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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本目标:
——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
——招商引资2亿元
——项目到位资金1亿元
——新增储备项目4个
一、科学规划,不断完善城镇规划与管理
一是以灾后恢复重建为重点,完成中国城二期、氮肥厂片区、新城冯家坝片区、大中坝修建性详细规划,孙家坝、长滩坝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东河、黄洋河水上公园规划设计。二是加强规划管理。积极探索规划管理新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批机制,规范规划验收,严格规划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确保各类建设按规划实施;进一步健全乡镇规划管理机制,确保乡镇规划管理工作走上正轨。
二、加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乡条件
一是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完成城片区核心保护区文昌街、龙潭街、王庙街3条主街市政改造,加快停车场、厕所、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建成黄河河堤及黄洋河路;完成新城片区新华街、红星路、商业北街、旺月堤西段堤防等道路改造和凤凰梁等区域背街小巷治理,全力推进青林山公园、东河黄洋河水上公园的建设;完成新桥片区政务中心东侧道路,武装部东侧、南侧道路,文体中心、黄家沟东西侧道路的修建;完成嘉川片区的庆寨路,攀成钢工业园区东侧、西侧进场道路、嘉川火车站南侧道路,何家坝小区、石桥小学、红旗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及排水等管线配套设施建设;按世行贷款项目要求,完成第一批马家渡大桥、木门大桥、三江大桥等3座桥梁的修复加固,加快实施第二批大中坝道路、滨河路等项目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完成排污干管工程。二是加强乡镇场镇建设,加快天星、化龙场镇的迁址重建和五权场镇的原址重建,完成五权、尚武、普济、张华、金溪、三江等乡镇场镇道路修复及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完成国华、鼓()城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切实抓好城镇住房和农村永久性住房重建,继续抓好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技术指导、监督工作,主动配合相关乡镇,加速黄洋场镇、三江官参营等集中安置点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四是抓好领秀江南、清江怡苑、雅化集团及消防大队旁地块等大型房地产项目招商,新增储备项目4个并编制项目建议书。
三、以城镇秩序整治行动为载体,不断强化城镇管理
以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为载体,进一步严格按照政府《城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增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搞好城镇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市场、城镇供水和燃气市场管理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广巴高速公路、省道202线、县城进出口通道、旅游路沿线为重点的城乡风貌改造,深入实施“美化、绿化、净化、亮化”工程,切实打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好招投标程序,规范评委行为;搞好相关企业资质认证工作,依法查处施工队伍无资质、乱挂靠等违法行为,严把《施工许可》审批关,确保工程报建率达100%;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行为,提高监督检测队伍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问题,严格规范参与建设的五方行为,强化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加大建筑材料检测力度,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三是加强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切实抓好城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做到供水及时,排水畅通,确保城区基础设施完好率98%,路灯亮灯率达100%;搞好城区绿化树木花草培管,继续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达标活动,大力开展燃气市场清理整顿,全面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四是切实抓好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整治。合理划分城镇综合市场经营区域,确保经营有序,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乱设广告牌、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十三乱”行为,加大走街串巷商贩打击力度,整治临街门面货物沿街摆放,杜绝大街小巷占道经营等行为,保持市场秩序井然,市容市貌美观。积极探索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城区主支街道清洁,城郊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城区绿化带无垃圾杂物。
根据“一区多制”的特点,始终把开发区作为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在开发区规划范围之外的53平方公里区域、开发区规划范围待开发区域、正在建设和已经完成开发的区域分步骤、有侧重地实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开发区规划范围之外53平方公里区域的农村区域。要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创新机制,力争用两年时间,率先在全市涉农区县实现城乡一体化。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待开发的区域。结合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实施计划,与开发区共同研究、共同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帮助农民利用闲散资金,承接开发区产业链延伸,发展适宜配套产业和特色经济,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大力开展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正在建设和已经完成改造的区域。配合开发区实施村庄综合改造,对开发区已完成有形改造的村庄,全面启动无形改造,加快安置新居建设,确保村民按期回迁。做好预留国有土地的开发利用,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活依托。加快建立城市社区管理机制,协调开发区完善社区功能配套。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使农民从生活方式、思维模式等方面真正融入城市。
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抓紧农民增收工作不放松。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年力争使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年内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达到9200元,继续保持全省第一的位置。
——加快推进城市化。加快城中村改造、都市新社区建设步伐,年内确保完成8个村的整村拆除工作,力争完成18个村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拆旧面积100万平方米。全面启动三环内城中村的无形改造。进一步加大投入,年基本完成53平方公里区域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并网。
——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年,三环以内农村基本实现市容管理和城管执法一体化;率先在全省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证金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30元;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实现全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城乡教育、卫生事业要实现硬件设施一体化。年实现全区农村市容管理和城管执法全覆盖,教育、卫生、文体等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均等化。
——加快鱼化工业园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园区的各项建设和招商服务机制,积极构建园区建设融资平台,年内新建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引进5个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引进投资4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20亿元。努力把鱼化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省区县工业园区示范园。
——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对照标准,坚持治理和建设并举,年底前率先在全市全面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村的建设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的系列文件精神,帮助、扶持农民发展产业经济,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大力发展都市农业。要加快土地流转,为“西晁花卉科研开发基地”和“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做好支持保障工作。坚持“一村一品”,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年内建成2个“都市农业示范村”和2个“园林示范村”。
2、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按照“网络化、连锁化、规模化”的思路,着力构建农村市场体系。年内确保培育1个农村商业中心,打造3条农村商业街,新建100个农村商业网点。
3、加快房屋租赁业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出租户评选、命名、挂牌活动,规范行业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4、加快农村商业用房建设。在配合开发区实施整村拆迁和城中村改造中确保农民长远生计和利益,指导好村民预留国有土地、返还商业面积的开发利用,力争年内开工建设3万平方米。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合理摆布业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用房运营管理机制,引导各村按照市场机制,整合个人商业用房资源,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形成规范的、不断增长的长期经营效益。
