提供相应的人工时价格及管理费、利润等其他费用。工程施工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对于国际EPC项目,报价中一般采用清单计价,间接费、利润等通常需要摊销到直接费中。
2.1.1 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国际工程人工费包括中国工人和当地雇员的费用。与国内相比,中国工人的费用除了国内人工费包含的费用外,还包括交通费(往返国际机票费和国内交通费),保险费,境外艰苦地区补贴,伙食费等。当地雇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加班工资,当地劳动法规定所应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招聘和解雇时应支付的费用等。
根据上述各类费用,综合考虑施工组织计划中人员使用情况,结合当地劳动力生产水平和效率,计算出项目施工工期内综合人工单价,进而根据各项工程消耗量得出人工费用。
2)材料和设备费
国际承包工程中材料和设备的费用取决于采购的途径,一般分当地采购,国内采购和第三国采购,需要根据材料设备的价格、技术要求、供货条件等确定。从国内采购和第三国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基本一致,该费用包括:材料和设备的出厂价、国内运杂费、港口费、海上运保费、到港各类费用及至工地的运杂费等。将这些费用摊销到材料和设备单价中,根据消耗量计算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3)机械费
国际工程中机械费应按照租赁设备和采购设备分别计算。租赁设备的价格可以通过当地市场的机械租赁价计算台班单价。自行采购设备的到工地价与材料和设备价格的计算一致,根据定额估算出施工台班用量,然后根据摊销年限得出基本折旧费,此外,还包括安装拆卸费、大修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等。
(2)措施费
措施费一般包括三类费用。一是按照定额计取得费用,如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等;二是按照规定费率计取的费用,如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二次搬运费及设备保护费等。三是按照施工组织计划计取的费用,如施工降排水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等。实际工作中,应按照措施费的类型和对应的计算方法分别计取。
2.1.2 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一般情况下,EPC国际工程包括以下几方面费用:
(1)保函费用
投标期间,投标企业需要办理投标保函,该过程中将产生保函手续费、资金占用等费用。
(2)保险费用
国际EPC项目需要单独办理的保险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根据工程性质的不同,保险的额度也不同,通常情况下,房建项目所需缴纳的费用不超过合同额的0.4%。
(3)暂定金额
一般按照业主规定的额度列出,并计入投标总价,暂定金额的支配需通过工程师的批准和命令,可能部分使用、全部使用或不使用。
(4)安保费用
对于国际工程施工,安保问题是比较受重视的方面,特别是目前海外市场比重较大的非洲和中东地区,许多国家的安全形势较差,安保的投入不容忽视,一般需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拟投入的资源,咨询当地安保公司相关安保费用。
(5)第三方检测费用
国际工程对于项目中采用的设备、材料等,除了严格的技术标准、合格证明等资质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具有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该部分费用往往容易被疏漏,实际工作中,要根据材料的类型、采购渠道等确定合适的检测机构进行报价来确定费用。
(6)规费及管理费
国际EPC工程中的规费主要指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等。其中,前三项费用可以按照一定的费率计取,而由于国际工程中三通一平的费用比重也较大,因此临时设施费需要根据施工组织计划逐项计算。对于管理费,一般情况下,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每个企业都有固定的取费费率进行取费以满足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1.3 利润和税金
利润对于企业来说,可以作为投标竞争的筹码,这取决于投标的策略,一般企业都有内部平均的利润水平,一般结合项目和企业自身的情况来确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项目,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和费率不同,常见的税种有合同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关税以及政府开征的其他税费。这些税种和费率在投标前要调查清楚,进而确定各项税费。
2.2 价格分析并确定最终报价
投标报价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价格分析,根据企业以往的投标经验和工程经验,测算各专业和各费用及所占的比重是否合理,结合投标期间所了解的各类信息及竞争对手的情况,调整并确定出最终的报价。
3 结语
国际EPC工程投标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特别是设计、施工、采办的衔接方面,但只要控制好投标过程的各个环节,同时针对不同的项目制定不同的投标报价的原则,那么中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商是可以在海外建筑市场争得一席之地的。对长期从事海外工程的技术人员来说,应该不断熟悉海外投标的一套模式,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和数据,为中国的企业真正走向海外建筑市场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王雪青,万彩芸. 我国建筑企业国际工程投标报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港工技术,2000(04).