5、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发挥区、街、村三级劳动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加快建立农村劳动就业基本台帐和数据库。将全区农民全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由各级政府共同全额承担经费,对农民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技能鉴定,年内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2万人,实现转移就业3万人。全面推广“一户一工”,年内力争“一户一工”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加大农民返乡创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农民创业反担保机制,全年发放小额贷款不少于700万元。
(二)加快城市化进程
加快城中村改造和都市新社区建设步伐,全力支持开发区开发建设,加快农民变居民、村民变股民、集体经济变股份制经济、农村变社区的进程。年内,基本完成53平方公里区域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实现城乡并网。
1、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步伐。继续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项目建设带动城中村改造,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年内确保完成8个村的整村拆除工作,力争完成18个村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拆旧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全面启动三环内城中村的无形改造,年内完成齐王村等25个村的农转居工作,完成齐王村和延北村等23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
2、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六新”标准,加大治理和建设力度,力争年底前率先在全市全面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村建设任务。加快北石桥村都市新农村社区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旧村拆除工作,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要求,及时启动新社区建设。
3、全力支持开发区建设。加强融合发展,积极配合高新区实施木塔寨南村等村的综合改造,配合曲江新区实施金滹沱村等村的综合改造。加快安置楼建设进度,确保西辛庄等4个村的村民按期回迁。
4、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一步加大投入,年内完成5条连村路、出村路和背街小巷改造任务。实施等驾坡、鱼化寨地区排水工程,初步实现城乡并网。
(三)加快鱼化工业园区建设步伐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约化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园区的各项建设和招商服务机制,积极构建园区建设融资平台,强化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2条、启动2条道路建设,新建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年内引进5个以上大型投资项目,引进投资4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20亿元。努力将鱼化工业园建设为全省区县工业园示范园区。
(四)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1、进一步扩大市容管理和城管执法的覆盖范围。将三环以内暂不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农村纳入到市容管理和城管执法城乡一体化范围,市容环卫设施按照城市道路标准进行配备。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使村内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2、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率先在全省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证金标准,将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居民低保标准。将我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在农村全面开展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
3、加快推进户籍管理一体化。按照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力争用2年时间,率先在全市涉农区县实现户籍管理一体化。
4、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和卫生事业均等化。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学校和村级卫生室的硬件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城乡教师和医师循环交流的激励机制,大力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努力实现城乡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一体化。完善城乡教师循环交流机制。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全面完成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和教育网的升级改造,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使农民受益率从7%提高到50%,家庭收益率达到80%。
5、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城市先进文化向农村辐射,推动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年内,实现全区农村全民健身路径、“百姓书社”和“文化活动室”全覆盖。
6、深化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最大限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市民意识教育。
开展以“公民道德宣传”、“关爱新居民行动”等活动为载体的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和新居民的引导与教育。积极开展“和谐村组”、“星级文明家庭”、“优秀新居民”等评选活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使农民从生活习惯、思维模式、行为方式等真正融入城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年是我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之年,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对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至关重要。各牵头部门、各街道要对照年具体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对接,明确工作重点,形成各部门、各街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快速、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各部门、各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从领导分工、干部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真正体现思想重视程度。区统筹办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大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城乡互动、辖区干部群众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打造整洁、优美的现代生态城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年,我镇被列为全县4个垃圾处理和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圩镇之一。为切实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永办发[**]38号文件精神,现就圩镇垃圾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环境整治为载体,以垃圾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圩镇环境建设与管理力度,着力解决脏、乱、差的问题,使居民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努力塑造清洁卫生、文明向上的新形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注重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结合全县乡村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确保圩镇垃圾日产日清,镇容镇貌明显改观。以试点为契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镇所有自然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乡村垃圾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对照县文件精神达到“六个一”标准:“即制定一套实施方案,配置一辆清运车,安置一批垃圾箱(池),建设一处垃圾填埋场,固定一批保洁人员,确保一个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面貌。”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清除乱贴乱画;沿街合理设置垃圾箱(池),加强镇村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管理盲区和死角;建立卫生保洁制度,组建专业化的环卫队伍,垃圾收运及时,并实行集中处理,着力提高环卫保洁水平。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内部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单位必须砌筑垃圾收集箱按指定地点存放、处理,不得任意倾倒。
四、工作步骤
圩镇垃圾清理工作分五步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8月17日)。通过会议、散发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广大群众对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2、筹划准备阶段(8月18日—8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保洁人员开展培训,设置、完善卫生设施,添置垃圾清运器具、车辆。
3、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20日)。镇政府、各单位、居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做到路旁、宅旁、河旁无垃圾,圩镇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清除河道水中水草、水面飘浮物、岸边的生活垃圾;公共场所、公路边的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消除卫生死角。
4、巩固提高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置管理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与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镇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和居民家庭卫生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迎接上级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通过几个月的工作,搞好总结,为下一年度全镇全面铺开总结经验,同时准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乡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书记),第一副组长:**(镇长),副组长:**(副镇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督导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广大干群,集中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全镇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由短期突击性整治向长期经常化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内外垃圾,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完善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道路环境卫生整治。结合长政办发157号《关于区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集中清理国道、省道、乡道、出村路沿线垃圾和杂物,整治公路两侧私摆乱设、乱停乱放现象,修补残缺道路设施,实施绿化和美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峪口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沿山各个峪口内外垃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确保旅游景区环境优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大峪河和库峪河河道内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取缔所有违法采砂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结合整治“双十乱”现象工作,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出店经营、乱搭乱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以及占道经营、乱贴乱画野广告行为,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标准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村庄内外无柴草乱放、建材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主干道、支干道两侧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无收运不及时的垃圾。
2、美化标准。沿街建筑物干净、整洁,无残垣断壁和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报刊栏;空庄空院内无垃圾和杂物。村庄内无私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
3、绿化标准。房前屋后、街道两侧、出村路两旁有绿化苗木,绿化带内无果皮、塑料袋等杂物。
4、环卫设施标准。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台、垃圾填埋点。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村两委会有一名管理环境卫生的干部,有村级卫生管理制度并装框上墙;按照村实际配备相应数量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至少清扫1次,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二)峪口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峪口内外无垃圾、杂物;果皮箱、垃圾台干净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污水;行道树、绿化带无断档,树木全部定期刷白;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陈旧破损和非法设置的广告牌。
2、环卫设施标准。有果皮箱、垃圾台、公厕、标志牌等基本设施。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街办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按道路长度配备相应数量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至少清扫1次,定期清运和填埋垃圾
(三)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河道两岸30米内无柴草堆、垃圾堆、建材堆,无垃圾台、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无违法采砂行为。重点区域设有警示牌,且完好无损。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巡查制度,配备专职巡查人员,每3天对河道巡查一次,能够及时发现和查处向河道内外倾倒垃圾行为。
(四)道路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污水;路肩整齐,排水沟涵通畅;路旁绿化带干净整洁、无杂物;路边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路旁无残垣断壁和破损的广告牌,交通标志牌、站牌完好无损,无非道路标志牌。
2、绿化标准。道路两旁全部绿化,行道树木、绿化带无断档,树木定期刷白。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每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足额配齐清扫保洁员和清运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清扫1次,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街道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街道两侧无出店经营、无搭建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人行道完好无损,排水渠畅通无堵塞。绿化带内干净整洁,无杂物,行道树无缺株、死树。
2、美化标准。临街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无乱写乱画和野广告;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门头牌匾整齐划一。街道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不低于98%。
3、环卫设施标准。果皮箱、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街办有一名分管环境卫生的领导和专职管理队伍,沿街单位和门店“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足额配齐清扫保洁和清运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两扫全保,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街办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相关部门、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担任组长,要抽调专职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分类实施各项整治工作;要采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本次整治活动圆满完成。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整治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政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参与的整治活动热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本次整治活动设定的标准,集中力量对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整治,确保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消除,农村整体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三)完善提高阶段。在总结第二阶段整治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行政村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制定清扫、保洁、清运和收费制度,成立保洁员队伍,逐步把农村环境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彻底根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迎接区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街进行考核、评分和排队;组织召开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兑现各项奖惩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专项组织开展本次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行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督促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将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广大村组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本次整治活动的主要责任,带头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为群众作出表率;要建立分工明确,各付其责的工作机制,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本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街办统一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合力开展好本次集中整治活动。如因相互推诿、相互扯皮造成整治工作滞后、整治效果不明显、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一、深入开展“两个年”活动
(一)着力打造“精细化管理年”