[2] 谢爱娟. 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策略和方法研究[D]. 天津:天津大学,2003.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决策;风险分析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及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决策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我国加入WTO以后,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及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使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不断遵循国际惯例,与世界经济相接轨, 2003年7月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首次明确将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决策纳入投标竞标方式,投标人可以自行采用,这一举措是对我国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但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相应的配套措施未完善,以及传统的计价模式根深蒂固,从而使得施工企业面临较大的投标风险。我们知道,报价在投标中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企业能否中标的首要决定因素便是投标报价的准确与否。因此,投标报价风险是当前我国施工企业能否中标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下文着重论述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决策及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笔者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几点应对对策,以期给投标企业带来一定的借鉴作用。
1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投标报价决策
投标报价策略是建筑工程商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而采取的决策。目前我国的投标报价决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1 不平衡报价决策
不平衡报价决策是当前工程清单模式下的一种重要的投标报价决策,它是针对平衡报价提出的一种新的报价决策。这是一种通过首先基本确定总价后,在稳定总价的前提下,单个别的调整内部个体的价格,目的是为了不提高总价,在结算时能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的一种报价策略。这项报价决策遵循的原则是调整后的报价必须与自己原定的报价相等同;与此同时。调整报价后的单位必须要符合投标单位文件的要求,应避免单价过高或过低影响报价的有效性。
1.2 突然袭击式报价决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施工单位所面临的投标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激烈的市场投标竞争中,施工单位可以采用突然袭击式报价决策。即施工单位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按照一般情况有序的进行报价,但为了迷惑对方,可以适当的散布一些虚假的报价信息,比如透露自己对这项工程没有什么兴趣,不打算投标,总之让对手感觉不到他有压力,让他们放松警惕,但在投标截止前的几个小时,突然前去投标,并不断压低投标价,这种突然袭击法越来越受投标单位的中赖。
1.3 以企业定额为基础进行初步报价决策
如何使两种不同口径的计量规则实现成功“对接”则是初步确定清单报价的关键)。因此,首先要按照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施工方案和其自身企业定额以及当前的市场价格信息,求出某一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然后将该费用除以清单工程量,便可得出该企业对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报价。例如某基槽开挖项目,其垫层底宽w=1.2m,开挖深度h=1.8m,长度l=100m,三类干土,土方外运至50m处。依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挖基槽土方量为216m3。如果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现场情况,决定采用人工开挖、坑底工作面宽度c=0.2m、放坡系数k=0.33、双轮车弃土的施工方案。结合该企业定额及当前的市场价格信息,设人工挖土综合单价为16.77元,双轮车弃土综合单价为6.25元/ m3。则该企业对上述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初步报价程序:(1)根据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计算出实际发生的挖运工程量为(1.2+2×0.2+0.33×1.8)×1.8×100=394.92m3。(2)根据算出的实际施工所需工程量,套用企业定额求出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费用为394.92(16.77+6.25)=9091.06元。
2 论述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投标报价风险分析
投标单位在总承发包过程中,投标者的报价过大幅度地偏离完成工程实际所需费用,都将会给一方带来损失,不利于顺利实施该项目,这样就导致了投标报价风险的出现。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我国投标单位的报价主要存在三大风险:报价风险;清单风险及招标文件存在的风险。笔者主要从下述几点来论述各个风险的具体表现:
2.1 工程量清单风险
作为投标计价依据的工程量清单,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通过多数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和相应的标底,虽然有在编制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必须保证工程量清单的高质量,但在实行实施过程中,由于编制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从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出现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部分编制内容缺乏统一完整性、没有准确表述工作要求、存在多算或少算等问题;对部分依靠建筑工程为主,安装工程工作量相对较小的工程来说,非安装编制人员编制的安装工程量清单就会出现漏项或工程出入较大等现象。因此,许多投标单位,在拿到招标文件时,不注重对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审查,把投标报价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花精力和时间控制总价,认为这样就可中标。实际投标过程中并非如此,由于受到工程量清单质量的影响,给投标单位的评标过程带来困难,同时也给签订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带来了很多困难。同时,清单招标中工程量清单多是由业主提供,多数投标单位将工程量清单有无问题归为招标单位的问题,然而当前许多业主在招标文件上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审查,如果由于投标单位未审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而出现问题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因此,如果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审查清单,可能就会对能否中标带来影响,即使中标,也会对整个投标工作的顺利进展带来很多的问题和纠纷。一般而言,工程量清单风险主要以清单计价表的形式来进行的。下表1就是我公司某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表1 我公司某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1 平整场地 平方米 401.2 1.18 472.52
2 土石方回填 立方米 533.7 12.64 6744.43
3 混凝土灌注桩 根 4 11568.99 46275.94
2.2 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报价风险主要表现在清单报价存在风险。最科学的清单报价,必须要求投标单位应综合企业现有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从而采用内部定额确定报价法。这样可以减少很多报价风险。但由于工程预算定额报价法根深蒂固,长期以来很多施工企业普遍都采用这种报价方法,没有形成企业自己的定额,投标时只根据预算定额乘以系数作为报价依据,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导致报价过程中,脱离了施工单位自身的经济实力及市场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与自身水平相差甚远,从而会是企业遭受损失或丧失中标机会;反之又会因报价高于竞争对手而痛失本可以有利润空间的中标机会。作为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方之一,施工承包方所承担的风险的大小因工程计价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3种计价方式: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按国际通行做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又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表2分析了几种常见的施工合同类型下风险责任的分担情况。
表2 不同类型施工合同风险的分担
2.3 招标文件风险分析
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判断会出现招标文件风险.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控制整个工程项目造价的关键。因此,一个不全面的招标文件,会给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其结果会突破预算,失去了当初招标投标的意义。会将一些自己能够预测到的风险因素转嫁到投标单位,而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内容没有认真仔细阅读,不明确的地方擅自理解,在投标答疑时也未提出,做投标书时为了中标又进行了承诺,给后续工作带来巨大风险。
3 结论
对工程量清单报价决策及风险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投标报价面临多方面的风险.为了降低工程量清单形式带来的风险性,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适合自身情况和体现竞争优势的企业内部定额及询价系统,制定出一套符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的报价系统,通过企业定额,讲究一定的投标策略,以高质量的报价来提高中标率,避免过低或过高报价所形成的亏损、废标,更好的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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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依据
最低投标报价法是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评标方法之一。 财政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招标文件中应针对标的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一)打分法。……。(二)最低投标报价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指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二、适用范围
财政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此种办法一般适用于标的物技术含量不高且与其他物品关联度不强的招标”。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由此可见,如果项目要求以详尽的技术标准、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形式提出,投标人或供应商只需在已定的项目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以投标书的形式提出响应这一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报价即可,一般可以用最低投标报价法评标。
三、评审难点所在
招投标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都强调一个原则,即“低于成本的除外”。如何衡量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是最低投标报价法评标的难点所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通过以下办法和步骤解决:1.比较。评审投标的分项报价与采购人的分项预算比较;或者评审投标的分项报价与其他供应商分项报价比较;或者评审投标的分项报价与专家评委现场计算的当地的社会平均成本分项比较,并分投标单位和报价项目填列报价比较表,在比较表中,各报价项目的报价高低一目了然。之所以分项细化后进行比较,是因为分项报价的合理性是总体报价真实合理的基础,而单项报价的价格构成更易于核实和衡量。2.澄清。各评委对报价比较表中明显较低的或存在较大差异的报价项目是否有可能低于成本价,是否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解释,独立在报价比较表中“评委意见”栏内发表意见。当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为某项目可能低于成本价时,“评委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澄清或解释这一工作步骤不能省略。3.表决。“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人不能中标”。如果所作解释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可信,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确定该投标人中标。
四、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必要性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既是《招标投标法》所许可的评标方法,又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不仅可以在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中采用,而且与非国有资金相比,由于国有资金缺乏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在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中更应当提倡采用这种方法。
1.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投资效益。招标投标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竞争实现投资的节省,从而保证预期投资效益的实现。确立低价优先的原则,对于国有资金来说,不仅可以节省资金,还反映了政府工作的廉洁程度、公开程度和效率水平。在这类工程项目上,将为全社会其他工程项目的评标活动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2.有利于建筑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供需平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实质,就是在充分尊重价值规律的前提下,通过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压缩存在于建筑行业中虚高的利润,使建筑产品的价格向真实的市场价格回归,并与其他行业的利润水平趋于一致。促使企业转行、重组、兼并等行为的发生,使企业从量的增加转为质的提高,从而有效地减少建筑行业的企业数量,使市场供需关系重新趋于平衡。
3.有利于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后建筑行业的利润水平被有效压缩,企业如果疏于管理,就可能亏本,加上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必将迫使企业不得不建立自己的成本核算体系,并从建立企业成本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水平,经过一段时间后,将最终有利于建筑行业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4.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遏制层层转包、挂靠、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使利润水平下降后,一方面将使层层转包、挂靠行为的双方不再有利可图,从而有效地遏止此类不良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由于顺应了价值规律的要求,使非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人节省投资的基本意愿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实现,招标人也就无需再采用阴阳合同这种不合法的方式,阴阳合同也会随之大大减少,直至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