1.积极推行新农合工作精细化管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以“完善政策、提高保障、合理控费、加强监管”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所有县(市、区)均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推广三门、仙居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地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探索建立住院费用弹性总额预算管理和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机制,设立门诊统筹调制基金,提高预算超支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用、截留、挪用,加强财务检查和内审内控,严格遵守财政纪律,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加强新农合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合理增长,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三是完善市级新农合结算平台系统。加强县与市之间的沟通交流,简化异地结报程序,并力争与省级平台对接,提高即时刷卡结报率,方便参合农民报销。
2.积极推广“三病”精细化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全市慢性病社区管理再上新台阶。推广三门“三病”精细化管理试点的经验和做法,规范健康教育和社区随访管理,建立、完善与慢性病防治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和精细化防治管理,有效降低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二)着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年”
1.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地要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编制机制、考核体系和用人制度。一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协商,按照规定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认真推广玉环县基层卫生改革试点县的工作经验,积极创新考核机制,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性的收入分配机制,各地可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5、4∶6、3∶7的比例进行偿试,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坚持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考核相挂钩,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实施“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真正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竞争性用人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岗位设置及条件,打破人员身份,实施人员竞聘上岗,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院长(主任)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院长(主任)的主观能动性,推行院长(主任)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赋予院长(主任)一定的责、权、利和义务。
2.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各地要以基层医改为契机,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内部管理,坚持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并举,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管理。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门、急诊工作,坚持严格的值班制度,24小时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012年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全市诊疗人次的4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提倡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主动引导城乡居民“小病进社区”。二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办公室,实行多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加强优秀责任医生团队建设。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评结果的激励作用,坚持考评结果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挂钩,加强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推进“三扩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
巩固全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果,指导、督促县(市、区)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稳定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确保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积极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延伸,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的村卫生室都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当好政府的参谋,积极主动开展调研、策划和征求意见,尽早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尤其是财政补偿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级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做规范,认真做好减轻广大群众医疗负担、方便百姓就医的这项民生工程。
(二)进一步扩大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
按照市政府的三年规划,在做好“三病”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等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争取提前到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尽早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三大慢病精细化管理及基本药物免费配送,优化政策支持环境,落实必要的经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按照规范认真做好个性化评估和定期随访,要真正把基本药物送到每一个“三病”患者手里,使此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市所有城乡居民。
(三)进一步扩大规范化创建覆盖面
各地要积极开展国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及初评,市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2012年,争取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有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同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
各地要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步伐。按照省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村卫生室现状,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全面实施基本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争取在2012年底前全市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
三、努力促进基层卫生工作“三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1.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完善新农合筹资等相关政策,相对稳定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2012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60元以上,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是2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力争达到75%,按要求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70%和80%,适当稳定省市级(含省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普通门诊补偿比例达到35%左右。同时将达到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门诊补偿比例与乡镇卫生院同等。
2.全面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所有县(市、区)都要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个病种的医疗保障水平。并在三分之一以上的统筹地区,增加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2012年计划安排椒江、三门、天台第一批实施。将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后续治疗、恶性肿瘤、儿童孤独症等5个病种纳入特殊门诊统筹补偿范围,补偿比例参照住院补偿标准。
(二)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深化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开展培训工作,做实做细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成效。深入开展第四轮(2012-2013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按省厅要求以重点人群为主要体检对象,6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儿童每年开展一次体检,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每两年体检一次,各地要特别关注并动员从未参加过体检的农民要求参加健康体检。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覆盖面,2012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